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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读后感精选

2022-04-14 03:00:4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读后感精选

  《朱元璋政权统治哲学》是一本由[法] 马骊著作,后浪丨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5.00元,页数:28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读后感(一):朱元章想要建立的“理想社会”

  本书用西方政治学原理写出了这个残暴暴君的思想体系,朱元章的明朝想建立一个什么样的他的理想社会呢?通过绝对权力寻求一种绝对的秩序,奴隶主创建的行为规范,教导奴隶从心里认同这种屈服,他的社会秩序是极为机械和等级化的,这是一种如同蜂巢蚁穴的社会,在等级体制下每个个体尊崇奴隶主所定的社会秩序和意识形态,各尽其职。而朱元章这个残暴奴隶主对江南的打击就是为了创造这样一个没有个性差异的奴隶社会。之所以没有成功无非当时的专制能力控制不行,而随着时代技术发展以后的独裁者或许就完全有能力这样做了。全国都是奴隶,全国都按照奴隶主的意志如蚂蚁般运行,令人窒息没有自由,这种社会前景实在是令人感到恐惧害怕的猪奴社会

  《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读后感(二):一本法国汉学家谢和耐推荐的著作

  《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读后感(三):读书笔记(不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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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读后感(四):【20分钟讲座】读《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兼谈:从朱元璋妖魔化形象讲起

  20分钟视频点阅:

方源野读《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兼谈:为什么说黑朱元璋的,不是蠢货就

  提要:对任何历史人物都可以就事论事、鉴往知来地批评性总结,但出于元清之类奴隶主的复辟立场去造谣抹黑朱元璋,试图铲除这个形象,那就有问题了,网上铺天盖地黑朱元璋、黑明的段子,大部分是后者。方源野读马骊《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兼谈:为什么说蓄意黑朱元璋的,不是蠢货就是坏胚??这一期,我们从朱元璋形象的妖魔化讲起,聊聊明太祖的历史定位,与黑明者的险恶企图。

  《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读后感(五):绝对秩序的不可实现

  《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读后感(六):魏特夫(Karl Wittfogel)之后——再说朱元璋政权的故事

  魏特夫在半个世纪之前提出“东方专制主义”的解释模型。他对这一模型的提出与解释不仅仅在对中国历史的解释中产生影响,也延长了专制主义/集权政治的解释脉络。而它在学界之外的影响,则是又一个故事,需要另外讲起了。

  本文作者问题意识中不难看出魏氏的影子,特别是作者详细梳理了自孟德斯鸠(Montesquites)以降的东方专制主义论述系谱之后,对于魏特夫的论述模式也有所反思。又在一开始就引入英文世界中很重要的一位明史研究者牟复礼(Fredrick Mote)对魏特夫的批评。但有趣的是,作者还是回到魏特夫的怀抱,开始了对朱元璋时代的“绝对权力”的讨论。本书最大的好处就是故事讲得圆满,政治哲学的辨析跟历史过程的展现丝丝入扣。结构上也可以显示出这一特点,第一章政治哲学意义上的“专制”系谱学梳理从先秦儒家的“治理术”(姑且大胆的使用一下这个词汇,虽然未必合适)入手,对照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与霍布斯(Thomas Hobbes)对于政权合法性的构想和论述。这一章对自身研究话语谱系(即古典哲学以至于欧陆政治哲学)做出反思的同时,也为孕育故事主人公的环境做好了铺陈(即中国思想史中的专制系谱)。最后作者回溯儒法两家对于合法性与专制相符相成的论述,其中关于儒家中“仁爱”与绝对秩序的论述颇有解释力,也值得相关研究者反思回应,作者认为孔子的专制主义是一种经过“说服”的专制主义,有福祉却无选择,并通过礼制来实现内在约束和体认。但笔者觉得困惑的地方就在于“说服”这一过程,根据华南研究者近年来的研究成果,“说服”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互动跟博弈,精英阶层(如果我们认为这个东西存在)并非畅通无阻,而所谓的“基层社会”也有自身的运行逻辑跟机制。这两个模型在明清史研究中历来是多方学者争论的焦点,很少有人能够不卷入其中,这里也不一一赘述。作者或许是基于儒学经典文本做出诠释,但在名实之间,还有不少值得回应的问题。

  第二部分开始是中国读者最不陌生的故事,民间传说跟戏曲影视中频繁重现的朱元璋建国过程。作者用专制和合法性的套式重讲一遍老故事,把元代合法性丧失跟新朝重建合法性的过程铺开写,又在第三、四段将朱元璋的治理模式至上而下的过程展现出来。这自然是全书的重心所在。在这一部分里,作者将朱元璋的治理方案回扣到第一部分里关于合法性问题的论述中,是一种可取的写法。但最精彩的还是她对“狂怒”的论述。关于情感的研究自法国年鉴学派第三代开始就被纳入历史学研究的范畴,情感的生成、压抑、书写、再现的整一套机制背后的社会动因与社会语境都十分丰富多彩。而帝王的愤怒又如何引发种种后果呢,作者心理史跟情感史双管齐下,但并不流于心理史的臆测习惯。以暴怒的后果为中心,分析了专制机制下无限制的怒气所带来的严峻后果。看似宕出一笔,但又回归故事本身,十分精彩。

  历史学终究是人的学问,而人又通过方方面面被表现出来。文本上的呈现是一元的,其背后和诠释却可以十分多元动态。如何分析文本、批判史料,终究是历史的小学徒们要修炼的功课。

  .S.关于作者马骊,能找到的资料实在太少。知人论世是理解史著的必备工序,本文却很难达成了。

  《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读后感(七):无论是政治理论还是中国历史,都是糊涂账

  本书虽然有四部分,但其实只是两部分构成,前面主要论述关于合法性与服从的政治理论,这一理论主要用于解释朱元璋自发迹到推翻元朝、建立个人统治的全过程。其中合法性的核心是获得一个代表群体的认可,而建立起全民的统治,则关系到如何实现服从这一问题。如果掌握了合法性,那么就可以掌握权力;而掌握权力后,最为关键的就是建立起有效的服从。

  作者借用朱元璋一生中的三个阶段,反复证明这一理论。元朝因为丧失了合法性,包括无法提供有效的水利设施、对脱脱的不当处理等因素,导致其失去了源自内部贵族的支持。在群雄并起阶段,朱元璋及时从白莲教的宗教氛围中脱离,向儒生靠拢,从而获得了儒生们的支持,通过建构以儒家为核心的施政方略,获得了合法性上的成功。而在建立明朝后,对这一合法性不断深化,并构建了一套推动全社会服从的机制,从而实现了治理。然而值得惋惜的是,无论是政治理论,还是对中国历史的认识,作者都似乎缺乏一些基本常识,于是大量运用概念消解问题,或者说,概念的运用使得对问题的认识起到了反效果,从理论到历史,似乎都出现了问题。

一、理论上的错误

  书中政治哲学的取向,可能与作者对人的认知有关:

当一个政权具有合法性时,就会出现一种社会压力,迫使民众去服从统治,这种压力来自于某种集体道德,根据它的判断,这个政权谋求的是共同利益。有一种方法不需要诉诸道德,却可以加强这种社会压力。(P182)

  这一段表明作者认为民众本身服从是道德的,但是丝毫没有考虑到不服从的问题。这一缺陷导致本书在论证时,基本在为专制张目,甚至提出了“朱元璋的暴怒虽然有明显消极和极端的成分,但同时也有助于为民众谋取利益(P235)”的奇怪观点。

二、对中国历史的误读

  我以为在书写中国历史的时候,至少要对中国历史有一个通盘的理解,这样才不至于出错,至少但就一个时代而论时代,是很容易出现问题的。从大的方面来说,书中不断强调朱元璋对儒法两家的运用,这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创建,阳儒阴法、外儒内法,已经是现在学界的流行说法,拿这个做理论框架来分析朱元璋,应该是太过时了。

  这实际上反映出作者对儒法之间的区别不太明确,尤其是涉及到典章制度问题的时候不清楚。法家固然是讲立法,但儒家同样讲立法。周公制礼,所制的就是一整套典章制度,并且构建以后,就成为万世不易的铁则。孔子所批判的八佾舞于庭,就是对西周典章制度的违背,所以他愤而言是可忍,孰不可忍?应当说,儒家与法家,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互相纠缠,到了明代,实际上已经有了很充分的结合,儒生并不否认制度,片面区分哪个是儒家,哪个是法家,是无视中国思想史的规律。

  在另外一些细节,同样体现了作者对传统文化的不了解,试分析两处。

  1、书中论述法家专制主义,有下面一段话:

法家专制主义的另一面,是利用农业和战争,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以此控制民众。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可以使民众疲于劳作,这样他们就无暇思考,也无暇学习。

  而这一段论述的佐证材料,为商君书:

入使民属于农,出使民壹于战。故圣人之治也,多禁以止能,任力而穷诈。两者偏用,则境内之民壹;民壹,则农;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故圣人之为国也,民资藏于地,而偏托危于外。资藏于地则朴,托危于外则惑。(P67)

  在这段材料中,作者把“朴”理解为疲于劳作,显然是一种想当然。朴就是朴实,认为农业是一种本业,农民本心都很淳朴,其针对的明明就是商人的狡诈,认为商业容易刺激人的欲望,从而导致人心涣散。

  这段话似乎表明朱元璋特意禁止民间学习天文学。但是针对天文知识的禁令,其来有自,至少在唐律中即有规定,明律不过沿袭这一规定而已,作者片面夸大了朱元璋制度上的建树,而忽略了制度沿袭。就大明律而言,其中许多条文都是承自唐律,薛允升的《唐明律合编》一书中,有详细说明。这说明作者在运用材料时,没有对材料进行深入的分析,或者说,对中国律典的发展没有基本的认识。

  另有一处值得商榷的地方在于对大明令的分析。朱元璋制定了大明令,如果单从一朝分析,问题是不大的,然而放在发展上看,大明令实际上在后代并没有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明代,唐的律令体系,逐渐变为律例体系,这是中国立法体制上的变化。片面强调大明令,其实并没有太大意义,而且大明令更多还关系到民族主义的精神,这又是另一个值得书写的问题。

  总而言之,尽管本书提出了一些创建,比如儒家同样是专制主义、用政治理论解释历史,但是总体上,这一解释的结论是不足取的,具体细节上对于中国历史的把握也不够精准,不值得看。

  《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读后感(八):非历史学专业书评

  声明:我是中国哲学专业、儒家立场,尽量“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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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滨海大学马骊副教授的《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专制与合法性》是中国大陆新近出版的关于朱元璋研究的专著。与其他同类作品相比,这本书的特殊之处在于,“朱元璋及其政权”在这里只是作为案例出现的,作者想要讨论的问题在于标题的后半部分:“专制与合法性”。也就是说,作者从西方政治哲学出发分析了在她看来同样作为专制主义的儒家和法家政治思想,而贯穿其中的核心问题是这种专制主义政权是如何具有合法性的,朱元璋及其建立的明朝政权是这一问题的具体表现。可以说,这种强烈的理论关怀使得本书的优点和缺点都与此相关。

  这本书分为四部分,分别为“哲学与政权、哲学与僭政”、“朱元璋大明政权的建立”、“朱元璋的政权合法性及运行机制”和“全面监控:绝对权力及其局限性”。其中,第一部分是作者理论的核心部分,而其他三部分只是作者提出的理论在具体历史分析中的应用。

  作者在第一部分处理的问题是中国传统思想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即儒家和法家政治思想的区别和联系,这一问题在上世纪70年代也曾得到过激烈的讨论。作者在处理这个议题时,紧紧围绕“专制政权及其合法性”展开儒家和法家的不同观点,使得议题比较集中。在作者看来,政权的产生在于一个群体需要追求一个共同目标,即一个井然有序的社会,但是法家认为这种秩序应当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而儒家认为秩序体现在按照等级分配财物。接下来作者在“制度的建立”中谈到了儒家和法家的礼法之别,即尽管二者都是为了规范人的行为而建立社会秩序,但是法家在于“法律要一视同仁”、关注惩罚过错和注重公共事务,而儒家区别了贵族和平民、强调道德的作用和关注私人事务和行为(作者以丧礼为例)。进一步地,作者认为,礼的治理方式是列出民众可以做什么的“正面清单”,法的治理方式的是列出民众不可以做什么的“负面清单”,因此“法家的治理方式更加开放,给民众提供了更多的自由”。在一个政权的制度建立后,要想长期维持下去,必须面临自身的合法性问题。在作者看来,儒家认为统治者必须依靠自己的德行而获得民众的支持,这样政权才能够具有合法性,而法家则强调合法性在于统治者能够管理好国家事务并带来繁荣。此外,作为文人和官员的代表群体对政权的合法性也有着极大的影响,因为他们就意味着“民意”,在政府(统治者)和全体民众之间起到调节作用,向民众解释政府的行为并劝他们服从,另一方面判断政府的行为是否符合共同的价值并为其提供合法性。作为回报,这一群体会获得某种特权地位。而一个政权具有合法性的表现就在于是否存在集体服从,这种集体服从可以通过(集体)道德和威胁产生,儒家偏向前者而法家更偏向后者。

  在作者看来,法家和儒家的政治思想都与一种专制的绝对权力相对应,绝对权力在这里意指着没有一种能够监督和抗衡政权的力量或者机构,前者的统治主要依靠“法”和帝王术,而后者体现了一种“仁慈的专制”,因为孔子的基本目标是民众的共同利益。不同于法家的是,儒家主张通过教育和礼制来使民众服从而不是武力和强制手段。作者认为,儒家主张对包括统治者在内的所有人进行道德改造,并且通过礼制获得内在的约束以使社会等级稳固。不过,在作者看来,儒家所倡导的政治制度是少数人对全体民众实行的专制统治,如果统治者无道,也只能由具有王室血统的大臣来推翻他。儒家的治国就是纠正民众的言行,即“正名”,这种道德改造的蔓延会导致极权色彩和意识形态专制,因为用儒家经典进行教育的道德改造会产生出现实世界的单一解释,这种近乎教条主义的教育很接近今天的“洗脑”,从而为儒家所提倡的政治制度带来合法性,并导向一种绝对的社会等级制度。

  正如在开篇说的,这本书的特色在于理论意识非常强烈,也隐藏了巨大的风险。作者的核心问题在于,像朱元璋建立的明朝这样的专制政权是如何获得合法性的,这个问题使她追溯到支持专制政权的儒家和法家思想那里,似乎给出了一个融贯的解释。作者最后说,“本书的结论,朱元璋的专制政权是具有合法性的”,这种合法性来自于“和平、统一、稳定、经济繁荣的社会”,这种说法在理论上并无新奇之处,而且提问方式完完全全是出自现代人的理论偏见,尤其是生活在“历史的终结(自由民主政体)”中的现代人。这种提问不仅仅针对中国古代的一个政权,也针对着“现代极权政体”,而她给出的答案也是简单的“共同的利益”、“共同服从”以及颇具新意的带有利益交换性质的“合法性代表群体”,这种答案忽视了这种政权自身的历史和现实逻辑,即忽视了生活在这种政权中的人们是如何理解自身的,譬如对朱元璋政权合法性的讨论而忽视《谕中原檄》,这实在是不应该的。任何一种发问就已经预设了很多前提,也圈定了提问者想要的答案。当我们缺乏对提问本身的反思而轻率地发问时,过强的理论立场就会削平历史和现实自身的固有逻辑,从而陷入“贯之以一”的理论强暴。

  作者非常强烈的理论意识是这部书的优点所在,使得朱元璋的很多看似暴虐的行为有了理性的解释,这种将个人的行为从政权运作的角度进行解释的做法超越了以往单纯的昏君/明君的讨论,对其他同类研究有着很大的启发作用。历史研究中的理论分析必不可少而且是关键性的,中国学界在厌倦了政治影响下的宏大叙事后返回以考据为主的研究方式固然有其优点,但是回避理论分析缺会使我们的研究陷入琐屑和停滞。这本书的理论分析尽管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这种强调分析的做法是我们需要学习的。最后,我想说的是,这本书的“出版说明”中的话很有道理:“其中的学术观点我们未必全部认同,需要仔细地加以甄别”,“相信读者诸君能够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读后感(九):严泉︱朱元璋时代:中华帝国晚期政制的起源

  本文首发于上海书评。 作者:严泉 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

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7.7[法] 马骊 / 2018 / 后浪丨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最新的海外研究来自法国学者马骊的著作《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专制与合法性》。本书以朱元璋的明初专制政权为研究对象,借助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分析框架,依据绝对权力的理论学说,着重从传统儒家与法家学说中寻找朱元璋统治合法性的来源。不同于过去对朱元璋专制统治的批评,马骊认为朱元璋是一位极其关注民众福祉的帝王,可以说是获得了天命,所谓“一个专制政权,也有可能是合法的”。

  其实关于明初政治制度的重要性,已经成为近年来学界的研究重点,在日本,“明初体制”成为中国历史的热点问题。当我们在通读马骊的著作后,或许印象最为深刻的并不是作者强调的朱元璋专制统治的合法性,而是明初政权体制的君主极权主义色彩,一种国家权力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渗透与控制的制度创设,正如作者所言:“帝王术,也可以视为一种君主的全面控制社会的企图,已经非常接近极权。”

从中央集权到君主极权

  本书亦强调朱元璋对元代政治制度作了重大变革,实现君主权力高度集中的目的。在制度建设上,明初立法大致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行为准则,试图通过道德改选拯救天下;第二类是典章制度,为了便于官僚体系的运作;第三类是刑法,为了消除犯罪行为;第四类是训示,试图通过道德改造拯救天下。“这种有目的的选择,旨在依靠制度和颁布公文,建立一种社会秩序。”新政权通过颁发法令,面向社会不同阶层,对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加以规范,重建政治及社会秩序。

明太祖衮龙袍像

里甲制度与乡村管控

  在朱元璋时代,皇权对基层社会的全面管控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朱元璋推行户贴制度,编定军、民、匠、灶四籍,户籍不得随意改动,任何人不得擅自流动。里甲制度更是这一时期户籍管理与社会管控方面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

  里甲制度是一套登记户口和土地财产的户籍管理制度,其做法就是把居住相邻近的一百一十户居民编为一个里,其中人丁田产较多的十户立为里长户,其余一百户为甲户或甲首户,分编成十个甲,每甲十户;然后将这些里甲户的人口和土地财产登记在黄册上。政府就以黄册上登记的土地和人丁为标准,确定田赋的税则和人丁轮流应役的办法,来向里甲户征收赋税和征派差役,并根据各户人丁和土地财产的变化,每十年重新调整一次。

  有研究者认为,里甲制度体现出人户性和地域性这两个基本要素。在人户性方面,明初编制里甲时,强调了计户定里这一原则。明初之所以采取计户定里的做法,原因之一是因为历经战乱之后,各地人口减少,土地空旷。国家首先要将现存的人口数字进行统计,通过编制里甲加以控制,从而保证税粮的征收和徭役的征发,这也是实行计户定里的一个基本目的。在地域性方面,按一百一十户为一里,剩余之户仍置于本村都保各里之内,不与其他都保人口混淆。这样做,既便于加强对各自然村落中人口统计和户籍管理,又因其熟悉各户人丁土地事产情况,便于进行田粮差徭的征派。

  从对基层社会管控的角度来说,明代里甲制度具有两大作用。一方面,明朝在地方政权体系上实行布政使司、府(直隶州)、县(属州)三级制,里甲作为最基层的社会组织,把全国民众按一定数量编排起来,体现明政权对社会的统治能力。它虽然不是一级政权机构,却直接对百姓进行管理,成为明王朝国家机器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其行政管理尤其是人口管理的作用十分明显。另一方面,明朝在徭役制度上主要有里甲、均徭和杂泛,“以户计曰甲役,以丁计曰徭役,上命非时曰杂役。皆有力役,有雇役。府、州、县验册丁口多寡,事产厚薄,以均适其力”。这三大徭役基本满足了明王朝统治的需要。里甲作为正役,应役的基本内容是“催征钱粮,勾摄公事”,即负责本里税粮的征收解运、支应官府各种杂项开支、解送军匠、追究逃亡、拘捕罪犯、承担官府临时差派等,其差徭役的作用亦十分突出。

  至于里甲长,他的主要职责除按时组织本里甲人户向政府缴纳赋税、承担徭役外,还有督促生产的责任。每逢农时,他们要带领所属农户从事生产,种足种好农作物,不得出现田土无故荒芜现象。按照明律规定,“凡里长部内,已人籍纳粮当差,田地无故荒芜,及应课种桑麻之类而不种者”,就要受到责罚。同时,他们还要协助当地官府维持社会治安,保持稳定的生产秩序。

  朱元璋通过建立里甲制度,将民众安置在土地上,严格限制人口的流动,充分体现出明初体制的强权性。户帖的使用、黄册的编制、户籍的分类、里甲制度的施行等,构成明代基层社会管理的显著特征。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创设的管理基层社会的做法,制定的制度措施大都得到较好实施,成效显著,意味着国家权力管控乡村社会的程度加深。至于里甲制度监督民众,鼓励检举揭发的作法,作者评论称:“互相监督与揭发,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知情不报者的严厉惩罚,这种责任体制营造了一种互相监督和普遍怀疑的氛围。人们之间不再相互信任,生活在一个持续恐惧的国家中。最终,这种地方责任制度,有可能形成一种民众的自我监督,这种方式可能比运用秘密警察更加系统化。”

  有鉴于此,本书特别指出在朱元璋统治下的明初中国,“是一个控制极严的静止社会。民众根本没有办法表达对更多自由的渴望,大明政权显然是一个专制政权”。这种管控基层社会的思路,非常符合朱元璋本人提出的所谓蜂蚁论,“夫蜂蚁者,世间最微之命,分巢居、穴处之两般,有衙阵之律,本类有不可犯者。且蜂有巢、有户、有守土者,有宫、有殿、有尊王室之纲甚严者。出入有验......又蚁者穴居,有治宫室门户,与蜂相类,宫将建近于九泉,其形命虽微,能知寒而闭穴,识阳回而辟户,巡防守界,采食盘旋,列阵于长堤之下,出奇于草木之上,众蚁有绳,如兵之听将命也。呜呼!蜂小,有胆有毒,蚁微,群结继行,气类相感,治律过人”。朱元璋以蜂蚁的习性比喻治国之理,倡导人们要各司其职,纪律严明,顺从服从,这就是他所追求的所谓人类社会理想模式。

民间流传的朱元璋长脸画像

劝谕教化与文字狱

  有研究表明,劝谕教化是明代官方告示的重要作用之一,而国家对地方社会的劝谕教化也多通过这些告示体现出来。在明代告示中,虽然用词生硬严厉的禁令告示占居多数,但仍有相当部分告示的表达方式与之不同。明代告示的生成过程、传播路径和制度规定已趋完善。告示是实施国家权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告示传递,国家政令传至地方,播及民间,实现了国家对地方社会的有效管控。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强制性、警示性告示,还是劝诱性、教化性告示,皆以实施国家政令、宣扬权力意志的合理性为根本,旨在引导民众自愿接受官府的思想灌输和权力支配,并相信官方告示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公共性”能为他们创造契机,带来益处。在作者马骊看来,很显然这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控制手段,“在意识形态和宗教领域,政权也不再接受多样性;像大多数独裁政体一样,它强硬推行一种意识形态的专制”。

  本书还进一步分析指出,法家的专制主义与儒家的专制主义之间的区别,儒家通过教育来实施统治,而法家使用严刑峻法,通过使用帝王之术,去操纵官员实施统治。在朱元璋时代,新儒学是官方的意识形态。作者引用著名历史学家何炳棣先生的观点,强调“理学”之类的新儒学比孔孟传统儒学更具有极权特征,“从新儒学的目标可以看出,它比传统儒学更具有极权性,因为它为君主政权提供了监控手段,在首先和习俗方面,对公众和私人生活实行全面的控制”。

檀上宽:《永乐帝》

  日本学者檀上宽在《永乐帝》一书中指出,朱元璋的极权统治充分表明明朝是专制国家,一个真实不虚的实体,“明朝不仅在国内实行极权统治,而且,对周边国家也都施行前所未有的强化统治”。罗兹·墨菲在其《亚洲史》中,对朱元璋的评价也是如此:“称帝后,他以坚强个性和高度智慧基本上奠定了明朝的基础,深刻而长久地影响了明朝的头两百年。他是一个不知疲倦的工作狂,关心他的新帝国管理方面的所有细节,但他很少亲密合作者或朋友,过着一种反映他艰难贫困青年时代的自我克制的生活方式。他以节俭出名,在否定他人提出的开销时往往过分吝啬。通过战胜竞争对手掌握权力的他,对于想象中反对他的阴谋过分猜疑而情绪易于愤怒,因而常常对所怀疑的不忠或轻微罪行施以严厉惩罚或拷打。”

  最后必须指出的是,本书强调的专制政权的合法性,无非就是表明一个新生的专制政权,能够为民众提供基本的生存需求与秩序保障,这种认知虽然反映的是一种中国传统王朝统治的正当性,并没有特别的新意。但是引申开来,却是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专制政权的合法性是不能忽视的政治现象,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然而回顾帝制中国二千多年的历史,这种合法性其实是无法持久的,它主要依赖明君统治而存在,一旦王朝初期的所谓盛世时代落幕,其合法性至少在理论上,其实是伴随着统治危机而不复存在了。在笔者看来,本书的创新之处恰恰是有关朱元璋时代体制特征的权力学说,这种君主极权体制恰好是中华帝国晚期政治制度的最大特色。当然,这种体制的结构性缺陷的存在仍然是无法避免的,正如作者在结论中指出权力失控是专制政权的致命弱点,也是导致政权灭亡的根本原因。当然,从中国传统政治制度变迁的意义上讲,朱元璋确实可以视为中华帝国晚期政制的开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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