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意外先来,你的诺言还算数吗?
我国有一句古话:黄泉路上没老少。日本经典动画《萤火虫之墓》里有这样一句台词:“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
这就是说,明天是未知的。
深圳有一个著名男歌手,他叫丛飞。在他37岁的短暂人生中,先后参加了400多场义演,并进行长达11年的慈善资助。他资助了183名贫困儿童,累计捐款捐物共计300多万元。
当他重病住院时,他资助过的众多学生竟然没有一个人来看望他。 那些受他资助读完大学的走出深山的孩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竟因为太丢脸而拒不承认曾经受过丛飞的资助。他们没有拿出一分钱,连一封慰问的信都没有;有的只是长途电话那端传来的措辞生硬近似逼债的贫困生的无休无止的讨钱声。
无独有偶,网上又传来了这样的故事,这是一个叫多宝的人发的朋友圈:
我认识十多年的好友被查出肝癌晚期,他只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却坚持资助几个家庭贫困的学生,我和他说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我继续帮你捐助这几个孩子。由于前段时间手术住院及化疗,捐助中断了将近四个月。我昨天刚刚在网上修改了捐助人姓名,联系方式。今天下午接到一位来自贵州毕节某中学学生家长的来电。我简单说了一下方超的现状及我接手捐助的事。没等我说完,对方家长劈头盖脸的问我:“你不要和我讲什么,我听不懂,你答应捐助我的孩子上完大学,现在什么情况我不想知道,我已经几个月没有收到钱啦!你们到底还给不给?!我们是要靠你们走出大山的,你懂不?”我说了句:"你们还是老老实实在大山里呆着吧,就别想着走出来了,就这样吧,再见!"心寒!
像上面这种情况,很多.我感到不解的是:你凭什么夸下海口?你以为你在献爱心,行善事,上天就不收你了吗?
古话说得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你永远要记得,在上天面前,你其实与狗是一样的.千万不要意气用事,许下你无法完成的诺言.
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民政部门以当时的年存款利息二分为基准,开办养老保险.当时存一笔小钱,到退休时就可以每月领取数额可观的退休金.年息二分是不可长期存在的,这个活动,当然不可能兑现.好在当时有一个关于利息的条款,没有导致太大的社会矛盾.
当时,某保险公司也开展了类似的养老保险,活动仅仅数月即停止了,经核算,据说亏损达十亿以上.
保险公司以保单的形式许下的承诺,在明知亏损的情况下,还是进行了全额给付.倒是民政部门根据利息的调整,对发放数额进行了大幅调整.
按说,许下了承诺就应该兑现,除非在承诺时有特殊条款.可是,我们的国人喜欢打感情牌,往往用感情代替契约.
我再讲个真实的故事吧:有一位名叫瑞的法国老太太,已年过120岁。当她90岁时有个律师想得到她的房产,同她订了一份契约,契约规定:老太太有生之年律师每月付给她2500法郎的生活费;老太太去世后,她的房产即归律师所有。不料,这生活费一付就是30年,直到律师去世,老太太还健在。律师总共付的90万法郎足够买三四套那样的住房。
看看西方的契约吧,他是直到承诺人死亡为止.
我们东方古国一直以来,就有很多许诺不能兑现,原因林林总总.为什么呢?就是东方人喜欢不切实际的好大喜功,他们从来不考虑明天会不会出现意外.每当与这类朋友聊天,当我提醒未来的不确定性时,他们就说我是一个负能量的人.他们需要的,是正能量.
然而,未来的不确定性正在向我们扑来:物价在上涨,失业在加剧;身体在衰落……该来的总是要来的,未来不一定如你所愿。但是,只要你作出了许诺,你就应该尽力而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至于别人感不感恩,那是别人的事,与你的生死真的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该支付的就尽量去支付,谁让你一定要给别人一个承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