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香说》读后感100字
《春香说》是一本由于晴著作,飛田文化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NT180,页数:2007-0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春香说》精选点评:
●故事有些讲得乱糟糟的,主人公还是喜欢的,毕竟都是闲云家的嚒
●遇春则香,还是一个男的,还叫春香公子!
●大爱此书
●于大刻画别扭型人物功力堪称一流。
●于大的小说,最爱这本。
●这一系列我都喜欢TOT
●傅临春哟哟我爱!
●互补的一对。
●大爱,市侩的女主。有飙到泪
●香香公子真的是温暖如春。
《春香说》读后感(一):为什么?
我喜欢于晴的书,几乎是每一本她书下的人物我都会喜欢而且心疼上。
可是我很疑惑为什么我却觉得这本书里的描写让我无法看得懂。。
因为看不懂,让我无法爱上这本书。
《春香说》读后感(二):春香说
觉得书名应该叫 今朝吧,今朝才是主角,无私饿付出,只是因为喜欢春香,话说一开始以为春香是女主呢
其实兰青也很不错总是危机关头救了今朝,真诚而不带其他感情,幸好春香是喜欢今朝的,不然又是一悲剧,其实他们俩形象还真是不搭,一个市井,一个高贵
《春香说》读后感(三):没有标题啊~
不咸不淡地读了好久于晴,终于在这年找工作的压力下狼吞虎咽地看了个遍,来来去去那么多人物,风情也罢,洒脱也好,最后留在心里的,居然是这个暖色懒散的春香和市井气味的今朝。
这个故事总是喜欢闲来无事时翻翻,是不是因为主角们的气质如此,使得故事里痛也罢苦也罢,都带上暖暖的春日气息呢。
于晴的着墨的确功力十足,稍稍勾勒,我脑袋里就能描画出李今朝和傅临春。一个负手走在街市中,衣料上乘穿者稍显随性,没有姑娘家的娇羞和精致,李今朝一脸机灵的市井气质;一个以手托腮,白皙修长的指间执棋子,一室淡香中只见香炉袅袅,傅临春优雅地倚在软榻之上,连神游都姿态高雅。偏偏是这样云泥之差的两人走在了一起。
很喜欢今朝这样的女子,在我看来,带着一点让人欢喜的匪气,高兴的时候可以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喜欢就大声说,被拒绝了也就摸摸鼻子一笑而过,不是江湖人,偏是重情重义。也很喜欢傅临春,没有执念是因为没放在心上,只要尽好担负的责任,其余时候可以窝在家里看看书,品品茶,当然如果有人愿意的话他也可以下下棋。
《春香说》读后感(四):江湖罗曼史
被火熏了的布能卖多少钱?这个梗貌似用了很多年
喜欢李今朝,因为她活的自由惬意,虽然一身市井气,不修边幅大大咧咧,但自有生存法则,因为在这些不同于名门淑女的外表下,是被生活打磨出来的自信与练达。外人看不懂她,不知欣赏,被人比作云泥之别,但执掌财政大权的云家庄的财神爷岂是凡人心智。不入江湖却已身在江湖的市井女子,喜欢上云家庄的傅临春,遇春则香的春香公子,听着名字就风雅。
女子应该有今朝的率性,大方坦诚,不忸怩造作,我爱你要你知道,你不爱我我也不必委屈作践。
嬉笑怒骂也有自己的尊严,男人爱你自会看你,心中无你,形同空气,爱到最后脸面不剩惹人厌烦。今朝可以发誓,五雷轰顶不得好死那种,你既无情,我亦成全,投之以绝决报之以毁灭。你要我忘我便断的干干净净一件衣服都不带走一个脚步都不停留。
再精明的商人也计算不出情义的价值,她违背誓言心心念念的是他,提心吊胆怕遭五雷轰顶时想的是他,舍身相求不图回报的也是他,辛劳操持精打细算为的还是他,到最后还口口声声的解释说,我不是为你,是为了云家庄。这样有情有义的女子谁能不爱呢。
傅临春看似云淡风轻,优雅从容,实则懒赖腹黑。无野心无贪念,可能还有些居高不胜寒的孤独,遵从的是为了你好不必为你知道的霸道理论。你给我来市井,我就来温暖,你跟我玩痴情我就来腹黑,你跟我装傻,我就真情以对,遇到她是他的命定,遇到他是她的克星。
江湖是非多,容得下打打杀杀,容得下恩怨情仇,有血腥暴力也有温暖的小清新。读下来妙趣自在,温暖轻松。
《春香说》读后感(五):难为你了,今朝
翻来覆去的看《春香说》,不为别的,只是喜欢个故事里的温暖。
温暖?
今朝立毒誓还温暖?
就算是毒誓也是个温暖的故事。
爱一个人,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一件事。就算失忆,但是不管什么时候再次见到那个人还是会不由自主的爱上他,这就是真正的爱情!而那个人也就真的是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了吧!
15岁的小姑娘,对着那个春风和煦的男人说:“傅临春,你真像我爹娘,我喜欢你!”
就在此时,那位香香公子也不真切的说了“将来妳要再这样看我,那在一块,也是不错。”
第一次情感上的悸动怎么看都是如此的美好。
虽然后来今朝失忆了,注定他是她命中那位,注定纠缠一辈子。
以前看过一部日剧,好像是boss的一集,里面有个男人因为做脑部肿瘤手术而失去了记忆,忘却了曾经深爱的妻子。但是,当他术后在此见到他的妻子,他却对那位女士说,您愿意跟我一起生活么?
记忆可以被抹去,但是那份注定的缘分和情感总是在冥冥中纠缠住两个人。我相信世间一定有那种剪不断的情缘!
很爱今朝,也只有她能这么豁达。
面对深爱的人的那份冷漠与决绝,就算心中仍有不甘,却总能表现出那份潇洒。其实,她一直爱他,克制不住的会爱上他、思念他。但总能,为现实与愿望的落差找到好的开脱。云泥之别~只有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承认自己是泥吧!
那份孤勇,那份善良,那份甘愿隐藏的纯真。只有有韧性的今朝才能讲对春香的爱沉淀、珍藏。在没有他的世界里,好好地活自己,也好好地爱着他。无望的爱,没有结果的迷恋是痛苦的,但也是不由自主的。不由自主的愿中血鹰去救他,不由自主地戴上那支镶着珍珠的胖耳环不自量力的找“天仙公主”只为春香不造玷污。
很爱春香,也只有他能为爱隐忍住自己唯一的欲望。
其实当他说出“将来妳要再这样看我,那在一块,也是不错。”这句话的时候,二十郎当岁的少年也心动了吧~
为了护她性命,可以伤她心,可以让她恨自己的决定。不是任何人随便都能做到了。谁愿意伤自己爱的女子的心呢?明明知道自己的决绝会隔断两人的缘分,但还是为了心爱的人平安,愿意承担情感上的伤害,只要她能在世界某个地方好好的生活下去。
如此爱的深沉,唯有春香。
为什么,总是对这本小说不能罢手。觉得这个故事里也有自己生活中的影子。很爱很爱那个人,就在与他相谋面的第一时间。觉得世界真的很奇妙,就到现在都还记得和他遇到的那种感觉。
其实,自己也像今朝那么勇敢。七封邮件,只为了保持和他的联系,祈求他别忘记我。和他之间的差距,也差不多是云泥之别了吧。一个站在讲台上,一个坐在下面听课,只有这个淡淡联系。但是,就是第一面的那份心悸,就是眼神相对的那个感觉,才给了我这半年来不懈坚持的动力吧。
很喜欢这个结尾,有情人总成眷属。现实中,也许做不到这么美满。但我会像今朝一样,无悔、不能自已的继续的喜欢、想念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