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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岁月读后感摘抄

2021-05-06 04:16:0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缅甸岁月读后感摘抄

  《缅甸岁月》是一本由[英] 乔治·奥威尔著作,译言古登堡计划/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页数:36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缅甸岁月》读后感(一):人类何时明白众生平等

  距离《缅甸岁月》写成已过近百年,对于缅甸环境的描写放到现在依然贴切,让我也不禁回忆起我的“缅甸岁月”。弗洛里的痛苦源于他的清醒,他对殖民统治深深的厌恶与不得不遵守白人秩序让他变成一个异类,“说到底,还是那块胎记毁了他”。结局弗洛里的死,是一个种族主义,殖民主义,身份认同,人性的光明与腐朽相矛盾而产生的悲剧,可以窥见奥威尔对于《1984》《动物庄园》的创作源头。

  《缅甸岁月》读后感(二):殖民地情节

  英印奇迹般的统治者比例与漫长的时间跨度,成就了次大陆一段魔幻岁月,不仅让驻地萨布有太多故事可写,也给远在不列颠的柯南道尔、阿女王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养料。汗津津地坐在的闷热的木屋里,啜着冰镇的酒精饮料,头顶的三叶吊扇发出心烦意乱的白噪音,窗格外的奇花异草和热带鸟虫接受着暴晒和暴雨的往复轮回,低眉顺眼的土著们扁平的语调,刚开始发育的东方少女…体验殖民者的生活方式,至今仍是各色游客的共同想象和主要期望。

  《缅甸岁月》读后感(三):弗洛里,你为何这般严肃?

  书里说:“弗洛里?哦,对,就是那个皮肤黑黑的伙计,脸上有道胎记。他1926年在皎塔达拔枪自杀了。人们都说是因为一个女孩。真是个蠢货。”

  然而,怎么说呢……在此时此刻读这本,不仅感同身受,而且感受颇深。哎,对于感情,有的人看得无比之重,视为自己的生命;有的人视如敝履,彷佛换谁都可以,依然可以安之若素。

  我想,也许我们都是在试图寻求一个“灵肉合一”的人生伴侣,但往往还是应了那句老话“漂亮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此岸与彼岸,看来还是任选其一吧,不要在摇摆中迷失了自己,误了卿卿性命。既然世界就是这样,why so serious?

  《缅甸岁月》读后感(四):一本被作者其他两部久负盛名的作品抢了锋芒的绝佳之作

  这本书是我继《动物农庄》之后读的奥威尔第二本书,虽然名气远不及前者却让我喜爱至极,阅读过程一气呵成。我是在泰国度假时读的此书,因自己正好身在其中,对书中缅甸热带气候和景观的描写颇为感同身受。

  二十世纪初英殖民下的缅甸在作者笔下透过人物和景致的细致和生动地描写一一呈现于眼前,犹如观看一场电影。主人公的身份认同及矛盾心理贯穿全书犹如他脸上的胎记如影随形,而他在追求爱情路上的执着与最终悲凉的结局着实让人唏嘘不已。其他人物的描写同样出色,出彩,真是毫无瑕疵。

  小说好看极了,绝对超出我的预期,读后更是对奥威尔的写作功力深感钦佩,译者也超棒,整本书读起来很流畅没有太多翻译的痕迹,极为推荐的一本好书。

  《缅甸岁月》读后感(五):自我毁灭 映射

  依旧追寻奥威尔的脚步 自我毁灭的必然性。例如弗洛里的性格从长久看似乎是注定要自我毁灭的,他挣扎在身份认同感和对东方文化的陶醉,厌恶英国人对印度人的掠夺和无法抛弃上层身份。这种矛盾是对一个人精神的慢性谋杀,伊丽莎白只是恰好加快了这一进程,就算是那夜的地震没有发生,伊丽莎白答应了弗洛里的求婚,人生漫漫,伊丽莎白的需求也只会加剧弗洛里的这种矛盾吧。 那种能够找准自身定位的人是极幸福的,哪怕只是被生活压的被迫找准的人。我无法说谁的精神更加高贵。吴波金为了眼下尘世的利益不择手段,对他人的苦难视而不见;亦或是医生虽然是第一线的看见了欧洲所谓的文明给印度带来了怎样的伤害,依然奉行着“白人至上”。每个人都只是在反映着他所生长的环境加给他的事物,就像大海的蓝色是天空的反馈,天空的蓝色是宇宙的颜色。

  《缅甸岁月》读后感(六):闷热,潮湿,百无聊赖

  从读了《情人》后,对一些描写殖民时期社会风貌的作品就比较感兴趣。喜欢《缅甸岁月》这个书名,并早早计划要看。以为是本杂记文集,拿到书才知道是小说。不过,也不失望,比起杂文来,它也毫不逊色的呈现了缅甸那个时期的炎热,潮湿,沉闷,混乱落后,和百无聊赖。在这闷热里,一切压抑丑陋不堪和孤独都在不断混合膨胀,直到弗洛里扣动手枪。是孤独让人这么可怜。当妄念的人携光而来,又绝尘而去时,什么忍耐,什么希望,就像星球相撞,只会带来毁灭。爱情,是生命里无解的题。

  不同于《动物庄园》和《1984》,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政治斗士之外更具生活气息的奥威尔。在人性,爱情,孤独,百无聊赖和意义上,同样困惑挣扎的奥威尔,同样回答不了“自己余生将何去何从?”这个终极问题。

  过程中,不断浮现《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和《情人》,关于孤独,人性,和爱情,从来都是不明不灭。

  《缅甸岁月》读后感(七):困惑

  这个版本的译者在译后记中说到奥威尔相当于中国的鲁迅,这一点在这本书里体现的尤为明显。相比白人萨布对印度、缅甸等亚裔的蔑视和轻贱,他们自己对于高高在上的萨布老爷们的毕恭毕敬和谄媚更让人觉得难以忍受,正如鲁迅对当时中国人的麻木的哀叹和愤怒。鳄鱼一样的吴波金,为了混进白人的世界可以做出任何事情,甚至虔诚佛教的玛庆,在想象到自己能和萨布夫人平起平坐时也忘了自己的佛,失去自我的玛拉美,甚至毫无真正的人格,只是千千万万个符号中的一个。

  对于自己的身份有所思索和困惑的人,往往会生活的格外辛苦。弗洛里丢不掉自己白人萨布的高高在上的包袱,在该维护自己的朋友的时候为了不打破白人内部的所谓和谐、为了不成为那个“另类”而退缩,在面对陪伴过自己的玛拉美的时候可以用对待低等人的方法随意打发,可偏偏他又无法允许自己和其他人一样做个真心实意的萨布老爷。两个名义上的好朋友,英国人说着英国的坏话,而印度人却表现出对英国狂热的衷心,而最具深意的是,英国人只会在他的印度朋友面前批评英国,他们的友谊能够建立起来多少有点其他的原因——对于殖民者的厌恶无法在同胞面前表现,只能这样平衡自己的内心,这样至少证明自己和那些纯粹的殖民者有所不同。

  这个缅甸故事是一个彻底的悲剧,不仅仅是因为弗洛里最终都无法实现和伊丽莎白相守的美梦这个结局,不是因为他的自杀或者吴波金的阴谋终于得逞,最大的悲剧在于他爱上的那个人完全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个人,他们没有任何可供长久维系的精神基础,而他却因为这样一个幻想中的人陷入反复的自我怀疑中。这个毫无“精神世界”的陌生人,却让他的精神世界得以重生,这样的重生过后崩溃塌陷是必然的。

  在一个“有声望、有交情”就可以高高在上,反之则只能任人宰割的社会里,思考和独特是危险的行为和表现。

  《缅甸岁月》读后感(八):个体向群体的倒戈

  奥威尔笔下的主人公往往是浑身缺点而又正巧善于质疑的小角色。他们的质疑不仅针对这个荒谬世界中傀儡般生活着的同类,而更是对自己随波逐流的群居本能的绝望反抗。但个体怎么能抗衡群体呢?他们甚至无法耐受孤独。故事开始的时候弗洛里就知道,很多事情都不大对头。土著居民不该被像货物一样对待;生活不该仅仅由杜松子酒、马术、新的留声机和千篇一律的俱乐部活动组成;而人应该坚持己见、正直而诚实。但他并不被理解,更无力改变。他无法劝说萨布同胞们去放弃他们的优渥处境或改变他们的偏见,他也无法让他的印度朋友理解这自作主张的文明对野蛮的教化背后的利益纠葛,他甚至无法找到一个知道他在说什么的人,所有人都满足于世界在他们出生时就给他们写好了的可悲的剧本,并致力于督促旁人墨守成规:萨布应该热爱马术,仆人都是贱民因而不能回嘴,而萨布夫人应该端庄的像个装饰品。连他的仆人也认同这些规矩,并认为他吃完晚饭就该去俱乐部,像个白人一样咒骂闷热的天气和愚蠢的民族主义反抗。但他知道自己不是这样的人,也不该成为这样的人。于是他离群索居,直到他孤独的发疯,以至于在伊丽莎白身上看到了一个被理解的未来蜃景。她还年轻,时间将会改变一切。出世的决心被绝望中的侥幸摧毁,最终沦为可笑的自欺。悲剧落下帷幕之前,他甚至试图徒劳的拥抱仅存的未来,去成为一个白痴般无聊的萨布,去热爱马术、留声机和一年三百六十五次的关于天气的闲聊。他想改变自己去迎合一双双顽固不化的耳朵,而不再挑剔的寻找理解自己的灵魂。但事与愿违,一个不愿成为世界机器中的小齿轮的怪胎永远无法获得宽恕,而他也再无法容忍这个世界在他身上留下的可鄙的同化烙印:他殴打管家出气,他将土著情人扫地出门,他时而屈从于同胞的规训而背叛了自己的印度朋友。糟糕的世界成了他的一部分,与世界同归于尽便成了他唯一的救赎。

  《缅甸岁月》读后感(九):奥威尔的自述,“缅甸岁月”

  与其说是小说,在我看来更像是历史和奥威尔半自传文体。历史书写不过是打着真实旗号的杜撰,而小说则是顶着虚拟旗号的真实。

  “缅甸岁月”在我看来不啻是奥威尔的半自传文体,每个篇章页的奥威尔头像,都给我这就是书中主人公弗洛尔的错觉,妄图找到照片脸上的胎记。

  奥威尔入伊顿公学,而不能晋身牛津或剑桥,而是来到缅甸做地方小官僚,这简直就是悲剧的标准开头啊。帝国末期的经济衰败和社会的松散自由,让失意落魄的主人公在殖民地都成了新新人类。

  帝国的衰败在遥远封闭的缅甸也有所反映,等级制度的核心-乡村俱乐部被殖民地政府要求增加非白人成员,对大多数老派殖民者,可以说是改朝换代,大逆不道。

  两个新派中产年轻人就在窒息,等级制度森严且摇摇欲坠的缅北,寻找生活的真谛。我猜不是八莫就是密支那,这在我的下一本书“在缅甸寻找乔治奥威尔”中应该得到解答。

  自由主义,对帝国和殖民的厌恶,在弗洛尔和伊丽莎白二人身上并没得到共鸣,毕竟女人更习惯依从,不论是对男人还是社会,以及当下的细微体己。而“读书人”弗洛尔的浪漫和对未来的期许,让两个人更格格不入,更不用说还有英国人骨子里贵族崇拜-等级制度的根源,殖民地的人(白人)和非人(非白人)问题时时刻刻对所有人拷问,更不用说主人公脸上那个乌青的胎记。。。奥威尔自己的胎记到底是什么呢?

  下个月就要去缅甸游览了,这一串问号不知道有没有答案。之前看的”大象先生“,可以作为弗洛尔职业-缅甸柚木业的最佳注解,这是英殖缅甸的最重要的产业,其雇员就是家境殷实,退休有良好保障的典型人群。

  本书有两个译本。大半年前读了三分之一南大出版的电子盗版,译者不仅文笔流畅,对历史和文学也颇有见地,序言写的非常有功力和水准。可惜电子版只有三分之一,刚刚看到男女主人公相见。华中版译文也很流畅,不过序言隐隐透露了译者还很年轻,对自己的译作只是初识。

  《缅甸岁月》读后感(十):異鄉人主題的又一傑作

  經同事推薦,用一周的時間讀完了《緬甸歲月》。 說來也是慚愧,視奧威爾大大為偶像的我,此前也只讀過那最出名的那兩本而已。 在港的第五年了,一些當初來時的單純和孤勇也應當加以反思。而奧威爾的《緬甸歲月》帶來了這樣的價值。殖民到底留下了什麼呢?奧威爾說,「圓禮帽和留聲機…森林、寺廟、佛塔、村莊全都不見,只留下一排排粉紅色的房子…」不由得讓我想起從高處俯瞰香港時所看到的一切。 奧威爾在《我為何寫作》中提及自己寫作的四個目的:完全的自我中心、追求美的事物、基於歷史使命以及政治目的。比起另外兩本,這部小說四個方面都很平均,如果有什麼更多,我想是紀實的風格,讓作品更接近追求美的事物這一項。 奧威爾在年輕的時候,於緬甸擔任警察,他那時的心情在書中可窺一二。作為殖民者,他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而且往往符合所謂正義,卻令人覺得痛苦。殖民真的帶來了文明嗎?還是在破壞它原本的可能性?這樣的想法令小說中的男主孤獨,想必也令奧威爾苦惱過。所以在追求伊麗莎白時,弗洛里那樣的痛苦,這當然不只是一場愛情,而是良心與慾望在相鬥。 書中的弗洛里,伊麗莎白,醫生和吳波金是殖民地中的統治者、旁觀者、仰慕者和得利者,奧威爾從那時起就已經開始用這種方式來寫小說。但我認為,這當中的角色雖然一早定位明確,但比1984中的溫斯頓更有層次感和張力。 男主給了我很大的感動,一個背負著殖民者身份的英國人,本可養尊處優,卻一直充滿著罪惡感——他不甘於像別人一樣欺騙當地人,我們給你們帶來了鐵路、科學還有建築,而是真誠地懺悔,其實沒有人在乎你們的死活。殖民心態是可怕的,也令人厭惡,那樣的驕傲心態,無異於所有的貪嗔痴。 他也是個被標記的人,如同聖經裡的人,又如同哈利波特,他的胎記一直伴隨著他——像是某種原罪。他愛上不該愛的伊麗莎白,在慾望和自我之間搖擺,他一方面想愛,卻又無法接受對方是個根本無法理解他的人。我不覺得他的胎記,作為原罪害了他,反而對他是一種不幸中的萬幸——若是陷入不對頻率的愛情中,說到底是一個更加綿長的悲劇中而已。他已經在殖民地的生活裡定位自己是一個有罪的人,深刻愛上了緬甸,是無法和那位英國薩布真心相處的。 想來作為一個異鄉人,奧威爾在緬甸做警察的心態大致可窺一二。他儘管沒有活到中年,卻似乎在用中年人的心在思考。英國的霸行的確讓他苦惱,他眼見越來越多的人沉醉在救世主的驕傲中,於是覺得孤獨而悲哀。 我對人清醒的良心,獻上永遠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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