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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男人》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7-22 04:11: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男人》经典读后感10篇

  《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男人》是一本由(美)斯隆.威尔逊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2,页数:383,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男人》读后感(一):想再看一遍

  quot;你觉得我漂亮吗?“她问道。

  ”很漂亮。“

  ”不够漂亮,留不住你。所有人要么死了,要么离开。“

  他没有反驳她,既不想撒谎也不想残忍说实话,没说什么,只是吻着她。她用自己沉默泪水压抑激情回应着他的吻。”再说一遍,我很美丽。"她说。

  他说了。她叹了口气说:“好了,我们再开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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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漂亮吗,汤米?”

  “没你漂亮,你看看照片。”

  “她在床上比我强吗?”

  “别说了。”

  “她身材好吗?她的胸比我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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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她快要到那里的一瞬间他抓住了她,可她转过身,握紧拳头打在他的嘴上。他吻着她,反而被她狠狠的咬了一口。他伸手去摸嘴唇发现手上有血。

  “玛利亚是这样亲你的吗?”她问。

  《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男人》读后感(二):乔纳森·弗伦岑为本书撰写的引言

  文/乔纳森·弗伦岑

  一个经典小说场景就是20世纪50年代的康涅狄克州郊区,一个像沙皇时期的圣彼得堡或维多利亚时期的伦敦一样舒服的小世界。闭上眼睛,你就能看到秋天的落叶飘落在安静街道上,可以看到戴着软呢帽的上班族从纽黑文火车站台涌出,能听到夜晚第一瓶马提尼酒的叮当声;还有午夜过后难听的争吵声;闻到令人绝望性爱味道

  这个小世界中的所有慰藉挫折都可以在《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中找到。这部小说是斯隆•威尔逊的处女作,于1955年出版。该书出版后极为畅销,很快被拍成电影,由格里高利•派克 主演,但是之后的几十年该书没有再版。如今人们大多只能记得它的名字,该书和《孤独人群》 、《组织人》 共同成为50年代顺应时代口号

  你可能乐于谴责那种顺应,你也可能悄悄地在其中寄托了一份怀旧之情;不管怎样,《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这部小说都会给你带来纯粹的50年代的景象主人公汤姆•拉斯和贝琪•拉斯是很讨人喜欢的一对白人新教徒 夫妇,两人保持着传统分工:贝琪在家照顾三个孩子,汤姆通勤到曼哈顿做一项极其乏味工作。拉斯一家顺应时代,但并不快乐。贝琪抱怨着乏味的社区;她梦想着逃离周围奋斗中的邻居(邻居们本身也是不满足的);她算不上一个超级妈妈。一个女儿用一瓶墨水把墙给抹得一团糟时,贝琪先是打了她一巴掌,然后和她一起睡着了;晚上汤姆看到她们“紧紧地抱在一起,”两人的脸上全是墨水。

  和贝琪一样,汤姆的失败也越来越让人同情。“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本是他恐惧和不屑的那种人;可是,他在二战中当伞兵的那段生活与他现在养家糊口的郊区家庭生活感觉完全脱节,这使得他有意识地将自己隐藏在灰色法兰绒西装下。他想在联合广播公司争取到一份更挣钱的公关工作,期间他了解到公司的董事长霍普金先生计划成立一个关注心理健康全国委员会。汤姆对心理健康感兴趣吗?

  “我当然感兴趣!”汤姆热诚地说道,“我一直都对心理健康感兴趣!”这话听起来有点傻,但是他想不到别的话来改正了。

  顺应潮流是汤姆给自己的心理健康问题开的一副药。尽管本性真诚,他却百般嘲弄一切。“我毕生的兴趣就是为心理健康工作,”一天晚上他对贝琪开玩笑道。“我自己怎么都行。我可以奉献到底。”贝琪批评他总是愤世嫉俗,还说如果他不喜欢霍普金就别为他工作,而汤姆回应道:“我喜欢他。我爱慕他。我的心都是他的。”

  《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中的道德情感核心就在于汤姆四年的军旅生涯。无论是杀敌的时候,还是爱上了一个孤苦伶仃的意大利年轻女孩的时候,作为军人的汤姆•拉斯都是强烈地感觉自己是活在当下的。他对战争记忆和平时代“紧张而狂乱的”生活形成痛苦对比,和平时代的生活就像贝琪哀叹的那样,“对什么都感觉提不起兴趣来。”可能战争让汤姆的心灵不幸受到了伤害,也可能正相反,他想念战争中才有的那份刺激英勇冲锋的感觉。不论是哪一种,贝琪的指责都没有冤枉他:“自从你回来后,”她说道,“你真是无欲无求。你工作努力,但是内心中你从没有真正尽力过。”

  汤姆•拉斯事实上陷入了消费时代的困境中。有三个孩子要抚养,他不敢冒险去走一条反常嬉戏混乱道路,一条凯鲁亚克 开辟、平钦 跟随的垮掉一代的道路。但是消费主义单调乏味的工作,以及物质欲求舒适的生活方式,也让他同样感到危险。汤姆可以预想到,如果他步入了享乐主义下的单调工作,他真的会变成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麻木地不断追求更高的薪水,以便能负担起更大的房子和更好的杜松子酒。于是,在小说的前半部分,他在两个都不怎么吸引人的选择面前挣扎着,他的心情语气疲惫不堪急剧转为愤怒,到色厉内荏,从愤世嫉俗到胆小懦弱,到有原则坚决;而贝琪,令人心酸的是她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丈夫为什么不开心,和他一样在挣扎、在转变

  小说的前半部分写得更好。拉斯一家讨人喜欢恰恰是因为他们的很多情绪都很寻常。该书最开始跑龙套的那些角色通常都滑稽有趣,他们的存在仿佛是要反射出拉斯一家后来的变化一样:总是在桌子后边斜倚着的人事经理,讨厌小孩的上门医生,雇来的保姆,她把拉斯家不守规矩孩子们收拾得服服帖帖。小说的前半部分是很有意思的。沉浸在威尔逊老式的社会小说的讲述中,就像是乘坐老爷车游车河的感觉;你会讶异于它的舒适、速度性能;通过小窗户看到熟悉的场景还会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书的后半部主要写贝琪——汤姆的妻子。尽管他们俩先后经历了三年的初恋、四年半的战争分离、九年“没有激情”的做爱、“只剩焦虑”的负担家庭的生活,贝琪仍然一直站在丈夫身边。她制定了一个家庭自我改善计划。她使汤姆参与了当地的政治。她卖掉了讨厌的房子,带领家庭走出阴暗的“流放生活”,搬到更加独立环境。她自愿过高风险全职企业家生活。最重要的是,贝琪一直劝诫汤姆要真诚结果故事主线由“一对感人的问题夫妇对抗50年代的世俗” 逐渐转为了“充满内疚的男人被动接受贤良妻子的帮助。”尽管世界上存在像贝琪•拉斯这么优秀的人,但从人物塑造上讲他们并不成功。在小说的序言中,斯隆•威尔逊对他的第一任妻子伊莉斯写下了一句充满感情的致谢词,(“这部书的很多想法都是来自于她”),简直让人怀疑这部小说是不是威尔逊写给伊莉斯的情书,一部他们婚姻的颂歌,说不定他是想要借此书消除自己对婚姻的疑虑,让自己重新相信爱。在小说充满女性的后半卷里明显出现了一些有争议地方。当然,尽管拉斯身上矛盾不断,威尔逊却从来没让他的角色接触到任何真正的不幸。

  《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中一个明确的含义就是社会的和谐取决于每个家庭的和谐。战争使男人和女人之间产生隔阂,让美国陷入病态;战争将几百万的男人派到海外去杀戮,去见证死亡,去和当地的姑娘做爱,而美国几百万的妻子和未婚妻在家里高高兴兴地等待期待童话完美结局,承担着一无所知精神负担;现在只有坦诚相见才能够修补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纽带拯救失调的社会。就像汤姆总结的那样:“我也许不能改变世界,但是我可以让我的生活恢复秩序。”

  假如你相信爱、忠诚真实公平,你就会像我一样,眼含着泪水读完这本《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可是,即便你的心正在融化时,你还会懊恼于自己对书的屈服。就像弗兰克•卡普拉导演的傻乎乎的电影一样,威尔逊让你相信,一个人只要表现出真正的勇气诚实品格,他就会得到一份离家只有几步之遥的完美工作,本地的房地产开发商不会欺骗他,本地的法官公正执法,讨厌的坏人会被撵走,工业巨头会表现出正派有礼和公民精神,本地的选民会投票为小学生上缴更多的税,海外的前女友也会很识相地不给他惹麻烦,于是危机四伏的婚姻得到了拯救。

  不管你信不信,这本小说确实成功地捕捉到了五十年代的精髓——这种不自在的顺应行为、对冲突逃避、政治上清心寡欲、推崇核心家庭 、尊奉阶级特权等。拉斯一家要“灰法兰绒”得多, 而他们似乎一直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与“沉闷的”邻居们不同的地方,归根结底并不是他们的不幸或是他们的怪癖,而是他们的美德。在书的开篇里,拉斯一家不经意间会说一些讥讽和抵抗的话,但是在最后的部分,他们家很开心地变成了有钱人。在第41章里,笑意盈盈的汤姆•拉斯可以说是志得意满,正是第1章里那个困惑的汤姆•拉斯害怕而又蔑视的形象。与此同时,贝琪•拉斯完全不相信郊区的不安情绪可能有一系列系统原因。(“最近人们过分地依赖解释了,”她想,“却缺少勇气和行动。”)汤姆之所以这么迷茫、不开心,并非因为战争导致了社会道德上的混乱,也不是因为他老板经营生意里满是“肥皂剧、广告以及喧嚣的场内观众”。汤姆的问题纯粹是个人问题,正如贝琪的行动主义仅限于本地和家庭内部一样。这四年的战争(或者说在联合广播公司里的四星期,或是在韦斯特波特 一个阴暗的街道上当妈妈的四天时光)唤起了那些深层的存在主义问题,而这些问题被弃之不理:可能这就是五十年代本身不可避免损失

  《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是一本关于五十年代的小说。前半部分可以作为消遣来读,后半部分却可以让读者一窥即将到来的六十年代。毕竟是五十年代给予了六十年代那种理想主义——还有愤怒。

  《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男人》读后感(三):五十年代的美国中产

  关于战后美国普通人生活的描述,《斯通纳》和《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人》都很经典。两者在精神世界描写上都很坦诚区别在于斯通纳最后离婚死于病榻就结局惨淡,汤姆在这本书的结尾生活恢复了秩序,未来生活已经撒下灿烂的圣光。

  相比斯通纳把平淡绝望的生活陈述出来,这本书给出了一些可操作的我也很认同面对生活的方式——对自己诚实,对爱情忠贞

  故事总体充满希望又鼓舞人心。威尔逊让人更相信,“只要有真正的勇气和诚实的品格, 就会得到一份离家只有几步之遥的完美工作,本地的开发商就不会欺骗他,本地的法官就会公正执法,讨厌的坏人会被撵走,工业巨头会表现出正派有理和公民精神”——乔纳森.弗伦岑。这让人感到生活还是有希望的,可以不去被动接受享乐主义下的单调工作,除了混乱、反常、嬉戏的娱乐方式生活方式,依然存在对自己生活负责坚持原则的可能性

  贝琪的童年不算特别美好,年迈的父母陪伴时间更多地给了大八岁的姐姐,但她很难得地依然保持着单纯热枕真诚,对爱情坚信不疑,即便在发现丈夫不对之后,理智分析后得出结论他们的婚姻并没有出现本质的问题,这是很好的,至少是很稳定的婚姻。贝琪在汤姆上战场之前和他结婚,她姐姐认为她疯了,

  “但是我已经认识他三年了”

  “但是你不知他回来之后你们的感觉”

  “我们的感觉永远和现在一样!”

  非常坚定可爱现实也确实给了她的等待一个美好的结果,虽然我们中的大多数熬不过异地异国,更不用说不知对象生死情况下。而我们父母,甚至我们本身,说分手闹离婚是轻而易举随口一提的事情。所以我觉得这种五十年代的家庭充满了吸引力,充满了情感的稳定性,感情或许有问题,但是绝对不会轻易放弃沟通解决问题的方式,mutual emotional support bind wife and husband.

  汤姆一家三个小孩结痂的脸上荡漾的兴奋笑容,贝琪赌气开车出走后从警局打回电话被汤姆笑着安慰,是充斥着无欲无求或过度麻木工作的舆论环境里,一幅非常美好充满希望的画面,这些画面让孤独的努力等待变得有意义,成为生活的理由

  《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男人》读后感(四):苦恼微笑

  作为一本社会小说,《穿灰色法兰绒外套的人》有不少瑕疵,比如同好莱坞类型片一样给生活设置一个虚妄的解决方式,比如人物的略显脸谱化。但它做到了一点,对商业社会的主流生活方式提出了一声质疑,就是这一点让它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读来都有其意义。

  读这本书之前我先看到了一则招聘广告。

  它来自《读库》,上面写着它所需要的是“管理型人才”,并注明这种人才所需要的六种技能。比如能管理好时间,分得出轻重缓急;比如能管理目标,有清晰的步骤;还要能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和人际关系,与同事们能相处甚欢又能齐头并进。

  这样的广告本身就是一则警世箴言,苦口良药,谁用谁知道。

  因为它找寻的人正是商业社会最需要的一种,如石墙一样屹立不倒,坚不可摧,没有什么能打到它;而适当的时候,他也能像泡软的毛巾一样温润妥帖,总之,一切为目的服务。

  这样的招聘广告提醒你,朋友,如果你现在还没变成这样的人,那么也许你该加把劲了,时钟的脚步可不等人,社会也不会。

  在读这篇招聘启事的时候,我一边为自己相差甚远而羞愧,一边也想到了最近看的小说《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人》。如果前者直接给一种理想的社会人勾勒出了画像,那么后者就花了整整380页讲述一个人要勉强自己变成那样是多么艰辛,又要依靠多少努力和机遇,简直不吝于古代史诗中英雄们所经历的冒险。

  《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人》发表于1955年。50年代,那个在美国人的民意调查中最多人数想回到的消费主义盛行的战后繁荣时期。男人战场上回来进入职场,女人们回到家中看起了家庭情节剧的年代,越来越快的工业化,越来越快的变革,在W.H.奥登的长诗中已初现端倪的年代。

  理查德.耶茨让人心碎的《革命之路》(1961)描写得也是5—60年代新兴中产阶级纠结的内心世界,但《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男人》中的主角不是钟情表演和写作的文艺青年,而是最普通的工薪一族。汤姆.拉斯,33岁,在一家广告公司就职,领着7千块的年薪,住在一栋有六个房间但破旧不堪的房子里,养着妻子和三个孩子,没什么特别之处,除了曾在越战中杀了17个人,还因为过于紧张失手杀死了自己的一个兄弟。

  这样一个孔武有力,心理承受力要比我们这些在和平年代长大的人强得多的男人,能在短时间内杀死一个人的男人,却在进入职场后寸步难行,变得谨小慎微。用作者的话说,“他感到自己为了取得事业上的成功,养活家人,正在被世界逼成一个工作狂”。

  我对书中描写他和他上司的相处方式实在印象深刻,到了如果我有一个上司我一定会试试的地步。一想到这样一个需要在战场上果决地杀人的人都能变得如此虚与委蛇,便忍不住感慨商业社会之奇妙。他这样跟他的妻子解释他如何同他的老板谈论演讲稿,从而即提出意见又不得罪人。——“这种事情有个标准程式,有点像算命,你会一点好话和坏话,内涵丰富但含糊,一边说一边盯着他的脸,看看那句话能取悦他”。他的妻子觉得这很恶心,于是他回敬道:“别跟我讲大道理,我已经竭尽全力地去面对这个世界了。”

  表面上看。他已经符合了招聘启事里的所有的条件,他能身兼数职地完成工作,能与人相处,有心事也会立马压下去。

  (当然,他的工作狂老板更厉害,几乎全天无休地处理着各种事务)

  但是为了做到这些,他是如此地不快乐。他费尽心思地跟工作狂老板周旋,把演讲稿改了一遍又一遍;回到家中要与妻子讨论未来的生活,怎么变得更有钱,怎么住进更大的房子;他的孤独飘荡在他的生活中,贯穿了整本书。这种孤独也表现在他一次次地从现实的事务中暂时抽离,沉湎于过去的战争时光(他宁愿回忆那生死一线的时光)。他常想起他在战争中结识的一名意大利女子,大战在即,他们拼命用最后的时间缠绵,把一天掰成几小时,几分钟来用。作者试探地想,那种无牵无挂,完全活在当下的态度是不是更棒?“他和贝琪总是期望很多!他们一开始就期望任何事情都是完美的。他们会富有,他们会健康,他们不会做错事,任何偏离完美的事情都如同会毁掉大堤的蚁穴一样。而他和玛利亚就无欲无求,他们一开始就不抱任何希望,几周后吃惊地发现他们竟可以很快乐。”

  正如《革命之路》在现今依然让我们心中震动(知乎上就有讨论)一样,我们现今的时代同5.60年代的美国似乎也区别不大。只要“管理型人才”还是社会紧俏的主流,我们就都是潜在的汤姆.拉斯,弗兰克和apple,还有巴比特。

  想到这儿,他露出了成年人特有的,苦恼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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