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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ourne Identity读后感100字

2020-12-23 02:53:5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The Bourne Identity读后感100字

  《The Bourne Identity》是一本由Robert Ludlum著作,Bantam出版的Mass Market Paperback图书,本书定价:USD 7.99,页数:54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The Bourne Identity》精选点评:

  ●书里的玛丽真是美丽与智慧的化身,白色的未来有美好的明天在等待。迷

  ●先看过电影后就没有太大耐心把书看完

  ●会讲故事

  ●怪不得电影看了我两遍才抓住小细节 删了好多啊 还是看书比较不用动脑子~

  ●比电影精彩。电影胜在小马利落。

  ●The book is much better than the movie. You always want to know what will happen the next page until the last :-)

  ●大二暑假,閒來無事,從housemate的書架上,隨手拿了一本,正是Bourne Identity。看了兩章就停不下來了,直到看完整本。隔了一段時間,跟朋友聊天才知道原來還有電影版,於是馬上找來看。在我看來,原版小說比電影更吸引人,但是不影響我自此迷上了Matt Damon。

  ●女主也忒随便的爱上男主了吧

  ●The last 20% or so is really intense. The omnipotent Carlos gets so lame in the middle that for a while I thought, is this it?...Thank God he's survived, so I really look forward to the next read.

  ●The movie <the bourne identity> is very famous to chinese people, especial to those like enjoy usa actiion movie. as to me, i have wacthed the move for many times.in this autom, when i watched the movie again. i thouhgt ,i could read the navol, why not.but. the novel is very different to the movie. they are different story. but is diserved to read.

  《The Bourne Identity》读后感(一):The Bourne Identity

  很喜欢作者的风格, 语言简练, 但又能强烈地带出人物的心情和性格. 尤其是对Jason Bourne的描写, 虽然他失忆了, 脑子里充满疑团, 却又令人难以置信地理智, 很清楚自己要做些什么, 要怎么做.

  故事情节方面, 剧情设计得很巧妙, 环环相连, 很紧凑, 让人恨不得一口气读完它!

  总之, 这部80年代的best seller还是要严重推荐的!

  《The Bourne Identity》读后感(二):电影改编基本就保留了人名

  

有点理解为什么称路德伦之流为类型文学中的纯文学了,确实比James Patterson之类的更高级一些。(据说在这个短名单上除了路德伦,还有勒卡雷、福塞斯、格雷厄姆·格林等)

以我的陋见,每个单词都认识但不太好读的英文有两种情况:1、不按标准语法来,插入、省略、倒装、嵌套,想怎么来怎么来;复数,时态都用于意思表达,麻烦;2、单词虽不生僻,但要不然使用延伸的本意,要不然在特殊背景有其他意思,反正普通字典上是找不到一个对应条目的,用上下文猜。

这两个习惯Ludlum都有一些,但稍微适应一下,吃惯了快餐也能体会到别样美感,毕竟还是通俗文学。

举个结尾处的例子(其实这句话和故事没啥本质关系,也未必特别典型,因为临近结尾印象比较深罢了):She could see him several hundred yards down the beach; he was scaling shells over the water, watching them bounce across the waves that gently lapped into the shore.

  《The Bourne Identity》读后感(三):Cain is for Charlie. Delta is for Cain

  花了两个礼拜在手机上把这本书看完了。确实好看,虽然和电影的情节大不一样,但是却一点不逊于电影。陆德伦不愧是大师级的作家,写出来的文字非常切合小说的情境。

  小说第一部和电影的第一部大不相同,接下来就简单的做一下比较。

  首先是主人公Jason Bourne,他有很多名字,真名David Webb,后来改名Jason Bourne,代号Delta,后来又叫Cain。职业上最早是个foreign service officer,然后因为老婆孩子被杀加入了Medusa,这时代号为Delta,然后退了去当了个教语言的老师,再然后进入了Treadstone,改名Jason Bourne,代号Cain。而电影中的Bourne就是个和John Michael Keane一样的假名,并且也没什么代号。

  其次,女主人公,Marie St. Jacques,电影里面是一个想去美国读书的学生?而小说里面则是一个有着经济学博士学位的加拿大政府官员,她对Bourne起到了很大的帮助,而不是像电影里面白痴一样的只是被Bourne保护。她用自己的经济学知识帮助Bourne取出了瑞士某银行中的巨款。不过我没想通的是她没必要因为Bourne在自己被强奸的时候救了自己就那么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吧。

  再次,大反派Carlos,其实Charlie就是Carlos的意思。书中反复提到Cain is for Charlie,就是说Bourne扮演的Cain要取代Carlos。看到最后我还不知道Carlos到底是谁,貌似是个挺有名的人,也许是那个设计师。电影里压根就把他给抹杀了。

  还有一些电影里被误会的好人。David Abbott,Treadstone负责人之一,又叫The Monk,发展的一半的时候和一帮负责人以及Bourne的弟弟Gordon Webb一起被Carlos派人联合内奸干掉了。Alexander Conklin,也是负责人,而且断了两条腿,他从一以为Abbott等人是Bourne所杀,所以要反杀Bourne。

  还有一个法国老将军,他的儿子被Carlos杀了,同时Carlos安插了自己的妞给他当老婆,原因忘了。他后来给予了Bourne很大帮助,不知道第二部会不会再出现。

  还有电影里非常重要的、除了Bourne以外唯一一个三部都出现的人物Nicky Parsons在小说中完全没有出现。

  总而言之,Marie是整部小说里最大的惊喜,应该是个美女+才女,可惜电影里面把她给抹黑了。

  《The Bourne Identity》读后感(四):波恩的两条路–电影和书本的异同

  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波恩系列的第一部’The Bourne Identity’。第一感觉就是书本给予我们更多的想象空间,显得更加精彩。作者在500多页的厚书里面所记录的点点滴滴显然无法在Doug Liman的电影里面一一呈现,所以看完电影的朋友们如果有兴趣,一定要看看Robert Ludlum的原著哦!

  1. 剧情的差异

  主角Jason Bourne在原书中本是在越南执行任务的美国情报人员,他的原名也就是David Webb(在The Bourne Ultimatum中有提到)。他在远东娶的泰国妻子被越南的炸弹炸死,于是他愤而加入了所谓的Medusa计划,专门暗杀越共。战争结束以后他又加入了美国情报部门的Treadstone计划(这个和电影一致),这个计划的敌人也就是本书的最大反派–欧洲的顶级杀手Carlos。

  这个Carlos原本是委内瑞拉人,但是在苏联的Novgrod受过特工训练,后来就潜藏在巴黎专门暗杀要人政客。而这些政客在很多情况下和美国的利益密切相关,美国政府对Carlos恨之入骨。因此他们的Treadstone计划就假造了一个名叫Cain的人(有意思的是,电影里面Bourne的一个化名就是Kane,和Cain发音一样),由Bourne来代替。这个Cain一到欧洲就宣称自己杀了不少要人政客,要价比Carlos低而效率也极高,这当然少不了美国情报部门的添油加醋。这样一来,Cain假装来欧洲抢Carlos的生意,而最终目的是要把Carlos引出来干掉。

  但来到欧洲3年以后的突发事件改变了原有的计划:正如在电影中所见,Bourne遭到袭击,得了失忆症。他被一名医生救起,并帮助他回忆过去,但情况一直没有好转。通过安装在臀部的胶片Bourne得知他在苏黎世社区银行有一个帐号,于是就独自来到瑞士寻找线索。Bourne在这时遇到了女主角 Marie–一个加拿大政府的金融职员,他们的相遇可没有电影里那么一帆风顺:Carlos派来的杀手疯狂的追赶Bourne,情急之下Bourne挟持了Marie,要她帮忙逃脱。但失去记忆的Bourne陷入了杀手们的圈套,Marie被带走,Bourne也将被处死。此时无所不能的Bourne出现了,先是打跑了看管他的两个杀手,又跑去救出了Marie。从此Marie对Bourne就由恨生爱啦!

  此后Bourne就前往巴黎继续找寻答案。Bourne在巴黎寻找,Carlos却派人到位于纽约的Treadstone总部把知晓Bourne近况的几个人统统干掉,还留下了Bourne的指纹栽赃于他。这样一来,Bourne面临的敌人又增加了一个:CIA。但Bourne也不是独自一人在战斗的,除了可爱的Marie,他又找到了一个强大的盟友–二战闻名北非的Villiers将军。接下来的情节就是老套了,找出Carlos,两人之间的决斗。但为了多写两本书,Robert Ludlum没有让Carlos死掉,而是逃跑了。

  2. Jason Bourne & Marie

  作为主角的Bourne,无论是在电影中还是在书本中都体现着超强特工的素质:一招一式简单实用,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对手;同时他又善于动脑–时常改变装束,传播谣言以勾引对手浮出水面。和电影不同的是,书中Marie的分量更重,对Bourne的作用也更大:在Bourne困惑于“我是谁?”的时候,Marie总能安抚他,帮助他冷静思考;同时作为金融职员的Marie熟知银行的操作流程,成功地帮助Bourne取出了巨款。说实在话,我是特别喜欢Marie这个角色的,但是第二部里才出场几分钟就被导演给干掉了。

  3. 彩蛋

  在电影里面Bourne的主要对手–Alexander Conklin,在书中是Treadstone负责人之一,也在越战的时侯和Bourne并肩战斗。他所经历的,只是一个怀疑Bourne到重新信任Bourne的过程。不像电影里面那么反动啦。

  而电影里面另外一个大反派Ward Abbott在书中则是这个计划的最主要负责人(改名叫David Abbott),尽职尽责,不过看到一半就被Carlos干掉了。

  ourne一家有三个人,其中弟弟Gordon Webb也同Abbott一起在Treadstone的楼里面被干掉了。

  Jason Bourne.

  He has no past.

  And he may have no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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