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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自述》的读后感大全

2022-03-11 14:54:4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八十自述》的读后感大全

  《八十自述》是一本由刘泽华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页数:40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八十自述》精选点评:

  ●也是个赶在点上的幸运儿,出身富农,但老实听话能干,符合组织需要,于是被信任了。各种运动一直卖力紧跟,结果到文革就跟翻车。参与过派系之争和写作组,人缘好,居然都能全身而退。然后开始觉醒反思,不再做驯服工具,做八十年代公民,结果又跟着时代翻车了……儿时在河北农村那段很生动。政治思想史的文章现在看来太空疏了,但几个观点提出时都敢为人先,很有见地。

  ●研一时听过老先生讲座,反复讲到文革史学和他文革后期的反思日记。他的“王权支配社会”思想也被反思文革专制主义的强烈使命感所驱使,留下了时代的深刻烙印。自述中关于“学做公民”的部分,颇多耿直之语,又透露出许多南开逸闻,可为校史书写留下一笔私人记忆。(第238页,讲到他收藏的《子夜宣言》,老先生不知,这个“孤品”实乃赝品,可参考《广东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左松涛论文。)

  ●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作者的文笔不好,上篇不容易看。但作者的学术水平是可以的,读完下篇,思路开阔

  ●人到八十,回顾一生,几多感慨?读过许多回忆录,钱穆何炳棣黄仁宇托克维尔费正清茨威格……此书虽非精彩,却也朴实无隐。十岁被迫结婚的懵懂小孩,紧跟红色潮流勤学向上的少年,追随风向趋之若鹜的青年,希望幻灭后反思警世的学者,充满歉意和责任感的老人,就像一个背影远远消失在时代的人海中。

  ●认识当代国情,了解中国当代大学历程的必读书。有学者说,刘泽华老师因此书而伟大,诚然!

  ●自述求学与政治经历,及其王权支配社会思想的缘由始末。

  ●平实。刘先生写下了普通人在内战和运动时期的体验。

  ●很有意思

  ●看着真是亲切。记得当年听过老先生的一堂课。

  ●刘泽华是著名历史学家,南开大学以前的历史系系主任。“我的人生之路,的确充满意外。”作者这句话,的确能概括他这本回忆录。写得最详细的是童年和文革。书中我深感兴趣的是他写到30年代末到40年代读书的情形,学校经常停办,生活艰苦,社会动荡,作者靠自己的拼命学习走出一条路来。我觉得书中最珍贵的地方是从50年代到文革期间,写得最为细致。作者热情追赶当时的时势,因之得利,也因之落魄,回头看深感荒谬心痛。尤其在文革期间的困惑、惧怕和挣扎,读来历历在目。文革之后,写得十分简略,很多话不好说了,毕竟这不是一个自由说话的时代。

  《八十自述》读后感(一):坦诚·清醒·性情

  读这本书,是因为薛老师思想史课上的一次推荐。原话怎样是记不大清了,但那句“凭了这本自传,刘泽华就称得上伟大”的赞誉是很能戳人耳目的;我读了之后也觉得这并不算是溢美之词。我是历史学的学生,对于史学大家的自传,有着阅读的兴趣好像是当然的(读传记的吸引力,照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说法,简直是挡都挡不住的),然则给我留下良好印象的著作确乎不多,《毕竟是书生》《篱槿堂自叙》《读史阅世六十年》之类,或者纠合时势不免过分,或者臧丕人物以至失态,到底少了一些滋味。相对而言,刘泽华先生这本自述要好得多。这书的第一个好处就是作者的坦诚,人之生世,浮沉上下,事情往来,冷暖自知,尤其适与大时代而流荡起落,这就很能考究一个人的底色了,一个有良心的人无法停止对自己的拷问,这种催迫出来的答案又如何不振聋发聩!刘泽华先生的人生轨辙与我相去甚远(譬如我是无能也无心参与什么政治或者组织的,而刘先生一生与权力密不可分),但他对自己的不虚美不隐恶的笔法真能让人望见他的脾性和意气的(我以为开头部分尤其值得品读)。第二个好处是作者的清醒,刘先生在学界最响亮的名头就是他提出的“王权支配社会说”以及作为“刘泽华学派”的领头羊,这个命题的衍生,实在应该说是与他在文革中的遭遇与反思直接相关的(这让人想起了徐复观先生的讨论周官),刘先生踏着他那个时代的拍子有论有据的一把抓住了这个垂两千年而不衰的关键环节。对此以及与此相关的伴生问题、重要概念、研究方法、理论视角、边际与延伸、本质与变异等诸多方面进行了相当彻底的清算。虽然,有时我也怀疑他是不是也像韩愈与佛教一样受了严酷现实的催生(譬如作为皇帝的个人和作为皇帝的制度如何区分)。第三个好处是作者的性情,刘先生是个可爱的人,真诚的人,执拗的人,敢于说话的人,顾家爱家的人,官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斗争中逢凶化吉的人。他的经历未必最特殊,他的文笔未必最飞动,但他的严谨刚正的性情,让他能予这八十年的历程以深远的思索与高明的评判。我自己大概是活不到八十多的,活到了也不一定还有这样一个清冽的大脑,所以现在能读到这样的一本丰厚充实的传记,委实也是一件快慰的事情。

  《八十自述》读后感(二):刘泽华:《八十自述》读书笔记

  在《八十自述》中,刘泽华教授这样讲述其“王权支配社会”研究历程的:

  1. 我明确使用“王权支配社会”是在一九八七年。之所以用“王权”一词,仅仅因为先秦不能说“皇权”,而“王权”则可以一直贯穿下来。与“王权”意义相同、相近的,还有“君权”、“皇权”、“封建君主专制”等。【279】

  2. “王权支配社会”是多年学术积累上逐渐形成的,一是从政治思想研究中得到的结论,即“中国自有文字记载以来,一直是一个君主专制思想居于统治地位。君主的权力是无边的,他是社会一切资源的最高所有者,对臣民有生杀予夺之权,其作用之大师“一言兴邦”、“一言丧邦”。这种观念统治全社会,并成为普遍的社会共识。”【279】二是对春秋、战国以及秦、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成员的地位的形成进行了仔细、系统的梳理,发现政治权力在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280】

  (二)专制权力支配社会

  1. 君主专制帝国:政治支配经济运动的产物

  刘泽华认为,“政治权力未必都是经济力的集中表现,更多的是,专制帝国是政治支配经济运动的产物,高度的政治集权与经济形式没有直接的关联,比如与土地所有制的形式就没有直接的关系,政治权力就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存在。在许多历史环境里,不是生产资料国有而后产生集中制的政治,倒是相反,高度的政治集中,会直接把生产资料攫取为国有,或成为权贵的私有。政治权力直接控制了生产资料和产品。我把君主专制帝国是政治支配经济运动的产物作为论说的起点。”【《八十自述》,282-283】

  2. 王权与社会分层

  刘泽华认为,中国历来的社会分层是经济和政治的混合力量造成的,但其中对社会有控制地位的阶层,主要是由权力分配造成的,是权力的派生物。【《八十自述》,283】

  (1)皇帝—贵族—官僚地主是由政治权力“塑造”的

  就战国时期第一代封建地主的形成问题,刘泽华反对土地买卖形成封建地主说,在1986年发表的《从春秋战国封建主的形成看政治的决定作用》一文中,他详细论述了政治在封建地主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一,从政治在土地运动中的支配作用看封建地主的形成。文中论断:

  “追逐土地成为一种潮流。在追逐土地中有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现象,即实现土地占有关系改变的方式不是经济的,而是政治的。也就是说,土地的运动不是通过平等交换或买卖方式进行的,而是政治和军事行动的伴生物。于是出现了这样一个怪现象:有土地运动,却无土地市场

  ……

  由于土地所有权是政治的从属物,所以土地占有关系也随着政治权力的集中而集中。如果说在春秋以前由于逐级分封制存在,土地所有权实际表现为多级所有,那么随着战国时期泱泱大国的形成,土地所有权便集中于诸侯国家之手,从而在大范围内表现为诸侯土地国有。”

  第二,从等级制对社会的控制看封建地主的形成。文中指出:

  登记制度无疑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但是,登记制度本身却是由政治直接造就的。登记制度实行的宽度与广度,标志着政治权力对人身的支配程度。当等级制度不仅决定着人们的社会地位,而且也决定着人们的经济地位时,那就意味着人们很少能在政治之外获得更多的自由。人们从属于政治的成分越大,作为经济主体的可能性就越小。

  ……

  由此可见,春秋战国时期的等级制度席卷了整个社会。居民的绝大多数都由等级制度牵动或成为等级制中的成员。等级制是由政治直接规定的,所以在等级制的桎梏中,人们的经济关系从属于政治关系,不具有独立的意义,随时可能被政治改变。

  第三,从政治支配产品分配看封建主的形成。文中说:

  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就春秋战国时期的情况看,在分配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国家的租税、徭役和财政开支……如果说赋税是第一次分配的主要形式,那么国家开支、君主私养和官吏的俸禄则是再分配的主要内容。

  (总而言之)这个时期,在社会财产的分配和再分配中,经济原则不占主导地位,通过经济的方式上升为封建地主的虽不能说绝对没有,但并不像一些史家所说的,是一条主要的道路。

  第四,从封建主各阶层看封建主的形成。文中说:

  就战国时期而言,哪些人是封建地主呢?从当时的称呼看,不外是‘诸侯’、‘封君’、“高爵”、“大家”、“大夫之家”、“豪家”、“豪杰”、“士”、“富人”、“世家”、“长家”,等等。

  在考证后得出如下结论:

  中国历史上第一代封建地主的成员主要是通过政治方式发展起来的……超经济的方式造就了第一代封建地主,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的真实情况。

  而秦汉之后封建地主形成问题,在《中国封建地主产生与再生道路及其生态特点》一文中,刘泽华认为“政治特权与权力的再分配是封建地主再生的主要途径,主要有三种:”【286】

  第一是暴力与政治方式:

  不论是战争的方式、非法暴力侵占,抑或合法的政治分配,都是政治支配着经济。在这些过程中,基本上不是地租地产化,而是暴力与特权地产化。

  第二是政治暴力与买卖相结合的方式:

  “强买”是很普遍的兼并方式。“强买”不是建立在市场平等交易的基础上,是刺刀逼迫下的买卖……在“强买”这种形式中,土地基本上丧失了商品的性格,地价多半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因此与其说是买卖,毋宁说是买卖形式遮掩下的掠夺。在这个过程中政治暴力居于支配地位。

  第三是买卖方式:

  看起来土地买卖是自由的,但封建时代基本不存在真正买卖的社会条件,土地买卖是政治控制大背景下的有限现象。

  在封建社会里的土地买卖是超经济强制笼罩的环境中进行的,很大部分的买卖在进行之前就被超经济的力量所控制。

  结论是:

  至少可以说,封建地主的中上层的形成主要是通过政治方式达到的。中上层的人数虽然不多,由于他们是封建地主阶级的核心部分,封建主的性格基本正是由他们决定的。在他们形成过程中可以看到政治特权比经济手段更有权威。

  (2)皇权掌控着农民的生死存亡

  随着君主集权和郡县制的发展,相应的编户制也普遍推行。君主通过郡县制和编户(户籍)制把所有的居民控制起来。户籍制度不仅仅是一种行政管理,它同时又兼具经济管理、执法、道德裁判以及准军事职能等。编户制不是一般户籍管理,而是人身占有和支配的行政体系,极其严酷。【287-288】这在《论战国时期授田制下的公民》一文和《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有论述。

  (3)贪污是官僚的生长点

  刘泽华在《从封建战国封建主的形成看政治的决定作用》中认为贪污受贿“可视为一种特殊的再分配的方式”,他的意思是“不要把贪腐仅视为一个道德问题,置入道德范围内讨论,而应视为一个实在的经济现象。”而在与王兰仲合写的《论中国古代的贪污》一文中,刘泽华强调:

  考察中国古代的社会分配问题,有必要同时研究一下当时贪污受贿与社会分配的关系。它可与国家的赋税、徭役、地主的地租,并列为三大分配方式……官僚的贪污可以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财富再分配方式,也是财富集中的基本方式之一……是当时社会经济运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权力在社会分配中可以被看成最一般的等价物。只要有了权,一切东西都可以源源而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只要条件允许,他们必然乘还拥有这个聚宝盆时尽可能地多捞一把,疯狂贪占,以备身后之用。

  刘泽华对把贪污视为社会变态的观点提出质疑。他“不仅把它视为是反道德的,而且把它视为传统社会一种强力性的社会财富分配方式而予以正视。”【289】

  (4)文人—官僚—地主生态圈对整个社会的塑造

  在《论中国封建地主产生与再生道路及其生态特点》一文中,刘泽华提出“文人—官僚—地主三者之间形成一个生态循环圈”,其核心是获得官僚权力。【289】他在文中说:

  学而优则仕与官僚制是孪生子。

  地租地产化无疑是封建地主扩大地产的途径之一,而官僚凭权力地产化比前者更为有力。

  要想成为地主或进一步扩大地产,最有效的办法是当官,为了当官又须先读书。这样一来,文人—官僚—地主三者之间形成一个生态循环圈。这个生态循环圈把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贯穿为一体。文化可以直接转化为政治权力,政治权力又可以直接转化为经济。封建社会的许多现象都与这个生态循环圈有极为密切的关系。

  (5)君主专制是导致社会停滞主因

  刘泽华认为,“中国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与是否有迟滞现象,应该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就君主专制体制循环性及其对社会的发展造成的阻力而言,我至今还是认为有迟滞问题。三十年前,我是从如下两点说社会的迟滞的,这两点就是君主专制对简单再生产规律与价值规律的破坏。”【291】这在其《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形成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一文中有专门论述。

  (6)“权力—依附”型社会结构

  在《论中国古代的亦主亦奴社会人格》一文中,刘泽华认为中国古代社会结构属于“权力—依附”型结构。在他看来,在社会诸种权威中,帝王权威居于顶端。中国传统的权力运动有一个基本大势,这就是向王权集中。而“君主专制的强化,主要不是经济的集中,与土地所有制形式和占有多少土地也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王权的集中,主要源于稳定的君主‘五独’观念和兵、刑大权的强化。”所谓“五独”,也就是“天下独占,地位独尊,势位独一,权力独操,决事独断”,这种观念是社会的普遍观念,从而牢固支持了君主的集权。【294】“五独”观念与武力相结合就是皇权,它凌驾于社会和经济之上,并支配和控制着社会和经济。社会与经济虽有相当的活动空间和发展,但都以不侵犯皇权为限。【295】

  (7)王权与社会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

  这主要体现在《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一书中。

  (8)关于社会形态问题

  在《分层研究社会形态兼论王权支配社会》(2000年)中,刘泽华提出“分层次地把握社会形态”,认为有三个层次的问题:“其一是基础性的社会关系形态问题;其二是社会控制与运行机制形态问题;其三是社会意识形态与范式问题,这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其一,关于基础性的社会关系形态问题,提出“阶级—共同体分析方法”;

  其二,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最大特点是“王权支配社会”;

  其三,在意识形态方面,王权主义是整个思想文化的核心。

  (三)王权主义是传统思想文化的主干

  刘泽华接着五四旗手对传统思想文化主旨的判断讲,主张王权主义是传统思想文化的主干。他认为:

  1. 先秦诸子与君主专制主义理论范式的形成

  (1)中国自有文字记载以来就是王权时代,王权是最高权威。早期文化可被称为“王巫文化”,王、巫师合二为一的。王的独尊观念一直被传承下来并不断强化。

  (2)西周出现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把王的权威推向极致。春秋时期周王走向衰落,但君主专制观念一直在发展,突出表现为君主只能“一”,不能“二”,更不能“多”。

  (3)战国诸子争鸣的总体结果,奠定了中国其后的思想“范式”,这个王权主义的“范式”大致是:君主专制是唯一的体制,追求的理想是圣王及其相应的政策。随着秦汉大帝国的建立,君主专制制度也定型化,社会观念基本上被君主专制制度捆绑得死死的,更难以突破君主专制主义观念。【303-304】

  2. 帝王“五独”观念的至上性与社会控制性

  《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和《王权至上观念与权力运动大势》

  3. 天、道、圣与王合而为一与王的绝对化

  刘泽华认为,“从整体上说,这三者(指天、道、圣)与王既存在相分的一面,更有合一的另一面,天、道、圣往往成为王的护身符和最高证明。”【305】其论述要点是:

  其一,天、道、圣、王之本体性相同;

  其二,天、道、圣、王之功能相同;

  其三,天、道、圣、王互相转化;

  其四,王就是现实的天、道、圣。【305-306】

  相关文献有《战国百家争鸣与王权主义的发展》(1986)、《道、王与孔子和儒生》(1987)、《儒家的人论语王权主义》(1988)、《中国传统政治思维》(1990)、《天人合一与王权主义》、《王、道相对二分与王权主义》《王、圣相对二分与王权主义》《论天、道、圣、王“四合一”——中国政治思维的神话逻辑》等。

  4. 君尊臣卑是传统思想文化的主脉

  刘泽华认为,“君尊臣卑不是小问题或局部问题,它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主干,是思维前提性和社会整体控制性的普遍观念,深入民族心理和骨髓,是君主专制体制的基础和支柱,也是帝王本位的核心。”【309】

  相关文献有《帝王尊号的政治文化意义》《君主名号穹庐性的政治文化意义》《君臣卑贱论》《论中国古代的亦主亦奴社会人格》《从韩愈、柳宗元的“表”、“奏”析君尊臣卑观念的普遍性》

  5. 君主对士人与“学”的控制与支配

  刘泽华反对新儒家的观点,认为“政治思想和政治文化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主流,其核心是王权主义。由于王权主义居于主导地位,或者说占统治地位,因此在中国历史上,君主对士人和‘学’起着控制与支配作用。”【309】

  相关文献有《士人与社会》(先秦卷、秦汉卷)、《帝王对士人与“学”的控制与支配》

  6. 帝王垄断神圣的枢纽概念与对社会思想的控制

  《从韩愈、柳宗元的“表”、“奏”析君尊臣卑观念的普遍性》

  (四)等级人学与主奴综合人格

  刘泽华反对梁漱溟、钱穆等人中国等级不明显甚至是平等自由社会的说法,主张“中国传统社会是等级社会,人人被纳入特定的等级制中,人们的关系网是金字塔式的,人们的伦理关系也不仅仅是血缘的远近,同样是金字塔式的,总之,人们的关系是一级压一级……无论从社会关系上说,还是从观念上说,主奴综合人格与相应的观念与文化居于主导地位,儒家也不例外。”【314】

  1. 等级中的人

  相关文献,《论中国封建地主产生与再生道路及其生态特点》《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礼学与等级人学》

  2. 主奴综合人格

  相关文献,《帝王对“学”与士人的控制》《论中国古代的亦主亦奴社会人格》

  (五)立公灭私、圣人“无我”与专制主义

  相关文献有《“理学”的圣人无我与圣王专制》《春秋战国的“立公灭私”观念与社会的整合》《先秦时期的党、党禁与君主集权》

  刘泽华主张,“尽管私在中国整个历史中十分活跃,为数不多的理论家虽然有过适度的肯定甚至张扬,但在主流理念中没有获得合理的地位。立公灭私、大公无私等相类的观念,从总体上说导致的是国家至上、君主至上、掌权者至上、集体主义绝对化,剥夺了个人主体价值,因此是专制主义的命题,是应该清算的,应代之以公私兼顾、公私平衡、公司和谐!”【328】

  (六)儒家道德至上与专制主义

  基于对文革时期道德至上信条的反思,刘泽华认为,“儒家的主张多多,但有一个突出的特点,这就是把道德视为至上的统领全局的圣物,社会与人的生活的多面性都应从属于他们倡导的道德,可称之为道德至上论。儒家的道德政治化而导致道德专政,即以道德为名的专制主义,这就是戴震说的‘以理杀人’和‘五四’时期先哲们说的礼教‘吃人’。”【330-331】

  相关文献:《中国传统的人文思想与王权主义》《儒家人论语王权主义》《“理学”的圣人“无我”与圣王专制》《礼学与等级人学》

  1. 把道德视为人生最高境界,限制了人的全面发展

  2. “三纲五常”把人变成畸形的人

  刘泽华认为,“儒家所倡导的伦理道德……的主旨……(是)‘三纲五常’。‘三纲五常’所表示的是一个完整的关系网,每个人都不过是这个关系网中的一个小结;在这个关系网中,没有个人的独立价值和地位,每个人只是当作一个从属物而存在。”【332】

  这一理论“导致的最为明显后果之一,是把人作为工具。从表面看,儒家道德十分强调个人主体意识,强调个人修养和个人追求,如‘我欲仁,斯仁至矣’。然而这只是起点,真正的点是成就道德【332】……把人变成道德工具的基本办法是强调和倡导自我净化,时时处处把自我当作斗争对象。当客观与主观发生矛盾时,当社会与个人发生冲突时,当他人与己发生不睦时,首先反思自己是不是符合礼义道德。礼义被视为超越一切的绝对,个人主体在礼面前,只有相对的意义,个人一切言行都要以礼为准,孔子讲的‘四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为达到‘四勿’,时时要克己,克己而后能复礼。”【333】

  3. 压抑人的“人道”

  刘泽华认为,儒家“人道”的核心是“礼”、“礼义”。而“礼”的社会规范和定位则以“亲亲、尊尊”为首……“亲亲”维护的是父家长制,“尊尊”维护的是等级制,这样“人道”就落实在社会的具体规范上,而“亲亲、尊尊”最后的归结点是君主专制。【334-335】

  4. 圣人崇拜适应专制政治的需要

  略

  (七)“形式主义”张红颂扬性的政治文化

  1. 帝王尊号拜物教

  《帝王尊号的政治文化意义》

  2. 颂扬帝王政治文化,彰显君尊臣卑

  《从韩愈、柳宗元的“表”、“奏”看君尊臣卑观念的普遍性》

  3. 君主名号的政治文化意义

  《君主名号穹庐性的政治文化意义》《臣民卑贱论》《臣民的罪感意识刍论》

  (八)关于政治思想的“阴阳组合结构”说

  刘泽华对中国政治思想许多命题所具有的“结构”性关系做出思考先后提出“边际平衡”说、“相反相成的观念是一种有机的统一体”说、“刚柔结构”和“刚柔互补”说,最后提出“阴阳组合结构”说。他认为,“阴阳组合结构”不限于一个具体命题,而是政治思想的结构问题,甚至是整个思想领域中的普遍问题,即便是时至今日,依然流行阴阳组合结构的思维定式。【350】

  刘泽华强调,“阴阳组合结构”与“对立统一”有别,“对立统一包含着对立面的转化,但阴阳之间不能转化,特别是在政治与政治观念领域,居于阳位的君、父、夫与居于阴位的臣、子、妇,其间相对而不能转化,否则便是错位……比如说‘君本’与‘民本’这对阴阳组合命题中,君本与民本互相依存,谈到君本一定要说民本;同样,谈到民本也离不开君本,但君本的主体位置是不能变动的。”【351】

  就此而言,他反对新儒家强调道于王二分,把“道高于君”、“从道不从君”等作为理论原点来进行推理,认定道士社会的独立的理性系统,由儒生操握,对王起着规范、牵制和制约作用的的说法。在他看来,道于王的关系是相对二分的与合二为一的有机组合关系,分中有合,合中有分,分合相辅,以合为主。者不限与儒家,而是整个传统思想文化的主干。刘泽华强调,“道高于君”、“从道不从君”只是组合命题一面,还有更重要的一面,这就是“君主体道”、“王道同体”、“道出于王”。【《中国政治思想通史·综论卷》,97】

  (九)社会史研究

  1. 士人与社会

  刘泽华指出,其《士人与社会》(先秦卷)的主旨在于:

  其一,士人是社会思想文化的主要生产者,由于士人最关切的是政治,因此他们创造的思想也多以政治为归宿,以服务于君主专制体制为主流。于是我们的结论是:士人创造的各种思想,其主要内容成为君主们所需的思想库。

  其二,士人的多数以仕进为目的,即“学而优则仕”,而出仕的对象是君主们。因此,士人是君主们的人才库。

  其三,士人是社会角色上下交流的中转站,是社会活化的枢纽,既是社会最有创造力的阶层,又是最能上下其手的投机客。中国社会没有走向太僵化,多赖士人阶层起着活化的作用。【359-360】

  2. 战国“授田”制

  针对战国时期土地制度私有还是国有的纷争,刘泽华提出“多级所有”概念整合两种力量。而诸侯掌握土地如何运营,则提出各国普遍实行“授田”制,这在其《中国古代史稿》(1973)和《论战国时期“授田”制下的“公民”》中有专门论述。

  《八十自述》读后感(三):刘泽华:《八十自述》读书笔记

  在《八十自述》中,刘泽华教授这样讲述其“王权支配社会”研究历程的:

  1. 我明确使用“王权支配社会”是在一九八七年。之所以用“王权”一词,仅仅因为先秦不能说“皇权”,而“王权”则可以一直贯穿下来。与“王权”意义相同、相近的,还有“君权”、“皇权”、“封建君主专制”等。【279】

  2. “王权支配社会”是多年学术积累上逐渐形成的,一是从政治思想研究中得到的结论,即“中国自有文字记载以来,一直是一个君主专制思想居于统治地位。君主的权力是无边的,他是社会一切资源的最高所有者,对臣民有生杀予夺之权,其作用之大师“一言兴邦”、“一言丧邦”。这种观念统治全社会,并成为普遍的社会共识。”【279】二是对春秋、战国以及秦、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成员的地位的形成进行了仔细、系统的梳理,发现政治权力在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280】

  (二)专制权力支配社会

  1. 君主专制帝国:政治支配经济运动的产物

  刘泽华认为,“政治权力未必都是经济力的集中表现,更多的是,专制帝国是政治支配经济运动的产物,高度的政治集权与经济形式没有直接的关联,比如与土地所有制的形式就没有直接的关系,政治权力就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存在。在许多历史环境里,不是生产资料国有而后产生集中制的政治,倒是相反,高度的政治集中,会直接把生产资料攫取为国有,或成为权贵的私有。政治权力直接控制了生产资料和产品。我把君主专制帝国是政治支配经济运动的产物作为论说的起点。”【《八十自述》,282-283】

  2. 王权与社会分层

  刘泽华认为,中国历来的社会分层是经济和政治的混合力量造成的,但其中对社会有控制地位的阶层,主要是由权力分配造成的,是权力的派生物。【《八十自述》,283】

  (1)皇帝—贵族—官僚地主是由政治权力“塑造”的

  就战国时期第一代封建地主的形成问题,刘泽华反对土地买卖形成封建地主说,在1986年发表的《从春秋战国封建主的形成看政治的决定作用》一文中,他详细论述了政治在封建地主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一,从政治在土地运动中的支配作用看封建地主的形成。文中论断:

  “追逐土地成为一种潮流。在追逐土地中有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现象,即实现土地占有关系改变的方式不是经济的,而是政治的。也就是说,土地的运动不是通过平等交换或买卖方式进行的,而是政治和军事行动的伴生物。于是出现了这样一个怪现象:有土地运动,却无土地市场

  ……

  由于土地所有权是政治的从属物,所以土地占有关系也随着政治权力的集中而集中。如果说在春秋以前由于逐级分封制存在,土地所有权实际表现为多级所有,那么随着战国时期泱泱大国的形成,土地所有权便集中于诸侯国家之手,从而在大范围内表现为诸侯土地国有。”

  第二,从等级制对社会的控制看封建地主的形成。文中指出:

  登记制度无疑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但是,登记制度本身却是由政治直接造就的。登记制度实行的宽度与广度,标志着政治权力对人身的支配程度。当等级制度不仅决定着人们的社会地位,而且也决定着人们的经济地位时,那就意味着人们很少能在政治之外获得更多的自由。人们从属于政治的成分越大,作为经济主体的可能性就越小。

  ……

  由此可见,春秋战国时期的等级制度席卷了整个社会。居民的绝大多数都由等级制度牵动或成为等级制中的成员。等级制是由政治直接规定的,所以在等级制的桎梏中,人们的经济关系从属于政治关系,不具有独立的意义,随时可能被政治改变。

  第三,从政治支配产品分配看封建主的形成。文中说:

  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就春秋战国时期的情况看,在分配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国家的租税、徭役和财政开支……如果说赋税是第一次分配的主要形式,那么国家开支、君主私养和官吏的俸禄则是再分配的主要内容。

  (总而言之)这个时期,在社会财产的分配和再分配中,经济原则不占主导地位,通过经济的方式上升为封建地主的虽不能说绝对没有,但并不像一些史家所说的,是一条主要的道路。

  第四,从封建主各阶层看封建主的形成。文中说:

  就战国时期而言,哪些人是封建地主呢?从当时的称呼看,不外是‘诸侯’、‘封君’、“高爵”、“大家”、“大夫之家”、“豪家”、“豪杰”、“士”、“富人”、“世家”、“长家”,等等。

  在考证后得出如下结论:

  中国历史上第一代封建地主的成员主要是通过政治方式发展起来的……超经济的方式造就了第一代封建地主,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的真实情况。

  而秦汉之后封建地主形成问题,在《中国封建地主产生与再生道路及其生态特点》一文中,刘泽华认为“政治特权与权力的再分配是封建地主再生的主要途径,主要有三种:”【286】

  第一是暴力与政治方式:

  不论是战争的方式、非法暴力侵占,抑或合法的政治分配,都是政治支配着经济。在这些过程中,基本上不是地租地产化,而是暴力与特权地产化。

  第二是政治暴力与买卖相结合的方式:

  “强买”是很普遍的兼并方式。“强买”不是建立在市场平等交易的基础上,是刺刀逼迫下的买卖……在“强买”这种形式中,土地基本上丧失了商品的性格,地价多半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因此与其说是买卖,毋宁说是买卖形式遮掩下的掠夺。在这个过程中政治暴力居于支配地位。

  第三是买卖方式:

  看起来土地买卖是自由的,但封建时代基本不存在真正买卖的社会条件,土地买卖是政治控制大背景下的有限现象。

  在封建社会里的土地买卖是超经济强制笼罩的环境中进行的,很大部分的买卖在进行之前就被超经济的力量所控制。

  结论是:

  至少可以说,封建地主的中上层的形成主要是通过政治方式达到的。中上层的人数虽然不多,由于他们是封建地主阶级的核心部分,封建主的性格基本正是由他们决定的。在他们形成过程中可以看到政治特权比经济手段更有权威。

  (2)皇权掌控着农民的生死存亡

  随着君主集权和郡县制的发展,相应的编户制也普遍推行。君主通过郡县制和编户(户籍)制把所有的居民控制起来。户籍制度不仅仅是一种行政管理,它同时又兼具经济管理、执法、道德裁判以及准军事职能等。编户制不是一般户籍管理,而是人身占有和支配的行政体系,极其严酷。【287-288】这在《论战国时期授田制下的公民》一文和《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有论述。

  (3)贪污是官僚的生长点

  刘泽华在《从封建战国封建主的形成看政治的决定作用》中认为贪污受贿“可视为一种特殊的再分配的方式”,他的意思是“不要把贪腐仅视为一个道德问题,置入道德范围内讨论,而应视为一个实在的经济现象。”而在与王兰仲合写的《论中国古代的贪污》一文中,刘泽华强调:

  考察中国古代的社会分配问题,有必要同时研究一下当时贪污受贿与社会分配的关系。它可与国家的赋税、徭役、地主的地租,并列为三大分配方式……官僚的贪污可以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财富再分配方式,也是财富集中的基本方式之一……是当时社会经济运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权力在社会分配中可以被看成最一般的等价物。只要有了权,一切东西都可以源源而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只要条件允许,他们必然乘还拥有这个聚宝盆时尽可能地多捞一把,疯狂贪占,以备身后之用。

  刘泽华对把贪污视为社会变态的观点提出质疑。他“不仅把它视为是反道德的,而且把它视为传统社会一种强力性的社会财富分配方式而予以正视。”【289】

  (4)文人—官僚—地主生态圈对整个社会的塑造

  在《论中国封建地主产生与再生道路及其生态特点》一文中,刘泽华提出“文人—官僚—地主三者之间形成一个生态循环圈”,其核心是获得官僚权力。【289】他在文中说:

  学而优则仕与官僚制是孪生子。

  地租地产化无疑是封建地主扩大地产的途径之一,而官僚凭权力地产化比前者更为有力。

  要想成为地主或进一步扩大地产,最有效的办法是当官,为了当官又须先读书。这样一来,文人—官僚—地主三者之间形成一个生态循环圈。这个生态循环圈把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贯穿为一体。文化可以直接转化为政治权力,政治权力又可以直接转化为经济。封建社会的许多现象都与这个生态循环圈有极为密切的关系。

  (5)君主专制是导致社会停滞主因

  刘泽华认为,“中国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与是否有迟滞现象,应该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就君主专制体制循环性及其对社会的发展造成的阻力而言,我至今还是认为有迟滞问题。三十年前,我是从如下两点说社会的迟滞的,这两点就是君主专制对简单再生产规律与价值规律的破坏。”【291】这在其《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形成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一文中有专门论述。

  (6)“权力—依附”型社会结构

  在《论中国古代的亦主亦奴社会人格》一文中,刘泽华认为中国古代社会结构属于“权力—依附”型结构。在他看来,在社会诸种权威中,帝王权威居于顶端。中国传统的权力运动有一个基本大势,这就是向王权集中。而“君主专制的强化,主要不是经济的集中,与土地所有制形式和占有多少土地也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王权的集中,主要源于稳定的君主‘五独’观念和兵、刑大权的强化。”所谓“五独”,也就是“天下独占,地位独尊,势位独一,权力独操,决事独断”,这种观念是社会的普遍观念,从而牢固支持了君主的集权。【294】“五独”观念与武力相结合就是皇权,它凌驾于社会和经济之上,并支配和控制着社会和经济。社会与经济虽有相当的活动空间和发展,但都以不侵犯皇权为限。【295】

  (7)王权与社会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

  这主要体现在《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一书中。

  (8)关于社会形态问题

  在《分层研究社会形态兼论王权支配社会》(2000年)中,刘泽华提出“分层次地把握社会形态”,认为有三个层次的问题:“其一是基础性的社会关系形态问题;其二是社会控制与运行机制形态问题;其三是社会意识形态与范式问题,这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其一,关于基础性的社会关系形态问题,提出“阶级—共同体分析方法”;

  其二,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最大特点是“王权支配社会”;

  其三,在意识形态方面,王权主义是整个思想文化的核心。

  (三)王权主义是传统思想文化的主干

  刘泽华接着五四旗手对传统思想文化主旨的判断讲,主张王权主义是传统思想文化的主干。他认为:

  1. 先秦诸子与君主专制主义理论范式的形成

  (1)中国自有文字记载以来就是王权时代,王权是最高权威。早期文化可被称为“王巫文化”,王、巫师合二为一的。王的独尊观念一直被传承下来并不断强化。

  (2)西周出现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把王的权威推向极致。春秋时期周王走向衰落,但君主专制观念一直在发展,突出表现为君主只能“一”,不能“二”,更不能“多”。

  (3)战国诸子争鸣的总体结果,奠定了中国其后的思想“范式”,这个王权主义的“范式”大致是:君主专制是唯一的体制,追求的理想是圣王及其相应的政策。随着秦汉大帝国的建立,君主专制制度也定型化,社会观念基本上被君主专制制度捆绑得死死的,更难以突破君主专制主义观念。【303-304】

  2. 帝王“五独”观念的至上性与社会控制性

  《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和《王权至上观念与权力运动大势》

  3. 天、道、圣与王合而为一与王的绝对化

  刘泽华认为,“从整体上说,这三者(指天、道、圣)与王既存在相分的一面,更有合一的另一面,天、道、圣往往成为王的护身符和最高证明。”【305】其论述要点是:

  其一,天、道、圣、王之本体性相同;

  其二,天、道、圣、王之功能相同;

  其三,天、道、圣、王互相转化;

  其四,王就是现实的天、道、圣。【305-306】

  相关文献有《战国百家争鸣与王权主义的发展》(1986)、《道、王与孔子和儒生》(1987)、《儒家的人论语王权主义》(1988)、《中国传统政治思维》(1990)、《天人合一与王权主义》、《王、道相对二分与王权主义》《王、圣相对二分与王权主义》《论天、道、圣、王“四合一”——中国政治思维的神话逻辑》等。

  4. 君尊臣卑是传统思想文化的主脉

  刘泽华认为,“君尊臣卑不是小问题或局部问题,它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主干,是思维前提性和社会整体控制性的普遍观念,深入民族心理和骨髓,是君主专制体制的基础和支柱,也是帝王本位的核心。”【309】

  相关文献有《帝王尊号的政治文化意义》《君主名号穹庐性的政治文化意义》《君臣卑贱论》《论中国古代的亦主亦奴社会人格》《从韩愈、柳宗元的“表”、“奏”析君尊臣卑观念的普遍性》

  5. 君主对士人与“学”的控制与支配

  刘泽华反对新儒家的观点,认为“政治思想和政治文化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主流,其核心是王权主义。由于王权主义居于主导地位,或者说占统治地位,因此在中国历史上,君主对士人和‘学’起着控制与支配作用。”【309】

  相关文献有《士人与社会》(先秦卷、秦汉卷)、《帝王对士人与“学”的控制与支配》

  6. 帝王垄断神圣的枢纽概念与对社会思想的控制

  《从韩愈、柳宗元的“表”、“奏”析君尊臣卑观念的普遍性》

  (四)等级人学与主奴综合人格

  刘泽华反对梁漱溟、钱穆等人中国等级不明显甚至是平等自由社会的说法,主张“中国传统社会是等级社会,人人被纳入特定的等级制中,人们的关系网是金字塔式的,人们的伦理关系也不仅仅是血缘的远近,同样是金字塔式的,总之,人们的关系是一级压一级……无论从社会关系上说,还是从观念上说,主奴综合人格与相应的观念与文化居于主导地位,儒家也不例外。”【314】

  1. 等级中的人

  相关文献,《论中国封建地主产生与再生道路及其生态特点》《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礼学与等级人学》

  2. 主奴综合人格

  相关文献,《帝王对“学”与士人的控制》《论中国古代的亦主亦奴社会人格》

  (五)立公灭私、圣人“无我”与专制主义

  相关文献有《“理学”的圣人无我与圣王专制》《春秋战国的“立公灭私”观念与社会的整合》《先秦时期的党、党禁与君主集权》

  刘泽华主张,“尽管私在中国整个历史中十分活跃,为数不多的理论家虽然有过适度的肯定甚至张扬,但在主流理念中没有获得合理的地位。立公灭私、大公无私等相类的观念,从总体上说导致的是国家至上、君主至上、掌权者至上、集体主义绝对化,剥夺了个人主体价值,因此是专制主义的命题,是应该清算的,应代之以公私兼顾、公私平衡、公司和谐!”【328】

  (六)儒家道德至上与专制主义

  基于对文革时期道德至上信条的反思,刘泽华认为,“儒家的主张多多,但有一个突出的特点,这就是把道德视为至上的统领全局的圣物,社会与人的生活的多面性都应从属于他们倡导的道德,可称之为道德至上论。儒家的道德政治化而导致道德专政,即以道德为名的专制主义,这就是戴震说的‘以理杀人’和‘五四’时期先哲们说的礼教‘吃人’。”【330-331】

  相关文献:《中国传统的人文思想与王权主义》《儒家人论语王权主义》《“理学”的圣人“无我”与圣王专制》《礼学与等级人学》

  1. 把道德视为人生最高境界,限制了人的全面发展

  2. “三纲五常”把人变成畸形的人

  刘泽华认为,“儒家所倡导的伦理道德……的主旨……(是)‘三纲五常’。‘三纲五常’所表示的是一个完整的关系网,每个人都不过是这个关系网中的一个小结;在这个关系网中,没有个人的独立价值和地位,每个人只是当作一个从属物而存在。”【332】

  这一理论“导致的最为明显后果之一,是把人作为工具。从表面看,儒家道德十分强调个人主体意识,强调个人修养和个人追求,如‘我欲仁,斯仁至矣’。然而这只是起点,真正的点是成就道德【332】……把人变成道德工具的基本办法是强调和倡导自我净化,时时处处把自我当作斗争对象。当客观与主观发生矛盾时,当社会与个人发生冲突时,当他人与己发生不睦时,首先反思自己是不是符合礼义道德。礼义被视为超越一切的绝对,个人主体在礼面前,只有相对的意义,个人一切言行都要以礼为准,孔子讲的‘四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为达到‘四勿’,时时要克己,克己而后能复礼。”【333】

  3. 压抑人的“人道”

  刘泽华认为,儒家“人道”的核心是“礼”、“礼义”。而“礼”的社会规范和定位则以“亲亲、尊尊”为首……“亲亲”维护的是父家长制,“尊尊”维护的是等级制,这样“人道”就落实在社会的具体规范上,而“亲亲、尊尊”最后的归结点是君主专制。【334-335】

  4. 圣人崇拜适应专制政治的需要

  略

  (七)“形式主义”张红颂扬性的政治文化

  1. 帝王尊号拜物教

  《帝王尊号的政治文化意义》

  2. 颂扬帝王政治文化,彰显君尊臣卑

  《从韩愈、柳宗元的“表”、“奏”看君尊臣卑观念的普遍性》

  3. 君主名号的政治文化意义

  《君主名号穹庐性的政治文化意义》《臣民卑贱论》《臣民的罪感意识刍论》

  (八)关于政治思想的“阴阳组合结构”说

  刘泽华对中国政治思想许多命题所具有的“结构”性关系做出思考先后提出“边际平衡”说、“相反相成的观念是一种有机的统一体”说、“刚柔结构”和“刚柔互补”说,最后提出“阴阳组合结构”说。他认为,“阴阳组合结构”不限于一个具体命题,而是政治思想的结构问题,甚至是整个思想领域中的普遍问题,即便是时至今日,依然流行阴阳组合结构的思维定式。【350】

  刘泽华强调,“阴阳组合结构”与“对立统一”有别,“对立统一包含着对立面的转化,但阴阳之间不能转化,特别是在政治与政治观念领域,居于阳位的君、父、夫与居于阴位的臣、子、妇,其间相对而不能转化,否则便是错位……比如说‘君本’与‘民本’这对阴阳组合命题中,君本与民本互相依存,谈到君本一定要说民本;同样,谈到民本也离不开君本,但君本的主体位置是不能变动的。”【351】

  就此而言,他反对新儒家强调道于王二分,把“道高于君”、“从道不从君”等作为理论原点来进行推理,认定道士社会的独立的理性系统,由儒生操握,对王起着规范、牵制和制约作用的的说法。在他看来,道于王的关系是相对二分的与合二为一的有机组合关系,分中有合,合中有分,分合相辅,以合为主。者不限与儒家,而是整个传统思想文化的主干。刘泽华强调,“道高于君”、“从道不从君”只是组合命题一面,还有更重要的一面,这就是“君主体道”、“王道同体”、“道出于王”。【《中国政治思想通史·综论卷》,97】

  (九)社会史研究

  1. 士人与社会

  刘泽华指出,其《士人与社会》(先秦卷)的主旨在于:

  其一,士人是社会思想文化的主要生产者,由于士人最关切的是政治,因此他们创造的思想也多以政治为归宿,以服务于君主专制体制为主流。于是我们的结论是:士人创造的各种思想,其主要内容成为君主们所需的思想库。

  其二,士人的多数以仕进为目的,即“学而优则仕”,而出仕的对象是君主们。因此,士人是君主们的人才库。

  其三,士人是社会角色上下交流的中转站,是社会活化的枢纽,既是社会最有创造力的阶层,又是最能上下其手的投机客。中国社会没有走向太僵化,多赖士人阶层起着活化的作用。【359-360】

  2. 战国“授田”制

  针对战国时期土地制度私有还是国有的纷争,刘泽华提出“多级所有”概念整合两种力量。而诸侯掌握土地如何运营,则提出各国普遍实行“授田”制,这在其《中国古代史稿》(1973)和《论战国时期“授田”制下的“公民”》中有专门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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