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男孩》读后感精选
《老男孩》是一本由何小天著作,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00元,页数:20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爸妈最近沉迷这部剧,来看个热闹,看到这里已经看不下去了。这么神经大条,说话莽莽撞撞的人能成为一个好老师?电视剧里林依晨也是这么演吗?故事无新意,人物不生动。唯一让我感觉有收获的就是鲨鱼不会主动攻击人和飞行员原来工资很高啊。弃~~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小孩,那个小孩是我们的神,只是,有的人无视它,有的人抛弃它,有的人丢掉了它,有的人间或能够想起它,有的人一直在跟它做朋友~~~ 这就是长大以后我们为什么各自不同了吧~~~
●图书馆的消遣
●有点飘,有点乎
●展现了80后生活和思想状态的一个方面,个人不是太喜欢自我意识过重的笔调。
●作者在某些方面就是原来的我
封面的“何小天 作品”还蛮喜欢。如果改成“作业”就更喜欢。“老男孩”是个什么东西,还不是那么容易让人体会。最起码,不是让人印象深刻。如果不写成“另一个何天”也许会好。
对外国人名天生排斥。所以那啥“陀XX“ 没去记。象“博击会”啥的,用一次是精僻,用多了就烂了。
读这本书很快,快到一天就读完!
故事写的也很神秘,让我联想到一个词:“冥冥”
我有时候也很纠结自己的两面性,也恍恍惚惚的感到自己的“小女孩儿”在我的耳旁耳语,和我不断的冲突!
纠结啊纠结!
他也在和老男孩去争论,抉择!
心底的这个小心思,可以慢慢的发芽,成长,然后强大的成为你的“老男孩”,我的“小女孩”。
原来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一直没有什么理想,但这次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自己的理想。。。
我给自己鼓劲:2011,抉择了就请坚持!
《老男孩》读后感(三):一本儿废纸篓
破书一本儿,浪费俩小时,刚以为是文艺书的时候转成了灵异文,以为是灵异又成了都市,当都市文的时候又转成了情感,当情感文开始看的时候又变成了业务圈文,刚勾起点了解行业内幕的时候却又转成了文艺文。该亲的时候不亲,该抒情的时候你丫又抽烟去了,一根儿烟没抽完呢你丫又上火车了;书里把自己描写成特能吹特能侃,看到最后也没发现你哪儿能侃,说自己打架牛逼从来没出过手沙比呵呵的踢人家房东腿,说自己踢球儿厉害从来停留在意淫阶段,天天喝大酒从来不就下酒菜,说自己有钱从来没见消费过,吹牛逼说大学的时候每件衣服一千以上傻啊,还老男孩儿老你妹,给你两星是因为有人说封面那件衣服挺好看的。
文中自称是南方人呢,还天天以为自己京腔京味儿的挺好的是不是,就你说那么两年半北京话谁听不出来你是2b。
还成天陀思妥耶夫斯基,成天搏击会,文艺就这么文艺?正版翻译是搏击俱乐部,你看的那是盗版碟,刮花了的碟儿能看出主人公是男是女么?
还自称是话家
话你叔叔啊话
就你这书能卖出去真是浪费了这装帧了
软广告最恶,赤裸裸的俗
何思妥耶夫斯基
你就意淫吧!
《老男孩》读后感(四):无可挽回的青春及心中不灭的童真
夜晚,舒服的靠在沙发边,点燃一根烟,泡起一壶茶
看着《老男孩》的封面,突然想起一个网路流传很久的句子---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老男孩穿着白色的Tshirt,套着深色的夹克,出场了
有些矫情的文字,就如王朔的一点点变种,一个湖南男青年和一个北京女青年的追逐与逃避的故事
情节依然俗套,喜欢的是老男孩每每悄然出现的时刻
是啊,“80后小说家也开始质疑生活的真相,书写幻灭的青春”,70后的心中也同样的表示情何以堪
当我们回忆童年,如数家珍的翻弄那些经历过的趣事,何尝不是有一个“老男孩”在那里做遂。。。
迟迟不肯丢开青春的尾巴,不肯丢去畅游世界的梦想,又是“老男孩”在一旁的怂恿
孤独如影相随,追逐与被追逐的游戏都累了时,它说“陪我说说话吧,我很孤独”
一丝熟悉的悲伤涌上心头,虽然,我还是会笑出来
不去强求成为多么成熟稳健的人,或是一个外人称道的x领人士,我知道的,那个清纯童真的神灵总是伴随着我
也就是在这世界的很多角落,有着“老男孩”陪伴的人
同祭奠,我自青春懵懂以来的岁月和情感,以及各种美好
《老男孩》读后感(五):方枪枪一直在
小的时候很喜欢郑渊洁,他某本书里说,判断一本好书的标准是随便翻开哪一页都引人入胜。
这要求太高了。
其实若是一本书里有一个碰撞灵魂的细节,就不算失败。
从这点来说,《老男孩 爱高一尺魔高一丈》算是成功。
标题无趣,有借电影上位嫌疑,封面难看,作者还搞出了自己的照片。。。缺点太多,不一一列举。
在我想放下它的时候,看到了何天等待他的老男孩那段。
何天的老男孩有时候会一直在,有时候很久都不来。何天等待着他,做出决定。
那个老男孩,就是心底一直未曾改变的本真。
看到这里,心突然就颤抖起来。
我时常在烦恼的时候很用力想象,如果是小时候的我,该怎么做。
那个我,才是为了“我”而存在的我。
被现实杂乱无章琐碎扰乱的,是时光赋予的厚厚的茧。太坚硬太顽固,以至于不能低下头寻找正确的路。
书里多出提到王朔。
我曾经很不喜欢王朔,坦白说是看不懂,那是十几岁想装文艺,却还装不起来的年代。
直到《看上去很美》,直到方枪枪。
我不止一次惊叹,方枪枪简直就是童年的自己。
我一直以为那是每个小孩子才有的不可复刻不能再来的经历。
——是经历,不是回忆,因为过了那段岁月,再也不可能想起来。
但是王朔可以做到。
所以说每个写文章的人都是神奇的。
《老男孩 爱高一尺魔高一丈》让我想起方枪枪。虽然没有提到过。
可是方枪枪一直都在。
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