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蒙面抢劫团伙落网,背后故事令人心酸
这起案子是我刚进入刑警队后不久发生的一起案子。十多年前一个夏天一天半夜,有人报警说他们遭遇抢劫了。经调查,受害人有四名,先是是一对三四十岁年纪男女在我市磁湖边上晚上12点多钟在车上谈工作时(男子是某银行中层领导,女子是一做生意老板,车子是女方的),被四名蒙面男子包围了,两人不敢开车门将防盗锁锁住,但一名男子从车子车顶打破天窗爬入车内,将两人威逼转移到歹徒所开的面包车上用卡带捆住双手控制住,然后搜出两人身上现金、首饰、手表等财物和银行卡并持刀逼问密码,两人被迫说出密码,然后开车找到附近银行,两名歹徒拿卡出去到银行取钱,其中发现女子银行卡密码错误,车内歹徒以威胁要拿刀划破女子脸相威胁,女子被迫说出正确密码,后从女子几张卡内取出11万余元现金,男子卡内取出一万余元。但歹徒并未就此放过二人,而是把二人控制在车上继续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随后歹徒们又沿着湖转到湖另一边我市某大学湖边发现一辆车子停在湖边,三名歹徒下车将车子包围并打开了车门,然后将车内两名男子也转移到面包车上捆住双手控制住(一名男子五十多岁系我市某大型国企中层领导,一名男子系该大学大二学生,二人为老乡关系,两人称在车上谈心),同样套路搜走身上值钱财物逼问密码取款,学生卡内没有什么钱,歹徒没有取,那名男子卡内取走两万余元,但在一家银行取款过程中,有名保安过来拿手电筒扫了一下他们车子,歹徒以为被发现就赶紧倒车逃跑,倒车过程中还撞到旁边栏杆,后歹徒们一口气开出一百多公里远,然后拐入一乡间小路,将四受害人押到一鱼塘旁废弃屋里,将四人用绳子捆住,准备离开时,这时那名女子哀求歹徒们说,你好歹要留点钱我们啊,不然我们到时候怎么返回呢?那名为首的歹徒就叫一名歹徒给丢了两张一百元钞票在地上就离开了。后来四人奋力挣脱绳索,拿着两百元拦车返回我市,再打电话报警。
接案后,我们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经查询监控发现作案面包车车牌号系黄梅车牌号,但随后查询,发现黄梅该车主刚刚报警称自己车牌被盗,这条线索已断。随后查询该车牌号在高速上轨迹,发现这辆车已驶入湖南境内后不知所终。最后经过多部门合成作战,终于锁定四名歹徒轨迹,随后我们趁四人再次纠集起来到浙江作案时,赶到浙江诸暨将四人所开面包车堵在国道上,将四歹徒抓获。当我们将四歹徒押往当地派出所,准备办完交接手续将人押回我市时,出了岔子。原来四歹徒刚刚在丽水市一体育馆旁抢了一辆车上一对小情侣,可是他们不知道其中女的是当地副市长千金,这下篓子捅大了,当地公安局长亲自挂帅要限期破案,丽水警方根据线索后我们一步追到诸暨。在得知人被我们抓获后,他们也赶到这个派出所,先和我们谈判,称他们这边案子影响更大,要求我们将我们案子和四名歹徒一起移交他们处理,我们当然不能同意,谈判谈崩后,在我们要将人强行带走时,丽水警方竟然把大门锁住不让我们带人出门,找当地派出所,他们装聋作哑,毕竟是一个省的,和尚不亲帽儿亲。无奈之下,我们两方分别给各自省厅汇报,最后浙江公安厅来了一名副厅长,称要我们给丽水警方两名歹徒让他们回去交差,然后人和案子最后还是都移交我们处理,我们也只好依从了,这样我们就带走为首的和另一名歹徒回来,案件成功告破。
经审讯,四歹徒都是江西宜春下面农村家庭出生的人,都有“几进宫”历史,都是在达到刑事处罚年龄后的人生大部分时间是在牢房渡过的,四人中只有一人刚刚成婚,其余都是三四十岁年纪大龄光棍一条。四人是以为首的男子周某而纠集起来的,都是周某曾经的狱友。因为出来后家庭不管他们,自身无一技之长,在社会上又受歧视,没有办法都幻想着一夜暴富的捷径(其实他们后来接受审讯时告诉我们,他们都知道迟早要被抓的,但想被抓之前过上那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他们四人之前都是盗窃为生的,但周某在狱中结识了一名抢劫犯,该抢劫犯告诉他他们抢劫作案的手法,称如果能搜出银行卡逼问出密码,搞来钱肯定比盗窃强多了,运气好真的可以一夜暴富。这样周某就动心了,出来后他纠集了四名狱友(有一名因违反周某规矩中途被周某赶走了,换为后来落网的一歹徒)把自己计划跟他们讲了,问了他们有没有胆量干,四人正是生活无着状态,反正坐牢坐惯了,心一横都答应下来了。但他们毕竟知道抢劫可是比盗窃判刑要重多了,所以四人仔细商量了反侦查手段,比如,作案车辆一定要盗窃而来,而且不能在作案本地盗窃,车牌也要经常更换(所以他们沿途盗窃了多幅车牌放在车上),在一地作完案必须要将车辆丢弃,下次再盗窃新的车辆继续作案,作案前直至结束手机都要取下电池关机,他们用对讲机作为作案联络工具,作案一定要带上头罩和手套,车子尽量避开监控探头,车辆丢弃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辆,将车上痕迹全部擦拭干净,还有诸多细节都作了要求,这些都是他们四人多年和公安局打交道及他们跟狱友所学得的知识经验汇总。
当然有人的地方就有规矩,周某定了几条规矩:一、整个作案过程必须要听从他的命令,服从他的指挥;二、不到万不得已不得伤人,出来是来求财的,刀只是亮出来吓唬人用的;三、不得侮辱人,尤其是不能调戏侮辱女的,中途被周某赶走的一个歹徒就是在作案过程中调戏猥亵一个女受害人,被周某赶走了;四、去银行取款时一定要有两人去,每次人要不同,互相监督,取回来的钱第一时间要交给周某,还专门准备一个本子将取款钱数和现场搜缴出现金等财物记账,财物由周某统一变卖成现金再一起分配;五、路上吃喝住宿等费用由周某支付记账,每次作案所得扣除各项开销后平均分成五份,四人各拿走一份,一份留作若有哪个人被捉住而不供出大家,由这份钱按月供给他家里老人直至用完为止。如果都没有被捉,如果哪家有急事,大家都同意也可以支取这笔钱。大家从周某定的规矩可以看到,周某的人性并没有泯灭,而且他也是这样执行的。比如我们那个案子中的女受害人先报了假密码后来才说出真密码,取款回来的人上车就扇了她一巴掌,还准备继续扇的被周某喝止了,后来我们问他为什么要阻止,他说,我定下规矩了,是来求财的不得侮辱人,那个女的卡里钱多报个假密码也情有可原,换了我说不定也会这么做的。还有他们后来在湖南一个县城湖边深夜发现一辆车上有人,车门是开的,一对男女正在车上偷情,他们上的车来控制住二人,周某首先就要女的把衣服先穿好。没有想到一个社会最底层出身的,没有读多少书,受尽社会歧视的人却还能保存有人性中基本的良善一面,相反社会中那些衣冠楚楚、道貌岸然的所谓人上人,却是人前满嘴仁义道德,人后男盗女娼的伪君子。所以对比起来,我认为鲁迅那句话是有道理的,“真名妓胜过伪名儒”。
接着他们开始选择作案地点和路线,他们摊开一副中国地图,首先排除江西省,毕竟兔子不吃窝边草,再在江西省周围地方选择,有一名歹徒到过我市,说我们这边城中有一片大湖,晚上湖边可能会停有车子,可以在那里选择作案目标,这样其他人就同意了,路线就选定在我市作完案后往湖南方向去沿途做上几票就回家休养一阵(商定选择小城市作案,大城市路上监控探头多)。首先他们坐车到九江,在那里盗的在我市作案用的那辆破面包车,然后开车到黄梅又盗的一副车牌换上,在我市作完案后连夜奔赴湖南。先半夜在湖南某省道路边发现一辆小轿车,发现车上有人,上车控制住车主后,发现车主是一名狱警,车上手台、警服都摆着在,原来这位狱警是休假想连夜赶回老家,太累了在路边休息一下,没想到被这伙歹徒碰到了。虽然知道是警察,但依然没有放过,从这名警察卡里取走了7万多元。后来我们找这名警察取证时,他说好丑,当警察的却被人给抢了,钱追不追回来无所谓,不要让单位知道就好了。接着又抢了一个只有一条腿的残疾人车主2万余元,走时在这个车主苦苦哀求下,周某又退了两千元。最后抢了一对在野外湖边车上偷情一对男女,抢的现金财物共得9万余元,然后他们打道回府。休息个把星期后,这伙人又纠集起来,选定到浙江去干几票,结果在浙江没干上几票就被我们一网打尽了。
现在肯定有人好奇这伙歹徒头目周某是个什么样的人,能带领一伙人蒙面持刀跨省抢劫作案的歹徒头目是不是一副凶神恶煞相呢?起初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我见到真人后,却让我大失所望,周某和我脑海中的形象完全大相径庭。周某脸又圆又小,还有红晕般颜色,一副娃娃脸相,身材瘦小,说话声音细弱无力,哪有一点凶神恶煞相,他如果不蒙上头罩,我真怀疑受害人会不会产生错觉,以为是个小孩子的恶作剧。慢慢跟周某熟悉后,发现周某是个非常实诚的人,有一说一,自己做的事情全部坦白承认,不像有些嫌疑人拼死抵赖,死活不认账,他完全是一副敢作敢当愿赌服输的好汉形象。而且周某记忆力超好,每起案子作案时间、地点、路线及细节他都能对着地图说得一清二楚,为我们节省不少时间和精力。
慢慢我们和周某也就闲聊起来了,周某可以说是一个家庭出身凄苦的可怜人,出生在宜春某县农村,家里兄弟姊妹众多,父母都是地道农民,父亲在他小时就在一次农闲在小煤窑打工时出事故而死,他是家里老大,小学没读完就辍学在家帮忙田地里干活,大了就外出打工,什么脏活、累活、苦活都干,只要能挣上钱,挣的钱自己也不敢多花,都要寄回家养自己弟妹。后来在和他村子老乡在建筑工地打工时,老乡拉他入伙去偷工地上钢筋,他先不同意,后来工地老板拖欠他们包工头工程款,包工头撑不下去跑路了,包工头拖欠他大半年的工资他也找不到地方要,他心一横就加入他老乡一伙半夜到各个工地去偷钢筋,没想到运气太差,没偷到两回就被逮住了,然后判刑坐牢。出来后,家里人也不待见他,在外面打工一听说盗窃坐牢出来的,都不敢要,敢要的也把他工钱压的低低的。这时他的狱友找到他,邀他一起做扒手,他对我们说他当时做的活不但赚不到什么钱而且风险高对身体伤害又大,当扒手虽然有被抓风险但起码运气好能搞到钱啊,所以想通了他就跟他狱友一起练手艺做起扒手来。当然他运气很差,没做多久就又被抓了,又是判刑坐牢。后来他索性破罐子破摔,出狱后也不回家了,直接找到以前同伙或邀约新认识的狱友一起做扒手或靠那种四处闲逛寻找机会顺手牵羊的手段搞钱过活,他的生活状态就是四处流浪,居无定所。
我不得不说是不是他运气太差了,每回出来没过一年半载就又被抓了,而他身边的同伙总能逃脱,他整个成年的人生在监狱的时光绝对要多过在外面的日子,唉,他说他也习惯了,说这就是他的命吧,他也不想反抗了,就这样过一天算一天吧。我问他清不清楚这回被抓可能要判多少年,他说清楚十年起步逃不脱的,我问他是怎么想的,他说虽然监狱的日子确实不好受,但在外面的日子也强不到哪里去,这段日子过了下有钱人的生活,而且特别是抢了那个狱警让他们这伙人特别爽,之前他们在监狱里被这些狱警呼来斥去,根本就没有把他们当人看,没想到能被他们逮到机会出了口气,也算值了。(这伙人打交道最多的就是狱警,没想到能让他们选择作案目标时碰到一个狱警,你们说巧不巧?)
案子告破后,肯定要大肆宣传一番,当时自媒体还没出来,还是以传统的报纸方式进行宣传,这篇破案报道被登载我市日报和晚报上,没想到却因此惹来麻烦。首先是那个女受害人找到我们,说报纸登出来后,她亲戚朋友一读就知道是她(虽然做了基本隐私处理,但毕竟地方小,周围认识的人一猜就猜出来了),关键是报道上写的标题太惹人眼球(我记得标题内容是”银行行长和漂亮女客户半夜在车上密谈业务”),让人遐想连篇,我说我们给记者的底稿是很实事求是的,哪晓得记者非要大肆渲染以这做标题。这个女受害人刚走,接着那个国企领导受害人的老婆又跑过来扯皮,同样是因为报道标题的事,我记得这个标题内容是“国企领导和学生小老乡深夜在车上畅谈人生理想”,记者为了博人眼球,什么法子都用尽了。他老婆说,你们这是怎么样报道的,周围的人一看报道还以为我老公是同性恋了,是不是同性恋我不清楚吗?宣传破案就宣传破案拿这做吸引人眼球的东西,下贱不下贱,一顿喋喋咻咻,骂完就走了。唉,我们给记者的底稿确实基于事实而写是没有什么非分之词的,记者拟的标题也是符合事实的,但为什么能让看到的人遐想连篇呢?看来性是人类生活永远最吸引人的话题,这句话实不为过。
这种暴力性犯罪刑事案件在我以后的刑警生涯中就几乎再没碰到了,因为人都变聪明了,求财就是求财,犯不着背上这么重罪名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