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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读后感10篇

2017-12-08 21:18: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读后感10篇

  《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是一本由咸泡饭著作,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页数:28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读后感(一):第二个娃

  这是我生的第二个娃,从构思到完稿,用去了差不多两年时间。因为不是所谓的“处女作”,所以它更随便、更畅快、更奔放,时见风骚。显然,这个娃遗传了我的闷骚气质,哈哈哈。

  我的上一个娃名叫《我知道没有人值得我羡慕》,如果非要概括的话,那么,它传达的是对待生活从容豁达自信态度。这本书想要表达的则是:在爱的世界里,没有人能避免受伤,所以,干脆甩开膀子去折腾,去爱、爱、爱吧!

  就像岁月的杀猪刀总会毁掉漂亮姑娘一样,红男绿女无不向往爱情。然而,我们正在经历的爱情往往无疾而终,相爱的两个人最终“在一起”是个小概率事件,但是没有人能戒掉爱情。那些情伤累累的人,再度拥抱它的时候还是奋不顾身。在爱情的脚下,我们都贱贱的,像条狗。

  这本书的绝大部分故事与爱情有关。世界末日那年,我的一位小伙伴再度沦为“右手先生”,他离婚了;另一位红颜却迫不及待地宣布:“老子以后用不着在光棍节黯然神伤了!”她和她的“MR. right”闪婚了。每逢情人节,有朋友在微博和朋友圈里大秀恩爱照,也有朋友坚持认为:独自过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是一件很酷的事情。有人贪恋感情,爱别人爱到丢了自己;有人为情欲所惑,滑向道德深渊……这些故事不是你的,但一定与你相关,因为它们本质上是关于如何在爱的世界里互相成全,如何在坚硬的现实中强大内心,如何与生活、与真实的自己温情相拥,活出由衷的快乐

  写出满意的文章,总要急吼吼地贴出来和朋友分享,这大概是写作者的通病,我也不能免俗。但我没想到,在空间贴出几篇文章之后,讨伐我的声音就没有中止过。女同事们纷纷表示对我失望,她们用鄙视的眼光上下扫视我,然后说:“真想不到,原来你是个花心大萝卜!”因为我在文章里写了“我”和许多女人的情事。孩子她妈更是质问我:“在泡我之前,你究竟糟蹋过多少姑娘?”

  我是被冤枉的。虽然我在感情上不是什么好人,辜负过姑娘的真心,但实在没那么多艳福,更没勇气去消受那么多感情。这本书是“短故事”集,文中的“我”也是主人公,是写作的一个视角。之所以用了那么多“我”,一是因为给主人公起一个好听又合适的名字很费脑细胞,二是由于“我”这个视角更有代入感,易于亲近读者诸君,也能更痛快地让我表达情感体验。所以,关于“我”的情事自然不全是我的。

  《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读后感(二):典型的“标题党”

  老实说,真心不愿意给出这样的评价,因为觉得作者的文字真的不错,可我还是要说:这是一本典型的“标题党”之作。书名有点意思——“我得过的最重的病,是想你”——每个爱过、伤过、痛过的人身陷其中的时候,可不就是这副病入膏盲的德性吗?可是在全书之中我却几乎找不到这样的感情,哪怕只是一段也好!

  以作者文采的鲜活、感觉的细腻,如果围绕一个故事展开成一本小说,应该能够写透这样一个题目,可是这本众多短篇的合集,由于篇幅所限而没有一篇有此份量:牵涉到感情的众多故事中,好像没有一对有情人终成了眷属,反倒是所有的有情人都成了陌路;几乎所有有女友或者妻子的男主都劈腿,哪怕最终没扔掉原配,心里也是灰突突的一片茫然;单身男女可以很无原则的约炮而不谈感情……所有这些,都无法让我喜欢上这本书。而另外一些无关感情的故事,虽然写了青春单纯与躁动,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除了十足的痞气之外,丝毫唤不起我对那段生活的怀念与共鸣。刻薄一点说,作者文字间的情怀不够大气。同样类型的主题和人物,石一峰可以把他们写得很有深度,有趣而不肤浅,幽默但却深情。

  全书最令人难忘的是苏美写的序。看完全书又看了遍序言,才发现其实序言里根本没提书里的任何内容,估计作序者本人也没看完全书吧,抑或看了却觉得乏善可陈,但又不好推辞作序的使命,只好凑了一篇交差,没想到成功地喧宾夺主,因为我打算找他的书来看看。

  《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读后感(三):致情种

  这是一本短故事集,写给情种们。

  何谓“情种”?“没有爱毋宁死”,此说法有夸张之嫌,不过,没有爱,情种们肯定是活得不快乐,活得品质不高。

  聪明的人说:别在自己不能控制的事情上浪费时间,比如感情。人被感情裹挟,是会失去自我理智的,所以说感情不可控。但是,扪心想一想——我们有生之年的许多许多时间,还有精力,不正是耗在感情上吗?而且还心甘情愿!受了情伤时痛不欲生,咬牙切齿放狠话;等到伤口愈合,疼痛又被抛到九霄云外。当爱情再来敲门的时候,照旧爱得奋不顾身。

  所以说,情种们都贱贱的,像条狗。

  这本书里写了各类情种们的犯贱故事。他们是学生党,是上班族,是大龄剩女,是文艺青年,是滑入中年的大叔,是心情不太好的小镇男女,是潜入城市角落的“漂”一族……在硕大的地球上,他们的故事悄然发生。没有轰轰烈烈,没有跌宕起伏,没有惊天地泣鬼神,这些故事寻常、真实,仿佛就在身边,甚至就是你的亲身经历,某篇故事里的主角可能就是你。

  不知不觉间,我走到了三十多岁——这是一个说起来颇感艰难的数字。有时候走在大街上,迎面撞见水灵灵的姑娘,心里不是滋味——不是为自己老了而伤心,实在是意识到自己已经彻底丧失了拥有她们的资格。

  如今,我还会纠结于感情问题,如果非要说有什么长进的话,那就是:相比于青春期,现在的自己对待感情能够更纯粹和坦然一点。

  这本书不是情种晋级手册。咸泡饭只负责把故事讲给大家听,他把故事讲得生动、精彩,却对指导和评判没有兴趣,故事之外的道理和意蕴交给读者自己领悟。

  没有人天生是高手,全身爱过,失去了,受过伤,经历了虐人虐己的反反复复,才学会了在爱的世界里互相成全。

  《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读后感(四):每个人都是大大的吃货

  小宝宝从娘胎里出来的时候,小小的一团,皮肤滑溜溜的,好有手感。他哭一声,妈妈就把粉红的奶头塞进小嘴里,他拼命吮吸,小脸儿涨得通红,鼻翼上冒了一层薄汗。他咕噜咕噜吃饱了,妈妈的奶子瘪了。渐渐地,他长大了。

  长大后他学会了跑,虽然光着屁股,但吃起东西来已经相当利索。他先是吃掉了一整片稻田,又把一湖泊的鱼虾吞下了肚子,紧接着他开始吃牧场、菜园和果树。他的个头噌噌噌地往上冒,胃口越来越大,大到一口就干掉了王二家的肥花猪,都不吐骨头。

  直到有一天,他看见了一个女孩,心里咯噔一下,嘴里分泌出大量唾液,恨不得一口吃掉她。可女孩跑得真快,分分钟就逃出了他的视野。然后,他意识到自己已经长成了青年,并且有了忧伤

  此后,他在小镇的粗陋建筑群中游荡,傻傻看着火车从眼前疾驰而去,路面发出微颤的声音,他莫名其妙地对此着迷。那时候,他感觉周遭所有能入口的东西都味同嚼蜡,远方的新鲜味道在召唤他的味蕾。终于,他踏上了火车。

  然后是漫长的旅程和漫无边际的寻找。

  每到一个陌生地方,他都要耗费很多时间一口一口吃掉寂寞,吃掉恐惧,吃掉难以言说的漂泊感,直到自己的胃熟悉了周遭的味道,才能拥有一点安全感;走在硕大的城市街头,才不至于惶恐不安;日子才会显出一点从容。

  他终于尝到了姑娘的滋味,香喷喷的,甜,舌头舔在肌肤上,有一点点咸。那滋味是如此销魂,让人着迷。他的人生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四处寻找姑娘的味道,并且饥不择食地吃下她们——这几乎成为他生活的全部内容。他渐渐明白,自己身体里的欲望太满了。

  终于有一天,他遇见一个女孩,只是痴痴看着她,心里会隐隐地疼。她像荔枝,吹弹可破,又像倔强的兰花,散发着幽幽的香味。他知道她的味道很赞,口感很好,但是他怎么也不忍心开口吃她。在她面前,他感觉到了自卑,而且嫌自己脏,恨不得掏出心肝脾肺去清水里洗净。

  他把所有好吃的都堆到女孩面前,竭尽所能去讨好她,换来的不过是女孩冷漠的表情。女孩转眼就成为了别人的菜。他在无奈悲伤中默默吃掉感情的苦果。

  看完这本书,脑海里突然产生了这么一个场景:世界上的男男女女,在奔走中吃来吃去,你一口我一口,大家都是一身的伤。他们做这件事,是以“爱”的名义。

  咸泡饭讲的是故事,而我俨然尝到了红男绿女在吃来吃去中的千滋百味。每个人都是大大的吃货,而“爱”的味道,是尝不够的。

  《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读后感(五):为爱修炼

  就在昨天,我还在和几个朋友谈论着言情小说。似乎,这是一个摒弃言情的时代,除了某个90后嚷着喜欢总裁文以外,我们都已将爱情系列尘封在箱底。大家纷纷表示,爱情太奢侈,我们消受不起。

  初看《还珠格格》我还在小学四五年级,看《流星花园》是在初中的年纪。那时候,甚至每天做梦都幻想着自己能变成小燕子或者杉菜,不管自己多傻多蠢多么微不足道,身边总归会有一个五阿哥或者道明寺。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当一直心心念念的帅哥终于递来一封信却发现是让自己转交给班花的时候,那颗蠢蠢欲动的心就像是遇到海啸般冰得彻底。从此,我们便把所谓爱情撕得粉碎,然后物极必反地说,爱情都是扯淡,誓与爱情势不两立坚定和倔强。

  对于爱情,我们由小时候的仰视,慢慢变成了目空一切般的俯视。于是,爱情在我们眼中始终扭曲着形状,它具体的模样,却不得而知。《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就像一台调整坐姿的机器,让我们的目光保持水平。好,现在让我们直视爱情,好好感受爱情。

  我们都曾在孤独彷徨的时候希望有一双温暖的眼睛安慰吧;我们都曾经拼命地追求某个心目中的男(女)神,在一起之后发现不过如此吧;我们都在青春的时候以无知为名肆意挥霍别人对你的好吧;我们都在分手之后的念念不忘中发现前任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吧……是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如此平凡,普通到没有任何特征。我们悄无声息地走进他们的生活,就像走进我们自己的,或者朋友们的。而此刻的我们,不再像儿时那么急着翻到最后一页享受圆满的结局,却更注重过程中的细腻。某一时刻,我们会停在不起眼的瞬间,颇为感慨地说着:男主你不要走,转身给女主一个拥抱,你们就会幸福;分手了就不要去找前任,即便相见也会觉得回不去了;不要放她走,不然你会后悔……一切都像是在翻阅过去的经历,又像是对着以往轻轻地说再见。是的,我们已经知道哪些是重要的瞬间,过去不可逆,我们只有在未来的岁月倍加珍惜

  故事的结局,往往与我们所设想的一样——该分开的最终会分开,分道扬镳的不会有破镜重圆的戏码。这就是生活,残酷而真实。好在,咸泡饭并不借机打击所有人对爱情的憧憬和渴望。生活,当然不是建立在梦幻上的桃花源,却也不是万丈深渊刀山火海。正如我们自己感受到的一样,过去已逝,但我们,仍有未来。

  “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我知道,爱情来了就没有缓冲的余地;爱了就只好爱了,而且每个人都不得不从新手开始,除了拼命爱还能怎么样?在爱的道路上打怪升级,避免不了各种伤害和被伤害;归根到底,是因为我们还不够优秀,没有成为秒杀敌手的大咖;当我们懂得了如何在爱的世界里宽容和妥协之后,就有资格奢谈爱了;再晚都不晚,哪怕已经是大叔。”

  这是书中对爱情的总结。于我,有醍醐灌顶的功效。其实我们并不是消受不起爱情,只是在快消时代不愿为之修炼罢了。爱,并不容易,等我修炼到顶级,再来想你。

  《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读后感(六):还算对得起死去的森林

  兄弟的新书《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上架,第一时间寄来,手头一大堆书,手机上的电子书还千娇百媚地等着宠幸,想想洒家的身子骨真不宽裕啊!可是今晚毫无疑问,我翻了这本书的牌。这是一本故事集,更准确地说是讲诉“爱在路上”的故事。总的说来,还算对得起死去的森林,以及多年以前死去的森林,本来嘛,国家资源没那么充裕,宅男们还等着用纸呢!

  他将自己或经历、或听说、或想象的“爱”,融入自己的体验和理解,幻化成一个个曲折动人的故事,娓娓道来。爱本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我们一直在追寻却无法知道它在哪里,但我们似乎天生就有“爱”的需求,可以说爱永远“在路上”。 因为有过爱的遭逢,所以读来不自觉地被某些情节触动,仿佛从中看到了自己。

  诗人写给恋人的信上只有两句:爱。或者死。有位歌手偏不信,撕心裂肺的喊到:死了都要爱。杜拉斯深表赞同,说“爱是不死的欲望”,就连有藐视女性倾向的尼采也讲:“真正的勇士热爱两件事:危险和运动。这就是他爱姑娘——一切运动中最危险的运动的原因。”姑娘很危险,爱情更危险,因为一旦触碰,往往意味着受伤一再受伤。可是姑娘美好,不得不爱,她们出席每个男人的青春期,给他们懵懂的悸动,梦遗的理由,也给他们永远不能愈合的伤口。

  可是年轻意味着更多的可能性,换个生活和换个裤头一样简单,于是就有了更多勇敢去爱,勇敢去受伤的权利。电影《卡萨布兰卡》中有段著名台词:一个男人,有没有钱、有没有地位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没有生命力。青春期的男生最不缺的就是生命力,荷尔蒙爆棚,体力槽全满,头脑简单,明明搬了一天砖,晚上回去还要吟风弄月,虽然看起来似乎在草菅人命,但并不妨碍自我感觉很文艺甚至还有那么点忧郁。

  生命力如此旺盛,谁不想去爱呢?除了偶尔挥动下勤劳的左手或者右手,留给世界一个颤抖的孤单的背影以外,剩下的精力和活力要全部奉献给可亲可敬又可爱的姑娘,是的,趁着年轻,至少谈一场无所顾忌的恋爱,带喜欢的姑娘远行,去想去的地方,在黄河边撒尿,在布达拉宫对满怀的忧伤说操,在大树上接吻,在陌生的小旅店做爱。把青春给理想,精血给姑娘,与世界和解,阑干拍遍。

  可是,也因为年轻,我们有很多还学不会。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剑走偏锋,到最后却是“贱走偏疯”;最开始的时候信誓旦旦,说好的不见不散,结果却是——不贱不散。我们在爱情的道路上走走停停,连老妈都说你他妈的是不是腿脚不行?我们常常折腾死自己的爱情,然后默默泪流,说是要做一朵凛冽的男子,坐在轨道上,祭奠自己那呼啸而过的青春,或者在失恋的时候傻站在马路中央,像个集结号,集结了一大帮问候你长辈和祖宗的司机。

  我看到其中的一个故事,忽然想起大学时的一桩小事。当时我站在阳台上,深秋的晚风又冷又烈,吹得眼角生疼,兄弟的女友打电话来,说是两个人吵架了,哭诉他的躲避,不在宿舍,电话关机,她已经找遍了之前常去的地方,也找不到(仿佛电视剧里的桥段和情节,在我身边上演)……我一边骂我兄弟不是东西,一边安慰她别着急,早点回宿舍休息,不会有事的,他明天想通了自然会见你。

  后来他们是怎么和好的我不知道,即使我们大学朝夕相处四年,时间并不算短,但都各自在完成自己的人生,我们都是我们的时间和空间的囚徒,每个人都是一个隐秘的世界,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光里,野蛮生长,喜怒哀乐也只能看到微小的一部分。但我所知道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疯狂痴傻,都情深不寿,他们最终有了个丰盛完满的结局。

  如果曾经闷骚逗趣温软好少年,让岁月抽打成猥琐大叔满脑子只有钱,开始每天对事业有很高的追求,开口乔布斯闭口福布斯,那么冬天来了,北回归线附近的风都已经开始凉起来了,还记不记得那个冬季一起取暖的人?如果说他的上一本书是在说无论如何要去热爱生活,那么这本书似乎是在说——去爱,不管多焦躁或者多笨拙可笑;去爱,不管多卑微或者多甜美;去爱,不管你暗恋的人和暗恋你的人多么沉得住气;即使你待对方是唯一对方待你只是众生,你也要真真切切地去爱,才不会在多年之后回望时深深遗憾,才可以大声地说:在年轻的时候,我善待了我真爱和真爱我的每一个人。

  《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读后感(七):很多年以前我也爱过一个人

  暗恋或者初恋大多数都发生在还不太明白情爱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但那个时候你通常会觉得,你是比较懂得这份你认为的爱情的,于是你觉得爱这个人爱的很深,无法自拔,也无法离开……直到后来多年以后,我们都有个各自的家庭,各自的圈子,席地而坐的时候,喝着茶谈着过去,突然发现,当初的自己不过是因为孤单,学着大人的样子想找个人来作陪而已。当初我得过想一个人的病,但我们并没有在一起,记忆的时光里看电影的时候会哭,看情感小说的时候会哭,甚至看到和自己情感相像的人也会哭……就像活在水里,泪点低的吓人……现在我坐在电脑前看《匆匆那年》旁边的同事哭的稀里哗啦,而我仅仅是安静的坐着看一部似成相似的故事仅此而已……

  《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读后感(八):青春序

  蔡依林的新歌“第三人称”讲述的就是用第三人称形容自己,假装事不关己,掩饰心痛。最后JOLIN唱到“渐渐她平静,渐渐我走远,那些疯狂也渐渐不见。某一天回头,看见她还站在原地,收留着那年打包好的眼泪,谢谢她曾歇斯底里,谢谢她一直在那里,第三人称的自己,我慢慢走近,抱着她忍不住哭泣”。书里的一个个故事碎片就是那一个个第三人称的自己。作为小说性质的故事集,它并未落入俗套。作者传递的除了对青春、生活、梦想的追求外,还有面对现实的勇气。看过的大多数小说都有主角和情节,或曲折或梦幻。而这里故事的主人公只有“我”,甚至连名字都没有;这里的大多情节平淡的就像我们的身边的现实世界,没有朋克男女的轰轰烈烈,也没有王子公主的“从今以后过上幸福的生活”。毕竟,谁的人生都总有裂缝,都难免有一段无法表述清楚的迷茫和颓丧时期,关键还是颓而不废嘛!所有故事都相当的接地气,身边的你我他,每个人都能在某个故事里找到共鸣并得到启发和勇气。有人的青春在蹉跎中虚度,有人的梦想之车踩了N次油门还停留在原地,有人的爱情卑微到了尘埃里却还是失去。来一段,大家感受一下吧。“那天我一个人走在平江路上,吃了我们一起吃过的小吃,走了那些熟悉的巷子,想起我们曾经彼此拥有的时光,还是忍不住很难过。我知道你其实不是狼心狗肺的人,你比我勇敢很多,轻易就敢坐过山车,敢去找那个你真正喜欢的人。但是对我来说,那个人已经错过了。”我想,爱或离开,忍耐或豁出去,活得迷糊或壮观,都是我们的选择,即使没得选,至少我们还有明天,只要有明天,那就一定有转机,难道不是吗。

  《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读后感(九):爱,请小心、轻放

  这是我第一次在晚上写书评,用半天加一个晚上的时间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然后延续心情一口气将它写完。

  一开始完全是被作者得文笔所吸引,文字丰富有趣,故事也够吸引,读到后面竟然鼻头酸楚,眼眶有些模糊了,这些故事确实真的再普通不过,普通的就像我们自己的故事,它也确实如我们每天的生活一样,被我们自己或身边的人不断演绎着。跟人品好坏无关,跟爱有关。

  那些年少时的梦想,青春期的懵懂,学生时代的遗憾,再到而立之年的各种责任,充斥在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道理上。正是这些发生过的,正在发生的,将要发生的事情,有足够的力量支持我们,让我们不断成长。

  爱很近也很远,并不是你付出的多就一定会得到的多。很多时候我们总觉得爱就要有付出有回报,现实的爱也远比我们看到的更狗血,那些鸡汤里的精华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消化吸收,有营养的东西是很好,但不一定适合每个人。就我自己而言,最近也是感触很多,像不同国度的电影电视剧里演的一样,我的前男友也不是圣人,也犯了每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欺骗谎言出轨另结新欢,我知道生活一定要往前看,但是不是正因为这种错误的普遍性,我们就应该一笑而过,潇洒走过这一回呢,内心还并不强大的我,真是有些做不到,放不下又怎么了,我想正是因为自己曾经爱过,才不会轻易的说不爱就不再爱了吧,如果爱可以这么轻松运用,我们以后也未必再会如此珍惜它了。

  爱确实是奢侈品,能让我们肆意挥霍的不多,无福消受别人对你的爱,就不要试探招惹,请控制好自己的荷尔蒙。爱的滋味就是这么多,给了甜的就一定还会有苦的接踵而来,不让你尝尽百味,你就不算真正爱过。所以我的爱,请你小心、轻放。

  感谢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真实并现实的让我们清楚自己爱过。

  《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读后感(十):虚构的真实青春

  乍看到这个书名——“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以为是自我疗愈的励志情感散文,细看了简介才发现是短篇小说集。

  一个个故事读完,认可了封底的那段话:“《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中的故事真实到你每天都可能耳闻目睹甚至亲身经历,它们或生猛无敌,或温暖明媚,或曲折离奇,或纯净忧伤。”

  对于情感故事,我偏爱隐忍、克制、虐心虐肺的那类,也许是为了弥补现实中自己经历的单薄苍白吧。咸泡饭写的这些个故事虽然不那么合我的味口,但有些依然让我暗暗心惊,因为这赤裸裸的真实,而真实,自有万钧之力。

  明明不够爱对方,却仍与对方在一起;与女友谈婚论嫁了,却又勾搭上别的妹子;曾经那么相爱的两个人,最后却走到互相伤害的地步;失恋不久便开启“约炮模式”……

  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一群人的故事;不是一尊残像,而是一片青春的群像。在那些面目模糊的群像中,我们很轻易地就找到自己的影子。所以,读到这些不算新鲜的故事,心里仍有点堵。或者说自己玻璃心吧,无力承受那样生猛的而不堪的真实。

  而且,故事中的他们(现实中的我们)不只是为感情纠结挣扎,也为生活、为工作辗转奔波,为前途迷茫。

  幸好,总还有另一些温暖的故事,另一些触动人的细节。比如豁然而自在的娜姐,比如怀揣着小梦想踽踽独行的阿雅,比如终于实现梦想的浩子和“我”,比如离婚后在南京重新建立新生活的夏阡。

  特别喜欢作者的这句话:“所有的梦想,只要存在心底,终将实现。”

  :我在想,短篇故事的末尾不加作者自己的议论、结论,而是让故事自然结束,会不会好一些?故事的标题不走励志风格会不会好一些?@咸泡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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