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要爱情,是不是一种作?
在婚姻里要爱情,是不是一种作?
作者:翠脆生生
1
昨晚临睡前,收到一则留言:在婚姻里要爱情,是不是一种作?
如果是三年前的我,必定气冲丹田,毫不犹豫地说,当然不是。
而今的我在这短短三年之内经历了生孩子之后的鸡飞狗跳,经历了和他闹离婚时的五脏俱焚,经历面对母亲去世之后的种种纠葛,也是疲倦不堪。
我对她说,相信爱情的人,不是作!但,在婚姻里要爱情,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拼尽全力,却是一个人的独角戏,还会愈加孤独,也许还会被扣上矫情的帽子;另外一种,是你使尽浑身解数,触动了对方,他跟随你的脚步,爱情的炙热会变温,却比亲情始终多出几分摇曳的姿态来。
大部分人都说,所有的爱情都会转发为亲情,也只有转化为亲情,才会持久。
亲情是什么?
我成年之后,在异地工作,和父母之间尽管相互惦记,也就是每日打电话,过母亲节会托人给母亲买花、送礼物等等。
结婚之后,有了自己的小家。和父母之间,存着几分客气,互敬互爱的意思。我叮嘱母亲要按时吃药,会到商场给她买衣服,陪着她到公园遛弯……
我不会妒忌母亲和朋友去吃饭了没带上我,也不会冲着母亲撒娇,更不会有兴趣和她玩捉迷藏,偷偷从身后抱住她的腰……
亲情,更多的是一种温和,平静过日子,没有激情,没有炙热,没有皮肤触碰时刺啦刺啦的火花。
而爱情呢?
是有的。
最不济,曾经有过。
我和某人第二次约会时,他想拉我的手,我意识到了这一点,紧张得口干舌燥,下意识地躲着他。过马路时,一辆车疾驰而过,一个踉跄,他终于得逞。
我斜着眼对着他笑,他嘿嘿呲牙。
他的手宽大而粗糙,手心传来炙热的温度,皮肤黑黝黝的,那是常年野外训练接受日晒的收获。
谈恋爱三年,和他拥抱过,吻别过,浑身颤抖着,皮肤的温度升高,耳边仿佛响着噼里啪啦的爆竹声。
第一次见面时,我嫌他丑,眯眯眼、招风耳,穿着便装和民工大哥没区别,也就穿军装显得好看一些。
后来,有了爱,当真情人眼里出西施。他的眯眯眼和招风耳搭配到一起,觉得有了男子汉的气概,丑得令人怦然心动。
如果没有爱,我想,我一定会嫌弃他是外地人,买不起房子,家里既不能出钱也无法出力。
我也有其他选择的,谁知就决定了跟着他呢?
明知嫁的是普通男人,从此后漫漫人生路,关山万里,没有很好的物质基础,极有可能是贫贱夫妻百事哀。
我终归是信心十足地嫁给了他。
鸡零狗碎的人生,什么是勇气和底气?是爱!而非亲情!
爱情是一件奢侈品,易碎、还得防潮……
婚后每日见面,往日的光环褪去,再曼妙的人儿,也会腻,会被认为稀疏平常;再出色的男人,看到他坐在沙发上抠着鼻屎,不洗手就拿起苹果啃,也会倒胃口。
一开始有爱情打底,两个人打情骂俏一番,也就罢了。
尔后,家长里短的琐碎事,锅碗瓢盆的烦心事,随着爱情的消散,忍受力和耐力也会逐渐下降,剩下的是什么?
是责任和义务。
试问谁愿意让自己的婚姻里只剩下责任和义务?
干巴巴的字眼,似乎无声无息展示着婚姻里的狼狈。
想不起再去狠狠拥抱的滋味,没有欲望再去吻他,还得安慰自己过日子就是这样,生活就是这样。
2
给我留言的朋友就叫她小夏吧。
小夏今年33岁,结婚8年,孩子5岁了。
她说,她想要努力地调动氛围,在婚姻里保持住爱情的姿态。
刚结婚那两年,小夏和丈夫还会约会,两人一起看电影、逛公园,秋天跑到郊区采果子。
走在路上,她会偷偷给他一个吻。
两人笑得咯咯的,朋友们都夸赞,这才是嫁给爱情的模样。
小夏说,他工资不高,我爱臭美。谈恋爱的时候,有一次去逛商场,我看中一条裙子,试穿了一下,特别漂亮。一问价格,600多块钱。他二话不说,就给我买了。
你兜里就剩下300多块了,怎么过日子啊?我问他。
他呵呵一笑,看到你高兴,我就是吃方便面,也是高兴的。
闺蜜说,他现在把你哄得团团转,你嫁给他就不是那回事了。
我知道,他妈妈去世得早,家里就剩下一个老爹,如今娶了后妈,更不会操持他的婚事。可是,心里就是舍不下他。
结婚以后,我们贷款买了一小套二手房,日子虽然紧巴巴,心情还挺好的。
我以前穿的衣服平均在400左右,结婚以后,就到网上买300左右的;等有了孩子,又是个女孩,我就把钱花在孩子身上,自己都穿一百块钱左右的,甚至还买几十块钱的穿。
他不再给我买小礼物了,也不会再像恋爱时记得生日给我买件衣服,他是个好男人,挣钱回家,带孩子也好。
不过,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到底是哪里呢,说不清。
其实,很多心意,没有钱也可以表达到。
我希望他晚上睡觉前,能捏捏我的脸,说声,老婆,快睡吧。
或者出门前抱抱我,又或者出差时能打电话说一声想我了。
儿童节大家都在朋友圈晒红包,我兴致勃勃地问他,咋了,也不知道给我发个红包。
他挖苦我,矫情的,你还是个孩子啊?
就是没有爱的感觉了,你懂我的意思吗?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两个人说的都是女儿以后上个什么学校,选个什么专业,嫁个什么人,再就是说说父母的病情啊,七大姑八大姨的家事啊,就没了。
我妈说,日子嘛,就这么过,还有啥不满意的。
前天,我说,今天是咱俩认识整九年的纪念日啊,也不亲我一下,庆祝一下?
他楞了一下,呲牙笑,女人啊,幼稚不啊?
我忽然有点失落,想起他已经好长时间没有亲过我了。
我是有点文学青年的劲儿的,喜欢小情小调,他骂我作!
我这叫作吗?
真的,我特别冤,两口子连亲一下都不想了,叫作吗?
作是要付出代价的。
所谓的作,不过是打破目前无欲无求的佛系婚姻状态,想要一种蓬勃的鲜活气息。
他认为两口子结了婚,努力挣钱养娃,好好过日子,就行了。
什么爱情,什么鲜活,见鬼去吧,都是没事找事,好日子过乏了。
而你,想要爱情,这是婚姻里最奢侈的境界!
普通人满足于两人相安无事,和平共处,同舟共济,足矣;而你,要的多,就必定承受更多的挣扎和痛苦。
我对小夏说,两个成年人的爱情观、价值观等等基本都定性了,不会轻易改变。你和他沟通之后,如果他仍然原地踏步,认为你是瞎折腾,矫情。两种选择,嫁给石头,不能把石头捂热,就算是茅坑里的石头,你跳不出茅坑,只好变得和他一样又臭又硬;再就是,努力修炼自己,跳出茅坑之后发现自己原来是块璞玉,见到更广阔的天地,离开茅坑里的石头,有另外一块璞玉也坚持婚姻里必须有爱情的原则,你们相见恨晚,皆大欢喜。当然,也不排除你跳出茅坑,离开石头,从此之后孤独一生。
宁愿倔强地孤独,坚守自己内心的信条,拒绝从俗,需要你内心强大,不惧怕孤独,不惧怕风雨,抵挡住流言蜚语,做好孤独一生的准备。
小夏听完我的话,沉默了。
她说,我明白了。
3
很久之前,我和朋友探讨过精神和物质这类看上去形而上的问题。
实质上,很有实际意义。
他站在男性的角度,很客观地说,如果我遇到一个女人,她想要的不过是房子、车子这些东西,说白了,不难。这年头,拼命干活,总会挣到钱的。钱,是努力就可以挣到的。
如果要的是爱,是精神上的惺惺相惜和共鸣,就成了更高的层次,是比较困难的。
爱分为好几种,相爱时,是两情相悦,是欢喜。
欢爱时,是肉体上的愉悦。
想要持久保持对一个人的爱,外表是一个方面,精神和成长是更重要的一个方面。
以前喜欢她活泼可爱,结婚以后发现她还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就比较欣赏,如果发现她还会做双皮奶,会在朋友聚会时为我积攒人脉,这就是一个妙人!
持久的爱,需要不断的新鲜血液来刺激日常生活带来的麻木,是双方面的,共同的成长,才会有双赢的局面。
如果十年前,我喜欢她的纤细和温柔,会写一笔好字。
十年后,她早就不温柔了,河东狮吼多一些,也早就不写字了。
旧的基础上,吸引我的地方早不复见,又新添了很多讨人嫌的毛病,除了相见两相厌,还能有别的吗?
处于责任和义务,这时的我必须继续保持婚姻状态,出于道义,也会有夫妻之实,但,已经没有爱了。
爱情真脆弱。
我长叹一声,朋友笑了笑,爱情对男女都一样,想保持的那个人必定付出全力,是最累的那一个。如果两个人都不想那么累,那,很快会成为熟悉的陌生人,谁都走不进对方的内心。
很多年前有一部电视剧《金婚》,讲的是佟志和文丽几十年的婚姻。
佟志即将调任新厂子的小领导,文丽得知他竟然喜欢上了同单位的一位女孩子,于是抱着孩子到大领导那里哭诉,坚决要求佟志留在原单位。
佟志留下了,和文丽仍然是夫妻。
他的前途,基本被文丽断送。
多年以后,当年喜欢过的女孩变成了优雅的妇人,年老的佟志嘴巴张了张,很多话,咽了回去。
夫妻俩经历了几十年的人生风雨,儿女之间的牵牵绊绊,老人的去世,到最后,白发苍苍的相守。
坦白说,我不羡慕这样的白头到老。
佟志到最后剩下最多的是责任和义务,还有亲情。
他的心,早就不爱了。
很多鸡汤都说,愿你嫁给爱情。
作为一个结婚多年的人,我觉得嫁给爱情不是难事,只要愿意放下很多条条框框,都可以梦想成真。
最难的,其实是,愿你嫁给爱情,愿你在婚姻里,仍然有爱情;愿你是因了爱情,白头到老,而不是因为责任和义务。
上次闹离婚,某人问我,你说,嫁给我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我说,希望你想起我时,第一反应不是孩子的妈,而是你爱的女人!
公众号简介
翠脆生生:中年美少女一枚,现居银川。
出版《两个人的江湖》《我们忘了,爱在婚前》等书,新书《美好的人,都不会孤独终老》《把平凡的日子过得像诗一样》新鲜上市,各大网站和书店均有销售,其他文字散见报纸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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