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一生平淡无奇,却比许多传奇事迹更令人热血沸腾
如果好奇害死猫,估计我就是那九条命都不够丢的。明明怕恐怖片,却跟其他浏览过这个话题的120万人一样,带着点兴奋和好奇斗胆点了进去。
这故事讲给谁也别讲给爸妈,毕竟这就是他们对你真真切切的期待。
曾几何时,能够按照这个步骤完成“正事”,是无数人评判成功人生的标准。
后来看了麦家推荐的《斯通纳》,他说“这是一本撩走人心的奇书。”对于话题里的恐怖故事,我在心里有了最佳对策。
作者:[美]约翰·威廉斯
小说的主人公斯通纳出生在农村,爹妈是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一家人的生活都在几块地之间翻腾,世界仿佛除了天地再无其他,只有单调与麻木充斥在这个空洞的家庭。
斯通纳没有什么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觉悟,只是后来老爹听别人说上大学能改变命运,才送他去了密苏里大学。
不出意外,农学毕业后,回来当个农业技工,做个有文化的农民,继续跟土地耗完余生。
不过“意外”还是发生了。斯通纳后半生的命运没砸在地里,亏了他老爹的这个阴差阳错的决定。
大二文学课上,斯隆教授盯着他说:“莎士比亚先生穿越三百年在跟你讲话,斯通纳先生,你听到了吗?”
这一问,雷劈一样击穿了斯通纳的灵魂,仿佛过去活着的只是斯通纳的替代品,沉睡在体内的他只为等着被这句话唤醒。
设想一下,你每天都清楚地知道:今天要做的事是忙着挤公交地铁,连坐9小时以上赚点工资养家糊口。
突然有一天这个顺序被打乱,日子被一束光撕开个口子,有个声音告诉你还有其他的生活方式可以选,任谁都忍不住想要抓住这束光。
于斯通纳来说,那束光便是文学,莎士比亚穿越千年,唤醒了斯通纳沉睡了快二十年的自我。
在一个人明确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他会变得无所畏惧且无比坚定。背负父母期望的“未来农业高级技工”斯通纳,毫不留恋地转去了文学系。
过去他寄宿在亲戚家,以劳力充当食宿费。自从对文学有了渴望之后,一向麻木的他第一次知道为自己争取,他花更多的时间泡在图书馆和文人“对话”。
如果说在农学院斯通纳是费力耕耘的黄牛,那么到了文学领域他便化成了一条海里的鱼。
良师益友兼得,一路顺风顺水。毕业留校任教,可以说他转型的很华丽。事业小有成就时,爱情也不能缺席。
斯通纳对妻子伊迪丝一见钟情,认识了两周便求婚成功。大家可能觉得没意思,这么顺利的人生不适用于普通大众。
可生活它饶过谁?斯通纳的糟心人生才刚刚开始。
不费吹灰之力娶到家的妻子,是个接受了二十多年的禁欲思想教育的保守姑娘。不让斯通纳碰,好说歹说就是不行。这怕不是娶了个易碎的古董花瓶?
斯通纳也是个老实巴交的人,没嫌弃妻子,还觉得她被那样的教育思想荼毒有点可怜。直到三年后妻子觉得时间到了应该有个孩子。女儿格蕾斯才降生。
无疑在这个家庭里,孩子得不到正常的父爱和母爱,斯通纳虽然很爱女儿,但妻子伊迪丝渐渐变得专横跋扈,她不仅不懂怎么爱女儿,还故意去割裂父女二人。
为了不伤害大家的感情,斯通纳小心翼翼地忍让,去维系这个家庭浮于表面的平衡。
比起大多数人,斯通纳的心态算是个榜样,至少他知道如何去调整自己,婚姻失败,就努力工作。
在某次互相倾诉过心事后,斯通纳以为都是搞文学的人又有共同话题,俩人的心能跨越隔阂,靠近一些。可令人想不到的是对方变本加厉的使坏。
工作中最怕遇人不淑,被人穿小鞋。职场那些尔虞我诈都是竞争心理过盛,被逼出来的。
劳曼克斯把自己的废材学生沃尔克安插在了斯通纳身边,并且处处包庇。
斯通纳一直在坚持自己的原则,不同意在学业上给沃尔克走后门,因此工作上他一直被劳曼克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压制。
如果说斯通纳就是我们大多数人,但他又和大多数人不同。谁不想在婚姻里求得一份心灵的慰藉?谁不想在事业上一路高歌?
可是妻子的无理取闹让他期望的爱情破灭了,工作上的不顺又让他置身纷杂的流言蜚语中。
他看起来软弱,却扛着责任坚毅地像个战士,迎着风霜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在生活的烂泥里闷头向前。
因为他懂得一个我们多数人不明白的道理:生活不会让任何人一世无忧,没什么比活出自我更重要。
在我看来,斯通纳对于生活的态度可以说是很佛系了。不然一地鸡毛的日子他如何能忍受的了?
婚姻和工作皆不顺心,父母也没有等到儿子带他们摆脱农民的命运,双双变成了农场上的两座不起眼的坟。人生导师斯隆的去世,让他的精神再无依靠。
然而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在工作中自我放逐的斯通纳遇到了爱情,和凯瑟琳始于精神上的吸引,他们在平淡如水的日子里互相取暖,没有打扰任何人,却终结于现实太真。
老对头劳曼克斯想从二人的关系上做文章,逼走凯瑟琳。斯通纳想过换所学校教书,却被朋友骂醒:“他算准了暑假你找不到工作,你的妻子和女儿怎么办?”
出于割舍不了的责任和爱,尽管痛苦,相爱的两人依然选择互相理解,理智地结束了这段关系。
爱情远去了,生活再无波澜。
斯通纳在自己认为正确的轨迹上踽踽独行,越发刚毅。在他身上,我仿佛看到了《老人与海》中的桑迪亚哥。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生活不过是一场孤独的战役,跌倒爬起都是自己的事。
当初妻子第一时间知道他爱上了别人,却只是云淡风轻地说了出来,没有想象中的歇斯底里。
女儿不惜用怀孕作为手段,逃离了这个内里破碎的家庭,斯通纳也得了癌症。弥留之际,陪伴他的除了朋友,就是那个作了一辈子的妻子。
有些关系种在骨子里,拆不开,打不散,风雨里颠簸依然牢牢绑在一起。斯通纳终于释然,在生命的尽头与妻子和解,接受了自己失败却不失意的人生。
读完这本书,想起麦家那句话:这是一本撩人心的奇书。
真够神奇,第一次看到给普通人立传的书。从头到尾只是讲述了一个平凡人无味的一生。
而整个故事却像沙漠里顽强生出的植物,穿透地表,穿过心灵上最坚硬的那层外壳,细细密密地在你心上最柔软的地方盘根错节。
《斯通纳》就是这样,不了解的人当它是一部披着文学外衣的理科作品;看过他的人都被那命运极致的苍白所震撼。
出身不好,婚姻失败,事业受阻,家庭教育失败,守护不了真爱,最后被疾病夺去生命。这样的一生该如何评价?
谁都不想过这样的人生,很多人却正沿着这条路走,一路怨声载道。
人们习惯于羡慕别人的人生,总想着生活在别处,总盼着诗和远方。
可是别人的人生也曾满目疮痍,别处也有无休止的烦恼,诗和远方也有说不尽的忧郁。
没有完美人生,也许你觉得斯通纳是失败的,而他恰恰用一生诠释了成功的真谛。
就像《老人与海》的桑迪亚哥一样,尽管最后两手空空,可是他拼劲全力守住的,是内心的完整。
作者:深深Lee。越努力,越优秀。插图:来源于电影《死亡诗社》。欢 迎 分 享 文 章 到 朋 友 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