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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命死神》读后感10篇

2018-03-06 21:46: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玩命死神》读后感10篇

  《玩命死神》是一本由[美] 乔许·贝佐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00元,页数:28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玩命死神》读后感(一):以书写书,无法期待

  作者的的正经工作是住院医师。凭着看过《教父》和《大白鲨》就决定动手写这么一本书。所以书的卖点就是黑帮医生。本以为,至少能像《大侦探福尔摩斯》那样,能有些被绝世武功袭击的后果描写。结果,除了开头之外,再未出现

  中间大段的插叙,手法单调描述主角与黑帮的交往历史灵感部分取自《教父》,没啥新料。关于鲨鱼池的那段又是来源于《大白鲨》,更给人拼凑之感。完全是为了写书而写书。

  总而言之,作者似乎就是为了卖弄他的那些医学边角料知识,而硬生生的将它们塞进了一个所谓的黑帮故事之中。

  看来从文还是要弃医。没有深刻主题内涵,这种文只是用来打发时间,混个文学学士的吧。多写无益。作者还是好好从医吧~

  《玩命死神》读后感(二):血腥暴力

  广州飞西宁的班机在长沙停留半小时,便买了这本“玩命死神”。

  机场书店是仅此于当当的我的第二购书场所。——这次出门前收拾行李,居然昏头涨脑忘记带书,一路破费。

  观察一个城市的机场书店,就可以推敲其落后程度

  为啥用落后两字?因得无一处机场书店不买所谓商场权谋与办公室政治之类垃圾。不少还反复播放那些神经兮兮的骗子演讲成功学的DVD,叫人作呕。对文化玷污几恶劣,一个地方就有几落后。

  最好是上海虹桥机场,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什么时候全国覆盖不必翻墙的免费无线网络,民智就能得到真正的长进。然而中国特色,便在于愚民,种种恶劣行径理所当然大行其道

  长沙机场买得这本“玩命死神”,因为不带期盼,倒是读后颇有惊喜

  被陷害叛出黑道的流氓医生亡命对抗追杀。开头写得极好:

  我转过身,歪头一闪,躲过了那把枪。这时我举起的右手正在那混蛋的手臂上方,便顺势握住了他的肘部,猛地向上一拽,只听到“噗啪”一声,韧带应声而断,那声音就像拔出香槟瓶塞般清脆

  在此,顺便花点儿时间,欣赏一下我们完美的肘部吧!

  人的前臂由两块骨头组成,分别是尺骨和桡骨。它们能够独立活动和转动。手掌向上时,尺骨和桡骨呈平行位置;手掌向下时,它们则交叉成X型,因此在肘部需要有一个系统固定它们。这一固定系统相当复杂,韧带以螺旋状和非螺旋状两种形式将各根骨头的末端包裹住,形象一点儿说,就像缠在网球拍柄上的袋子。如果这些韧带被撕裂了,那可真是够糟糕的。

  这段文字写得冷冷的,酷毙了,不枉我花这么多时间敲打它。可惜,后面行文,勉力装酷,到底有几分勉强。

  这是一本卖弄小聪明、对社会人情发表个性评论作品,但小聪明耍得很自然、颇有点深度,一点不讨厌。

  文章中对于主人公的身世描述,颇为矛盾,过分戏剧化。但一个年轻人的第一本书能够如此,很不简单了!

  结局十分非常very地血腥,拍成电影恐怕是限制级的。据说迪卡普里奥决定亲自制片,大小姐拭目以待

  《玩命死神》读后感(三):典型的美国大片

  用了七天的时间看完了这一部《玩命死神》。这本书是我女朋友送给我的,一看这本书的封面感觉不是很好,觉得是一本普通的畅销书,没什么深度内涵。上网查查发现这本书真的是一本美国原创文学,便带着试探的心看。原名是:Beat The Reaper 的小说在我看来情节很紧凑,扣人心弦之余也给我不少的医学知识,所以看的之后感觉还是不错的。然而书中频繁出现的脏话,暴力情节也为这本书刻画上独有的特色。

  美国式的讽刺语言明显不为我所接受,《玩命死神》看到三分之二我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可能是我本身的理解能力不好。所以,本书给我的印象是,不乏亮点,总体存在不少问题。首先,逻辑严谨主人失去祖父母后经济状况十分堪忧,连一张地毯都没钱换,居然可以就读贵族学校认识黄片儿。第二,描写混乱。在与黄片儿前往鲨鱼馆的一段描写之中,读者很难短时间读出鲨鱼馆的基本结构。非常纷繁复杂的馆内设置展现在读者面前。第三,美国式的讽刺极度“耐人寻味”。这就不多说了,本人认为这是这本书最大的缺点,自以为很幽默的作者可能会不认同我点观点。最后,描述在某些部分累赘。本人不明白为什么要把斯奎兰特的手术过程写上几章节。

  对于主人翁与其女朋友爱情,是这本书的亮点之一。说不上纯真,不过在这段爱情之路里面不难联想起那个年少轻狂自己初恋。当时的自己也是这么狂热,那么义无反顾,为了那个她,可以甘心与全世界为敌,与全世界隔绝,因为她就是我的世界。

  另外,紧凑的情节催生出令人平息凝神的结局。主人翁在冷冻库里面的一番“壮举”刺激着每一个读者的神经。拿出自己的骨头作为利刃刺杀敌人。典型的美国大片。

  《玩命死神》读后感(四):酷

  尽管个人阅读范围并不太广泛,但是在我印象里,拥有从医背景作家还真是蛮多的,名头响亮的大家如契诃夫,如鲁迅,或许还可以算上毛姆与博尔赫斯诸君.当然,或许在讨论一本类型小说的时候提到他们有点拉虎皮做大旗的味道,不过提到福尔摩斯或者罗宾科克,相信不少朋友就会理解,其实类型小说的世界里从来就不缺乏医生的身影.这本《玩命死神》的作者乔许•贝佐同样是位货真价实的医生,至少他目前还在美国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的附属医院担任住院医生.据说此君自小就爱死《教父》一书,并因此产生灵感促使他创作《玩命死神》,可见类型小说的魅力无穷,至少不会让人看了就耽误正业或者走上崎途.作为处女作,乔许•贝佐将自身所学与无限想象融为一体,为读者奉上怪医与黑道家族混搭的冷硬悬念小说,同时也让读者见识到一个满口粗话顺带磕药提神却手段非凡的犀利人物:如今的医生昔日的黑道杀手"熊爪"-彼得•布朗.

  契诃夫曾经称自己为业余文学家,并称自己的作品为生活切片,事实上人们在阅读作品的时候多半只沉醉于故事情节里,很少会注意到"切片"一词的真正含义,在我堪称贫乏的生活经历里,切片往往带有血淋淋的恐怖感,而这本书从极尽真实的描写中也印证了我的看法.由于自身所学使然,医生作家往往喜欢在作品中夹杂大量私货,即医学实践与略显可怖的技术场景,几乎不带情感流露的叙述里,手术场面外人很少领略到的医生世界是在情节之外吸引人的地方.这可以从开篇那场将搏斗演化成人体结构叙述得窥一斑.以小说的形式宣传医生的世界吗?我还真的是产生了兴趣.黑帮杀手与帮派反目成仇,在政府证人保护计划的庇护下转型做了医生,身份逆转的惊人冲击力不亚于阿诺改行当洲长.让人好奇故事究竟会怎样发展?是躲避黑帮报复并绝地反击?还是身披白袍继续杀手生涯?我得承认,脑海中带着种种遐想仿佛身临其境的翻阅此书确实是令人愉悦享受

  尽管是作者的处女作,但是叙述手法与故事构架却异乎寻常的老道.在冷硬幽默的对白背后,直线铺陈的人物经历带着我们在回忆现实来回兜转,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遭遇扑朔迷离剧情发展下扣人心弦,大起大落的生活轨迹让读者的视线心情随之起伏,让人很难相信这竟然乔许•贝佐的第一本书.不过联想到作者本人从医之前就在名校布朗大学主修英国文学的经历,眼前的白纸黑字就很好理解了.事实上,现实与回忆穿插的叙述形式总是可以最大程度的吸引注意力,流畅生动的手法正合现代流行小说快节奏标准.作者乔许•贝佐以第一人称作为叙述视角,带有强烈的现场感,将杀手为何从医的经历令人信服表达清楚.家族恩仇与私人过节令人对彼得•布朗的经历充满同情;并非不分缘由就大开杀戒的行事作风以及亡命之际尚关心病人安危的心理表达也让人理解了彼得•布朗善良正义一面,促使我们对其杀手身份做出重新定义;化骨为刀的死斗手段令毛骨悚然的杀戮战场逼真再现.作者巧妙的将跌宕起伏的个人经历与如今变幻莫测处境联系在一起,尽管身世坎坷但彼得•布朗却足以令人同情,人物刻画到如此地步实属难得.

  美国医学悬念小说作家罗宾科克就曾经有过以下表达:即医学惊悚小说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承载了普及医学知识的功能,至少可以提供一个公众对他们并不熟悉的医学领域感兴趣的机会.我相信本书作者乔许•贝佐延续并发扬了这一优良传统,较之前辈毫不逊色.他以以外科医生手术刀般锋利的视角与文学创作者的卓越想象力这双重身份来理解并展示社会,借医学解剖的手段将个人见解落实于纸面,观察我们平时无法接触与想象的世界,为我们带来全新的文字享受.抛开小说以情节愉悦读者的本职不谈,本书披露现实社会令人不安无奈的事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现代类型小说存在价值的另类体现.小说中大段有关医疗行业的描写无疑也印证了以上观点,例如医疗设备与药品的低级推销,漫不经心到惘顾病人权益的检查与手术,压力巨大且工作量惊人的实习医生之悲惨处境等等,似乎身为医生的作者不想放弃任何一个抨击美国医疗行业现状的机会.在真实感逼人的医疗背景下,作者展开大胆到略显离经背道的想象不难被理解,某些时刻场合下,医生或即杀手?如此张扬的隐约暗指真是让人目瞪口呆

  《玩命死神》读后感(五):芥末味的爆米花

  这本书从第一页开始,不,实际上是从封面吞口开始就已经被注射了一剂肾上腺素,然后就再也停不下来。在吞口那算不得简短的作者简介中,出版方用了一个自然段不遗余力地堆砌国际瞩目、最特别年度、头号、最佳、高价、人气、超酷之类的词语,不过你大可不必理会,只需抓住重点——作者乔许•贝佐——这家伙是个医生,这家伙同时还有个文学学位,这家伙笔下的主角是个曾经是杀手的医生。

  好了,故事开始了。

  就如同所有即将或已经被改编成好莱坞动作片的犯罪小说一样,这个故事本质上还是一堆陈词滥调——怀有正义感的杀手得罪了黑帮,被迫加入证人保护计划,而所有出现在类似电影或文学作品中的证人保护计划都像食品保鲜膜一样脆弱,或许能保你几个月的平安,然后随便哪个小混混都能轻易将这个绝密计划捅出个大篓子,于是我们的主角不得不独自解决一连串的超级大麻烦

  但经过乔许•贝佐的“调味”,这个故事读起来就完全不同了。他拥有一个文学学位——我们之前提到过的,记得吗——在拿到这样一个学位后,如果你选择写作,并且没有变成一个像菲利普•罗斯那样的闷骚型作家的话,那么你最好离那一卦越远越好,如果远到像乔许•贝佐这样的程度,可喜可贺,你大有机会走红了。这本“处女作”基本上就是一部文字版的杰森•斯坦森——那意味着磕药、粗口、低级趣味的绰号、核突的场面,以及随时拆人骨头的身手。除开这些,文学训练成果还体现在一个单词也不肯多罗嗦的文字、精准的比喻,以及对一切荒诞、残酷黑色幽默的纯熟掌控——在一本优秀的爆米花文学的背后,我们大概很难想像作者读了多少黑色经典。其实对于一本畅销犯罪小说来说,做到以上几点已然足够,但是忽然,乔许•贝佐说“等等”,然后从身后拿出两大罐味道冲鼻的“芥末酱”:一罐是各种医学知识,教你怎样有效地撕裂尺骨和桡骨间的韧带;怎样一击锁喉,挤碎咽部环状软骨;怎样徒手把腓骨从小腿里抽出来,再用它刺穿别人的心脏……另一罐是关于黑帮的各种“冷知识”——意大利黑手党是怎样垄断垃圾生意,加了消音器的点22手枪发射时究竟会发出怎样的声音……这些“调味”的片断读起来虽让人毛骨悚然,但也令小说更带劲。

  《玩命死神》——如果用食物来打个比方的话——端上来的时候看上去是盆老菜,但一尝之下,味道却是新的,虽然不是人人都吃得惯,但却保证你从来没尝到过。

  至于作为医生的乔许•贝佐,也不知是不是在实习的时候被整惨了,以至于他笔下的医院被揭去了白色绸缎,露出最见不得人的脓汁与腐坏,虽然书中的医院惊魂只是短短24小时,却与黑帮的部分一同构成了一个黑白间隔的旋涡,足以让你半年之内遇到类似的场景都要绕道走——如果你打算在周末花一个通宵来读完这本书,还真需要一个“大心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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