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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1·土豆有妖气》读后感精选10篇

2017-11-16 22:39:1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唐砖1·土豆有妖气》读后感精选10篇

  《唐砖1·土豆有妖气》是一本由孑与2著作,文心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7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唐砖1·土豆有妖气》读后感(一):爱恨两难全-唐砖

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架空,没有之一。 母亲一般温柔又严厉的长孙,打板子踹屁股的无赖大叔李二,还有虫子,坏人,程处默等一帮损友。现代人的聪明才智,领先两千年的见识,云烨从来没有失败过。为了八个妹妹的嫁妆,生生在大唐混出了一位传国侯。看到后面我甚至混淆了真实的历史,这个大唐比史书温暖许多。辛月,李安澜,那日暮,还有铃铛和小苗。从始至终,云烨为了情义,把自己从不桎礼法的高人子弟活成了一个为了家庭而奔波的长安三害小泼皮,这才是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辛月说,你是最长情的那一个,我一直知道的。最后的最后,历史的惯性,兄弟反目,停尸不顾,束甲相争。心里被扎满窟窿,好人心碎了一地,杀才活的潇洒。似一杯赵延龄先生的茶,苦涩里沉浮的,只有伤痕。

  《唐砖1·土豆有妖气》读后感(二):利己主义者的利他

其实有很多情节在我的价值体系里都是很严重的减分项,譬如无数鲜血无数尸骸堆出的对外扩张、以及毫不掩饰地视非吾族类者为草芥,可不知为什么连把五星换成四星都不忍。
虽然书没有出完,但网上正文已经基本完结了,番外篇从突然换成了玄幻的诡异画风欣赏无力,也不知是作者另一个宏大的架构还是纯粹为了好玩,我倒宁愿是前者。
这是一部让我在自己心里吵得不可开交的一本书,不认同处有之,认同处有之,感动处有之,更不乏受教处。因为后三者的影响太大,所以只好选择性无视价值观有矛盾的地方。很多话想说,所以先挖坑,然后慢慢填。
前两卷感触最深处即是利己主义者的利他,或者说是自私者的无私;第三卷帝王的控制欲初现端倪,大唐帝国也开始对外来者逐步展现出狰狞的一面,看了很多穿越非穿越的历史小说,这里的帝王真的是最让我心悸和心寒的一位,永远不能完整交付的信任对君与臣而言都是巨大的悲哀,控制欲真的很可怕。
【未完待续】

  《唐砖1·土豆有妖气》读后感(三):唐砖-第三节人世间

不管别人怎么说,反正我就喜欢这书,看着比其他的好多了
    河边乱石丛生,云烨走得很稳,就在昨夜,他发誓不再懦弱,妻儿装在心间,暖暖的溢满整个胸间。他要带着全家在这未知的世界闯荡,他相信,只要不在蛮荒世界,凭借自己灵巧的双手,在这里安一个家不是难事。他不再畏惧什么猛兽,情况再糟也不过如此离开马群,独自在这荒原求生。云烨把它当作在这里生活的第一步。
    脚在黄沙上留下深深地印痕,后面一匹小马一瘸一拐地紧紧跟随。这是一匹被马群遗弃的伤马,狼撕裂了它后腿的皮肤,在烈日下,很快就腐烂了。清晨,马群去草原吃草,独留下它在河边等死。云烨清理了它的伤口,用珍贵第三节人世间的白药敷在伤口,相信用不了几日,伤口就会复原。云烨把这当作对马群的最后报答。然后,挥手和它作别,踏上寻找人群的道路。不知为什么,小马挣扎着站起来,望了马群里去的地方一眼,艰难的向云烨的方向走来。云烨听到了小马的脚步声,却未回头,只是放慢了脚步。云烨停,小马停,云烨走,小马走。走走停停,一人一马,在这长河边,走的颇有情意。
    中午的阳光变得猛烈起来,汗水湿透了衣衫,云烨找了一片树荫,那是一颗巨大的槐树,弯曲的枝干笼罩了足足半亩地,树下只有短短的青草,是一个休憩的好地方。云烨重重地坐在突起的树根上,解开衣衫,美美地喝了一大口水,暑热尽去。刚打算小憩片刻,小马走了过来,用头轻轻地拱来拱去,看起来想要喝水的样子。云烨拿出平底锅,倒满了水,小马也不客气,低头畅饮起来。云烨放下背包,查看它的伤口,还好,伤口没有挣裂,也不知是药品奇效还是小马体质好,伤口居然长了一层膜,怪不得它能跟随这么第三节人世间久。云烨头枕着背包,嘴里嚼着剩下的狼肉,粮食不多了,能省就省吧,小马就躺在云烨边上,嘴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嚼着云烨割来的青草。
    “你就这么跟着我?我还不知道去哪呢,活该你倒霉,”
    “你知道么,跟了一个没前途的老大,说好了,跟了我就不许后悔。”
    “贼老天不声不响地把我扔在荒原上自生自灭,老子现在认了,咱哥俩就在这世上活个精彩,以后吃香喝辣,有你小子享福的时候。”
    “你以后就叫旺财吧,给咱两带来滚滚财运,怎么样?”
    “这名字太拉风了,没有一定涵养,起不出这名字的”
    "别喷唾沫,反正我超喜欢这名字,你看你,全身都是泥点,不叫这名字都亏了。“
    云烨絮絮叨叨地说,旺财闭着眼睛听,不多时,云烨声音越来越低,渐不可闻。。。。。。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惊醒了云烨,他一骨碌爬起,吃惊的望向右侧的密林,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旺财也站起来,很乖的站在旁边,摔着尾巴不叫不动。是两匹马,马蹄声急促而有规律,这不是野马在奔跑。云烨只觉得血往头上涌,拿起工兵铲风一样的冲向树林,砍开杂草,劈断灌木,惊飞无数鸟雀,旺财离得远远的,不理解自己的主人兼大哥发什么疯。待到云烨气喘吁吁的砍倒最后一片灌木,马蹄声已渐渐远去。看着黄土大道逐渐平息的尘埃,云烨放声大笑起来。眼泪和着鼻涕糊的满脸,他却不管不顾,扑倒在黄土地上,又放声大哭。
    这是人类文明的痕迹,它蜿蜒的伸向远方,与黄河并行,云烨断定这是连接兰州的大道,现在,也许叫驰道。刚刚骑马过去了两位古人,云烨觉得怪怪的,虽然见过很多古人,但那时木乃伊和干尸,马王堆美女辛追也不过如此吗。
    午后的阳光照在无人的古道上,显得静谧而苍凉,他对云烨来说,是一条通往未知的路,一步天堂一步地狱。
    云烨找到了人烟,在这即将回到人群的时刻,他却显得犹豫,天堂还是地狱?踏步踏这一步呢?在这个世界他是一个不存在的人,就像一汪潭水,投下一颗石子,泛起的涟漪能否把他淹没?未知是恐怖的,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他,竟生出极大的恐惧来。满头的汗水顺着下巴颚往下淌。旺财把头伸过来,用舌头舔我的汗水,似乎在安慰他。
    站在河边,仔细的用河水洗去身上的污浊,衣服已破烂不堪,近一个月的摸爬滚打,现在只堪堪遮体而已。还是清洗干净,绑在身上,幸好背包是软牛皮的,没有任何破损。见旺财满身泥,顺便给他也洗一洗,冰凉的河水浇在身上,旺财喜欢的”咴咴“直叫。
    迈开大步走在黄土路上,已无所谓到哪,顺着这条大路总能见到人烟。路上的脚印,蹄印,车辙越来越密,相信离村庄,城市,越来越近。心中早没了恐慌,事到临头须放胆。转过一片草甸,人的嘈杂声传来。循声望去,只见十几辆牛车围成圈停在路边,车上插一面旗子,斗大的一个唐字迎风招展。云烨的心抽了一下。果然,回到唐朝且不知皇帝是谁。云烨饶有趣味的看着这群古人,蓝色袍服直达膝盖,麻布做的裤搭档,脚下牛耳麻鞋,头上高高地挽了发髻,用木棍暂定。这就是平民的装束么?还有几人身穿皮甲,腰胯横刀,显得威风凛凛。为首一满脸胡须的壮汉?云烨在旁边窥视,遂手握横刀大踏步向他走来。我的书屋 www.book234.net
    “羌人小子,敢来劫粮车,真真好大的胆子》”说完,雪亮的横刀一出鞘,就要往下劈。
    太好了,熟悉的关中腔。云烨赶紧退后,双手乱扬,陕西话随口而出;“这位壮士,谁是羌人,你认错人了吧。”
    大汉手中刀不撒手,停在半空,眼中全是狐疑;“咦,关中娃子,咋跑到陇右来了,你家大人呢?”
    “没有大人,师傅过世了,我一个人从山中出来,就我一个。”
    大汉拔刀插回刀鞘,上上下下地盯着云烨看,还走到跟前闻闻,
    “没有羊骚味,是关中人,不大的娃子乱跑个啥嘛》”
    “喂狼咋办。”
    旺财見壮汉揪着云烨不放,不干了,张嘴就咬。那壮汉一松手,左手一抬闪过,右手闪电般的抓住旺财下巴,旺财疼的直叫唤,壮汉哈哈大笑松手,在旺财背上按一下,叫了声:“好马“。另外几个大汉?云烨和旺财如此狼狈也哈哈大笑起来。旺财怕见生人,躲在云烨背后偷偷看这些人。为首的壮汉也在看云烨,?云烨身上的衣服被树枝荆棘划得如布条一般,虽破,却做工精良,式样古怪,料子似麻非麻,绝不普通,再见云烨眉目清秀皮肤细嫩,双手纤细,明显不是普通人家的子弟。脚下穿一双皮靴,看的古怪,却又合脚。不禁为自己刚才的无礼有些后悔。遂放缓语气:“少郎君欲往何处?”
    “在下自幼随恩师居于深山,不久前,家师亡故,云烨为亡师守灵三月后,所居之地被山洪冲垮,无奈只有下山,想不到山下遇到狼群,幸而逃脱,便成了目前这种样子,在下决定欲往长安,还望军爷告知兰州还有多远。”
    “兰州距此只有不到六十里,就你这身板,带着一匹伤马,得两天。”
    “诸位大哥这是运粮到何地?现在是何年?山中不知岁月,还请告知。”
    “胡涂师傅带胡涂徒弟连陛下去年登基都不知道,记住了,现在是贞观二年,至于运粮往何处,此为军机。”壮汉对云烨的问题充满了不屑,仿佛全天下谁都应该知道他伟大的皇帝陛下李二去年登基了。
    云烨只觉头仿佛被巨锤重重砸了一下,贞观二年,李世民。秦王,到底没逃过虫洞的暗算,到底被扔到一千三百年前。想想彻底远离的妻儿,这叫他情何以堪啊。嘴里喃喃自语:“我如何才能活这么久?”
    “你不喜欢吗?陛下登基难道不是大好事吗?”那壮汉?云烨脸色苍白,摇摇欲坠,用看普志高的眼神恶狠狠地盯着他,只要云烨口里迸出半个不字,那把横刀一定会砍在他脖子上。
    “喜欢,怎么会不喜欢,陛下登基应该普天同庆。”
    “那你哭什么?”
    “喜极而泣
    “那你多泣会,顺便帮你师傅也泣会。”
    !!!

  《唐砖1·土豆有妖气》读后感(四):唐砖

由于本人喜欢看历史书, 穿越流/非穿越流(其实也算, 今人笔法思维) 都看. 唐砖算是给穿越流另辟蹊径 -- 白玉京, 给穿越者一个惊世骇俗身份(仙人), 找了一个如此好的借口.

这里留一些印象深刻的:

我不要变成是石头. -- 对 求仙/长生 的看法.

大唐基本是不杀 五蠹司马, 有什么事还是多和他商量, 最后也好拿他顶锅呀. -- 这是再说 政委 和 政府 么?

这世界到处是不可知之地, 所以这世界充满了神佛. -- 日本一粒米上面都有 100w 神仙 就是这样演化而来的么?

人总是健忘的, 所以走了一段, 总要不自觉的停下来, 好好回头看看, 得大于失证明这段没有浪费, 可以欣喜的准备下一段旅途. -- 首先你要有行动, 行动了你要有反思

我的做了我该做的, 连不该做的也做了, 我问心无愧. -- 本心有顺与世, 也有逆与世的, 无他, 想干, 我就干了

谁都躲不开时间这一刀 -- 这刀不知道什么时候来...

对他人有益, 才能更快融于到人群之中 -- 都去面朝大海, 估计你就没有春暖花开的性子了, 毕竟, 大部分的平庸和庸俗, 造就了平凡以及其中孕育的伟大

饿死是最痛苦的死法 -- 细心的人去回顾一下上下五千年, 是不是只有现在才不会被饿死

对, 你是忠臣, 你是那种能够悬梁之后不管洪水滔天的忠臣 -- 先品性后能力没有错, 但是没能力就不要给他那么大的权利, 一样会害死很多人的

这是一个纯粹的人 -- 太多人都沉浸在帝王的权利以及礼制的奢华中了, 关于帝王的 *殚精竭虑* 却知之甚少

以前听到 **风骨** 有关的评论, 春秋战国时多义士, 一诺千金等等品质, 之后的历朝历代, 都不乏愿意 *抛头颅* 的人, 到了宋朝, 还有文天祥这样的文人宰相. 可是到了明清, 陪崇祯殉国的只有一个太监, 再想想柳如是时的 老钱, 最后感叹 **一代不如一代**, 可是看完这么多的历史书之后, 才知道, 这才是进步. 家国大事系于一人的时代, 居然持续了这么久, 确实挺可悲的. 那么多的盛世, 那么多的 *明君*, 根本就没有 *先天下*, 都在努力维持一个小家, 甚至极端到 厨子的儿子只能当厨子, 军人的儿子只能从军.

另外, 也是映像最深刻的, 我们接受的教育, 汇聚了这么多的智慧, 你能拿到历史里面使用么? 哪怕烂大街的玻璃, 在以前都是至宝, 你能通过这发财么? 所以, 知之甚多, 心志弥坚, 行之弥远

  《唐砖1·土豆有妖气》读后感(五):君子不器意,潇洒走一回

云烨,一个现代世界的青年 ,越过时间之河。回到初唐。那里,白马之盟刚刚过去。七十二路烟尘,十八路反王开启了李二的贞观之治。云烨,制盐之法和土豆玉米换来了爵位。而他,一手创办了玉山书院。程咬金,牛进达,是他的长辈。云家老奶奶为他验明正身。从此,这个年轻人开始了自己的改造大唐之路。 李承乾,李泰,程处默是他的兄弟,而那匹随着他进入大唐的马,旺财,则是他的命根子。只有旺财,才理解他两世为人的辛苦。 玉山书院 ,为大唐开启了民智,为大唐跳跃了一千多年的历史直接进入了工业时代。李纲,元章,离石,许敬宗他们共同开创了玉山书院。 辛月,那日暮,李安澜,铃铛,小苗。五位奇女子,陪伴着这位青年。他的感情,不可谓不丰富。 李二和长孙把他当自己孩子看待。一首白玉京解释了自己的出处,无数人为之疯狂。道家,佛教,白石宫,墨家,无数法外之人寻找白玉京的存在。 武媚,狄仁杰,云寿,云欢,李容,云雷。云家四子。 看完了一部书,整理一下思绪。睡醒再xu 睡醒了。再续。去豆瓣看了一会书评。好评也罢,差评也好。418万字的小说终归有看完的那一天。有血有肉的人物性格,有史有据的历史事件。作者一定是下过苦功的,书中的各种职位,各种典故,各种风土人情都符合当时的大唐。或许如今的我们不太理解,可是一千多年前的战争就是那样的 ,一千多年前的大唐就是那样的贫穷。蝗灾的出现,半个大唐饿殍遍野,易子而食。云烨哭着要找李二打架,这位统治者没有重视他的预言导致灾难的发生。在生命面前,这位侯爵慢慢的融入了大唐,把大唐当做自己的家。 长安四害,从鲜衣怒马到束甲相争,云烨再怎么逃避,也躲不过历史滚滚的前进。李怀仁躺在兄弟的怀里,扶着那把刺刺进了自己的胸膛,鲜血染红了那方割袍。坏人最后还想着得到兄弟的原谅,说实话,看哭了。 总爱踢屁股的李二,揪着耳朵不放的长孙,这两位长辈爱护云烨就像自己的孩子。做错了事,家法伺候。征战归来,三言两语的旨意和其他将领长篇大论的称赞充满了反差。他也未曾辜负众望,独闯岭南,血染高丽,西克突厥,北擒颉利。举世反唐,是他,大破十万给摇摇欲坠的大唐带来了希望。 娶妻当娶辛月啊,果断专决,温柔体贴,得识大体,敢爱敢恨。哈哈,那日暮鬼灵精怪,活泼可爱,给云烨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开心,迎来第一根白发的时候又开始了少女时代,把美好的人生又活了一遍,奇女子。李安澜,外表似一世为人的老婆,内心确是高傲的皇家。为了自己,不惜一切顺利嫁到云府。 渊盖苏文,高山羊子,枭雄如他依旧败在大唐手下。 或许这本书很对我胃口的关键是,云烨和我很像,一个把感情看的比天大的人。做事情哪里管它对错,顺心意就好。也许是这个,让我读完了它。 一个个英雄有血有肉,向世人展开了大唐的画卷,或许,大唐天生就是让人仰望的。很久没有这么玩命看很长的长篇小说了,上一次,还是烽火的雪中悍刀行。不说孰优孰劣,没有意义。只是想告诉你们,这本书很不错,值得一读。

  《唐砖1·土豆有妖气》读后感(六):唐砖个人读后评价

唐砖 本书的立意是不错的 文中也有其他写唐代书没有的气度与国家意识 唐砖的优势是情感处理 细致入微 深刻入骨 至今记得李二死的时候的悲 人物刻画深刻立体 写年代书比较重要的就是代入感 本文可以说代入感比较强 从主角或者从配角 都有很好的代入感 一步步融入 书中略有缺陷的可能存在几点 一朝堂权谋的描写 稍显生硬 不深入 但不影响全书的阅读感 二主角毕竟是主角 还是有外挂的 存在一些对于专业角度来说存在错误 比如制盐炒钢 三主角的情感刻画因全书挺长 所以情感描述太多 有些部分稍显矫情 不过全书主线清晰 剧情流畅 三观除个别处 无明显偏颇 值得一读

  《唐砖1·土豆有妖气》读后感(七):主角是上帝,配角当道具

作者是甘肃人,如果是陕西人的话我就打一颗星了。
本书就是一想当然。举一二例:为显亲近,书中云烨叫某配角小虫,各配角呼主角“烨子”,“子”为古时男性尊称,这还能叫外号?主角做各种生意,今天拍脑袋想想,隔日利润滚滚而来,也不论当时的政治、人文环境是否接受。只拿文中房地产开发来说,在初唐战乱频仍时搞,犹如在我朝70年代搞,人尚不能解决温饱,这种条件下主角建豪宅铁定能赚到钱?对所有人动之以利,1500年的认知差距似乎不算个事。建书院集各种大能,作者也说门派之争鲜血淋漓,但主角就能居中调和不费吹灰之力;科技树也是,今天教会一,明天就能研究出三,材料学还没过关,显微镜就出来了,口口声声玻璃制品不值钱,是沙子烧出来的,那我给你一把沙子,让你用现代的普通材料,看怎么精炼怎么去应力,怎么做出文中的马踏飞燕吧;当然,看到孙思邈彻底摒弃中医理论,开始培育青霉素,玻璃那也就不算什么了。
一个个配角们都没有自我意识,三两句就叹服了就理解了就跟随了。既没有思想观念的碰撞,也不见复杂的心理活动,行为上只有很顺主角意和一般顺主角意的分别,看见文中李二李二的叫,那种对所有人胜券在握的优越,感觉作者骨头都是轻的。
文笔过得去,只是文中人物说一句话还要再旁白解释半天的习惯,时时提醒读者文章是按字算钱的,每隔几章就要吃个饭、消消食、看风景,出版社也很宽厚吧。只是本书的后1/3基本算种田文了,再努把力当日播版韩剧编剧应该是够格的。
吐槽了这么多,其实真正的问题是作者想显学问的部分细节严谨和剧情推进的天马行空结合得让人难上难下,一本正经学问不够,意淫怪诞想象力不够,所以不伦不类起来让人有点难受。
新宋是9的话,唐砖只能达到4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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