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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读后感10篇

2022-03-21 09:47:49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玉米读后感10篇

  《玉米》是一本由毕飞宇著作,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24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玉米》读后感(一):血肉之躯为哪般

  鲜活的生命和人生最有打动人心的力量。看到这类作品,往往会醉心于作品中人物的塑造。人们总是希望周围的人都会有完美的性格和善良的品行,殊不知个性化的品质和多元化的人生才是我们这个世界得以绚烂多姿的最关键的因素。设想每个人的性格千篇一律,这个世界岂不灰败不堪?朴素的总是希冀头上能够插满艳丽的花朵,艳丽的总是盼望胸中能够储满朴素的愿望。世间的事看似行云流水,实际上总有那么些星星点点,冷不丁地冒出来,吓你一吓,这才算有个了断。人总是有了缺点,有了不足,才往往真正得像个人,像个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人。而且这个缺点这个不足越是明显,越是突出,越是另类,这个人给我们的印象才越是鲜活,越是可感,即使我们不希望这个人出现在我们身边。

  平心而论,玉米并不符合我们对“好姑娘”、“老实姑娘”的定义。她骨子里是刻薄的,脑子是活泛的,嘴上更是不饶人的。她自尊心强,又极要面子,甚至可以为了目标不择手段。这样的人放在谁的身边都貌似定时炸弹。与她亲近则万事大吉,可如果不小心冒犯了她,那可绝对不好收拾。这样的一个人放在这儿,可以说是立体的,有血有肉的,会呼吸、会哭也会笑的。我觉得,这样的人就是好的。

  任何一个普通平庸的女子在内心深处都不会排斥成长为玉秀的可能性。玉秀是妖艳的,不但表现在脸上,甚至灵魂深处都种遍了让人难以自拔的罂粟种子,随着时间的流逝,开出诱惑的花朵,流出致命的浓浆。玉秀是妖魅的,妖魅的气息随着玉秀的经脉、四肢,幻化成狐,像引人犯罪的毒药。人们恨她,更爱她。有时候想想,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女人:自私、刻薄,红指甲、兰花指、带火星的香烟、满肚子的小九九。

  最后是玉秧。不知道为何把玉秧放在最后。反而觉得玉秧更像一个女人的少年时代。无知懵懂、平凡普通。与两个姐姐相比,玉秧的个性较模糊,但最后做的事可一点也不含糊。也正是与魏向东的纠葛让玉秧的个性跳出了俗套。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玉秧在最后显示出了精神上与玉米玉秀的血缘关系。

  有血有肉才完满,血肉之躯难以言。

  《玉米》读后感(二):未知男女。

  读毕飞宇的小说,总能在他的字里行间体味出一种别样的浓情厚意,时常,它们以一种压抑着的,积蓄许久的力量,贯穿全文,偶尔穿梭于眼前,似女人妩媚羞怯,似孩童顽劣活跃,而有那么许多个瞬间,它们好似带着某种蓄势待发的英勇,却又自顾自生生的忍了回去,直到最后一刻,方感把所有的情绪曝露,它们或幻化成一个简短的单音节,或酝酿成一个让人久不能释怀的场面,一切都将结束,一切又即将是新的开始,她们的生活会变成怎样,男人与女人的故事是否还能继续?且凭自个去想象罢。

  玉米这一辈子也没能为自己真真正正活过一回,甚至连彭那个混账东西寄来的那质问的封信,“你跟别的男人睡过了!?”这句话真乃白凛凛的匕首,不偏不倚的刺进了玉米的心房,她为他矜守着的最后一道防线,就这么被他一句混蛋的质疑,轻巧的戳破了,甚至不必借用某个男人的器官,鲜血淋漓,比失去处女之身更痛至千分万分。而玉米挣扎万分,却只能以缄默当做回应,她深知自己不能说,若是自己清白了,那两个尚未找到夫家的妹妹将永远的蒙在失贞失节的羞耻中。玉米的回应,于她,是无愧,却锥心,于他倒成了背叛与不忠。

  可是要我说,在那个时代里,男女之间哪来纯粹的爱情与守望,尊重与信任,彼此的婚媒之说只是将两个人捆绑在一起的幌子,女人是男人的所有物,而男人以拥有女人为傲为本,他们之间相互关联的,束缚一生的,根本不是爱情,甚至连亲情都不敢挂齿,男人没了媳妇,可以再找,反复找,越多越好,越多越英勇,而女人没了丈夫,却终生蒙羞,将会一辈子活在破鞋与弃妇的阴影里。彭与玉米之间,我丝毫感觉不到任何的爱情与亲情,他们耗尽了彼此最后一份依赖与寄托,他走了,她匆匆嫁人,而我也几乎能预料到她未来男人的冷漠与自作清高,但这将是她的一生,从一个坟墓,踏入另一桩坟茔。

  《玉米》读后感(三):讀畢飛宇《玉米》

  對畢飛宇這個名字很陌生,對「魯迅文學獎得主」前頭的兩個字就沒這麼陌生了。九歌版的《玉米》封面設計也頗得我的眼緣,因此即使平日看書是很認「品牌」的,不輕易嘗試陌生的作者,還是把《玉米》買回家了。

  對大陸的小說總有情節入微、語言鮮辣的印象。因為用語有別,隔了一層,讀起來反倒更有味。評者多稱道畢飛宇刻劃女人之入木三分,在我讀來,玉米和玉秀這兩個人物寫得是好的,在故事轉入玉秧時,我還對玉米和玉秀念念不忘,總覺得沒有寫完,怎麼會這樣就沒有了。

  玉米寫得尤其令我印象深刻,畢飛宇在她身上也用了最多筆墨。我感覺玉米這樣的女人,即使被放進大觀園裡做個三四等的丫頭,也必然會有竄出頭的時候。面面俱到的大姐玉米,和爭強要勝的三妹玉秀,兩人之間的互動尤其令人一凜。玉米有那麼幾分襲人的味道,模樣是周正的,行為無可挑剔,命運是乖蹇,但她有本領。玉秀則帶著幾分晴雯的狂傲,特別貌美,特別氣盛,但畢竟是層層翻印後,斑駁不全、無法和原版相提並論的,徒有一點輪廓的晴雯。

  玉米和玉秀這對姐妹是互相依偎,又彼此憎恨的,畢飛宇的描寫極到位。玉米發落家事,玉秀偏偏不服,小鼻子小眼睛地嘔著氣。自己是有姐妹的,因此看到這些文字,感覺太切身、太熟悉了。後來玉秀遭了輪姦,被二姐玉穗譏為「尿壺、茅缸」,實在待不下去,只好投靠向不投契的大姐。在玉米和玉秀兩人機巧的仇恨間,驚見這就是人性,好的時候「是個菩薩」,什麼都包容、都原諒,一旦翻了臉,絕對往對方最痛的地方戳。這種戲碼,太熟悉了,也經歷、也聽說,更難為的是竟能寫得這樣絲絲入扣。

  要說對《玉米》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就是覺得實在不過癮,不過薄薄一冊兩百多頁,別說寫到莫言《檀香刑》那種長度,就是寫到《紅樓夢》的篇幅,我也很願意讀。

  《玉米》读后感(四):玉米。。。

  玉米在读者面前一亮相就已经是半个大人了。她不仅为母亲的生产打下手,而且因为家里终于有了男孩而非常振奋,从而脸颊发出“难以掩饰的光”,但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这个十四岁的少女已经懂得把脸上的光“用力地收住”。小说的开头更写到,“出了月子施桂芳便把小八子丢给了大女儿玉米。”因此,玉米是一个十四岁的老女孩,从来没有少不更事,从来没有懵懂。而且,玉米对权力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兴趣。这种倾向在整顿父亲的奸情时就已经显现,从她发现了父亲的不轨行为开始,她就不再和他说话了,她用无声的方式昭示着自己的存在,希望自己的存在能够对家庭中的无秩序现象有一种威慑。权力的气场就是威慑的气场,一种类似于她脸上收住的光那样绷住的气场,玉米热爱这种气场。但是,作为一个生理上仍然十分娇嫩的少女,她时常会被这种气场压得喘不过气来,这种窒息感在她的爱情中有所体现。

  玉米对飞行员彭国梁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是潜意识里对权力的渴望,小说中说:“彭国梁的长相并不好。瘦,有些老相,滑边眼,咪咪的眼皮还厚……尽管是正面相,还是能看出是拱嘴。”这基本可以确定是鼠相。但是,彭国梁穿着制服,制服所代表的权威对玉米来说就是无法抵挡的诱惑。因此,“玉米的心思跨过了彭国梁长相上的不足,心气去了大半……”在恋爱期间,玉米饱受爱情的折磨,她从来都是在哭,彭国梁问她:“你愿意和我一起,手拉手,和帝修反作斗争吗?”这是革命时代的海誓山盟,玉米闻之却如同受到重创,她“用冰凉的巴掌把滚烫的泪水往耳朵的方向抹”“全心全意往心里头哭”,就算喜极而泣,也过于骇人。不仅如此,读者会发现,她在爱情的每一阶段都表现得痛不欲生。不会写信的绝望和被人偷看信的愤怒还说得过去,可是在她与彭国梁相见之后,她确认自己恋爱了,“玉米望着火,禁不住流下了热泪”,这是幸福的泪水?这幸福未免过于毒辣。不妨这样解释:是玉米这种体质,这种流淌着威慑力的血液的体质和绵延不绝的柔软爱情冲撞,纠缠,撕扯,产生强烈的眩晕和恶心。 而这爱情的来源是对权力的渴望,这爱情的产生过程是一场角力,这爱情的尘埃落定是猎人对猎物的终极占有。

  在发生了家庭变故之后,玉米和彭国梁的爱情就此终结,玉米的悲伤是那么微妙,因为失去了爱情,本来的她反而一点点回来了,她在柳粉香面前将情绪挥霍一空,很快就恢复了她的威严,“有庆家的抬起头,抹去了眼泪,却发现玉米已经在看着她,没事的样子。”“玉米的头让开了,说:‘我不会去死。我倒要好好看看——你别给我说出去,就算帮过我了。”玉米到底是玉米,她对世间万物包括她自己都有着强势的规划。她对自己狠,狠到对自己下毒手,“玉米感到一阵疼……没人要的X,你还想留给洞房呢!”这种自残行为落实到别处,就是她与郭主任的婚姻。她在与郭家兴第一次见面时就沦为性奴,“他在半路上说了一句话,他说:‘好。’到了最后他又重复了一遍:‘好。’”玉米在更高的权威之下完全将自己物化,尽管“透心的恐惧,想叫”,还是“叫郭家兴捂住了”。这是一段非常惊悚的描写,自此,玉米的身体完全被权力征用了,和她父亲王连方的情妇们没有区别。而在此之前,王连方用权力占有了整个村庄略有姿色的妇女,失势之后,有着更高权力的郭主任用同样的方式占有玉米——这是一个人压着人,人挤着人,人弄死人的可怕世界,这是权力的世界。

  毕飞宇对玉米的塑造有些不公平,在小说的后记中,毕飞宇说:“我爱玉米么?我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我怕她。……我尊重她,我们所有的人都尊重这位女同志……”他带着尊重去写她,把她的情绪写得太端庄了。

  在写玉秀时,毕飞宇明显带着对玉秀的强烈的爱意,玉秀是那么的散发着雌性生物的原初的生命力,每个读者都会为她蓬勃的爱意感动;而玉秧呢,玉秧看似和玉米相像——玉米永远追求权力,玉秧永远追求存在感。作为母亲施桂芳熟极而流的生产线上最无足轻重的产品,玉秧在一贯的孤独中渴望被需要。和玉米有所不同的是,玉秧向上的渴望和向下的笨重形成奇妙的张力,这样一来,她就和玉秀一样有许多婉转的余地,有许多性格上的褶皱。而玉米呢,小说中她所有的情绪都是那么直来直往,即使是私下里的一言一行也是板上钉钉,她毕竟不是一出生就全副武装的雅典娜,她的心灵也有暗角,有沟壑。毕飞宇写出了玉秀和玉秧的隐秘,却没有写出玉米的暧昧。

  《玉米》读后感(五):震撼

  很普通的题目,玉米。

  作者的文字特别有质感,给人的感觉不像是很多80后90后的文章,他们的文字很浮,很漂,有一种摇曳感,不够简约,凝练,传神。

  那些比喻,随手一抓,特别的美

  比如:像水里的鱼,知道它在水里,却不知道哪一条是自己的。

  比如勒不紧裤腰带

  狐狸精也有狐狸精的缺点,抓住缺点,那么狐狸精反而是最听话的。

  平易近人,懒,权利等等,那描写的,很美。

  最后一段,冷暴力,让我想起杜琪峰电影里的冷暴力。

  轮回的宿命,人性

  心冷一次,年岁增长一次,与光阴无关。

  很好的。

  《玉米》读后感(六):在玉米地里看到自己

  阳光太美,不忍辜负,便有了写点东西的冲动。最近两个月的读书生活被佶屈聱牙的现象学充斥,差点忘记了看小说是什么感觉,还好,毕飞宇要来学校的消息振奋了我。赶紧找来《青衣》、《玉米》、《推拿》,以饿虎扑食的速度看了起来。

  《玉米》里的三姐妹玉米、玉秀、玉秧分属两个时代,大姐玉米和三姐玉秀的故事都发生在70年代初,写到幺妹玉秧则到了80年代。

  玉米到哪儿都是绝对中心,她就有那种吸引人的本质,不是漂亮不是泼辣,用流行的话说就是御姐范。她是绝对的王者,李敬泽说她像鹰是很形象的,鹰有尖利的爪敏锐的眼,玉米也有能干的双手和刻毒的眼睛,他俩最神似之处在于都有族类认同感,鹰从来不吃自己的同类鸟类,玉米再痛心疾首也没想“干掉”自己的姐妹,相反,她以自己能做到的一切保护自己的家族,包括最后嫁给权利,她的尊严和家族是绑定的。这种长姐的保护欲支撑她度过了一生,是她的终身奋斗目标,也是她灵魂最后的救赎。一个女人对成功的欲望如果大过了对爱情的渴望,那么她这辈子也就很难真正幸福了。这里并非意味着女性的幸福是男性给予的,渴望爱情也不等同于渴望男性,但如果一个女人完全放弃获得爱情的可能,最终到手的权利也未必能填补这个空当。玉米简直像个男人,她的行为模式、她的欲望、她的选择,但她到底还是一个女人的,她幻想与彭国梁的爱情,向往天空,可是她爱上的到底是飞行员还是彭国梁呢?这个问题她还没来得及想就轮到自己被飞行员未婚夫退婚了。说男人现实薄情,女人被逼急了恐怕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罢。嫁给“权利”后的玉米幸福吗?也许不幸福但至少能满足。看看这就是玉米的能耐,我只想说她两句却噼里啪啦倒出一堆话。

  玉秀就不同啦。她太知道自己的优势了,长得漂亮永远是女孩最能自以为是的资本。可是她不“干净”了,父债女偿,连自己的亲姐姐都说她是“臭茅坑”。这也是毕飞宇对姐妹关系的讽刺吧,亲姐妹总不会处得太好,应该是斗来斗去才够劲,也许是因为我们家就姐妹俩,一点没感觉到姐妹间争宠的势头,我姐姐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觉得毕飞宇对姐妹关系的表达或许有些成见,在他的小说中女性之间总是争风吃醋永远看不到和平共处的,有些争夺似乎没来由,就像上帝的那个诅咒:女人永远无法和平共处。在这个文本中,写玉秀也只能算是对玉米形象的补充,玉秀的那点小聪明和小漂亮只够她无甚差错的活着,不会太好也不至太差。对待爱情上,玉秀没有姐姐理智,有点傻有点痴,有一种说不清的糊涂,却又没到敢于飞蛾扑火的火候,她永远在姐姐之下,从那一跪开始,就永远低玉米一头了。玉秀失贞后,玉米带着她在整个王家庄转悠,用无声的方式广播:看看咱谁比谁活得好吧。女性的贞操在农村中意义很含糊,少女的贞操是金子,全村子替你看着,妇女的贞操对全村男性就有点像是隐性的共享资源了,按权利分配。所以后来郭左知道玉秀“被七八个男人欺负了”的时候,就按捺不住了,就好像是自己的蛋糕被狗啃过一样,但是自己没吃成不乐意啊,宁愿把自己当狗也要啃上那么一口才能平了这口怨气。很奇怪,阴道长在女人身体里,她们却没有使用权,这使用权属于社会、属于男人。玉秀失贞没让她成为一个受保护者,反而使她堕落成了一件被玷污的容器,所以郭左一度这么想:既然都脏了也不介意我那点污迹。

  整部《玉米》里,让我最回味的是玉秧,路人丁式的姑娘,让我找到自己的影子,或者说曾经的我是玉秧的一个侧面投影。整个玉秧像是一个断裂的文本,很少提及玉米和玉秀,时间往前推进了十年,什么都不同了。玉秧给我感觉是个内向、敏感、懦弱、坚忍、冷漠的姑娘,玉米是贱作物,好长活,给点阳光就能灿烂,玉秧也是这样的,在东北玉米是用来喂猪的,这也是玉秧竭力逃脱的命运,她“用自己那支笔一撇一捺把自己送进了城”,她这代农村姑娘在命运上有更强的自主性,开始能掌握自己了,这是一种除了用性(玉米)、关系(玉秀),使女性获得更好发展(进城)的新方式,这着实让玉米唏嘘感概。村子里能考上师范学院就代表着光明的前途。这个背景就是我们90后也是熟悉的,当校长让玉秧传授宝贵经验时,她低下头吐出那么一个字“背”,真是对应试教育的绝妙讽刺,是“背”把玉秧送进了城,但在这“背”的公平之后又有那么深重的无奈。玉秧以高分考进师范学院,却在学校遭到众人的无视:排演节目被刷,老师不重视,班主任也不喜欢自己喜欢同样是农村来的庞凤华。她甚至羡慕因丢了钱而受人关注的庞凤华,感慨自己怎么没赶上丢钱这等好事。这种扭曲的想法让她欣然接受了当“暗哨”监察学生动向的活儿,当遇到中年危机魏老师要求猥亵她时,一向在魏老师面前唯唯诺诺的玉秧自觉一下高大起来了,摸吧,只要别真做就行了。玉秧天生没有存在感,自尊时常被践踏,她最后还是用身体作为工具挽回自己的尊严,开始意识到保护自己性权利的重要性,她还是比两个姐姐进步了。她满足自己观察者的身份,享受呆在暗里对他人了若指掌的主宰感,成功揭发庞凤华与班主任的师生恋后,她得到了一种类似入魔的快意

  女孩的成长极其不易,就像种玉米,你看着好养活吧,阳光、雨露、天气的配合不同长出的玉米差异可太大了。如果一颗玉米在当玉米秧的时候就被虫咬了,还指望她长大能成为一颗好玉米么?

  《玉米》读后感(七):男权魔爪下的女性哀歌

  目前只读了《玉米》部分,已经很震撼了。

  毕飞宇的文字轻柔、流畅、绵长,犹如女性暖如鹅绒的身体,但就这是在这样的文字里他讲述着一个残酷的故事。

  故事的背景是文革时期的王家庄,这是一个封闭的空间,时间的特殊性又意味着男权的触角伸得足够长,他们直接对女性的身体进行占有来显示权力地位。玉米的父亲王连方作为村支书,将村里能睡的已婚女人都睡了,对她们的丈夫的描写极其模糊,除了有庆寥寥几笔。在男权结构里连男人也臣服于权力之下。这是人民公社时期,没有私有财产,一切归集体所有,连他们的媳妇——他们也认为是私有财产——也为领导所享用,这无疑又使作品具有了批判和讽刺意味。

  村里所有的女人出场的描写,几乎全用男人的名字加一个“的”字,但有两个人例外,一个是玉米的母亲施桂芳,一个是玉米的老师高素琴,“有庆家的”与“柳粉香”都有出现。

  在王连方看来施桂芳就是一块播种生儿子的自留地,在诞下七个女儿外加三个流胎之后她终于完成了使命,再也不管家里的事,几乎没了存在感。

  小说的视角主要从大女儿玉米开始。她早熟,洞悉女人的一切,知晓男女之事,更知道父亲王连方的那些风流事,但她又是在男权结构之内,所以她会认为错不在父亲王连方,而在于那些狐狸精。她抱着弟弟小八子去串门,去羞辱那些被王连方睡过得女人,为了给母亲讨回公道和颜面。玉米看似精明,实则已经落入权力网络之中,之后的悲剧就顺理成章了。

  玉米被戕害、损害是一首悲怆的哀歌。

  她纯情。在与飞行员彭国梁信件来往中,步步为营,心思缜密,犹抱琵琶半遮面,少女的痴情表露无遗。她幻想。飞行员翱翔在祖国的蓝天,“和帝修反作斗争”,玉米向往更广阔的天地,更崇高的事业,十四岁如花的生命本应该享有那么吉崇高又美好的生活。

  彭国梁虽然来自王家庄之外,但他显然也是在男权结构之内的,他第一次到王连方家,见到王连方是威武雄壮的军礼,称对方为首长,可是一见到玉米立刻没了礼节,只傻傻站着。

  王连方要移风易俗,留彭国梁在家,他想到的是为自己的家里增加点威武之气,而没有为玉米的名声作考虑。而彭国梁,同样没有为玉米着想过半分。在灶台后面,玉米和彭国梁坐着,一个往炉膛里加柴,一个拉风箱。读到这里,我已经隐隐觉得要出事,干柴烈火,煽风点火。果然,彭国梁得寸进尺、步步进逼,玉米节节败退,她的身体被彭国梁慢慢占有,但她防守住了最后一步。

  男权结构里,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是没有自主权的。玉米还没过门,心里就觉得这身子本该是国梁的,不该把国梁憋得那么难受,还留着贞操到洞房吗,肉烂在锅里也不给自家人吃……玉米为自己的防守后悔、忏悔。

  玉米姐妹们的命运在王连方失去官职后被翻转了。王连方外出做油漆工,作为权力结构里的失败者,他是被放逐的。这时的玉米算是正是接过家里的最高权力,可是她根本无力阻挡村民们对玉秀玉叶的报复;在一个可以随便拆别人信件、没有隐私可言的村里,她甚至无力阻挡在外面的彭国梁知道她家里的变故。

  彭国梁跟玉米决裂,一是因为王连方失势,二是因为玉米的身体可能被别人占有。对他来讲,玉米作为一件财产已经迅速贬值。

  值得注意的是,小说中对电影这一意象的描写出现过两次。一次是村里的露天电影,玉米觉得,电影里的人在一块白布里,假得很,它知道是什么暖?什么是冷?文革时的电影肯定是八个样板戏,有着崇高的革命激情,百姓勇敢善良。这跟随后玉秀和玉叶被村民轮奸形成强烈反差,在黑夜里一群男人对两个十来岁的女孩子施暴,可真是“勇敢善良”!在他们看来,占有玉秀和玉叶正是对王连方以前睡自己老婆的最好报复。可见,不仅媳妇归男人所有,连女儿也归男人所有。

  玉米让王连方为自己说个有权的男的,王连方找了一个大官,他把自己的女儿卖出去了,玉米是他的财产,他要用她重回权力结构之内。

  玉米的相亲地点在电影院,“电影”再次出现,一个公安局的人,最后抓了坏人,是正义之歌,而荧幕外的故事是哀歌。郭家兴在电影院没有出现,领导是没有那么容易出现的。在旅馆房间里,郭家兴匆忙出场,态度冷漠、傲慢,随后开始对玉米的身体进行占有,生米煮成熟饭,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

  故事的结尾,引出了郭家兴的妻子,一个身患绝症没几个月的女人,她已经被丈夫抛弃,像扔掉一件破烂家具,而玉米作为新家具已经买下了,就等搬进家里。

  读到这里,女性的生命哀歌让人浑身冰冷。

  在一个没有真情真爱的世界,美丽的女性之花被丑陋的男人们摘了、卖了、买了、踩了、扔了……

  接下来我会接着读玉秀、玉秧的部分,继续受悲剧之虐,继续从故事中回顾当下、观照现实。

  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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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秀》和《玉秧》的篇章故事空间和时间都变了,前者在郭家兴的宅子里,后者在师范学院,都是将表面平静下的一些小小的波澜写得惊心动魄。

  玉秀因失去童贞而被逐出王家庄,依靠聪明伶俐留在姐夫家,给郭巧巧当丫头、服侍大姐,人在屋檐下,步步小心。玉秀本来向往更广阔的天地,但却被逼得在夹缝中求生存。

  玉秀的优秀之处在于爱美,在于她的狐狸精,但灾祸也源自于此。

  玉秀的命运跟苔丝很像,男人的贞操观决定了女人的命运。郭左看起来正正经经的,实则内心卑鄙,得知玉秀被七八个大汉睡过,他想到的不是替玉秀难过,而是觉得玉秀贬值了;既然贬值了,就不值得有未来了,还不如临走前也睡她一回,抓回一点损失。嗯,郭左肯定认为他为玉秀表露的情意是一种损失。

  玉秀怀孕是一个悲凉的故事,数次自杀,强烈的求生意志又救了她。河水那么冷,踩在里面,像无数双手在抓挠,而人间的灰冷比河水更令人心寒。在粮食收购站,那些自称的城里人冷眼看着玉秀的秘密逐渐暴露,在老鹰着小鸡的游戏中他们在玩弄着玉秀的肚皮底下的秘密。玉秀倒在地上喘气,肚子上勒紧的带子让她呼吸困难,胖了,胖了,她这样说,周围都是冷漠的面孔。

  玉秀生下孩子后没能看一眼就被抱走了,大姐玉米恨她,脸都被丢尽了,她考虑的不是妹妹的感受,而是她靠出卖身体获取的权力和地位,把孩子扔了自然成为最终选择。

  谁能体会到那个爱美的玉秀挣扎求生的内心?

  《玉秧》的部分跟前两部几乎没有关联,是一个老实刻苦的女孩在八十年代初的师范学院发生的故事。

  时间已经来到文革后,但仍有文革遗风,校卫队这种拉仇恨的东西就是文革产物,它像幽灵一样漂浮在校园各处,侵入每个人的隐私深处,不知道什么时候它会把一个人给“办”了,以毁灭名誉而显示它的存在。

  我念初中的时候,中学仍然有这样的组织,名叫学生会,打着管理的旗号每晚在各个宿舍游荡,欺负弱小,用暴力和威吓让学生俯首帖耳、规规矩矩,否则拉进治安室给办了。“治安室”这种地方非但跟安全无关,反倒成了最不安全的地方,谁要是进了治安室不仅要受皮肉之苦而且名誉不保,在同学和老师面前抬不起头来。

  玉秧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这是学校,是有文化的地方,比王家庄理应开化、文明;但在作者的笔下,通过层层细剥,将它恐怖的内部展现出来。

  玉秧从一个乖女孩变成校卫队的隐探,最后为了保住名誉甘受阳痿的魏老师的猥亵。也是因为玉秧,诗人楚天被办了,从诗的神坛坠落;庞凤华和班主任被办了,师生恋引爆了人们兴奋的神经。

  从小说中,我看到的是人性的残酷和生存境地的狭窄,在温柔细腻的叙述中体会到人间悲凉。

  但我看到有人说作者写这些故事时态度暧昧,有欣赏玩味人性恶的的倾向。其实真是理解错了,作者并非如此。如何细细体味,会发现作者始终站在被戕害者的一边,玉米、玉秀、玉秧、楚天、庞凤华等等。

  2017.1.3

  《玉米》读后感(八):再讀畢飛宇《玉米》

  《玉米》是我最近讀過最有感觸的小說,對於沒能好好介紹它感到很歉疚。朋友說我是一個很不會說故事的人,這點我無從辯駁,《紅樓夢》被我一講,可能會變成這樣:賈寶玉和林黛玉談戀愛,可是大家都說有金鎖的薛寶釵和有靈玉的賈寶玉才是一對,林黛玉很悶、身體越來越不好,最後病死了,賈寶玉也出家了Orz

  這幾天不停地在MSN上對朋友推薦《玉米》,照這種程度看來,很可能會被朋友誤會我大概是愛上畢飛宇了(尤其畢飛宇還長得蠻帥的,真是作家中少有的型男)。《玉米》描寫王玉米和王玉秀這對姊妹之間的角力與暗湧深得此中三昧,跟電影《美人心機》扁平的劇情刻畫完全不同。

  有兄弟姊妹的人大多知道比較是怎麼一回事。不要說手心手背都是肉,手背都是皮啊!十個手指伸出來都有長短了,不是嗎?總會有個識大體、不出錯的姊姊(或哥哥),有個太受寵、愛叛逆、不知天高地厚的妹妹(或弟弟),競爭意識、嫉妒與仇恨向來就是手足之情的一股逕流。

  我一直覺得當兄姊是很冤的一件事,底下的弟妹行為偏差,父母常常會怪到兄姊的頭上來。我很少聽說弟妹犯錯,兄姊不挨打挨罵的。即使為弟妹犧牲、付出,也都被當作應該的,天曉得當兄姊的不過是投胎投得急了些,要知道有這麼重的一條原罪,不知還有誰肯當長子長女。

  玉米就是這樣一個「任重道遠」的姊姊,超齡的成熟懂事並沒有替她掙到美好的未來,她原本應有的未來,被妹妹玉秀硬生生地擊碎了,雖然後者也受了很重的傷。故事的開始極力描寫玉米這麼一個出色的女性,到了父親失勢、妹妹玉秀被村子裡七八個大男人輪姦後,姊妹之間的新仇舊恨就格外可觀。

  玉秀(還有玉葉,但後文沒有交代)被輪姦的事件是書中最重要的轉捩點。這幾個女孩子原本被捧在天上,一下子落入了泥塵。玉米本來已經和人人稱羨的飛行員訂婚了,卻因為玉秀失貞的事傳到未婚夫耳中,未婚夫懷疑玉米也「被睡了」,退了婚。玉米原本「雙臂一伸就是鳳凰的一對翅膀」的人生就變了調,做了高幹(應該也不是非常高啦,但我不太懂那社會結構)的續弦,做小伏低,在床笫間曲意逢迎以求生存。

  玉秀失貞後,氣焰並沒有因此收斂,惹得二姊玉穗狠罵她「尿壺、茅缸」(真的非常惡毒,雖然玉米說玉秀「要不是妳妖里妖氣的,怎麼會有這樣的事」其實不無幾分道理,但將遭受性侵害的責任都歸咎於女方實在令讀者有些刺目刺心),再加上張懷珍挾怨渲染,連三歲小兒都知道要笑玉秀是「尿壺、茅缸」,實在待不下去,只好進城投靠大姊玉米。然而玉秀到這個地步還是舊性不改,仍舊瑣瑣細細地與玉米做對,玉米不禁灰心了。

  最令我怵目驚心的一個場景,就是玉秀跪求玉米高抬貴手,幫幫她的忙,不然就只好去死了。玉米冷靜地回她:玉秀,妳去死。我送妳一套毛料做壽衣。千言萬語不能描述這個場景有多麼劇力萬鈞:姊妹之間,雖是同根生,亦有不共戴天之仇,此間的恩怨糾葛比起一般人之間的仇恨,更是難以拆解。在仇恨與寬恕之間,還有那麼多澎湃的情緒在交戰。

  這本書的重要情節大概都快被我雷光了(笑),但是畢飛宇的文筆更精采,趕快去讀原文吧。台灣的出版社還出版了他的《青衣》和《平原》,不過價格實在不怎麼可愛,我還是讀簡體版吧。

  《玉米》读后感(九):惦记最久的一本书

  忘了是高中的哪年,那时候南京还有一个很有名的DJ文澜,真心不知道她还在不在。印象中是一个夜晚,她的节目里会读一本书,当时就是这本《玉米》。她的声音温柔而知性,好像能抚平悲伤似的。

  她读着玉米喜欢的那个人想要跟她发生关系,玉米守住了最后的底线,然而第二天心爱的人就要远走,她望着他离开,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给他。

  我只知道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叫玉米,然后就一直纠结着她最后到底怎么样了。直到我妈过了大概一两年的时间,当我上了大学,突然看到她拿着那本书,我问她才知道,这本书就是我心心念念的那一本。然而我还是没有看,等我回了学校也没有去读。

  直到工作一年后,莫言的热潮开始了,我问我妈有没有莫言的书,她说那个大学里的阿姨建议我不要看莫言,说是农村里这些事太脏了,不适合我这种小姑娘看,尽管这个阿姨很久就喜欢莫言了。

  最后,还是顺利的拿到了莫言的丰乳肥臀和玉米。先把玉米看了,急切的想知道玉米守着的那个底线到底换来了什么,也许我一直也不相信男人,一直担心着玉米,一直期望着她能找到更好的男人,而不是一个猴急的想在离开之前取走这个农村姑娘贞操的。当然,这是高中时的想法了。

  果然,最后玉米没有跟这个男人终成眷属,证实了我的猜想的同时,真是非常失望的。不过玉米最后还是有一个不错的归宿,我最喜欢的也就不是玉米了,而是那个最小的妹妹,我都忘了名字了。

  不能否认,我还是很佩服玉米,一个女孩长成一个肩负着家庭里姐妹们的未来的女人,不管怎样都是悲痛的。爱情这种只属于青春的东西,最后也滞留在了青春期。

  当然,这种书一点儿也不脏,只不过是简单粗暴的描写了一些情事罢了。我最喜欢的就是真实,鲜少修饰的文字。

  还有,莫言的丰乳肥臀还是停留在第十页左右,不知道是行间距太小还是字太多,缺少继续看下去的动力吧。

  《玉米》读后感(十):后记

  在看一本小说之前,我很在意它的前言和后记。因为有的时候,这些次要的部分比小说本身更加精彩,是作者经过长时间沉淀得到的字句,都是珍贵的东西。

  毕飞宇在《玉米》的后记里,有几段写的十分精彩:

  “关于人称,我有这样一个基本的看法:第一人称多少有点神经质,撒娇,草率,边走边唱,见到风就是雨;第二人称锋芒毕露,凌厉,有些得寸进尺;第三人称则隔岸观火,有点没心没肺的样子。这些都是人称给叙述带来的局限。事实上,叙述本身就是一次局限……

  “我一直认为所有的艺术都存在一个‘速度’的问题,即使是瞬间艺术绘画或者雕塑、小说里的速度问题则尤为重要。小说是一个流程,有它的节奏,选择什么样的速度对一部作品来说一点也马虎不得。小说的速度起码有两种:一,结构性的速度,事态自身发展的速度;第二,语言性的速度,也就是说,你叙述的速度。我发现许许多多的作品在语言的速度感上是不讲究的,读者就如同坐在一辆汽车上,驾驶员是一个冒失鬼,虽然他的绝对速度并不快,但他在忙,而你在慌。中国作家里头叙述速度最快的也许是王蒙和莫言,他们是作家里的F1车手,是舒马赫或哈基宁。他们的语言风驰电掣,迅雷不及掩耳。所以他们的作品你最好是吃饱了再去看,否则你撑不住。而语言速度上最有控制力的是王安忆和苏童,读他们的作品就好像在和他们拔河,一点一点地,一点一点地,你就被他拽过去了。读他们的作品你永远是一个饿汉。

  “我的年纪一年比一年大,作为一个写作者,我没有任何的抱怨,相反,我感谢时光。时光会使我们一天又一天地老去,但时光同样会使我们一天一天地丰富起来,睿智起来。时光有她绝情的一面,然而谁也不能否认,时光也有她仁慈的一面。比方说,在我们的内心,时光总能留下一些东西。有时候,时光可以超越你的智商、气质、意志、趣味,使你变的像目光一样透明。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没有天才,如果有,那一定和时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原本没有的东西,时光会有所选择地赋予我们。

  “我不敢说《玉米》这本书有多么出色。可是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这本书在我二十岁的时候是写不出来的。尽管我二十岁的时候自视甚高,比现在还要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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