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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1000字

2020-12-01 00:10:57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1000字

  《为权利而斗争》是一本由鲁道夫·冯·耶林著作,法律出版社出版的89图书,本书定价:14.00元,页数:2007-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为权利而斗争》精选点评:

  ●主张权利是对自己的义务,为权利而斗争是对整个社会的义务。但口号固然好哦啊,主张权利还要考虑到对整个社会的价值,滥诉也毫无意义。

  ●为个人权利而斗争的动机一是为了自己,二是为了社会,后者的理由是:如果一部分人放弃权利之后,另一部分人为争取权利就需付出更大努力。‖ 就书本身来讲,比起说理,它更像是一份雄辩单被翻译得有些糟糕的倡议书。

  ●没想到耶林文笔好到让我连食两遍,翻译也用心。

  ●=V=……好!我要向曾坚老师学习!争取背下这本书!尼玛看的泪流满面!

  ●法治国家建设道路漫长

  ●为自己的权利战斗

  ●二读,果然第一次读真是毫无收获(悲剧),几个主要的点:1)法的发展不是自然演化,而是斗争和牺牲2)为权利而斗争是一种个人义务,放弃权利是精神上的自杀3)为人格而诉讼vs为利益而诉讼,自然导出了基于故意过失和无过失的区分的重要性4)将所有权和人格挂钩,检验法感情最好的途径是伤害,法感情的两个标准:感受性&实行力,法感情与国民性(?英国奥地利的例子,这里有点像托克维尔的norm)5)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与功利主义的个人功利区分开)6)法律和具体权利互相作用,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7)法律的堕落,没有弥补法感情,宽容债务人; 耶林实际上把为权利而斗争上升为义务,并带回了自然法的传统

  ●权利是人的道德存在的条件。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人格的义务,也是对集体的义务和对国家的义务。

  ●慷慨激昂,掷地有声,将权利提升到伦理本体的程度,从而维护权利便是人的固有道德义务,有点理学的味道。同时却如作者所说,不是幻想的理想主义,耶林尝试从不同的动机出发,劝人维护权利,尊重法感情。

  ●用心去读,就会有力量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一):Freedom is not free

  这本书是我读研期间看的,有两个版本,一是这个法律版的,二是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的,翻译者胡宝海。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的在翻译方面,个人觉得读起来极不愉快,翻译的痕迹太浓。

  权利不是免费的,就像自由不是免费的一样(Freedom is not free)。很大程度上,我们的权利和自由是ZF在左右的。政客们常常以人民的代言人自居,然而究竟谁是人民?当相互对立的双方都宣称代表人民的时候,人民其实只是一个被挟持的人质。

  为此,除了斗争,各种形式的斗争,我们的权利才可能得到保障。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二):权利斗争的理想和现实

  近日,发姐,莉哥等主播因16年模仿了侵华日军,或者唱国歌不够庄严而遭到封杀。更有甚者,大学生因发表所谓辱华言论,不爱国的牢骚,而遭到退研,退学处分。法言有云:法律是道德最后的底线。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的。而现在却存在以言获罪,客观归罪,而不是主客观相结合的方式归罪。通过国家强制力使主播被封杀,使学生退学。 在网络暴力中,不同的声音遭到所谓多数正义的人谩骂,导致正确理性的声音被淹没,不敢发声。 马克思理论有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动群众,但同时你不可否认实践是真理的标准,真理不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多数人观点会被媒体舆论所掌握,而多数人的谬论会把一个社会引向万马齐喑的境地。。

  本来想毕业论文想写以言获罪。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为了不被以言获罪。我还是换个论题吧。

  刚入校门你怀着为权利而斗争的信念。四年之后,亲,你还是醒醒吧,跟着人情,跟着国家走就对了。

  回归现实来讲,请不要让理性蒙蔽了生活的感性。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三):为什么我们要斗争

  耶林的这部大作是薄薄的一册,却用了不少的阅读时间,总结的要点如下:

  1.客观法与主观权利的相互支持关系

  2.相互斗争的利益促使客观法的产生、发展

  3.私权是整个法律制度的基石,因为国家无外乎是单个个体的总和,大体篇幅是为私权而斗争

  4.区分主观的不法和客观的不法,对于前者需要抗争到底

  5.主张权利是对自己的义务,为权利而斗争是对整个社会的义务

  1)对于自己,为权利而斗争不仅是利益上的考虑,更是为了个人人格的尊严

  2)对于社会,为权利而斗争是实现权利的现实性的唯一的手段

  6.对于“法权”这个概念,和平是其目的,斗争是其手段,对立统一与概念中

  7.不同职业,不同阶层对具体的权利的敏感度不同

  8.鄙视现存法律,渴求恢复罗马中段的法律制度。因为现在的法律是对债务人的保护,债权人的蔑视;罗马法中对主观不法和客观不法区别,并对前者有处罚而不仅是恢复

  总之,为权利而斗争应该实质是为是非感斗争,对客观不法有着强烈的复古处置倾向(惩罚法)。真正理论的东西不是很多,笔端恒带感情。确是演讲稿。另外翻译有待提高,个人的领会能力也有待提高。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四):"为权利而斗争"——"法感"理论的实践探索

  利益法学创始人耶林的代表作之一 全文以"目的"理论作为开端,阐明法权作为一个目的概念所具有的双重属性,即作为目的的和平和作为手段的斗争。随后耶林以"法感情"理论为主线力图证明这样一个命题:"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也是对集体的义务",辅以利益理论的论证方法。从耶林的作品系谱上来看,本书属于耶林在法理学领域的作品,旨在论述"法感理论"的实践,而法感的形成则在《论法感的形成》一书中得到较为充分的讨论。 抛开本书作为法理学著作的外衣,它还是一本优秀的公民政治读物。它在尝试向人们提倡一种朴素的、富有历史渊源的道德感和勇于斗争的精神。正如耶林在其同名演讲中所称,法感是可以依赖训练而形成的,而这种朴素的法感对于国家和民族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进而,他也在高呼"私权,而不是国家法律,才是一个民族政治发展的真正学校"。经由他的论述,似乎私权外表那种"唯利是图"和"冷酷"的外衣被揭开了一角,其中蕴含的深刻的伦理意义得以展现。由此,私权也被抬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从而与民族和国家的未来紧密联系在一起。 以上絮絮叨叨,无法概括耶林在书中所展现的高度的人文关怀和敏锐的洞察力之万一。如果要读通本文,更不应仅局限于文本之中,而要将这些文字放在耶林的整个理论系谱中去理解,要放在耶林本人从概念法学转向利益法学的背景中去观察。奈何功力尚浅,只希望日后或许能有机会对本书再做深入的阅读。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五):读书会

  这是一条写不下的短评。

  在私权受限的情况下,倡导权利的斗争自然有积极的意义。以其中劫匪的例子来讲,耶林告诉我们,无论被劫物价值几何,侵犯了我的所有权就是侵犯了我的人格尊严。而我们需要像中世纪决斗那样,义无反顾地为了自己的人格尊严抗争。这样的理念是浪漫的。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是通过权利的斗争达到和平,而是为权利牺牲和平,或为和平牺牲权利。现实中,抗争是需要代价和勇气的,我们能否这样浪漫地义无反顾需要画一个问号。

  此外,我努力看了几遍本书第三章《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也没有理清他的逻辑链。只在一开始几段看到这样恍惚的论证,“权利是精神世界的基础,放弃权利无异于精神自杀”。这似乎是在将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做类推,现实中人们无权自杀,活着是一种义务,那么精神世界也不能自杀。可是现如今的社会,自杀已经无可厚非,帮人自杀的合法化都已经提上议程了啊。显然这个推论在今天看来就有点过时。接着第三章花大手笔论述了各类阶级的法感情,农民的感情基础在劳动,军人的感情基础在名誉,商人则是在利息。这段论述还是颇为精彩。但就此,我可以大方地认同为权利而斗争也是一种权利,却无法认同他说的义务。

  我在读书会上提出了我的这个疑问,即第三章的论述逻辑,各位老师们也未能给出解答。同学们争论的焦点大多在法感情的衡量标准,生命和法感情哪个重要等具体的问题上,其实在我看来还是因为无法认同为权利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这件事(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是可以理解的,独独对自己不敢认同)。

  本书盛名在外,个人感觉啊,其实难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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