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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警察》读后感10篇

2022-04-05 03:31:54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第三个警察》读后感10篇

  《第三个警察》是一本由[爱尔兰] 弗兰·奥布莱恩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9.80元,页数:7+26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第三个警察》读后感(一):回忆弗兰·奥布莱恩

  52年前的今天,爱尔兰小说家弗兰·奥布莱恩因为贫病交迫,在家中突发心脏病死去。直到临死前,他也没能见到自己的小说《第三个警察》面世。这本写于1940年、然后整整搁置27年的小说,在小说家死后的一年(1967)才得见天日。50年后,简体中文版姗姗来迟。这篇小短文回忆了“遇见”弗兰·奥布莱恩的过程,是为“愚人”小记。最开始,我是怎么知道弗兰·奥布莱恩的,现在已经不太能想起了。很确定的是,拿到《第三个警察》之前,我已经知道这个名字了。“弗兰·奥布莱恩”这个名字给我一种异样的熟悉感,一方面是因为另一位爱尔兰女小说家也姓奥布莱恩 ,她的《圣徒与罪人》我早前是读过的(这本书获得了弗兰克•奥康纳国际短篇小说奖),因此有时候我会把两人搞混了,同时又清楚那位更厉害的奥布赖恩是位男性;另一方面,我记得自己肯定在某本爱尔兰文学丛书的总序言中,读到过“弗兰·奥布莱恩”这个名字,它被显眼地与乔伊斯、贝克特并列在一起。

  当时,我大概还在准备考研,囫囵吞枣地翻过一些书。其中就有这么一本,也许是《贝克特选集》,属于“爱尔兰文学丛书”十本中的一本。开头有一篇总序,概览了爱尔兰文学的发展。因为我当时对现代文学比较感兴趣,所以对序言里20世纪的部分看得较为仔细。这样我就看到了“弗兰·奥布莱恩”这个完全陌异的名字,照序言的说法,他的小说被认为与乔伊斯、贝克特达到了同样的水准。同时,“双鸟泳河”这个古怪的书名永远留在了我的脑海中。

  乔伊斯和贝克特,我是早已熟悉了。不仅在各本文学史教材上能见着他们显眼的名字,而且我也已经读过两位小说家的不少作品(《等待戈多》《马龙之死》《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对他们的艺术才华和创新能力深为佩服。因此,当我看到的弗兰·奥布莱恩与两位20世纪最伟大小说家并列,而我却又一无所知时,可见会有怎样的诧异。于是,我就想是不是能找一些他的小说来看,鉴定这些评价是否属实。但更为让我惊讶的是,如此厉害的小说家竟然还没有任何中文译本。这也是为何每次当我看到艾德娜·奥布莱恩这个名字时,总会想入非非:也许这就是那位与乔伊斯和贝克特齐名的小说家吧,是我记错名字了。

  如果不是这个原因,我大概也不会去读《圣徒与罪人》,“弗兰克•奥康纳国际短篇小说奖”这个头衔对我意义不大。我很可能就是带着它们也许是弗兰·奥布莱恩这家伙写的这股错觉才去读的,最终的结果自然可想而知了:并不能让我满意,或者说“与乔伊斯、贝克特齐名”的称誉让这些小说露出了“狐狸尾巴”:原来作者不是这一位奥布莱恩,而是另一位!这个“乌龙”也就让我更加期待真实的奥布赖恩和他的小说了。

  好在,在面世整整半个世纪,弗兰·奥布莱恩死后才出版的小说《第三个警察》悄悄登陆中国。毫不奇怪的是,这本在20世纪文学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之笔的杰作并没有引起多少关注,它所激起的些许浪花自然也难以与这位小说家死后获得的声名相匹配。乔伊斯和贝克特这两个名字几乎已经为人人所熟知,弗兰·奥布莱恩却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但任何阅读过《第三个警察》的读者都知道,这位小说家已经融入他们的生命中。

  无人所知也许是好事。对于小说来说,是它选择了读者,而不是相反;同时对于那些发现它的极少数读者来说,一个秘密的团体正在被组建起来,靠暗语和信号共同构建出一份隐秘记忆。所以,我不会呼吁大家来认识一下这位伟大的小说家,还有他的小说《第三个警察》(还有那本正在翻译中的《双鸟泳河》),而是让小说自己去选择它的读者:真正有心的读者会发现这个无比珍贵的宝藏,并会懂得如何将其藏好。

  写于2018年4月1日愚人节

  《第三个警察》读后感(二):《第三个警察》:后现代的能指狂欢

  爱尔兰国土面积有限,但在世界文学之林中能够鼎立的作家,数量着实不少,第一方阵中就包括诗人叶芝、小说家詹姆斯·乔伊斯,剧作家贝克特这样的人物。其实,还有一个名字,长期不为中国多数读者知晓——弗兰·奥布莱恩,一个常被评论家同乔伊斯、贝克特并称为“爱尔兰现代文学三杰”的作家。

  奥布莱恩的代表作,《第三个警察》出版后,有叫好者也有不以为然者,双方都不乏名宿。这部挑战读者阅读极限的小说,故事情节颇为“简单”,同时却又显得诡异:“我”青年时期便开始从事研究,对象是不为主流社会所认可的科学家德塞尔比,十几年后,辛苦付出即将告结此时却因为资金不足无法出版。在听了朋友兼伙计的劝导后,“我”决心和他一起抢劫富有的老者马瑟斯并杀死了他。此后,金钱却不翼而飞,而“我”也经历了一连串的奇遇,见识了各种各样的怪谈,直到最后,各种谜团才得以揭晓。

  阅读《第三个警察》需要考验自己的耐力和见识。叙述者“我”并不可靠,在谋杀马瑟斯的问题上推诿自己的责任。至于所谓的学术研究,更是荒诞不经,缺乏判断力。跟着他的冒险之旅,读者得以见识到原子论、“自行车人”、俄罗斯套娃一般的匣子、有颜色的人等事物,不免让人心生疑窦,更何况,“我”还在一个夜晚碰到了马瑟斯的鬼魂——虚构的界限何在?我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相信叙述者?

  如果你对叙述者表示怀疑,那么,你还是幸运的。如果你对他所言确信不疑,恐怕到最后会“痛心地”领会到,作者本人竟然从一开始就与读者开了个天大的玩笑。当然,他不必对此负责。这种作者-读者关系,明显是有意为之。作者在邀请读者一起拆穿谎言、拆穿虚构,同时也在营造虚构。

  小说表面上总体以线性叙事贯穿始终,但枝节横生,屡屡岔开话题,或用“注释”(虚构的一部分),或干脆跳跃,叙述者“我”还同自己的灵魂对话,模糊了人物所属的现实与虚构的界限。现代主义之后,故事的内容本身,似乎不再重要,叙事技巧的翻新,成了各家试验的场地,奥布莱恩自是其中的一把好手。小说大半部分都是叙述者“我”在寻找黑匣子过程中的遭遇,线索随后分岔,跳到了神秘的第三个警察福克斯身上,此人从未露面,最后却又发现自己早就认识他。

  理解或打开奥布莱恩的一种方式,便是走进他的反讽式喜剧艺术。与凶杀题材有关的小说,真凶一开始就昭然若揭,也就失去了解谜的乐趣,更何况真凶之一还是个怯怯懦懦的男人。相反,故事不仅不以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以荒诞不经的叙述、跳跃模糊的形式让读者质疑。这种质疑,一个不小心就会波及小说本身。以金钱为目的不择手段、甚至与伙计勾结杀人的“我”,最后也因欲望被人吞噬。

  奥布莱恩的《第三个警察》与《双鸟泳河》常被收录在“后现代主义文学”各类丛书之中。尽管后现代主义内部纷繁复杂,但总体来说,取消宏大叙事、否认价值和意义,是其重要的两个特征。从形式到内容,《第三个警察》都堪称一场能指的狂欢。你读了之后不一定产生共鸣,像你阅读《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那般,但你却会不自觉地为作者的才华鼓掌,并道一声:亏他想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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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个警察》读后感(三):喜剧背后的荒诞与悲伤

  人生是场苍白的梦幻,是吞噬你我灵魂的杳杳黑洞。

  文|轻禅

  “风的长袍”“原子论”“自行车人”“看不见的匣子”, 将这一切荒诞的理论结合到一起会产生怎样精彩的作品?在爱尔兰作家弗兰·奥布莱恩笔下,这些看似不相连的所谓理论相遇后,竟碰撞出无比璀璨的火花。

  这就是他的作品《第三个警察》。本书虽然创作于1939-1940年间,可直到1967年作者去世一年后得以出版,至于为何会这样,其理由也很简单,那就是此书过于新奇,以至于遭到出版商的多次拒绝。所谓“新奇”,即使以现在的眼光去看,依然如此。书中不乏荒诞的理论,然而这些理论写的居然自成体系。而此书更像是作者诉说自己的创作经历,屡次受挫,就如同书中的主人公一样。

  《第三个警察》故事开篇,“我”为了出版自己的作品,与迪夫尼合谋杀害了马瑟斯,马瑟斯却将钱偷偷藏起来,三年后,“我”有幸得知藏匿地点去寻找,可是一切并非“我”预想的一样。单单从这里看,很难想象这是一个荒诞新奇的故事。之后的故事变得不符合常理,“我”看见了死去的马瑟斯,甚至与其对话。而这之后,“我”更是莫名其妙来到一个奇怪的警察局,警察局的警察信奉所谓的“原子论”……更为神奇的是,在警察局我最终于遇见第三个警察,这个人居然是被杀害的马瑟斯。

  的确是新奇,却又那么荒诞,细究起来,一切的理论都不合理。但如果将主人公经历的世界转换一个场所——地狱,似乎一切都可以解释了。从这个角度,再来细细分析作品,竟然为之动容与震撼。譬如“风的长袍”理论,隐喻了人由出生至暮年的过程,刚出生的人一切都是新的,如果看不见的长袍一样,从未被染指。然而在社会这个大染缸中,多数人很难独善其身,最终变得圆滑世故,丢失了最初的纯真与善良。

  “原子论”也颇有意思,从物理学角度来说,竟可以说得通,由此推理出来的“自行车人”似乎也可以理解,但从现实角度来分析,这又不合理。不过我想奥布莱恩写“原子论”并非写实,而是隐喻了人与人之间的牵连,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就不难理解了,这世上多数人会受到周围人、事、物的影响,久而久之,变成另外一个我,也就是书中所说“自行车人”。

  《第三个警察》一书中很多理论都可以细细分析,但若作品止步于这些理论,就少了一些精彩,奥布莱恩当然不会这样写。于是,书中多次出现这样一句话,“是自行车的问题吗?”看似无厘头的问题,看似荒诞的解释,却于故事结尾处让人惊艳。他写主人公所经历的世界——地狱,这个循环往复的环状链条,无数次轮回,那么“自行车人”的问题同样也要一次又一次的重复。

  那么,此书结尾“是自行车的问题吗?”仿佛是又一次轮回的开始。

  这也就意味着,没有名字的“我”终将于地狱中一次又一次经历荒诞的一切,兴许这就是对“我”谋杀马瑟斯最残忍的惩罚。至于“我”为何没有名字,是因为“我”于现实世界消失了,不存在了,那么这个名字即使存在,也没有了任何意义。

  《第三个警察》用荒诞的理论,虚拟的世界,无法逃脱的轮回来隐喻了地狱的可怕,带给人的恐惧。初读觉得这是一个喜剧,荒诞,可笑,时不时会笑出声,然而重读却又感到那么悲伤,主人公杀人了,注定走不出那个荒诞的世界,还要一次又一次的经历这一切,永远回不到家。

  不知道活着的人,如果做错了事,是不是也回不到犯错前的自己?

  《第三个警察》读后感(四):德塞尔比自行车越狱事件

  爱丽丝是如何掉进兔子洞的?

  答案是,因为追踪一只从背心口袋里掏怀表看时间的兔子。

  这似乎比解释一辆自行车是如何越狱的要稍稍简单一些。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要详细勾勒案发现场牢房钥匙的位置,房间内部工具的摆设,嫌疑车辆的样貌特征,以及相关人员在案发时的不在场证明,最重要的是,还得梳理梳理自行车被关押的具体原因。根据当地警长的说辞,该自行车被拘禁的原因是由于太过淘气,但若要真正解释起来,恐怕还得从最基本的“原子论”说起。

  1962年,埃兹拉·庞德在《巴黎评论》的访谈中讲道,“我必须找出一种措辞的方案以对抗残暴的兴起——以秩序对抗分裂的原子的原则。有个人待在精神病院,顺便说一下,他坚持说原子从来没有被分裂过”。如果不是因为这段访谈晚于《第三个警察》成稿的1940年,我想这些文字一定会收录于该书的附注中,用以佐证“原子论”的复杂原理。早在公元前400多年前,德谟克利特就提出了万物最基本的物质微粒——原子——是处在不断的运动状态中的理论,而弗兰·奥布莱恩在他的著作中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延伸运用,最终得出了人类身上自行车成分百分比的计算公式。

  没错,根据原子论,所有人都走在变成自行车这条路的半道上。原子在不间断的运动中实现互换,经常骑自行车的人会变得半人半车,以此类推,自行车的个性里迟早也会融入人的个性。这也就是为什么警长要把自行车关进牢房以免它变成人出去捣乱的原因。

  作为《第三个警察》的封面主角,自行车本车在自行车越狱事件中担当的却是次要角色,越狱的实际策划另有其人。那便是本书简介中的主人公,叙述者“我”。一切都要从一场被忽略的抢劫杀人案说起。“我”为了要凑齐出版《德塞尔比资料索引》所需的资金决意与迪夫尼联手打劫老头马瑟斯的钱匣,却为了寻找失踪的钱匣来到一间没有厚度的警局,并在与警长的谈话中了解到一辆被关押的自行车。在那惊鸿一瞥中,“我”立刻喜欢上了这辆自行车,“我喜欢她的谦逊,她的温婉,她那恬淡、优雅的气质”,并且“知道希望正寄托在对方身上:若不能以爱与同情相濡以沫,就别想掏出警长的魔爪”。

  在弗兰·奥布莱恩笔下,这个逃出兔子洞的故事充满了优雅的诗意,比喻的闪光,以及戏仿和互文。没有厚度的警局和没有个性的主人公本身即是对《爱丽丝梦游仙境》的解构,维度在此消失,折叠进纸片人的世界里。像《爱丽丝梦游仙境》一样,小说中人物的对话充满哲理,有许多意义深长的警醒、反讽、启示与澄明值得反复琢磨。譬如,“我”和警长有关法律管辖范围的讨论似乎与爱丽丝同特威达、特威迪兄弟有关梦境现实的讨论是相通的,无名无姓的“我”与梦中的爱丽丝陷入了相同的困境——“你确实不可能犯罪,法律也确实管不到你。你所做的一切都不可信,你身上发生的一切都不是真的”(《第三个警察》第130页)。在这看似天马行空的语无伦次背后,是有关永恒与存在的悲剧思考,和有关创造与发现的喜剧精神。无怪乎詹姆斯·乔伊斯如此评价这位作者:“一个了不起的作家,具有真正的喜剧精神。”

  而小说情节所透露出的悲观似乎又与作者本人的经历不无关系。尽管奥布莱恩在写给另一位作家威廉·萨洛扬的信中乐观地描述自己这本新作“想法还是挺新奇的”,但也正是由于想法太过新奇,小说手稿遭到了好几家出版社的拒绝。他这些小说的出版困境和之前首部长篇《双鸟泳河》惨淡的销售业绩多多少少也被写到了故事里,那个愁于没钱出书的“我”,似乎正是现实世界中经济拮据的作家本人。

  隐喻和象征是后现代写作的一个主要内容,文字游戏以从无到无进行着无意义的狂欢。没有姓名的“我”为自己精神分裂的灵魂取名“乔”,在这极端无意义的行为之中,是思想的寂寞,和自我的缺席。而当故事在结尾走向周而复始的地狱,叙述的虚无达到巅峰,整部小说的情节再度与《爱丽丝梦游仙境》重合了:“爱丽丝走后,姐姐仍然待在那里……她梦见了小爱丽丝……那只名字叫做三月兔的兔子跟它的朋友们还在吃那顿没完没了的茶点……最后,她想象着自己的小妹妹将来长大成人,却终身保持着纯真的爱心……她能回忆起自己的童年,还有那段幸福的夏日时光”(《爱丽丝梦游仙境》)。

  奥布莱恩自述,《第三个警察》“唯一的优点在于其情节”。但作为一个不厚道的读者,出于情节上的考量,我认为有必要不负责任地指出德塞尔比自行车越狱案的一条关键线索。那是在本书的题词页:可是既然人事是这样的无常,让我们也考虑到万一的不幸。*——莎士比亚*出自《裘力斯·凯撒》第5幕第1场,朱生豪译。——标*者为译注,全书同。

  《第三个警察》读后感(五):弗兰·奥布莱恩:把小说“捣鼓”成模拟器

  (刊于《新京报》书评周刊 2018年2月3日)

  文/俞耕耘

  被耽误的爱尔兰“小说怪杰”

  奥布莱恩的写作,是被技术“引诱”后的幻想炸裂,他在“后脑勺”长了一双窥伺存在,解释命运的眼睛。然而,这位作家不太走运,如果不是因为众大师纷纷“站台”,一致赞誉,他可能被埋没更久。1938年,他的首部小说《双鸟泳河》自荐给出版社,就撞上了特约审稿人――格雷厄姆·格林。“这书读得我激动不已,那种妙趣和快意,比在舞台上砸瓷器还过瘾”。这位伟大“发现者”精准预见了奥布莱恩日后的创作趋向:那就是惊人的破坏欲、快感和谐趣。乔伊斯也不吝溢美,称他是了不起的作家,有“真正的喜剧精神”。

  这并非偶然,乔伊斯大概在作品里辩识出了自己的行文腔调。认同能促成最高的赞语。事实上,奥布莱恩言辞的调性,优雅的刺痛,确实学了乔伊斯几手。直到后来,他与乔伊斯、贝克特一起,被誉为“爱尔兰现代文学三杰”。我们仿佛看到了某种三位一体:喜剧、荒诞和晦涩,天然互渗着。只不过,比起其他两位,奥布莱恩显得尴尬局促,声名不震。赞誉大多来自“身后名”,就像给无冕之王一个“追谥”,无关紧要。

  在死亡面前,你就像个喜剧演员

  《第三个警察》直到作家去世一年后(1967年)才出版,这本身是个悲伤的玩笑,却反倒像他作品的基调。喜剧总掺杂“意义虚无”的怪诞感,而怪诞,正如福尔摩斯说,有恐怖的意味。这部小说开篇很传统,大概所有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都这么写,散发老实的古典风格。叙事者“我”父母早亡,家中农田和酒馆托付给迪夫尼这个“老滑头”。“我”很早就沉迷科学怪才德塞尔比的理论,成了一个狂热研究者,写出了长篇论著,却没钱出版。迪夫尼心怀鬼胎,表面热心经营酒馆,意在榨干家财。为了娶妻,他怂恿“我”一起谋财害命,打劫干掉了乡间独居的“怪老头”马瑟斯。

  故事写到这里,都很明晰简阔。很容易让人想起《邮差总按两遍铃》,拜厄特小说里痴迷昆虫学的主人公也大抵如此。然而,写实叙事的质感终结突转了,就像断崖一跃,坠落成没有厚度的“轻薄感”。小说一下子失重了,高速轻飘,开始了不受控的后现代写作。这个卡口,就是迪夫尼“设计”让“我”独自进老宅,翻找藏钱的匣子,而“我”遭遇了马瑟斯的鬼魂。起初,你会以为奥布莱恩启用了魔法幻术。你相信“我”不过是幻境穿越,被梦魇所迷。因为“我”的灵魂脱了壳,还与“我”对话,进一步确证了肉体的实存。直到结尾,你才知道被作家从头“涮”到尾,根本就不是卡夫卡式梦魇,也不是爱丽丝梦游仙境。

  这其实就是“一个被诅咒死鬼的地狱游历”――结实的幽灵叙事。“我”这个凶手,早就被同伙迪夫尼设计炸死了,那个匣子其实是地雷。没有意识到死亡,还要靠同伙来告知,这真是高级的喜剧。当“我”撞了马瑟斯的鬼魂,却不知道自己也是死鬼,这是更透顶的反讽。他的戏仿很隐晦,依稀可以辨认一个《神曲》的游历母题。但丁迷失在“人生中途”的森林里,被维吉尔和恋人引领游历。“我”被马瑟斯鬼魂直接摄入地狱,转入没有宽度、厚度的诡异警局,在两个警察领路下目击了“永恒空间”,逃离了第三个警察设在隔墙里的“袖珍警局”。

  这三种“异在空间”人为造成了套嵌的层次感,就像警官麦克鲁斯金的“套匣”表演,巧妙的互文。奥布莱恩的戏仿有不可小觑的破坏性,摧毁了原有的线性逻辑――不可逆性。这是对死亡、存在和时空的暴力颠覆。他成为撒旦的欲望如此强烈,布尔加科夫就这么干过。要知道找到地狱入口,需要运气的;进入还能出的来,上去还能下得来,真把天堂当成了“夜总会的电梯”。小说里这个比喻真不是简单的俏皮话。在但丁那里,地狱的本质是“你不能死两回”,所以永远受难吧。奥布莱恩让“我”这个死鬼,再次面临“绞刑架”处决,死亡的迫近,目的是预示“死后的死亡”。

  智慧可能就生于荒唐里,面对死亡,思考存在,你最好像个喜剧演员。马瑟斯的鬼魂总是用“不”回应一切,“不”总比“是”更好些,因为外界的建议和请求多半是糟糕的造孽。把罪孽摊开,放在桌上,“那桌子肯定很大”。小说里的怪论狂轰滥炸,超越了人类理解限度。比如人出生时会穿着“风的颜色”的长袍,每年要叠加一件,当最后颜色变成黑色,死期就到。你以为可以逆推寿命,但又计算不准,因为有误差,身体长胖会拉伸长袍,导致颜色深浅变化。镜子反射的你永远是“上一刻的你”,那么用无数镜子折射,就可以无限逆推你的过去。

  疯狂的“解释学”,“决定论”的循环

  如果把作家分类,我愿意分为描述型和阐释型两种。后现代作家的一个通病往往是描述世界的荒诞、绝望,抱着文本游戏的心态,庆祝无意义,沉溺于虚无。奥布莱恩了不起的地方是,他用癫狂阐释着世界和人生,给非理性配置了精密的逻辑推理。换言之,作家在看似闹剧的谐趣里是有哲学构建的。小说里有很多疑点,都是线索。那个粗糙潦草,没有厚度与宽度的警局,就像对后现代主义丧失内在性、深度性的嘲讽,对观念化符号世界的恐惧。两三个警察依靠数据指标,杠杆就能操控社会,就像对微分权力渗入生活日常的隐喻。古代统治的人海战术早就不再时兴。

  更滑稽的是,那个信奉原子论的警长,看透了“自行车人”的危险。人们长期使用自行车,自行车和人的原子会发生“互置”,结果是人逐渐物化,车子变得会调情,还能自己“跑路”。作家象征着异化的完全形态,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完全压倒了情感伦理。每一种乖谬背后都有一个精致的理性内核,你还不能辩驳,简直不可理喻。这或许就是荒诞绝望的根源。奥布莱恩发现了这种共性表现,在我看来就是“决定论”的循环。这种循环绝非尼采的永恒轮回,而是一种“被决定”的“无差异的重复”。

  奥布莱恩也找到了类似“二十二条军规”的“治外法则”,可以轻易让所有条件全部作废,打回解释的原点上。“不管听到什么,都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考虑”,这一条就是警察绞死“我”的理由;“我”因为没有名字,所以不存在,看似可以免受惩罚。但这也意味,即使处死“我”,也可以当做没发生过。“在死人的世界里――被诅咒的世界里――任何规律和法则(即便是万有引力定律)都不再有效,所以创作中也就能随便插个嘴、说个笑话”。“我”的灵魂(起名叫乔)就是这样一个插话者(高明的“他性”),作家其实把心灵独白伪装成了“复调对话”。当灵魂“乔”要退场时,整个喜剧都变得忧伤了。“我”最终吓死了罪恶之源迪夫尼,把他一块儿拽到地狱。同样的路,警局和警察,两次找到地狱入口,证明怪诞世界就是环行重复。奥布莱恩把小说“捣鼓”成了“模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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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个警察》读后感(六):终极的幻觉

  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封面渐变的蓝色链条组成的“3”和背后银色的环形图案像是一个漩涡将我吸入,链条代替了齿轮,“咔哒咔哒”地转动着,我预感到自己将被卷入一个幽深隐晦的大事件,于是事件的开头是这样的:

  “我是怎么抡起铁锹,狠劈菲利普·马瑟斯的下巴,要了他的老命,这事并不是谁都知道。”非常古典的写法,一桩“我”和酒吧伙计迪夫尼为了钱财的蓄意谋杀,为了拿到钱财的监视成为了旁人眼中的“亲密”,我甚至以为故事就要向着一部侦探小说的方向发展,直到“我”根据迪夫尼的透露走进马瑟斯的房子,从地板下摸到迪夫尼所说的藏钱的黑匣子并经历了它的消失,以及,看到了“活着的”老马瑟斯的时候,故事开始变得奇异。就如“我”所言:“我身上或是房间里起了某种变化,难以形容的变化,微妙却又至关重要。”那个对所有问题和请求说“不”的老马瑟斯像是真的,而同一边落下的太阳倒像是假的。不断变幻形状的警局像是把“我拉到了水下的世界,一切都是晃动的,变化的,虚幻的,而实际上,“我”的位置比这模糊的感受更深潜。

  这是一个奇异的故事,而奥布莱恩因为故事过于新奇而被屡次被出版社拒绝。奥布莱恩的创作生涯可谓十分坎坷,《双鸟泳河》的湮没无闻,《第三个警察》的屡次退稿,他本人就极像故事中这个为了出版图书而犯下罪行的“我”。表面的幽默下是厚重的悲伤,让人又想笑又想哭的情感或许出于他自身的内心反射。奥布莱恩熟练地使用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从世界和自身的根基上动摇,制造了一个虚幻的镜中世界,而世界的存在,我的存在的意义,在最开始埋下了炸弹,直到最终才引爆。

  这部小说中最有趣的便是奥布莱恩创造的各种各样奇怪的理论:老马瑟斯所说表现人寿命的“风的长袍”,普拉克警长信奉的原子论:“这些微粒很活跃,就像二十个小矮妖在墓碑上一起跳吉格舞。”(由此得出自行车和人的原子碰撞互置,人开始物化,自行车则有了自由意志的结论),麦克鲁斯金警官制作的“看不见的匣子”,神秘的福克斯——长相和老马瑟斯完全相同的第三个警察,通往“天堂”的“电梯”。全书处处满溢着奇奇怪怪的理论和对话,自行车人的世界有条不紊却又充满怪异,而最最令我惊诧的是,早在我所认为的古典叙事之中,那个看似正常的行凶目的——为了有钱出版《德塞尔比资料索引》,实则也是水中的倒影。德塞尔比是不存在的,奥布莱恩用大量的自注来虚构了一个学者,一些奇妙如没有厚度的房子的理论。

  于是,这个世界最大的疑问成为了“我”本身,“我”是谁?“我”来自哪儿?“我”要到哪儿去?作为这里唯一一个非自行车人,“我”成为了无法证明的存在。德塞尔比的镜子扭曲着自鉴之人的面容,建立在虚构理论之上的“我”,也拥有着与世界一样模糊的特质。由于这种虚无而遭至的审判儿戏却又难以反驳,“我”没有因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却因另一桩与自己毫无关系的案子即将被送上绞刑架。无法作为真实存在的自己不会成为案子的犯人,但同样的,自己的死活也是不存在的,因此处刑毫无问题,这种流氓的诡辩轻易地决定了“我”的命运,像是红皇后审判爱丽丝,只要想办法把理由连成一个环形链条,一切的反驳都会变得苍白无力。喜剧的世界里掩藏着浓厚的忧伤,这种忧伤带着“我”进行了一次浪漫的逃亡——和警长的自行车,接着画面变成了第三个警察福克斯那完全就是老马瑟斯的面容,接着是惊恐倒地的迪夫尼,再接着,“我”和迪夫尼一同踏入那个奇怪的警局建筑。

  环形的链条开始转动,在一次跳跃的冒险后,“我”又回到原点。被突如其来的真相击中的“我”变得轻飘飘的,比最初还要更轻盈。决定命运的神奇黑匣子是一切的终点,也是一切的起点。在真相面前,在不断转动的环形地狱里,“我”面临的,可能是永远无法真正结束的赎罪,迪夫尼也是。对于这样的宿命,奥布莱恩借德塞尔比之口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人生在世本为幻觉,昼夜之分亦是如此(所谓夜,不过是黑气凝成的秽物)。死亡是终极的幻觉,明智的人不应畏惧。”

  “是自行车的问题吗?”在再次却又毫无知觉地接触这个自行车人世界的“我”,面对警长“怪异”的问题和迪夫尼的加入,又会作出怎样的反应呢?大概是又一个地狱了。

  《第三个警察》读后感(七):第三个大师:奥布莱恩其人其事

  刘志刚(《第三个警察》译者)

  弗兰 · 奥布莱恩的主要作品

代表作《双鸟泳河》《第三个警察》

  2005年秋天,像昙花一般,《第三个警察》(The Third Policeman)赫然出现在热门美剧《迷失》(Lost)当中。虽只是惊鸿一瞥,但书着实在坊间火了一把。据统计,节目播出后,仅在美国一地,三周内就售出了15 000多册,这相当于此前六年的总销量。与此同时,在学术圈内,沉寂多年的作者也迅速“回温”。2011年,为纪念奥布莱恩百岁诞辰,在新加坡、奥地利先后召开了两次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同年,弗兰•奥布莱恩国际学会正式成立。在作家的祖国,爱尔兰邮政专门发行了纪念邮票,母校都柏林大学学院也为此举行了隆重的纪念活动。近年来,研究奥布莱恩的论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相关专著也已出版二十余部。

惊鸿一瞥迷失 第二季 (2005)8.42005 / 美国 / 冒险 剧情 悬疑 / Jack Bender / Matthew Fox Emilie de Ravin

  可叹的是,与身后的荣耀相比,奥布莱恩的一生却不怎么顺遂,甚至一度相当潦倒。其作品《双鸟泳河》(At Swim-Two-Birds)始终销量低迷,《第三个警察》更是屡屡被退稿,直到作者过世后才得以出版。虽然被誉为爱尔兰现代文学三杰之一,奥布莱恩却远不如乔伊斯、贝克特那么受到评论界的重视,而且名气也不够响亮。

双鸟泳河评价人数不足[爱尔兰]弗兰·奥布莱恩 Flann O'Brien / 湖南文艺出版社

  弗兰•奥布莱恩,本名布莱恩•奥诺兰(Brian O’Nolan),1911年10月5日出生于北爱尔兰阿尔斯特省蒂龙郡斯特拉班市。父亲迈克尔•奥诺兰是一名税务官,也是激进的民族主义者。业余时间,他在当地的盖尔语联盟教盖尔语,并严禁自己的子女(共十二名,弗兰排行第三)在家说英语。由于父亲工作的关系,童年的弗兰曾多次随全家迁徙,直到1922年在都柏林定居。迫于无奈,父亲只能让小弗兰转学到说英语的基督兄弟学校。就读中学时,奥布莱恩的写作潜能开始得到挖掘。在老师的鼓励下,他在校刊上发表了一首小诗,即他的处女作。1929年,奥布莱恩考入爱尔兰最高学府都柏林大学学院,主修语言文学。大三那年,他加入校文史学会,并开始积极向会刊投稿。与此同时,其演讲口才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使他一度成为叱咤风云的学生领袖。本科毕业后,奥布莱恩选择在母校继续深造。这期间,他和胞弟创办了幽默杂志《废话》,并去德国科隆访学半年。1935年,奥布莱恩编译完成了一部《爱尔兰自然诗选》,还以此为题撰写了硕士论文。

弗兰 · 奥布莱恩本名布莱恩•奥诺兰

  出了校园,紧接着便是求职。父亲认为,公务员工作体面、收入稳定,极力要求儿子报考。而奥布莱恩也果然在激烈的竞争中夺得一个名额。1935年7月,他进入都柏林地方事务部,和父亲一样,也从事税务工作。自此,他漫长的公务员生涯便拉开了帷幕。据说,入职后不久,奥布莱恩就购置了一辆轿车,看来他的薪水确实颇为丰厚。然而,好景不长,1937年7月29日,就在他试用期结束、关系“转正”的当天,父亲突然中风去世。于是,一夜之间,家庭的经济重担几乎全部落在了他的肩上:除了一个上班的弟弟,其他十个兄弟姐妹都没工作;另外,母亲也要靠他赡养。 不过,奥布莱恩并未因此放弃创作。他利用业余时间,埋首于首部小说《双鸟泳河》的写作。1938年,他将完稿自荐给朗文出版社。出版社立即邀请特约审稿人、著名作家格雷厄姆•格林过目。格林读后大为称赞,认为它并不比《项狄传》和《尤利西斯》逊色,还说“这书读得我激动不已,那种妙趣和快意,比在舞台上砸瓷器还过瘾”。1939年3月,《双鸟泳河》正式出版。当时人在巴黎的乔伊斯读过赠书后,盛赞奥布莱恩是了不起的作家,说他具有“真正的喜剧精神”,并试图将他介绍给欧洲的评论界。然而,不幸的是,此时的欧陆早已战云密布。据统计,“二战”爆发前,《双鸟泳河》只卖出了244本。到了1940年,德军空袭伦敦期间,更是将朗文出版社的书库全部炸毁。就这样,《双鸟泳河》从此湮没无闻,直到1951年在美国再版。

初版《双鸟泳河》一个了不起的作家,具有真正的喜剧精神。--- 詹姆斯 · 乔伊斯企鹅版《双鸟泳河》

  然而,奥布莱恩并未气馁。仅仅用了几个月,他又创作出《第三个警察》,一部融合了探险、科幻与黑色幽默的“后现代”小说。1940年1月,他再次投稿给朗文出版社,但这次却遭到了断然的回绝。编辑抱怨说,“他本该写得平实一点,别再那么天马行空,可他倒好,反而还变本加厉了”。奥布莱恩吃了闭门羹以后,又辗转联系了几家英美的出版社,可一个个都石沉大海,再也没有下文。这次冷遇对奥布莱恩打击很大:他非常恼火,同时也尝到了挫败的滋味,开始对自己的能力产生质疑。几番折腾之后,他一怒之下,索性将手稿束之高阁,并谎称稿子已经遗失。可是,岂料这一搁就是二十七年。奥布莱恩注定无缘见证《第三个警察》的问世(1967年),更无缘享受由此带来的荣誉,包括安东尼•伯吉斯、厄普代克、巴塞尔姆等人对他的推崇。

靠着言辞、风格、魔法、疯狂和不羁的创造力,弗兰·奥布莱恩让你脑洞大开。 --- 安东尼·伯吉斯

  所幸,就在小说创作遇阻的同时,奥布莱恩却在无意中为自己开辟了一片新天地。从1938年10月开始,他不断投书《爱尔兰时报》,评论各种时政问题。他嬉笑怒骂又鞭辟入里的风格,很快赢得了读者的追捧。于是,两年后,报社索性邀请他开辟了自己的专栏——“满壶”(Cruiskeen Lawn)。奥布莱恩虽然口无遮拦,但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所以他还是用了笔名“迈尔斯•纳•戈帕林”(Myles na gCopaleen)——实际上,奥布莱恩在出版物上几乎全用笔名,尽管其真实身份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奥布莱恩在新闻评论里激扬文字,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同时也收获了许多赞誉。1943年,报社甚至将他的专栏文章集结成册,出版了一部《迈尔斯:爱尔兰的加冕国王》。不过,可能连奥布莱恩都没想到,这专栏他一写就是二十多年,几无间断。当然,这份兼差也多少能补贴些家用,帮他缓解部分的经济压力。

专栏文章集结成册

  专栏每周更新数次,占用了奥布莱恩的多半余暇。不过,他还是忙里偷闲,用盖尔语创作了一部小说《装可怜》(An Béal Bocht,1941年)。奥布莱恩本想借“迈尔斯”的人气,以母语书写另辟蹊径,顺便试试运气。然而,读者却对《装可怜》反应平平。也因此,奥布莱恩毅然决定改弦更张,不再努力于小说创作,直到二十年后《苦日子》(The Hard Life)的出版。

  1947年1月,奥布莱恩在车祸中腿部受伤。次年12月,他和同事打字员伊芙琳•麦克唐奈结婚。1951年4月,奥布莱恩受邀担任荣誉编委,为某文学杂志编辑“乔伊斯逝世十周年纪念专刊”。当然,其精力主要还是在专栏写作上。奥布莱恩在自己的园地里臧否人物、针砭时弊,风格越来越大胆,所以不免给报社招来很多麻烦。1952年2月,《爱尔兰时报》终于忍无可忍,以涉嫌诽谤为由,令其暂停专栏。同年12月,经过“反省”以后,奥布莱恩重开专栏。然而,他那口无遮拦的作风并未就此改变。1953年2月,都柏林地方事务部劝说奥布莱恩主动辞职,理由是缺勤、酗酒、违背公务员的中立原则。于是,他无奈只得以“健康原因”离开了供职过十八年的“衙门”。离职后,奥布莱恩每月领取微薄的退休金、伤残补贴,生活变得越来越拮据。据其胞弟回忆,因为用不起暖气,奥布莱恩冬天在家只能披一件大衣;妻子得了肺结核,他也没钱送其就医。所以,最后奥布莱恩只得靠到处投稿、写电视剧本维生。1956年母亲过世后,奥布莱恩发现自己的身体也开始每况愈下。尿毒症、胸膜炎、咽喉癌,恶疾接踵而来。贫病交加的他陷入了彻底无助的境地。不过,好在每朵乌云都镶有一条金边。1964年,小说《多基档案》(The Dalkey Archive)的面世、《装可怜》的再版,总算为他黯淡的余生平添了一抹亮色。1966年4月1日清晨,愚人节当天,奥布莱恩在家中突发心脏病,就这样,过早地画上了人生的休止符。

  1967年,《第三个警察》终于得见天日,甫一问世,立即好评如潮。然而,可惜的是,斯人已去,奥布莱恩终究没能见证这一光荣的时刻。

1967年首版《第三个警察》2017年首个中译本警察故事在中国

  《第三个警察》读后感(八):直到去世,他的小说竟然也没有读者认同/重读弗兰·奥布莱恩

  2018-03-16 俞耕耘 新京报书评周刊

  爱尔兰作家弗兰·奥布莱恩不太幸运。他的父亲是一名盖尔语联盟的教师,从小就要求奥布莱恩在家中说爱尔兰语,禁止使用英文。在大学期间,他也写了论文《爱尔兰诗歌中的大自然》,研究古代凯尔特神话。这篇论文是写在粉红色的纸上的——这似乎是他的特殊喜好,因为他之后的小说《双鸟泳河》也用粉红色纸张写成。1938年,他带着这本小说到了出版社,却遭到无情拒绝,后来出版社书库被炸毁,更是直接毁掉了这本小说的销量。 虽然詹姆斯·乔伊斯的第一部作品也被多次拒稿、几遭波折,历经十余年才得以面世,然而一经出版,32岁的詹姆斯·乔伊斯就得以风靡文坛,成为现代小说的经典大师。而弗兰·奥布莱恩呢?直到去世之前,他都没能看到自己的小说获得读者认可。

  1966年,命运和他开了最后一个玩笑,让他在愚人节的凌晨死去,那时候,他的身份不过是讽刺专栏作者、穷人、酗酒的醉鬼。直到21世纪,他才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成为与乔伊斯、贝克特并列的爱尔兰作家。今天,我们重读这位作家的小说,能在其中看到黑色的喜剧精神和独特的现代式写作技巧。

  湮没的无冕之王

  在死亡面前,你就像个喜剧演员

  《第三个警察》直到作家去世一年后才出版,这本身是个悲伤的玩笑,却反倒像他作品的基调。喜剧总掺杂意义虚无的怪诞感。这部小说开篇很传统,大概所有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都这么写。叙事者“我”父母早亡,家中农田和酒馆托付给迪夫尼这个“老滑头”。“我”很早就沉迷科学怪才德塞尔比的理论,成了一个狂热研究者,写出了长篇论著,却没钱出版。迪夫尼心怀鬼胎,表面热心经营酒馆,意在榨干家财。为了娶妻,他怂恿“我”一起谋财害命,打劫干掉了乡间独居的“怪老头”马瑟斯。    故事写到这里,都很明晰简阔。很容易让人想起《邮差总按两遍铃》,拜厄特小说里痴迷昆虫学的主人公也大抵如此。然而,写实叙事的质感终结突转了,小说开始了不受控的后现代写作。这个卡口,就是迪夫尼设计让“我”独自进老宅,翻找藏钱的匣子,而“我”遭遇了马瑟斯的鬼魂。起初,你会以为奥布莱恩启用了魔法幻术。你相信“我”不过是幻境穿越,被梦魇所迷。因为“我”的灵魂脱了壳,还与“我”对话,进一步确证了肉体的实存。直到结尾,你才知道被作家从头涮到尾。    这其实就是“一个被诅咒死鬼的地狱游历”——结实的幽灵叙事。“我”这个凶手,早就被同伙迪夫尼设计炸死了,那个匣子其实是地雷。没有意识到死亡,还要靠同伙来告知,这真是高级的喜剧。当“我”撞了马瑟斯的鬼魂,却不知道自己也是死鬼,这是更透顶的反讽。他的戏仿很隐晦,依稀可以辨认一个《神曲》的游历母题。但丁迷失在“人生中途”的森林里,被维吉尔和恋人引领游历。“我”被马瑟斯鬼魂直接摄入地狱,转入没有宽度、厚度的诡异警局,在两个警察领路下目击了“永恒空间”,逃离了第三个警察设在隔墙里的“袖珍警局”。    这三种“异在空间”人为造成了套嵌的层次感,就像警官麦克鲁斯金的“套匣”表演,形成巧妙的互文。奥布莱恩的戏仿有不可小觑的破坏性,摧毁了原有的线性逻辑。这是对死亡、存在和时空的暴力颠覆。要知道找到地狱入口,是需要运气的;进入还能出来,上去还能下来,真把天堂当成了“夜总会的电梯”。小说里这个比喻不是简单的俏皮话。在但丁那里,地狱的本质是“你不能死两回”,奥布莱恩让“我”这个死鬼再次面临“绞刑架”处决,目的是预示“死后的死亡”。   面对死亡,思考存在,你最好像个喜剧演员。小说里的怪论狂轰滥炸,超越了人类理解限度。比如人出生时会穿着“风的颜色”的长袍,每年要叠加一件,当最后颜色变成黑色,死期就到。镜子反射的你永远是“上一刻的你”,那么用无数镜子折射,就可以无限逆推你的过去。

  疯狂的“解释学”

  如果把作家分类,我愿意分为描述型和阐释型两种。后现代作家的一个通病往往是描述世界的荒诞、绝望,抱着文本游戏的心态,庆祝无意义,沉溺于虚无。奥布莱恩了不起的地方是,他用癫狂阐释着世界和人生,给非理性配置了精密的逻辑推理。换言之,作家在看似闹剧的谐趣里是有哲学构建的。小说里有很多疑点,都是线索。那个粗糙潦草,没有厚度与宽度的警局,就像对后现代主义丧失内在性、深度性的嘲讽,对观念化符号世界的恐惧。两三个警察依靠数据指标,杠杆就能操控社会,就像对微分权力渗入生活日常的隐喻。    更滑稽的是,那个信奉原子论的警长,看透了“自行车人”的危险。人们长期使用自行车,自行车和人的原子会发生“互置”,结果是人逐渐物化,车子变得会调情,还能自己“跑路”。作家象征着异化的完全形态,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完全压倒了情感伦理。每一种乖谬背后都有一个精致的理性内核,你还不能辩驳,简直不可理喻。这或许就是荒诞绝望的根源。奥布莱恩发现了这种共性表现,在我看来就是“决定论”的循环。这种循环绝非尼采的永恒轮回,而是一种“被决定”的“无差异的重复”。    奥布莱恩也找到了类似“二十二条军规”的治外法则,可以轻易让所有条件全部作废,打回解释的原点上。“不管听到什么,都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考虑”,这一条就是警察绞死“我”的理由;“我”因为没有名字,所以不存在,看似可以免受惩罚。但这也意味,即使处死“我”,也可以当做没发生过。“在死人的世界里——被诅咒的世界级——任何规律和法则(即便是万有引力定律)都不再有效,所以创作中也就能随便插个嘴、说个笑话”。“我”的灵魂就是这样一个插话者,作家其实把心灵独白伪装成了复调对话。当灵魂“乔”要退场时,整个喜剧都变得忧伤了。“我”最终吓死了罪恶之源迪夫尼,把他一块儿拽到地狱。同样的路,警局和警察,两次找到地狱入口,证明怪诞世界就是环行重复。奥布莱恩把小说变成了“模拟器”。

  《第三个警察》读后感(九):幻梦一场,斯人已逝

  最早接触后现代主义的作品还是学生时代在课本中学习到的卡夫卡的作品,在学习过程中那种被作者强大的脑洞思维支配的阅读体验也一直记忆深刻,对于此类型作品接触得也不太频繁,很多时候因为阅读习惯使然,很愿意去阅读一些轻松的文字,而后现代主义的作品需要阅读者在跟随作者天马行空般走势之后,感悟到原来人生如此。就如同备受追捧的星爷,他的《大话西游》一直被奉为极为经典的后现代主义作品,叙事及呈现方式都极为荒诞,随着人们的认知能力的提高对于作品诠释的涵义也有了更多层次的认识。

  本书的作者在自己的作品《第三个警察》完成之后也不被当时的编辑所认可,以至于书稿被束之高阁多年无人问津,直到作者身故,作品才名声大噪,只是斯人已逝,连让大家高喊欠作者一份稿费的机会都不没有。在文章开始的代译序中就感受到作者因《第三个警察》作品被拒后的无奈与挣扎,让人无端想起那些身故后才获得名气与才气肯定的大家们。

  故事开始的原因很简单,和我们每天挂在嘴边的借口无一二致,无非是穷,主人公“我”也毫不例外,穷得只有一个入不敷出的小酒馆,几亩薄田,还有一个雇佣关系的伙伴,看起来也是基本在温饱之上的生活水平吧,只是“我”自十六岁时起便沉迷于对科学怪才德塞尔比的研究,多年来始终不曾放弃并且坚信自己的著作将在问世后得到世界的瞩目,众人的追捧,及至而立之年完成苦心编纂的鸿篇论著,缘着我们共同的理由,穷。“我”被那个雇佣的伙伴所蛊惑,决定向一个有钱老头儿下手,依然是烂俗的开头,猜得到发展的剧情,利益面前无朋友,谋害了有钱老头得到的钱匣子被朋友妥善臧好,而“我”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必然要找到这个钱匣子。

  故事这才走入了一个愈发失控的境地,你所有预想的场景都没有出现,有的是让读者惊叹的脉络与人物,奇异的空间走向,怪诞的人物处理,一切都来得无头绪,却因为被作者编织的幻梦而牢牢抓扣,无力思索这一切来得突然,来得不那么恰如其分,没关系,跟着作者走就够了,随着“我”一起追寻着故事的真相,两个执着于寻找丢失自行车配件的警察,对于钱匣子的关注远不及一个车灯,而“我”也就在这样的不正经的工作节奏中被顺利带跑偏,好像整个社会失去了规则,处于一个极度失衡的状态,迫使“我”赶快离开,读者和“我”也同时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我”是如此的难以置信,如同故事外的你和我,原来一切竟然是这样的,作者真的是好奇思。

  故事编排的确匪夷所思,却又处处彰显着作者本人的价值观,那些不被认可的就是在失去生命后也不应该被允许,社会的存在就是应该有其特定的规则,否则就如同故事里看起来如此荒诞的环境一样,让人找不到安全感和依存的可能,可能就会在某个时间段自己就和自行车交换了灵魂,你不再拥有话语权,社会的执法者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守护人,而是对于自己偏执的想法的执行人和苦心钻营规避社会秩序的人,逃避应尽的社会责任。同时又生发出我们依然生于这样有序的时代的庆幸,每个人依然有权利幻梦,不用担心这场梦里无稽和荒诞,如今的幻梦可以有更美好的未来。

  《第三个警察》读后感(十):还要啥自行车!

  湖南文艺这版的第三个警察的封面画面的主体是一个自行车链条,还有书中反复提到的自行车这个意向,让读完全文兴奋又懊丧的我莫名其妙想起了这句流行语。

  之前对这位作者一点都不了解,对爱尔兰文学也没有多少概念,哪怕是著名的尤利西斯,与法国那本追忆似水年华一样,可以说是多次努力都无法忍受到读完的那一类作品。近些年来出版业从业者们的辛勤努力,让越来越多的新作者进入了普通读者的能触及的范围,无疑扩展了我们读书食谱。盲目地追新也会有很多坑,通常是会看看推荐语寻找趣味点,这次完全是被推荐语里冯内古特(这是喜欢了十几年的作者)的名字吸引才萌发了对这本书的兴趣。

  开始读就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速度感,第一章紧凑流畅的程度是让人难以想象的,奥布莱恩第一段就直接抛出了一个凶杀事实,仿佛是舞台大幕拉开,一个罪犯带着受害人的满身鲜血出现在镁光灯之下,满脸邪气的对观众讲故事。这种做法事实上风险极大,因为一开篇读者(观众)就受到了强烈的刺激,如果推进过程和结局不能超越第一幕来带的冲击,很可能会引发对整部作品的负面评价。

  这本书一翻开,就很难让人放下,作者似乎有种能力:在无形之中让人产生此起彼伏的疑问和好奇,这些纷繁的叙述和突如其来的不知从何而起的描写究竟是怎么回事。读的十分着急,仿佛是骑着自行车从山坡上俯冲下来,根本不在乎错过了什么,包括多处占据客观篇幅的注释。只是意识到注释反复提到一位叫做德塞尔比的(学者?),此人对主人公的性格形成有很大的作用,甚至成为了作者多次犯罪的动机因素。在读完全文后去查找,发现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人(与拜厄特《占有:一段罗曼史》里写的艾什一样,都是作者不吝笔墨虚构的),感觉被作者愚弄了。这种愚弄不是唯一的,在读完全文之后看了随文的出版说明就会有被愚弄的感觉。也可以说整个小说就是一种对读者的愚弄。读者如我,没有在狂飙体验一般的初次阅读中觉察到作者其实整篇都在致力于蓄意戏弄读者的伎俩,所有的高潮其实被粉碎分散到了全文的各个角落——并没有什么戏剧性的结尾,一口气看完的期待全都落空,读完真的是会恼羞成怒。自己仿佛是《一个wuzh2eng~~~fu主!!!!义者的意外死亡》里的警察,写出这本让人感觉被戏弄的作品的奥布莱恩是那位wuzh3eng~~~fu主!!!!义者的疯子,被他满口的胡言乱语弄得困窘不堪。而且出版说明透露着作者充满洋洋得意的恶意(?)。如果是熟悉后现代派作品的读者也许不会有我这么强烈的不适感受。但是转念一想,如果阅读就足够谨慎,阅读过程中就能够辨别作者的诡计,那么是否就无法感受飙车似的欲罢不能的阅读快感?

  这本书的个人阅读感受有点类似于撒旦探戈,就是那种你无法否认作者的构建能力,阅读有一些强烈的感受,但是无法全身心的认同作品的感觉,无法说喜欢。可能就像是两个人交朋友,不能否认对方品质的好坏,只能说性格不合注定无法一起玩耍。

  诚实的讲,抛却一切人云亦云,一切自欺欺人,遇到一本好读又喜欢的书,真的是要看缘分。

  不过,有第一次读《第三个警察》这种突如其来又前所未有的阅读体验,还要啥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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