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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案重审的读后感10篇

2022-04-07 03:35:2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宋案重审的读后感10篇

  《宋案重审》是一本由尚小明著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89.00,页数:53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宋案重审》读后感(一):“宋案”值得重审

  文/王绍贝(自由撰稿人,汕头)

  宋教仁被刺一案发生至今已逾百年,宋案对近代史的影响巨大,直接影响了民国建立初期北洋政局及袁与国民党斗争的一系列历史事件的走向。然而百年来对于宋案的历史真相却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宋案发生后,当时舆论及国民党都倾向于认为背后主谋是袁**,执行者是总理赵秉钧,以致后来许多教科书都将他们作为宋案的幕后主谋。但近年来,有部分近代史学者及民间业余文史爱好者开始出版翻案文章,主张宋案主谋不是袁,而是国民党内陈其美等人,出于派系斗争和栽赃陷害的目的刺杀宋以嫁祸袁,逻辑上说得通,且罗列诸多史料作为证据。近期,尚小明教授出版了多年潜心研究宋案的成果——《宋案重审》一书,他用500多页的巨大篇幅,全方位研究考察了宋案这一历史事件,把微观考证与宏观考察相结合,前人研究的成果一个不落加以分析辩证,并着重在宋案相关核心证据的分析和解读,开发利用大量前人不曾加以利用的重要史料,学风严谨、考据扎实,堪称宋案研究一个里程碑式作品。

  尚小明先生认为宋案研究一直存在学术性严谨探究屈指可数、案情分析严重简单化、核心证据从未得到真正重视、大量已刊未刊史料未被研究者利用等四大问题,他的著作着重针对目前宋案研究这四个方面的不足进行攻关。

  针对历来对宋案的研究价值判断先行,轻视事实研究、事实判断,往往容易得出带有意识形态化结论的弊病,《宋案重审》一书有如法庭法官断案,首先审查分析了宋案的相关核心证据。尚小明认为宋案不能等同于刺杀宋教仁案,刺杀宋教仁只是一系列事件的高潮和结果,所以核心证据分析之后紧接着是宋案相关人物关系的分析,重点放在袁**、赵秉钧、洪述祖、应夔丞身上。作者罗列证据、解读证据,分析了刺杀宋教仁惨案的全过程及袁**、赵秉钧涉案的程度,最后叙述了牵涉宋案各人最后的结局,并附录专文驳斥陈其美主谋刺宋的谬说(相关证据显示,陈其美与洪述祖完全互不认识,陈其美可以排除作案的嫌疑)。作者用及其细腻的考证,将看似毫无关联的各个情节之间的内在关系彻底揭示出来,最终令人信服地揭开了宋案一系列谜团。

  从相关核心证据显示,宋案的主谋为洪述祖,执行者为应夔丞。要研究宋案真相必须从宋案发生之前相关人物关系的分析开始。洪述祖与袁**有紧密的私人关系,并在辛亥革命时曾协助袁**谋划南北议和,运用“逼宫”“夺位”的手腕,逼迫清廷孤儿寡母退位,并草拟“退位诏书”,因此立下大功,以“革命元勋”自居。应夔丞乃江浙一带地痞流氓出身,辛亥革命后联络长江上下游青帮、洪帮及公口党徒成立了国民共进会组织。洪述祖受袁之命,收抚了闹事的共进会组织,并借此与应夔丞建立了诡秘的关系。洪述祖在辛亥革命后担任内务部秘书,成为袁**非正式的谋士、特务小组组长,内务部秘书一职为方便监视赵秉钧。袁**的用人方式符合传统中国政治的运作方式,政府首先要解决人事问题,一方面要平衡各方力量,安排“场面人物”来组织政府(类似赵秉钧),另一方面当权者为了达到其真正所欲达到的目的,又需要通过安排“内线人物”(类似洪述祖)来进行幕后政治运作。通过洪述祖的牵线搭桥,应夔丞的黑社会组织顺利洗白,成为袁世凯可以私人动用的特务组织,并得到中央拨发5万元经费,二人瓜分之。

  唐德刚先生认为宋案类似于发生在台湾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江南案”,均是特务机关过度揣摩上峰意图酿成的血案,真可谓虽不中不远矣!宋案发生后,袁**、赵秉钧陷于被动,袁**以为洪述祖“燬宋”只是 “燬”其名誉,没料到他会刺宋!从当时的竞选局势看,袁**在梁启超的帮助下,已联合共和、统一、民主三党意见支持,至少得到占三分之二的国会议席,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袁若派人刺宋完全是自乱阵脚,因此袁世凯没有必要也无意采取暗杀手段对付国民党领袖。赵秉钧是洪述祖的顶头上司,但洪述祖的实际领导乃是袁**。曾有部分学者认为赵秉钧为了保住总理权位而杀宋,但在尚小明的考证下证明是个伪命题,不论宋教仁被刺与否,赵秉钧都将卸任总理,袁**心目中的正式政府总理人选也非赵秉钧。案发后,赵秉钧为了自证清白,多次向袁世凯要求辞职,南下出庭与凶手对质,却都被袁阻止。

  原文刊于《南方都市报》2018年3月25日A2叠11版

  http://epaper.oeeee.com/epaper/A/html/2018-03/25/node_4931.htm

  《宋案重审》读后感(二):刑侦式历史实证主义

  在1980年代末遭受质疑之前,实证主义曾是长期统治史学界的信条。这种19世纪初德国史学家兰克奠定的学术传统坚信,历史学也是一门“科学”——虽然它只能依赖对存世文献的解读,但只要通过“科学”的正确研究方法,就能恢复唯一的历史真相。兰克本人特别强调档案等第一手史料的作用,因为他强调历史的真实性必须通过对全部史料“进行精确到细致入微的批判性仔细查验”才能还原。在这种观念的驱使下,一代代历史学家都像是寻求法定证据的侦探,埋头在档案馆中探寻某个“客观真实的历史”。

  对这样的信念来说,一百年前的宋教仁案堪称完美的操练场。1913年春,近代中国第一位倡导内阁制的政治家宋教仁在上海遇刺身亡,虽然凶手武士英很快被捕伏法,但背后主谋是谁,始终众说纷纭。不过,宋案毕竟轰动一时,发生的年代又已有发达的媒体报道、有大量往来信件和电报等第一手档案、涉案人的背景材料均很清楚,因此通过对存世史料的严谨发掘、准确解读,要厘清事实真相是确有可能的。

  尚小明在《宋案重审》一书中所表现的,可说便是这种实证主义方法教科书式的呈现。如他所自述,他不满于百年来对宋案的探究往往止步于猎奇式的猜测和简单化的案情分析,很多人并未善加利用史料,甚至也未重视核心证据,便言之凿凿地提出自己一套标新立异的看法。这往往夹杂着后人的揣测甚至阴谋论的想像,且过分注重“谁是主谋”这种“曲折推理”,从历史研究的角度而言的确价值有限。为此,他几乎穷尽了宋案相关的各种原始文献,通过严密的解读分析,证明宋教仁被刺杀一事,确实并非袁世凯及国务总理赵秉钧直接指使,而是袁世凯亲信、内务部秘书洪述祖擅自主张,联络上海的会党首领应夔丞后找人下手的。不过,袁世凯虽非主谋,但正是因为他长久以来不择手段打击政敌,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经此周密分析,案件可说已水落石出,任何人要想再研究宋案,这恐怕都是绕不过去的一座高山。在此,我无意质疑结论本身,对尚先生所引用的档案材料,我所读过的只怕1%都不到;我感兴趣的是他在面对这一历史课题时的方法和视角——也就是说,他为什么是从这个角度来解读宋案?还有别的角度吗?

  虽然他再三说明,“宋案”≠“刺宋案”,也不满于以前的研究都过多地关注“谁是幕后主谋”这一点,认为宋案错综复杂,至少还应包括收抚共进会、调查欢迎国会团、操弄宪法起草、构陷“孙黄宋”、“匿名氏”攻击、低价购买公债,以及刺杀宋教仁等一系列情节或环节。这是当然之义——否则写这么一本厚达500多页的著作,仅为揭露凶手是不是洪述祖,对历史研究及理解那个时代而言,又有多大意义?然而,虽然他对这些环节的历史细节交代得非常丰富清楚,但事实上,对他而言这些最终仍是为了揭露最终的答案,也就是让刺宋主谋的谜底得到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换言之,他挖掘那些环节,仍是为“揭露真相”服务,而不是说“谁是主谋不重要,重要的是宋案表明了当时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

  宋案由于留下文献较多,有志于实证主义的历史学者还是幸运的,但大部分历史的史料常常是残缺不完整的,甚至仅有的史料也被再三证明不可能是全然客观的。莫里茨·布施早在1871年就说过: “后来,外交报告被再次讨论,似乎总是轻视它们的首长表示:‘它们大多只是被墨水弄脏的纸……如果有朝一日被用作历史材料,上面将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我相信档案将在三十年后对公众开放——但也可能大大提前。即使报告中的确包含信息,如果不了解所涉及的人和他们的相互关系,仍然很难看懂。三十年后,谁会知道作者是何许人,他对事情的看法如何,他的个性如何影响这些事情?谁会真正熟悉他报告中提到的人?人们必须知道当戈尔恰科夫、格莱斯顿或格兰维尔发表信件上所记录的言论时,他们在想些什么……重要内容总是在私人书信和秘密交流中,有时是口头的,而这些永远不会进入档案。’” 俾斯麦的名言对此表达得更为明确:“真正重要的东西总归不会写进档案里”,他抱怨 “历史学家们大概也只会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

  正因此,像《档案中的虚构》这样的著作早就宣告不再相信历史学家能寻获某个单一的“真相”,“事实”或许早已湮没在历史长河中。另一些学者转而相信重大历史事件是长久以来社会和政治进程的结果,研究冷战史的美国修正主义史学家布鲁斯·卡明斯就曾说:“谁发动了朝鲜战争?这个问题本来就不应该问。”他的意思无非是说,追究谁是责任一方,这个“谜底”本身并不重要,就像百年战争的起因也远不如战争对英法两国产生的深远影响重要。历史学家“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本身不可避免,也没必要去回避这一解读的主观性,但所有的材料说到底还是有赖于解读:为了什么而解读?仅仅是为了探寻那个“唯一的真相”吗?又如何解读?

  历史上很多著名的大案,如晚清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民国初年的山阳县令灭口案等,其实案情都并不曲折复杂,它们之所以轰动一时,只是因为刚好引爆了社会舆论,暴露了当时存在的种种问题。民国时的施剑翘复仇案,尽管有着奇特的元素(女儿为父复仇),但引起热议也是因为公众舆论已兴起,且民间普遍存在对侠义气质的推崇,因而美国汉学家林育沁的研究就冠以《施剑翘复仇案:民国时期公众同情的兴起与影响》(原著书名Public Passions更直接),聚焦于“公众同情”而非案件本身之上。至于法国19世纪末著名的德雷福斯案,案情事实真相更简单明白,像迈克尔·伯恩斯《法国与德雷福斯事件》这样的研究通常都无不把关注点放在法国当时意见领袖与公众的不同反应及其政治态度上。

  公平地说,这些在《宋案重审》中也都是有提到的,但看来只是作为分析案件时顺带提及;更重要的是,尚小明先生似乎并未将当时人的不同反应看作是值得认真对待的现象,而是将那些对刺宋主谋的错误推断视为干扰信息,是需要用证据来予以排除和否定的。由于他自信已经掌握了事件唯一的真相,所以他对那些不符合真相的信息显得不太耐心,甚至也不满于当事人未能客观了解真相便“错误”地采取行动:“从证据解释角度看,无论是国民党方面还是袁世凯方面,最初都只是有选择地抓住那些自认为能够证明己方观点的证据攻击对方,或为自己辩护,甚至为达目的不惜曲解证据,而未能冷静、全面、客观地解释各项证据。就连其他党派,乃至一些与政治不沾边的人,也都被裹挟进双方的攻防大战之中,要么支持国民党,要么支持袁、赵,要么貌似公允而实则有所偏袒,未能以独立公正的态度对相关证据进行系统研究,进而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第19页)

  这样的指控当然很对,但说实话,不免苛责前人。因为这假定了历史中的行动者像历史学家本人那样全知全能地掌握了所有事实证据,然而,在事件突然爆发时,人们仓促之间无从知晓真相(否则也不用等一百年才有人揭露了),势必只能依靠不完整的信息、甚至是基于个人偏见来作出反应并采取行动。正如《美丽与哀愁:第一次世界大战个人史》中所说的,战争爆发时,“信息虽然有,却几乎总是不够完整或来得太慢。因此,欠缺的事实只好由臆测、推断、盼望、恐惧、偏执、阴谋论、梦想、梦魇与谣言来填补。……这些传言全都是子虚乌有,但这却是后来才知道的事情。就目前而言,大家似乎什么都愿意相信,而且愈是难以置信的谣言愈吸引人。”

  在这种情况下,突发事件正如一张试纸,每个人的反应正是他们原先已经持有的立场。宋案发生后,袁世凯和孙中山为首的国民党的处理方式现在看来的确都有问题,一方是竭力掩盖证据,以免自己太多见不得人的幕后操作大白于天下,另一方则想方设法将矛头指向袁世凯的官僚党,认为证据确凿,寄望于法律解决,而当法律解决无望时则发动武力讨袁的二次革命。虽然尚小明对唐德刚、袁伟时责备国民党的反应“缺乏法治观念”的说法不以为然,认为这无视了国民党曾为解决双方矛盾而走法律途径的努力,但事实上,他的观点也相差无几,因为他同样是在审判历史人物。不过,我们与其去遗憾和责备当事人“没有做对”,倒不如试图去理解他们为什么会有那样的反应。借用美国史学家约翰·加迪斯的话说,“如果历史学家因为历史的创造者们没有对还没发生的历史加以利用便去责难他们,那么这些历史学家就太过于傲慢了,噩梦当时看起来似乎总是真实的,虽然等到黎明的曙光降临时看起来有点可笑。”

  事实上,宋案的当事各方如果不那么行事,那恐怕才是真正不可思议的。在我看来,宋案的真正耐人寻味之处,并不在于主谋是谁,而在于这一看似偶然的事件为何竟会发生,是什么必然的因素导致了这一“意外”?事件发生之后,双方和公众的反应又折射出什么政治意识?袁伟时认为宋案不过是一起“刑事案件”,这恐怕大大误解了当时的社会政治环境,从各方的反应看,很显然的一点是,不仅刺宋本身是政治事件,而且即便是初期主张走法律途径的国民党一方,恐怕也是把法律诉讼作为政治斗争工具的——至少,袁世凯一方肯定是这么看的。

  虽然案件的主谋洪述祖在当时舆论和本书中都被视为一个“小人”,但不应忘记的一点是:其实那个年代“好人”的行事方式也是如此。正如本书所言,传统中国政治的实际运作往往包含“场面”和“内线”两个层面,场面上要过得去,幕后则需要“亲信”来办一些不能公开上台面的事。电影《一代宗师》里有个背景故事:当年宫宝森决定诛杀日本浪人,以免他泄露革命党人的信息,师兄丁连山虽一直反对师弟卷入政治,但此时必须杀了那个闹事的日本人才能避免事情不可收拾,于是他决定自己来为师弟干脏活。在杀人之后,丁连山逃亡到广东,多年后重逢时自称是“鬼”。他无疑是“好人”,但他的话恐怕适用于所有这些幕后人物:“暗事好做,明事难成”,“一门里,有人当面子,就得有人当里子。面子不能沾一点灰尘,流了血,里子得收着。收不住,漏到了面子上,就是毁派灭门的大事。面子请人吃一支烟,可能里子就得除掉一个人。”洪述祖主谋刺宋,闹出大事,按这种传统观念看来恐怕就是“里子收不住,漏到了面子上”。国民党虽然在宋案后严词谴责袁世凯一方,但自己也难以摆脱这样的传统运作方式,直至1984年的江南案,都还能看到这样的痕迹。

  就此而言,此事表明当时中国政治仍是相当传统的人事运作。一如黄永年先生在《所谓“永贞革新”》一文中所说的,传统中国政治的斗争常常既无关阶层,也没多大政治理念差别,其真正性质其实是以某个政治人物为中心的人事关系结集。整个民国时期,政治集团内部往往还是以非正式的人际关系网络在运作,一如蒋介石与下属之间还会称兄道弟、或在军中“校长/学生”来称呼,构成一种具有浓厚人伦色彩的追随-庇护关系。在政党政治逐渐成熟、现代化之后,这样过渡时期的现象也渐渐淡化,洪述祖这样的人物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自此,秘密执行任务的就是必须严格遵照组织纪律的特工了。

  *已刊2018-09-18“澎湃·上海书评” ---------------------------------------------------------------------------- 勘误: p.200:吾人囊者:囊=曩 p.357:为仇英石所绘,乃系山水……仇英石乃中国画家名人,然所画只人物,从无山水,至松竹更非所长:应即明代画家仇英,衍一“石”

  《宋案重审》读后感(三):洪述祖家世小传

  内容粘贴自网络上市井之谈。

  洪述祖祖籍安徽歙县洪坑,三十七世洪璟曾任山西大同知府,其子洪公寀为洪亮吉的祖父,入赘于常州赵氏,娶康熙四十八年状元赵熊诏之女为妻,从此定居常州。

  洪亮吉(1746年10月17日~1809年6月24日),初名莲,又名礼吉,字君直,一字稚存,号北江,晚号更生居士。阳湖(今江苏常州)人。清代经学家、文学家。父洪翘早亡,刻苦读书,以词章考据闻名,尤其擅长舆地。与同里黄景仁、孙星衍友善,并得袁枚、蒋士铨的赏识。多年屡试不中,先后充安徽学政朱筠、陕西巡抚毕沅等幕府。乾隆五十五年(1790)44岁时终于以一甲第二名考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编纂官。乾隆五十七年(1792)担任顺天府乡试同考官。后督贵州学政,任内为贵州各府书院购置经、史、《通典》、《文选》等方面图书,提高了贵州学术水平。嘉庆元年(1795)回京供职,入直上书房,教授皇曾孙奕纯读书。嘉庆三年(1798),以征邪教疏为题考试翰林和詹事,洪亮吉著文,力陈内外弊政数千言,为时所忌,以弟丧辞职回乡。嘉庆四年(1799)为大学士朱圭起用,参与编修《高宗实录》。同年,上书《乞假将归留别成亲王极言时政启》,触怒嘉庆,下狱并定死罪。后改为流放伊犁。百日之后,即被释放回籍。从此家居撰述,1809年6月24日寿终,享年64岁。一生著述颇丰,尤精于史学与地理沿革。有《春秋左传训诂》、《补三国晋书地理志》、《洪北江全集》、《卷施阁诗文集》、《附鲒轩诗集》、《更生斋诗文集》、《汉魏音》、《北江诗话》及《春秋左传诂》等。

  洪述祖(1855年-1919年), 字荫之,号观川居士,出生于江苏常州。幼年失怙,曾祖为国子监生,曾在镇洋县做过幕客。叔祖洪亮吉,祖父没有当官,是当地的乡绅,洪述祖有长兄早逝,留下二子洪通,洪墉,洪通早逝,洪墉留在常州。

  光绪十九年(1898年),经其父推荐在手下任中军参谋。因法军劫军火事件收受法军2000两白银,被判三年监禁,而后洪述祖又买通狱卒,越狱逃至武昌。逐出湖北又在其父旧交岑春煊手下任汉口清文局坐办。其后又勾结洋人伪造地契卖给洋人,造成外事交涉。时任湖广总督张之洞下令缉拿,洪述祖又通过世交时任清警部侍郎赵秉钧向张之洞求情,结果洪述祖被逐出湖北,后又跑到上海租界。辛亥革命爆发后,得到袁世凯的赏识。在袁世凯得到中华民国大总统后,委任洪述祖为内务部秘书,并授予三等嘉禾勋章,成为袁世凯嫡系。

  1913年初,洪述祖找到其上海滩旧友、青帮成员、江苏驻沪巡查长应桂馨。应桂馨又在得到“事成之后,奖现金五十万元,授二等功勋”的许诺后物色了兵痞出身的武士英做为杀手,于1913年3月20对宋教仁进行行刺,3月22日,宋教仁身亡。在案发后不久,凶手应桂馨、武士英先后在租界落网,供出主凶袁世凯、谋划者赵秉钧、直接指挥人洪述祖。袁世凯为避罪,毒死赵秉钧、应桂馨、武士英灭口。唯对洪述祖开恩,送了一笔钱后让其离开北京。洪述祖离开北京后就躲进德国租借地青岛。1913年春,洪述祖化名张皎安来到上海,为日本人推销鸦片。一日在黄浦江边被宋教仁长子宋振吕认出,被狠揍一顿后被扭送到上海地方法院,后被解到北京法院。1919年,在袁世凯已经死去三年后,在继任总统黎元洪授意下,法院判洪述祖死刑。1919年4月15日,对洪述祖执行绞刑,这也是中华民国第一次使用绞刑。

  洪述祖早年娶史芙蓉为妻,后来史芙蓉进入道庵,不问世事,因史芙蓉未有子嗣,洪述祖续娶赵氏,张氏等妾。光绪二十年,长子洪深出生,其后次子洪济,季子洪演,女儿洪汾相继出生。

  洪深:(1894年12月31日—1955年8月29日),学名洪达,号伯骏,号浅哉,字潜斋,曾用笔名庄正平、乐水、肖振声等。江苏武进(今属常州市)人。民国时期导演、剧作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

  1907年,在上海先后求学于徐汇中学,南阳公学。1912年,考入清华大学,1916年考入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化工系,1919年考入哈佛大学戏剧训练班,1922年回国,1923年9月加入戏剧协社。1930年加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并以光明剧社名义加入左翼剧团联盟。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立即投身于抗日洪流之中。1938年4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成立,洪深任戏剧科科长,和田汉一起组建了十个抗敌演剧队。1940年因经济拮据服毒自杀,经抢救后脱离危险。1948年12月,赴东北解放区,翌年2月抵北平,5月赴苏联参加第一届世界和平代表大会。6月任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议代表;9月出席全国政协代表大会;同年任北京师范大学外语系主任,兼文化部对外文化事务联络局副局长。1953年被选为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团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理事。1954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文化联络局局长,兼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副会长。 1955年8月29日在北京逝世。终年61岁。

  著有《洪深文集》、《洪深选集》、《洪深戏剧论文集》、《编剧二十八问》、《电影戏剧表演术》、《电影戏剧的编剧方法》、《现代戏剧导论》(即《〈中国新文学大系〉戏剧集导言》)、《戏剧导演的初步知识》、《戏的念词与诗的朗诵》、《抗战十年来中国的戏剧运动与教育》等。创作、编译剧本有《申屠氏》、《飞将军》、《冯大少爷》、《早生贵子》、《爱情与黄金》、《歌女红牡丹》、《旧时京华》、《劫后桃花》、 《新旧上海》、 《女权》、《社会之花》、《夜长梦多》、《乱世美人》、《风雨同舟》、《鸡鸣早看天》等。先后导演了《少奶奶的扇子》、《 李秀成之死 》、《法西斯细菌》、《草莽英雄》、《鸡鸣早看天》等大小剧目约40个。其中(《五奎桥》《香稻米》《青龙潭》)是他的《农村三部曲》。

  洪深早年娶洪述祖好友陶心如的妹妹,婚礼后洪深马上外出求学,陶家小姐回到娘家请求离婚。后在从清华毕业返乡时,迎娶曾任福建巡抚俞廉三的女儿余永贞。不久只身去往美国留学六年。长子洪镇出生,在耶鲁大学留学期间,与美国女孩艾坦在一起,后洪深回国一心创作戏剧,不能很好地照顾家庭,他的妻子余永贞颇多抱怨,又无可奈何,只得托人从乡下找了一位保姆常青真。 余永贞不幸病故。哀痛之余,洪深着手创作话剧《五奎桥》。1932年,常青真受余永贞之托,悉心照顾洪深、洪铃父女,洪深非常感激。1933年春,洪深与常青真结婚。

  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秘书长许伯龙的侄女许丹妮对洪深一见钟情,她向洪深表达了感情,两人相爱。 大学毕业后任《民生报》记者的许丹妮来到乡下看望洪深,却见洪深与常青真、洪铃亲如一家人似地生活在一起,伤心地离去。 具体细节可以看 陈美英,宋宝珍著 《洪深传》。

  洪济,原在上海主持金龙影片公司兼任导演,先后拍摄了《飞龙传》《黑夜怪人》《海上女侠》《荒塔奇侠》等影片。抗战前夕,洪济应邀赴香港拍片,并创建了华南影片公司。

  钱似莺随丈夫赴港后,夫唱妇随,继续拍戏,后来由于生儿育女,家务劳累,只得暂停拍戏,协助丈夫策划制片业务。1962年,洪济去世后,钱似莺又复出影坛,东山再起,不过这时她已经年华老去,但甘当绿叶,演的都是配角和“临记”。她拍过的影视片,难以计数,在片中多数是扮演母亲,但形象各异,可以说是“一母千面”。

  钱似莺风趣地说:“很多大牌明星都做过我的子女!”打开私人照相簿,和“母亲”合影留念的儿子有:周润发、秦汉、秦祥林、刘德华、周星驰、吴启华、梁朝伟、张国荣、吕良伟……女儿则有:凌波、梅艳芳、林青霞、钟楚红、刘嘉玲、叶童、赵雅芝……真是儿女满堂,群星璀璨!

  香港电视台曾经开始摄制《岁月流情》专题节目,宗旨是:“供助娱乐元素,推动年长人士创造一个幸福的晚年,并希望借此促进长幼两代的沟通。”钱似莺应邀出席了《岁月流情》招待会,并在电视荧屏里亮了相。

  钱似莺感慨他说“自从我丈夫去世(洪济病逝于1962年),片场结束,我开始过清闲生活,不过没有停止过拍戏。直到去年,我仍上镜,为周星驰配戏演《济公》,我的影视生涯将近七十年了。儿子和孙子都不愿意我拍戏,说是太辛苦、又不缺钱使用。我说我喜欢拍戏,我把它当作一种娱乐,所以并不觉得辛苦。”

  钱似莺(1909年~2007年10月15日)为中国第一代武打女星、香港著名演员。一生拍摄了20余部武侠片,21岁时因主演杨小仲执导的《江南女侠》而成名,后被称为“中国第一女侠”。代表作另有《红姑娘》、《南华梦》、《花样年华》等。香港演员洪金宝的祖母,于2007年10月15日凌晨在香港九龙医院逝世,终年99岁。作为一个老演员,上世纪九十年代,她还在《赌圣》中与周星驰搭戏,也在王家卫执导的《花样年华》中饰演女佣王妈。

  钱似莺1909年出生在上海,性格像个男孩,8岁时就扮作男孩,参加了精武体育会,拜师学习武艺,练就一身硬功夫。16岁那年(1925年)上海朗华影片公司老板张普义,筹拍创业作《南华梦》时,在钱家发现了钱似莺,认为这个小姑娘是个可造之材,有意请她在片中扮演个角色。钱似莺的父亲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去当“戏子”,但和张普义是世交,碍于情面,也就答应了下来。

  《南华梦》共拍20大本,分上下两集,放映后票房收入不错,于是朗华公司又接二连三地拍摄了《红姑娘》《情场怪人》等片,钱似莺也就成为小有名气的“打星”。1930年,钱似莺应长城画片公司之邀,拍摄了一部《江南女侠》。此片是钱似莺的代表作,由杨小仲执导,男主演是著名小生孙敏。钱似莺在片中飞檐走壁,使枪弄棒,令观众拍案叫绝。当时南洋一带的片商,纷纷到上海来购买拷贝,只要是钱似莺主演的片子,售价不论。

  洪叔云,洪济三弟洪演,也是香港的著名编导,他的太太即粤语片红星容玉意,如今定居美国。

  容玉意 (1918年-)加拿大华人,籍贯:广东省中山县乌石乡,在上海市出生,在“广肇女校”肄业,胞妹容小意亦是著名歌剧及电影演员,姊妹俩擅长舞蹈,她最初加入“桃花歌舞剧团”;然后与汪福庆组成“亚声歌舞团”在南洋及暹罗巡回发台,返回上海后,转投“梅花歌舞剧团”成主要演员。八一三事变后南逃香港,1941年开始参演香港电影及电视,初期多演勾引男子的妖艳妇人;后期多演恶后母及妖妇等配角。 1941年7月,当时26岁的容玉意与28岁的电影从业员洪淑云先生注册结婚。

  她与曾与黄曼梨、黎灼灼、李倩苹、徐意、甘露、郑文霞、李月清、马笑英、陈皮梅、黎雯、高伟兰(卢敦夫人)等结义金兰组成“十二金钗”。 20世纪70年代起定居于加拿大的多伦多。

  钱似莺和洪济生有五子二女,其中有几个也曾经涉足影坛。钱似莺有20多个孙儿孙女,重孙也有10多个,可谓儿孙满堂。其中有一名孙儿就是大名鼎鼎的洪金宝。

  钱似莺说:“于占元(于素秋之父)当年创办戏剧学校,我除了资助他经费之外,还把我的一对双胞胎(金龙和银龙)送到他的戏校去学习。由于孙子洪金宝从小喜欢武术,我便让他随两个叔叔一道去学习。洪金宝和两个叔叔的年龄差不多,人们都称他们为‘三胞胎’。”

  于占元教授学生是出名的严格,他对洪金宝等七个小徒弟施以传统京剧训练,既教他武术,也教他们表演、这七名小徒弟就是当今闻名港台及东南亚的“七小福”。其中成龙、洪金宝、元彪、韦白等都在演艺圈大红特红,而洪金宝就是“七小福”的大师兄。他学过北少林拳、空手道、柔道、贻拳道等。这使他的打斗动作干净利落,再配上他一米七的身高,八十多公斤的体重,令人产生一种滑稽的感觉,演起谐趣的英雄角色特别出色。他自拍自演的《奇谋妙计五福星》,票房收入高居榜首。

  钱似莺感慨他说:“我喜欢洪金宝,因为他小时候吃了不少苦!”

  至于洪金宝的父亲,查不到资料,但肯定是中国人,查到他父亲名字叫洪坤。

  《宋案重审》读后感(四):民初政治生态中的宋案重审与弦外意味

袁世凯内阁成员,前排左一为宋教仁。

  文/宝木笑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关于“刺宋案”的主谋到底是谁显得更加重要。因为,这直接决定着在当时的国家政治角逐中,谁能够占领道义上的高点,进而紧紧掌握“人和”这种历来权力之争的终极杀器,让己方的一切“师出有名”,让己方的主义“奉天承运”,最终战胜政治对手。事实也正如此,在“刺宋案”发生之后,全国舆论哗然,各方推测激烈碰撞,洪述祖、应夔丞自然是直接谋杀者,人们争论的焦点是在洪、应二人背后的主谋到底是谁,有人说是袁世凯无疑,有人说是赵秉钧,有人说是陈其美,可谓众说纷纭。直至百年之后的今天,那件民初震惊中外的中国第一大案、民国史上的第一要案和第一疑案仍然没有定论,北大历史系教授尚小明集数年之力撰写《宋案重审》,将北大历史系尘封数十年的“袁世凯密档”解密,为此案在今天的研究拓展了新的维度。

聚光灯下的猜测与误读

  尚小明之所以将书名定为《宋案重审》,实在是前面所述的种种谜团让百年来的宋案研究如坠迷宫,不能达到“重审”之境,也许真的无法实现破立之实。甚至这种重审连带着关乎对于此案本身概念的更正,尚小明在《宋案重审》中反复强调了此事,即“宋案”≠“刺宋案”,“刺宋案”只是“宋案”的一部分,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尾声。整个宋案是一个体系,错综复杂,包括收抚共进会、调查欢迎国会团、操弄宪法起草、构陷“孙黄宋”、“匿名氏”攻击、低价购买公债等,“刺宋”是宋案最后一个环节。这也是为何尚小明的《宋案重审》实质上走的双重研究路线的原因,一方面尚小明坚定地坚持考据在史学研究中的关键地位,即历史研究和科学研究是一样的,结论必须建立在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另一方面,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历史研究自身的学科特点,即需要将研究对象放置在当时的历史生态中考量,不对刺宋之前的来龙去脉进行考证和掌握,就无法得出令人信服的历史解释,也无法对“刺宋”发生后的一系列矛盾现象进行可靠的解释。

  按照尚小明在《宋案重审》中的观点,这种聚光灯下多重的怀疑最终导致了多重误读,而这正是民初政治生态的产物。武昌起义之后的1913年,当时的中国正在激烈的党争角逐中,在反复的谈判、斗争与交易后,暂时的政治格局是清帝退位、孙中山退职、袁世凯接任临时大总统,这是一个满清败北、革命党虚胜、而袁世凯的北洋系获得大胜的局。孙中山一系原本想以定都南京和让袁世凯在南京就职限制北洋系,但很快曹锟便“心领神会”发动兵变,袁世凯以“维稳”为由拒绝了孙中山退职的条件,北洋系再胜。当时看来,中国的政治格局只能寄希望于《临时约法》,按照约法,正式的国会选举应在1913年2月前完成,只有真正意义上的国会诞生,中华民国真正意义的第一任大总统才能产生,这一条之所以让北洋系感觉掣肘,因为这一条得到了当时西方列强的普遍首肯,故而成为各方角逐的焦点。

  在这样的政治生态中,猜测和误读显然是一种必然,这种猜测和误读与其说是探寻真相过程中的不明,倒不如说是一种夹杂着浓厚政治因素的运作。然而,我们仍然难以想象这样一个事实:即便“宋案”≠“刺宋案”,但宋教仁遇刺这件事本身已是当年中国的第一大案,可以说全国各界的聚光灯都集中在了那里,何以此案在当时就成为悬案。如果回归案件本身,枪手武士英很快死于狱中,袁世凯放走洪述祖,又派人刺死了应夔丞,当然这似乎足以让人认定袁世凯是“刺宋案”的主谋。但这中间又不排除其他的可能,最重要的就是尚小明在《宋案重审》中提到的,因为袁世凯参与了之前的“宋案”,即授意洪述祖、应夔丞采用“金钱联合”等不法手段操弄宪法起草以及图谋购买所谓“劣史”诋毁“孙黄宋”等,所以袁世凯为了防止洪、应二人狗急跳墙咬住自己,不让自己背上直接杀宋的最大罪名,只能出此下策。

  更甚者还在案件之外,“刺宋案”的主谋枷锁落在谁身上,谁将直接落入政治的绝对下风,因此各方明知是猜测和误读,也会全力以赴。尚小明认为,这种种误读的根子就在将“宋案”等同于了“刺宋案”,说白了,就是将政治生态代替了法理自身,基本的史学态度应该是以租界捕房自应夔丞宅搜出的五十三件宋案关键证据为核心。但是遗憾的是,即使在今天,人们依然抛开证据链条,直接从所谓“动机”出发去进行猜测,这种误读本身就已经偏离了客观的历史观和法的精神。尚小明在写《宋案重审》过程中,除了将北大尘封的密档研究梳理透彻,更是将近年来几乎所有关于宋案的史料甚至有影响的网络文学作品都进行了翻阅研究,可以说如果单从史料考据方面说,《宋案重审》已然是关于那段史实的研究高峰。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当然期待着尚小明能够给我们一个“震撼性”的结论,然而,在数十万字的考据推理之后,尚小明的结论似乎让普通的历史爱好者有些“不解渴”。因为最终的结论是“刺宋案”的凶手是枪手武士英,幕后的谋杀者是洪述祖和应夔丞,单就“刺宋案”而言,袁世凯、赵秉钧、陈其美均非主谋,但袁世凯、赵秉钧应该对“刺宋案”之前的“宋案”部分负责。

重审之外的意味

  于是,我们似乎可以在尚小明的《宋案重审》中读到另外的意味,那是聚光灯下真相难寻背后的民初政治风云,正是那段历史中的波与诡谲造成了各方都仿佛成为了密室杀人的嫌疑人,那些我们今天在课本和小说中读到的历史人物,其实有着更为复杂的多面性。袁世凯早已成为我们历史课本中的刺宋主谋,然而尚小明最重要的研究成果就在于将这种“定论”推翻。推测袁为主谋不但从法理上实在缺乏证据支撑,更重要的是,我们的种种关于这个方面的误读,实在是一种历史印象的惯性和长年宣传的渗透使然,在不知不觉中从当年的政治生态角度猜测以至认定袁世凯为主谋。因为“袁世凯对宋教仁到处发表演说批评政府,并宣传其政党内阁主张,心有不满;袁世凯指使洪、应构陷‘孙黄宋’,以损毁其声誉,亦为事实,但他却没有从肉体上消灭反对党领袖的想法”。为此,尚小明列出了五条袁世凯无需杀宋的缘由,尽最大努力还原当时的政治生态。

  当我们重审一段历史的时候,其实往往是对我们印象中的那些历史人物的一次再认识,更是对我们自己如何知事识人的一次再升华。由于种种原因,我们被告知的历史人物大多是扁平化的,好就是完全好,坏就是完全坏,即便如今情况有所改善,但总体上说我们仍然处在这样的历史认知的惯性中。正是在这样的意味中,我们才发现在对宋案的重审过程里,那些我们本以为很“熟悉”的历史人物正在展现其复杂的一面,这其实对我们未来以更加客观全面的视角进行历史阅读和研究是很有益处的。前面举了袁世凯的例子,那是注定的历史反面人物的另外一面,而在我们印象中的正面人物,或者说正面群体却有着复杂的其他维面。我们印象中,国民党是孙中山先生一手造就,国民党是对孙中山完全信仰和紧密团结在其周围的,其实,在宋教仁时代情况绝非这样简单。

  当时,国民党却是宋教仁一手改组,其在党内的声望和地位并不比中山先生弱,遗憾的是,宋教仁与孙中山无论是大政方针还是具体策略都有着极大分歧。在辛亥革命前,同盟会内部曾发生过两次“倒孙风潮”,宋教仁都没有站在孙中山一方。到了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后,宋教仁与孙中山出现了更多分歧,说“处处对立”其实也不为过,比如孙主北伐,宋主南北议和、推袁做总统,孙主定都南京,宋和章太炎都主张定都北京,孙主张革命手段治国,宋主张议会手段依法治国,孙主张实行美式总统制,宋主法式责任内阁,孙坚持要做大权独揽的大总统,不愿受人制约,宋则坚持议会制,把总统的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更为重要的是,孙本人就是洪门里级别很高的人物,在上海的政治盟友陈其美等都是青帮大佬,而宋坚决反对黑社会组织加入同盟会。日本外务省政务局有关宋教仁的秘密档案解密后,人们发现早在1907-1908年间,宋教仁对于孙中山已是彻底的否定:“孙逸仙素日不能开诚布公、虚心坦怀以待人,作事近于专制跋扈,有令人难堪处故也”、“像孙逸仙那样的野心家做领导人,中国革命要达目的,无论如何也是不可能的。我们相信,在真正的大首领出现之前,努力钻研有关的政治的书籍是得体的。”

  以上种种凡例,并非要说明我们要怀疑某些人成为刺宋的新主谋,我们只是感慨一旦以重审的眼光回望历史,我们将看到更加丰满鲜活的人物,也将看到更加立体客观的史实。这也是《宋案重审》在史学认识论和方法论方面的意味,尚小明和王晓秋等学人反复强调:“要认识历史事件是错综复杂的,切忌把它简单化和公式化,历史人物是多面多变的,切忌把他们脸谱化和固定化,历史史料是混沌粗杂的,切忌不假鉴别,不辨真伪,或随意曲解、误读,必须追踪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摸清历史人物之间的真实关系”。尚小明等学人之所以如此谨慎凝重,盖因历史观并非仅仅指代着过去的人和事,其往往影响着当下人们看待问题的眼光,特别是客观思索的能力和独立精神的涵养,诚如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所说:“一些可以轻易在群体中流传的神话所以能够产生,不仅是因为他们极端轻信,也是事件在人群的想象中经过了奇妙曲解之后造成的后果,在群体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最简单的事情,不久就会变得面目全非。”

  —END—

  《宋案重审》读后感(五):一个第三章到第六章的总结——致敬尚小明教授

  宋案核心人物: 袁世凯→赵秉钧→洪述祖→应桂馨→武士英

  第三章 袁赵洪应亲疏关系之形成

  洪:赵在国务院的下属秘书,官场名声不佳,曾因贪污入狱,后因不见容于官场,被赵借公务下放南方。有诓骗应的行为。

  应:共进会头目,名声极差,曾被黎元洪通缉,曾任陈其美手下情报科科长,自认革命有功,却没有得到足够的承认与回报。

  袁洪关系:于朝鲜相识,并不仅通过赵联系,而有直接的且不浅的关系,很多事情洪会绕过赵而直接向袁汇报。可以说洪是袁的私人(而不是赵的)。

  洪应关系:洪下放南方时遇应,应正为会党解散之事焦头烂额,正好互相利用结为朋友。洪在袁授意下帮应解除通缉,委任为江苏驻沪巡查长。洪并让应向袁陈述其革命经历,以投诚叙勋。后来所谓“燬宋酬勋”可说源自于此。

  总体而言,袁、洪、应关系较为密切。洪本人为袁之私人,且与应关系诡秘。应所要求之“江苏驻沪巡查长”与中央拨款,均由洪居中协调。而通过洪的牵线,袁与应的关系也显得比赵与应的关系更密切。收扶应桂馨和共进会的计划本身,和赵秉钧没有什么关系。

  赵与洪、应关系:表面上洪是赵手下的秘书,早年(前清时)有相当交往。但后来鼎革后逐渐疏远,公务上往来也不多,甚至产生矛盾。

  第四章 洪应合谋杀宋惨剧

  袁世凯对于欢迎国会团的突然出现感到十分震惊。于是在总统府的授意下,洪述祖于1931年1月22日南下调查该团。洪、应也借政府欲解散欢迎国会团之机,对付国民党并攫取私利。阴谋开始一步步来开帷幕。

  2月初通信中,洪即提到要在“大题目”下写“要紧文章”,并有“激烈举动”。大题目是指对付国民党这件大事;要紧文章便是要通过操弄宪法起草,来对付国民党人,其途径包括收买国民党议员和收买国民党控制的报纸。这样,通过把工作重点从调查解散欢迎国会团转移到操弄宪法起草,洪和应便把打击对象由国民党激进派转变为国民党全体。对此,袁知情且默许。激烈举动与很多传统解释不同,并不是指“杀宋”,此时洪应二人并无杀宋计划,而是指,直接构陷国民党领袖。洪电赵,大肆宣扬国民党对总统和总理位置的觊觎,声称掌握事实上不存在的孙黄宋在日本的黑材料,以暗中索取三十万款项。然而这一次袁并没有上当,而是要求应桂馨先提供物证,再付款。于是洪应二人的构陷骗财阴谋也失败了。

  事情性质的转变开始于2月22日洪述祖第五次催促应桂馨提供宋教仁黑材料的实据。此时由于应一再拖延寄出原始材料,洪已经怀疑根本不存在黑材料,都是应信口开河骗钱。为了给袁世凯一个交代,洪给了应两个解决建议,一是继续设法取得“印件”,不论原件、抄件均可;二是若宋有激烈的反政府举动时,趁机置他于死地。

  此时洪心生杀宋之意原因有二。一方面是要在无法提供黑材料的情况下给袁世凯一个交代;另一方面欢迎国会团已经渐归沉寂,原本洪应二人企图借此机会操弄宪法起草,构陷国民党人从而向中央索取30万报酬的阴谋很难再进行,他们必须另想办法来谋取利益。

  3月10日,应又向洪提出要以六六二折购买八厘公债。此时应桂馨认为对宋下手是中央的意思,故欲借机发财,索取报酬。但是洪一方面认为“恐折扣大,通不过”,一方面又担心应桂馨因此对杀宋一事变消极,于是在13日电中主动抛出“燬宋酬勋位”的诱饵(与之前应桂馨企图向袁世凯陈述自己的革命功绩以索取勋位相呼应)。应接电后回应积极,主动表示“功赏一层,夔向不希望”(谎言),而“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并告知“足可挪拢二十余万,以之全力注此”。显然,应对于先前没有拿到的30万并不死心,因此对新的行动格外积极。

  与此同时,洪述祖于3月9日和11日,分别以匿名和“北京救国团”名义,在报章上发表通电,抨击宋教仁9日在南京的演说,意图诱导激起宋的反驳,使其成为之前所谓“激烈之举”,然后以此为借口下手。宋也果真在15日于《民立报》刊登了反驳文。(此段为作者合理推测,并无压倒性证据)

  鉴于应桂馨对杀宋一事甚为积极,3月17日,洪述祖向应发出铣电,诓骗他“债票特别准”,继续鼓励促使应下杀手。而事实上,八厘公债早就不再出售,新出的六厘公债尚未发行,财政部根本没有答应打折出售公债之事,一切都是洪述祖的诓骗之举。此时应桂馨以为,杀宋之举,是中央授意。

  18日,洪再发电要应“应即照办”杀宋事宜。但由于此电使用了仅限洪应二人私人通信用的“川密”而非可转呈赵秉钧的“应密”,应桂馨对于密令是否来自中央产生了怀疑,于是19日派出手下上京询问。同日中午应又收到洪用“川密”发的电报,要求“事速进行”,方才打消疑虑,并在20日晚于火车站动手。

  以上便为洪唆使应,合谋杀害宋的整个过程。那么洪为何决意杀宋?又为何明知做不到还敢于以“燬宋酬勋位”诓骗应?洪述祖之所以要杀宋,既有迎合袁世凯对付国民党人的心理,并借机谋取个人金钱与政治利益的一面,又与其担心宋教仁的“政党内阁”主张打破袁世凯统治现状,从而使自己失去这个强大靠山,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或者可以说,洪述祖杀宋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和维护以袁世凯为首的既得利益者的权力,但他又披了一件维护共和、维护民国的外衣。而他之所以假借中央名义以“燬宋酬勋位”引诱应,则是因他能够拉政府和袁下水,若事成可以市恩于政府,若事败可以嫁祸于政府。洪揣摩上意认为杀宋符合袁世凯的意思,因此事成后袁再授予应勋位并非不可能。且由于洪手上握有袁主使他收买报馆,构陷国民党领袖的证据,若事败,他相信保护他是袁世凯的唯一选择。

  第五章 袁赵与宋案之不同牵连

  历来宋案研究者所忽略的一点是,宋案实际上是由多个案情次第演进与交错进行而酿成的复杂案件,“刺宋”是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整个案件的最终结局。袁赵虽然与宋案一些环节有不同程度的牵连,却与刺宋环节没有直接联系。

  对于构陷孙黄宋来说,袁确为主谋,其原因在于他被宋对中央政府的批评所激怒。对于刺宋来说,是洪述祖起意,考虑后向应桂馨建议的。在指示应对宋下手后,洪曾试探袁能否收拾反对党一二人,袁没有赞同,但是态度不够强烈。或许正是由于袁世凯反对态度不够坚决,才给了洪述祖自我判断的空间。另一方面,袁也以为洪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他会真的下手。同样地,“燬宋酬勋位”也不是袁的意思。袁本人对洪述祖以“债票特别准”和酬勋之事引诱应桂馨刺杀宋教仁,并不知情。

  反过来看赵。首先赵似乎对洪南下调查国会团的事情并不知情。1月20日洪述祖出京时,是称病向赵请假回天津休养,而赵直到后来看到报纸上的报道,才知道洪述祖请假赴津养病是假,南下调查欢迎国会团是真。同时,虽然赵本人在最初参与了构陷孙黄宋的阴谋,但是态度并不积极。自2月22日起,应密电本转归洪述祖管理,之后应和赵之间也再未见有应密电报往来,赵也在事实上退出了构陷孙黄宋的阴谋。

  在应密电本转交(大概率洪以欺骗手段借走未归还)后,洪与应的通信就既不通过,也不转呈赵,甚至可以说是洪极力防止应通电于赵。因此之后密谋刺宋,赵并不知情。仅仅因为洪是赵的秘书,就认定赵是刺宋案背后主谋,是缺乏根据的。更何况洪和赵的关系并不和睦,根本称不上是赵的私人。反而赵和宋关系融洽,洪也因此尽可能绕过赵,与应进行通信,以防止赵向宋泄密。

  就动机而言,赵为长保总理权位而杀宋也是不成立的。首先并无证据证明赵秉钧反对宋教仁政党内阁的主张。其次,无论刺宋与否,临时政府都即将结束,赵都即将卸任总理,并且已经忙于做移交准备工作。第三,赵秉钧对政府总理并没有觊觎之心,袁世凯心目中正式政府总理最合适的人选也非赵秉钧,而是徐世昌。再退一步,国务总理由谁担任,并非袁世凯或某一党派可以自行决定,更非赵秉钧个人可决定。如果操纵洪与应刺宋,必将使赵成为一大怀疑对象,赵就很难保证自己继续成为总理。

  究其根本,杀宋只有一个主谋,就是洪述祖。是洪述祖起意杀宋,并先后假借中央“酬勋位”的虚名和“债票特别准”的实利,诱使应桂馨付诸实施。

  第六章 洪匿青岛与赵拒出庭幕后

  对于洪述祖如何逃离北京,藏匿青岛德国租借的,尚小明教授认为,他得到了袁世凯的帮助。根据王治馨的回忆,洪在宋被刺后又见了袁一次。当袁问及宋到底被谁加害时,他回答“这还是我们的人,替总统出力者”。显然,袁虽然不曾指使杀宋,但他在第一时间知晓洪卷入谋杀案后,并未立即对洪采取限制措施,实际上等于包庇了洪。并且事后,总统府处处拖延阻挠抓捕工作。根据洪述祖供词,袁还派出一总统府差官(内务次长言敦源和国务院秘书程经世)让其暂避青岛德国租界。尚小明教授认为,正是袁派出的这两人,与洪达成了交易,以保证他不被引渡为条件,换取他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之后在中方试图引渡洪的过程中,政府也处处阻挠。按洪本人的话说“刺宋案未有同谋之证据,不得谓余有罪;且内而政府,外而胶督,表里庇护,法庭其奈我何”。

  与此同时,在刺宋案发后直到二次革命前的三个多月里,赵秉钧几乎一直在要求辞职或免职,并强烈希望与凶手在法庭上对质。但每一次都被袁世凯拒绝,并遭到袁世凯周围多数人反对。袁后来干脆就以调养身体为名给假赵,而让段祺瑞代理国务总理,并不断地延长假期。这样,一方面做出姿态以缓和舆论攻击,另一方面又让赵秉钧充当他自己和凶案之间的挡箭牌、防火墙。

  虽然赵秉钧一开始强烈要求辞职并赴沪对质,但是后来当上海检察厅的传票真的发出时,却始终拒绝应传。尚小明教授认为,其原因在于,赵是否应传赴沪无法由他个人决定。袁世凯是不可能任由赵秉钧自辩而不顾及自己处境的。通过查阅堪电底稿,也可发现这个所谓赵的自辩稿中一些关键地方并非反映了他的本意。赵5月11日发的拒绝赴沪出庭对质的通电,也是由袁亲笔改定的。因此可以说在这背后,袁世凯一直起着重要的作用。

  袁世凯极力阻止洪和赵到庭的原因,必须在广义的“宋案”框架下而非狭义的“刺宋案”框架下理解。虽然袁本人没有参与刺宋,但是他参与了主使洪应二人收买议员、报馆,操弄宪法起草,构陷孙黄宋等事。这些见不得光的案情一旦在法庭上曝光,对袁世凯的形象将是极沉重的打击,从而严重影响其竞选正式大总统的前景,故袁氏绝不可能允许二人出现于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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