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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这回事的读后感10篇

2018-07-01 04:51: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写作这回事的读后感10篇

  《写作回事》是一本由[美]斯蒂芬·金/Stephen King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00元,页数:271,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写作这回事》读后感(一):写作就是那么一回事(评《写作这回事》)

  一谈到写作,我们总是先想到一个老学究似的人物深夜奋笔疾书,要不就是某个艺术感十足的天才作家废寝忘食投入,“写作”本身早已被我们给“神圣化”了,他变成了一种高精专的事业,多数时候得到的建议是:写作,还是找个正经工作吧,那不是一般人能干得了的。斯蒂芬·金却另辟蹊径,用这么一本书把“写作”拉下神坛,告诉我们,别以为“写作”是个多么有难度事情,那其实就是那么一回事。

  读过谈读书的书籍(带有写作目的的读书相当于在练习写作)、讲写作的书籍,多数情况下,是各种高端晦涩词汇高高在上教师姿态,但斯蒂芬·金却不同,这本书中的语言随性亲切、甚至有点小坏(时不时来句脏话),他把自己拉到与读者一样高度,不是教师与学生,而是朋友间的谈话。

  斯蒂芬·金喜欢故事道理(真是个能讲故事的人),比如第一章的《简历》,比如后边穿插着的小故事人类就是喜欢故事,因为我们更容易从故事情节中去记忆理解,斯蒂芬·金显然找准了方法,还能吸引我们的注意力,读起来津津有味

  书中也能体现出他的坦然。他不惧怕与向读者揭老底——自己过去失意岁月。他用他的亲身经历告诉读者,你们看作家也不过如此,他们是平凡的不能在平凡的一群人,他们不是天才(多数情况下,大师级别的就算了),更没有三头六臂。他们没有天生丽质,没有少年得志,往往是历尽千辛万苦才有今天,作家与写作和现今任何事情都是一样的。

  尽管斯蒂芬·金对写作持有一种玩世不恭态度,他事实上这本书还是有很多干货。比如在工具箱中,他讲解了一些实用的写作技巧。尽管英文写作与中文写作有差别,但语言上的相似性使得他的建议有些是共通的。比如用简单的“某某说”要比复杂说法更好,比如少用被动语态和副词等等。在《论写作》这一篇长文中,他也给出了很多精彩解答(这章中很多写作建议都非常实用),满足新手作家的各种“偷窥欲”,比如斯蒂芬·金如何改稿子,是不是一定要有个经纪人等等。

  在《论生活》这章中,他花了很多篇幅讲自己出车祸的事情,表面上看没太多和写作相关的信息,但事实上,这章却给本书做了一个很好的总结(或者他的中心思想),他想告诉我们:你看我都这样了我仍然能写作,你们还怕(在考虑)什么呢?

  《关门写作,开门改稿》给出了斯蒂芬·金改稿子的真实例子(简直就像在公布自己的手稿,也不在乎大家觉得他的第一稿是不是很差),真的是即实用又满足我们的好奇心(“偷窥欲”)。后面那个书单也是同样的道理(作家很少开书单,怎么能让别人知道自己品味高低呢)。

  读到此处,千万不要误解斯蒂芬·金的意思,他并不是告诉我们写作有多么简单,应该说任何事情的成功都要靠天分勤奋运气,斯蒂芬·金想告诉我们的是,万事开头难困难的是踏出第一步,他写这么一本书其实就是想鼓励我们去踏出这一步,因为写作就是那么一回事么。

  《写作这回事》读后感(二):《写作这回事》读后感

  著名影评人罗杰·埃伯特说:《写作这回事》是《风格要素》之后最有洞见和最实用的写作论。我用了几天时间认真读后才相信这不是给本书戴高帽,它确实配得上与《风格的要素》相提并论重要的是斯蒂芬·金的行文风格和建议更适合中文写作。在此我就尝试着从书中攫取其中三个方面观点说说自己的阅读感受

  一、不用粉饰词汇

  写作真正最糟糕做法之一是粉饰词汇,也许因为你对自己用的小短词感到有些羞愧,所以找些大词来代替。准确描述很重要。

  作者在书中如是说。这是每个人在写作时需注意的,在保证描述准确的前提下用最简单词语表达,并尽量简短,因为读者的时间很宝贵。以前我以为文章越长越好,尤其是超过三千字的文章用手机浏览时,旁边显示的下拉滚动条越小越有成就感,其实是错的。

  对于像我一样的新手而言,文章里出现重复罗嗦的词句是相当普遍的,最明显的是滥用修饰词。比如这两句:“这是一篇很好的文章”、“我正在努力完成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如果改成“这是一篇好文章”、“我完成一项任务”是否也说得通?我们平常看到的网络文章,多数长篇是靠“很”,“XX地”这类词堆积起来的,并非真要那么多字才能表达清楚。我认为只要表达准确了,就尽可能删掉多余的副词、形容词、介词等。

  而要说到用词简单,基本不用粉饰词汇的作品,首推李煜的《捣练子令》:

  深院静,

  小庭空,

  断续寒砧断续风。

  无奈夜长人不寐,数声和月到帘栊!

  全文只有二十七个字,极少用到修饰语,纯用白描,只用单调的砧声和素朴的月光就唤起读者对一个孤独无眠者的同情。在这首小令里,只有“无奈夜长人不寐”写人外,其余都写景,但这种写景又能联想到了人,联想到了“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联想到了天气转凉,“九月授衣”,联想到了“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真珠月似弓”……

  这是李煜词真正见功力地方直白又不过于直白,直白当中又不失含蓄,用词简单凝练,有一种震撼人心的穿透力。这种写法我们在短期内是学不来的,但“取法乎上,仅得乎中”,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即使做不到最好,也不会太差,就比如一个学生以考100分为目标而努力,即使真考不了100分,考90分是不难的,但如果以60分为目标,可能连50分都考不到,道理是一样的。

  同样,我这几天在反复看财新主编王烁的文章《有效写作十三篇》,也讲到了简单写作的重要性。当然这篇文章译自《<经济学人>写作手册》,原文主要讲英文写作,王烁只选取了部分他认为能够使中文写作者受益的方法。

  在这篇文章的导言里,我认为对写作有直接帮助的是乔治·奥威尔的六条基本规则

  绝不要使用在印刷物里经常看到的隐喻、明喻和其他修辞方法。

  如果一个字能说清,不要用两个字。

  但凡一个字能删掉,一定要删掉。

  只要能用主动语态,绝不要用被动语态。

  能用常用词的时候,不要用外来词、科学术语和行话。

  绝不要用粗俗语言,为此可以打破上面任一规则。

  第四条的“绝不要用被动语态”在本书中也提到,作者建议是尽量避免被动语态,“被动语态很无力,很冗长,经常还拐弯抹角”。所以要用主动语态,想清楚要说什么,然后尽可能简单地说出来就好。当然,我虽然不太认同斯蒂芬·金所说的“胆怯的作者喜欢被动语态,其原因类似于胆怯的人喜欢被动的伴侣”,但用主动语态会让写作更顺畅倒是真的。

  此外,奥威尔的六条规则虽然在我们的日常写作中暂时无法全做到,但知道好标准(也许还会发现更好的标准)在这里,就会有意识地向它靠近,慢慢地总会给自己带来进步的。

  二、读书与写作

  本书中《论写作》部分主要说到读书和写作之间的关系。斯蒂芬·金的这句话应引起每一个写作者的注意:“我很难相信那些很少阅读(有的一点书都不读)竟然也打算写作,并且期望别人喜欢他们的著作,但我知道确有这种人。”

  这无非是说读书对写作有多重要,但比起一千多年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要蹩脚得多。我曾尝试过读很多书,但从没有去想过杜甫这句诗所表达的意义,以至于现在看到一个老外说类似的话竟觉得新鲜重视了起来,实在对了先人。从侧面也说明我以前只读书不写作,现在开始练习写作了才留意到这句话的重要性。

  我曾写过了一些如何写作的文章,包括“文章写不下去,怎么办”这种老调子,本以为不会有人看的,即使看了也会认为我算老几也配给他们写作建议。没想到会引起很多人的共鸣,还有私信问我没有话题写时应该怎么办等问题,每次回复我都忘记提及要“多读书”,而恰恰这一条对写作帮助是最大的。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写作的朋友,平时很少读书或不读书,每天照样洋洋洒洒写几千字,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就不知道要写什么了。尤其在写作群组里看到同学们写的文章,除了少部分写得很好之外,大部分都在应付作业。刚开始那几天大兴致比较高,后来慢慢地有一些人被淘汰了,还有一些人仍在苦苦地坚持,但已经写不出内容丰富的文章了。我想除了忙之外,最有可能是才思枯竭,原因则是不读书。如果要想写得更好一些,就得读书。

  其实也不一定博览群书才能写作,如果能把一部经典读烂,悟性再差也可以提高写作水平。在陆游 《老学庵笔记》里的“《文选》烂,秀才半”之说,可知古人学习写作的经验大概是说能把《昭明文选》读烂,都能算半个秀才了。一些优秀的作品本身已经告诉我们文章该怎么写,不该怎么写,只有通过熟读、多读优秀的作品,达到心领神会程度,才能够学到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再举一个例子。司马迁能写出《史记》,不全是因为饱受宫刑之苦后悲愤写成的,如果没有大量阅读的积累材料准备,他再怎么悲愤也写不出如此高水平的著作。司马迁十岁起就师从著名学者孔安国学习《尚书》,并在38岁时任太史令时有了阅览汉朝宫廷所藏的一切图书、档案以及各种史料机会,为写《史记》做了大量阅读上的准备。读过《史记》的朋友可能会留意到,在书中很多地方都出现“余读”,“余尝读”,“予观”,“吾读”,“太始公读”等字眼,可见司马迁阅读的广度深度令人叹为观止

  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孔子世家

  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及《晏子春秋》,详哉其言也,即见其著书,欲观其行事,故次其传。——《管晏列传》

  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屈原贾生列传》

  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五帝本纪》

  太史公读《春秋历谱谍》,至周厉王,未尝不废书而谈也。——《史记-十二诸侯年表》

  当然,我们和大文豪们的勤奋读书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但不管怎么样,只要为了写作而读书,就算是一个有心的读书人。从写作的角度去读书,吸收书中写作方面的营养丰富自己的知识,然后把读与写结合起来,由读书想到写作,从书中借鉴、吸收,并印证写作知识和技巧。因为写作知识和技巧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它们都是从写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它应该再反过来,指导写作,在写作中加以运用,久而久之写起文章来就会得心应手了。

  三、乐在其中

  如果你不能乐在其中,就不能成器。还是趁早探索其他领域,也许还有更高的天赋等待发掘,乐趣也会更多。

  如果我能在二十岁或二十五岁时就知道这些,该有多好!也许我现在已经取得一定的成就了。但这只是假设,时间肯定是回不去了,就如现在二十多岁的人看这本书时也不会留意有这么一句话,即使留意到也不会有所感触,毕竟类似这样的句子太多了,以至于干脆视而不见。我就不一样,与其说是过于敏感,倒不如说是开始珍视每一个可能改变命运的瞬间,让我睁大眼睛去看这个世界上正在发生着的一切,尽可能地扫描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不留死角地过当前好力所能及的生活。

  就如读到这样一句既不是格言又没有多少生活哲理的话,都会让我停下来去思考背后隐藏的另一个世界——我目前生活的好与坏都是拜早年的选择所赐。多少次回过头来看看走过的路,没有一件事真的让自己乐在其中,几乎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应对当时的生活和工作,以为按照自己想当然地努力就会得到想要的一切,并不会在意那样子去做自己开不开心,也很少去想换个活法。可能是不自信,也可能是真的太在意生活过得不好,就一直想努力地改善它,到头来得到的也只是不算不好不坏的生活,却失去了创造力最强的十年光阴

  那么怎么做才不算虚度光阴呢?这个问题每个人都能自圆其说,也有答不上来的,我就属于后者。如果非要回答出来,我只能借用在本书中作者的观点来支撑自己的看法。所谓时间的不浪费,是做每一件事时都能乐在其中,完全不会在意周遭的情况,心里只有自己。就如我目前的写作(很奇怪,为什么十几年前不开始写,都干什么去了),我只想能在每天工作完成后,有一段不被打扰的写作时间,可以坐在书桌畅快地读书写作,而不会去想这样做是否辛苦

  对于写作而言,能够乐在其中确是一件幸事,但也承受着高于常人的孤独,特别是那些只知道自己热爱写作,却不知道能写到哪里的人,则需要更多的勇气。在这里就引用一位朋友的博客副题与他们共勉:“即使没有一个观众,我也要在寂静的旷野中怒放!”

  四、小结

  《道德经》有云:“上士闻道,勤而行之。”如果遇到好的方法,就要敢于尝试和实践,包括写作。不能读过了,看过了就算完成了任务,否则就会错过一个个可能给自己带来改变的机会。在《写作这回事》里,有不少充满智慧的句子、段落,至于能否从中读书不一样的味道来,就要看个人的用心程度了。

  (我的微信公众号:韦编三绝)

  《写作这回事》读后感(三):坚持写作的理由

  胆小,不喜恐怖小说,因此斯蒂芬·金的书基本没有看过。但是我看过那部震撼人心的电影——《肖申克的救赎》(The Shawshank Redemption)。这部电影改编自斯蒂芬·金《不同的季节》中收录的《丽塔·海华丝及肖申克监狱的救赎》,在IMDB中被超过40万以上的会员选为250佳片中的第一名,并入选了美国电影学会20世纪百大电影清单。 身为美国的作家富豪,老金倾其所有的坦诚相授,自然含金量不是一般的高。 《写作这回事》的确是一本很实用的,一本顶十本的写作指导书,当然,也是一本炙手可热的书,因此,关于他的书评及读书笔记,已经是铺天盖地了,让我怀疑究竟还有没有再写什么的必要。 回想起来,若干年前,我就立下自由写作的理想了。但是很快理想就夭折了。所以这本书于我最大的意义之一,便是重新开始了码字。因为它不仅写了很多具体的写作方法和技巧,还写了老金艰辛的文学生涯和人生道路,其中更有车祸后依然不辍写作的强大意志力。所以,其实它还是一本励志书来着。 好作家不会坐等灵感送上门 这几乎是所有职业作家的共识。正如那句著名的“妓女不能靠性欲接客,作家也不能靠灵感写作”。这话源自李敖。他在接受凤凰台采访时曾说,他不靠灵感写作,只要坐下来就能写。斯蒂芬·金显然也很同意这个观点。 “仅仅因为创作困难,不论感情上的原因也罢,想象力取法也罢,就中途放弃一部作品,这样的做法不可取。有时候人就得硬着头皮行,哪怕有时候做事力不从心,仿佛坐着铲屎,使不上劲,但其实赶出来的活还不错。” 话虽糙,理不糙。“坐着铲屎”的确费力不说,还得忍受恶臭熏脑,但只要耐着性子铲干净了,就会恢复一个好环境,生出成就感。你不仅得铲,还得拼命,如果你真的想干出点名堂来。 “如果不准备拼命干,玩儿命写,你就根本没打算试着写出点好东西——你还是安心做个称职的写手吧,并且心怀感激,因为再不济还有这点本事够用。缪斯确实存在,但他绝不会飘到你的书房……这些苦差必得由你亲自完成,……我觉得这很公平。……你就该当辛苦干活点灯熬油,因为这个抽雪茄长小翅膀的家伙有一袋子魔法。那里面的东西足以改变你的人生。” 有天赋,别浪费 人的年龄越大,就越有危机感,越觉出时间的宝贵,尤其是一事无成的时候。我也有过这样的焦虑。 为此,我静下心来,将自己的兴趣爱好与特长列了个清单,结果惊讶地发现:并非所有的兴趣和爱好,自己就愿意做,或者有能力做出什么成果。而真正喜欢做,又有能力做的事情实在少之又少。不信你也列个清单试试。 对我个人来说,写作是其中交叉的一项。难道这为数不多的,稍微比别人做起来“容易一点”的优势,都要丢下,任其退化吗?那么,坚持那些做起来“不容易”的事情岂不更是虚掷时间? “如果上帝赋予你一件你力所能及的工作,看在上帝的分上,你干吗不做呢?” 毫无疑问,斯蒂芬·金是绝对相信天赋这种事情的。 “天赋问题使得练习这回事完全失去了意义;如果你发现某件事上你天赋异禀,你就会主动去做(不管是什么事),直到你手指流血,眼睛都要从脑袋里掉出来为止。即便没有人听你演奏(或是读你写的东西,看你的表演),每次出手都是一场炫技表演,因为你作为创作者会感到快乐,甚至是狂喜。这说法适用于读书写作,同样适用于玩乐器、打球,或者跑马拉松。如果你乐在其中并且有这方面的天赋,那么我倡导的这种刻苦阅读和写作的模式——每天四到六小时,天天如此——就不会显得太艰苦;事实上很可能你已经在这么做了。但是,如果你觉得需要某种许可才可以这么畅快地读书写作,我再次衷心赋予你这种权力,放手去做就好。” 写作的意义 斯蒂芬·金说,写作不是为了赚钱和出名。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实在有点难以置信啊。他的所有作品均为全球畅销书,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说。他还得过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世界奇幻文学奖“终身成就奖”和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爱伦坡奖”的“大师奖”等等。有名有利,简直是每一个想以写作为职业的作者的成功楷模。 可是,人家老真诚地告诉你,写作只是为了让作家自己和读者的生活更丰富更快乐,而为了快乐做事,才会一直做下去。这倒是真的,即使苦中作乐,人也要寻找坚持下去的动力。 我想,写作者可能偶尔也有一些特定的目的,但在写的过程中,恐怕沉浸其中,早已忘记那点模糊的功利心了吧。明白了写作最根本的意义,相当于看清了方向,更加坚定了步伐。 有这些大师给出的理由和鼓励,还有什么理由不开始动笔,不坚持下去呢?这世上有很多比你优秀得多的人,都比你努力得多,也因此成就更高。 最近写文章又有些拖延。重温此书,写下此篇,权当是又一次自我鼓励。 “你可以写,你该去写,而且如果你足够勇敢,开始写了,你要坚持写下去。写作,跟其他的艺术创作一样,是神奇的生命之水。这水免费,所以畅饮吧。”

  《写作这回事》读后感(四):《写作这回事》,斯蒂芬金的写作观(附:文末推荐书单)

  不要带着功利的心来读《写作这回事》。抱着读小说的心态,在字里行间学习如何写作会更轻松和容易些。

  可以和《 30天写小说 》结合起来阅读学习,两本书的风格是不一样的(感觉是废话,毕竟作者也不一样)。《 30天写小说 》比较干,但是很实用,直接给出了一个30天写小说的教程。

  而《写作这回事》比较湿,可以在字里行间体会成为小说家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如果觉得开头让你失望(不是讲写作的一本书吗),可直接跳到P88(写作是什么)正是开始阅读,越到后面,你会发现越加精彩,不亏是畅销书作者。

  仔细阅读,还是涉及了不少身为作家的基本工作方法:

  1、对写作要怀有热情了、乐在其中。斯蒂芬用自己儿子学萨克斯为例。孩子在7岁时迷上某乐队的萨克斯手,口口身声要学萨克斯。

  作为父母的心态自然是全力支持,于是斯蒂芬送给孩子一个低音萨克斯风作为圣诞礼物,并且请了一位专职老师。

  然而,7个月后,斯蒂芬主动提出:只要孩子愿意,还是终止学习萨克斯风吧。因为他发现,孩子只是在老师上课和规定的练习时间里在吹萨克斯,而其他时间,从未见孩子享受演奏萨克斯。

  斯蒂芬说:”如果你不能乐在其中,你不能成器。还是趁早探索其他领域,也许还有更高的领域有待发觉,乐趣也会更多。“

  2、写作的时间管理。斯蒂芬每天上午写作,午睡后处理邮件(琐事),晚上阅读、陪伴家人和看体育赛事。他从不看电视连续剧。

  虽然采访他时,声称:除了圣诞、国庆和自己的生日是不写作的。但他自己也承认,每天都在写作。上午是他的高效时间,用来完成最高效的事。下午零散时间处理琐事,晚上阅读和亲情。

  斯蒂芬说自己不是为了写小说而读小说,只是他很享受阅读的过程,而且,他强调:没有阅读,何来写作。

  3、写作的方法。斯蒂芬谦称不是高产的作家。但规定必须每天写10页,约2000字(英文单词),3个月内正好完成一部小说的初稿,约18万字。

  注意,是初稿。在《不安的时候,坐下来写》中也谈到,即使是海明威这样的大文豪,刚写出来的文章也是一坨狗屎,不过没关系,先写完。

  如果上午没有完成,斯蒂芬就牺牲午餐甚至下午部分时间来完成10页的写作。在他看来,3个月是完成一部小说的极限,否则写作的思路会发生偏离,人物的描写也会出现变化。

  (太棒了,这是对写作一本书的最佳启示)

  4、写作环境的重要性。无论在家还是别处的某个地方,工作环境要安静,一旦关上门,没有外来的干扰,安心完成个写作就好。

  对于这点,我持保留意见,很多时候我反而喜欢到人多的咖啡馆刻意给自己营造一个闹中取静的环境。

  在家,往往难以控制家务、电话、美食、甚至孩子等干扰。

  另外还有一个最最重要的------关掉手机。

  5、小说的创作由三部分构成:叙事,故事从A点推到B点,最终在Z点结束;描写,为读者描绘出现场感觉(个人觉得这点很重要);对话,通过具体语言赋予人物生命。

  这三点概括得简洁明了,无论研究小说还是写小说,还有写影评,抓住这三点就够了。其中故事是重点,对描述要换位思考读者阅读时的感受,在尊崇故事的基础有所侧重,而不是一味的详细描写。

  6、改稿的注意事项。通常情况下,在初稿基础上要改三遍(第三遍涉及电脑文字软件美化等,早期的写作还是用笔写在纸上的)。初稿还是那句话,在3个月内尽快写完。然后把稿子收起来,收起来“发酵”的时间至少6周。

  本观点因人而异,但初稿后修改时必须的,谁也没有下笔如有神,毫无错别字、病句、结构错乱、逻辑不通等。

  所以实际上写作实际上写了两遍:

  第一遍是写给自己,把事情讲清楚。我的理解这是主观行为创造,较难;

  第二遍改稿是写给读者,要言之有“物”。这个“物”,作者特地加双引号,阐明要突出重点,与前文讲围绕故事主线写作同理。

  最后还有一个小窍门公式:第二稿=第一稿-10%,让文章更紧凑些。

  7、出版经纪人等不是看上去那么重要。

  8、书本最后作者推荐的书单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中文小说或原版书都可以。推荐书单如下:

  斯蒂芬·金的推荐书单 彼得•亚伯拉汉斯:《完美犯罪》 彼得•亚伯拉汉斯:《熄灯》 彼得•亚伯拉汉斯:《压降》(又译《窃子疑云》) 彼得•亚伯拉汉斯:《9号革命》 詹姆斯•阿奇:《家人亡故》 克斯滕•巴奇斯:《怪物狗的生活》 帕特•巴克:《新生》 帕特•巴克:《门上的眼睛》 帕特•巴克:《幽灵路》 理查德•博氏:《黑夜季节》 彼得•布朗纳:《入侵者》 保罗•博尔斯:《遮蔽的天空》 柯拉盖森•波尔:《玉米饼幕布》 比尔•布莱森:《林中散步》 克里斯多夫•巴克利:《感谢您吸烟》 雷蒙德•卡佛:《我打电话的地方》 迈克尔•查本:《狼人年轻时》 温莎•乔尔顿:《零纬度》 迈克尔•康纳利:《诗人》 约瑟夫•康拉德:《黑暗的心脏》 K.C. 康斯坦丁:《家庭观念》 唐•德里罗:《地下世界》 尼尔森•德米尔:《教堂》 尼尔森•德米尔:《黄金海岸》 查尔斯•狄更斯:《雾都孤儿》 斯蒂芬•道宾斯:《等闲杀戮》 斯蒂芬•道宾斯:《死女孩的教堂》 罗迪•道伊尔:《撞上门的女人》 斯丹利•埃尔金:《迪克•吉布森秀》 威廉•福克纳:《我弥留之际》 亚历克斯•嘉兰:《海滩》 伊丽莎白•乔治:《心怀鬼胎》 苔丝•格里森:《重力》 威廉•戈尔丁:《蝇王》 穆雷尔•格雷:《熔炉》 格雷厄姆•格林:《一支出卖的枪》 格雷厄姆•格林:《我们在哈瓦那的人》 大卫•哈尔伯斯坦姆:《五十年代》 彼得•哈米尔:《辛纳特拉何以重要》 托马斯•哈里斯:《汉尼拔》 肯特•哈鲁夫:《单声颂歌》 彼得•霍格:《冰雪迷案》 斯蒂芬•亨特:《白人坏小子》 大卫•伊格纳修斯:《开火伤人》 约翰•欧文:《寡居的一年》 格雷厄姆•乔伊斯:《牙齿仙子》 艾伦•贾德:《魔鬼的杰作》 罗杰•卡恩:《美梦成真》 玛丽•卡尔:《撒谎者俱乐部》 杰克•柯切姆:《生的权利》 塔碧莎•金:《幸存者》 塔碧莎•金:《水中天》(未出版) 芭芭拉•金索尔沃:《毒树圣经》 约翰•柯拉考尔:《挑战巅峰》 哈珀•李:《杀死一只知更鸟》 伯纳德•列夫科维奇:《我们的人》 本特利•利特尔:《被忽视的人》 诺尔曼•麦克利恩:《大河恋:作品集》 萨默塞特•毛姆:《月亮和六便士》 科马克•麦卡锡:《平原城市》 科马克•麦卡锡:《十字路口》 弗兰克•麦考特:《安吉拉的灰烬》 爱丽丝•麦克德莫特:《迷人比利》 杰克•麦克德维特:《远古海岸》 伊恩•麦克尤恩:《爱无可忍》 伊恩•麦克尤恩:《水泥花园》 拉里•麦克穆特里:《死人漫步》 拉里•麦克穆特里和戴安娜•奥萨纳:《契克和奈德》 沃特•米勒:《献给雷波维奇的圣歌》 乔伊丝•卡罗尔•欧茨:《行尸走肉》 蒂姆•奥布莱恩:《林中湖上》 斯图尔特•奥南:《超速女王》 迈克尔•翁达杰:《英国病人》 理查德•诺斯•帕特森:《无处安身》 理查德•普莱斯:《自由国度》 安妮•普劳克斯:《怀俄明故事集》 安妮•普劳克斯:《航运新闻》 安娜•昆德伦:《真理》 露丝•伦德尔:《见到你真好》 弗兰克•罗宾森:《等待》 J•K. 罗琳:《哈利•波特与密室》 J•K. 罗琳:《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 J•K. 罗琳:《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理查德•鲁索:《莫霍克》 约翰•伯恩海姆•施瓦兹:《救赎之路》 维克兰•塞斯:《如意郎君》 欧文•肖:《幼狮》 理查德•斯罗特金:《弹坑》 蒂尼夏•史密斯:《魔术师》 斯科特•斯宾塞:《黑衣人》 华莱士•斯台戈纳:《乔•希尔》 多娜•塔特:《校园秘史》 安•泰勒:《补丁行星》 库尔特•冯内古特:《咒语》 伊夫林•沃:《故园风雨后》 唐纳德•韦斯特雷克:《斧》

  《写作这回事》读后感(五):年少一梦

  这本书教会我的其实不是什么写作技巧,而是,斯蒂芬最终成为作家本来就是件有趣的事。

  腰封上有一句话,“才华比精盐还廉价,从才华横溢到事业成功,要付出艰辛的劳动。”本来以为他是像列夫托尔斯泰那种贵族,家境殷实,衣食无忧,却非要苦了自己。看了书才明白,原来斯蒂芬说的艰辛是指生活的艰辛,没钱给孩子买尿布,没钱付账单,边在洗衣店打工边写作,最后成为作家,这是屌丝逆袭的艰辛呐。

  这让我想起大一时喜欢的一位作家王锐,和他的经历很像,最像的是,斯蒂芬在洗衣店打工的时候,王锐在大工厂剥葱的时候,他们都觉得自己会成为作家。不像的是,王锐比他更悲惨一些,她小时候因为自己的语文老师爱上写作,当然,也爱语文老师,那是一个自卑的小女生对老师的崇拜和爱慕。毕业后发现那语文老师其实一直郁郁不得志,两人聊得很来在一起了。那一次一定是爱情,却不是真爱,互相毁灭,满是伤痕,刻骨铭心。王锐的家人一点也不关心她想不想成为作家,有没有和喜欢的男人在一起,早点找份好工作,早点嫁个好人家才重要。这种压力既沉重又漫长,以至于后来她的书成功出版,她也找到真爱的时候,就好像在黑暗的隧道里一个人走了很久很久,终于看到了出口的光亮。

  斯蒂芬比她幸运地多,小时候他可以放肆地阅读,享受妈妈的赞美,孵化心中作家的梦。有一段写得很有意思,“我记得,我听到这话之后觉得自己拥有了无限的选择,我仿佛被领进了一幢大房子,房子里面全是一扇扇的门,而我喜欢哪扇,就打开哪扇。我想,我一辈子都开不完这大房子里的门。”

  最让人羡慕的,还有斯蒂芬的爱情,他这样描述,“婚姻很成功。我们的婚姻长过世界上所有领导人的婚姻,除了卡斯特罗。而且我们只要继续谈天,争吵,做爱,跟着雷蒙的音乐跳舞,这桩婚姻可能还会继续下去。我们的宗教背景不同,但塔碧莎是个女权分子,一向对男人说了算(还有上帝指示做爱永远不带套)、女人洗内裤的天主教不那么狂热。而我虽然信仰上帝,却从不参加有组织的宗教活动。我们都来自工人阶级家庭。两人都吃肉,在政治上都是民主党派,都有点像典型的北佬,总有点怀疑英格兰以外的生活。我们性生活和谐,天生喜欢一夫一妻。但两人之间最结实的纽带是词句,语言,以及我们一生的工作。”

  .....huh,必须要说,这本书的翻译真心不怎么样,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看英文原版。不管,我要去看童心斯蒂芬写的惊悚小说了

  《写作这回事》读后感(六):读书笔记

  熟悉

  斯蒂芬提到他在写《魔女嘉丽》时,不了解女生,也不聊她们的环境。这里可以吸取经验的是,要写自己熟悉的事物,如果不熟悉,就先去了解一下再写。

  规矩

  “记住用词的规矩是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适宜并且生动即可。”

  这样很好,我经历过斟字酌句的写作,那实在是做作无比,真实还是极其重要的,你就是你,不必要隐瞒什么。

  方法

  quot;如果你想成为作家,那么有两件事情必须首先得做到:多读,多写。"

  金科律例。

  新手

  “但尤其对新手作家来说,消除一切让你分心走神的可能性是明智之举。”

  “等你终于走进自己的书房,关上门,你应该已经定好了每天的写作目标。”

  真诚

  “写好对话的关键,与小说创作这门虚构艺术的其他一切一样,在于坦诚。”

  主题

  斯蒂芬是故事先行的作家,他一般在一稿完成后发现主题,然后二稿将其完善。他说基本上作家都是故事先行的,少数像《动物庄园》这样的寓言式故事才是主题先行。

  这对于我来说是这本书收获最大的地方,我是典型的主题先行派,动笔之前一定要想好我要说的是什么道理,我要表达什么。老师也曾经这么说过我,我嘴上说应该故事先行,其实心里还是觉得要有所表达才行,要主题先行。

  看完书之后我才明白,主题先行会损失一样更加珍贵的东西,就是真实。当故事中的人物在为了我的目的说话做事时,为了要表达的那句话行动时,一切都不真实起来。他们只是讲主题的傀儡。

  那么故事先行的好处是或许人物能相对真实地行动,真实这太重要了。

  经验

  “我希望你至少要把自己的故事写过两稿,一稿关起门来写给自己,二稿敞开门写给读者。”

  按照前辈的经验行事吧。

  《写作这回事》读后感(七):我的写作这回事

  我的写作这回事

  我有一个梦想——去一次凤凰,写一篇文章。

  我有一个梦想——去一次凤凰,写一篇文章。写一篇文章对我来说还很难,所以我想先练练写作。于是,后来的后来,我买到了斯蒂芬·金先生的《写作这回事》。我用我最朴实无华的语言告诉你——我很喜欢。

  对,我开始练习写字什么的,仅仅是为了出去玩一趟回来的时候写点好玩又让自己满意的东西,嗯,主要目的还是想装作13格很高的样子。

  嗯,就是为了写作这回事,买了斯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这是一本很好很好的写作指导书。我在书的一处笔记——感觉斯蒂芬·金像是一位越过时空站在我跟前耳提面命讲授书中内容的长者,他待读者真用心。即使愚钝如我,仔细看过他的文字,在一些地方也会有醍醐灌顶的感觉。

  长这么大,即使没去过传说中美丽的远方,但是也在不经意间见过好多好多美得动人心魄的景致。看到美景的时候我总想装作很有文化的样子沉思一下,然后回来写一篇行云流水的文章,再配上有我出境的美图,发到朋友圈坐等大家的膝盖。啊,多么高大上的样子。

  我特别想去凤凰,就是那个古城啊,小调啊,沱江啊,文艺啊,偶遇啊的地方。我知道凤凰早都不是沈从文先生笔下那个样子了,天保、傩送和翠翠那样无奈却纯澈美好的爱情故事也少有了吧。但我真的好想去那里看看啊(万一有个偶遇什么的呢)。

  去年七月我读过了沈从文的《边城》,之后特别想去凤凰,但我还没有具体计划什么时候去。我想等我练好文笔,能够写一篇自己觉得不错的文章(这个想法可能跟沈从文先生有关,因为看了《边城》我喜欢上了凤凰、喜欢湘西。一定还有更多的人是因为沈从文的文字才了解跟喜欢湘西、追寻凤凰的吧,而凤凰是他的家乡。我愚钝,不会更多地表达,只是觉得要特别尊敬沈从文先生),并且攒够钱买一部单反再去。买单反可以很快攒够钱,但是写作不能,它需要长期的练习跟积累。

  或许还要等一两年,等到我觉得我可以写一篇很好的看过凤凰之后的感受的时候我就会去。

  看斯蒂芬·金先生的文会感觉亲切。因为他文字中常常会透出幽默,而这幽默会让人笑出声来。他说他写作“从不在乎礼仪问题”,所以有时候我们读文章,也可以跟着他的思路徜徉,不必拘谨。

  《写作这回事》里有金先生早年生活的回忆还有写作生涯回忆。写作方面,我想说说作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读者,读过之后印象深刻的点。

  一、“关门写作,开门改稿”(在书的第193页有大段阐述。)关起门来写给自己,敞开门写给读者。关起门来投入写作,而在改稿的时候你要打开房门,接收外面的帮助改稿的信息。

  二、“工具箱”。写作者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工具箱,里面装满需要的工具,诸如“词汇”、“语法”、“语态”等等“工具”。它像木匠的工具箱一样。木匠的工具箱可以有三层,但写作者的工具箱可以有四层甚至五层以装更多的东西。关于“工具箱”,金先生说“我的建议就是,为了尽自己最大能力地写作,你有必要建造自己的工具箱,然后增强肌肉力量,才能有力气把箱子带在身边,这样你就不必面对艰难任务感到气馁,而可以一把抓过适用的工具,立刻投入工作。”

  三、尽量避免被动语态。使用被动语态的时候,句子的主语处于被动地位。金先生说“胆怯的作者喜欢被动语态”、“没信心的作者还觉得被动语态能给他的话增添权威性,也许还能增加威严感”。

  我想把金先生在书中的例子列举出来比对被动语态跟主动语态(也就是我们说的“被”字句跟“把”字句)的差异。

  被动语态:“会以将于七点整被举行”(金先生说这是一种汉奸式的思路下的胆怯者的写法)

  主动语态:“会以定在七点整”(这是一种掌握主动权的写法)

  四、副词不是你的朋友。副词能不用就不要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某某说”,“他说”、“李小白说”,直接谁说就可以了,不要用副词修饰——“他凄惨地哀求”、“她威胁地叫道”、“金克尔咬牙道”,这样写很不靠谱。

  五、练习写作的金牌定律——多读,多写。最有价值的课程是你自学得到的。

  六、好小说总是由故事开始,发展出主题。

  哦,还有一段给我印象很深刻的描写,关于他生活经历的。斯蒂芬·金写他特别穷困的时候,母亲生病、女儿生病、难过于没有钱付多出来的账单。女儿生病需要吃一种叫阿莫西林的药水,他们也买不起。但是就在那样一个他最低迷的下午,竟然收到了一家出版商寄给他的500美元支票,这些钱是出版商想要买他的故事的钱。

  他突然就有钱去给女儿买药了,他还可以吃一顿周日晚宴了。读到这些,我就像自己中奖一样开心。然后陆谷孙先生说“金先生所得稿酬之丰,数达亿万,时辈亦少见其比”啊,羡慕死我了。

  我觉得这样一本书对任何一个想要写点文字的人都是有用的,哪怕是像我这样只为去趟凤凰写一篇文章的读者。书的最后,金先生列出了一份书单,是一些他读过的好书。金先生帮助我们提供“多读”的素材。我觉得,对于很多写作者来说,能读到这一本书是幸运的。就像我,一个幸运的天才美女。

  2015年12月31日晚十七时。

  第十四篇书评

  《写作这回事》读后感(八):关门写作,开门改稿——写作方法技巧总结

  不得不说,鉴于我对外国文学(尤其欧美)涉猎较少,有限的阅读中畅销书占了多数,类似《岛上书店》,《无声告白》等,给我的观感就是西餐里的鸡汤,故事固然是好的,但在阅读过程中,对着满眼的翻译体文字少了很多应有的感触;且从小胆子小,对惊悚类小说没有偏好。因此,对斯蒂芬金的了解仅限于《肖申克的救赎》,外加这本《On Writing》。光从这两部作品里就能明显感受到作者为人的幽默豁达与接地气,虽然大师也出过车祸酗过酒,但我想应该不用担心他会像海明威一样抑郁饮弹了。毕竟“自救”是老金家的传统:

  “在我们家,遇到麻烦你就猛抽烟,打翻了果冻就在果冻上跳舞,自力更生不求人。”

  本书总结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个人认为更适用于小说,并且其中谈论写作态度与经验的部分居多。对于说明文、报道类文章等体裁,以及语法、用词,句子结构等细节性技巧,书中有提到另一本经典英文写作指导书《风格的要素》,之前为了提升应试英语写作水平有粗略翻看,待我仔细咀嚼几遍再另写总结。

  以下总结条目遵照书中顺序:

  *工具箱(微观技巧)

  1、词汇

  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适宜且生动。过度的粉饰词汇,或者替换近义词必然会影响准确描述。

  2、语法

  1)写作中不可或缺的两部分:名词和动词。任取一个名词,跟任何一个动词放在一起就是一个句子。绝无差错。

  2)尽量避免使用被动语态。

  3)用副词基本等同于犯错,描写对话时写“他说”是王道。

  3、段落

  1)说明文:概括性的句子打头,后面紧跟描述和支持性语句,这种结果有助于理清思路,并且可以避免游离主题。

  2)小说:段落结构没有说明文那么清晰,段落构成小说的节奏而非主旋律。基本都是自动形成,诀窍就是顺其自然。

  *论写作(宏观方法)

  1、如果你想成为作家,有两件事必需首先做到:多读,多写。

  2、关上门写作,制定具体的写作目标(比如每天至少一千字),不达目标绝不开门。

  3、越是长期坚持,写作就会越容易。

  4、写你了解的。读者想要一个好故事,使他能够认同书中人物以及他们的行为、环境和言语。

  5、小说三部分:叙事;描写;对话。

  1)叙事:故事几乎都是自发的,不要太看重情节构思。

  2)描写:好的描写始于所见清晰,终于落笔明晰,意向清新,词汇简单。反例则是阅读量不够导致的陈旧比喻。

  3)对话:用于塑造人物形象,切记要真实,实践是无价之宝,注意留心你周围真实的人的行为举止,然后把所见如实写出来。

  6、主题思想

  好小说总是由故事开始,发展出主题。绝非反之。但是当基本故事写出来之后,就要思考它意味着什么了,然后用想出来的结论充实第二稿第三稿。

  7、改稿

  1)初稿完成后大约经过六星期再拿出来修改,便于发现故事或人物发展中那些巨大的漏洞。

  2)公式:第二稿=第一稿-10%

  这里贴一句作者曾经的编辑古德的话:“你写故事的时候,是给自己讲故事。当你修改的时候,主要工作就是拿掉不属于故事本身的内容。”

  8、背景故事

  1)人人都有过去,其中大半都很无趣,留住有趣的部门,别在其余部分上多费笔墨。

  2)研究属于背景部分,远远地出现在背景中,能放多远放多远。调查学习必不可少,但不要本末倒置,永远是故事优先。

  《写作这回事》读后感(九):需要的时候,故事就自然浮出水面

  金大爷的故事书,一本没看过。

  金大爷的电影,除了《肖申克》其他的也基本没看过。

  除了知道金大爷是个大牛之外,没啥印象。

  为什么当年看完电影之后,没想着看看小说呢?有人说电影会推动原著的销量,看来也是个胡扯的说法。

  最近想着构思一部书,写一部小说,甚至还想要弄出个大动静来,如同狗咬刺猬,无处下口。

  胡乱找有关写作的书,是从哪一条线索来的?好像是个日本鬼子的书。

  在大量的阅读中,迷失了方向,其实也就是没有一个指南针,更何况是导航仪。就是金大爷说的,在黑屋子里扔飞镖,还幻想着biubiu地射中。瞎猫很难搞到死耗子。

  金大爷出道很早,他说六七岁就靠卖故事挣了一块钱,还是四个故事。我到将近四十也不见得能卖一个故事,真是一毛不拔。我靠。

  金大爷说,他热爱写作,甚至写作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当然他从来没有说过不喜欢钱,每一次收到卖故事的钱之后,他都会开心一阵子,和家人共享了他的快乐。一次卖出去五百,解决了女儿看病的问题。第一笔巨款到来之前,他的月工资大概是四五百的样子,一年六千,他老婆问他,如果卖得火,出精装本(美国先精装,再简装;国内是先简装后精装。此处按国内)能拿多少?金大爷说,据说某某大仙,拿了十几万,我才不到三十,估计能六万也就差不多了吧。结果,一个电话过来,哥们告诉金大爷,你的账户上会多出二十万,一个二跟着五个零,金大爷当场要被砸晕了,要哥们重复了几回,确认无误之后,和他老婆塔碧分享去了。要给她老婆买个奢侈品,在超市转了一大圈,弄了个吹风机走人。

  金大爷成名之前,因为写作赚钱的故事不少,小学时,用他哥哥的印刷机,我估计也就是刻钢板,刷油墨的活,印了他自己写的小说,在学校买了两打,结果被老师抓了现行,要他给同学退钱,赔了故事,赔了墨。不过这表明,金大爷从小就有经济头脑,没办法啊。他老妈找了个混账老子,那货和他娘弄出金大爷兄弟两个之后就喝酒去了,后来据说跟金大娘说,我出去买包烟,结果这一包烟是不是去非洲买的也不知道了。反正金大娘带着两个傻小子,满世界找,没有找到这个买烟的汉子。不知道后来金大爷发达后,他老子买烟回来没有。金大娘一边找汉子,一边生活,要过日子可不是靠幻想得来的,好像做什么洗衣工、洗菜工、刷碗工之类的,总之,什么活能挣钱,就干啥,家里两个傻小子得养活养大。据金大爷回忆,他小时候,金大娘很喜欢听他讲的故事。买下金大爷的四个故事之后,还寄给她家亲戚,告诉他们,看看我家儿子,可是个故事大王。

  金大爷,小学卖自己的故事书,虽然既成功又失败,但他老人家没有被失败所困扰,结果在高中闯了祸,遇到一个圣女。金大爷重操旧业,写故事,写讽刺故事,把校长讽刺了,说他是个呆瓜;把圣女讽刺了,说她是个蛆虫。结果,圣女强烈要求开掉这个敢于挑战学校的混子。还好,金大爷运气不错,最后还考上了大学,大学混了四年,泡到一个妞,就是金大爷的一辈子的老婆。

  看这个书的时候,金大爷五十多岁,一天出来散步,结果差点被撞死,为了让自己一辈子的才华不被湮没,就在他恢复的期间,写下这部巨著,中文版已经从简装到精装了。一再重印。英文版好像也重出了若干次。在地铁看这个书时,我算了下,金大爷47年出生,今年七十一,如果活着的话。百度一下,果然还在。金大爷果然是创造力惊人,最近这些年已经又写了好多部,出这个书时总共四十部,如今已经七十部了。看来,金大爷是要向特罗洛普大爷看齐了。

  回头要把金大爷的书找来看看。

  最后,大陆这个翻译比如台湾的要差多。完全不是一种重量级的。金大爷的风格在台湾人的翻译中更有意思。从一开始就是如此。

  第一段:看了玛丽·卡尔的自传《撒谎者俱乐部》我很受震动,不仅因为这本书写得很强悍,写得漂亮,语言清新自然,更是因为它全——这个女人记得自己早年的一切。我却不是这样,我的童年过得古怪又跌宕,由单亲妈妈抚养成人。我小时候她老搬家,虽然我不太确定,……

  台湾翻译:玛丽·卡尔的回忆录《骗子俱乐部》令我目眩神迷,不只是书中的暴力美学,还有饶富趣味的方言运用,整本书都令我难忘。她是一位能记住自己早年生活中每一件芝麻小事的女性。我的童年鸡飞狗跳,生长在单亲家庭的我,小时候总是不停地搬家。

  台湾版本有珠海出版社版,有电子版,可惜搞了个傻逼的书名《触摸恐怖:我的创作生涯》。

  http://culture.ifeng.com/a/201

  《写作这回事》读后感(十):老金有一壶酒

  我对斯蒂芬金不是很熟悉,但从书讲故事的方式看得出,他是一个有趣的人。我想,人到老了还能活得那么潇洒调皮,也是无憾。为了增加亲切感,下文姑且称他为老金。

  我后来特意找了一下老金的资料,才发现他是《肖申克的救赎》和《绿里奇迹》的作者。于是我看这书的时候特别隆重,打开网易云播放几首喜欢的轻音乐,结果看完书,已经循环列表播放了几十次。

  他把我在写作时的困惑和想象得到的困难,都说到了。

  如果你觉得写作很难,那是因为真的难。

  人很容易就陷入了无病呻吟的迷宫,也容易长篇大论不说重点。

  就算你很幸运可以避过一个个坑,还得扛得住路上的人对你的嘲笑,以及忍受关上房门后的孤独。

  很多人在写作这条路上,无法用最初的热情走下去,因为丢下手中的笔比丢下剑更容易。

  怎么持续地写下去?老金把独门四字真言道出,多读多写。

  听上去很简单,实际上要做好不容易。他说读坏小说比好小说能够学到更加多东西,不过我们时间有限,还是多读好小说,至少开心一点。秉持着追求快乐的原则,读好书,先模仿喜欢的风格去写,很快就会有进步。

  有了进步,有了快乐,才有正反馈。

  他还说,你需要一个房间,有房门和关上门的决心。设置你的小目标,持续前进。

  心法总是大道至简,不过老金也知道年轻人耐心不够,同时留下两条实用的招式,他说这是工具箱,要练到信手拈来。

  词汇

  尽量用简单的词。你不是做生僻词批发生意的,没有必要去研究茴字有多少种写法。

  用你第一时间想到的词,只要这个词生动而且适宜即可。他推崇第二稿的润色,而不是边写边改,第一稿可以跟着自己的感觉走。

  我也认为第一稿是文章的坯子,大部分细节和简化都可以留在第二稿,因为无论你多熟练,思考的速度总是快于手打文字的速度,为了尽量保留自己的思考成果,不如让自己尽情释放,回过头来再用编辑的眼光去审视自己的作品。

  语法

  句子只需要动词和名词。

  +V的结构已经是最简单的句子了,我也是了解过基本的语法后,才能发现这种简洁之美。最近做主题阅读发现关于简洁的大师,国外很多人追随的是E.B.怀特,国内很多人追随的是王小波。老金也特别推崇《风格的要素》这本书,有机会我也会分享。

  尽量避免被动语态。

  这样的句子苍白无力,而且让读者思考不顺畅。无法想象整篇都是“xx被oo”的语调,估计读的人会疯掉。

  避免使用副词。

  讲求简洁的方式是清楚地描述主体和动作,其余的交给读者的想象力。想要做得更加公正地看待事物,就不要用过多修饰来评判事物,而是直接说出这是什么和做什么。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感受,这种感受值得尊重。

  关于写稿的方法,他还有非常细致的建议,对于入门者就不多作介绍,翻开书多看几次吧,老金还是很愿意分享的。

  我知道幽默是不是天生的,一个人只要诚实,总是说出真相已经足够让人会心一笑。显然,通过写作还可以让你更加诚实,因为你时刻要面对充满缺陷的自己。认清自己是不是已经成为更好的自己,我不知道,但至少会更快乐。

  祝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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