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狗事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原创文章 >

狗事

2022-03-11 11:10:44 作者:书村野丐 来源:书村野丐投稿 阅读:载入中…

狗事

  半年以来整个村被一群狗搅得很不安宁。这群狗注册在案的有七八只,恐怕统计不完全,也许还有小部分游离在外。兴许有少数家狗也里应外合不时参与其中,推波助澜,家鬼难防。它们的作案方式是不定时、不定地,或单枪匹马,或成群结队,袭击村里各家各户的鸡群。使用的是典型游击战术,并深得精髓。它们半年内干掉了整个村近一千只鸡。

  村里没有什么大富大贵,倒也自给自足,安之若素。每家都有点自留地,门前屋后总会养几只鸡,多者七八十,少者十余只。偶尔手头实在拮据或者市场实在紧销的时候也会卖那么三五只,但更多时候是自养自食,农家饭桌上原生态的蛋和肉总是不缺的。这狗群的出现打乱了乡村的恬静,七八十只鸡锐减了十余只,有的只剩两三只。

  为了了解这个团伙,笔者曾特意调查过它们的身份。据说一年前有只偷猎团伙的猎犬在我们村周边偷猎时和大部队失联,遗落在我们村里。它经常到一户人家,村民看它可怜不时给点吃的,慢慢的收编了它。这猎犬和这户人家的狼犬渐渐眉来眼去,春宵一度之后产下了一群小狗。小狗渐渐长大,又没人要,主人开始着急。

  终于于某日,猎犬带领着小狗们偷袭家里的鸡窝,抓了一只鸡打牙祭。猎犬毕竟是猎犬,旧习难改,始终压抑不住。小狗们“打”过鸡血之后,变得兴奋不止,于是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仁慈的主人实在忍无可忍,决定把它们送走,用竹篮把它送出村子很远很远,希望它们到别的地方另谋生路。一举善念往往埋下无尽祸患,又一版的农夫与蛇。

  可是没过几天,它们又完完全全的回来了,而且变得更加疯狂。主人气极,家里再也容不下它们,看见就打。就这样,它们再也不敢回到以前的家,围绕着村庄四处流浪,饿了就随意捕杀鸡群,饱了就到田间地头四处撒野。偷鸡、破坏庄稼,引起全村公愤,一看见就打,投毒下药、枪击棒打。

  实质上这对于狗群也是完全没办法的事。它们不是野狗,即便是猎犬也无法适应险恶的野外生存环境,它们无法像野狗一样捕获到食物。长期的饲养造成了它们对人的绝对依赖,离开人类它们很难独立生存下去。它们不是野狗,只是流浪狗。在这个发展严重失衡的国度里,农村完全不像城市那么矫情,有各种各样的阿猫、阿狗收容机构,一旦被遗弃只能流浪。

  在这样恶劣的生存环境下,流浪狗群学聪明了,大概是在被药死过一只之后,狗群就再也药不死,可能是前车之鉴让它们加强了提防,也许是药物在其体内产生了抗体。一旦被人看见就会被打,引起了狗群的条件反射,见人就跑。这样一来,对付它们,枪成了唯一办法。于是对付这群狗的村民“打狗游击队”也在四处崛起。

  人的游击队战斗力实在一般,和狗群游击队相比相差甚远,打死过一只,打伤过两只之后就再也没有战果。众狗依旧四处滋事,逍遥法外。在人类战争史上,游击战自古就上不了台面,我村亦如此,小打小闹,依旧鸡丢狗盗。游击战恐怕只有像流浪狗这样的畜生打得好,堂堂正正的人真的不善于此道。

  狗群没有被消灭,各种私自组装的枪支日益多了起来,谁能确保这些枪支真的只是用来对付狗?谁又能确保这些劣质组装枪在使用时准确无误,不发生事故?记得去年新闻报道,某地野猪成患,肆孽破坏庄稼。村民没办法对付,只好报告政府,专门成立“野猪特别行动小组”,在一次行动中误将地里的村民当野猪射死,这水品也真够专业的。

  这些年来,退耕还林,森林覆盖面积日益增大,飞禽走兽也渐渐多了起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极大改善,吃腻了家畜,偶尔也会犯馋,不时搞些飞禽走兽打打牙祭,这恐怕也是组装枪日益多起来的顺带原因之一,醉翁之意不完全在酒(屠狗)。这也无可厚非,可是谁也无法掌控半神半兽的人的兽性会在什么时候发生,会不会将枪口对准同类?

  “除夕特大杀人案”二审才刚刚宣判不久,案发后人们的恐慌、惊惧、悲愤还清晰记得。二十四枪,六死,三伤,发生在家家户户团员的除夕夜。人民是否允许携带武器也是一个十分难缠的问题。美国是允许公民佩戴枪支的,目的是保护上帝及其宪法赋予公民的私有财产及人生权利,副产物是不时发生各种五花八部门的枪击案。

  中国是不允许公民私自携带武器的,政府似乎愿意为公民的所有合法权利买单。美国政府则觉得自身没有那么大的能耐,它需要靠公民自身(局部的)去扞卫。理想越丰满,现实越骨干,中国政府给老百姓开出的支票上大半还是空头的。前些年计划生育搞得火热,超生不交罚款就牵牛、赶猪、拖粮,和鬼子进村没两样,小民只能忍气吞声任由摆布。

  村里没有给猫狗之类搞计划生育的专业人士,周边也没有。虽然着远于长远,但远水解不了近渴,这样的办法没法解决村子眼前的实际问题。笔者想兴许可以采用《水浒传》里的“招安”方法,一点点接近,让它们重回人们的掌控范围。可是这有很大难度,它们最初就是像梁山好汉一样被驱赶和放逐的,从那时起就不再相信人类,饶恕容易再次信任实在太难。

  即便将它们顺利招安,没有人要,笔者也无法饲养那么多的狗,何况它们野性未溟,随时可能作乱。恐怕也只能像《水浒传》里那样,招安之后一举消灭。天呐,笔者的立场怎么就靠近了《水浒传》里的政府朝廷,这是多么可怕的想法。任凭时代、科技快速进步、发展,人性的进化却是如此之慢。

  笔者仿佛理解了《水浒传》里朝廷的非为不可,也理解了梁山好汉们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悲剧结局。如果笔者真的那么去做了,对于全村是做了件好事,可是对于那些虚伪的爱狗人士而言,恐怕会遭受骂名。二零一四年玉林狗肉事件笔者仍有记忆。诚如一位网友所言“道德就是拿着火腿肠喂流浪狗喂到心碎流泪,而全然不用去顾虑猪的感受”。

  对于爱狗人士的虚伪做法,从理性角度来看,笔者多少有点嗤之以鼻。为什么可以任意杀猪、大吃特吃猪肉就不可以杀狗、吃狗肉?怎么可以单看狗不顾猪呢?动物伦理学是近些年来的又一学界新秀,上文所述恐怕就触及到此类问题。人类奴役、虐待、屠宰动物从人类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存在,可是到了近现代这开始成为一个话题,如今则成了热题。

  人们吃饱饭撑着以后,总是要找点乐子来消遣消遣,否则就‘不作不死’。吃饱饭后开始讨论人类已经干了数万年的勾当是否有权、是否正当、是否合法。实质上,自从自然界有了人类以后,自然就不再是原生的自然,而成为了人为的自然,无不打上人的烙印,动物本身不可能有什么伦理学。

  所谓的动物伦理学是具有人工选择性的,说到底不过是人类伦理学的一种衍生,或者说人性的一种物化异化。动物保护的最终目标和间接目的隐形的还是为了人类自身利益(只不过眼光更长远一些),而不是纯粹的为了保护动物自身。人类只是在发展中不断寻求一种“不是最坏”的处理方式来处理人和自然、人和其他物种之间的关系,力求平衡。

  人类社会是个非常庞杂的、非体系化的组成,没有哪一种伦理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甚至伦理彼此之间也冲突不断。人类的存在原本就不是伦理、逻辑问题,而是一种实际存在。就像这狗群一样,如果人们不去消灭它,随之而来的严重后果还得由村民自己买单,触及人们的利益时其他恐怕都得靠边站。读者如有更好的狗群解决办法,敬请指点一下。

  乙未端午

  写于家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读者发表的读后感】

查看狗事的全部评论>>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