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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没有记忆》的读后感10篇

2018-01-29 20:06: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几乎没有记忆》的读后感10篇

  《几乎没有记忆》是一本由[美] 莉迪亚·戴维斯著作,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50元,页数:33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几乎没有记忆》读后感(一):分篇小短评+总结

  这本书买了很久,现在才看

  当初买的时候看封面还不错,现在拆开来看也不错,不过反光差评。褪去封皮,里面居然是纯浅粉色,我要去看看原版是不是也这样,编辑少女心,笑。(原版只搜到了封面是橙色的底色,白色书名,简洁的风格,装帧是Hardcover,只有买了才能看内页吧。突然想起来百度上有原版的PDF,感兴趣的豆油可以下载来看看)

  翻开书,作者的肖像画真是惊讶到我,颜色混搭,不过如此便是作者的个性呢?

  目录还不错,看起来有新鲜感。

  故事

  这篇讲的故事比较俗,但题目就是“故事”,是不是象征着故事本就这样?

  发现作者很喜欢句子,翻译君好辛苦,读起来不累吗?(不过看了后记,好像作者很享受翻译。第一次看翻译者和作者有沟通的书,好有趣

  奥兰多太太恐惧

  这篇大概是讲相信有鬼就有鬼吧

  有一丝诡异的气氛在篇中

  极限的:小人

  第一次看这个题目很奇怪

  读了题目之后也有猜测会写的内容

  不过原来是作者写的这样

  感觉像是一个小女孩做错了事,被罚在黑暗房间里独自睡觉。自己感到很害怕,到了极限,就自己想象出了一个陪伴自己的小人,长大后也经常失眠

  满满的读不懂和阴冷的气氛

  拆开来算

  作为parta的小标题,我很期待这一篇,不过刚开始读的时候有点失望,因为觉得怪异。不过读到最后还是有了自己的理解,大概后面都要这样了吧。可能作者的书就是刚开始不怎么样,但细细品味的时候,回味无穷

  我猜测试讲了一个男人花了高价钱与一个女人共度一段时间的故事。

  小说中,男人为了让自己觉得这些钱花得有价值,一直提醒自己很爱她,一直明示自己在与她在一起时很快乐,而男人也确实很爱她。这是第二次觉得男性也有如此细腻心思

  当男人对她说我爱你时,他们就必须分开。突然想到喜爱夜蒲2里面有一对也是这样,虽然不理解他们的心态,但还是为此悲伤文章未明确女方的态度

  伯道夫先生的德国之行

  看标题以为是趣闻

  结果又是一个最后分开的爱情故事

  而且最后一句有猜头

  最后“肝脏饺子”听起来有点重口味

  她知道的

  有趣

  看脸的时代

  不过是怎么变成年轻女人的我很好奇

  鱼

  太善良容易自己纠结

  米尔德里德和双簧管

  重口又黄暴又内涵的故事

  刚开始读的时候有点惊讶

  老鼠

  这么捕鼠竟然很有情调

  另一个故事没有很懂

  大概是讲两夫妻生活无趣(房子空荡)到了需要捕鼠这件事来维持

  鼠灭即离别

  信

  写一封信来引人遐想

  而现在她也有了情人

  查了一下,这首诗大概是叫Le Bois amical豆瓣上有译文,但译得怪怪的,我读不通

  一个人生的摘要

  题目有趣,不是“一个人的摘要”

  一个人对生与死看法改变

  看到爱因斯坦说“人都是一样的”瞬间想到《斜阳》里面的反论积累了两种观点

  是为了纪念铃木镇一吗?

  《几乎没有记忆》读后感(二):像福楼拜那样短,像普鲁斯特那样长

  “几年前,我常对自己说我要嫁给一名牛仔……事实上,我意识到我依然有兴趣嫁给一名牛仔,虽然我现在已经搬到了东部,而且已经嫁给了一个不是牛仔的人。然而牛仔有什么理由找一个像我这样的女人呢……我看上去是一个戴眼镜的女人,但我梦想着过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一个不会带眼镜的女人的生活,那种我时不时会在酒吧里从远处观察的女人。”

  ——《教授》,选自《莉迪亚·戴维斯小说集》

  小说中一心想嫁给牛仔的教授作家莉迪亚·戴维斯,这几天在微博和朋友圈里,正悄悄地火起来。作为这两年新晋布克奖的获奖作品,戴维斯作品集的中译本刚出炉不满一个月,已经比诺贝尔奖的莫迪亚诺赢得了更多的呼声。作家韩东这样形容她的小说,“有高档货色的气质”,应该像卡佛一样的流行。或许,戴维斯真会有卡佛那样的好运气,有一天,当我们不讨论爱情时,我们也会讨论她。

  这位67岁的美国女作家已经有了很多头衔,“小说家中的小说家”——她用词之准,造句之美,在写作圈中无人可比。“让诗人脸红的小说家”——因为她的超短篇极简练达,抢尽诗人的风头。小说集里有些篇目就是诗,被布鲁克林的先锋实验音乐人一字不改地拿去,为圣乐颂歌填了词。不妨想象一下,女声四重奏缓缓清唱出的这首《脑袋心脏》:

  心脏在哭。

  脑袋想帮助心脏。

  告诉心脏这是怎么回事,又一次:

  你会失去所爱的人。他们都会消失。大地也会消失,有朝一日。

  心脏顿时感觉好些了。

  可脑袋的话在心脏的耳朵里呆不久。

  心脏太嫩了。

  我要他们回来,心脏说。

  心脏只有脑袋了。

  帮帮忙,脑袋。帮帮心脏。(笔者译)

  这些短小的文本不是文字游戏那么简单,它们与其他“推特”与装置艺术时代的产物相去甚远。戴维斯的诚挚有些诡诈,清楚直接,无忧无虑,与滥情巧妙地擦肩而过。没有隐喻的负担,但在字与句的层面处处较真,这些是戴维斯四十年来翻译法语小说学来的本事

  青年时代的戴维斯从法国作家莫里斯·布朗肖入手,翻译了《死亡判决》和《最后之人》等小长篇。这些影响了萨特、罗兰·巴特、罗伯-格里耶,被知识分子热捧的先锋小说,姿态时髦,是写法上大革命。之后的戴维斯翻译过托克维尔的自传,翻译过青春小说,绕了很大一圈,最终又回到了人们耳熟能详文学经典中去。

  戴维斯翻译的新版《包法利夫人》在2010年出版。名著重译是多数译者都不愿做的工作,在此之前,作为伟大现实主义开端,《包法利夫人》在英语世界已有二十多个不同译者,上百种译本。新版开篇近一万字的“导读”中,戴维斯重提了福楼拜给情人路易斯·科莱信中的一句话:“要想简短,可不是件小事情。”

  福楼拜写的非常慢,有时候一个礼拜也写不了一页。一本《包法利夫人》不过两百多页,他用了近五年的时间才完成。写作期间他像疯了一样不断地丢弃、删改、修剪,严苛到每一个字母。福楼拜认为小说也应该和诗一样简洁,铿锵有致。戴维斯的故事也是如此,常常短到人物名字也没有。

  为了写出爱玛生活的无聊与重复,福楼拜用到“未完成时”(imparfait)的文法,大量使用“会”(voulait)来衔接动词。“他(包法利先生)回家会晚,他会要吃点东西,为了晚饭吃得自在,他会把大衣脱掉”。这些表示习惯性行为动作是过去,也是现在,更可以预示未来。普鲁斯特认为福楼拜的“未完成时”让时间的流动,连续而统一。纳博科夫的《文学讲稿》中,也曾因没有一个英译者能忠实处理福楼拜的文体而恼火。每一个译者都在用自己更偏爱的语感重述,戴维斯却一丝不苟保留了福楼拜的文风,严谨地保留了时态。她甚至把这种奇特文法结构,跨时空语言早早地复制进了自己的小说。

  比如,《一个老女人会穿什么》是,几乎通篇使用“过去完成时”:

  “她会戴一顶草帽去邮局,草帽高高地顶在头上。她结束她要办的事后从柜台走出去时会经过排队等候的人,其中会有一个平躺在婴儿车中的小婴儿。她会发现那个婴儿,脸上露出某种贪婪的、痛苦微笑,微笑时露出几颗牙齿,而他们不会有反应,她会走过去看那个婴儿……那时她可以戴任何她想戴的帽子而不在意她是否看起来很傻,那时她甚至都没有一个会告诉她她看起来很傻的丈夫。”

  这一篇收在1986年的《拆开来算》中,并不算戴维斯的上乘作品,但它是翻译与写作相辅相成例子。一个自以为期待迎来“人生放缓”的阶段实际才刚刚步入中年的女人,对未来有一系列“未完成时”的想象。你以为她陶醉在这样的想象中,她却已经发现那种属于“老女人”的,可以“随便戴一顶帽子的自由”,或者仅仅是“想想这种自由”,也和一百年前的艾玛·包法利一样,说的是庸常生活与时光流逝残酷

  2000年发表在《纽约客》篇幅较长一点的《甲状腺日记》,也大段地用“会”(would)来串联(收入2007年出版结集的《塞缪尔·约翰逊很愤慨》):

  “总之钱上的这些往来一直让我糊涂,我会付钱给牙医,而他大概会为她妻子学校的课出钱,她会付钱给学校,学校会为她的辅导课单独付钱给我丈夫,而我丈夫会给我钱去看牙医,我会付钱给牙医,牙医会给他妻子钱,如此周而复始。”(笔者译)

  从福楼拜那里学来的这一时态,初读时略显别扭,却让戴维斯的小说在时空切换上有了难以置信的快速过度,简明高效,叙事精炼,也笃定从容

  为了句法的平等,也为了叙事速度的增加,减少转折词带来的节奏损耗,福楼拜的断句常使用分号加连词衔接。半个世纪以后,普鲁斯特仔细钻研了这一语法特征,将福楼拜排比成列的短句群整合发展成为超长句式。这一用来表现思维连贯与复杂的句法,也深刻影响到了戴维斯的写作。

  在开始《包法利夫人》的翻译之前,2003年戴维斯即完成了《追忆似水年华》第一卷《在斯万家那边》的翻译。普鲁斯特喋喋不休的记忆,他漫长松懈的慵懒情绪,在戴维斯看来,有着语词和句法上的高度连贯性。戴维斯注意到普鲁斯特有时为了表现没有停顿,一气呵成思考,甚至在标点的使用上也十分吝啬

  戴维斯四部短篇总集的第一篇《故事》,仅前两页中逗号加“and”的粘连,就出现了15次之多。像大多数无法为福楼拜保留时态和粘连词的英文译者一样,为了符合大多数中文读者的阅读洁癖,中文版译者吴永熹轻巧地隐掉了戴维斯的这些粘连词:

  “又写了一张新纸条,(并且)贴在了他的门上。回到家我很不安,(而)我唯一能做的……他和他以前的女朋友去看电影了,(而)她还在他家……我终于坐下来,在我的笔记本里写道等他电话给我时要么他会过来找我,要么他不会来,(而)我会生气,(而)我会得到的要么是他要么是我的愤怒,(而)这可能也没什么,因为和我丈夫在一起时我发现,愤怒总是一种巨大安慰。” (括号里为被省略掉的粘连词,吴永熹译)

  虽然连接与转折在中文语述中显外笨拙陈腐,但英文中用朴素的“and”重复叠加,阅读起来居然有了莫名的新鲜感。黏糊糊的意识,剪也剪不断的情绪,也可以格局规整统一。长句不断扩充,一边看似随意地加入背景,一边并不减慢速度,思维轻顿后再集中收拢,用延绵的力道推出句子的核心,在内容表达上又依然轨道清晰

  既能像福楼拜一样简短,又能像普鲁斯特一样冗长,这是莉迪亚·戴维斯小说独有的平衡,像歌唱一样合拍悦耳,不急不缓地直逼人心。她挑选了两部经得起反复推敲的经典巨著,逐字逐句重读,把写作的经验带入翻译,又把翻译得来的经验再带回小说的创作

  翻译与写作的互惠,不仅体现在词语和句法层面做细小入微的取舍,戴维斯可以像福楼拜一样,在情感泛滥与冷酷狡猾间微妙转折。当人们为包法利夫人入殓时,不禁感叹她死后依然模样美丽,他们想为她戴上花冠,托起她的头,却有一股黑色液体从艾玛的嘴里流出。戴维斯认为这一股黑色的液体,是福楼拜对浪漫主义的抵死反抗。

  一面是触角敏锐的同情心,一面又是让人极度不安的残忍,这是福楼拜,也是戴维斯讽刺与同情的双刃剑。《妹夫》中,那个大家庭里像幽灵一样存在被所有人无视的男人,戴维斯用“干燥”来形容他的不留痕迹,“他的尿液离开他的阴茎时甚至好像先于离开他的身体就进入马桶,就像一发离开手枪的子弹。”这里面既有对弱者情意绵绵,同时又有欺负人时的狡黠与快意。

  再也没有比那篇只有一小段话的《母亲》,更能体现这种让人过目不忘两面性

  “女孩写了一个故事。

  ‘但如果你写的是长篇小说的话该有多好。’她母亲说

  ……

  女孩在院子里挖了一个小洞。

  ‘但如果你挖的是一个大洞的话该有多好。’她母亲说。

  女孩挖了一个大洞并且走进去睡在了里面。”

  “‘但如果你能永远睡在里面的话该有多好。’她母亲说。”

  很多年前,普鲁斯特也曾把自己与母亲角力,写进了斯万与蛇蝎女人奥黛塔的痛苦爱情中去。戴维斯知道,无论情投意合还是母爱无边,有了邪恶的任性,有了诡秘的嫉妒,让人脊背发凉,才会念念不忘。只有对泛滥奔腾的情感悬崖勒马,才晓得那股向前冲的力道到底有多么可怕

  ——原载澎湃网,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几乎没有记忆》读后感(三):像一把敏感的刀子

  这本书还没有读完,原因是...舍不得。接下来的冬天,缩在被子里,我得备着点好粮。

  那时候,地板上,老鼠们将围着我唱歌,或者,它们的尾巴蜷成问号,问号们举着自己游行,目的是,拯救精神病医生。

  如同卡夫卡所言,LD的文字扮演着捅你一下的那把刀子。并且,不是一下捅死,而是慢慢地、旋转着、试探着、拉伸着,往人性的深处,往日常的茂盛和荒凉之所。

  冷静而又机智地捅,过程中毫无廉价和表演性的自我怜悯,这是一个严肃作家的自我担当。

  这或许注定了LD的小说中,没有美国式的激情洋溢,没有法国式的浪漫伤怀,也没有通常意义上文学这种东西似乎应该有的人类关怀和宏大奇绝------这种期待显然是被中文系教育和时尚杂志共谋迫害的结果。

  很多人把小说当心情按摩-----所以他们想先知道一个故事的结果,好还是坏,正还是负,再选择读还是不读。这个角度来说,LD献上的是“无”。

  一个完完全全地端详研究着自己的女人,凭借极其高超简洁的文学语言,秘密而幽深的诗歌旋律,独一无二的个体体验,剖开了“自我”的命门,拔起了草根,给我们看泥土之下跳动的沉默之心。

  生活不需要所谓感悟,因为感悟就在那些卑微而激烈的细节和心思里。她带我们体验沉淀下来的隐忍与沉思。

  我愿意把她看成是欧洲文学思想中最宝贵的怀疑态度的继承者,字里行间的怀疑和讥讽,直指存在本身。

  而这也将为她选定她的读者,那些足够敏感和脆弱的,那些为小片光亮而欣喜的,那些凭借直觉触摸到这种气息和语感的人,那些对这个终将在夜晚冷却的喧闹世界心存戒备的人,那些曾经在自己的生活里有过或幻想过这种内心场景的人。

  《几乎没有记忆》读后感(四):莉迪亚·戴维斯的小说如何归类?

  把莉迪亚·戴维斯的作品归类为小说再合适不过了。

  小说是包容性很强的一个题材,我们现在看到的小说题材,有诗体小说如《唐璜》,散文体小说如萧红《小城三月》等,另外“正常”的小说就不用说了。

  可以说,你可以把小说写成任何形式。我倾向于把这个公式——E=MC^2——看做是最好看的小说之一。

  莉迪亚·戴维斯的小说比较短,短,意味着危险,在点燃爆炸力上,可以和诗歌相媲美。

  短,更自由。

  传统是马的缰绳,它限制的不是马,反而是你。

  在文学作品的评判上,我比较倾向于无历史主义的观点,首先写得好,再接着谈什么流派和传承吧。

  最终的观点是,只要写的好,不管什么形式,不必忙着归类。归类必定可以归为诗歌或者小说,伟大的作品都可以归为诗歌。

  《几乎没有记忆》读后感(五):几乎无法判断

  没有想到这么早就要讨论“中年危机”这样的话题。

  这种“没有想到”是可以分层的,比较澄清的那一层是我还怀抱着一种一厢情愿的天真,觉得无论如何“中年”是一个50岁之后的话题,不是么,这个世界的标准不是越来越宽容,所谓“杰出青年”那些,双鬓斑白也是可以上台领奖的。

  而比较浑浊的那层是有敬畏的,敬重的是觉得自己怎么也没到《哀乐中年》里男主人公的那份儒雅持重,有什么资格去谈论那个年纪的事情,畏惧的是自己见识尚浅,由我来冒昧揣测历经更多年岁的人们的心思,有点不自量力。

  但遇到这本《几乎没有记忆》(【美】莉迪亚·戴维斯)的时候,没那么多思前想后了,这就是该谈论中年危机的时刻,这是一本我希望自己中年时刻可以放在枕边的作品。不,不用等到中年,大概三十岁那年就可以把它作为一本常读作品。

  这是一本被豆瓣打分低估的作品,像朱岳老师说的,“作者写了几十年,只读几篇感觉不到整体的,需要一点耐心”。你不能因为她有的短篇仅仅是一句“X和Y在一起,但靠Z的钱生活。Y本人供养着W,W与V的小孩在一起生活。V想要搬去芝加哥,但他的小孩和W一起住在纽约……”就感到愤怒,因为你会很快遭遇她笔下的你的内心活动,你将很快意识到,你的恐慌来自她的明察秋毫,而这种文字上的“侵犯”非但不是不道德的,相反,它们篇篇(片片)都是柳叶刀。

  习惯了流行小说套路式胃口的读者其实应当对此感到庆幸,戴维斯这样的作家的存在是对那些对自我有要求的读者的挑战,她的先锋与独特并不只有糖衣,这颗颗深水炸弹埋伏在每位身侧,阅读变成引爆,你理应焦躁不安。

  所以会在读到“痛苦在一号妻子体内增加,一号妻子吞咽食物,吞咽痛苦,再次吞咽食物,再次吞咽痛苦,再次吞咽食物。”时几乎流下眼泪,某某问起某某的近况,想得知我们之中是否有人勇于脱离既定的轨道,得到的回答往往是不,但在那些“不”里受难的人,未尝不含辛茹苦。

  讽刺的冗余显示了时代的轻薄,当我们又能够抓住“巨婴”一类的语汇既矛又盾地自戕自戮,是否还有工夫去看看庸俗臃肿颓丧悲哀的其他人类,是如何原地打转,如何细腻消亡。

  当不带有价值判断和道德审判的日子一再重复,写作者应该如何提炼选取切肤的角度,把暧昧不明锻打成一片薄薄的金箔,再折叠成多面体,有心领会者将各取所需。在莉迪亚这里,短篇小说不再只是文字游戏,严肃性也不非要求诸于野,故事就来自于你的邻居,但整个宫殿,存在于描述所不能及的宇宙外沿。

  短篇小说集几乎是最难被推介的,既不能告诉你“这些故事的结局是”也不能说“它的好看分散于每一篇中”,特别是戴维斯不是一位“编剧”或者“导演”,而是一位“摄影”,甚至一位“场记”,她好像注定要隐匿在幕后的幕后,成为你离场时不屑一顾的片尾。

  但是请回味罢,在你捧着这本书的分分秒秒里,她这位“几乎没写什么”的创作者,已经剖开了你黑白分明的眼睛,潜入你被封杀了抒情的梦境。

  好小说应该是块内窥镜。

  《几乎没有记忆》读后感(六):汹涌的修辞情绪

  1.千万别将戴维斯和卡佛和安蒂比视为一类

  通过数十篇短小的故事,情绪几乎成为所有情节,由此,情节的跌宕就是情绪的起伏。不难发现,一些专业评论家和戴维斯拥护者喜欢从短文本的容量里来解析该书——我看来是全无必要的,当然,戴维斯和安蒂比以及卡佛完全不同——若我们单从一个篇目的容量数量上来对比作家,那么这三位是刻意被错误地归类的。

  2.身为孤独却还异常享受女人独有寂寞的叙述者

  这位女作家的叙述,我尝试概括为四个字“不要理我”。只有一个原因:她放弃所有刻意引起共鸣的冲突。这种拒绝读者参与到文本中来的态度对一个新出道的作家而言完全是自寻死路的。所以只能由她任性地运用。

  3.揣测现实生活中的戴维斯

  喜欢通过文本来揣测现实生活中作家样子的读者而言,这是本可以理解日常戴维斯的书,至少今年以来还没有哪本书像这本一样,既可以供专业者研究参考文本意义和主题材料又可以给中青年安慰者一个下马威,这是本六星的书,减去一星给五星还是因为翻译,一些语句重复的地方因为翻译会出现一种和情绪传递并不相符合的阅读节奏——当然,小说越来越不讲究所谓韵律了不是么?

  4.值得注意的架构堆叠和修辞

  如果抱着“究竟会发生什么”的态度阅读该书,耐心会受到人物情绪的波动,场景切换或者对白、人称或者小标题与戴维斯的创作初衷显然是没有任何关联的,当中某些篇目短小的容量被人称以及小标题的场景切换所分割,这是值得注意的,就像一块极小的豆腐被特有的分割工具切了数刀却又不散开。可是,一段“小容量”的外壳包裹了数种修辞,包括些“移觉”“通感”,以及情绪大跨度的跳跃——如此种种,居然都安排在四五行的一个段落中,这意味着这个段落会被塞爆,就像该书每个人物的情绪一样,都是一颗定时炸弹。

  5.甚至还有的段落有些镜头剧本写作的语感,充满说明性的镜头语言虽然没有用来描写物体,却能使抽象的人物感情具体起来,也是奇怪。

  它是值得收藏的一本,每一篇故事都可以扩散成磅礴;每一篇故事也可以缩减成细微;这种叙述弹性和软硬兼备的人物形象无疑讽刺了国内自以严肃文学刻薄而深沉为傲的一些创作者,所以,对比之下,众书目当中,这不是一本六星的吗?

  《几乎没有记忆》读后感(七):几乎不值得读

  带了少量的个人生活经历(我知道这在豆瓣上已经泛滥了,真是对不起)和很多的个人观点评论一下我读了一些这本书后的复杂心情。

  1 知道莉迪亚·戴维斯是好多年前看到学姐在读01年Picador版本的这本书,一下记得了叫Almost No Memory,封皮像是从窗里看着窗外的山峰,一搜发现这作者是我喜欢的作家保罗·奥斯特的前妻,但点了多年想读仍未果。15年这个译本我本来以为是一个很好的契机,终于读到一本一直想读的书,说不定我会非常喜欢这个作者呢?然而我错了。

  2 在图书馆预约借阅好不容易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是小小震惊了一下。天啊,这是什么样的装帧啊,莉迪亚·戴维斯再不济也不是美国毕淑敏啊(还是说,出版社对她的定位是美国张小娴?),亮银色的封皮带粉红色的交叠丝巾叉叉花纹,我第一反应绝对是女医生和艾滋病人。后来阅读过程中觉得译者水平也比较有限,不过不至于到特别烂。

  3 封面忍下来了,然后我打开了书。看了没两个故事就白眼翻上天,虽然只是一个三流学生但我毕竟还是有点文学专业的素养的,也就是说即使自己写得不怎么样也有绝对自成一体的阅读评价口味。而莉迪亚·戴维斯的小说令我觉得尴尬。非常尴尬,因为她显然很努力,她用了很多文学批评中常见的伎俩,花样翻新地换了好多套,但这种低级障目术并不能很好地掩盖她写作没有核心的事实。核心是什么?是:一,她没有从博尔赫斯到科塔萨尔那样玩弄叙事结构消解主体的奇特才华,二,她没有任何真正的东西想表达。同样属于万恶的upper middle class ivy graduate的保罗·奥斯特,他的主角的痛苦是真实的,他们失败过并且是实实在在地彷徨过,所以他的写作即使仍然有股中产阶级的轻飘飘,也有了核心可以沉淀下来。戴维斯倒不如说是为了写作而写作。不知道是不是看了太多法国人的花哨游戏,她反而忘记了美国文学自有的一种叙述方式。她想证明自己的才华,然而写作从来都不完全是关于才华,看看理查德福特,理查德耶茨,他们写书就相当是老实人写故事的风格:看得出来修改了好几遍,有时候写得也不那么好,可是你知道他想表达什么,偶尔还能被感动。莉迪亚·戴维斯还没有学会简洁就开始拼了老命地去花哨,这样的小说令人多少是有些恶心的,像嫖客看着一位笨拙肥胖的脱衣舞娘在台上努力翻滚,或者伍迪·艾伦遇到一位磕磕巴巴没背清"查拉图斯特拉"拼写就跑出来吓人的门萨的娼妓。总之如果你没有足够的力量可以玩弄那些写作手法,你只会被写作手法所玩弄,而这就是莉迪亚·戴维斯的失败故事。

  4 或者让我不要那么激动,换句话说:本文作者看完了半本书还是觉得几乎没什么值得看的地方,劝各位如果真闲得蛋疼想赵本小说释放情绪还不如花那时间多看一本奥斯特,或者村上春树也行的。

  ***

  写完这篇书评我去看了一下几位书评圈人的书评,怎么说呢,怪不得我当不了书评人。你跟我谈文体学?这些故事确实拿到文体学课堂上非常值得分析,但是作为读者我认为它们本身不是好的文学。e e cummings的诗歌在荒腔走板的同时仍然保有美丽,海明威的雨中之猫也令人觉得悲伤,它们是因此成为了文学,然后才放进了文体学的语料库。你说那么科塔萨尔呢?问这个问题的人打出去自己读三遍《正午的岛屿》,如果你还是觉得莉迪亚·戴维斯写得和他一样好,那我跟你无话可说。

  《几乎没有记忆》读后感(八):这个老女人,…

  我承认:在读过罗伯格里耶之后,再没读到这么令人兴奋、惊讶,甚至目瞪口呆的小说了。

  戴维斯真的可以称为一位美国小说家吗?难道她不是走在法语文学的传统上,与其将其与海明威、卡佛等摆在一起,还不如去细细分析下她与格里耶、西蒙、贝克特、布朗肖或图森等人在小说创作上的异同。

  我们说,一种自我的明晰意识和对语言的玩弄,是法语文学的传统。而这些都可以在戴维斯的小说中发现。那些不断气的简单句叠加,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同时,依然传递着一位小说家极度清晰的意识。只不过对于读者而言,此时此刻已有脑子不够用的窒息感。

  这个老女人,是否知道:在她写出这样的小说之后,后世的小说家在尝试写作短篇时会感到多少的焦虑?自然她是不会知道的。

  该诅咒的(马旦!)

  Out of 5 stars。

  《几乎没有记忆》读后感(九):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读莉迪亚•戴维斯的小说(或者不能称为小说,暂且称作文字),给我们不一样的感受。我们习惯了故事化的演绎,更多地关注情节、浓墨情节,有序言、有开端、有高潮、有收场……,对碎片化的、梦呓式的文字难以接受,就像未熟的的青果、就像未加工的饲料,需要一遍又一遍的反刍,没有牛一样的胃,是消化不了的。

  是的,试着读莉迪亚•戴维斯,是因为布克奖的推荐。或者根本没有推荐,只是想窥视一下布克奖的拥趸们想读的是什么内容,培养一下与他们的共同爱好。

  读完这本《几乎没有记忆》,真的是几乎没有记忆,有的只是迷惘、只是困惑,甚至烦躁。每一个故事或者说每一段文字本来有一个很好的开始,扔掉书,顺着自己的思路,设想接下来的情节,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但莉迪亚非要打碎你的梦想、扭乱你的思路,要么通过一长串没有逗点的至少读上两三遍才能回过神来的文字,要么通过我、我们、他、她、它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要么通过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过去将来时这些让人错乱的时空转换……,总之,不会让你好好的读下去。

  真的,莉迪亚•戴维斯的作品读一本就足够。只需要了解这种风格、这种创作的手法,读完了,不会有很深的印象,就像一台慰问演出,或是一场婚礼宴席,没有让你记得住的节目、没有留在你心间的美味。

  当然,在文字语法时态越来越淡化越来越混乱的今天,我们需要莉迪亚的作品,更多地给我们上一堂语法课程,原来文字还可以这样写,原来英语六级的阅读理解是那么的弱。

  相比莉迪亚,更喜欢毛姆的演绎的跌宕情节,更喜欢马尔克斯笔下的新奇魔幻,更喜欢马克•吐温的幽默讽刺。

  《几乎没有记忆》读后感(十):戴维斯的文字,偶尔看看还行

  说实在的,《几乎没有记忆》是我新年买的第一部小说,在一片叫好声中,我也想找到阅读的快感,重拾阅读的快乐。当2月1日书终于送到我手里的时候,我是兴奋的,因为,书的封面、排版等等都非常漂亮。

  一、不得不说,戴维斯的文字给我了快乐

  读戴维斯的小说很方便,只要你有一点时间,有一点阅读的欲望就行,因为,她的文字很简单,基本上都是短篇,甚至是超短篇。戴维斯的文字给我了快乐,因为她简单,却抓住了核心:生活。她的文字基本上都写的是她个人的生活:她的家庭,她的丈夫,她的离婚,她的纠葛,她曾经的乡下的房子,她写作时的一些感触,她的想法,以及她的孤独,这些片段对我是很有吸引力的,我想对任何一个会看书的人来讲,都有吸引力。概括一句话:她的絮絮叨叨的文字背后,有着对生活的思考,有独特的体验。

  我最开始很喜欢她的文字,因为她独树一帜,因为她没有写故事,仅仅是片段,对。仅仅是生活的片段。她为此还写了一篇关于关于没有故事的小说的担忧(《故事的中心》),但她最终还是坚持己见。“我的文字就是我的生活,所以,我就爱这么写。”当然,我句话是我想象的。因为,作家们都是很顽固的。

  二、戴维斯的文字之乐

  戴维斯的文字给了我快乐,阅读的快乐,这种快乐维持到第277页,书的十分之八。戴维斯的高明之处是能够发现生活中的细小片段,然后用简单的文字把它表述出来,读起来朗朗上口,很有意思。我最初是很享受的,我甚至对一个编辑朋友说,戴维斯的文字真不错。为着想在读完之后写一篇推荐她的文字,我还在书中做了不少的标注,比如小说的第一、二两篇(《故事》、《奥兰多太太的恐惧》),我在空白处写到:“疑神疑鬼的状态”;在《极限的:小人》中我写到:“客观描述式的语言”;在《法语课》中,我写:日常记录,很琐碎的事情竟然写得很有兴致;在《小屋》中,我写:晚年的境况;在《安全之爱》写:瞬间之爱;在《一号妻子在乡下》,我写:被排挤的寂寞。喜欢这些文字,仅仅一个片段,却是真实的生活。 但,在第277页《丢失的事物》之后,我把书合上,决定不再读下去。我厌烦了。

  三、戴维斯,我厌烦了你的絮叨

  戴维斯,我本以为可以在你的文字中发现一个迷人的世界,我最初也找到了,但是,当我走近你,发现,你太无聊了。

  如果仔细读戴维斯的文字,可以发现她用很简单的文字表达了生活的片段,这些片段大部分都是她自己的生活,至少是她所看到后想到的生活,这些文字中可以看到作家的灵性,但灵性用多了,就成了缺点。

  戴维斯的缺点:

  1、只会用简单的文字表现简单的生活现状。她很少用描绘性的语言,仅仅记叙,文字很有力道,甚至会形成一种反讽的力量,以及洞穿生活的力度,但仅此而已。我喜欢她的简单,但是,她的简单最终变成了单调。

  2、絮絮叨叨的文字

  我之所以用絮絮叨叨,是因为她对一种片段的描写有时候会达到让人厌烦的地步。她的文字是简单的,但是因为所表现的内容仅仅是一个片段,于是她不得不在行文之中兼顾逻辑问题,她的逻辑很严密,有很多的因为,或者说隐藏的”因为“。絮叨,如同一个寂寞的老人,无法排挤寂寞,于是对着自己说话,时间一长,说的话就越来越多了,如果我见到她,我会告诉她,请注意,不要絮叨,走出去,因为你的圈子太小了。

  3、生活状态

  我们每个人都处于无聊之中,很多无聊的人组成了这个无聊的世界。我们的生活很琐碎,吵架,睡觉,喝水,吃饭,散步,或者喝酒聊天。能够把这种无聊的状态写出来,是很不简单的。因为,光鲜的东西太多,耀了我们的眼,因为有很多作家热衷于写光鲜,热衷于高大上。在我看来,不动声色写丑恶、庸俗甚至无聊生活的人才是厉害的作家,只要他们有着一颗向上的心,善良的心就好。戴维斯具备成为一流作家的潜质,但仅仅是具备,因为她只会写这些絮絮叨叨的生活,正如她的文字。这里可能会有人提出不同的看法,她的文字不是很简单吗?她的小说不是很短吗?是的,这我也认可,比如她的《爱》就是杰作,当然还有几篇也是这样。但如果我们一口气读她所有的小说,会发现,单调的重复,絮叨的文字,重复的片段,唉,她的生活状态应该比这要好很多吧。

  4、自我的文字

  一个自我的人是好人,但是一个太过自我的人会让大家都讨厌的。比如,自私到了牙根,就让人恨得只咬牙。戴维斯的文字很自我,因为她本来就是写自己,是写自己的生活片段,但她的文字读多了会发现有一种无聊的”自私“,因为她的文字里面总是有着谁对谁错的纠葛,有着这个东西是谁的问题,比如《为什么他总是对的》,你会发现文字的核心是表达”不悦“,”不悦“的核心是”为什么你总是对的“,所有权问题再清楚不过了,如果你再重读小说的第一篇、第二篇,会发现,所有权问题从一开始就是她的核心点,是她小说的出发点和关键部位。而这种所有权问题如同幽灵一般浮现,一直在文字中重复,让最开始很愉悦的我,最后不得不放弃了阅读。我很不想在阅读中纠结于”这是谁的“问题。

  随手写了这么多,仅仅是吐一下槽。戴维斯的文字:干净,带着泥巴。简单,带着絮叨。这是不是她的风格,我一时还不敢下结论,姑且先就这样吧。

  最后,说说出版方吧。重庆大学出版社推出了不少好作品,我很喜欢,这本书里竟然没有一个错别字,这是我阅读体验里少有的,在此谢过。

  感谢那些给我们带来好书的人,感谢那些写出好文字的人,尽管戴维斯有一些缺点,但我还是推荐大家去读,偶尔读,不要像我一根筋,试图一口气从头读到尾。事实证明,我失败了。

  此为记。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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