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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观后感10篇

2022-03-21 09:49:5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审判》观后感10篇

  《审判》是一部由拉斯·克劳梅执导,马蒂娜·格德克 / 弗洛里安·大卫·菲茨 / 拉斯·艾丁格主演的一部剧情类型的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审判》观后感(一):《审判》:文明冲突时代的正义悖论

  本次德国电影节上展映的电影《审判》,实在是让银幕前的观众,有耳目一新而又无比震撼的观影体验。

  单纯从影像技术层面来说,本片可能并无太多可论,选取的镜头以近景和固定镜头为主,镜头之间的切换也相对常规化,并且所有场景都是在法院这样一个封闭的空间里完成。如果要说特别的话,就是导演特意让观众成为影片中的人物,在电影开场时,法官面向观众,要求观众秉公执法,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在这里,导演显然是把观众也作为片中法庭里陪审团的一员来看待的。不只如此,在影片结尾,导演也特意开放性地播放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局,至于选择哪一种结局,这样的选择权同样留给观众。这种互动式的拍摄处理,确实让人耳目一新。

  而如果论及本片的台词,那就不只是让人耳目一新这么简单,其体验,完全可以用震撼人心来加以概括。影片的剧情其实相当简单:一家汉莎航空公司的客机被伊斯兰恐怖主义分子劫持,其目标是撞向有7万观众正在聆听摇滚音乐会的慕尼黑安联体育场,这架飞机上有164名乘客。由于情况危急,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空军少校科赫选择用导弹击落了这架客机,因而导致机上164名乘客全部遇难。这场审判的目的就在于判定:科赫是否有罪?

  这样一个让人面临两难抉择的场景,在美国学者桑德尔于中国大热的畅销书《公正》里多次出现,甚至就连片中审判现场,检察官和辩方律师征引的各个案例,同样也可以在《公正》一书里找到。判定科赫是否有罪的依据,来自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观,或者说政治哲学。前者是基于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那就是判定一项政策或者措施的正确与否,往往会探求它是否导致最多数人受益,或者福利的最大化。按照这种功利主义的哲学,在不得不作恶的情况下,选择小恶,从而避免更大的罪恶,是可以接受的。这也正是科赫选择击落客机的动机和出发点。在他看来,7万人的生命安全,显然比164人的生命安全更为重要,更何况,即使他不去击落客机,这164人,也会随着恐怖分子的劫机撞向目标,而同样面临死亡的境遇。而后者遵循的则是肇始于康德的人本主义哲学。这种价值观认为,人与人的生命是完全平等的,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永远不能为了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生命安全和利益,而去舍弃另一些人的生命,也就是说:人的生命,永远不能成为一种实现其他目标的工具和手段。而在这个案例里,科赫把164名活生生的人,作为保障另外7万人生命安全的工具,这是万万不能接受的,因此科赫必须被判定有罪。

  类似片中这样的二元对立状态,在西方的政治哲学思想当中,可谓是屡见不鲜。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这样种种繁复的二元对立,才贡献出如此博大精深的政治哲学思想。而这部电影,正是以一种赋予了高度张力和交锋感的审判现场对话,把这种的对立与冲突,如实展现在观众面前。或许也只有德国这样的国家,才能拍出如此具有思辨性和思想性的电影。

  本片的意蕴当然不仅仅是上述二元对立这样简单。在科赫发射导弹之前,其上级两次发出等待命令、不要擅自行动的指令,然而科赫没有听从这样的指令,自行决定击落客机。这样的剧情设定,体现出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与庞大官僚体制的机械执行之间的张力。不只如此,科赫的上级还因为预测科赫可能会击落客机,因而一直没有向安联体育场发出疏散观众的指令,官僚体制的层次化造成的彼此推诿和效率低下,由此可见一斑。这样两处细节,都是阿伦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书中对“平庸之恶”的描绘,有明显的相通之处。而对于现代化的官僚体制带来的种种弊端与罪恶的产生,在鲍曼的《现代性与大屠杀》一书中,同样有深刻的描述。或许读读这两本书,我们能对片中的这些细节有更深的感悟。

  片中这个故事的大框架,同样能引发我们对于在当下这个文明间冲突频发的时代里,西方世界的前景与出路的担忧和思考。辩方律师的一句话可谓是振聋发聩:如果我们判定科赫有罪,那么今后,极端恐怖分子再去劫持客机时,就会根本不用担忧遭遇到任何阻击,而可以肆无忌惮地攻击任何目标。如果这样的推论成立,那么科赫的击落客机,是属于捍卫国家安全的必要的恶;然而这样的推论一旦扩大化的话,就会造成类似特朗普刚刚上台时颁布的“限穆令”一样,造成对大多数穆斯林基本人权的侵犯。这样的两难境地,在穆斯林移民日益成为西方国家人口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情况,更加凸显。亨廷顿的旧著《我们是谁》,或许能给这另一个层面的两难抉择,提供诠释的注脚。

  如果能借助这样一部电影的指引,走进蓑翁推荐的以上四本书的思想世界,相信你一定会在影片之外,拥有更深层面的思考与感悟。

  就此搁笔。

  2017.11.20晚作于镇江听鹂山庄

  (本文即将刊发于《江海晚报》的“文化视点”专栏。)

  《审判》观后感(二):“你!就是你!”

  主持人把手指直直指向人群中,这个瞬间,很像回到了古希腊民主时期,(坐在电影院里的)几十个人要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就像城邦人要苏格拉底饮下毒酒)。

  很早之前看王小波在文章中写“知识分子最怕的是生在一个不理性的时代”时,自然地把自己代入到“知识分子”群体中去,坚信自己能做出最理智的判断。如果你也有类似的想法,可以考虑找一部《审判》一样以做一场思想实验为目的电影来看看,验证自己的理智至上究竟是否只是太良好的自我感觉。《审判》作为一部交互式影片虽看似把决定权跨越屏幕交到了观众手中,但实际上更像是逼着每个人去审视他/她自己,所以它并比一般的思维游戏都来得沉重,几乎完全无快感。

  据导演说,他自在德国巡回放片到全世界范围内(英美,日本等国),得到的结果都是选择无罪的人比有罪的人多。最让他惊讶的一次是在德国一个以右派为主的城市(在主持人的解释中,右派更偏向民粹,反移民进入什么的),但这样一个地方居然选男主角“有罪”的占多数。主持人补充说,选“有罪”的往往是比较偏理想主义的学者什么的,而“无罪”嘛,当然是大众,群氓。虽然烦透了她那种划分方式,我还是认真地反思了一下。

  在电影开始,事件被阐释给观众时我就打心眼里认为军官是无罪的,而这个观点经历了片中的军官上司作证,被害乘客妻子作证,双方辩论的几番波折后还是不动如山。理由如下:

  首先,正如律师所说,军官是在一个完全无利己,还很有风险的状况下做出了打飞机的举动的,跟一般的杀人犯不可同日而语;

  其次,如果说他牺牲了那164个人有罪的话,那也可以说他眼看着那7万人死去就是劫机者的共犯了。

  最后,好吧我真得觉得7万人的生命比164条命更让我震撼,感性驱使下让我看到了一个英雄,于是我坚持他无罪。但正如女检查官所问:如果你的爱人和亲人就坐在那架飞机上,你还会把它炸毁吗?他沉默,低头,半晌后说:我无法回答。

  但这样的判断大多出于感性,实际上我根本就没怎么用到理智嘛……

  在军官被判“有罪”的版本中,法官说:虽然国家和宪法都有瑕疵,但这不能成为个体践踏法律的理由。

  在跟朋友的讨论中,他一开始就认为军官有罪,理由是他违背了宪法,他杀了人。这是一种近乎无情的判断方式,但事实上很可能比情感,道德伦理要来得公正。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被审判,是因为一些人认为他犯了鼓动人心的罪行,这其实很主观,也很扯淡。但杀人犯法更客观也更直观,他确实直接导致了164个人的死亡——这是不争事实。“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量刑了”,他说,好像这件事再容易不过一样。

  但如果果真这么容易,为什么在场观众的反应会如此不一样?

  恐怕大部分的人都忍不住把法律章程扔到了一边,一心从道义角度来看军官,看到了一个拯救了7万个人的英雄。但电影中女检察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即军官将自己看做什么呢?政府,或是上帝?只有这两者才能有权决定他人的生死。女检察官的控诉不容反驳:“你物化了飞机上那164他”;连在他的自述中,他也明显指出那些人反正要跟被劫匪控制的飞机一起坠亡,反正都是要死,不如牺牲他们而救下7万人。于是她追问,那么你有权决定他们早几分钟死?你决定他们是否有时间给家里人打个电话?

  哑口无言。

  连没有看过电影的朋友都指出了这164个人不应被代表,他们的权利不该被剥夺,而我们沉浸在7万人免于死亡的感动中,完全地遗忘了164个被迫永远沉默的他们。那么如果这是否也不合情理,不合道义(至少在上百个被害者家属心中)?

  所以,我们实际上根本无法用道德,情感,或者任何一种带有主观色彩的因素来看这样的事件。《浪漫主义的起源》中那句话说的没错:精神玩弄我们,精神总是获胜。我们的想法也许不够坚固,精准,但宪法绝对可以。

  但如果是这样,那么如果国家颁布了很扯淡的法规,你遇到了一个很扯淡的领导人,或者是你就处于一个可怕的时代——二战时期的纳粹,你根本不能相信国家和它制定的一切,不然你就会变成恶的一部分呢?我能想到的就是在有能力辨认是非的时候,不参与决策,也不跟决策者站在统一战线,远远地躲开去。

  《审判》最有意思的地方应该在于,它引出了种种大家内心的想法。比如道德至上论者,比如反智者……然后它把这难题和思绪不清的你都留给你自己,让你头昏脑涨地走出去,知道自己要继续,反复地想起这个问题。

  题外话:出演女检察官的是2006年在《窃听风暴》中饰演剧作家妻子的马蒂娜·格德克 ,对她当年在车内被摸胸的一段印象极深。不过她这几年作品不多,而且基本都是比较小众的德国电影,所以很久没见。这次再见,完全没认为这位干练,中性,还有点龅牙的女检察官就是当年的女神。11年对人的改变真大呀!

  《审判》观后感(三):这种电影为什么要拍出来?

  击落客机有什么错?

  这不是乘客性命和观众性命的取舍,

  而是乘客性命和乘客+观众性命间的取舍,

  因为无论是撞上还是击落,乘客都是要死的。

  提出这种博弈,然后拍了个电影来“拷问人性”,本身就是脑子有病。

  如果有错的话,那危害性较大的传染病人、精神病人,都不应该强制收容医疗了。

  拜托,人家只是病人,又不是他们自己想得病的,又不是他们自己想危害社会的,已经很可怜了,你们还要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有没有人性啊?

  飞行员错在违背上级命令,而上级却贻误战机,致使差点酿成大祸,要我说,应该审判上级才对,不过很难实现。上级往往瞻前顾后,怯于担当,把包袱甩给下级。

  我记得15年看《天空之眼》,那些高官就多是这样的人,海伦·米伦演的那个上校有一处尤为恶心,在询问负责评估爆炸风险的黑人士官时就运用语言技巧,诱使他突破规则进行评估,但很明显一旦出问题了会是他背锅,上校不会有问题。

  曹刿早有先见之明:肉食者鄙。

  不过时至现在,这个鄙我觉得更应该理解为卑鄙。

  《审判》观后感(四):《審判》:有意思的實驗電影

  這明顯就是一部實驗電影,就像社會調查,如果百老匯影城可以給大家一個按鍵來做出真正的選擇就好了,最好就只允許看一個結局。我覺得這片子在當今真的很有社會意義,意義重大,更可能把真實的民意托出。可惜深圳百老匯影城選擇讓大家兩個結局都看了,我是希望就看投票來說話,只放一個,不得反悔。其實情節很簡單,這種道德審判從現實角度來說,我相信大家都會站在德國空軍士兵那邊,德國士兵那邊的觀點我也清楚,看控方的觀點才有意思。

如果影展能讓觀眾參與得更好,那我會更加推薦,實施執行上可能還是比較困難,略失望,那這個實驗電影的意義也被削減了很多

  《审判》观后感(五):一场夹生的思想实验

  【第五届德国电影节·审判·2016】汉莎航空一架装载了164人的客机被恐怖分子劫持,直接撞向正在开摇滚演唱会的7万人体育场,整个国家的安保体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悲剧发生。千钧一发,战斗机飞行员击落了客机,乘客全部罹难,飞行员面临审判。有罪还是无罪,你的判决是什么?这是一部交互电影,观众充任陪审团,影院根据判果放映不同结局的电影。

  一场夹生的思想实验,一次学生腔的大专辩论。编导主题先行,虚拟了一场庭审直播的“永恒困境”辩论,但并不精彩。电影既然有了场景设置,就该依从其合理性。可电影中的双方辩友都存在让剧情让位于辩论的故意,都在自觉为辩论的激烈当量加码,各种违反庭审常识和律师职守,陷当事人于不利,得过且过放虎归山的bug比比皆是。

  电影不过为这一古老的道德困境包装出一段新的案例,并未真正面对,法庭辩论老生常谈,辩论语料生拉硬拽,力有不逮时又只能生涩煽情。

  我的判决是:有罪。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飞行员都杀死了164人。法律是维护世界正常运转的公序,它的至高无上必得捍卫。但当世界失序时,采取违法的应急手段来制止危机也是情非得已。对于这些行为,法内依法判刑,但在具体量刑时可因不同情况予以轻判。我想飞行员敢于违令开火,也做好了接受法律制裁的准备。法律是画在球场上的白色线框,它界定和规范比赛,同时也会评判那些偶然冲出底线的人的动机缘由,给他们重新回到球场的机会,而不是将其赶下断崖。

  有趣的是,这出戏在剧院演出时,50%的观众会判飞行员有罪;而在影院放映时,通常有80%人判他无罪。

  《审判》观后感(六):立场——两难之下的选择问题

  ”恐怖分子劫持了一架满坐164名观众民航客机,逼迫机长将目的地设往一座7万人运动场。在紧要关头,一名德国战斗机飞行员不顾上级指令,在民航机撞向体育场前先行将其击落。他拯救了7万名无辜的观众,却牺牲了飞机上了164名乘客,因此出庭受审。“

  《审判》这部电影,整整90分钟全在一个几百平方米的法庭里。导演拍摄了两个结局。新颖的是,是由现场观众做为审判员,在听完各方的陈述后,要求观众们以即席投票的方式,亲自做出决定,选择观看飞行员是有罪还是无罪的影片结局。先放更多观众意愿的那个结局,但实际上两个结局都会放。

  都明白是审判,肯定是一个全对白电影。

  机师“无罪”的观点:以拯救大多数人的生命而牺牲小部分人的生命,是正确的。

  机师“有罪”的观点:生命和生命是对等的,不能以等级或重量来衡量你的行为的对错。

  在观影完时,影院即席投票时,绝大部分人选择了无罪,我选择了“有罪”。其实原本我想弃权的。但我偏向于选择“有罪”,是也并不是我觉得机长真有罪,是因为我觉得我们要定的这个“罪”,法律名号的罪,好象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首先,单从机师的个人行为,他主动性地去选择“先行击落客机”这个事实,就已侵犯了其他人的生命权利,这一定是“罪”。

  但是,这个机师是在没有得到上级允许下的行为,如果长官如果下令击落了,他就是接令而行,就不存在“犯罪”了。

  但是,上级没有在最危急的关头选择“下令击落”的行为指令来杜绝侵害,或者上级也没有做出“遣散体育场7万名民众”的行为指令来预防损失,而将这位机师被置于他不该有之境地,让他去做了审判,选择,兼行为的角色。这个选择行为的左和右,均是侵害,均是大罪,等于是没有选择。

  我们可以说是这个上级组织无能,渎职。但的确是组织无能,但组织也没法去承担这个角色。如果组织做了决定,这个被审判的对象就变成了“组织”。会有更高的社会动荡。

  所以,机师的选择,其实是没有选择。他已经被置于了这场危险的关键环节,只能选择承担更高组织的罪恶。而他本身为国家机器的一员,就象他自己说的,他把所有一切都作为了“武器”,而他必须是臣服于武器所在的设置体系。

  电影的妙,在表现的这位机师的性格特征上的妙。行为端正,逻辑清晰,正气凛然,一典型的正面形象。爱国,爱组织,爱家。在整个庭审中,没有任何感情和情绪在他的脸上。即便是看到受害者的家属的痛苦哭诉,和以痛苦的眼光与机师的脸和目光正面对峙,但我在机师的脸上也没有看到任何共情。

  审判庭很克制,或者是电影很克制,只放了一位受害者家属代表,没有放更多的去渲染情绪。因为我觉得电影和审判长和女律师一样都是有隐喻的,他们倾向于说明背后一个更大的现象——在更大,更理性,更高科技,更广泛的空间中,谈人性,谈幸福,谈生命,其实都是无力的。这时候,人扮演的都是武器或工具而已。

  但我们又必须尊重自己做为工具的这一事实。尊重给我们创造还算是自我拥有幸福感的这个时间和空间。所以,当环境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会去做需要的事,去做我们需要的担当。——这就是理性。

  所以,机师很理性地选择了以164名乘客保全了7万人的性命,并坦然陈述了他的理由,这是他想清楚了的选择。当然,这是他代替他的组织做的选择,他理性地选择了承担他的选择的结局。即使他的国家让他犯上“罪名”,他也愿意。

  电影中,女律师有一个问题问机师:

  问:如果你的妻子和孩子在飞机上,你还会不会这样选择(击落客机)?

  那一刻,我在想,这残忍的一个问题。真正在公众面前拷问你的人性,在理性和感情之间的选择,然后可以把你置于道德和法律的双向尴尬之地。因为,机师的妻子,和父母,公众,都坐在法庭里。

  机师回答:我不知道。

  ——霎那时,我如释重负。

  ——好机智的机师。

  果然,女律师答:你很聪明。

  很多行为没得选,但结果有得选,结果也不是自己选的,是别人选的。就如这场《审判》。

  这部电影,给了我很大的一个感受是:立场。

  如果你必须选择一个立场?你如何选择?

  我有个朋友,很有意思,有一次讨论教育,讨论对孩子的要求。他说,他对他的成年孩子的行为的唯一要求:是不犯法(规定)。

  也是,当没有立场的时候,就选择这个国家最高权威机构的立场。

  苏格拉底说, “正义要求自己必须服从母邦的命令。如果你不能说服你的母邦,你就应该按照它的命令行事,忍耐地服从它加于你的任何惩罚。”

  我觉得亦是一个观点。

  《审判》观后感(七):人流多处,常有追随,不问因果

  第五届德国电影节,《审判》。 在美国电影霸占全数市场的现在,算是第一次在影院看德国院线长片。之前看的德国多吗?一时之间竟然回答不上来,因此对德国电影也没有一个整体的感知。就此片略微说一说吧。 整部片子的场景,全部是在一个现代化的审判庭里,所以片名与内容名副其实。整场电影就是一场审判的再现,说是直播也无可厚非,只是多了几个机位而已。与《十二怒汉》,以及中国的《十二公民》一样,影片聚焦点在于讨论主人公莱斯科赫是否有罪。影片的剧情起始点是科赫在一起恐怖分子劫机事件中,在没有上级命令的前提下,作出了个人的选择,击落了即将落在一个有着七万人的体育场的164人众的客机。影片讨论的就是,科赫到底应不应该承受164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 有趣的是,导演设置了开放性的结尾,为这部片子设置了两个结局。可能是机会不易,在影片开场前,一位工作人员说,这部片子有两个结局,一个有罪,一个无罪,这两个结局我们都会放。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互动式的观影体验,观众举手表决,选择多数者选择的结局为影片画上句号,我相信这也是导演的初衷。 整部片子也是一场精彩的辩论,影片的结局的大法官叙述虽然也很精彩,但是无关紧要,在结局之前,大部分人已经作出了自己的选择,而且有着自己的理由。 影片的风格和剧情设置,都很理性,而且是冷理性。出席证人的三位中,只有一位是164名乘客的亲属。 导演没有过多渲染家属的悲痛心理,可以理解为导演不愿意被人类共有的悲悯心来牵制观众的选择。但是也意味着,导演暴露了自己的立场,他虽然企图走在一条绝对客观的,没有立场的披露者的道路上,但是影片大幅度还是着墨于科赫本身的申辩上。如果影片给出三四个镜头在164名亲属的情感表现的场景上,那么,我相信观众席里,落泪的会不少,眼光角度也或有改变。这就使得导演处在了一个尴尬的位置,想表现客观,必须理性,但是想要保持理性,就要拒绝人情泛滥,但是一旦拒绝人情泛滥,就难免使得影片的立场倾向到了对男主人公的同情。我想或许这正是因为此,开放式的结尾在不排斥导演为观影体验作出的创新之外,也是导演本身的不自信:在宪法和道德之间,在小恶与原则之间,到底有没有对错。这是一个只能引起思考,而无法被绝对回答的问题。也因此,拍摄两个结局的做法,对于改变电影院里的观众在以往只是被动的接受者的角色,从而使银幕前的观众重新拾起自己的思考,是一个十分有力的举措。我相信,也会启发许多电影工作者的新思维。 立场这个东西,一旦谈起,就没有办法保持中立。当你说,好吧,我没有立场的时候,只是因为在你初次选择一个立场时斜瞥了一眼另外一个立场,然后变得无法坚定地说服自己。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争执持续了上千年,这部片子又不仅仅只是在讨论法律与道德,也牵着到了小恶与原则。一个人的生命与一万个人的生命,当你可以做出选择时,到底哪个更重要,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也是无法在例子之中选择例外的叩问。影片快结束时,检察官与律师之间对比的一场辩论,是我近两年来看过最精彩的辩论,没有之一。也促使很多观众由瘫坐状态转向了托腮思考。具体内容很想分享,到或多有遗漏,沉淀一段时间,有机会呈出。 一部时长一百多分钟的电影,场景只不过是不到100平方米的审判室,导演镜头的切换和画面的格局设置丝毫不让人感觉到视觉疲劳,这是值得赞叹的工夫。 导演把结局留给了观众,我预料到很多人会选择判科赫无罪。因为首先放映的是无罪的结局,果然散场后,其他人多有讨论:科赫应该无罪。 但是有一个需要注意的事实,在无罪的情节设置中,大法官的理由是,科赫的行为构成了违宪,每个人都应该有尊严,生命不能够被量化。也就是说,在这个结论面前,许多人依然选择科赫无罪。因为我本身没有对结局进行迫切的选择,所以我对此很感兴趣。有时候支撑多数作出所谓理性的行为的,有可能只是在切入事实时最先的那一丝顽固。 有意思的是,回来时我坐错了地铁,因为2号线的人流量比1号线要多,因此我不自觉,甚至没有抬头看指示牌,就选择了2号线。 由此得悟,人流多处,常有追随,不问因果。

  《审判》观后感(八):导演,如果你是飞行员你怎么办?

  拉斯·克劳梅其实一开始是学摄影的,后来上大学要选专业了,发现导演专业特别难考,他就想:到底有多难呢?就去考了,结果没想到居然被他考上了。“考上了就觉得这是个很大的荣耀啊!那就做导演吧。”

  他自己导演的第一部作品是一部短片,非常差,差到老师威胁说,如果再这样就只能把他除名。“在这之后,我觉得应该认真做导演了,一拍也就无法收拾了。”

  大家一定很好奇,拍了《审判》的他自己会如何选择呢?

  他说他问过剧本的作者,作者的选择是:有罪。但是“希望之后国家可以赦免他”。那些因他而死去的人需要他付出代价,而他救了人也需要得到肯定。

  我则问了拉斯·克劳梅如果他是那个飞行员会怎么办?

  “这是一个好问题!如果我自己处在那个位子上的话……从道德上我是认同飞行员的选择的。只不过尽管如此,法庭还是要维护法律。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把他造就成了一个悲剧英雄式的人物。”

  拉斯·克劳梅在电影学院上学时曾经看了很多中国电影,印象最深刻的中国导演是王家卫和李安。

  在他心中王家卫是一个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电影美学的导演,“他风格强烈到你随便看一部电影,如果它是王家卫的,只用三十秒,你就能看出来是他的。”

  而李安呢,“是最棒的!”

  他这次来中国,其实有两个想法,一是看能不能拍摄历史上德国人在中国的故事。二是,感觉到中国很魔幻,“我以前拍过一部科幻电影,但并不是很成功,希望可以尝试拍一下中国题材的,就像《迷失东京》一样。”

  拉斯·克劳梅表示,《审判》在全世界放映大多数观众的选择都是“无罪”,他印象中很少的几次观众选择飞行员有罪,“一次是在德国柏林的一个剧场(那时候它还是一部舞台剧),一次是在日本。”

  这个结果也很魔幻。

  《审判》观后感(九):胜利者一无所有

  我在挣扎了很久之后,选择了无罪判决。其实检察官和被告律师的话我都赞同,检察官的坚持对维护普通人的利益更有帮助,人总是会高估自己,所以法律的帮助才如此有效,如果抛开法律,生活中的大部分矛盾将会激化。但是,被告所处的情境,没有人能比他做得更好,动嘴皮子永远比实际情况容易,无论做什么抉择,他已经将自己置于败者的局面(实际上,没有任何人是胜者,我也一直提醒自己,虽然存在对立,但不要被对立和自己的喜恶带偏)。未来充满不确定,人总是在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应对各种意外,但是到这种意外处于一个极度危险的级别时,我是希望有一个人能站出来,做出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抉择。现实永远不会如人所愿。我选择无罪的原因,也只是我自己也是一个愿意跳出规则的束缚,尝试更多可能的人。带给人思考,让人反思,这部电影已经做得很好。观看完后,我也对德国法律产生了兴趣,也让我回忆起读库做的那本关于德国刑事案件的《破案后》。我会重读。

  《审判》观后感(十):智识的困境

  剧透预警!!!

  看完《审判》,遭遇一场伦理实验。

  作为经典的“失控电车假设”的升级版,一架载着164人的A320客机被ISIS恐怖分子劫持而几乎要撞向7万人体育场之前几分钟被受命伴飞的战机飞行员擅自击落的剧情设定。

  这位飞行员被送上了最高法院,控方认为他应该对164人的死亡负责,不仅质疑其对机上人员生命的予夺权是违宪,坚持认为将恐怖袭击的受害者物化为武器的飞行员犯罪;而哀戚的空难家属也提供了机上乘客谋求自救的短信证据,预示着袭击事件的转机并非绝望到零。整个劫机事件从发生到坠毁一共63分钟,而在派出战机之后到飞行员按下导弹发射装置之前,国家航空紧急情况干预机制没有更多的作为,这也暗示飞行员实质是在国防部的默许之下发射了导弹。

  好,问题来了。

  这是一个可怕的悲剧,但是似乎没有人做错了什么。

  谁该为此负责?刚走进电影院时的你,会作何设想。

  这里按照出场顺序陈述各方观点。法官一开始就提示了观众不要置身事外,每个人都在场,这是互动式电影——你可以是观众席中的一员,也可以是陪审团之一,甚至可能是被告、证人、辩方律师、检察官乃至法官中的一人。当然在观影之中,被代入感很强的台词推演所诱导,最后你可能会发现你其实尝试了成为他们中的每个人。

  辩方律师首先提到了“911”。同样是来自伊斯兰世界的报复,“911事件”告诉我们这整件事的后果可能很严重,164人之外可能还有7万人。在164人的死亡基本难以扭转的情况下,飞行员做了他能做的,挽救了更多人。设想一下,如果他没有按下按钮,那么可以断定几分钟之后将会有7万人消失。

  而检方则搬出了“电车假设”,提出了多数人正义是否可靠,她与第一证人军方中校之间的交锋十分精彩。电影是基于每个人均是如实陈述的前提下展开讨论,设定了在每个人在面对审判时都能绝对真诚,忠于自我,而这个自我也是常人自我,不偏不倚。中校最后承认,应急小组的处理并非无懈可击,在空中交涉无果后的漫长等待中,军方没有做可能靶向地人员的紧急疏散,其实意味着对飞行员的临机决断是有默许甚至是不成文的要求的。由此可见,国防部的逻辑是,如何能在不违宪的情况下,避免一个悲剧后面更大的悲剧发生,虽然国防部长被赋予了这个权力,但不以国家或说官方意志来决定飞机是去留,是一个不言而喻的选择。

  那么被告,被告又是如何定性自己的所为呢?一个典型的德式精英认为自己做了一个没有二选的决定,而且是正义的。面对检察官层层逼近的质问,可以看到他健全的人格、清晰的思路和果断的行事方式,不带模糊的感性色彩,也因此被认为是执行任务的最佳人选。他做出了复杂条件下的最优化选择,犹如被精确训练后的智能人一样。在面对检察官提出如果家人也在这架飞机上他会如何决定的问题时,他露出了人的一面,如常人一样表示:无法回答。

  危机出现时,如果事件中的每个人的行为都无可挑剔,可悲剧仍然不可避免地发生,这个后果该谁来承受,该如何承受?神色寡淡的乘客遗孀,仍抱有丈夫一线生还的期望被导弹彻底击碎,不能不说他们是绝望的受害者。虽然死于恐怖分子所为却实实在在假之于同胞之手,这看起来的确无情,他们悲伤需要出口。

  飞行员被委以重任,在伴飞的同时与客机上的人尝试眼神交流或无线对话但显然无果。随着时间的流逝,航线的延伸,恐怖分子的攻击意图似乎越来越明确,也许是需要地面做一些措施和决断的时刻,但地面没有反馈。一个待命,又一个待命,在经过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等待之后发现一切即将难以挽回,作为飞行员,唯一可以改变事态结局的人,眼看飞机犹如一个重型武器无法逆转地冲向十几公里外的万人体育场,如果你是他,会怎么做?在观影时观众常常会容易陷于感性的纠结中,一方面同情死者和他们的未亡人,但另一方面也无法指责飞行员的行为。只要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置换角色,这个按钮有几人可以肯定地说不按?

  本案中,被告所为是否属于较小的恶,用较小的恶去维护多数人的正义是否经得起法律的检视和人性的拷问?一方认为他是作了恶,虽然有后面大的善,但仍然无法豁免其罪恶。特别修正案被废除也证明这一看法有众多支持者。电影开始周旋于此,并且引用了历史上著名的案例来挑战理性、法律与道德的边缘。尤其对于无法量化的生命往往因量变因素左右决策者意志从而影响最终判断,提出尖锐、无尽的追问。

  宪法应该是人类理性思考的集大成者,凝练了最大程度的理性和客观性表述来界定是非并成为法理根本和国民信条。但是信条恰恰也会绑架人的意志,哪怕一开始它显得无比正确。德国宪法明示个人生命的尊严应得到无上尊重,决意断送机上164人性命的飞行员是否侵夺了他们哪怕只是最后几分钟的生存意志和权利?再看一下一直失语的机上164人,是否因为上帝的骰子掷给他们最烂的运气就不该得到正视,搭上了死亡航班的他们只能忍受这种突然被死亡,只能成为沉默的少数人,要知道他们的生命也是受宪法保护的。

  从飞行员逻辑看来,这不是164人和7万人的死亡之间的选择,而是164人是否加上7万人的必然。和检察官重点援引的“电车假设”不同的是,如果不作为,多数人死,少数人活;如果作为,则相反。而本案中,如果作为,少数人死多数人幸免;而不作为,少数人与多数人都死。那些幻想最后几分钟出现奇迹的善良愿望终究只是极小概率,63分钟都没有发生的事在最后几分钟逆转的可能性不是没有——比如恐怖分子最后放弃袭击或者乘客起义成功,但理性告诉他是时候做出决定。所以他做了一个他认为对的决定,哪怕是擅自的决定。手起刀落,一切结束。

  女检察官在最后陈辞中给的量刑是一级谋杀罪。

  这是作恶吗,他应该被判有罪吗?

  法官把审判的权力交给了观众。

  这是两难选择,道德和法律面临空前的困境,一个智识的困境。电影改编自一位法学家的小说,导演拉斯·克劳梅走到幕前,他用电影手法通完成了一个尽可能闭合的逻辑链,把这个问题设计推向了极端。在电影全球巡回放映的过程中,观众一次又一次陷入争论和激辩,但往往是多数人把橄榄枝投给了飞行员,判他无罪。这看来是观众们感情用事,毕竟这意味着他们可以接受杀人无罪——一个自古以来就明法昭彰的底线,那些法学者或认同绝对法理者估计不会赞成。

  在观众表决之后,导演说在如果在德国真有此案,飞行员更有可能会被判有罪,但同时得到总统特赦。当然这种可能也只是假设。

  影片并没真的放弃表明立场。在观众表决之后,电影让法官宣布了陪审团的决定——无罪。理由是,飞行员着眼于多数利益的所为是完全无利己行为,应该被归为人道主义精神。体育场上的7万人严格意义上对他而言是无关人群,对陌生人施以善意、将灾害降低到最小甚至要搭上自己未来,这种行为如果算是作恶,那等于人道精神将被所谓的法理正义所裹挟,那么这种正义的正义性又在哪里。如果他的所为被认为是作恶,那么我们的道德准绳是不是又会面临再一次拷问。

  其实,到了这儿,对于电影的讨论已经结束了。世事无绝对,能意识到智识的盲区、反智的对冲并警觉,即使是最严密的宪法设计也难以消除盲点,人类终究无法尽善尽美。影院里的所有人,都经历了一场审判与被审判。

  再拉远了看,这部电影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更像一部戏剧,类戏剧电影。戏剧的互动性、荒诞感在这里都得到体现。全部的场景只有一个——法庭,一个充满德国理性主义的后现代建筑内,像极了一个剧场,深浅不一的灰色,气氛冷感而犀利。唯有透过背后窗户看到的街景让人稍可透气。所有的剧情演绎都是在这个额定的空间内完成,没有空间转移拉伸,唯一的只有法庭和观众席之间的镜头调度,就像我们有时在剧场里偶尔会转身转头看看其他人的反应一样。长镜头下每个人陈情时,演员也似乎面对的是坐在影院里的观众。和剧院不同的是,我们几乎可以看到演员被放大到雕塑级的尺度,脸上和肢体那怕只有一丝的微妙变化,都可以一览无余,形成极富趣味的可读性。

  而导演也相对戏剧导演更有余地,比起后者在演出现场的游离态不同,他耐心地安排电影进程,用镜头左右观众的视线,并给予适当的铺垫和暗示以提供观众自主思考的机会,将必要的信息更为准确地推送到观众眼前。

  这正是这部电影的狡黠之处,既可以通过电影镜头把整个叙事讲得更精准可控,观者也能感受到戏剧面对面的好处并积极投入思考,让观众隔着屏幕也能产生主观的观影感受,而实则被动。

  从一入场就闷头走到黑并审慎投票到悻悻离场的笔者,不得不说刚刚看了场不一样的德国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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