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的猎人》经典读后感有感
《大自然的猎人》是一本由[美]爱德华·威尔逊著作,中信出版集团·新思文化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元,页数:45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名伟大的博物学家的成长史,热爱什么,坚持什么!也聊了一些哈佛大学的“规矩”,不到其他学校来抢人都不轻易给人转正。不少划时代的科学家都有在里面提到,而且和作者有交集,果然优秀的人圈子也是很优秀呢。
●很好看
●回忆录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是自己童年的经历,第二是探索新物种并且研究攀登科学的过程,第三是自己关于社会生物学的理解和观点 第二和第三部分讲的比较繁琐,但是能看出作者投身其中的快乐,不然怎么连自己寻找新蚂蚁种类时住在某地花费了几镑几先令都记得 最有趣的是作者的童年经历。可以看出,童年经历对作者的影响非常大,居住的自然环境和周围人的特点影响小作者,促使其成为昆虫学家,博物学家 作者从小就自己琢磨出捉昆虫或者小动物最有效的方法,尤其是捉苍蝇,竟然能够一节课捉20只苍蝇,不得不说老师管的真的太松了 最后对于回忆的看法:我们心中形成的印象受到强化,就好像照片一张张重叠相加,而每一张都添加了更细微的细节进去。在叠加的过程中,印象的边缘变得清晰起来,内容也变得更加细致,情感上的色调也出现了细微的差异
●23
●总体可以用迷人一词来形容这本书,一是因为作者传奇的博物人生经历,二是因为生物多样性本身之迷人。作者引人入胜的叙述方式和那些真实的冒险体验都让你有一种身临其境的阅读体验,正如作者自己所述,他是一位优秀的写作者,这本传记可为佐证。但与此同时,更让人更兴趣的是作者在学术上的成就,在书中也有完整呈现,从分类学、生物地理学、进化理论、生态学到社会生物学,作者实现了他所谓的知识的大融合,而他反复说着自己是一位“整合”高手。书中他对于合作者不吝赞美,对竞争对手(分子生物学家以及反对社会生物学的人)也能做到客观评价,体现了一位学者应有的风度。由作者个人经历也可勾勒出整个生物学学科发展脉络,这是一本无论如何都值得一读的好书。
●很有意思的一本书,既有作为博物学家的经历,也有关于科学政治的讨论
●生态多样性、濒危动物保护离不开这本书的作者、学者威尔逊。占有大量的一手经验资料,与其他专业相互碰撞,科学传统的延续,等等都是原创性学科诞生的必要条件。作为后起之秀、学生,国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两次普利策奖,岛屿生物地理学,社会生物学,生物多样性,似乎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找到自己的方向,希望已经90岁的爱德华爷爷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除了书名想吐槽,内容无可挑剔,诠释了一个伟大的博物学家经历了什么创造了什么坚持了什么,男神真是光芒万丈~里面亦有众多划时代的科学家登场。
《大自然的猎人》读后感(一):爱德华一生的故事
作者的文笔很好,读起来如同品茶,并没有强烈的刺激,但值得回味。
个人感受
童年的经历会对一个人产生很长远的影响--比如一只眼睛失去了视力,限制了后面的选择;做科研需要有植入信念的热爱,才能长期坚持下去;伟大的历史问题并没有解决,它们仅是被人遗忘了;生态环境的边缘地区--适应性最强的物种;岛屿生态学--针对小型岛屿的昆虫种类实验;学术斗争的激烈--分子生物学对传统生物学的挤压;社会生物学的起源及产生的争议--扩展到人类社会中;选择一个合适的领域进行研究--出成果的难易程度;:看到作者为了打破记录,努力锻炼长跑的那段忍不住笑了。
《大自然的猎人》读后感(二):《大自然的猎人》:也是生物学家,也是小男孩
谈起生物学家E. O. 威尔逊,很多人想到的是博物学家、进化生物学家、社会生物学家此类非同凡响的身份标签,或是《蚂蚁》这样厚砖头般的著作,抑或《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这样引起争论的作品。中国读者更为熟悉的,可能是其《缤纷的生命》《生命的未来》等作。然而,很多人兴许并不知晓,如今生物学领域很多常见概念,都源自这位生物学家,或得到他的大力提倡,比如“社会生物学”(sociobiology)和“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
古希腊哲人强调,知识的来源是好奇,这一点在威尔逊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幼年的威尔逊就时常同自然亲密相处,一只水母、一条鲷鱼,都足以让他凝视许久,甚至会忘记了自我。然而,不幸的是,因为一次钓鱼事故,威尔逊的右眼后天失明,从此,他不得不用一只左眼观看这个美妙的世界,尽管如此,但这丝毫不妨碍他沉浸于自然万物带给他的感动与启示,特别是在生物学领域。
如果说天性与自然亲近是威尔逊后来走上生物学研究的主因之一,那么,同样不能否认的是,早年在湾岸军校的生活,则培育出了南方人素来强调的坚韧、毅力和自律,这为他此后亲自去往世界各地进行实际考察、试验打下了基础。还需要特别提及的,则是他的浸信会信仰,尽管此后,他已经“全神贯注在博物学上面,其他的事情几乎一概不想”,“作为解释物质世界的途径”,科学对他的有着无穷的吸引力,即便“企望圣恩”,但是,他的根“牢牢扎在了尘世中”。
每个生物学家似乎都同特定的生物联系起来,比如达尔文与加拉帕戈斯群岛上的雀,摩尔根和果蝇,而在威尔逊的例子中,这种最终使其确定职业方向的生物,是看似微不足道的蚂蚁。其实,和蚂蚁结缘一生并非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在威尔逊偏爱的生物中,蝴蝶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只是相关研究早已是汗牛充栋,为此,需要在研究领域内有所突破的威尔逊,最终选择了蚂蚁,当然,威尔逊很快便对它们无比狂热。
从美国南方到拉丁美洲,再到澳大利亚,有可能找到前人没有发现过的蚂蚁属种的任何地方,多半会有威尔逊的身影,无论是将人的生理承受力推至极限的高山、雪地,还是神秘莫测的热带雨林。在威尔逊的不懈追求下,蚂蚁世界终于对他敞开了自己的大门;此后,随威尔逊对生物学的思考愈发深入,蚂蚁世界也成了他对生物学本身进行扣问的跳板。
虽然年纪轻轻就获得了哈佛大学的终身教职,但是,威尔逊所在的生物学系,远非平静如水。当詹姆斯·沃森和弗朗西斯·克里克(后来才知道,应该加上一位杰出的女科学家的名字)发现了DNA双螺旋结构,逐渐确立了分子生物学的地位后,传统的生物学——依托分类学的生物学,后来所谓的进化生物学合法性受到质疑。在《大自然的猎人》中,威尔逊披露了自己当时的卑微感和困惑之情:分子生物学宣称自己要揭开一切关于生物体的秘密,但是,连生物都无法归类的生物学家,真的能算是生物学家吗?
关于威尔逊,还有一桩公案不能不提,那就是他的著作《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引起的争议。在这本书中,威尔逊凭借细致而深入的研究,对动物世界各种社会性现象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不过,在这本书最后一章,威尔逊还从生物学的视角阐释了某些人类活动的现象,进而被斥责为“基因决定论”的拥护者,不仅声援者少,而且如过街老鼠一般为人避之不及。好在最后,这样的争议逐渐平息下去。
晚年的威尔逊,照样没有闲着,而是投身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计划。威尔逊坦言,年轻时,他目睹了现代化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但可惜当时采取的是听之任之的态度。尽管恢复生物多样性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好在“迟到总比不到好”。某种程度上,我们仍然可以说威尔逊依旧是那个在自然界嬉戏的小男孩,他对自己不知道的一切保持敬畏,并深深震撼于自然本身的伟大。
《大自然的猎人》读后感(三):威尔逊的蚂蚁
哲学上有两个很有趣的称谓,一个是“巴甫洛夫的狗”,另一个是“薛定谔的猫”,源于众所周知的实验。而你如果读过《大自然的猎人》,会很自然地想到“威尔逊的蚂蚁”一词。
威尔逊被称为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后一位博物学家。我们知道,西方从十五世纪开始掀起一股博物学的热潮,这股热潮持续到威尔逊所处的时代渐趋衰落。鸟类、鱼类、动物类是研究热门,人们趋之若鹜,而昆虫类鲜有人涉足。研究鳞翅目的纳博科夫终生沉迷其中,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异类。威尔逊也是,不过他与纳博科夫不同的是,他更专业,取得的成就也更大。
“童年乃是人生的重要阶段。人的品性在童年开始形成。我们长大后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童年时的所学与所为。(夏巴尼语)”天堂海滩在威尔逊的人生中投下了不能磨灭的印记:7岁的威尔逊,与一只美丽非凡的刺水母不期而遇。他被深深地迷住了,那只水母成了他此后人生求知的启蒙。那个短暂暑假,冲淡了父母即将离婚的阴影,引导他走向常人难以企及的辉煌。
威尔逊的早期经历是一笔不可估量的人生财富。他有得天独厚的机会拥抱大自然,湾岸军校的童子军军事纪律的磨砺,到处流浪而孤独的生活,是促成威尔逊投身博物学的必要条件。那次刻骨铭心的钓鱼事件,直接导致他的右眼失明。同时也因生理缺陷,他也无法辨别大部分高频率音域。在这样的背景下,威尔逊从16岁开始严肃面对昆虫学家的职志,逐渐转向研究蚂蚁。
一个人在刚开始接触所投入的事业时,常常是迷茫无助的。威尔逊初入行,即幸运地得到蚂蚁专家史密斯的鼓励。史密斯对于威尔逊要着手研究亚拉巴马的蚂蚁给予了热情的鼓励,这种鼓励实在可以说是价值连城的,它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胜过所有奖赏。
威尔逊的努力加上严师的督促与提携,使他研究蚂蚁之旅如鱼得水。此外,性格上的倔强,也是他异于常人的成功因素。依靠意志力和严格纪律,威尔逊不顾自身条件的阻碍,努力突破自我。他穿着笨重的陆军军靴,每天下午坚持2英里长跑,成绩不理想,他仍然不放弃。虽然失败了,威尔逊20年后卷土重来,仍然不可避免地失败。接踵而至的失败击不倒威尔逊,这种不服输的精神,正是他博物学事业成功的有力保障。
南方经历、进军热带,一切顺理成章。威尔逊在研究蚂蚁的天地越干名堂越大,成绩越卓著。然而,在前进的路上,威尔逊也并非一帆风顺。如何面对挫折,威尔逊在哈佛大学从事研究期间,受到分子生物学的压制,其时正在研究的社会生物学被极大的孤立,可他不轻言放弃。后来,他和其他志同道合的科学工作者家一起,提出进化生物学,以对抗分子生物学的压倒性优势,终至后来取得分子生物学家的尊重。一个人取得成功,也许不那么容易。可是,一个人以平常心面对外界的质疑和不利局势时,仍能泰然自若,依然坚定地坚持自我,却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威尔逊曾在演讲时,受到一位年轻妇女的突袭,她将一罐冰水出其不意地倒在威尔逊的头上。听众中有人大喊”威尔逊,你全身湿透了!“这句美国俚语意谓威乐逊完全不受欢迎。威尔逊不为所动。“冰水事件”无疑只是威尔逊人生中的一个小插曲,在他的一生中,面对最大的质疑是人们对《社会生活学-新的综合》一书部分内容的声讨。威尔逊认为,基因复制决定人的一切行为的本质力量。无论其观念是否深入人心,坚持自我是威尔逊最值得尊敬的品质之一,也是他成功的不可缺少的保障。
作为一名博物学家而两获普利策奖,可以说是对他取得的成就和文学才华的极大认可。正如本书的写作一样,威尔逊的文笔生动优美,文章内容引人入胜,语言充满诗意。而这些还不是《大自然的猎人》一书吸引我们的全部原因,威尔逊的人格魅力,如同他对全球环保的深刻洞知和忧虑一样,他对于人类前途的美好期望,对于博物学的执著追求,都让我们深为折服。相信“威尔逊的蚂蚁”,绝不逊于“巴甫洛夫的狗”和“薛定谔的猫”。
《大自然的猎人》读后感(四):爱德华•威尔逊:他研究蚂蚁,也研究人的本性
《大自然的猎人》是博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1929—)的自传,初版问世于1994年。那一年,威尔逊获得了佩莱格里诺教职,那是哈佛大学仅15个全校教职之一,目的是保证教学达到的广度。新近的中文版封面上,威尔逊拈起一只昆虫,凑近眼前,仔细观察。我以为这是在表达科学家的专注之心,其实并不仅仅如此。
我读过爱德华·威尔逊的数部著作,但对他的生平并不太了解。经阅读自传,我才知道,少年威尔逊在天堂海滩过暑假时,发生了一次钓鱼事故,造成了右眼失明,并且丧失了立体视觉,后来又丧失了高频率音域的听力,也就是说,如果不戴助听器,他就无法辨别鸟类和蛙类的叫声。然而,威尔逊说,正是因为这次事故,健全的左眼让他更加专注于细小事物,那些可以用食指和拇指捏起来仔细观察的小动物。
每一部作品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真实的人。若要真正了解一位作家和他的思想,只读作品其实是不够的,读传记可以拥有丰富立体的形象,明白那些所思所想的由来。譬如,读这一段文字,威尔逊的书写是那样动人,笔端自然流露感情,后来他凭借《蚂蚁》和《论人的本性》两度摘取普利策非虚构文学奖,他于1969年当选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获过全世界最高的环境生物学奖项,包括美国的国家科学奖、瑞典皇家科学院颁发的克拉福德奖,而决定终身大事的人生转折点,就在那个少年打算重新建立他与世界的联系之时。
我的藏书威尔逊述说了两个塑造自我的早期经验。另外一个就是军校生活,军校纪律要求钢铁般的意志。他说,这两者奇特地安置在了一起。拥抱大自然和科学所需的不畏艰辛。在威尔逊的早年生活里,这些与科学家养成有关的插曲还有不少,例如他在1944年聆听了牧师罗杰斯的布道。“但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威尔逊说自己在这样的信仰中成长。这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近代科学的诞生,并非为了反宗教,起初是想进一步揭示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的真相,开普勒、牛顿这些伟大的科学家都是虔诚的教徒。威尔逊晚年写了《造物:拯救地球生灵的呼吁》,该书采取了给一位南方浸礼教会牧师写信的形式,呼吁科学与宗教共同为人类的困境寻找希望与出路。可见,这种信仰贯串了威尔逊的整个人生。
这位内心强大、蓬勃向上的少年,很容易就被新科学诱惑。苏联农业学家李森科与《遗传及其变异》、“原子弹之父”奥本海默的故事、薛定谔与《生命是什么》,点燃了他的激情。非常幸运,威尔逊自发的自然观察得到了家人的鼓励,在童子军团担任博物学小老师的经历强化了他的荣誉感,当他在16岁那一年给国家自然博物馆的蚂蚁专家史密斯教授写信之时,也得到了对方热情的回信,这一切,引领威尔逊在1947年走进了亚拉巴马大学生物系,在那里,他遇到了“新达尔文主义”的冲击,得到了野外采集的基本训练,1951年,威尔逊转读哈佛大学,进军热带,把博物学道路通向了更广阔的地域。
威尔逊的专业领域是蚂蚁行为研究和岛屿生物地理学。他在早期研究中就注意到了群体进化的巨大力量。比如,他探讨了蚂蚁族群普遍存在的利他表现,与理查德·道金斯有关“自私的基因”的说法很接近,威尔逊也在探讨,利他行为对基因的传承似乎很不利,既然如此,利他精神是如何延续至今的呢?威尔逊说,对于群居昆虫,这根本不是问题。自然选择的范围已经扩大到亲族选择。牺牲自己保护蚁群中的其他同胞,可以保证其他更有能力的兄弟姐妹的繁衍,这种利他基因作为本能得到世代承袭。人类的利他行为相比昆虫更具有自利的性质,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文化决定的。比如,人类崇高的英雄行为可以获得巨大的名声回报,人类的同情心也往往是有选择的,面向特定的群体和范围,“利他者”期望社会对自己或自己的近亲施以回报,这种心理的情绪反应深刻烙印在基因里,通过多层次群体选择根深蒂固地成为现代人类特质的一部分。这是很有挑战的争议观点。
威尔逊感兴趣的 “不仅仅是蚂蚁本身”,他做过的所有工作,都指向一个目标:改变人类的自我概念(图片:forhumanliberarien.blogspot.com)由于1975出版的《社会生物学》和1978年的《论人的本性》,“社会生物学”这个名词广为人知。把生物进化学引入社会学领域,是极大的冒险,让人产生不快的历史联想。所以威尔逊在自传里极力为自己辩护。在威尔逊看来,社会生物学主要以社会性物种的相互比较为基础。每一种生命形式都可被视作一个进化实验,亦是基因与环境之间数百万年相互作用的产物。假如仔细研究这些实验,就可以建立并检验遗传性社会进化最基本的一般原理。
威尔逊主张“有备学习”,即人类和动物天生准备学习(或抗拒学习)某些行为,可作为遗传学和文化之间的联结。威尔逊认为,适应型社会行为已经获得了选择,并在人类基因库中以负责各种不同形式的有备学习基因的形式存活。人类能够根据个人彼此之间的深入了解构成群体,在群体关系形成之后,具有亲缘关系的成员就拥有共同基因,但这并不是由亲缘选择造成的。人类进化的动力在于人们具有与人沟通、识别、评价他人并与他人产生联结、合作与竞争的倾向,以及从属于某一群体的需求。这样的互动,就是“社会演变的驱动力”。
《大自然的猎人》于1994年出版之后,威尔逊年届高龄,依然热忱于相关工作。在晚年,威尔逊主要致力于维护生物的多样性。他是一位著述丰厚的作者,随着《生命的未来》、《缤纷的生命》、《人类存在的意义》、《半个地球》等作品的连续推出,威尔逊不断倡导延续林奈以来的博物学传统,“每一个物种本身都是奇迹”。威尔逊雄心勃勃地打造“知识大融通”计划,这个跨学科的项目很有意义,不过,威尔逊把核心建基于自然科学尤其现代进化论,并断言:遗传的决定性作用证据确凿。哲学、文学、历史、经济学、政治学……所有学科应当与自然科学统一,将首席让位于生物学。这种看法并不妥当,让他的批评者们感觉愤怒。
威尔逊对地球物种灭绝怀抱忧思,但他对未来没有丧失信心,而是积极地寻求对策。作为提倡记录地球上生命多样性的核心人物,威尔逊号召“拯救生物多样性”的吁请,引起了政府和国际机构的关注,各国科学家联合利用数字技术去完成全球生物多样性大普查,这项工作的进展虽然缓慢(预计要到23世纪末才能完成),但已经在进行之中。威尔逊的有些说法的确有单一化趋向,但不管如何,他对现代生物学的贡献以及他为维护“生物多样性”,为维护人类家园健康运转所做的一切,让他成为我们这个时代了不起的人之一。
南方都市报:研究蚂蚁的大师
《大自然的猎人》读后感(五):爱德华·威尔逊的生命之旅
已刊于《新京报 书评周刊》
很多人在童年都会说要当一名科学家,但只有极少数真的做到了,威尔逊就是其中之一。就像一种天命吧,威尔逊在童年时成为了一名小博物学家,终其一生,历经生物学领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到如今已经90多岁的他仍然是一名博物学家,直到今年还在撰述。
我觉得,爱德华·威尔逊是一个特别不容易被人记住的名字,不是因为晦涩,而是普通。他被认为是全球领域内蚂蚁研究的顶级专家,社会生物学的主要奠基者,是“生物多样性”这一著名词汇的发明。但他毕生专注于科学研究,职业生涯平稳有序,基本上没什么惊心动魄的戏剧性经历;他也著有优秀的科普著作,但他既不是乔姆斯基、萨哈罗夫那样的公共知识分子,也不像霍金成为世界人民所熟知的明星科学家。
那么,不妨从一个颇为庸俗的角度,寻找能让我们记住爱德华·威尔逊这一名字的戏剧时刻。
一、对猎手来说,经验终究是最根本的东西
1978年2月15日,华盛顿喜来登公园酒店即将举行一次社会生物学的研讨会。会场里人山人海,不仅包括旁听研讨会的听众,还有一些国际反种族主义委员会的抗议者在散发传单,后者出现在这里是因为这天的发言者里有一个人:哈佛大学社会生物学专家爱德华·威尔逊。
终于轮到威尔逊登场了。当主持人还在介绍威尔逊的时候,有一群抗议者从观众席冲上讲台,一字排开,高举反对社会生物学的标语牌,尤为醒目的是还举起了一个纳粹的符号。此刻,维持秩序的主持人和在场的抗议者领袖都在对着听众高喊,现场一片混乱。此时,一名年轻女子拿起一瓶水倒在了威尔逊头上,令这场抗议活动达到了高潮。
十六年后,当爱德华·威尔逊在其自传《大自然的猎人》(1994年出版,中信出版集团·新思文化2019年4月中文新版)中记录下这件往事时,他既没有故作冷静,亦没有愤怒,而是一如他在这本传记里面对已逝岁月的坎坷挫折,将其作为深索沉思的契机。
例如,在7岁的时候,威尔逊在一处海滩钓鱼,右眼不慎被飞出水面的鱼刺中而失明。他练就了敏锐的左眼,“我虽然丧失了立体视觉,但是能清楚辨识小昆虫身上细小的图案和绒毛”(《大自然的猎人》,p14);成年后,他不幸又丧失了大部分高频率音域的听力,无法分辨许多鸟类和蛙类的叫声,但更加促成了他把毕生精力扑在昆虫而不是鸟类或蛙类上。对昆虫敏锐的观察、精准的分类、博物学的方法,帮助威尔逊积累了独特而丰富的经验,成为货真价实的大自然的猎手。
同样,50年代在哈佛大学生物系,威尔逊所归属的生物学研究受到了如日中天的分子生物学的挑战,后者的代表人物詹姆斯·沃森是大名鼎鼎的DNA的发现者之一。沃森等人的发现有力推动了生物学的空前进步,所以他不仅要在学术上宣判各类基于博物、环境、种群等经验性的、古典的、“过时的”生物学研究死刑,而且为人也十分高傲、冷漠、尖刻,对威尔逊一度不屑一顾。但恰恰是这段经历,促使威尔逊思考了在二十世纪科学的语境下,“古典”的生物学该如何发展,并在60年代提出了进化生物学、70年代提出了社会生物学的概念。
所以,当威尔逊被浇了一头水后,他并不会对抗议者发问“what’s your problem? ”,而是扪心自问“what’s the problem? ”。原因并不复杂,威尔逊在1975年出版了代表作《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一书,正是这本书引起了轩然大波。简而言之,这本书从昆虫社会讲到脊椎动物社会,直至人类社会,以一种经验的方式,试图阐明动物的社会性具有生物学的基础,“新的综合”一语体现着威尔逊的野心,“我相信生物学与社会科学融合的时机已经成熟”(《大自然的猎人》p413)。但恰恰是他阐明人类社会的生物学基础的努力,为他带来了风险。在许多左翼自由主义者看来,如果人类社会具有生物学基础,那就意味着人类历史上的阶级不平等、种族压迫、优生学等等,都因为生物学的科学性而带有了正当性,这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
尽管威尔逊清楚地知道,他的《社会生物学》一书不能用这种庸俗的政治正确来诠释或夸大,但浇水事件促使威尔逊完善了自己的理论,他引入了“文化”的要素,提出了“文化基因”的概念,试图进一步阐明人类社会在生物学的“基因”基础上还要考虑“文化”的作用。
就这样,威尔逊这个“大自然的猎人”从童年走到老年,凭借古老的博物学家的身份,走过了20世纪惊心动魄的科学大爆炸之旅。但他仍然固执且自信的说:“经验应该是最根本的东西,真正的博物学家是训练有素的猎手,我们是一对快乐的猎人。”(《大自然的猎人》p457)。
二、个体选择、群体选择,哪一个更符合经验
2019年,威尔逊90岁,他的生命之旅走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年初,威尔逊出版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篇幅很短,名字很大,书曰《Genesis》,没错,就是《圣经》开篇《创世纪》。译者傅贺在致谢中坦承一周内完成了大部分中文翻译,5月中信出版社出了中文版,6月上旬书就摆在了我的案头。8月份我撰写本文,在最后一次修改时又收到了威尔逊合著的另一部名作《蚂蚁的故事:一个社会的诞生》(博尔特·霍尔多布勒 / 爱德华·威尔逊,后浪丨浙江教育出版社2019年8月版)。这令我我颇觉科普类译作引介的速度空前加快,如2017年在美国出版的《基因传》,厚达600页的中译本2018年就在国内上市。但《创世纪》这样的引介速度仍然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原因并不仅因为速度,关键在于有没有必要。毕竟,一本关于社会生物学的科普著作,对当下的中国社会能有何种意义?如果威尔逊揭示的秘密使他在美国被公开泼了一身水,那么在中国呢?
在今天,关于人类本源的问题已经有了无数个答案。哲学永远都在沉思“我们是谁?从何而来?将至何处?”宗教的造物主、传说的神祇、史诗的英雄,这些答案仍然多姿多彩、富有魅力;天文学寻找BIG BANG的渺远痕迹,物理学则一个接一个的发现新的“粒子”,化学分析组成生命的元素;生物学也没有错过这个大合唱。
在达尔文那里,我们熟知的进化论解释了生物演化的基本动力,也就是自然选择。威尔逊概括说:“自然选择,即生物演化的驱动力,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突变提案,环境筛选。”p5达尔文的理论开启了生物演化的科学之路,但囿于时代的局限仍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例如进化的遗传机制是什么?突变的提案如何被积累?等等。进入二十世纪后,随着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特别是基因、DNA研究方面的突飞猛进,很多难题得到了可靠的解释,当代进化论已经沿着达尔文的道路走得更远。
但是,有一个问题仍然是难点,那就是一些生物群体里存在中性个体或不育的雌性。这乍看上去像一个悖论:不繁殖后代的生物,如何将这种不繁殖的基因通过自然选择传下去呢?威尔逊把这种叫做“利他主义”,他追问:“演化史上的大转变引出了许多问题,其中一个不仅对生物学来说至关重要,对全人类而言也举足轻重:利他主义是怎么由自然选择产生出来的?”p33
拒绝繁殖的利他主义为什么如此重要?因为这涉及到自然选择是如何发生的,是“个体选择”还是“群体选择”,毕竟利他主义听上去和“个体选择”是矛盾的,而“群体选择”在逻辑上妥帖地多。对这个问题,国内比较熟悉的观点是“自私的基因”。英国新达尔文主义学者理查德·道金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于1976年撰写了一本有名的科普读物《自私的基因》,对生物演化、自然选择等进化论的新成就做出了十分漂亮的论述。道金斯的做法,不是从物种的层面来检讨自然选择,而是从基因的微观层面来论述,“自私的基因”并非指基因有何种道德主张或是“性恶论”,而是说基因的特性是不断保存复制传承自己的遗传密码,所有的基因都好像只顾自己的“自私”者。那么,对于利他主义,道金斯认为基因是在间接保存自己,例如,工蚁没有繁殖能力,但其基因与蚁后是一类,所以工蚁的不繁殖本质上仍然是“自私”或“自利”的,工蚁可以通过蚁后传承自己的基因;父母为了儿女牺牲自己,也大致可作如是观。在道金斯看来,从基因的层面看,人类与其他动物没有区别,都是按照上述“个体选择”的模式来进化。
但威尔逊并不同意道金斯的“个体选择”,而是主张“群体选择”。他如同旧日的博物学家,对各类生物的社会演化过程进行耐心的观察、追踪、实验,他通过对利他主义的研究,发现了一些生物群体具有“真社会性”的构成。威尔逊说:“真社会性,即一个生物群体组织内分化出可育和不可育的等级,仅仅出现在屈指可数的几种生物里,从地质时间来看也相对较晚,而且几乎都生活在陆地上,演化出了蚂蚁、白蚁和人类,逐渐主宰了陆地上的动物世界。”p70换言之,拥有利他主义阶层的“真社会性”生物群体数量很少,但都是高级群体,尤其包括了人类。这就意味着,当一个生物群体内的部分阶层放弃了自我繁殖,这个群体不仅没有因此消亡,反而进化到了更高级的程度。这岂不是很奇怪?
威尔逊认为,其秘密就在于“群体选择”。按照道金斯等人的意见,所有的生物进化都因为基因的自我传承机制而“个体选择”,利他主义也只不过是间接传承而已。但威尔逊却认为,进化通过发生在宏观层面的“群体选择”作用于个体,并不仅仅依赖于基因层面的“个体选择”。他说:群体选择“只要它们的牺牲能为群体带来足够的利益,群体内的某些成员就会缩减自身的生活,或者抑制自身的繁殖,或者两者都做,以便本群体与其他群体更好地竞争。”换言之,越是拥有拒绝繁殖的利他主义阶层的生物群体,越是具备“真社会性”的特征,也就越容易在群体之间的进化竞争中胜出,最终得以成为极少数的高级社会。这也是为什么古往今来有无数物种,却惟独有人类走到了高级阶段。
《创世纪》这本小册子简明扼要的讲述了上述观点。为什么单核生物能够发展成人类社会,其关键的环节是“群体选择”而非“个体选择”。事实上,关于这两种选择的争论已经持续了半个多世纪,学术界一度认为“群体选择”是不存在的;但威尔逊自1975年出版《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中译本2008年出版)以来,始终不懈为“群体选择”寻找坚实的博物观察、实验结果及数学模型基础。《创世纪》一书的重要意义就在于,时隔多年后,威尔逊终于能够自信的宣称“群体选择”的正确性。
三、真社会性会产生新的“真社会达尔文主义”吗
《创世纪》如此快速的引进到中国,除了上面所概述的主要观点的新鲜度,也在于《自私的基因》在国内具有很强的话题性,威尔逊这一相反的观点势必会带来新的思想交锋和话题热度。相信道金斯的拥趸和威尔逊的粉丝们很快就会在知乎、豆瓣等平台上激辩“个体选择”和“群体选择”的是是非非了。
但是,《创世纪》关于“真社会性”的描述,反而更令人陷入沉思。这就是生物学与人类道德关系的问题,也就是本文开头描述浇水事件所引发的思考。
著名哲学学者陈嘉映先生近年来多次谈论到威尔逊,他也是最早写下对《创世纪》评论的学者。哲学为什么要关注生物学?因为威尔逊主张的“利他主义”在人类社会中一向被看做是一个道德伦理问题。人类发明的一切宗教、哲学、形而上学都具有道德基础,也都会涉及利他行为。例如,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之一就是耶稣以肉身之死与上帝签订了新约;再如佛教里“肉身饲虎”之类的变文故事也比比皆是;而哲学家康德则为道德寻觅了理性的律令,等等。
科学则一向被认为是客观中立的,但威尔逊的科学研究却指出了人类利他行为这一“伦理现象”中包含的生物学原理。我们由此会很自然的联想:利他主义,究竟是一种形而上的伦理,还是生物学的群体选择呢?再引申一下,人类的道德是文明成熟后的文化构建,还是源于基因的生物密码?而且,既然人类的生物学特性可以决定人类社会的进化,那么作为“真社会性”生物的人类,是否意味着也需要一部分阶层放弃繁殖、专心“利他”,从而确保群体竞争的胜出呢?
这对普通人来说可能不是什么亟待解决的问题,或者还会觉得荒唐,但考量过去几百年的历史,就不同了:
进化论诞生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生物学信条很快蔓延到社会领域,产生了备受争议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赫胥黎的《天演论》成为演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名著。对中国人来说,这段历史可算记忆犹新,甚至血泪斑斑。从19世纪到20世纪,一度作为弱小民族曾遭受的悲剧,使得中国人尤其信奉“社会达尔文主义”残酷竞争的正当性。清末“亡国灭种”的恐惧感,改革开放初期“要被地球开除球籍”的危机感,以及今天社会舆论所讨论的诸如996、学区房、虎爸虎妈、中年危机等等社会议题的焦虑感,说明中国人仍然生活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场域里。近年来最火爆的科幻小说《三体》,其“黑暗森林”的模式设定则把“社会达尔文主义”推演到了宇宙。
而放眼世界,当种族主义者通过花样繁多的误读,笃信人类文明由生物原理所决定,那么自然可以推导出,发展缓慢的“劣等文明”是由于这些文明的种族主体在生物学上是劣等的。这就引申出了种族优选、种族歧视,直到种族迫害、种族屠杀。从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上半叶,东西方的纳粹分子披着生物学科学的外衣,酿成了人类历史上最为悲惨的自相残杀。
所以,二战之后,这种研究人类社会生物学原理的做法受到了冷落和敌视。当威尔逊通过研究利他主义,发现“群体选择”“真社会性”时,且不论科学上正确与否,先就冒犯了反对种族主义的人士。这就是本文开头所提到的浇水事件的原因。
我们作为“社会达尔文主义”和种族歧视的受害者,敢说威尔逊的书对我们没有意义?
道金斯的“个体选择”和威尔逊的“群体选择”尽管针锋相对,但都属于社会生物学的范畴,其实都在探究人类社会的生物学原理。这就是为什么道金斯“自私的基因”论在国内如此风行,因为普通读者仍然会不由自主的从生物学的科普反思到社会的行为,乃至道德。
而威尔逊的“真社会性”论也通过《创世纪》等著作被译介到了国内,这又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我猜测,真社会性生物群体里一批社会阶层牺牲自己来确保整个群体的竞争,会很容易令读者联想起自身的处境。前几年,学者廉思针对国内一些阶层现状提出了“蚁族”“工蜂”的概念(《蚁族:大学毕业生聚居村实录》,广西师大出版社2009;《工蜂:大学青年教师生存实录》,中信出版社2012),流行一时。无独有偶,蚂蚁和蜂都是威尔逊所认为具有“真社会性”的生物群体。这使得“联想”抑或“误读”不可避免,而随着学术观点的庸俗化,一些观点可能会坚信为群体利益牺牲个体利益具有生物学上的科学依据:会主张甚至要求个人为群体必须做出牺牲;会把群体竞争——小到班级、企业,大到民族、国家——作为个人存在的终极目的,如为了提高升学率而强制分流“差生”等;甚至会主张一些类似于“1984”这样的观点。
就像对个体竞争的笃信会导致残酷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对群体竞争的崇拜一旦延伸为社会见识,是否也会导致一种更加惊悚的“真社会达尔文主义”?从而加剧当下个体与群体之间权力关系的紧张。但愿这是一种多虑。
四、生物学的古典主题
这不能说完全与威尔逊无关,正如陈嘉映先生曾敏锐地指出,威尔逊等人的“观念框架,和从前的功利主义思想家相去不远”,也“断定,我们不能在生物社会学的层次上来讨论道德问题。”(陈嘉映2005年在同济大学的演讲,网络文章)。在威尔逊的自传《大自然的猎人》里,他讲述了和赫胥黎的一次会面。
和威尔逊见面的赫胥黎以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闻名,他恰恰又是写《天演论》的赫胥黎的孙子。“赫胥黎对我所从事的异速生长以及种群统计研究很感兴趣,当他于1954年访问哈佛大学时,他告诉接待人员他想见见我。我战战兢兢地准备和这名伟大的进化学家兼人道主义者会面。我们两人都认为,我们共同的兴趣应该算是普通生物学里的古典主题。”(《大自然的猎人》,p384)
所谓“古典主题”,大概与陈嘉映所说的“功利主义思想家”相去不远,这意味着在威尔逊看来,科学研究本就具有一定的人文甚至道德动力。在这本自传里,威尔逊也确实展示了一个生活在20世纪的19世纪人的形象:博物学家。总之,《大自然的猎人》将有利于我们从更广阔、更丰富的视野来理解威尔逊在 《创世纪》里的观点。而《创世纪》一书虽小,也能嗅到博物学家特有的气质,从大自然里博取的越多,人就越能体味到自己的渺小。这两本书文笔恬淡而不夸饰,风格娓娓道来,拥有旧时英美散文的典型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