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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尽无序的汪洋里,紧挨着你读后感10篇

2022-03-13 15:56:0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以下评论来源网络电台“一次电台”的一期节目

  收听地址:

  http://www.itings.com/record/file_play/Mg/MjcxNjdfMjE4NV81MTM5NF8y/L3dpenphcmRhdWRpbzEvMjAxMzA3LzhjZTIzZDYxLWE4NTAtNDFkNC1hZjhkLWNlNGY2ZWNmNWMwOC5tcDM.mp3

  Hello,大家好,这里是一次电台。我是你的新朋友靡音。

  最近总是阴雨连绵,面对灰蒙蒙的天空,不知道你的心情又是如何呢?记得小学的时候,有一次下了瓢泼大雨,放学后妈妈接我,我们两个人在屋檐下避雨,看到一个大概是高中的女孩子,毫无畏惧的在大雨中行走,我还问妈妈为什么她不避雨,要在雨里走。直到多年,我一直记得这一幕,而我在高中的时候,也曾背着书包,在大雨里站着,后来连书啊本子啊都湿掉了。不过现在就没有做过这样的事了,你有没有过相似的经历呢?

  在瓢泼大雨中,静静站着,或许这一刻世界万籁俱静,你只能听见你内心有泪划过的声音,或者还有别的声音。

  这就是今天的内容了,感谢您的收听。这里是一次电台,我是靡音。期待您下次的侧耳倾听。

  y 胡续冬

  第一次知道独眼,是2004年我还在巴西当汉语民工的时候。汉语民工不是那么好当的,一星期上十好几节课,还挣不着几个小钱。为了请一姑娘来巴西玩,我横练出一身专栏小肌肉,同时给好几家国内的报纸杂志写着各种不着调的专栏,生把自己又逼成了一个躁郁型专栏民工。其中有一家上海的报纸,管专栏的编辑姐姐在催稿收稿之余,喜欢跟我聊聊天、为我疲惫的海外专栏民工生涯打打鸡血。有一天她告诉我,给她写稿的作者里,她最满意的除了我,还有个叫独眼的姐们儿,笔快活儿好,江湖罕见。

  那一阵儿我刚跟打扫我公寓的巴西黑人大妈学了一句葡萄牙语俗谚,em terra de cego quem tem um olho é rei,这句话好像哪种语言里都有,意思是“在瞎子的国度里,独眼就是国王”。所以我当时一听独眼这字号,条件反射似的就想起了黑人大妈教我这句话的时候彪悍霸气的语调。于是我就想当然地脑补出一幅很狗血的画面:一个只有一只眼睛的写字怪做自由女神状高举着一块巨大的电脑键盘,她身后俨然就是萨拉马戈《失明症漫记》写的那座架空的城市,黑压压一大群看不见任何东西的写字怪怀揣着小好几号的电脑键盘哆哆嗦嗦地跟在她身后。

  后来我回国了,把当年请去巴西玩的姑娘给娶了,为了过日子,还是得在打酱油的教学生涯之外四处写稿讨生活。那时候已经零零星星在网上看过独眼写的文章了,讲建筑、读书什么的,确实眼界开阔、笔法毒辣、气象不凡。我有一个剧二的癖好,喜欢在网上搜自己名字的各种正确版错误版玩,那时候我那不幸的姓氏还不会“导致用户与谷歌的连接暂时被阻断”,所以能搜到好多杂七杂八的东西供我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一天我搜到一个网页,前面八了一下我早年间穷得和前女友共穿同一条花裤子的囧闻,后面则是对我回国之后所写专栏的“训谕”,认为我写那些小屁文的时候“每个毛孔都张着”。这句“每个毛孔都张着”,算是戳中我的心病了,把卖文为生的码字屌丝那点“无事生兴奋”的快感强迫症给说透了。我一看作者,服了,独眼。

  从此以后,我就有点怵独眼了。不光是因为她能八我、能正确地“训谕”我,还因为她所涉猎的领域,有好多都是我全然无知的。我和独眼都玩豆瓣,互相加了好友,我发现她的口味之重丝毫不逊于以重口著称的我,而在我的一些自以为是的日记下面,独眼也偶尔过来留言,对我文中的一些小聪明小破绽进行秋风扫落叶一般毫不留情的指正。我后来知道独眼早些年写耽美小说,在耽美圈里江湖地位颇高,但耽美什么的,对我一个大叔来说实在是太高深莫测理解不能了。好在我开始关注她的那段时间,她已经不怎么耽美了,对她的各类凌厉而通透的文字,我都能读出“哦,受教了”的感觉来。

  说句实话,我这人尽管一天到晚装伶俐,但骨子里比较愚钝,尤其是在网上看东西的时候,看不了多少脑子就不够使了,所以精力旺盛的独眼在网上的复杂行迹,我远不能track到。但我家网瘾娘子深谙张大春所谓的“接驳式阅读”之道,每天脑子里吞吐着海量的网络讯息,独眼的好多毒舌妙论,都是我家娘子转述给我的。她一向以笑面毒舌自居,后来发现独眼的毒舌段位在她之上,所以就心生仰慕,常在豆瓣和微博上和独眼打得火热。我们家的家庭宪法第一条就是,我得无条件相信我家娘子的判断,于是我也就咸与仰慕了。不过我私下里总认为,我家娘子之所以喜欢独眼的真实原因,是因为独眼写了本叫《胖子》的小说,标题就让她有了一种形体归属感。

  到写这篇序的时候,我还是没有见过独眼的本尊,但我能感觉出她相当低调,表现之一就是在她的各种简历里,提到她的求学背景的时候,都只是很有内涵地来个“北京某大学建筑历史专业硕士毕业”。其实她的这个北京某大学,和我混饭的那个北京某大学正好是隔壁,而且还有着十分“马勒隔壁”的关系,经常在排名、招生、晒名流之类的破事上当着全国人民的面相互虐来虐去。事实上,在私底下,我们这俩“某大学”的酱油分子们还挺挤眉弄眼情意绵绵的,就跟《爸啊》里面的男女主人公似的。读《爸啊》之前,独眼让我家娘子转告我,书里面的好人都是我这某大学的,她那某大学里的角色在书中都很猥琐。为了回报这一开阔的胸襟,我决定在这篇“独眼颂”的末尾画蛇添足地加上一句真诚的感叹:正是北京某大学“厚德载物”的精神让独眼的小说接到了毒舌背后感人至深的地气。

  名字确乎很有欺骗性,文艺范,特别符合豆瓣们的口味,以至于豆瓣们个个极高的评价,或者像胡先生之流为独大人地歌功颂德,确实让人可敬佩服。

  就事论事吧。统篇似乎就像长幅的小学生周记,混杂着些许符合文艺标准的著作,米兰·昆德拉、人间失格、女奴伊佐拉,似乎作者还挺喜欢看些豆瓣们的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出水芙蓉...把这类有趣的平日的打发一一列出,真是让读者大开眼界啊。

  不过世纪出版的封面确实拉高不少平均分,总的来说,这本书特别适合装饰。

  给三星半吧, 前半部可以到4星半。一部小说,只涉及几个主要人物还不狗血的话实在难写,而前半部竟然还将那个特别年代的背景作为暗线写进去了,可见作者的用心。比起先铺陈大时代用以突出人物命运之微细的方式,前段专注感情线且先抛出结局的写法让人觉得很妙。

  遂与友人共识,前半是意淫之妙笔也。

  对于真雅的形象,小说中你可以看到,一边是男主回忆中那纯情可爱的模样,一边是现实中若即若离理性冷淡的态度。虽小说不能用来完全对照人生,但当人们陷于回忆之中,总会怅然于今夕何夕之感,而真雅便让你模糊那一面更为真实。于是,时空流动在文字间,让你觉得其形象愈加丰满,觉得真雅很美,同男主一同坠入爱河。

  男主戴建华,其实可算军二代,有背景也聪明。书中对其聪明却不屑于世俗的性格塑造的很讨巧。戴建华骨子里是文人气的,有点傲骨的,但不媚俗,不是现下所谓的‘经济适用男’。这种男性应该对那种内心略有孩子气,纯真的有少女情怀的女子最有吸引力。女子懂了情,爱和崇拜往往分不开,于是对一个男人的爱常伴随对其才或其金钱权利的崇拜。曾经的真雅爱其才,怒其不争。而现实的真雅爱的更世俗了,也更市侩,更功利。真雅似乎近法家兼具儒家,而戴建华则断然是一派老庄气象了。

  两种人生观的碰撞,再最后,谁都没有说服谁。或可说,作者的意图便在此,他没有试图用哪一种想法去禁锢和引导读者,只是做一个陈述者,写给你看。

  对于书的后半部,个人不是很喜爱,甚至觉得可以单独作为另一个故事来写。当然作为一部书的血肉,没有割腕女的狗血故事可能有点单调吧。而这样一个狗血的故事放在其中,可能是作者有意为之。细想之下,其实真雅的故事也是极其狗血的——他们的相爱,他为她跳楼摔断了手臂,他们未婚先孕,她和他多年之后再香港相遇缠绵。。。只是作为暗线来写,到觉得不那么突兀了。

  :最后想说,第一稿因涉及不适当的文字已经删除了,留下了干净的一稿。。。但还是心里不大舒服啊。。。哎

  戴建华的生活确实不顺。失业、备受父母和丈母娘两家人挑刺、爱人90年代初远赴重洋,最终选择嫁给别的男人……这些问题都横在他面前,不过都是选答题,戴建华有时甚至可以选择逃避,而必答题都是来自他的儿子核桃。“写这本书有两个目的,其中之一就想写写养孩子这件事。”叶扬告诉记者,之前写的小说的主人公都比较年轻,所以想试着写写年龄更长的一些人的生活。

  叶扬的小说大多是男主人公的第一人称自述,以前有男博士、男大学生,这一次是人到中年的戴建华。“我故事里的女性朋友们几乎都是男主人公的……阻碍吧。如果写女人我会把她写得很算计爱情中的得失,所以会很不可爱。男人可以在爱情中退让,然后在自尊心上弥补回来。我不会让我的主人公活得很舒坦,要是放在女人身上,有点太惨了。”

  问及作家与自己作品的关系时,叶扬很果决:“我把这些人立起来,让他们发生各种关系,之后的结局我管不了,让他们自己发展吧,我不是导演,我的任务是给他们的路上制造障碍。”

  叶扬的创作近年来颇受关注。不管是几年前出版的《比如,单身》、《胖子》,还是去年的《通俗爱情》、豆瓣线上的《醉》,主人公们都纠结无奈,活得拧巴。读者们一边喊着“虐身又虐心”,一边含泪继续看下去。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知依

  把这本书看完第二遍的时候,我正在村儿里工作

  因为前一天中了暑,到第二天下午就没人敢让我站在大太阳下面去了

  一个下午看完一本书,洗了各种衣服

  到晚上还喝了酒,看云看星星看月亮看山影

  出长差的好处之一就是,不干活儿的时候跟疗养似的

  在两次出长差之间的时间里,我正颓得有点像戴建华

  天使厨子搬去别处,奥利奥手术后去亲妈家休养

  家里被我收拾的乱蓬蓬,看到“没有主人在家”,我笑话了自己半天

  有时坚强真需要一个支点,没有支点的时候,会有各种理由不坚强

  就像书中表达的,遇到一个真心喜欢的人时,你会希望自己是个好人

  努力做一个好人,才能配得起那个人的好

  就算本来一无是处,也尽力让自己无所不能

  把这本书看完第一遍的时候,正好是书中的大背景的那一天

  北京的夜正下着大暴雨,电闪雷鸣的,刚巧我开了所有的灯

  刚巧劈下一个大雷,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窝在沙发里,看着窗帘一动也没敢动

  好多感情啊,没有个大背景衬着,就显得毫不起眼

  起起落落的只剩下两个人的瞎矫情了

  但其实命运呢,也一样无尽无序地左右着每一个人

  动弹不得的时候,能挨着一个人,多好

  所以我觉得戴建华多好呀,多幸运,有核桃呀

  可以找各种理由去找孩子妈呀,就算说了绝情的话

  但也总算有个孩子。。。

  骄傲的人都有一样的自作聪明,都以为自己可以掌握一切

  以为自己觉得对的事,别人就得跟着觉得对,觉得好。。。

  -我是为你好。-你怎么知道我觉得什么是好。

  -没有我你就好了。-这跟遗弃有什么分别。

  -你会越来越好的。-你就是个臭混蛋。

  一个人说着听起来绝情的话时

  是没有办法让对方觉得说这些话也是有心痛的

  你真的有心痛吗?我一点也不信,不想信。。。

  书里写的好:

  “世上存在着那么一个人,让你觉得为难,

  感到浑身的能量既被激发着又被削弱了。

  开始从无所畏惧变得有那么点点的怕。

  不是怕那些艰难的事情或事情很难的部分。

  而是担心着莫须有,未发生,可能永远不会发生的未来。

  脑子里会突然出现‘怎么办’这三个字却束手无策。”

  我一直喜欢独眼的小说,跟我喜欢别人写的小说有点不一样

  有时文字本身就能吸引我,有时是情节不寻常

  但独眼呢,是某些观点跟我契合

  比如:她不歌颂婚姻,她不以为两个人结婚就算是终成眷属了

  她写的故事总透着一些对现实的不满和逆反

  或者根本是我自己主观把故事往这方面想

  当然她的文字那是极好的,喜欢的人自然是极喜欢的,比如我

  她让我觉得她打心眼儿里

  从来就不是一个对现世抱有过多热爱的人,过分冷静总显无情

  但如果你能从那么多的冷和无情的文字里,看出她的怜悯之心

  或许是真懂了她,又比如我

  看第二遍时,真真儿又看出很多的不容易很多的费心机

  抱着不剧透的好心眼儿,我不多写了

  只是看到结尾,又是哭笑不得,这不又回去了吗?

  跟核桃五岁时,十岁时,又有什么分别呢?

  一个人紧挨着另一个人,特别好特别美满

  他曾经以为自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哪吒,可是现在,他却变成了他最讨厌的父亲那样的人,自以为是的,用自己的方式为别人好。理所当然的,他们并不领情。就像哪吒不会领李靖的情一样。

  他常常觉得无能为力,不仅是对待自己的孩子,在对孩子母亲真雅的态度上,也是如此。真雅生下孩子之后,怕被追究加入社团的事情远走美国,然而戴建华由于是部队家庭出身,被拒签了。他们就这样分开了十五年,他为了让真雅死心,骗她说不爱她了。这个理由显然说服不了任何人。于是她在美国一直独身,他在中国领着儿子过的潦倒敷衍。他们都爱着对方,他们之间也没有任何阻碍,然而他和真雅的关系,陷入了死循环无法找到回路。讽刺的是,那所谓的死路,在他人眼里不过是可以轻轻拂去的尘埃。

  在欣赏文艺作品的时候,最怕的就是遇到戴建华这样的主人公,像祥林嫂那样的悲剧,是蒙昧的悲剧,因为她不能清醒的认识到造成自己悲剧的原因,是人不能抵抗被社会所吞噬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悲剧;而戴建华的悲剧呢,是典型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你看的恨不得上去给他几记组合拳把他打醒——可问题是,他对自己的境遇有着极为清醒的认识,他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可是就是不做任何事来改变一下自己的处境,这种自知的软弱令人无法同情。

  在这部长篇小说里,独眼依然从男性的视角来展开这个故事,戴建华这个人物和较早之前出版的中篇小说集《通俗爱情》中的主人公们有相似之处,都是过着窝囊的生活,在没有光彩的角落中悉悉索索穿行,凑合、懒惰,仿佛是浑浑噩噩只剩下生理需要的小鼠。

  有人说这些男主人公都是屌丝,但我认为,他们还比不上屌丝。屌丝虽然也穷困或者懦弱,但是他们对自己的人生境遇,有一种可以笑着自嘲的豁达,他们依然在卖力搬砖,仍然全心全意的为女神付出,他们的心中,仍然有梦想等待去实现。而独眼笔下的主人公,他们有着不错的出身和关系网,有对他们不离不弃的家人和朋友,但是他们执意要把生活过的一团糟,没梦想,没激情,仅仅是在活着而已。

  独眼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认为主人公的遭遇是时代造成的,有的事件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小小波澜,也许河水转个弯依然向前,然而对于个体来说,那小小的波澜,也许就是漫长的一生。就像贺炜在微博里说的那样:“八零年代之所以灿烂,在于他是一个理想主义勃发的时代。人们的身体和灵魂刚得到解放,如一个初尝人事的年轻人,眼中都是好奇与希望。后来,发生了很多事,人们被惊醒,理想破灭之后,实用主义占了上风。去你的理想,这句话不粗鲁,更多的是梦碎的辛酸。所以我们一起变成了当年自己讨厌的那种人。”

  在戴建华身上,我们可以看到那个时代走过来的人的共性特征,他们缺了一根筋,一根把自己和生活立起来的主心骨。他们曾经以为自己拿着乾坤圈和混天绫可以闯一番天地,谁知道被抽掉的筋,不是龙王三太子的,而是自己的。梦醒之后,他们已经没有勇气再爱了,无论是爱自己的爱人,还是爱那虚无缥缈的信仰。

  在有的人选择用实用主义包裹自己,用金钱和名利来填补失去的梦想的时候,他们认为一切皆是虚妄。他们和这个时代没法达成谅解,所以他们也无法谅解自己。这也许就是历史和时代的重负吧,也是戴建华的悲剧所在。他过于悲观的认为,每个人成长的代价,就是或早或晚不得不发现,终有一天,我们会和李靖的价值观握手言和,自己终究,做不成那闹海的哪吒。

  刊于7.12《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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