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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10篇

2018-07-10 05:3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10篇

  《布谷鸟的呼唤》是一本由(英)罗伯特·加尔布雷思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元,页数:464,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一):这是《偶发空缺》的延续 想读来看

  我先承认两点。第一,如果写这本书的不是J.K.罗琳,我大概不会去看,毕竟太多的侦探推理的经典之作我还没有读过。第二,我没有看过HP系列中的任何一本,我是从《偶发空缺》开始读罗琳的作品的,读完这本布谷鸟之后我已经决心做一位脑残粉了。

  如果真的像人文的上架建议那样把这本书当做侦探推理小说读的话,读完大概会失望。读到书的中部我就意识到,它还是一部类似偶发的小说。全书胜在描写而非情节编排,重点是文学性、细节描绘、画面感(天生是一部剧本啊,每看到一处都能想象的出画面,超立体!),处处透露着罗琳的文学造诣

  超模卢拉的死是整本书的线索,通过调查线索的搜集串联起整个事件中所有有关的人,这是一个相当精彩相当成功的串联手法。卢拉在书的一开篇就死在了雪地里。作者从未介绍过卢拉,这个事件的导火索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是通过侦探Strike的不断深入调查,通过书中人物讲述呈现的。他们对卢拉的评价两极分化:设计师对卢拉爱的深沉,在他眼中这是一个完美女性形象;而对于卢拉的哥哥和舅舅而言,卢拉几乎一无是处,被母亲过分溺爱从而养成的乖张性格让人无法忍受。我开始还在想,为什么每个人对卢拉的评价都并非中立而客观呢?当真相大白时,我发现,卢拉实际上是书中各个人物的映射,他们嘴里念念叨叨的卢拉其实就是他们自己。例如,18号楼的保安朴实本分,所以在他眼里卢拉有修养礼貌天性善良;卢拉的哥哥从未得到过父母疼爱内心极度失衡,所以他说卢拉对母亲毫无孝心从不关心。善良对善良,自私对自私,正像我们常说的,你看到的其实是你希望看到的。我想这可能是作者有意给卢拉的形象留下空白原因吧。

  这本书里罗琳依旧延续着偶发里她对中产阶级讽刺,对丑恶毫不掩饰让他们完全曝光在阳光下。律师超模化妆师摄影师制片人,无一不是光鲜亮丽活在羡慕眼光中的角色。但在他们光鲜的外表下几乎都在背负着情感背叛利益冲突谎言恶性循环

  对这本书,毁誉半参,我个人感觉可能是大家评价的角度相同。在推理方面,没有什么新鲜感和个人风格,有的地方线索安排的略显牵强,风格类似阿加莎的推理小说。这一点可以理解,毕竟精彩的推理小说都被前人写的差不多了,想有突破和创新很难。在文学方面,不用多说,有多少个大拇指就竖多少个大拇指吧。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二):我个人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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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司沃斯先生房子

  作者: [英] V. S. 奈保尔

  奈保尔的代表作之一,因为篇幅长我好几次拿起又放下了,没想到去沈阳坐火车几个小时下来,600页就这么一点点看完了。

  故事主角毕司沃斯先生是一名印度裔移民,他一直想有一幢自己的房子,年轻时,出于对自身阶级命运逃离的渴望,他稀里糊涂入赘了一个暴发户家庭,但随后逐渐无法忍受这个家族中的种种制度,开始了种种反抗,在若干次挣扎沉浮后,他在人生终点时,终于实现理想

  在这个小说中,毕司沃斯先生的追求——房子,是一种追求逃离和独立象征,他妻子的家庭,在外界来看,是豪贵的,但其内部,则有太多的是非,利益至上、等级森严的地位制度,为维护这种制度而产生的家族潜规则让人窒息,小家庭攀比成风、党同伐异,要想生活在其中,就必须习惯苟且,习惯于不被尊重,毕司沃斯先生不想接受这些。平心而论,他并不是个优秀人物,他不满足自己的地位,却又拿不出赢得地位的资本;他曾经的斗争手段是不考虑任何后果地谩骂、公开和其他人互相嘲讽,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他接管了两次产业,却因为水平问题灰头土脸回来;他格格不入孤立无援,生活平添许多艰难.....但尽管如此,毕司沃斯先生始终没有甘心寄人篱下,没有去口是心非、不择手段,没有臣服现实麻痹自己,他一直在心中保留着那个理想,并逐渐成长,从感性理性,从愤怒平静,从寻求逃离,到谋求独立,最终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了心愿

  《道士下山》里师傅小道士说的让他牢记的话语是“不择手段,为豪杰,不改初衷,真英雄。”毕司沃斯先生达不到前一点,他并非豪杰,只是庸人,但他做到了后一点,这也足以让人称赞的了,很多很多人在同样的境地中,都坚持不到此时,他们往往都在之前的岁月中,屈从了现实。

  这本小说,和奈保尔其他作品,看着很是有趣热闹,奈保尔极为擅长用平静的文笔做出批判和讽刺,对于之前的梵学家农民,后来的图尔斯家族形形色色人士,奈保尔在叙述他们的行为时,文字是客观的,不含主观感情的,但是一旦纸面上的文字被读起来,在脑海鲜活起来,成为了行为和言语时,立刻就展现出了其中的荒谬和讽刺,给人极深刻印象,此时,往往伴随我脱口而出嘲笑,我在火车上看时,就时不时合上书,独自一人在晒笑,旁人一定以为我很傻.....但看到后来,逐渐发现,和很多书到一半忽然运气变好头脑好话会讲了事会办了咸鱼翻身的“励志”小说主角不同,毕司沃斯先生始终都是一个普通人,始终没有摆脱他的缺陷,他身上有很多我们的影子,他不甘现状,又确实没什么成绩,他做出过不少蠢事,他害怕和人冲突,他看不起很多人,又在别人炫耀时忍耐不住,想参与其中,他时常敢怒不敢言,很多时候选择妥协...但没关系,这些性格都是常人的一部分,不影响作者想要表现品格。另一方面,图尔斯家族也具有现实意义,在读者的角度看,这个家族充满了各种问题和弊病,但其实其中的结构环境人员在现实的小社会中真是能一一对应,有一些我们生活中工作习以为常规则,充满成就感地去执行的,在客观来看是极其荒谬的,甚至是扭曲的,我们浸淫良久,终于掌握了的某些生存之道,正如同图尔斯家族的女儿女婿的行为一样可悲,而我们却不自知,反而觉得自己掌握了处世之道,真到了自己的身上,能像毕司沃斯先生一样,虽卑微,虽被损害,却始终清楚认识,不改初衷者,真是少之又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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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世界

  作者: 阿道司·赫胥黎

  反乌托邦名作之一 ,和《1984》呈现的又是一种截然不同的图景,《1984》的社会是极致的极权,高度思想管控,让自由幸福在世上不存在自然就不会有人奢望它们。而《美丽新世界》的社会完全不同,它降低了幸福的门槛,在这里人人都是是幸福的,是自由的,人们愉快地工作,轻松地生活,不再为生存和健康烦扰,可以把时光用来尽情去寻求快乐,这看来是一个解放的、自由的新世界。

  但本质上,这仍是一个不自由的世界,因为这里的幸福是预设的,是管理者提供的,而不是自己追求的。在这里,自胎儿起,社会管理者便开始对人进行影响,在婴儿时代通过直接刺激修改掉人自然的美丑意识,又随着婴儿的成长将一系列准则价值观深深刻印在他们思想的启蒙中,之后借助教育的强化和社会的集体意识的影响,让人们按照这些既定的规则生活,并且认定这就是幸福,自己是幸福的,人们既成为这种秩序的被受者,又是秩序的巩固者和维护者。人们看似有很多选择,但只是走在诸多被预设了的路线之一上,人们以为自己是自由地生活,但其实思想已经禁锢乃至意识不到问题所在,这个世界中有多种方式可以获得幸福,但其实只是千千万万人在模仿同一种“幸福”,人们无法选择属于自己的幸福方式,也没有不活成别人的自由。

  若说《1984》对应的是威权统治,那《美丽新世界》对应的,就是精英统治,这种世界,一样地可怕。这个图景是更接近我们现实的,当今世界,有很多情况已经和书中所描绘的景象相像了,社会通过媒体影响和塑造大众价值观,很多人从模仿和展示中学来了“幸福”,又同时传递这种价值观,久而久之,在很多人的心中,幸福就是“别人告诉的那些种”,再无其它,不采取这几种方式寻求幸福的反而是异类....未来人类社会会变成书中一样?倒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最后说一下反乌托邦文学作品长期以来经久不衰的问题,我觉得是这样,我们处在一个和平、饱足的世界中,我们远离贫困饥饿、杀戮和压迫已经很久了,人类越来越向“理想国”前进,我们当今的生活,对于古时的人来说,其实完全可以算理想国了,而这种国度真的存在么?这就是问题所在,很多人心中——我就是其中之一——有一种欠安全感,害怕这种好景是虚幻的,害怕它不能长久,毕竟在过去的数千年中,这种美好从不能长久。所以,现实是向好的方向发展,这是我们所期望的,是符合我们感性的,而反乌托邦的文艺作品,则代表一种冰冷的理性声音警惕,不能失去警惕,这完全有可能是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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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谷鸟的呼唤》

  作者: (英)罗伯特·加尔布雷思

  作者名字是一个笔名,其本人正是《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这是她第一本侦探小说。

  和日本作家以及某些欧美作家喜欢“本格推理”不同,这本书是一本典型传统侦探小说,作者在推理之外,更注重的是在侦破案件的叙述中,在丰富场景和各具魅力的角色之间,推出一个线索完整的、引人入胜的人物传奇

  从这一点来说,这本书做到了,和看通常专注于推理本身的推理小说那种紧迫感完全不同,我在看这本书时,感觉非常地舒适,非常地轻松,作者在开篇后,伴随着案子,开始从容不迫地为读者呈现人物,得益于作者的文笔和描绘,不出二章我就喜欢上了斯特莱克和罗宾这两个角色,之后的旅程就像伴随着两人前行一样自然,他们首先是生活,之后才是办案,这就让角色变得厚重层次变得立体起来。之后,跟随着侦探的脚步,我就像亲历一般走过了伦敦的许多大街小巷,作者每到一处,都用优雅笔墨来描绘场景,不仅是景物,还有人物、颜色、声音和气质,都描绘到了细致入微的程度,结合斯特莱克这个残疾、感情饱受挫折而又倔强顽强形象的沉重脚步,一股浓浓的英伦风情跃然纸上,这就是这本书让我舒适的原因所在,我慢慢翻着书,徜徉在五光十色的马多克斯街、豪华安静的梅菲尔区,见到形形色色的人物上演惬诧悲喜,仿佛在品一杯叫英伦文化红茶

  以至于,在最终看完书后,我是很未尽意地合上书,真是不舍得这故事和人物,要是能再有一些故事就好了的感觉。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三):不合格的推理小说

  冲着JK罗琳的名字,我买了这本书。我是罗琳的粉丝,也喜欢看推理小说,所以对于JK罗琳改写推理小说一事我是大为开心。而且对于罗琳叙事的严谨程度,我们是知道的。所以很期待的买了这本书,但不得不说,我失望了。

  很长的书,接近四十万字。开始的二十页讲,一个模特警方认定是跳楼自杀。她哥哥坚持认为是谋杀的,所以找了一个私人侦探。后面的四百页大约全部是讲侦探约见各种死者朋友、案发当事人等。冗长又让人抓不住重点。不是冲着JK罗琳,我真的早就扔下不看了。最后的三十页高潮终于出现:侦探断定死者是被哥哥推下楼的。没错,就是花大价钱雇侦探的那个哥哥。你是逗我玩么?

  先说我对推理小说的认识,推理小说应该主要是解决两件事,谁做的?怎么做到的?凶手起码应该是一个让人意料之外但又情理之中的人吧?凶手就算找侦探调查,也得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吧?如果死者的哥哥就是为了财产杀掉妹妹,那死者已经被警方认定是自杀,在没有找到遗书的情况下,她的所有遗产应该是被母亲和哥哥所继承。母亲又罹患癌症时日不多。哥哥眼看财产就能到手,谁都不会起疑,干嘛多此一举找个私家侦探啊?是闲的还是脑子进水了还是想显示自己杀人技术高超?你起码应该让读者感受合理的啊。这也是我对本书评价低的一个主要原因。

  如果单从对英国上流社会多一点了解的角度说,这本书倒是可以一看的。罗琳的文笔确实很好,她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侦探斯特莱克是个私生子:父亲摇滚巨星,母亲是模特,还有很多同父异母兄弟姐妹。所以他更能够理解死者那种生活。他的身份也在侦破过程中给了他一些帮助。另外的一些铺垫估计会在同系列今后的作品当中用到,毕竟罗琳很擅长草蛇灰线的写法。

  JK罗琳使用了一个新的很男性化的笔名来写这个新的系列:罗伯特·加尔布雷思。刚刚上市的时候销量惨淡,据说只卖了五百本。但当被透露说其实这个作者就是JK罗琳后销量狂增,瞬间占据了畅销榜第一名的宝座。可见罗琳的吸金能力,也能够看出人们对罗琳的热爱。说实话,相较这个侦探系列,我还是比较期待《神奇动物》系列,期待邓布利多和他的好基友大魔王格林德沃的故事。毕竟那才是她最擅长的领域。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四):虽然有些啰嗦但起码读起来顺畅

  每次看外国小说我都有点害怕,因为要记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人名,有些人物在小说开头出现过,然后直到小说中段才再突然出现的话,我会立刻懵掉(犹记得看《百年孤独》的时候,我在A4纸画了一个人物关系图磕磕碰碰历经半个月才勉强看完,超不爽)。其实我觉得翻译的时候,不翻译人名更好,直接保留英文的话可能会比较容易记得。

  罗琳的小说读起来非常顺畅,即使登场人物不少,但作者一边推进剧情一边描写人物的功力真的很厉害,随着剧情的深入,每个人物竟然都非常“3D”地展现在我眼前。无论是主要登场人物,还是一些小配角,罗琳都处理得很好,有时我怀疑自己看的是一部英国连续剧。

  但这种“3D”写法浪费了太多文笔在细致描写上,所以当故事推进到中段的时候便显得啰嗦,使得很多读者都说小说结尾太过仓促,还来了一个不小的逆转,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所以,如果这真的是一本推理小说的话,便有些不合格了,作者太侧重于描写和讽刺英国的上流社会,显得对故事的进程推进比较缓慢且推理不足。这应该是一本社会派侦探小说,而不是推理小说。

  幸好的是,罗琳这本小说打算出一个系列,所以这种较为啰嗦的细致描写还是有必要的,而且罗琳是一个喜欢安排铺垫的小说家,也许在系列第一作便已经埋下第二本的伏笔。

  期待一下吧!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五):我钦佩她的勇气,为她下部作品祝福

  尽管我追读J.K的每一部作品,但不得不指出本书的种种不足,希望能够读到J.K更为杰出的作品。

  1、办公室温情的设计

  大部分书评都没有提及这部分,但在我阅读的过程中,感觉J.K是花了很大心思去设计的。

  Robin,毫无疑问带有J.K的影子,是智慧、独立和"完美"的"珍宝"。

  trike,也许是J.K想象中曾经期待的老板、老爸、老公的形象。两个人在办公室内发生的种种温情怎能不让人浮想联翩。

  但是J.K写这段时,很稳、很极致的克制。

  Robin热爱的是工作,喜欢的是充满男性荷尔蒙、英雄气概和专业精神的老板,主观上竭力克制情欲上的萌动,但无处不透露一见钟情的躁动不安。可以毫无疑问地总结:Robin对Strike绝对属于一见钟情式的爱情,但这种爱情肯定要被同事间的工作友情所压抑,因为Robin是个订了婚的"宝贝",她不可以沾上"脚踏两只船"或者"移情别恋"的污点。Robin只能也必须这样来告诉自己,她实在是太热爱这份工作了,由此才会对她的老板有所关心。

  trike可就复杂了,他一开始所陷入的混乱、麻烦,毫无疑问来自他那原本就混乱、麻烦的出身。J.K的平民倾向,使得她笔下的上层社会从来都是令人恶心和厌恶的。Strike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也不知道如何才能去过自己的生活。但有一点也可以肯定,Strike喜欢军队,这是不是代表J.K也有着对军队文化的倾向,不好一言概括,不过当年D.A的描写是多么令人血脉偾张。一个优秀的军人一定具有两种不同的面孔,一方面是对敌人极其冷酷,另一方面是对爱人的无限温柔。那件绿裙子是本书中很重要的道具,Robin处于下意识借助这件道具在向Strike示爱,而Strike则只用一个"嗯"字,传达出Strike的善良,他极大地克制自己所表现出的爱意。Strike最后借助那件绿裙子即是表达最大的谢意,也是表达最大的爱意。面对危险,Strike首先的选择就是让Robin离得远远的,这个事实说明Strike爱这个"宝贝",而不是仅仅欣赏她的"才华"。这恰恰是最大的危险。

  这样的克制很美,因为J.K用克制的笔法来歌颂一种美德——"克制"。但这也是J.K在本书中的不足之处,因为这种暧昧真得很美吗?或许这将为下一部作品留下伏笔、留下期待,但熟悉中国狗血剧的读者都明白,暧昧这种游戏不要玩,谁先认真,谁就真的输了。好了,我期待这个系列的下一部作品,但不希望盼来一部狗血太多的暧昧戏。

  2、对上层社会的挖苦

  毫无疑问,J.K在挖苦上层社会上,从来就是驾轻就熟,这源自她长达10余年底层生活的细致观察,但J.K现在已经是步入上层社会了,勤恳善良、富有专业精神的劳动者凭着自己的努力,都将有机会步入上层社会,Harry现在应该是一名优秀的傲罗,可能官阶不高,但为什么优秀的傲罗不能去做高官?Hemione,一名优秀的作家或者政治家,也可能是一名优秀的艺术家,她必将踏入J.K所极力挖苦的名利场,Strike凭借本书中的成功,必将在未来成为著名的私人侦探社,Robin可能会成为合伙人,他们也会在自己的努力下,步入那个所谓讲究身份、地位的上层社会。

  J.K在Harry系列中,已经表达了极强的构建理想社会模式的愿望,但J.K很聪明,她更多的笔力送给了对上层的挖苦和对庸庸碌碌之辈的不屑,她渴望的是富有英雄气概和牺牲精神的平民贵族所构建的精英社会。这一点在本书中也显露无疑,在浓郁的英伦阴暗中,还是看到大洋彼岸好莱坞硬汉大片的影子。

  但这是不够的,我们对J.K的要求不仅仅是写畅销侦探小说,而是期望她能够在Harry系列之后,再有佳作,并非仅仅文学上的佳作,而是对理想社会(魔法世界)的佳作。当J.K笔下的这些平民贵族在经济上也称为真正的贵族后,J.K又是如何设计他们的人生呢?

  3、故事本身的设置

  再好的思想也要通过故事来展示。布谷鸟的暗示已经非常明显。这是一个对父母教育、责任和义务、手足相残的拷问。前后呼应也做得还不错,从查理在18年前的意外去世,到今天卢拉的意外去世,富贵人家为了那些铜臭,一遍一遍地重复着这些人间丑剧。如果说小说有何巧妙之处,只能说凶手想尽一切办法要找出凶手的设计,具有了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对J.K的恭维之词多集中在上层社会各种场景细节的描述、人物间的心理关系的描述,但我的评价只能说还行,因为毕竟和《红楼梦》、《红与黑》、《悲惨世界》这些作品有着巨大的差距。

  4、案情侦破的设计

  侦探小说的取胜,绝大部分来自侦破的过程,而本书恰恰想在此处有所突破,也是最大的不足。

  没有亮点、没有峰回路转、没有绝处逢生、没有局中局,过于平铺直叙、过于平淡世俗,以至于有人讽刺本书不是侦探小说,而是政治揭露小说。

  那J.K的突破在哪里呢?平民精英。Robin有什么?一个刚刚出道的小姑娘,细心、独立、聪明、善良,的确是一个完美的"宝贝"。可除此之外呢?一个刚刚出道的小姑娘而已。Strike有什么?一个陷入失败生活的退役伤残士兵,曾经在调查局的工作经验和几个"好哥们",还有他躲之不及的那些所谓娱乐圈人脉,可除此之外呢?一个陷入失败生活的退役伤残士兵而已。他们两个所共有的,也是所真正宝贵的资产:对侦探工作的热爱和天赋。所以你看到的并不是侦探小说一贯的离奇曲折和引人入胜,而是约见面、谈话、谈话、约见面,实地考察和凭借一些小天赋从调查对象那里获取情报,实在是平淡地很,但我想这恰恰是J.K在文学创作上希望突破的,用真实的、平民化的方式来演绎私人侦探的传奇生活,就好像一个学院派的管理专家,凭借计划、组织、激励、创新等等教科书式的管理手段加上一点点小幸运和小天赋,取得了传统意义上一个领导天才所拥有的成功,但J.K的努力算不上成功,因为读者没有获得阅读的兴奋感和同理心,对于大多数冗长的对话,择其要点一眼扫过,很多调查对象都像路人一般可有可无。

  5、人物的刻画

  这是本书不能称为佳作的硬伤。书中的人物,很少有典型突出的形象塑造。每个人物的面孔都是模糊的,包括了Robin和Strike。如果在今后的作品中,在这个方面始终没有突破,注定这个系列将会失败,也使得我们很难再会期待将来还有机会重返霍格沃兹。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六):少儿侦探小说

  清楚的记得这本书刚到手的时候带去办公室了,然后吃过午饭在办公室看了45页,是的第45页,就开始睡午觉,其实中午在基本睡不沉,迷迷糊糊中在想刚才看的情节,突然,真的是突然,一个念头在脑中闪现,杀死卢拉的凶手就是她哥哥--那个主动找斯特莱克调查这个案子的人,还有就是之前在卢拉之前这家人收养的另外一个男孩也是这个约翰哥哥杀死的并且伪装成意外,而原因是哥哥嫉妒其他被收养的孩子。。。。。。。。。这个念头诡异确清晰。我立刻睡意全无,心脏砰砰直跳的想,立刻坐直了,点开百度搜索。。。。。。果然。。。。。。是这样。我发誓之前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任何介绍,只是亚马孙打折看到是罗琳的作品凑单买的。

  对于想品味一部侦探悬疑小说的我来说没有看下去的欲望了。果然是儿童侦探小说。过了很久,拿来当普通小说看,感觉还是不错,因为罗琳的文字描述非常到位,浓浓的英伦风扑面而来,也喜欢女主罗宾的描写。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七):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

  虽然看过的推理小说不太多,此书虽算不上上乘,但就整个故事情节来说还是值得一看的,但整体内容来说还是不尽我意。

  就整本小说的篇幅来说,仅以此故事,根本用不了那么多文字量。本书中用了大量的文字描写场景,人物生活状态,虽然这些内容与最终的推理结果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描写的生动且画面感很强。书中还用了相当多的文字在描写主人公的个人经历及与其女友的感情经历,这些内容与真正的推理故事的关联度少之又少,是否是因为要写系列的原因,第一本书要把主人公的介绍的详细些?要不这些内容放在此书里真是累赘了。

  就整个故事来说,结局确实出人意料,而且在前期的内容中,并未提及此结局导向;而且对凶手的前期推测中,还有点故意误导的感觉,一度认为是那名本来要来却未来的说唱歌手。

  摧理情节来说,各个环节不是很紧凑,而且分的有些碎,只有在最后结局是才对前期的内容交代了一些;而且对各个相关人物沟通后所下的结论有点不知所出,在内容描写上未表现出与结论有内容,只是最后结局有了部分交待。

  总而言之,如果拿此书作为推理小说来说确实让人有些不太满意,但仅以此作为一部小说来说还是不错的。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八):推理背后

  因为高三时有一次月考的作文题目就是说JK罗琳换名写了一本悬疑小说,然后就一直想一睹风彩,终于在今天看完了。

  实话说,情节的推进很慢而且很琐碎,在前面各种获得的线索一直无法拼凑在一起,使得阅读的兴趣并没有很高。相比之下东野圭吾的白夜行就做到引人入胜,并且结局背后的思考也更加深刻。但是我想说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推理悬疑,更是一本映射社会现象的哲理书。这本书里有句话这样说:能理解事情缘由的人是幸运的。

  在阴谋下面我们可以看到卢拉尽管拥有金钱,美貌,和一切繁荣,但是她厌恶这样的生活,她厌恶那些记者,厌恶自己的身世,甚至不惜一切代价的去寻找自己的根,这里的根到底指的是什么?我想大概是一种对自身的了解,对自身出处的自信与自豪,这是一种对身世的好奇,在很多其他的书里也有寻根的情节,这在全球化,城市化的今天貌似显得很被人重视,大家在努力前进的同时也希望有一个温暖的依靠,一个能够藏在心中的依偎,这是很多城市人的心声。

  在一片繁荣后隐藏的其实是复杂的人际关系和每个人难以启齿的秘密,那些夜店,繁华的公寓,美丽无比的衣裳和曼妙的身姿都掩盖着丑陋的人性,掩盖着那些散发着臭味的恶心。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不是斯克莱特那些天马行空的推理,而是罗宾的真实可爱,她的人格魅力实在完全盖住了她的外表,罗琳甚至没有对罗宾的外貌进行多深入的描写,但是通过她的心理,她那不希望斯克莱特的秘密被拆穿的心理和作为一个女人的自主自立已经完全吸引了我,说实话,这个形象的塑造虽没有把她的外貌外形很完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但是她的性格我们完全可以在现实中找到某个人套上去,就是这样。

  论推理的逻辑,罗琳这本书的确不能算得上很好,还可以说离东野圭吾有一定距离,但是在人物形象的塑造和对社会情况的反射可以称得上是一流,这也是我给出五星的原因。这本书让我们通过一次推理深入地了解了这个世界。

  KING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九):推理界的名利场

  《布谷鸟的呼唤》是《哈利•波特》作者J•K•罗琳的新作,一本推理小说。讲表面上看来很明显的女模特跳楼自杀事件,因为女模特哥哥怀疑另有隐情,请私人侦探科莫兰•斯特莱克调查的故事。

  初看时,有些读者可能会觉得这个故事琐碎、剧情推进缓慢、略显平淡,但正如《哈利波特》不是纯粹的儿童文学以及奇幻文学一样,《布谷鸟的呼唤》也不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故事。(所以有人说,哈利波特是魔幻界的《雾都孤儿》,布谷鸟的呼唤是推理界的《名利场》。)

  一般来说,侦探推理犯罪小说无非要解决三个问题,凶手是谁,那个人为什么被杀,是用什么手法杀的。

  这本小说除了解决这三个问题之外,讲故事高手罗琳把重点放在了描摹世态和人物塑造方面,加上她对生活独到的观察和诠释,娴熟的叙事技巧,使得这个故事张力十足,十分特别。

  故事序章,是雪夜里,顶级超模卢拉•兰德里坠楼身亡,继而就是对她死因的各种猜测,对她身份的剖析,对事件本身的猜测。卢拉身处时尚圈,身边各式人等环绕,环境极复杂。但警方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自杀。

  当然,我们肯定一看就知道,看起来自杀,肯定不是自杀啦,要不然这个故事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难道要侦探忙活一本书,最后得出一个最初别人就知道的结果么?哈哈哈……

  死者的哥哥约翰•布里斯也不相信妹妹自杀,于是他找到了私家侦探科莫兰•斯特莱克调查。

  斯特莱克并不算是一个成功或者有名气的侦探,约翰之所以会找到他,是因为他跟约翰很早就死去的弟弟查理认识,但这个举动,帮了斯特莱克一个大忙。

  斯特莱克即使不算史上最窘侦探,但本身的确问题重重。因为是系列小说,作者对这个侦探进行了十分细致的描写:他三十五岁,在阿富汗失去了半条腿,日常需要戴义肢行走。他个子很高,很壮,毛发浓密,很man,很有sex appeal。所以吸引了不止一个顶级美女的目光。

  斯特莱克是私生子,有个不太靠谱的模特、摇滚乐队队员的妈;父亲是摇滚巨星。斯特莱克有n个同母亲异父和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还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朋友。

  斯特莱克跟这个黑头发的女朋友堪称虐恋情深,分分合合十几年,他摆脱不了她,她也摆脱不了他。但这次,斯特莱克跟她吵架,搬出了她的高级公寓,住到了简陋的办公室。他欠了很多钱,一直在想怎么把钱还上,好好生活下去。

  所以,虽然从表面证据看,卢拉是自杀的,但斯特莱克还是同意接下这个案子,因为,他,缺,钱!

  这个时代的侦探们早已不是波洛和福尔摩斯了,他们不能优雅淡定地破案,他们各有各的问题,斯特莱克堪称身心俱残,除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无奈,他还有严重的童年阴影——从小被妈妈带着过各种奇怪的生活,但他了解妈妈,一直认为被别人视为自杀的妈妈绝不可能自杀。他那早逝的母亲教会他:洗心革面,自力更生,不断追求新事物。

  在对事实真相不断追查的过程中,他了解了卢拉,认为她跟他妈妈一样,都是不会自杀的人。

  母亲带给他伤痛,却也让他不会轻易放弃,不会自暴自弃。

  跟很立体真实的斯特莱克相比,书中一开始就死去的卢拉形象也十分具体。随着斯特莱克的深入调查,卢拉的一切浮出水面,她美艳绝伦,牛奶咖啡色皮肤,被很多人喜欢,很多人追捧。很多人都觉得模特没脑子,但她不是。成长于领养家庭的她一直没有归属感,所以一直在“寻根”,找亲身父母,找跟她同样肤色的朋友,想确定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斯特莱克的调查从卢拉死前接触的各式人等入手,有朋友、同事、男朋友、邻居、哥哥、母亲、舅舅、门卫、司机等等。罗琳对他们都有着详细的描述和背景设定,几乎是看完就能在眼前形成一个完整的形象,像卢拉美丽朋友的西娅拉,金发白皮肤蓝眼睛厚唇,和善可爱,富有激情,绝不是脸谱化的模特。

  还有斯特莱克可爱聪明又美丽的助手罗宾,心中怀有梦想和激情,是斯特莱克侦查案件过程中不可少的得力帮手。

  除了人物,罗琳对时尚圈的描写也很细致深刻,她甚至非常具有画面感的写出了人们面对媒体包围时的那种困境无奈。还有所有涉及感情的戏份,都美好而细腻,包括斯特莱克与罗宾间相互的好感,与西娅拉的***,与前女友的虐恋,以及知道前女友订婚消息时的悲伤,写得都很生动。

  难怪以化名出版后,许多人都不认为这么娴熟的叙事技巧能属于一个不成熟的作者。当然,作为喜欢哈利波特的读者,读此书的时候,一定能深深感觉出属于罗琳那种非常独特的写作特色,她对细节的把握,高超的讲故事手法,似乎是不可学习和复制的。

  除了这本书本身写得很好之外,译者的作用也不可忽视,是他们认真细致的二次创作,将罗琳这个略显碎碎念的故事表达的颇具吸引力,好读,也耐读。很喜欢书一开始的那首小小的挽歌:你为何在大雪纷飞时节降生?/你应该等到布谷鸟呼唤;/或葡萄成串,绿如翡翠;/至少等到夏去秋来——/娇燕集聚,欲待远飞;/然后降生。 你为何在羊羔吃草时节死去?/你应该等到草果落地;/且蝗虫成灾,麦茬遍立;/一直等到秋去冬来——/万物调零,风尽带悲;/然后死去。

  这都来自于译者之功。

  把自杀那个号的评论转过来,要不然都忘记写过了……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十):笔记

  JKR披着马甲写的推理小说终于看到啦!背景、人物、调调和她之前那本“偶发空缺”相似,到处都是单亲、磕药、神经衰弱,加了悬疑的元素后自然是好看很多。废寝忘食看到大晚上!幸好是24小时书店,不然以我的看书速度,没看完被赶出去这可怎么睡得着?!

  至于这梗的设置嘛……依然逃不掉生搬硬套巧合来凑的硬伤,(以下剧透)凶手怎么就觉得侦探把罪名误安到某未曾谋面的人身上的可能大于查出真相的可能呢?自己去找找遗嘱并销毁怎么都比找个侦探查真相安全得多吧?又一个no zuo no die的典型啊!至于某名牌包包得到超模大肆赞扬是因为有个可拆卸下来当围巾的衬里神马的就实在太吐槽无力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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