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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诗赌命:曹植“七步诗”背后的传奇

2016-06-27 作者:行之 来源:《读者》微信公众号 阅读:载入中…

  引导语: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以诗赌命:曹植“七步诗”背后的传奇

  一、

  “天下才共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

  南北朝时期曾有位牛人这样说道,于是此后的成语词典里,多了一个“才高八斗”的成语。

  所谓才高八斗,指如果天下的才华按10个点来分,一个人就占了8个点。你想想看,这是什么概念?简直就是世界才华公司的超级大股东。

  中华上下五千年,得到这样的美誉的,也就一个人而已——就是曹植。

  说曹植这个人之前,不妨先说说这个抬高他的人。

  一般来说,一个人被美誉,也得看批评语的是谁。如果只是个无名小卒来拍马屁,这个马屁几乎是没有价值的。

  说出“才高八斗”,这位南北朝时期的牛人是谁?

  答,谢灵运。

  谢灵运可不是什么小喽罗,在文学史上绝对是号有头有脸的厉害人物。

  他有多厉害?不妨说两点,其一,我们知道在古诗里,有个响当当的类别,叫“山水诗”,和其他如“边塞诗”、“田园诗”、“怀古诗”等类别一样,属于一种类型化的诗歌标签。

  而开辟出“山水诗”这一类型的,就是谢灵运。

  我们知道,往往一个领域的开山鼻祖都是很牛逼的,他就是这样一个牛逼的人。

  其二,我们都知道李白号称诗仙,在民间是公认的唐诗界的无冕之王。像李白这样的超级天才,是很少服人的,但他也还是有偶像的。他为数不多的几个偶像,“双谢”就拿到了两个名额。

  双谢分“大谢”和“小谢”。

  小谢指南朝齐着名诗人谢朓,李白写过“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其中的“小谢”说的就是他。

  而这“大谢”,指的就是谢灵运。

  李白写过的“闲窥石镜清我心,谢公行处苍苔没”、“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其中指的谢公,就是谢灵运。

  谢灵运不仅是个文学家,还是个旅行家。他特制一种前后齿可装卸的木屐。上山可去其前齿,下山则去其后齿。被称之为“谢公屐”。李白对谢灵运很崇拜,旅行的时候,就经常穿着他发明的这种鞋子。

  就是这样一个连李白都成为他粉丝的牛人,本来应该是很狂妄的——我们都知道,古代的大文人很多都蛮狂妄的。但是在他嘴里,天下的才华分10个点,曹植一个人就拿走了8个点,他自己只拿走1个点。还有1个点呢,除他俩之外,整个天下的人去分吧。

  什么人的才华,能比他高8倍?他还不但没有不爽,反而还替人家吹牛?

  想想看,这个人肯定是他的偶像了。

  这个拿到8个点的天才,谢灵运的偶像,就是曹植。

  李白的偶像是谢灵运,而谢灵运的偶像又是曹植。所以现在人要吹嘘一个人的才华,都说“文比曹子建”,而不是“诗比李太白”。

  二、

  那么问题来了,曹植到底有多大能耐,能成为中国人才华的象征?

  先来看看曹植的简历。

  曹植,字子建。出生于东武阳,是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个儿子,192年生,死于232年,活了40岁。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

  他是三国时期曹魏着名文学家,“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与集大成者,两晋南北朝时期,被推尊到文章典范的地位。其代表作有《洛神赋》、《白马篇》《七哀诗》等。后人因其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

  我们知道李白的绰号是“诗仙”,很牛逼。但曹植也有个很牛逼的绰号叫“诗宗”。诗歌里的一代宗师,地位是相当不错的。

  清朝的文学家王士祯就说,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的人,只有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而已。

  看看这些简历和新闻,就知道曹植有多厉害了。

  但是历史上,超级能写的文学家并不在少数,凭什么他在民间就有这么高的地位?

  接下来就要说到他的《七步诗》了。

  《七步诗》是上过中学语文课本的一首诗,所以在他的作品里,算是现代知名度最高的一篇。我觉得也是体现他才华最具代表性的一篇。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的这首诗,不光是诗这么简单,而是他用来赌命的。赌他自己的命。

  三、

  不妨先来捋一捋这首诗的创作背景。

  我们知道,中国文学史,有两大父子组合,一是“三苏”,二是更早的“三曹”。三曹是指曹操、曹植、曹丕。可能是曹操的基因太好了,使得曹家盛产文学家,基本都是响当当的人物。

  但其实除了这三曹以外,他们家还有个天才级别的人物,叫曹冲。

  曹冲是曹操和环夫子所生的儿子,和曹植与曹丕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以前我们的小学语文课本上就有《曹冲称象》的故事,说的是曹冲运用“等量替换法”称出了一头大象的体重。那个时候,曹冲才6岁。其智力超群,是当世神童。

  在曹冲还处于童年的时候,曹操就经常在大臣们面前夸他,说有想让他继嗣的意思。

  但很可惜,曹冲几乎刚刚过完他的童年就夭折了,只活了13岁。

  那么曹冲一死,曹操当然要考虑从新预备接班人。按道理来说,次子曹丕应该是最理所应当的人选。但是曹操偏偏比较喜欢曹植,曹冲死后,谁都知道,他接班人的内定人选是曹植。

  有曹冲在之前也就算了,曹冲死了之后,还轮不上曹丕,又轮到了曹植。曹丕表示很不爽。

  要知道的曹植是卞皇后生的第三个儿子。而老大是曹丕。从低位上说,怎么也是老大要高一点。

  而且曹丕这个人不简单,八岁能提笔为文,善骑射,好击剑,博览古今经传,通晓诸子百家学说。算是文武双全的大人才,可惜的是偏偏他的老爸和老弟比他更有才华,所以光芒被他们所盖住。

  这样一个文武双全,还身为老大的人,看着老爸要把千古功业继承给老三,你说他爽不爽?

  而且,我们都知道,政治背景中的弟兄,很少有什么浓厚的感情,更多的是权势的纷争,存在激烈的竞争关系。谁掌权,谁就相对安全,掌不了权的那个,很容易被老哥老弟分分钟弄死。

  所以曹丕和曹植之间,谁来当曹操的接班人,性质绝不单单是谁来继承老爸的事业这么简单。而是决定将来,谁弄死谁的主动权在谁手上。

  后来的历史我们都知道了,曹植这小子虽然文章写得倍儿好,但是不太懂尔虞我诈的庙堂之争。

  虽然曹植更受曹操的青睐,但是经常表现不佳,导致曹操长期在立嗣上狐疑不决。时间一长,下属间渐渐形成了拥丕派和拥植派两个政权集团。曹植虽然在这场夺嫡之战中占优势,但常常办事不利。在几件关键性的事上出了纰漏,因其“任性而行,不自雕励,饮酒不节”让曹操很不爽。(关于友情的句子 www.wenzhangba.com)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曹丕运用各种计谋,在司马懿、吴质等大臣帮助下,终于KO了曹植,被立为魏王世子。这一年,植、丕的权力争夺战落下帷幕,曹丕完胜。

  曹丕掌权之后,受禅登基,以魏代汉,结束了汉朝四百多年统治。

  四、

  往往新一代霸主的诞生,统治初期,要先干掉之前与自己敌对的势力,来巩固自己的地位。而且还往往是从内部先开刀。

  那么对于曹丕来说,之前和他有过长久竞争关系的弟弟曹植,在内部当然就属于最具威胁性的敌对势力了。

  为了免除后患,他一定要想个办法弄死曹植。

  问题是曹植这一代书生,整天写诗喝酒,拿什么罪名弄死他呢?还真有点不好下手。

  不好弄也还是要弄。所谓夜长梦多,曹丕生怕曹植哪一天来个逆袭,那历史就要改写了。

  终于,某一天,曹丕按捺不住,召唤曹植到大殿上,说:“老弟,你整天写诗,耽误国事,很不应该啊!这样,你不是很会写诗吗?我限你七步之内,写出一首诗。写得出,你就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写不出,你这辈子,就别想再写诗了!”

  曹植什么人,这话他还听不明白?曹丕的意思不就是想借机干掉他嘛。而且居然找个这么可笑的理由,可想而知,这要杀他的行动得有多迫切!

  难不成你老弟写不出诗,就要拖出去砍了?这什么逻辑?

  曹丕什么人物,他本身就是个文学家,他难道不知道曹植的才华?当然知道。

  七步之内写一首诗,能有多难?

  对我们现在可能是有点难。但是对于那些古人来说,特别是对于优秀的诗人来说,难度是相当小的。

  古人写诗,往往都是搞即兴创作,参加活动,随手一挥,随口一张就是一篇。谁还给你时间回家慢慢想。连个普通诗人,即兴来首诗都问题不大,更何况是才高八斗的曹植?

  所以曹丕出“七步诗”的命题,本来就是有点荒诞的。

  但是不要紧,他的目的是弄死曹植,而不是真的想考他。他缺少的不过是一个杀人的借口而已。

  如果你曹植如果因为太紧张,写不出,好了,立马拖出去砍了。

  如果写出了,写得不好,我就说你敷衍我,也拖出去砍了。

  就算写的很好,我还可以诬陷你抄袭之类的,还是一样拖出去砍了。

  反正,只要这场考验开始了,曹丕就要找个托词弄死曹植。

  五、

  曹植心里当然有数,这次写诗真的就不再是简单的写诗了。这次写诗,可是在赌命。赌自己的命。如果没有写好,小命就玩完了。

  好了,只有七步的时间。大概能有多久?走一步算你3秒行不行?再敢多,照样说你拖延时间拉出去砍了。好,就算一步给你3秒钟,七步也才21秒。

  在这21秒钟里,曹植要做的有三件事。第一,要克服心理恐惧和紧张,如果吓得心脏乱跳,脑中一片空白,准完蛋。第二,他确实要依仗才华作出一首诗来,不然完不成考验,死定了。第三才是关键,他一定要通过所作的这首诗,来改变曹丕想弄死他的想法。

  这三点,如果有一点没有做到,他最后都是要玩完。

  曹植清楚的知道,当曹丕已经决心要干掉他,屠刀已经磨好、举起之后,这首诗可以说是他这么赌命之局里唯一的筹码。

  那么在这七步之内,曹植在巨大的心理压力当中,还是顺利完成了千古名作《七步诗》:

  七步诗

  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

  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

  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这首诗翻译过来的大意是:煮豆来做豆羹,过滤的豆子做成汁。豆杆在锅下燃烧,豆子在锅里哭泣。豆杆和豆子本是从同一条根上生长出来的,为什么要相互煎熬逼迫的那么狠呢?

  七步之内,作出了六句诗。已经是够厉害了。关键是,诗的内容呢,用比兴的手法隐喻了自己和曹丕的关系。间接地说,我曹植好比是豆子,你曹丕好比是豆萁,豆萁在下面燃火煎煮上面的豆子,明明是同根长出来的植物,却非得相互逼迫残害吗?

  “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曹植将这一句诗念出来后,曹丕顿时被一股亲情的感召力劈中了天灵盖,幡然醒悟。是啊,再怎么说,他也是我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啊,我又何苦非要杀他呢?

  即便现在看来,这首《七步诗》虽然写得仓促,但含沙射影间又感人肺腑,不得不说是妙入毫巅。高超的艺术表达,强大感染力,一下子就戳中了曹丕内心被野心蒙蔽后最柔软的地方。曹丕再怎么狠,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意念也还是会受感性驱使的。

  罢了,再怎么也是自己的亲弟弟,你一介书生,估计对我也没什么威胁了。放过你吧。

  结果,这首诗作出来后,曹丕确实打消了杀害曹植的念头。

  曹植最终活了40岁,在当时来说已经算是正常寿命了,甚至超过了当时的人均寿命。他的死,普遍说是积郁得病而死,不管这其中是因为什么事情导致的,但确实不是曹丕下手害死的。

  可想而知,“七步诗”事件之后,曹丕如果还是想害曹植,以他的势力,不可能让曹植还能安然活到40岁。

  曹植用诗赌自己的命,他赢了。所以说,才华有时候是真的可以救命的。

  六、

  对于古代这些才子,满腹经纶,天赋异禀,写诗实在不难。但难就难在,写完之后要产生预期的效果。试想,如果曹植单纯只是写了首吟风弄月的诗,曹丕看着他显摆才华,瞎嘚瑟,毫无疑问是要继续找理由弄死他。他就是写一万首好诗,也是保不住自己的命。

  但他清楚的知道,曹丕的内心深处,还存有的那一丝人性,一丝亲情的窗口在哪里。他要用诗找到那个窗口,从而发出感召,从而影响,改变曹丕的想法。这才是真正文字高手的绝学。

  就这好比是《盗梦空间》里,一伙儿人入侵了一个人的梦境,彻底置换一个人的意识想法。

  而曹植盗曹丕的梦,一个人,在七步之内就已经做到了。

  他在“七步诗”事件当中,厉害并不在于写诗本身,就厉害在七步之内,在巨大的生死考验的压力下,以一首诗——唯一的机会,扭转了自己的生死命运

  能扭转自己命运的人,永远都是最有才华的。

  所以说,他能称之为才高八斗,尽管可能措辞上有些夸张,但绝不是浪得虚名。

  以他为中国人才华的象征,并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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