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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季,那个秋天读后感100字

2020-11-16 00:13:4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那个夏季,那个秋天读后感100字

  《那个夏季,那个秋天》是一本由毕飞宇著作,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23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那个夏季,那个秋天》精选点评:

  ●作者想通过文字表达什么?

  ●俗套故事

  ●其实看过不少杂七杂八的书

  ●结尾是个啥啊...

  ●大概乡村才是毕飞宇的阵地

  ●一部很喜欢的小说

  ●一壶滚烫的茶壶找到了承载的茶杯,是红枣和罗琦的那个夜晚。

  ●是我没看懂么?

  ●喜欢毕飞宇 对女性的心理把握得真是细腻 故事跌宕起伏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追根溯源 本身就是悲剧 毕飞宇太有写作的天赋

  ●虽然毕飞宇前期的小说还不算特别成熟,但老辣的文风已经锋芒毕露了,他对城市以及现代生活的见解很深刻

  《那个夏季,那个秋天》读后感(一):走失了

  一个人走着走着就被这个现代性社会打歪了,自己都找不着了,我同情耿东亮,因为他彻底地迷失了。李建国,骨子里的贪婪与龌龊,狡猾巨奸,耿东亮的杯具一部分归咎于他,但也归咎于耿东亮自己,他的卑怯与懦弱的性子本就抗拒不了阴险的现代性。

  《那个夏季,那个秋天》读后感(二):浑浊的世界

  看这本书

  很混沌的感觉

  感觉每个人都很浑浊

  耿东亮的父亲,耿长喜,好憨的汉子,应该是小说里最没有想法的人了,但是那段还是切切实实地恶心到我了,看完有种胃里东西翻滚到嗓子口的感觉。

  耿东亮的母亲,知青,好悲剧的知青。怀揣着爱情的梦,享受着众心捧月的美好感觉,一切的破碎也就在那个悲剧的下午,如果连死都死不了,那只能混沌地活着。

  耿东亮,从小被母亲溺爱怕了的小孩儿,直到那个在游戏厅的下午,一切都变了。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是怎么了,很绝望的感觉。

  李总,灵活利用人性的贪婪来控制别人的商人,同时,也是一个人到中年渴望年轻姑娘身体却不能完全控制的普通老男人,真悲哀。

  “爱情的距离不能超过胳膊的长度,甚至不可以超过生殖器的长度,——否则只是爱情的梦。爱情的真实载体不是精神,而是肉体。”

  载体在肉体,联系在精神,都要把握好那个度吧。。。

  《那个夏季,那个秋天》读后感(三):我想知道他们的命运

  毕飞宇的书一直比较爱看。最爱看他写少年的情欲,原始的,自然的,不知不觉的,说不好是爱,还是欲,从身体里自然长出来的,就是在那个季节的。

  没有《平原》、《推拿》的功力,已经是毕飞宇的风格了,看了,就急着想知道这些人物的命运。作者虽然写作时有“不疯魔不成戏"的追求,大概是学习写作得出的习惯,而且小说一出,就有写剧本的那种节奏,追求戏剧的张力,人物不断地向极致走去,没有向真正的平凡人的方向发展,可人物一点一滴地塑造起来,还是入情入理,朝着最该去的方向去了。

  九十年代的时代感在那,新型的媒体、房地产、海南热,政转企,电脑、电子游戏,都是在那个时代出现的勃勃生机,让人感到了时代,就不大好了,觉得他和故事还不够先进。

  耿东亮是个好看有音乐资质的年轻人,他那么被动,却放弃了学院学习美声,投入一家唱片公司当流行歌手,艺名“红枣”,这一切转变发生在那个夏季,那个秋天。

  耿东亮是个幸运的人,他一次次碰到机会,碰到让他蜕变成长的人,他都那么被动,那么不情愿。他的妈妈童惠仙,是个乐感极好的知青,有相爱的人,却被惦记她的又爱她又救了她的农民给强奸了,不得已嫁了这个农民,她去找那个以前的恋人,怀上他的孩子,怀着自己的希望,把耿东亮牢牢地看住,疼着,耿东亮想长大,必须挣脱他妈妈。

  上学碰见了个陀思妥耶夫斯基似的老派教授,欣赏他,不计一切地想雕琢培养他,也是把所有的希望,全放在耿东亮的身上,借由他,成就圆满自己。耿东亮受够了这种压力,也逃离了。他等不急。

  然后碰见下海经商的李建国,连哄带骗地降低耿东亮的底线,用套路包装打造他,想让他成名,想让他给自己、给公司挣钱。凭着精明能干,也在商海人情中起起伏伏。

  再碰见李建国给他介绍的不出世的民间艺人酒鬼。酒鬼对音乐的理解真是好,或者说毕飞宇对音乐有见地。酒鬼也是个疯魔的人物,可是毕飞宇交代不出他疯魔的原因,只好说酒鬼是在一次车祸后被撞失去了男人的根。

  中间还有两个一笔带过的小姑娘,和耿东亮年岁相当,心机很大,按作者的说法,女性从幼儿园都比男性觉察的早,更会演戏。

  最后是让耿东亮变成男人的罗绮,半老徐娘,永远能跟上时代,从政时是正处,政府委派经商,没失掉自己的座椅,还下海经商成功,有钱有地位,老公不愿受压制出走海南寻找自己的战场了,孩子上学离开家,精神无所牵挂,牵挂在了耿东亮身上。

  人物介绍完了,耿东亮长大了,他可以当这个时代需要的演员了。

  《那个夏季,那个秋天》读后感(四):燥热的夏季,病态的秋天

  在那个夏季,人们都是燥热的;在那个秋天,人们都是病态的。

  小说主人公耿东亮,20岁,音乐学院大二的学生。作为学生,他是幸运的,在澡堂边洗澡边歌唱,一副好嗓子吸引了学院教授炳璋注意,遂一跃成了他的关门弟子。炳璋对他是慈爱的,同时也是严苛的,耿东亮被寄予厚望,炳璋承诺他20年后,他一定为成为出色的男歌唱家。但这个20岁的,热血的,迷茫的年轻人,一两年后会发生什么他都不确定,20年,太遥远,太漫长。

  幸运再次降临,季候风唱片公司看中耿东亮,想把他包装成歌星。于是,在那个燥热的夏季,耿东亮申请退学、在夜总会驻唱、在电视台的周年晚会放歌、签约唱片公司并更名红枣。从单纯的校园生活一步跨进物欲横流的社会,一切都发生在短短一两个月内。耿东亮向往物质和繁华,但当自己被商品化运作、当耿东亮变成红豆、当美声转变成通俗,他迷茫了,愤怒了,我是谁?他是谁?谁是自己?自己又是谁?他体内有股压抑的力量要宣泄,要呐喊,在清晨、在子夜。

  秋雨,落叶、燥热在萧瑟处萌生病态。耿东亮是病态的,他不知道自己要什么,自己想做什么,在母亲童惠娴的管教下,他不敢与女生接近,但那个秋天,他有感觉了,他要。他以为自己的初恋来了,他害了单相思。但罗绮告诉他,那不是初恋,更不是单相思,他只是想要女人了,有股力量在他青春健硕的身体里躁动。

  耿东亮压抑的太久,最终把所有的力量都释放在罗绮身上。罗绮,他唱片公司的集团老总,那个风姿卓越的女人,那个年纪可以让他称作干妈的女人。她是温柔的,善解人意的,当这个童子鸡第一次还没来得及进入就把温热的汁液弄到她大腿上时,她耐心地、手把心、心贴心地教导他,用她的身体让耿东亮成了真正的男人。

  罗绮是病态的,乘着市场经济的东风,她从行政单位的处级摇身一变成了集团老总。有了权和钱,但家却分裂了,精神也空了。耿东亮年轻,青春,男人好为人师,女人好为人母,罗绮喜欢这个干儿子。开始的喜欢只是想找个人聊聊天,吃吃饭,打发一个人的空虚无聊。但当她发现干儿子燥热的身体想要女人了,她就顺势给了,给的很放心,给的柔情。耿东亮用年轻身体的撞击,为她送上了久违的欢愉,排去了她的空虚寂寞。

  酒鬼是病态的,这个反世俗的理想主义者、这个言行古怪的酒鬼,其实不过是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可怜人。车祸让他只留下躯体却不再是个男人,他彻底不行了,所以他不爱女人,却喜欢上耿东亮的单纯的男孩,他把他拥在怀里,吻他的耳根、吻他的眉骨,吻他的嘴唇。

  李建国是病态的,作为唱片公司的老总,他感受到了掌握他人命运的权利。40多岁的他,在一个17岁女孩的身体上找到了第二春。女孩是他公司的签约歌手,他迷恋她的年轻和活力,这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服下权利和财富制成的春药,勇猛地抽动着,在女孩白皙光滑的身体上展示他的活力。

  耿东亮的父亲耿长喜是病态的,乡下人娶了城里下放知青当老婆,那就是癞蛤蟆吃了天鹅肉,他不懂得温情,不懂甜言蜜语,他就是不能让这个城里老婆跑了,不能让她离婚。所以他只能在床上努力表现,用实际行动讨好她,让她舒服。

  耿东亮的母亲童惠娴是病态的,作为知青,她是骄傲的,是有憧憬的,但却被乡下屠夫乡长的憨儿子给强行睡了,迫于无奈她只得从了。但她心有不甘,他爱的是一同下放的知青徐远,她去和他野合,生下了二儿子耿东亮。她把对这个男人的爱头投射到这个儿子身上,这就是为什么他那么稀罕耿东亮,稀罕到近乎恋子,稀罕到不让儿子和女孩子谈恋爱,稀罕到耿东亮觉得压抑和窒息,想要逃离。

  《那个夏季,那个秋天》是毕飞宇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所以他在写作的过程中贪多贪全,把能想到的人物和情节都写进小说,以彰显自己的创作功力。在一些毫无紧要的细枝末节上延伸太多,不但对小说的故事发展,起承转合起不了作用,反而让读者读起来觉得杂乱琐碎,拖沓没有紧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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