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战争读后感100字
《隐秘战争》是一本由[法]阿里·拉伊迪著作,中信出版集团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元,页数:29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隐秘战争》精选点评:
●非常好的题材,可惜写得不好,编排太乱了,逻辑性太差。 跟皮耶鲁奇的《美国陷阱》差太远了。 可惜了这么好的题材,希望有人可以写得更好。
●为什么觉得“法律”被滥用了,归根结底还是综合国力落于人则受制于人之下的被动“守法”,也籍此感受到了“资本主义”的内涵。
●这本书想做涉外法律相关的朋友必读,看过后对美帝的海外法律武器的发展和现实中的直面的问题有了一个很直接的认识。对不同的国家地区美帝在采取不同的制裁手段,有军事上的、有金融上的、也有经济和法律相关的。但是随着未来的发展,相信竞争会是多方面的,故对于非法律专业的人,这本书也算是易懂,可以开阔自己的视野
●剥开了美国冷战之后转向通过经济战称霸全球的野心,通过法律和违规调查取得的“证据”,以美国市场准入条件威胁,不断逼迫外国企业交智商罚款。中美贸易战将会是这个模式的延续,且欧洲是靠不住的,只可声援,不可作为依靠。
●长臂管辖权 听书
●以使用与美国有关的贸易工具以及立法为由,美国对全球开展长臂管辖。新时代的法律殖民。
●对于理解美国当下对中国采取的手段,以及开拓中国参与国际治理的视野,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美国陷阱》是美国经济战的代表案例,而《隐秘战争》就是极具体的案例分析。“法律只是美国的一种手段,它虽然不是唯一一种,但效率却毋庸置疑,特别是用来对付那些依然相信法律公平正义并多年来忽视其对经济致命影响的欧洲人。”忽然想到当年明月的一句话“出生牛犊不怕虎,不是它真的不怕,只是还不知道虎的可怕。”你知道了吗?
●美国通过司法上的长臂管辖使欧洲处于美国法律的殖民之下
●霸道无理美利坚,懦弱无能法兰西。一盘散沙欧联盟,世界经济无出路。
《隐秘战争》读后感(一):了解机理但不必奉为圭臬
本书作者是阿里·拉伊迪,法国国际关系和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可能是西方写作的传统特点,必择单一立场进行阐述。本书就有着鲜明政治立场:反对美国霸权干涉和长臂管辖,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日益壮大,对盟友经济商业的干涉日益加深,欧洲的巨头企业相继在美国的“制裁”下崩塌,不仅失去了市场而且遭受经济重创,欧洲还要在这种情况下顺从多久?
本书所揭示的美国在经济上的长臂管辖的逻辑操作是:美国出现官商贪腐造成恶性影响的案例→美国国内立法制裁腐败贿赂→美国经济在全球竞争→全球贸易也应当制裁此种现象→实际情况是很难形成统一标准与合作→那么需要美国来帮忙管辖→美国立法→实际情况是,美国无限制的利用反贪腐法等一系列法案在全球范围内打击市场中竞争对手。
当然也提供了很多资料和例证。
记性太差,对具体的法律和公司案件例子没有记得很清楚,逻辑上的理解如有不当之处,恳请各位斧正,万分感谢。
但是我其实还保留了几个问题。
1.资料和例证稀碎。这种感觉在我看《后真相时代》《胡椒的全球史》有很强烈的类似感觉。举出一个观点,然后再堆一大堆材料。问题是这些材料并不是事实的“客观叙述”,而是一边描述一边加入作者的语气和态度,很影响阅读。并且材料之间关联性比较低,虽然都可以佐证观点。这本中的材料联系还稍微好一点,《胡椒的全球史》简直相当混乱。
2.主观意见太强。西方媒体的写作方式就是这样的,也没有什么办法,非对即错,绝对不会说点好又说点坏。相比之下中国的叙述方式让我更能感受到理性或者是辨证,一味的控诉语气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对这本书的信服程度。
3.代表性缺失。本书只是作为欧洲众多意见流派中的一种,看上去这本书多次提到了欧盟欧洲之类的大词,其实并不能代表整个欧洲。只不过其中逻辑与大多数中国人对美国的印象暗合,因此会看起来比较“舒服”。但是绝对不能偏听偏信。
如果我学得够好的话或许能够找出其中的事实性或者逻辑性错误,我本能地质疑是有部分以偏概全的。但是很遗憾我是个辣鸡,所以只能保留我的怀疑态度而不能提出反驳。
嗐。留作记录。
《隐秘战争》读后感(二):我阅读的第233本书|美国单单打击中国?不!其实很多同病相怜者,比如法国
下面这些文字,是一些阅读之后的感受!供爱阅读的朋友参考。
美国长臂管辖
《隐秘战争》可以作为《美国陷阱》的姐妹篇阅读。如果想阅读这两本书,建议先读《隐秘战争》,再读《美国陷阱》。
《隐秘战争》从美国的域外管辖,美国法律如何制定,一直讲到了美国的经济战政策。
这本书,是从宏观和细节上,重新再现了美国以反恐反腐败为由头,实施经济战对全世界特别是欧洲进行打压的全面事实。《美国陷阱》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案例。
法律别有他用
《隐秘战争》引言中,有这么一些比较有意思的话语:
人们天真地以为法律为正义服务,然而它却被用于其他目的,为大国的经济利益服务;
法律是一种攻击性的武器,是经济战中可怕的子弹头;
美国法律有两个目标,对目标公司的财务进行沉重的打击,削弱这些公司的实力,使他们在美国竞争对手可能进行的收购面前变得脆弱。
美国不讲道理
《隐秘战争》从美国1977年12月19日颁布的《反海外腐败法》谈起,详细介绍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前世今生,以及如何被利用到当前的经济战中来的。
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这句话:
只要使用了在美国有服务器的电子邮箱,美国司法部就可以摧毁一个企业,制裁他的高层管理者和雇员。凡是使用美元进行的非法经济行为,美国都有权利去追究、追查和惩治对方。
两种法系对抗
美国实施的经济战,是一个以法律为幌子,以追求经济利益为核心的过程。
美国的司法体系和我们熟知的司法体系有很大不同,美国的司法体系被称作普通法,而大部分国家实行的法律叫做大陆法系。
美国的法官扮演的是仲裁者的角色,而其他国家的法官是根据法律条文来对控诉双方进行判决。
有一个数据令人瞠目结舌,说的是在美国95%的联邦案件,都是以未经诉讼的认罪方式被解决的。
法国何以反抗?
为什么是法国人接二连三地写出了许多针对美国实施经济战,以反腐败为由头来对其他国家进行制裁和打击的书籍?
西方国家中,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是法国。难道是因为法国最不听美国人的话?或者法国与美国人最不齐心?
美国的经济战,既指向对手,也指向盟友。《隐秘战争》,介绍的是美国及其盟友内部之间的一种隐秘战争。
当然,当前中国也是美国发起的这场经济战争的重要目标!美国人做事,向来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核心。
美国情报部门
反腐败这个由头很好,全世界都会认可,但是当反腐败的这个规则,是由某一个国家来制定,并强制要求其他国家来遵循的时候,这件事儿就变得不是太妙了。
反腐败本应由经济和法律领域的专家来做,但美国却让情报领域的专家插手,甚至是中情局的特工和间谍来实施。
美国证券交易所,2011年的时候启动了一个鼓励告密者揭露其公司非法交易的项目,报酬十分丰厚,罚款总额的10-30%可以支付给告密者。
2011-2016年,共有34个告密者获得了总计1.11亿美元的报酬。这么丰厚的报酬,让许多人铤而走险,愿意为美国提供相关的反腐败信息。
对于美国情报部门来说,苏联解体后,他们的主要目标、优先事项、死对头一夜之间烟消云散,美国特工失去了明确的方向,打击腐败和工业科技间谍活动成为他们的最优事项。
公平你在哪里?
开卷有益,阅读一些《隐秘战争》《美国陷阱》这样的书籍,无论真与假,总可以知道一些大国博弈、大集团之间相互斗争的事情,有助于我们从全局上去分析什么叫对,什么叫错?
比如《反海外腐败法》这个事,就让人明白了一个道理:当某个人给你说,法律是绝对公平的,这时候你一定要多长个脑子,因为法律要想实现公平,并不那么简单!
因为制定法律条文或者合同协议时,除非是双方都同意和认可,否则就很难保证公平。
你想想,如果制定法律以一方为标准,另外一方只能服从,这个事儿怎么能够公平?即便制定法律时,双方都同意,但如果审判和裁决又是一个人说了算,这个法律也无法保证公平。
《隐秘战争》读后感(三):不可不防的美国经济法律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也是当今世界的通用法则。
这种政治和经济之间的紧密关系,始终影响着世界各国乃至每个普通人。特别是政治对经济的这种刺激作用,我们的体会更为深刻: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经济活力,从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大发展;改革开放促进国民经济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极大地迸发出经济活力,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世界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繁荣,为低迷的全球经济注入了强心剂。
从客观的角度来看,一切政治、经济活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维护国家利益,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政治作用经济的立场是建立在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基础之上的,最终是为了实现共建共有共享的发展目标。
然而对于美国来说,政治完全服务于经济,为了满足本国的经济利益,不惜牺牲他国利益,赤裸裸地人人为己、自私自利。不但通过美军、美元和美剧等手段入侵全世界,还通过一条隐秘的战线悄无声息地发动攻击,这就是能够让一切入侵变得合法的法律战。
在法国政治学博士、法国国际关系和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阿里·拉伊迪看来,时至今日法律已成为美国发动经济战的一个隐秘武器。数十年来,欧洲企业不断遭遇美国司法部和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的重拳打击,西门子、荷兰银行、德希尼布、法国巴黎银行、阿尔斯通、法国兴业银行等企业被罚以数额高达数亿甚至数十亿美元的罚金。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指出,即使是最强者也绝不会强大到能永远做主人,除非他将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对于美国来说,转化强力的有效武器就是法律。1977年通过的联邦305号法案《反海外腐败法》就是美国扮演“世界经济警察”的重要道具。这部法律虽然全文只有二十几页,但一出台就自带域外属性,无论是哪里发生的案件,只要涉事企业或旗下任何一家分公司与美国有某种联系,比如用美元进行交易等等,美国司法部们就可以对其展开调查或实施制裁。
2011年,匈牙利电信公司一位高管曾经使用在美国有服务器的电子邮箱系统发送了一封承认贪腐行为的邮件,就被美国证券管理部门和美国司法部开出一张数百万美元的罚单。虽然贪腐行为涉及匈牙利电信公司在马其顿和黑山的市场,与美国没有什么关系,但同样受到美国的制裁。也就是说,只要使用了美国境内服务器的电子邮箱,美国司法部就可以摧毁一个企业!
不怕流氓会打架,最怕流氓有文化。美国拥有了这个无懈可击的“武器”只要有一个模棱两可的罪名,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查阅任何有财务腐败方面问题的外国企业。近几年来中国企业频频受到美国制裁的背后,也少不了类似法律的影子。可以说,这些行为是赤裸裸地干预,是冠以法律名义堂而皇之的干预。
当然,作为一种进攻的武器,美国政治为了辅助经济,不惜举所有力量,包括动用权力部门、情报部门、智库和企业等等各方,对目标进行攻击打压。199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出口增强法案》,创设了美国贸易促进协调委员会。
这是一个私营部门和联邦政府之间信息共享的平台,主要是为美国公司占领海外市场提供支援。它们可以评估市场潜力,检验各类跨国交易是否符合美国的利益,并将这些信息提供给美国企业,还可以动员所有的美国官员,要求他们支持“美国制造”,甚至连总统本人也会被要求给外国首脑打电话,为美国订单争取一些优待。
如果哪家外国企业即将赢得合同的时候,这个部门立刻就变成了作战指挥中心,智库、行政部门、企业、情报机构等等,倾巢而出,内部的16个情报机构就开始施展手段,窃听外国贸易代表团的对话,并揭露可能存在的腐败行为。2002年,台湾的中华航空公司想要更新民用机队。
由于欧洲的空中客车在技术和财务实力方面都更加出众,所以美国波音公司第一回合就败下阵来。于是,波音公司就启动了政治手段开始反击。美国的副国务卿、东亚地区负责人、中央情报局成员和各大智库纷纷行动起来,向其他国家和地区传递了一个简明而又有力的信号,选择波音公司,就等于获得美国的保护。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
特朗普上台以后,这一切也都显得多余了,特朗普政府会直接向各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施压,要求他们支持美国企业。2018年伊拉克政府有一份高达150亿美元的巨额合同,当时最青睐的候选者是德国西门子公司。但特朗普政府毫不犹豫地向伊拉克政府施压,要求拒绝德国的报价,把订单留给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美国方面居然宣称这个要求是“代表2003年以来在伊拉克牺牲的7000名美国士兵提出的”!
不但对于普通国家如此,对待自己的盟友,美国也不惜一切代价,几乎是寸土不让。美国的《联合全面行动计划》让空中客车、雷诺、标致等公司抛弃大好市场撤离了伊朗,从而遭受了巨大损失。对此,阿里·拉伊迪借用美国官员的话说,特朗普就是“他重重给你一拳,如果你还击,他就会问:咱俩还是不是哥们儿?欧洲徒劳地向特朗普反复示好,结果只是一无所获”。
孙子兵法有云: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作为世界发展的重要参与力量,对美国各条战线的入侵都要有所防范,才能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才能看清对方的招数,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国际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于美国更多的法律战手段,可以参阅阿里·拉伊迪的《隐秘战争》,这里有美国更多的伪善手段和双重标准,更多不为人知的法律战史。这既是美国法律战的揭底之作,也是美国新自由主义的现行之作。
《隐秘战争》读后感(四):全球经济战中美国新武器:长臂管辖
没想到,自己用一天时间,就读完了法国国际关系和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政治学博士阿里.拉伊迪用两年时间走访、调查完成了的《隐蔽战争》这本荣获2010年法国图尔高最佳经济金融类书籍。通过本书,自己美国如果建立管辖权制度,让自己的司法权力延伸到世界上每个国家,企业,组织和个人身上,从而越过一个国家主权,对所谓的违犯美国法律的“人”伸长手臂行使司法权。“长臂管辖”作为链接点,让美国法律制度凌驾其他国家主权之上,如此任性有三部法律显得尤为重要,那就是——《出口管制条例》、《海外反腐败法》和萨班斯法案。
“9•11”事件之后,通过《爱国者法案》赋予美国政府以反恐名义很大权力,以大规模监视外国企业及其员工的权力。使得执法机构拥有了几乎不受约束的巨大权力。比如执法机构对机构和公民信息情报收集不再会受到严格的限制,无论是监控对象,还是隐私保护方在法律和程序上,执法部门可以合法运用原来只能针对极少数人(比如黑帮分子)的调查手段调查任何被怀疑具有恐怖主义活动的嫌疑人。这就意味着美国执法机构可以以涉嫌恐怖主义为由,合法地搜索任何人的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医疗、财务和其他种类记录。美国的财政部门也可以合法地追踪和管控全球每一笔资金流动和各类金融活动。负责边境执法的部门更拥有了拘留、审查、驱逐被怀疑任何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外籍人士的权力。由此美国政府可以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合法地监听、调查和收集全球每一个人信息。这更加便利美国司法部门收集证据。利用这两部法律,惩罚了很多与美国企业竞争的商业巨头。比如,2010年处罚英国宇航公司4亿美元,2014年处罚法国巴黎银行89.7亿美元,2017年处罚德意志银行72亿美元。
除过以上法律外,美国还有《澄清合法使用境外数据法案》,对外国人收购美国企业进行限制的《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震慑美国盟友的《对恐怖主义资助者实行法律制裁法案》,打击曾经犯罪的《外国主权豁免法》,反对全球欺诈行为的《反犯罪组织侵蚀合法组织法》,借助这部法律,美国联邦调查局在瑞士苏黎世逮捕了世界足球领导人,多年来,欧洲警方对他们的受贿欺诈犯罪无动于衷不作为。《银行保密法》弥补了审查缺陷。《萨班斯》赋予执法机构追踪企业账户权力。
美国之所以能实现“全球裁判”,就因为全球难以离开的消费市场与强大的经济实力决定了,对稍大一些中等规模的企业来说,被赶出美国市场无异于被判死刑。因此,你不必是美国企业,只要你的企业在美国有市场;或者有分支机构;或者即便没有出国,但你的产品需要美国认为的敏感或需要政府许可的配件,设备,或者都没有,但你侵犯了人权或者行了贿赂,美国都可以将手伸过来管管你。为了给自己的管辖找一个合法的冠冕堂皇的理由,美国主要通过合规管理,也就是通过商事交易,建立法律链接点,让美国法律制度输出有个合法的支撑,从而实现对大型跨国企业的间接管理,当这些跨国企业存在违犯美国法律的事实与行为时,之所以只能选择投降,因此,为了避免灭顶之灾,他们只能在商事交易合约里,同意受美国法律规约。
从经济影响力来说美国不足为惧,其他新兴国家迟早会赶上,比如我国现在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照着目前速度发展下去,赶超美国也是指日可待。美国真正让人惊叹的是其强大的法律制度顶层设计,也就是美国普通法系,使得美国在全球竞争中,赋予了美国政府与当事人另一个当事人非常乐意使用的隐蔽武器,这种武器,不见硝烟,但是又挂着维护公平旗帜,本质则是维护美国自己国家企业利益。在老道的律师,政府官员,检察官前面,只要对手存在任何违犯美国法律的行为与事实,抓住违规企业的蛛丝马迹,步步为营,最终将企业置于不仁不义境地,然后被美国政府官员和检察官一刀一刀肢解,直至死亡。深受其害的就是法国企业。
就是本书作者说的,评判美国域外管辖立法的是与非,就一定要先明白一个简单但重要的事实,并不是司法审判,而是体制在制裁。美国的“长臂管辖”之所以发挥作用,不仅基于其用美元霸权结算金融地位、互联网技术的支撑和全球最大的市场,还有一点,由于源于英美的普通法系以“契约”为尊,不像大陆法律属于成文法,在英美法系中,参看合同如何约定,在大陆法系,法官是参考法条判决。这一特点决定了,在商业领域,普通法系稳坐头把交椅,鼓励了冒险和创新。而大陆成文法系,则容易使得司法官僚制,缺乏机动灵活性,包括律师和检察官。美国的普通法特点,鼓励“辩诉交易”,这种制度赋予了美国执法人员,检察官,律师非常大的权力,尤其律师,其社会角色不是法律中介服务者,而是法院的官员,法官们只有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才介入,确认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认罪和解协议,即法官以国家司法权的名义同意了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法官不需要了解案情,也不需要问任何问题,他们的职责仅仅是在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上盖章。在这种制度下,诉讼中弱势的一方往往主动选择认罪和解。这种司法制度,使得检察官,执法官和律师有极大的制度激励,乐意潜伏,追踪蛛丝马迹去揪住违犯美国法律的企业与个人或组织,不达目的不罢休。
在美国实现长臂管辖过程中,将部分民事行为刑事化,不仅处以高额民事罚款,而且予以重刑,加上美国法律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其与真相的联系,在法国,被告为维护自己的离异可以选择据说实情:“谎言是嫌疑人或正在被调查的人自卫的一项权利,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但在美国,说谎或做假誓言的人会被判处多年监禁。面对耗时冗长,费用昂贵的诉讼,加上美国法律有认罪司法传统,跨国公司的高层领导人都深知对美国政法撒谎会使他们承受巨大的风险。因此,面对美国雇佣军以及执法机构潜伏着悄悄的经过漫长的“地毯式”调查之后整出的犯罪资料,这些跨国企业大佬们只能缴械投降,按照美国执法官和检察官的套路来乖乖签订认罪协议。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美国在维护自己国家利益和国民安全上,锲而不舍,不遗余力,尽心尽力,这一点,法国政府确实做的极为不够,比如美国冻结毛拉在美国存款以赔偿美军遭受自杀式袭击的幸存者和受害者。但法国就因为缺乏这样的法律,致使58名在自杀式袭击中丧生的伞兵无法得到一分钱赔偿。为沙特量身定制的《对恐怖主义资助者实行法律制裁法案》,法国移民穆萨维被美国佛吉尼亚法院认为是参与策划“9•11”事件的成员之一,虽然袭击发生时他整备被关押未参与,但依然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判决,致使法国政府不得不密切关注境内的1.2万名激进分子,并阻止他们前往美国发动袭击,否则,法国政府很可能再次面临指控。
面对美国“长臂管辖”将司法触角深入欧洲内部跨国企业,包括著名的西门子等,瘫痪的欧洲,尤其法国,可以说深受其害,只能眼看着自己国家骄傲的企业被肢解,收购,兼并,变为美国人的,即使认识到了其巨大危害,但欧洲国家真吵不休,精于自己小算盘,无法团结一致对抗,以至于强大的德国也说:美国任有权起诉所有使用美元进行交易的公司。
由美国检察官,执法官,律师雇佣军组成的兵团,把他们认为违反美国法律的企业,放在案板上,一刀一刀凌迟处死直到它们认罪伏法为止。其本质,就是通过肢解一国支柱型企业,瓦解他们经济对抗性,以推行美国新自由主义价值观,输出美国的民主与司法制度。
《隐秘战争》读后感(五):《隐秘战争》揭示的金融战到底有多可怕?
由法国国际关系和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政治学博士阿里•拉伊迪写作的《隐秘战争》,或可视为皮耶鲁齐《美国陷阱》的姊妹篇。美国的长臂管辖机制,是如何形成并运行的呢?为什么法国人会写这样一本书?这本书对处于中美贸易战之中的我们,有着怎样的启示呢?
“隐秘战争”这个说法,源于伊朗前总统艾哈迈德•内贾德对于伊朗被制裁后的抱怨。事实上,作为战争发起者的美国,对“隐秘战争”的认识更为透彻:“这场隐秘战争经常被低估或误解,但这已经不再是一个秘密了,它是美国国家安全理论的核心。”“当代国际冲突不属于军事领域的问题,而属于商业领域。这些战争不是必然在实地战场上进行的,公司的董事会就是没有硝烟的战场。地缘政治首先是关于金融和商业武器的问题。”
简而言之,《隐秘战争》的战争揭示了这样的主题:美国通过不断完善司法体系并努力将之推广到全世界,同时借助规模庞大、精明能干的监听队伍,在充分协调政府机构、企业、情报机构、智库、非政府组织的基础上,可以全面部署并随时发动对威胁美国经济的他国企业的金融战,而且,这种金融战的不可抵抗性令其显得尤为可怕。
一、立法织网,全世界推广
在《隐秘战争》中,作者阿里•拉伊迪对美国为打赢金融战,在相关立法方面的储备和完善,做了比较详尽的梳理。笔者大致整理如下表(以时间远近为序):
美国当地警方及联邦安全和情报部门,可以在没有通知主要当事人的情况下,访问微软、脸书、亚马孙、谷歌等公司服务器上的所有信息
上述以打击恐怖主义、黑帮、犯罪组织、核扩散、独裁专制、贪腐和违犯禁运令等名头的法律,实际作用是为了让美国可以名正言顺地对它的敌人“开战”。“域外管辖权是一种新的使用权力方式:更加务实、有效,但也更阴险,它将美国自身的利益和商业道德绑在一起,甚至混为一谈。”这一切的最终目的,只是为了维护美国国家安全和经济霸权地位。
为了使上述法律扩大效力,具备域外执行力,美国可谓是处心积虑。
以推动《反海外腐败法》为例,试说明之。20世纪70年代,美国曾大力提倡联合国成员国签订一份旨在将企业视为法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计划书,但无功而返。后来,美国又通过国际商会进行斡旋,继续提倡这一主张。最终,美国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那里找到了突破口。该组织在1997年12月17日通过了《反对在国际商务交易活动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公约》(简称《反贿赂公约》),该公约的条文几乎照搬了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至此,“美国的目的达到了:世界上绝大部分的经济主体都加入了美国的反腐败标准体系……美国法律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开来,还将外国企业置于美国司法的审判台上。”此公约自1999年2月15日起生效,覆盖44个国家(含8个非该组织成员国)。据皮耶鲁齐统计,自2009年以来,仅欧洲银行就因为违反美国相关法律,已经向美国政府缴纳了183亿美元的罚款。
二、全球监听,英美律所附和
法律无疑成为美国进行“隐秘战争”的最有力的杀伤性武器,那么,这一武器是如何引爆的呢?与之配合默契的,是美国布局全球的监听网络和英美律师事务所的附和。
据阿里•拉伊迪介绍,“在经济情报领域,几乎没有人能够躲过美国‘大耳朵’电子监控系统。监控任务都是由美国各调查部门组成一个特别行动小组来联合执行的:美国联邦调查局、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以及美国国家税务局……仅美国联邦调查局就有800名特工负责打击腐败,其中包括一个由30人组成的特别小组。而联邦警察的工作则是接收美国安全部门和情报部门的消息,其中就有大名鼎鼎的美国国家安全局。”至于美国所宣称的“打击恐怖主义”,“专家一致认为,美国国家安全局只分配了35%的资源用来打击恐怖主义,那剩下的65%则是用于搜集政治、军事和经济情报。”这种监听,带来的最直接的好处就是,“老谋深算而又不为人知”,“(美国公司)可以在投标信息公布前就探听到风声,并从源头上施展手腕、施加影响,从而为公司赢得大笔订单,效果极其显著。”相形之下,“(欧洲企业那种)曾经使用的市场调研、发现商机、识别关键人物”,甚至通过中间人促成交易,则显得老套而落后,且容易成为美国的口实。
面对美国强大的情报获取能力和密集有效的法律之网,欧洲企业真是不堪一击。更重要的是,欧洲企业和政府似乎并未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一旦被美国“点名”,往往自证其罪并认罚,完全无法反抗——一方面是因为欧洲大陆在法律方面没有办法与美国抗衡,另一方面则是惧怕被美国市场排除在外。所以,欧洲企业在美国市场与古巴、伊朗市场之间,只能选择前者,并接受因为与后者的贸易往来而受到美国政府的罚款。有意思的是,以古巴为例,“美国政府在赶走所有外国企业的同时,却批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在古巴开展业务,该公司每年都从古巴运行商处坐收数百万美元的盈利。”这就是既推行单边主义,又实行双重标准的美国的所作作为。
另外,由于美国实行的司法体系是“以契约为尊”的普通法系,而法德等国实行的是以成文法判处的大陆法系(也称拉丁法系),两大司法体系存在很大不同。前者实行对抗制,后者实行纠问制;在法国,被告可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说谎,而美国则会对撒谎的人判处多年监禁。如前所述,由于《反贿赂公约》已被44个国家承认,这些国家实际上就被纳入美国法律的控制范围。一旦一家外国企业的总裁及其理事会都收到了美国司法部、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等美国监管机构指控该企业“疑似违反了美国法律”的来信,考虑到声誉及在美国的营业许可,该企业一般只能选择与美国政府合作。接下来在企业举行的内部听证会、内部调查,全由英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组织执行,他们大显身手的机会来了。“在美国检察官的眼中,内部调查的目的并不是为企业辩护,恰恰相反,是为了扳倒它。”而被调查的企业,“雇员们常常会有他们企业聘请的律师在刻意往对企业不利的方向调查的感觉。”同时,高达数千万欧元,甚至数亿欧元的律师和咨询顾问的酬劳,也是由被调查企业支付的。所以,倒霉的企业不仅无法得到律师的“帮助”,甚至要向这些搜集自己“罪证”的律师支付高额费用。在《美国陷阱》一书中,皮耶鲁齐以自己亲身的经历,讲述了他与律师的博弈和无奈。阿里•拉伊迪则借一位律师之口,道出了“律师体系的漏洞”:“我的同僚们根本忘记了他们的第一要务,那就是保护客户的利益。比起这个,他们更多的是以整治市场规则为由开出罚单并中饱私囊。这样运行的是商业而不是正义。”
三、智库和NGO“无害”么?
《隐秘战争》最令我震惊的,并不是美国织就的法律之网与监听网络,也不是与之配合默契的、“耀武扬威”的英美律师事务所,而是看起来“无害”的智库和非政府组织。
美国智库一般由已退政治家牵头领导,由高级官员、政界人士、大学学者、军方人员、记者、情报界人员和企业主构成,他们针对全球局势交流观点、传递信息,分享各自通讯录中的联系人。“这些智库是美国企业和行政部门进行沟通的中枢,共同制定各类战略,维护美国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据阿里•拉伊迪介绍,智库承载着美国企业的关切和议程。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和国家对外贸易委员会在全球化进程中传播美国价值观,国家经济研究所或科德尔·赫尔研究所则在多边贸易机制运行不畅时站出来鼓吹双边主义的优势,传统基金会、太平洋论坛、亚洲协会等机构则为美国跨国公司提供所需的国外联络人,美国伊朗关系协会等智库能够帮助美国企业与处在美国外交“瞄准镜”中的伊朗等国做生意,奉行新保守主义的传统基金会则在韩国和中国投入了大笔资金,等等。1955年应艾森豪威尔总统要求设立的国际谅解商务委员会,旨在提高美国企业对国际问题的关注和认识。该智库领导着美国大多数军火制造企业和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这样的大公司,曾在1992年应美国国务卿之邀对美国大使进行培训,以便开拓海外市场。连美国大使都成为企业的“销售人员”,可见美国政府与美国企业关系之亲密。
阿里•拉伊迪还介绍了一个很有名的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该组织1993年成立于柏林,在全球一百多个多家有分会,旨在打击腐败。该组织每年都会发布一份全球腐败排行榜,榜单中垫底的国家意味着其商业环境没有安全保障。该榜单“虽然有待完善,但仍是经济领域中最权威的榜单。主要的国际金融机构一贯采纳这个排行榜,而且媒体在报道时,也将这个排行榜作为唯一的参考依据。”
但是,“透明国际”这个榜单存在着制定过程不透明和资金主要来源于美国的基金会和跨国公司的问题。该组织的创始人彼得·艾根,曾多次为福特基金会工作,福特基金会的许多合作伙伴亦是透明国际的支持者,同时,福特基金会也与美国中央情报局关系密切,美国探员在冷战期间正是借着福特基金会的掩护来打击欧洲的共产主义势力的。此外,给予透明国际支持的还有美国国家民主捐赠基金会。该基金会是一个旨在促进民主与市场自由化的两党制非政府组织,是里根总统为推行情报体系改革而在1982年成立的,该组织被允许承接美国情报部门的一些任务。阿里•拉伊迪总结说,“透明国际的工作给美国带来了利益,这是一种巧合吗?无论是否有意,透明国际帮助世界各国制定了类似《反海外腐败法》的法律规范,巩固了美国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并重新确定了美国情报部门在经济和贸易领域的地位。”
如此看来,我们在读到与美国智库和非政府组织相关的新闻时,是不是该深思一下他们背后代表的是谁的利益,而不应该被他们表面宣扬的“普世价值”而迷惑?
四、结语
《隐秘战争》揭示的美国金融战到底有多可怕呢?这既体现在欧洲企业因此所受的“伤”,也体现在欧洲大陆在应对方面的无力。这一切,对处于中美贸易战之中的我们,有着怎样的启示呢?美国对中国的金融战,似乎远不止加征关税这么简单。阿里•拉伊迪充满忧虑的说,“智库、行政部门、企业、情报机构……为了帮助美国最大限度地谋取经济利益,这些机构倾巢而出。怎样才能应付这样规模庞大的经济战机器呢?难如登天!”对于美国加征关税背后的其他各种“渗透”,我们准备好了吗?显然,这是一个值得好好研究的问题。
——已刊《董事会》杂志2019年10月号,发表时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