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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已售罄读后感10篇

2018-07-11 05:02: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爱已售罄读后感10篇

  《爱已售罄》是一本由姚意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页数:320,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爱已售罄》读后感(一):作者手记: 爱已售罄,来生请早

  2003年,我认识了一个姑娘。一个会写漂亮文字的天津姑娘。

  2004年,和她相约一起去吃水煮鱼。我记得她微卷的长发,大而幽深眼睛

  她有一个男朋友,见过其照片,很帅,同样擅长玩弄文字。但这在我眼中都不算优点。当年的我认为,痴情才是男人迷人之处。

  显然男孩是痴情的。当时他风华正茂才华横溢,被众多文学青年所垂涎。而他和女孩在一起后,便在自己活跃的文学论坛里改了签名:爱已售罄,来生请早。以此召告天下,他心已有归属

  正如已婚男人无名指上所戴的婚戒,不隐瞒,不掩藏,高风亮节给人看。

  我欣赏这样的情感,我尊敬这样的为人——选择吾爱,不悔我心。

  后来女孩和男孩似已退隐江湖曾经活跃的论坛里都已没了身影,那些散落在网络的文字也渐渐被后来的浪花所淹没。

  或许,他们就这样洗净铅华,去过平静的生活了罢。

  祝他们幸福永远

  2005年,我在北京。

  不久,我将新浪博客更新为:爱已售罄,来生请早。并打算一直沿用下去。

  彼时我乃一枚孤僻的胖纸,单身。给主流杂志写非主流爱情故事,却不相信所谓的劳什子爱情。认定那不过是男人们以爱为名寻找消遣的东西

  我写爱已售罄,是警戒自己别奢望。因为,有妄念的人,注定失望

  我写来生请早,是因为我压根不相信有来生。

  2012年阳历年末,我开始写一个长故事

  我在一个万年潜水的论坛,注册了一个新ID,开始在凌晨不睡时噼啪码字。以此为始,跟自己的三十岁作别。

  这个长故事里写了一些人,也写了一些事。还写了一座城。

  这个长故事的名字,叫:爱已售罄,来生请早。

  三十岁,我懂得爱情是三个字——过日子

  “爱已售罄”四个字多奇妙——对于有些人是结束,有些人却是开始。

  正如世间之爱,左手苍凉右手温暖,尽在一念之中。

  《爱已售罄》读后感(二):爱情,爱情

  冲着北漂文学女青年几个字,买来看过。

  书里更多是记录北京的工作经历和情感经历,想要看到文学圈潜规则的,莫入。

  如果作者的工作经历属实,相比于无才华无人帮衬的北漂,作者算幸运的了。

  如果作者情感经历属实的话,就爱情这件事,实在有几句话要说。

  对于夏俊森这类只好绝色的男人来说,姿色平庸最好知难而退,不要去爱。

  对于夏俊宇这类人来说,他们有激情而不持久,有足够的经历把玩感情,有强大内心承受伤害谈恋爱?玩暧昧?除非你一样

  对于易小天这样的男人,不管因钱还是不羁的个性陷进去,最后都会失去别人对你的尊重,没有温情可言。

  对于老苏这类大叔来说,享受过他如父亲女儿般的宠溺,待年老时就得付出母亲照顾儿子般的耐心

  对于大鹏这样的人来说,柔情是真的,担当是没有的。真有爱情的愉悦也是为了取悦自己,一旦遭遇威胁,翻心比翻书还快。

  对于小猪来说,作为女人需要你有足够的魅力韵味,需要你有独立人格距离感,一旦相处无趣又没有包容,他会去找下一个故事。毕竟,好女人也多得是。

  姚意写出了好几种男女关系模式,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出自己的影子。在男女相处上,女人常会直奔爱情,实际上不是所有男女之情都会走向爱情,爱情只是男人对女人最高的褒奖和认可

  不管是这本,还是其他的爱情小说容易给人一种错觉,以为故事里圆满的就真的圆满了,故事记录了过去,过去的不再变化,而未来的,谁也说不定。爱情小说只是生活片段,而我们就在这片段中。它呈现出各种迥异的关系,而如何去选择关系的走向,还需要我们自己清醒的认识判断

  《爱已售罄》读后感(三):许给青春和爱情

  很久没有像昨天和今天这样,静心下来读一本小说。也许是年岁渐长失去阅读耐性,又或许虚度的年华磨掉了爱情的触角,总是缺乏读完一个长长情感故事心情。但这一次,却一口气读完仍觉意犹未尽。故事里的明欢,带着天生缺失安全感,在我曾经迷恋和辗转的城市北京,在爱与被爱中迷茫彷徨,最终走向温暖的现实人生。在别人的故事里,何尝不是看尽自己的冷暖悲喜。想起曾经,我也疯了似的迷恋书中夏俊森这样的男子执着霸道冷漠深情温柔热烈,一个表情,一个举止,就让人心生迷恋。我们为这样的迷恋念念不忘,甘愿奉上那些经不起挥霍的青春时日,到最后,却嫁给连说“我爱你”都觉得做作的男人,如此生儿育女便一生。爱已售罄,来生请早——很喜欢这个句子,像许给青春和爱情的决绝诺言残酷又温暖。书中很多金句,想必写这本书的女子也是个感性温婉之人。很久不曾读到的好故事,值得一读。推荐

  《爱已售罄》读后感(四):用两碗酸辣粉的钱买一个缠绵悱恻的故事

  和姚意的交情来源于“滚床单”,从刚开始认识就火速的勾搭在一起,有那么几年一直睡在同一张床单上,一起做过不少白日梦,她给我起了一个迄今为止只有她一个人叫的名字——丸子。

  那时候她是冬天光腿穿裙子的姑娘,是为了减肥按时摇呼啦圈过后再补点炸鸡和啤酒的姑娘,是下班了早早回去给我们做饭,被我们一口一个好吃给忽悠得做得更起劲的好姑娘,是唱起歌来的软妹子,是早睡会死星球人,是在无数个杂志上笔耕不辍,并成功写倒闭过几家杂志的女文青。

  当时的大部分女文青,现在都过上了老公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关于文学和梦,关于小说和青春,都忘得一干二净,而姚意却优于所有人的,在三十岁的年纪里,终于给当时的青春一个交代

  所以整本小说贯穿了很多年的爱恨情仇,你很难不把她的第一本小说,与她的个人经历联系在一起,里面的每个人物都或多或少的看到我们身边经历过一些人的影子。而她的生活也确实像沈明欢一样甚至更跌宕起伏,与梦寐以求的人若即若离过,她像飞蛾扑火般靠近过,被别人爱到死去活来过,她也为别人醉生梦死过……她笔下的北京人北京事北京飘,有把北京当避风港的 “夏俊森”,有为爱不顾一切的 “姚小遥”,有只为和暗恋对象在同一个城市呼吸雾霾感到幸福的“沈明欢”。 可是北京这么大,无论是沈明欢还是其他人都渺小微尘,带着用仗笔走天涯决心,将自己的青春、热情、爱和梦想燃烧在这里,从千千万万地下室的如蝼蚁般的生活里跳出来,最后她终于嫁做人妇,虽然,最终牵手的不是和那个让她赴汤蹈火辗转难眠的“夏俊森”,但我们每个人的青春何尝不是爱这那个人,而最后嫁的可能是我们想都没想到的另一个他呢。

  整本小说虽然表面是个爱情故事,其实更多的是一个北漂在帝都里小城市人来这里的对爱的彷徨、对梦想的坚持、对追求幸福的勇敢、和始终都坚信的对爱的信仰,所以她笔下的人都格外丰满有趣,像哲学家一样行为古怪的徐立、打着文学幌子热爱文学女青年的周志摩……经历这些人让沈明欢变得更加成熟,用她不张扬的个性,成功化解这些看似陷阱的陷阱。

  故事最后的结局,“沈明欢”的那场告别,好像也是我们大部分人对于永远抹不掉的那个他的独白:“在大都市里生活久了,容易让人失去方向感,我明了,夏俊森就像一座灯塔,伫立在我能够观望却无法触及的地方,他为谁而亮我已经并不介意,因为他所散发的光亮,已足够温暖我的一生。 ”

  写得太多容易剧透,最后只想说一句,两碗酸辣粉的价格,小二十万字、穿越十年光阴的人生经历,讲述的缠绵悱恻的动人故事:你,值,得,拥,有!

  《爱已售罄》读后感(五):爱已售罄,来生请早

  如果说夏俊森代表过去,易小天代表冲动,那小猪就代表着生活的真实

  什么样的小说是真正好的小说,那就是无限贴近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的小说。夏明欢的人生轨迹就是那千千万万北漂青年的真实生活。她没有虚构主角光环,她就是一个普通人。她会遇到各种潜规则诱惑,她没有圣母属性,她会情绪化,她会胆怯,她会对未来感到迷茫,她也会在恋爱歇斯底里。我喜欢这样真实的主角。曾经有一句话说得很好,人生就像是一辆巴士,会有许许多多人上车下车,有的人会在下一站就下车,有的人却会陪你走到终点站

  姚小遥,她绝对中国闺蜜的最好代言人,在明欢最无依无靠的时候支持着她,在好朋友获得成功时会比自己获得成功还要高兴,在朋友悲伤绝望时,哪怕自己伤痕累累,也会用自己的身体去温暖挚友。这样的人,才能够一直陪你走到终点站,而在人生的巴士上遇到这样的人是一辈子的幸福。小遥也遇到了感情上的欺骗,但是,我们的女主也同样选择一直陪伴着她,其实,这种相濡以沫的感情,比起爱情来,更显珍贵

  你会和什么样的男人走到最后,在看偶像剧的时候,我总是更喜欢男二号,其实,在生活中,很多人最后没有选择梦幻的男一号,而是和一直默默陪伴自己的男二号走到最后。毕竟,爱情不能一直靠着冲动与激情去维系,终有一天爱情变为亲情,站在你身边的那个人不会是男一号,真实的男二号才是最适合你的人。

  我真的很喜欢小猪这个角色,在翻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女主最后会不会选择他呢?好希望小猪能够赢得女主的心。小猪就是我们身边都会有的普通人,没有夏俊森的那种痛彻心扉的过去,没有易小天的令人捉摸不透,他有的就只是平平淡淡的想要和女主生活在一起的喜欢。他离开自己的乐队,他说他会陪明欢一起去实现她的理想,我想,这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所作的承诺,也是我听过的最真实动听告白

  假如有个人愿在自己身边,就算没有任何语言只是在身边,我也觉得是一种幸福,即使失去了一切,只要停下脚步看一下四周,一定会有某个人在你看得见的地方。请别伤心、不要绝望,无论如何也请别忘记,自己决不是孤单一人的。

  明欢,是一个幸福的女人。这辈子她的爱已售罄,她找到了那个能够愿在自己身边的人。

  《爱已售罄》读后感(六):《爱已售罄》--一代北漂的缩影

  年少的时候,初识爱情,以为只要一路追随,便可以将心比心,以我心换他心,若干年后,慢慢成熟,看着当初爱的那个人爱上了别人被别人所伤,分手再次恋上别人,终明白爱情不是单向。相反,你以为最不可能的那个人,却成了后来一直陪伴在你身边的那个。沈明欢最终嫁给了小猪,看到姚意说小说刚发在网上的时候,很多网友不满书中沈明欢和小猪的情感戏份太少。我却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生活。你以为你会和交集最多的那个人在一起,其实走到最后,也许真正对的那个人,正是默默陪伴左右,事事为你想却不为你知的那个人。

  小说中不难引起北漂们的共鸣,比如租地下室,比如挤地铁,比如为了离公司近些一次次的搬家,比如初上社会城府太深的人欺骗,比如不顾家人反对坚持梦想。与其说这是一部北京爱情故事,倒不如说这是一个普通北漂的追梦故事。诚然,沈明欢最初来到北京,是为了年少的时候喜欢的那个高大帅气少年夏俊森。可是在追随夏俊森的路上,她也不忘追求自己的梦想。并且我觉得沈明欢就是一个北漂的典型范例,她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比如她在做了一段时间幕后写手之后,有知名的人来找她执笔,出高价,沈明欢还是拒绝了。北漂就是这样,钱是重要的,但永远都不是最重要的。沈明欢和易小天的爱情,也是大多数北漂会遇到的。易小天不是那种很本分实干年轻人,常年想着投机发大财,后来抛弃沈明欢独自去找了一个可以给他钱给他名的女人,从始至终我都没有同情过沈明欢,因为离开她的是一个不爱她的男人,结束等于新的开始,这一点也在后来她嫁给小猪这一点上得到验证。小遥的爱情也可以堪称为典型。大学毕业之后,走上社会,就会发现,身边的男生,总是不如女生想得多,不如女生成熟,所以女生难免有些大叔控,喜欢那些成熟,挥金如土的大叔,可是这些大叔也不一定都是好大叔,也有有家室,甚至有孩子的怪蜀黍,小遥以为自己遇到了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大鹏,却在自己怀孕后发现大鹏是有家室的,伤心欲绝甚至自暴自弃事实证明,很多东西,只能靠自己去获得,寄希望于别人,定会落得一场空。小说中并没有给单纯的小遥一个悲惨结局,而是让小遥遇到了忠厚老实的老苏,作者意图是什么?世界上不光有大鹏那样的怪蜀黍,还有像老苏这样的好大叔,爱情,跟年龄无关。宋雨秋跟夏俊森的爱情算的上是轰轰烈烈离家出走,殉情,远走他乡,能做的他们都做了。但是她最终嫁作他人妇,接受了一切世俗安排。我想宋雨秋是幸运的,年少的时候曾有刻骨铭心的爱情,该成家的时候,又可以结婚生子,过世俗生活,不知道多年以后她是否还会记得夏俊森,只是我想当下,对她来说,那个可爱的宝宝,才是最重要的吧?沈明欢兜兜转转了一圈,最终却嫁给了身边最默默无闻的小猪。小猪不如夏俊森帅气,不如易小天会甜言蜜语,可是小猪可以让沈明欢心安,这就足够了。爱情转化为婚姻的时候,我想最重要的就是心安和责任吧?

  爱情的路上,我们都是苦行僧,一时天堂,一时炼狱。作者在最后说此刻爱已售罄,倘若还是爱着千疮百孔的我,那么来生请早。我个人不大喜欢这个结尾。感觉沈明欢嫁给小猪就是最好的结局,每个人在寻找幸福的路上,即使不是千疮百孔,也大多都会磕磕碰碰,没有人能一下就抓住幸福。感觉爱已售罄像是后来硬加上去的题目,多少有点牵强。不过整本书看下来,内容还是很喜欢的。毕竟同样也在北漂,书中有太多共鸣。仅是为了这份对梦想对爱情的坚持,也要大大的点个赞了!

  《爱已售罄》读后感(七):世间之爱,左手苍凉,右手温暖

  2003年,我认识了一个姑娘。一个会写漂亮文字的天津姑娘。

  2004年,和她相约一起去吃水煮鱼。我记得她微卷的长发,大而幽深的眼睛。

  她有一个男朋友,见过其照片,很帅,同样擅长玩弄文字。但这在我眼中都不算优点。当年的我认为,痴情才是男人的迷人之处。

  显然男孩是痴情的。当时他风华正茂,才华横溢,被众多文学女青年所垂涎。而他和女孩在一起后,便在自己活跃的文学论坛里改了签名:爱已售罄,来生请早。以此召告天下,他心已有归属。

  正如已婚男人无名指上所戴的婚戒,不隐瞒,不掩藏,高风亮节给人看。

  我欣赏这样的情感,我尊敬这样的为人——选择吾爱,不悔我心。

  后来女孩和男孩似已退隐江湖,曾经活跃的论坛里都已没了身影,那些散落在网络的文字也渐渐被后来的浪花所淹没。

  或许,他们就这样洗净铅华,去过平静的生活了罢。

  祝他们幸福,永远。

  2005年,我在北京。

  不久,我将新浪博客名更新为:爱已售罄,来生请早。并打算一直沿用下去。

  彼时我乃一枚孤僻的胖纸,单身。给主流杂志写非主流爱情故事,却不相信所谓的劳什子爱情。认定那不过是男人们以爱为名寻找消遣的东西。

  我写爱已售罄,是警戒自己别奢望。因为,有妄念的人,注定失望。

  我写来生请早,是因为我压根不相信有来生。

  2012年阳历年末,我开始写一个长故事。

  我在一个万年潜水的论坛,注册了一个新ID,开始在凌晨不睡时噼啪码字。以此为始,跟自己的三十岁作别。

  这个长故事里写了一些人,也写了一些事。还写了一座城。

  这个长故事的名字,叫:爱已售罄,来生请早。

  三十岁,我懂得爱情是三个字——过日子

  “爱已售罄”四个字多奇妙——对于有些人是结束,有些人却是开始。

  正如世间之爱,左手苍凉,右手温暖,尽在一念之中。

  《爱已售罄》读后感(八):爱还在,只是痴心已改

  姚意的《爱已售罄》,又是一个让人感慨的故事。

  它不以环环相扣的情节取胜,而是以娓娓道来的文字打动你。对于感情的着墨,并没有很多,作者以主人公沈明欢的情感为线索,勾勒出北京城里许多普通人和有钱人丰富的经历和人生。不得不说,作者叙述故事的能力很强大。从头到尾,明欢都没有发生过特别激烈的感情波折,却总能吸引我,一点一点地,想要了解整个故事,从而去看结局。

  可最后的结局,又不像结局。曾经她在南方的雨季里遇见他,后来她在岁月的蹉跎中注视他,最后她在青春的末尾处告别他。生活还在继续,这只是人生中的一个句点,一个可以开启下个段落的句点。

  回到故事开头,沈明欢还只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她像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样,喜欢上大自己几岁、穿白衬衫骑单车的高中男生,只是她要叫这个人“夏叔叔”。如果你以为这是一部叔侄虐恋情深,那你就猜错了。从头到尾,明欢对夏俊森的感情都只是暗恋,或者说迷恋。她从未说起过,却一直在追寻。

  为了他,23岁的明欢只身来到北京,她没有去找夏叔叔,而是投靠自己的朋友小遥,一个同样为了梦想来到北京的姑娘。小遥纯粹是为了爱情梦想,明欢则是为了这座城市。她想来看看这里有什么不一样的风景;她想知道他消失的这些年,究竟有着怎样不寻常的经历;她想要不一样的生活。

  然后,她开始北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北漂代表了艰难、失落,在北京想立足很难,想混出头更难;不过幸好它也代表梦想,因为有梦支撑,生活总还是斑斓的。在北京这座熙熙攘攘的大都市,在文学界这个鱼龙混杂的大圈子,小城来的沈明欢,从最初的地下室到后来的小公寓;从被嘲笑学历到被肯定能力;从热爱文学到用文字赚钱;最后从23岁的少女变成32岁的剩女。

  她曾遇到过伪文艺青年周博文,也曾与古道热肠的老马相见恨晚;她曾采访过成功商人季家豪,也曾效力于古怪哲学家徐立;她曾和美女同事苏安安无话不谈,也曾和“塔罗牌女巫”小米闺蜜情深;她曾邂逅多才多艺的同事小猪,也曾相守过复杂多面的易小天。

  唯有一人,在这八年里,本该缠绵悱恻,却又相安无事。

  夏俊森,她的叔叔。仿若一直以长辈的姿态照顾她,却又将心底的事告知她,将脆弱的一面暴露于她。他爱美丽又骄傲的女子,一旦爱了,就全情投入。年少时,为爱走天涯,却只是背井离乡一场空;30岁时,对待爱情依旧小心翼翼,却还是遭遇背叛,伤痕累累。

  我一直没明白他对明欢是一种什么感情,若说当作晚辈,可他们年纪并未差多少,而且他对明欢的照顾和态度有时也确实超出了远房亲戚应有的距离;若说暗生情愫,可面对明欢的示好和倾慕,却又无动于衷、绝口不提。也许他有他的思量,也许他只是单纯的不喜欢明欢这种类型,也许......总之,不管十年前还是十年后,他们的命运都是彼此交集,然后再渐行渐远。

  “再见,夏俊森。再见,我少女时代的所有的梦和理想。”最后,沈明欢还是在心里做了告别。就像她说的:夏俊森之于我,就好比一个女子藏于箱底的一件华美衣裳,由于太过于珍贵,长年累月的舍不得穿,等再次翻出时,发现它依然很美,只是已经不合时宜,再也不适合自己穿了。

  谁年轻时没喜欢过温暖阳光的大哥哥呢?我们都会长大,也都会放下。挥别过去,蓦然回首或继续往前走,总能和对的相逢。

  爱已售罄,不是不会爱了,而是爱还在,痴心已改。

  继续爱别人吧,幸福之路没有终点!

  《爱已售罄》读后感(九):人间有味是清欢

  人间有味是清欢

  ——读《爱已售罄》

  文/苞米猫

  从某一视角来看,北京仿佛只生活着两种人,即北京人和外地人。北京人是土著,是扎着根儿,接着地气的;外地人是北漂,是南来北往,东飘西荡的。《爱已售罄》里描述的就是后者——漂泊在北京的外地人,这个俗称“北漂”的庞大群体。

  在北京这座城市里漂泊的人们,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留恋这座城市的理由,这些人中,有逃离到这座城市里疗伤的“夏俊森”,有为爱勇敢奔赴天涯的“姚小遥”,也有默默追随着暗恋对象的“沈明欢”。《爱已售罄》的开端,“母亲”在电话里问女儿沈明欢:“你为什么不愿意回来?北京就那么吸引你?”沈明欢没有告诉母亲心中的答案,只以一句“你不懂”匆匆搪塞而过。她怀揣着一份私藏多年的情感,开始了北漂的生活,于是一系列发生在她身边的故事,由此拉开了帷幕。

  在北京这座浩瀚的城市里,沈明欢是渺小而平凡的,她和许许多多的外地人一样,将万丈豪情寄托在这里,将美好青春奉献在这里。她从一个居住在地下室的蚁族,演变成一个足不出户的宅女;从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成长为一个奔三的“剩女”。显然姚意不是一个擅长虚构梦幻的作者,她似乎推崇“缺憾美”,以至于她笔下勾勒出的人物,有一种贴近生活的真实。她让他们直面残酷的现实,却又仁慈地赋予他们“花好月圆人长久”的结局——

  她让沈明欢遭遇生活的挫折,得不到梦寐以求所爱的那个人,却又让她峰回路转,有惊无险地奔向幸福的怀抱;她让姚小遥遭遇爱情的背叛,几乎自暴自弃自毁人生,却又让她遇见憨厚老实的老苏,最终过上世俗安稳的生活;她让夏俊森忧忧戚戚地循环失恋,沧桑几许冷暖几许,却又让他遇到阳光明媚的笑笑……她在故事里叙述的人生,有一种淡淡的失意,仿似一曲欢歌尽,芳华永成殇。她笔下抒写的爱情,不颓废,不激烈,却有着一种绝处逢生的温暖。

  情感虽为主线,但北漂生活的描写,作者也着墨不少。在北京这座鱼龙混杂的大都市,三线城市出身的平民女孩沈明欢,怀揣着一张大专毕业证初来乍到,在京城人才济济的职场上碰一鼻子灰。她怀揣着美好的文学理想,想在新人辈出的文学圈挤占一席之地,却遭遇打着文学幌子热爱文学女青年的“周志摩”;她想勤奋努力地工作,却不得不在频繁炒人的“尼采狂人”徐立手下惊惶度日……所幸沈明欢的鸵鸟性格,学不会昂扬处世,却也能明哲保身。对于自身的处境,她总是怀有一种悲观的侥幸:“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扑朔迷离的城市里,这里的梦想太拥挤了,很多人在自己的梦想泡沫里迷失了。在这之前我们还在感叹自己的怀才不遇,还在嘲笑某位身份人士的装X行为,而这一刻,我们庆幸自己仍然安好而不安分地生活着。”

  小说的末尾,在北京生活了八年的沈明欢,终于懂得没有遗憾不成人生,于是,她和自己少女时代暗恋的人在心中作了告别:“在大都市里生活久了,容易让人失去方向感,我明了,夏俊森就像一座灯塔,伫立在我能够观望却无法触及的地方,他为谁而亮我已经并不介意,因为他所散发的光亮,已足够温暖我的一生。”

  有一种爱情,走再近也触手难及,退一步却海阔天空,只适合在心中永恒观望。有一种故事,既现实又美好,阅时淡淡的惆怅与欢喜,如浊世里的清欢——人间有味是清欢。

  《爱已售罄》读后感(十):回忆青春!

  初读此书,觉得章节有点散乱,不像一般快餐式言情小说那样情节环环相扣,但静心研读后,发现这就是生活,我们的生活情节本就凌乱,思想也是在生活的磨练中逐步成长。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花季,都有那么一个迷恋或曾暗恋过的人,然而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那份追寻爱情的执念,此书女主沈明欢却只为了追寻心中那个人的踪迹而奔走他乡,成为众多北漂族中的一员,在这座让人疲惫又眷恋的城市中,经历了各种挫败、无奈,也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在她的生命中来来往往。作者淡淡的叙述着一个个的故事,看似在描绘着他人的情和事,实际上这些人和事最后都成就了女主沈明欢的成长,而最终淡然的以感恩之心挥别青春。

  此书看似没有结局,实际是替我们在自己的心灵上对各自的青春画上了句点,但这不代表结束,我相信在我们人生中只要想到青春年少时都有冲动再读一遍此书,借此来慰藉已逝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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