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秩序 第一季》影评精选10篇
《法律与秩序 第一季》是一部由John Beymer / William Klayer / D执导,乔治·杜兹达扎 / 克里斯·诺斯 / 达恩·弗洛莱克主演的一部犯罪 / 剧情 / 悬疑 / 惊悚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法律与秩序 第一季》影评(一):黑与白
没有雪亮的白
也没有密不透光的黑
该进则进
该退则退
再乱的线团
也有理清的时候
这是让我一眼就爱上的另一部美剧
喜欢场景切换时的音效
曾经为BL里的Alan和Danny戏谑权威而哑然失笑
L&O里的DA却也让我肃然起敬
《法律与秩序 第一季》影评(二):感觉没有犯罪倾向和特殊受害者好看
不知道是因为案子的原因还是因为演员的原因
不喜欢里面那个男检察官,有点不择手段。。。
恩,我还天真的认为,作为检察官应该光明正大一些,毕竟检察官和辩护律师是不同的,代表的是正义嘛
所以律师小小的奸诈看起来就蛮可爱
检察官用了一点手段,也感觉让人不舒服。。。
不知道是不是我个人的偏见。。
《法律与秩序 第一季》影评(三):范儿最正的律政剧
追剧中,花痴中,顺带看英美法的书。
第十一集
对政客的厌恶之情在这一集爆发了。剧中Eaton给人下定义、贴标签,并且让人们想象他们就是那样的人,继而乱阵脚、错逻辑、跟着他下的套去走。他无时无刻不在演讲、表演。跟他们辩论不是按逻辑出牌,二是看谁的气场能压过谁。这种政客其实是拙劣的,他们很容易让人生气。
《法律与秩序 第一季》影评(四):相见恨晚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给Law & Order打六星。最好看的律政剧,没有之一。
一部1990年推出的电视剧,我在2011年冬才看到,真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一点都不过时、一点都不沉闷,它专注、专心、沉稳、真实、不喧闹。前四季的案件,件件经典,场场精彩,让我在一天内一下子把第一季22集都看完了,真的好过瘾。
我文笔不好,无法完全描述它的好以及内心对这部电视剧的喜欢。最爱Ben Stone,what a character!看我的名字,就知道我有多爱石头大叔了。
如果在我高考之前就看过这部电视剧,我不会报考金融,肯定会报考法律,追随Stone大叔的脚步,投身法律事业。
《法律与秩序 第一季》影评(五):经典谚语
- The truth sets you free (-Bible), but not makes you happy.
- She's either evil, or she's a two-year-old, she wants what she wants when she wants it.
- Healing is a matter of adjusting your mind to God's will......
-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E11黑白种族歧视和热点程度在90年代的此电视剧里可见一斑)
- Whatever it costs (E21 90年代的美国也有为了找到匹配的器官而不惜花重金去给活人在不清醒的情况下动手术... ) Hell, No!
《法律与秩序 第一季》影评(六):优秀的编剧铸就优秀的剧集
喜欢LAO
要说原因,不是什么角色魅力或办案手法,真正吸引我的是背后编剧散发出来的思辨光芒
第一季第一集时感觉还好,第二集的故事让LAO开始让我注意到它的特别
一个女人之所以枪杀另一个男人,除了表面浅显的结果,还需要发掘更深层的原因
每一个事件不是一面的故事,每一个人也不是平面人,错综复杂相互交织才组成了现在的世界
LAO的叙事是缓慢的,但我却更愿意把它解读为平和,像一个老者将一个复杂的蚕丝慢慢拨开,展露在我们的眼前,在这个缓慢的过程里,调动观众,秀发我们自己思考
偏激容易,公正难;说理容易,深刻难;引导容易,启发难
在辩白是非对错的道路上,很容易走向肤浅愤怒,却很难导出个中原委,最难的是诱发思考解决之道
情绪的度,情节的掌控,恰到好处,清淡自然,让每个45分钟都可以发散出更多的思考空间
是止于当下的消费品,还是意义绵长的经典之作,这不是一个选择的问题,也是考验能力的事
LAO的编剧用他们的睿智与勇敢,透过LAO写出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扑朔迷离的犯罪故事,也是他们对这个世界的深刻考量
《法律与秩序 第一季》影评(七):法律与秩序
这学期至两间国中代课,除了备课、花心思驯服一群小恶魔之外,还得处理一些刻板的工作,如批改作业等。平淡的生活总需要一点调剂,便找了美国刑事剧的经典之作《法律与秩序》(Law&Order) 来观赏。一开始是被这部剧的名称所吸引,在偶尔显得混乱的国中课堂上,「法律」与「秩序」这两项崇高又给人稳定感的概念,正说中了我内心的渴望;还可以利用剧中案例,给学生来个机会教育。一头栽进此剧后,逐渐发现无论是思想主题或拍摄风格,都很合乎自己的胃口,便一集集看下去了。
《法律与秩序》是一部比较真实反映美国司法制度的电视剧,开播至今已有二十年,衍生出庞大系列作,在美国可说是无人不晓。我欣赏的是最早的第一到三季,虽然是90年代拍摄,却毫无陈旧、过时感。剧中每集都是独立案件(大多是命案),分为前半「警察」与后半「检察官」两部分,警察负责确认及逮捕嫌犯,检察官在法庭上给嫌犯定罪。检警各由一老一少搭档,故有四位主角,其他重要角色还有警察队长、检察长、心理医生等。故事发生在纽约,可顺便了解当地的风土民情,但最精彩的地方还是庭审──在不合作的嫌犯、狡诈的律师及不确定因素的阻挠下,检警需克服重重难关,才能找出并展示关键证据,将真凶绳之以法。
此剧最令我激赏之处,当然是检察官Stone的正义感,对任何案件都不屈不挠地追查,不到水落石出绝不罢休。助理检察官Paul及两位警探也能通力合作,为实现正义而奋斗。剧中常出现这类情节:为了找出凶手,警察需观看数百小时的监视录像带、检索数百笔事务数据等,备极辛劳。但光有正义感还不够,逮捕嫌犯后才是烦恼的开始,说是法律漏洞也好、保障人权也罢,辩方必定会利用种种法条,规避对己方不利的证据或说词,使陪审团相信嫌犯的清白。审判过程中案情还可能有变,嫌犯只是一颗棋子,背后还有庞大的黑道组织、政治利益等。面对这种情况,检察官不仅要熟知法条及判例,在庭上慷慨陈词,全力阻止嫌犯脱罪;必要时还得使出「暗黑兵法」,小则虚声恫吓、威胁利诱、旁敲侧击、另辟蹊径,大则以起诉、减刑或放假消息等手段,迫使共犯或证人合作,方能捉住元凶。在一来一往的攻防中,法律的种种「游戏规则」也就不知不觉深植在观众脑海,达成寓教于乐的效果。观看此剧,很可以满足知识上、思辨上的需求,犹如一场脑力激荡。
由于此剧基调为理性严谨,犯罪过程、血腥画面大多一笔带过,甚至被称为「没有枪声的警匪剧」(全剧极少开枪)。对罪犯心理的描述,也颇能警惕世人,不要犯了和剧中人一样贪婪自私、爱慕虚荣、冷酷无情、盲目冲动的毛病,以免一念之间万劫不复。此剧经典之名,当之无愧。
《法律与秩序 第一季》影评(八):学习诚可贵 启蒙价更高
很早就知道这部剧了,最近才开始逐渐看起来,非常长,非常多衍生剧,估计可以一直看下去。话说第一季真的是不错,我看了这么多罪案类的美剧,这部接近20年前的作品还是比较打动我。如果说,法律有吸引我的时候,我觉得在欣赏影视类作品的时候最打动我。
影视作品也许经过艺术加工,才让法律更加深入人心。Law.and.Order作为法律的启蒙剧,不但可以让人了解美国的基本法律,更重要的是一种理念的启迪,我接触法律也有6年多了吧,在观看这部剧的时候,仍然觉得有益处。
话说看到第三集的时候,感觉警察跟检察官说,这个人应该逮捕,检察官说,逮捕吧,就逮捕了。。。。不知道美国法对逮捕的程序到底怎么样,剧中展现的是一个较高度的法制国家对公权利的全然信任,还是说是影视剧中的简约表现。
反正在我国,提捕到逮捕必须经历漫长和繁冗的程序。。。当然这是我认为的繁冗,相信从事这份职业的并且严格依我国法律执行的会有更深刻的感受。
最后转到我这篇小评的题目中来,法律的博大精深无需赘述,在我们的国家,虽然法治进程并不完美,但是仍要看到,在一步一步的前进。法治的进程,除了党和国家的努力推进外,有良好法律素质的法律人也是关键的一步。在中国的法律学习中,除去平民百姓对于关乎自身的法律问题的了解,更重要的应该是法律从业者本身对法律有自我的认知,对于法律的理解,不可能人人相同,但是基本价值的灌输应该是从接触法律的一刹那就应该同一的,例如对于平等、正义、秩序等一系列的最根本的内涵。
但是我们国家当前的法学教育,我认为基本属于填鸭型,大家都了解美国的正规法学学习是建立在一个学位取得的基础上,我国确是高中毕业直接进入各大院校的法学专业。法学的基础是生涩的,需要法律人穷极一生的努力或许才只能触摸到边角,如果有良好而生动的启蒙,我相信能更好的进入状态。
我认为我就是参加工作后,才开始真正感触到了什么是法律,我的启蒙来的太晚了些。
:感谢我大学的法学英语老师,那个时候我们学的法学英语基本介绍的是英美法系,尤其美国法,老师就带我们看了好多法律类电影,Runaway Jury,A Few Good Men,Legally Blonde,还有一部电视剧,讲女律师的,忘记名字了,也是好剧。
《法律与秩序 第一季》影评(九):求法律专业人士深挖此剧内涵
豆瓣上法律专业的人很少么?这部剧的影评竟然没有从专业角度深写的。豆瓣让我失望了。
脑残剧有那么多人追捧,解构,甚至玩味十足,影评的看头能够远超作品本身。但是这部剧,如此精彩,如此写实,包含这么大的信息量去反应美国的刑法系统,纤毫毕现,又况味十足,竟然没有人能从专业角度深挖一下,给大家普普法,太遗憾了。难道法律专业的都不爱好自己的专业?因为如果爱好专业,不可能忽视这部剧集。
最近看了很多美国律政剧。这部剧的特点是从刑法系统----警察调查罪案、检察官提起公诉,从警察和检察官的角度来反应美国的司法体系的运作和状态。这部剧长达20多季。最开始的年代,大概是90年代了。所以,如果一直延续我所看到的这种剧本、拍法风格,观众兴许还可以看到一个很长时间段内美国司法系统运行的变迁。它甚至有历史感。法律专业难道不该对它有兴趣吗?
涉及到的确切的法律相关知识,我也没有做搜索和研究。但是,即使对于非法律专业的人来说,也能够通过这部剧增长很多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一些条文乃至原则和我国可能是不相符的,但是就像管中窥豹,它能够使人对法律有大局观的认识,这种认识无关乎具体法律条文,而是对于我们所依赖的法律系统的运行其本质,可能可以带我们走出一些误区。
比如我们通常认为法律追求公正和真相,应维护具体受害者的利益。但是在警察和检查官的角度,他们的信仰是打击犯罪,抓大鱼,关注的不止是一个案件的利害,在他们的位置上,面对着更多的罪恶和社会黑暗,他们和罪犯斗智斗勇、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争夺着筹码,这关乎正义能否得到伸张,有时职业信仰和公众普遍道德意愿未必总是一致的,我们不能用外行的那一套去想当然地推演法律过程。作为普通公民,关注法律,关注这个体系的运行,是为了维权,要求它对社会行为的影响力和引导作用是对公众有利的,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对这个体系的实际运作中作用因素的了解,比如前述的警察和检察官角度,不然,我们就没办法有效地通过它达到自己的目的。我认为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我们认识法律、加强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这并不足以使我们利用好法律武器,我们必须要关注司法体系实际运行中的那些作用因素,把准他们的脉,我认为这是公民需要的法律意识、普法教育。而这部剧,足以给我们很多富有意义的启示。
深者得其深,浅者得其浅。真希望能够见到更多法律人士来畅谈他们的所知所悟,对于体系的、对于业内的。因为法律,对于民生而言,是很重要的。
最近因为关注注册会计师的生存状况,尤其是面对的与其说是职业道德不如说是法律责任的约束和经济利益的矛盾对立,深深地感到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分清轻重和必要时维权,-------也可能我比较天真,多虑了。但是真的觉得合法性的重要。不仅仅对于这个行业,对于现在的商业环境,普通人的生存,如果能够学点法律,应该都是很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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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剧很有心。在警察调查环节,一对警察,一个是各种社会问题的保守派,另一个是自由派,通过他们,其实是展示美国在社会活动舆论中的两派,持久不断的矛盾斗争,甚至影响大选、政局、立法等等。这也是美国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
《法律与秩序 第一季》影评(十):说说两位检察官,以及其他的一些废话
主剧的三位EADA,我还没看到后面,对Cutter不了解。单说前两个,个人观点是Stone和Mccoy都非常好,Mccoy无论工作能力还是人物丰满程度,都不逊色于Stone。从我自己的私心来说,我偏爱Mccoy,但是更心疼Stone。
凡是看过《法律与秩序》主剧的剧迷,大概没有不喜欢Ben Stone的,不夸张得说,Stone的人格魅力绝对是L&A主剧吸粉的一个重要因素。Stone性格冷静、理智,有操守、有能力,严于律己的同时又富于人情味,几乎没有缺点,是人们所能想象出的最理想最完美的检察官。但是现实远远比理想复杂太多,检察官们作为挡在黑暗势力前维护光明世界的一道屏障,手中唯一的武器就是法律,而他们的对手是世界上最狡猾的罪犯最邪恶的灵魂,为一己私利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就像古人所讲,君子与小人相斗往往是小人胜利,因为“小人密而君子疏”,正大光明在鬼蜮伎俩面前有时脆弱得不堪一击。Mccoy能够耍些不上台面的手腕来获取胜利,这样的手段恐怕都是Stone不愿为,也不能为。可如果坚持自己的底线和操守,保证了程序正义常常会放跑犯人,或是迫于形势做出低姿态妥协,Stone这样是非黑白观念特别强烈的人对此不可能不感到矛盾和苦恼。第四季季末的离去虽然实际原因是演员花样作大死,但也是很符合角色的性格设定的。Stone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完全没有搞笑夸张的意思,这句话形容他恰如其分。因其太好太高尚太纯粹,他既被自己的道德规范框住,就无法长期存在于这个不完美的法制体系里与之妥协,结局必定是离去。
接手他工作的Mccoy几乎在每个方面都是Stone的反义词。Stone冷静,Mccoy热情;Stone儒雅,Mccoy毛躁;Stone彬彬有礼,Mccoy浑身是刺;Stone形象清冷甚至有点禁欲感,Mccoy的风流名声享誉纽约法律界(汗);Stone坦坦荡荡,讲究检察官的操守与形象,Mccoy表示这些是什么能吃吗,只要能赢,下绊子打黑枪与魔鬼做交易都在所不惜;Stone好像生下来就是个中年人一样老成了,Mccoy一辈子的中二病也没治好; Stone对法官和辩方总是有理有力有节,Mccoy经常鸡血上头恨不得和对手掐到死,连Adam都免不了成为他发无名火的对象……于是很容易理解看惯了Stone的观众是如何难以接受这个画风大变的继任者了。但是不管有多少毛病,Mccoy有一个特别突出的长处,就是无敌的强韧。他认准的案子,哪怕助手、上级、大佬全反对,也要坚持告到底。他认准的犯人,哪怕侥幸躲过了法庭裁决也不会高兴多久,Mccoy能挖地三尺查遍祖宗三代加九族,找到新料再拖回陪审团眼前。检察官这个工作带来的负面阴影对他的影响可能并不比Stone小,他不止一次讲过某案件让他不能安眠,但不管多么纠结多么矛盾,依靠强大的精神力量(和很多很多主角光环加持)Mccoy总能满血复活,继续战斗在捍卫法律的道路上。如果说Stone是厚德载物,那Mccoy就完美展现了什么叫自强不息。Stone是素衣莫起风尘叹一片冰心在玉壶,Mccoy就是蒸不烂、煮不熟、槌不扁、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什么鬼)。所以我常想,现实世界容不下理想化的Stone,Mccoy已经是人民有可能拥有的最好的检察官了,所有沉冤待申的受害人都会希望自己的案件落在他手里,只要有1%的可能性在,他也能冒着丢执照和送命的危险努力到最后。
下面是些没有条理的题外话:
其他常驻角色。我最喜欢的一对警察搭档是Briscoe和Logan,这一老一少两位风流浪子实在是太可爱了,可惜没有一直搭档下去。Curtis总有点太正经,Green我实在搞不懂他是来干嘛的(截止第11季)。四位ADA,最无厘头的就是Robinette:活了几十岁了突然就想起自己的颜色来了,摇身一变成了黑人民权律师,are you kidding me? Ross的性格最不明显,因为比较圆滑而存在感不强,事实上我认为她是最适合与Mccoy搭档的一位。Abbie的三观经常在极左和极右之间摇摆,大概是由于她的家乡似乎是比较保守的州,本人却受了有左派倾向的法律教育造成的矛盾。她和Mccoy搭配实在不算合适,用药讲究君臣佐使,Mccoy自己就是个猛药,她比Mccoy更猛,如果没有Adam牵着他俩简直要像脱缰的野狗一样不受控制了。Claire在专业方面,和其他几位比较起来是我最不喜欢的,就像她最后一集反思的一样,她入了法律和检察院这行是个错误。但是另一方面来讲她和Mccoy实在太配,一个专上老板一个专上助理,当初谁给他俩安排在一起的简直不要太懂……
其实像《法律与秩序》这样的老美剧看多了,会油然而生一种惋惜。如今的美国虽然仍是世界第一强国,但和剧中那个美国已经很大不同了。《West Wing》,《Sex & City》,《Friends》……当年的美国,当年的纽约,始终有一股舍我其谁的锐气,人人坚信自己生活在最好的地方,拥有最完美的制度和最可爱的人民,也必将迎来最光明的未来。这种朝气蓬勃在如今的美剧里已经很难看见了,以911为分水岭,纽约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纽约。
同样,过去的美剧从不回避尖锐的社会问题。L&O剧集中始终不缺少对底层民众(多为有色人种)悲惨生活的悲悯,但也有很多很多集反映了黑人民权运动的无理取闹、宗教团体的疯狂等等。与当时相比,如今的黑人社团早已不满足于被白人容让三分,还要进一步得到任意欺压其他族裔的权利。拉丁裔和MSL这样人多势众还好,亚裔尤其是华裔被欺负致死也无人在意,Peter Liang的案子就是明证。可是以现在强行政治正确的舆论,美剧还敢揭露他们打着反种族歧视的旗号,行种族歧视之实的行为吗?黑哥们不把电视台砸了才怪!
极端的政治正确发展到如今,就有了三天前的总统大选。川爷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一骑绝尘。纽约州作为深蓝州,Claire Kincaid当年就是标杆一样的白左,如果她在世,必定是铁杆的民主党。Abbie恐怕会偷偷的投给川爷。Ross八成谁也不投,她不可能赞成川爷,希拉里给强奸犯恋童癖辩护又实在太恶劣。Mccoy倒是很难讲,以他出身是绝对的深红倾向,可以他本人的经历和工作环境,投给川爷怕是没法出门跟人打招呼了……Stone,Stone还会从欧洲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