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许三观卖血记经典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许三观卖血记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2-19 20:2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许三观卖血记经典读后感10篇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本由余华著作,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7.00元,页数:253,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有一种温柔善良

  这是一本一直没敢读的书,以为那个故事现实残酷,以为脆弱如我必定承受不起它的逼视。最终在医院里吊着点滴开始读它,如同作者自序中写的,我看到每个人物站出来演绎着那个年代那些人那些事,荒诞却诚挚,心酸甜蜜;最终还是流泪,不在许三观客客气气请方铁匠搬走老婆的家当背地里去卖血,甚至不在之后他一路卖血去上海,而是他背着从来不肯承认是亲儿子的一乐去胜利饭店的一刻。

  这是余华笔下继宋和平后又一个温情父亲形象,比之前者,他俗气市侩,然而对妻儿、对亲人、对乡邻、即便对“仇人”,他的大气、善良、智慧勇敢,展现的正是中华大地男人的担当。如果有灵魂,他的比之玫瑰与亚里士多德,又有何不可?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二):继续“活着”

  第二次读余华的书,同样是一口气读完。

  看完《活着》心里难免有些阴影,所以大半年都没看他的书。

  活着是把人生悲剧写到极点,以至于书的尾部让人觉得很假,感觉他就是要把书中人物主角外全部弄死,为悲而写悲

  而许三观则不同,虽然看到一半,我也担心会不会成为又一本《活着》不过结尾还是很好的

  余华很善于写社会底层老百姓,写他们的艰苦生活,写他们的不幸遭遇,而故事中的人物往往历尽磨难顽强命运斗争。虽命运坎坷,但他们都没放弃希望,仍旧努力“活着”或许“活着”二字永远都是是余华作品的基点

  喜欢《许三观》多过《活着》,或许是他更加血性,或许是他不同于《活着》的结局让人看到人与命运斗争、不放弃,最终会有好结果……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三):幸运的许三观

  刚开始读的时候有点不习惯,断片儿似的,感觉没有活着好看。但是越往后看,就会越好看,很容易让人跟着故事走下去。

  在那个年代,十斤肉骨头,三四斤黄豆,两斤绿豆,再加一斤菊花,也花不了几块钱。而买一次400cc血,就可以挣35块钱,实在是太划算了。正是因此,许三观凭着一次次卖血撑过了三年饥荒,撑过了大革命,也换回了儿子的命和前程

  最后,他想要为了吃一次炒猪肝去卖血被拒时,他哭了。他哭是因为自己没用了。以前不管是饥荒还是儿子生病,都是靠他卖血的钱撑过去了。现在血没人要了,以后再碰上什么祸事,要靠什么撑过去呢?好在,最难得那段岁月已经过去了。因为之前只看过活着的缘故,我以为最后许三观可能会把自己的命交代掉的。万幸,作者这次很仁慈,给了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四):0/7- 优秀的作品不是向人们控诉黑暗,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

  余华说“优秀的作品不是向人们控诉黑暗,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

  《活着》展示了福贵的一生以及他面对苦难态度,而《许三观卖血记》更高一筹,展示了许三观的一生以及他面对人生波折的态度。有句话是“波折亦是精彩”,福贵的一生离实际生活太远,而许三观的一生与实际生活很贴近,从这点来看,《许》更好看些。

  许三观是一个懦弱自私小气的市井小人物,但是他善良、处事立落、小事上较真、大事上不糊涂,令人亲切并信服。

  当坊间谣传一乐不是他亲生儿子的时候,他没找何小勇算帐,而是自暴自弃式地惩罚妻子

  当一乐伤人,受害者前来搬家的时候,他任由对方搬家,告诉妻子给人家沏茶

  当全家吃不饱,他卖血换到钱的时候,他带二乐三乐吃面,把一乐留在路摊吃地瓜

  。。。

  一幕幕都是这样生动

  “许三观坐在摇椅上,说‘我不能工作,我需要享受,你知道吗,这是你应得的惩罚’”

  “许三观迎接方铁匠来搬家,对妻子说‘不知道他父亲是谁,但你儿子闯下的祸你得赔偿‘”

  “许三观对一乐说,‘一乐,平时的花费也就算了,但这是我卖血换来的钱,我舍不得花在你身上’”

  精彩的情节也好多:

  当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时候,“一壶黄酒,一盘炒猪肝,黄酒温一温”。。。

  当许三观娶妻的时候。。。

  当许三观有三个孩子的时候。。。

  当一乐追随父亲,二乐追随母亲,三乐自己玩的时候。。。

  当一乐打伤方铁匠家孩子,方铁匠前来索赔的时候。。。

  当许三观耍性子,不努力工作的时候。。。

  当许三观卖血,赎回家资的时候。。。

  当许三观妻子冲到何小勇家说,我家男人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的时候。。。

  当许三观带一乐吃面的时候。。。

  当一乐替何小勇招魂的时候。。。

  当许三观一路卖血救儿子的时候。。。

  。。。

  好在最后是一个圆满的结局,不像《活着》那么惨,余华还是挺照顾读者的哈

  突然间,又想重新看了。

  只要善良,人人都会像许三观一样幸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五):胜利饭店的一盘炒猪肝

  从一个身强力壮青年小伙到有些头发花白的许三观,几次前往血站卖血,为了生活为了许玉兰和三个嗷嗷待哺的儿子,他记得在卖之前要喝八大碗的水,卖完后要去胜利饭店喝黄酒大声吆喝要一大碗炒猪肝,这一切只是为了补充卖完血后虚弱身体

  许三观有着普通市民狭隘价值观,认为自己的大儿子一乐是为别人养的,虽然是喜欢的但却有些不待见,在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时,只让一乐吃巷子头的烤番薯。一乐也竭尽自己的所能去爱着这个爸爸,一乐是可怜的,在他为了亲生爸爸李勇在屋顶上喊魂时,他是害怕的,他在那么高的屋顶看见的是整个小镇,在烟囱顶上为了一个曾经怎么都不认自己的人。一乐是害怕的。

  记忆犹新的是许三观在饥肠辘辘吃完家中仅剩的三碗玉米面为一家人“用嘴巴做菜”一个一个的做,只是为了给家人一些安慰,许三观还是一个有着责任感的好一家之主。

  新的年代来临许三观卖血的血站已经被查封,他也不能够卖血了,他老了。

  但许三观脑子里也只是还残存着那碗胜利饭店的炒猪肝,和一碗黄酒。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六):【书评】笑中有泪——真实的男人许三观

  这是我读的余华的第三本书了,前两本是《活着》跟《兄弟》,相同的大背景,同样的局限性,通过不同的人物,呈现了不同的故事。如果用一种情感表达这些书的话,《活着》是压抑,《兄弟》是温情,那么《许三观卖血记》是笑中有泪。

  许三观是那个年代一个很普通的人,是那个时代的缩影。

  他传统

  因为儿子一乐不像自己,在自己之前妻子与何小勇有染而觉得当了“乌龟”,白给何小勇养儿子,所以对一乐区别对待。在一乐打伤方铁匠儿子的时候,让妻子去找何小勇要钱,不成以后又让一乐认何小勇做爹讨要医药费,再不成以后帮着方铁匠搬家里除了自己睡的床以外的所有东西抵做医药费,在另外两个儿子的面前数落一乐;在闹饥荒天天喝稀粥的时候卖血带着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的时候,却叫“乌龟儿子”一乐去吃手掌大的红薯,这种区别对待又导致了一 乐的离家出走,而他对一乐的出走漠不关心

  他刻薄

  他会因为何小勇出车祸幸灾乐祸,在家中以及街头巷尾逢人便说因果报应;在需要一乐认何小勇做爹呼喊回魂的时候说出让一乐认爹除非从他尸体上过去的狠话。他会因为妻子玉兰跟何小勇好过一次而怀疑谩骂妻子,天天躺在床上当大爷等着妻子侍候,当着三个儿子的面说妻子的不是。

  可偏偏是这样传统刻薄的一个人,却有着为人父的温情:

  在闹饥荒的时候,用嘴给家人做好吃的,卖血带家人吃顿好的;在二乐队长来家吃饭的时候,不顾身体得不到休息,一个月内卖了两次血;他虽然对一乐区别对待,却在一乐离家出走,妻子寻找未果的时候亲自去找,背着他去吃面条;他恨何小勇,在他出车祸后幸灾乐祸,却出面让儿子去帮忙,帮完以后当着众人的面,用菜刀在脸上划了口子,大声宣布“有谁再敢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在一乐得了肝炎以后四处筹钱,甚至跑去何小勇家借钱,奔波于各地一个月内接连卖血,人衰老了很多。

  他也有着为人夫的温馨

  虽然对妻子让他做“乌龟”诸多怨言,但是在和林芬芳好过一次以后觉得内疚,包揽了家中大小事务,卖血的钱给妻子添了新衣;在妻子被当做妓女批斗的时候,因为儿子们都不肯送饭而亲自送饭,在白饭底下偷偷放了红烧肉,“这是我给你做的,儿子们都不知道”这句话不禁让人感动;在家里批斗妻子的时候说自己也有错,让儿子们不要怨自己的妈。

  他有着大部分农村人的品质朴素、操劳、没有太多的追求。他容易满足,饥荒时生日他把妻子留给他的那晚玉米粥分给了三个儿子,对他来说人生最大的美味就是献血后胜利饭店的一盘炒猪肝,二两温过的黄酒。他没有什么本事,但是家中几次遇到变故的时候都靠他去卖血而渡过难关,不客气地讲,卖血成了他为家做事手段,从第一次的三人行,到阿方败了身体,到根龙去了,他就找了来顺、来喜陪伴,那个掌握大权的李血头去了,他就找年轻的沈血头,在遭到挖苦讽刺以后,仍然能够说出“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样话糙理不糙的句子,足见他心中的乐观

  他追求纯粹,真性情,活得自在,他是家中的顶梁柱,他给了妻子玉兰坚实依靠,让儿子们充分感受他如山般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七):一口傻傻憨憨的醇

  一直觉得看余华的书特虐心,当初看了一本半之后坚决不碰了。这段时间书荒,能找到本看作者或出版社就让人觉得质量保障的书太难了,加之有充裕时间消化负面情绪,于是终于开始重新读。

  满书都是黄酒的醇香。没有茅台那么自负的高贵,没有青啤的清凉平淡,没有鸡尾酒的花哨绚丽。就是一口傻傻憨憨的醇。活血吗?活!满身都有一股某名的感触在奔涌。他不是那种忽悠你落泪的,是让你如鲠在喉望着掌心过去的岁月无言以对的。

  余华的文字神奇了!轻描淡写简单的词,短短的句,但就是那么一股味道,平淡的叙述苦难与挣扎,短促的句子间往外渗着清淡黑色幽默。似有似无的笑意间,却又萦绕着抹不掉的一丝丝悲哀。写意派的笔触,工笔画的效果——意到笔不到,却扎扎实实的描绘出了我没经历过的时代,一锥到底的捅到读书人的心窝子最深处。

  那种憨傻,那种老实,那种自私和愚昧,那种风情和泼辣,那些微小甚至卑贱的声明在时代的车轮碾轧下妥协着挣命。

  突然觉得自己只是在堆砌空洞的文字描写。也许因为余华写的太实在,太质朴了,仿佛脚下那片冰凉的河水,广袤的土地,以至于让我再也没有勇气伸手下去搅动这最后的、表面安详。沁了几百年风霜沉淀了几十年的动荡,这一口黄酒,就是胸中一口气,一股子热,一腔血,就是千千万老百姓的命——求个平安,求个精壮,求个老婆孩子热炕头一眼望到人生头的老实日子,求个所谓的平等:别人有的,我也要有。

  而已。

  那些时代的背景,交代的“模糊清晰”。模糊,是因为许三观们不懂,不到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家人,他们也不会在乎。清晰,是因为我们清楚的知道,那些大段引述的对话中,那些支离破碎的影像中,指向着哪一个年代,哪一种苦难。他骂,他哭,他冷,他走;她撒泼,她绝望,她麻木,她大笑,这一切的时候,仿佛我就站在那块三角镜子碎片前,高高的屋檐下,看着他们,听着他们;又仿佛我就是他们。

  其实,我,又何尝不是他们?他们有那个时代走来独特的经历,却也有着几代人一样相似的追求、烦恼、困窘和局限。也有着几代人一样的执拗和顽强。

  卖血,从少年时候昏昏噩噩的证明自己,到中年时候迫不得已的养儿护家,到老了迷迷糊糊的心理需求——为了一口猪肝黄酒;许三观的自我价值,许三观对所谓平等的追寻,许三观对生活的妥协,许三观对命运的抗争——就握在那一捧捧三十五块钱里。

  还好,他,扛过来了。

  就是这胸口里滚着的一口憨憨的醇,挺过了漫长的岁月,风吹雨打,日出日落。

  所以,他说那顿饭是他吃过的最好的饭,因为同样地猪肝黄酒,他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的享受了,不用担心之前的代价,不用担心之后的日子;他是真真正正的能为自己,享受这顿饭这口酒了!!那身子气,那身子热,那身子血,是踏踏实实属于自己的了。

  读完最后一页,胸口里仿佛也滚着那么一口傻傻憨憨的醇。分明温暖的、解气的,甚至带点笑谐的结局,却偏偏还似乎夹杂着许三观这一辈子积压的沉重和辛劳。嘿!其实人家自己都释然了,我又何必纠结呢?

  日子,幸福与否,不就在于,这一口傻傻憨憨,究竟能有多醇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八):酱紫活着

  很久前就知道的小说,一直未读,因为古老,也因为过于直观刺激的书名。看到“卖血”,总以为是怎样困苦腐乱的生活,甚至想到了河南的艾滋病村,因为不良卖血,导致传染病肆行。

  不算太厚的小书,有了开头,自然也就顺理成章,一口气读通了。

  直到许三观背起委屈的一乐,走向胜利饭店的瞬间,突然就理解了,所谓“卖血”,与愚昧麻木其实关系不大,这就是生活,那样的时代,那样的一代人,背负着动荡的大环境压力,也肩扛着家庭子女生存的压力。正如书开头阿方根龙说的“力气有两种,一种是从血里使出来的,还有一种是从肉里使出来的,血里的力气比肉里的力气值钱多了”,我们常说,“挣得是血汗钱”,无论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卖力气”还是所谓的“卖血”无非是为了生存生计挣钱的方式而已。

  正如一部充满着浓浓亲情的温暖影片,徐徐展开,又静静收场。许三观这一辈子几个最困难的阶段都是因着“卖血”而挺了过来,娶妻、养育孩子直到用卖血来解救大儿子的生命、解决二儿子的工作。人这一辈,也便平平淡淡,经历几个坎儿,然后挺过来,然后如老年的许三观一样,掉几滴浑浊的泪,儿孙满堂,各就其位,老两口相依,一切又回归原始。想到我们的父母,付出一辈子的血汗,无非为了子女们更好一点的生活,然后静静老去。我们呢?也会是酱紫吧?!

  如电影中的细节一般,小说中,“猪肝”“黄酒”贯穿始终,每次卖血后,许三观,用“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来犒劳自己,作为对自己卖血的补养,这种方式似乎演变成了一种“技艺”,最后被他郑重地传授给了来喜来顺兄弟。直到最后,老年的许三观想吃炒肝喝黄酒的时候,他首先想到要先卖血才吃得安心。一声叹息吧,一辈子的穷苦,换来的是酱紫的境界。

  许三观,他不代表麻木无知的人,更不是愚昧到只知道卖血能挣钱的不良之人。他,其实只是我们父辈甚至更早一辈绝大多数中国人的一个代表,他带着那个时代烙印的迂腐,但他坚韧、乐观,他爱自己的孩子、珍惜自己的家庭,他热爱生活。所以,在有些时候,他选择用最原始也最简单的方式来渡过最困苦的日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九):许三观卖血记

  以前看过他的兄弟,没有觉得被吸引,只看了个上,也许是因为里面的那种情节让自己觉得不舒服,也许和当时的心境有关。我这个人向来不爱看那种苦大仇深的作品,但是这次例外了。

  这书的标题看上去就苦大仇深的,之所以能拿来读,可能是因为某人读过吧,具体的我也忘了。

  一读,就被他吸引了。他的文字,该简练处不多一个字,该絮叨的时候,绝不吝惜。

  文章的开始,许还是一个充满了冲动的青年。他的中年,很快就堕落成了每个人都要变成的那个样子。看到最后,他和2个人挤在一只船里去上海给儿子送救命的钱,几天之内连续卖了3次血,却因为住院被输血而只剩下1次卖血的钱,他求医生把别人的血还回去。。。我真担心他在旅途上死掉,那样的话,他连一次卖血的钱也就得不到了。所以,昨晚我就一口气要把他读完。还好,余华还不够狠,他没有让许死掉,也没有让他的一乐死掉。。。

  这是我看得最快的一本书,因为他的真实,因为他让我看到了人性的丑恶与无奈。。。

  在这书里,那个一乐最让人可怜。他甚至都不知道父亲是谁,知道了以后,也不能确定许是否爱他。当他一个人离家出走,想找一个人能给他面条吃就认人家当父亲的时候,当他上山下乡从农村生病回来还是被父母赶回农村去的时候,他心中的痛,要远远比身体上的痛严重多了。即使作者对此没有多写一笔,我还是被深深地触动了。也许这和我小时候见过和听到过这些事情有关吧。

  书中有个场景最感人:全家人在那个特殊时期因为没的吃,饿,每天就只能躺在床上,到了许生日那天的晚上,许就躺着,用嘴,给每个人都做了他们喜欢吃的菜,每个人都在那里咕嘟咕嘟地吞咽着口水。。。

  书中有句话最幽默,大意就是:某个人,坐在沙发上说:身边可以留一个,三乐才得以留了下来。。。

  看来,也许我要重新读下内本兄弟了?!

  2007。12。2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十):“希望”对我们最重要

  如果有人问你,什么东西对你来说是最最重要的?估计有人会说“健康的身体”。我会说是“希望”。我敢说,《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评价公许三观是和我持同样的观点的。

  许三观(和许三多没任何关系)卖一次血能挣35块钱。35个大洋是个什么概念?它可以让许娶到漂亮的老婆---许玉兰,它可以请儿子的上司--生产队长--吃喝上一大餐,它可以让处于饥饿交加中的5口之家马上能进饭店吃上热呼呼的面条。如果多卖几次,它还能救大儿子许一乐的命,此人得了肝炎差点死了。你要知道的是,许家5口,许三观,妻子许玉兰,和三个儿子,通常只有2块多钱的现金。

  许三观在同村的两个同村民(阿方和根龙)的介绍下,第一次到医院卖了血,以此娶到了城里有名的西施许玉兰。他们村的习惯是,男的基本上都要通过卖血才能有资本去娶一个还算过得去的老婆。这让许看到了一个法宝,那就是人生中的许多困难都可能通过卖血来解决。卖得最疯狂的时候是许一乐得了肝炎要到上海的医院去治病,否则就死定了。他就先和城里所有的熟人借钱,让妻子先带许一乐去上海治病。自己,则是在去上海的路上的小城里,卖了几次血,五十几的人,喝着河里冰冷的河水(以冲淡血浓度),然后直奔医院卖血。一个月里头,卖了四五次血,每次都要卖400ml的血,你怕吗?他差点死在医院里了。但是,他相信一个信念,卖血可以救儿子的命,就算卖到没命,也值。

  我知道你想知道结果,呵呵。他成功地救了儿子的命,自己也没死。不过上面提到的介绍他去卖血的两个同乡,都因为卖血把身体搞垮了,其中的根龙还是卖血出来没多久就死了。

  我相信卖血已经成了许三观的一个生活的“保障”或者说“希望”。当他60多岁想要卖血之时,医院的人把他骂得半死,说不要他的烂血了。他就一边走在街上,一边哭,惊动了周围的许多人。她老婆问他为何,他说:我再也不能卖血了,如果以后家里出什么事,可怎么办?他三个儿子都说他在大街上哭丢了全家的脸。许三观的妻子,也就是那三个家伙的妈,就以很此书的总结来骂他们仨:你们都是你爸用血养大的,当你们没东西吃的时候,是你爸卖血让你们不饿死;为了让许二乐能从农村转回城里,是你爸卖血请生产队长吃饭;为了救许一乐的命,是你爸没命地多次卖血才凑够医药费的;你们今天居然这样骂他,良心都让狗给叼了?

  许三观生存的“希望”是卖血,卖血就能解决生存中的大困难。那么你呢,你的“希望”是什么?肯定会有的,否则你活不下去的,就算你身体再好。

  余华的这本书,一般推荐吧。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