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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ricanah》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9-01 05:32: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Americanah》读后感精选10篇

  《Americanah》是一本由Chimamanda Ngozi Adichie著作,Knopf出版的Hardcover图书,本书定价:USD 28.95,页数:496,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Americanah》读后感(一):一本包含众多元素的书

  大一那年学校推荐新生读物是Hector Tobar的The Barbarian Nurseries,也是厚厚一本小说,我拼了老命读了100多页就实在读不下去了。原以为只有我觉得这本小说无聊,后来发现一大票同学都认为这本书语言装逼过剩,情节无比拖沓,对作者后来在我们学校的演讲没什么好感

  同样是关于immigration,来自minority perspective的小说,去年的这本新生读物Americanah就受欢迎多了。Chimamanda来学校演讲的时候无数学生慕名去听,鼓掌不够还要合影发到网上,导致那天我的FB直接被她刷屏。甚至跟闺蜜天时这本书也总被提到,她们都跟我说这本书多么多么好看,终于我在从法兰克福回上海的航班上打开了这本书,然后就看得停不下来了。

  R评论Americanah说“a novel about immigration, American dreams, the power of first love, and the shifting meanings of skin color." 这本书好歹也有近600页,囊括的元素确实不少,其中最主要的两个元素在我看来就是Ifem在美国的移民生活和Ifem和初恋男友Obinze之间的感情

  我很喜欢Chimamanda对Ifem在美国生活描写,非常真实,有些场景甚至让我有代入感。Ifem说她从没感觉到自己是black,是minority,直到来到美国。她不理解为什么African American会认为某些词汇offensive,为什么有些话不能说,有些话题要被小心回避;即使后来成为了有名的race blogger,这时她可以理解了,却始终无法完全认同。和Blaine的一次吵架中,她不觉得自己没有去Blaine为African American图书馆管理员组织抗议有那么重要,Blaine却认为这是原则问题。她觉得Blaine对她的不满部分是因为她是African而不是African American,即使同为黑人,Ifem也无法感受Blaine一样切肤之痛我的朋友很多都是Asian American,而我们彼此虽然已经非常亲密,我却也始终无法把自己代入到他们的一些愤怒中去。或许是我从小生长在自己是绝对多数的环境下,从未体会过他们面临过的minority问题。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极大幸运和privilege吧。

  本书的另一个元素初恋我就没那么喜欢了。Ifem和Obinze之间的情感总让我觉得不真实。Chimamanda把Ifem这个人刻画地极度真实,她有sassy的一面,curious的一面,有诚实善解人意等无数美好品质;也有绝望选择停止面对Obinze,与Curt恋爱主动选择cheat,也会有女人嫉妒和self-rightous的moments;因为真实,我特别喜欢她。而Obinze虽然也有他的弱点,但始终让我觉得是作者极力想要刻画完美男人,当最后两人重逢,不断约炮,又闹别扭,最后Obinze放弃家庭追随Ifem,我简直觉突然转换到了一本言情小说现实生活中即使Ifem回到Lagos,她和初恋男友再续前缘的可能性也是小之又小,书中情节的铺垫也不让我觉得足以justify团圆的大结局。如果结局不是happy ending,或许会更真实吧。

  不过这本书确实吸引人,不同的人可以从不同的元素里找到相通的部分。留学生可以与刚到美国挣扎融入的Ifem共情,各种少数群体可以和在美国落下脚来渐渐体会到各种社会问题的Ifem共情,恋爱中的人以及那些忘不掉初恋的人可以和Ifem和Obinze这对璧人共情。元素众多,却相当和谐,可以说是一箭多雕,Chimamanda确实厉害

  《Americanah》读后感(二):偶像剧一样的自恋女

  受到马克小伙子鼓舞,立下今年好好看书的伟大志向。本想跟随小马哥的脚步,一周一本来着,马上发现这个节奏我是跟不上的。好在现在一个月不到看完了一本,如果这个速度可以保持,我也给自己打个及格分了。闲话少说——《美国佬》奉上。

  1.一部偶像剧一样的做呕情节

  难免我要把吐槽放在第一点上,看完个电影,读完一本书,不吐个槽,都不好意思叫新时期青年。作者显然是把自己代入到Ifemelu这个角色里了,从那浓列的自恋自怨情绪就可以看出。一个无法把自己与作品人物剥离的作者,我向来觉得不甚高明。但以她这个年纪,这个写作能力,夫复何求呢。

  对于我不会念的名字,本来就有距离感。又被作者塑造成那么完美,我就爱无力了。一部作品的女一号完美点儿不是毛病,但完美成这样儿,比偶们某年某部《一起来看雷阵雨》都来得让我呕心。男一家优秀,儒雅暖男,关键还满是青春男孩荷尔蒙和初恋情结,爱得那叫一个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男主Ceiling,一看这昵称我就禁不住唱起来)。男一完了,再来男二。高富帅,白富美,甜富乐……反正就是宇宙中的男神。带着俺们女主像梁朝伟欧巴一样,上午还啃着扭腰米其林餐厅牛排,下午就上伦敦喂鸽子去了。巴黎住个三天,又飞欧洲某小国了。这也太任性了,这也太招我们这些情商不高的读者恨了。你以为这就完了,那你又too young too simple了。竟然还有男三。男三一出,逼格又高了,这回不搞资本主义社会腐食我们了,这回要告诉我们的是,女主在学术男神中一样玩转。Yale, Princeton, Havard一堆堆长青藤的名字biu~biu~biu的飞过来,让读者有种错觉,女主不但性感感性,妈呀,她还有文化呢!她还能跟种种文化旅客思想碰撞激烈番茄酱呢!又不着调了。

  再告诉你一句,你以为只有三个男主,你就又错了,我们女主还会劈腿……我不剧透了,我恶心

  回归正题,都说这是部关于种族的小说。我没文化,没读出来。我就觉得充其大量是个少女的自恋怀春日记。稍带着还粘贴了一些作者以前博客里的小品文。估计是凑版面,多拿稿费,报销上伦敦喂鸽子的机票的。

  2. Dike - be strong

  除了男主女主,其实人物刻画得个个鲜活。知道为什么不?作者没有代入感,反倒让他们不那么着人膈应。一看到Dike的部分,我就来了劲头;导致后来Dike自杀未遂让我心里好生难过。他是个错误出现,可又是个健康存在。与其要用女主男主来反映种族,莫不如好好写一本关于Dike的书。我们每个人是不是都是错误的出现,然后终你我各自一生以为在追寻光明,到头来会不会都找不到家在哪里?

  3.败就败在happy ending

  一切以happy ending为结尾的作品都是童话故事,要正经写小说的,你就别给人类留什么希望,人类根本就没什么希望。(我是不是最近负能量有点儿多了···)

  配图以备忘

  《Americanah》读后感(三):文笔不错内容很写实。但结局实在是……

  整本书就是 Ifemelu 这个女人的史诗……因为很久很久之前看的第一章,所以不太记得内容,只模模糊糊有印象说她打算回尼日利亚,和耶鲁完美男友 Blaine 分手后去做头发。说实在的,不是很喜欢 Ifem,大概是因为作者把她塑造的太真实了,就像是你我身边普通女生一般,不同的是她自我感觉太好,有反社会倾向,经常一片太平情况下就把自己的刺伸出来伤人(后面回尼日利亚工作和 Doris 吵架,劈腿,etc)。关键是也不知道她的优越感是哪来的,自己图嘴巴一时爽快吐槽完以后被别人反吐槽的时候就傻了……然后就各种玻璃心觉得自己受伤害了 blabla,事实上还不是你先开始撕逼的么??(当然有人可能会把这当做心直口快,好吧她确实很耿直藏不住事)Ifem 刚到美国不适应的经历和后期慢慢融入的故事有让我共鸣棒球教练事情真的让她成长很多(虽然我不太赞成她因此和 Obinze 断绝联系做法,但也情有可原)。看她一步步走来逐渐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的过程挺爽的,感觉自己也和她一起长大了。不过我必须要吐槽的是结局太烂了啊!!在 Kindle 上看到 97% 的时候明明 Obinze 的死党原谅我记不住尼日利亚的人的名字,太长了而且没什么规律)已经劝他不要离婚了,而且 Obinze 在看到女儿跌跌撞撞朝他走来的时候也似乎是下定决心不离了。结局是搞毛??Ifem 那个时候不是已经在和她们那个俱乐部里的另一个汉子你来我往了么?怎么就突然接受了 Obinze 的回归?除了真爱,我真想不出其他借口。但说实在的,幸好作者没有再往下写,因为我断定 Ifem 和 Obinze 是没法长久厮守的。他们爱的,更多的是那种“感觉”,那种大学时候在一起无忧无虑还有男方妈妈庇佑的感觉。Obinze 会感觉 Ifem 难以捉摸,因为那莫名其妙的断联在他们潜意识看来并不算是真正的分手,而且她在美国的经历也开拓了她的眼界,所以会给他带来新鲜感。而 Ifem 虽然一直强调 The zed 在她心里,但说真的她和那些男友交往的时候我完全不觉得 Obinze 有困扰过她。Ifem 的性格真的不行,所以我坚信 Esther (那个无辜的在 Zoe 杂志工作的小姑娘)说的是对的,她没办法结婚。而他也不会一直做那个包容她的人。Obinze 今天的一切都是某个有权有势的人给的,而那个人中意的是他的妻子 Kosi。而今他和 Kosi 离婚,那个大家伙还不气的暴跳如雷?结局必然是断他财路,让他在那边完全混不下去。依 Obinze 在英国的经历来看,这孩子很有“骨气”,相当傲。擦厕所看到真的翔就没办法下手干了,所以做不了粗活。而 Ifem 的博客在尼日利亚看起来也不像在美国这样会有人资助(看文中描述,其实尼日利亚和我国挺像的,估计她也就赚个人场,$就别想),除非二人到美国重新开始,不然妥妥要分。当然作者结尾理想国一把也不错,至少给还相信爱情的人一点希望。总而言之这书不错,通俗易懂(比我先前读罗琳大妈的 Cuckoo's Calling 容易多了),有出国经历的人能找到共情点,喜欢读言情的也能过把浪漫瘾,而且 Ifem 有些关于种族的博文真的写的很深刻,使人不由得掩卷深思(虽然说的是黑人,但换成黄种人也毫无违和感),能给人不少启发。还是推荐的~(上面纯粹是我对结尾的吐槽,初恋这条线实在是太生硬了看着好不爽)

  《Americanah》读后感(四):尴尬缝隙中的1.5代移民

  这本书大概要分四个个阶段,第一阶段是Ifemelu在高中的时候,第二阶段是她初到美国,第三个阶段是当她慢慢在美国这个社会安定下来,最后一阶段是当她选择回到尼日利亚。

  客观的来说,着每一个阶段都有自己的特色,但是主观来说,我个人最喜欢的是第二个阶段,也就是她独自来到美国,从一开始对无限可能的向往到深陷于现实中的挣扎,到最后在一瞬间里她的妥协。我想那一天应该会一辈子留在她的身上,那个陌生网球教练和令她感到作呕的自我厌恶。可是在那一瞬间她确实妥协了,就像真实生活中成千上万走投无路的人一样。

  我之所一特别喜欢这一阶段的故事就是因为这样的真实性,不像在第三阶段中的她,更像是个处在青春期的反叛者,用尖锐态度去寻找生活中所有有关种族的矛盾。她在白人身上寻找矛盾,在自己美国黑人的男友身上看到矛盾,在那些未能摆脱尼日利亚背景的移民身上寻找矛盾。这些矛盾或真或假的存在着,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说,我认为那也是一种来自她自身的偏见,一种始终无法超越种族的思想水平。那更像是她无时无刻提醒着自己自己的族裔,而不是那些白人,他的男朋友或者发廊的尼日利亚移民。

  不过无论如何,这本书的角度都是有趣并且吸引人的,尤其对于像我这样有类似经历的人来说。书里面的Ifemelu有着一个略显尴尬的身份,用我总结出来的一个词,那可以被叫做1.5代移民。

  这样的一代人活在主流社会和一代移民的夹缝中,他们或许在异国成长,或许是在十岁左右跟着父母移民出国,不过大多都有着非常传统的家庭背景也经历了传统的家庭教育。这样的成长过程让他们无法完全融入于主流的本地人群体,也和所谓的留学生、一代移民无法打成一片。

  他们享受这自己独有的优势——会两种甚至以上的语言,对两种文化都融会贯通。同时他们也要背负因为这些优势所带来的负担——他们父母对他们高于平均的期待和要求,以及来自传统文化的压制。

  在这样一个可进可退却无法真正属于一个群体的尴尬位置,1.5代移民们形成了自己的团体,然而身处于这个尴尬群体中的我,对于自己以及这个群体未来在社会中的位置,有时候也会觉得难以预见。

  所以当面对书中Ifemelu的一些想法时,我也能够深有体会的悻然一笑,这或许也正是这本书打动我的最主要的原因。

  《Americanah》读后感(五):Americanah一刷

  #一刷#读完Americanah,很喜欢这个故事,以前一直知道美国种族歧视特别严重,但是看完小说后似乎感同身受,特别是Ifemelu初到美国找不到工作特别艰难的那段描述和Obinze到英国借别人身份工作假结婚最后被遣送回国那段经历,都特别让人心酸,第三世界的人民为了生存想尽办法在异国他乡生存,落地生根,这也许是民族的力量,民族的斗志。爱情故事也许只是一个框架,作者其实更多希望能借Ifemelu表达自己对种族问题的看法。作者笔下的Ifemelu是一个独立自主有思想敢于表达自己的女性,也正是投射了作者对于女性特别是黑人女性在社会扮演角色的期待,特别是回国后Ifemelu与她以前的同学生活状态的对比,更加体现Ifemelu思想的独立与前卫。很喜欢看Ifemelu在Blog发表的文章,见解独特,看完全书对黑人的一些风俗习惯有所了解,特别是辫子。。。但是作者对于故事情节的处理略显稚嫩,比如最后的结局,与Obinze大团圆显得有点牵强和仓促,再比如与白人男朋友Curt从相遇到结束情节都有那么点匪夷所思(而且女主在美国能立足一定程度还是依靠Curt,最后抛弃了别人却没有点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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