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广告100招读后感锦集
《小强广告100招》是一本由林永强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元,页数:26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很杂什么都有,本来以为是指做广告,或者构思广告创意的一百招。但是也很不错,有助于全面了解广告相关的东西,比如里面讲到了广告拍摄场地道具等的。
●本书只是喋喋不休地讲述一些广告公司工作的经历与经验,但是却缺乏良好的案例,感觉看完后合上书,马上什么都忘光了
●呵呵呵呵呵....
●挺有意思的一本书
●有点像自白,插画里的漫画挺有趣,整本书讲的多是电视广告以及总监方法,以及颠覆创意法。
●我们就是打不死的小强,用一个极端的说法:敌人无处不在,杀戮到处都是~
《小强广告100招》读后感(一):入行前的必修课。
我本不是广告专业的,但是去年开始喜欢上广告学。于是接触了不少与广告有关的东西。
开始是看了些广告理论的书籍。想试试通过考研改行。后来发现自己实在有太多方面不适合:首先就是学费问题,然后是自己心思不在背书上,想尽早实践。
后来就找了些经验类的书籍看,小强算是第一本,很不错。
如果你对广告行业一无所知,不妨先看看小强广告100招。
《小强广告100招》读后感(二):大家可以多看看趋势(互动广告)
回眸现在的广告,整个市场被缴烂了,都是因为骗人的广告,当下的局势传统广告也日渐转型,推荐下未来广告的趋势:http://i.youku.com/u/UNTM4MTc1MzI=/videos
《小强广告100招》读后感(三):[转]曾锦程为本书作的序
咬文,是林永强英文名Almon的音译,也是他的笔名。十四年前,林永强拿了几本自己出版的漫画书,来到香港奥美和我见面,书上用的就是这个笔名。
好匹配广告文案的一个名字啊!却出现在一本几乎没有文字的书上,实在太有“化学作用”了。于是,咬文就成为我第一个聘用的文案。
咬文,其实一点咬文的偏执也没有。正因如此,他很快就摆脱了文案的局限,跻身创意指导(CD)的行列,成为一个有要求、有原则、有成绩的CD。
广告行业常常有这种说法:某某人升级做创意指导了,于是行内又少了个好的文案或美指,却多了个糟糕的创意指导。的确,能胜任文案或美指的,未必就能胜任创意指导;更有趣的是,越好的文案或美指,往往越不适合做创意指导。
做创意指导的基本要求是:对创意有深入认识,最好有独到见解,且能娴熟地操弄创意技巧。在这个专业层面之上,还要求你有管理才能,最低限度要让手下几个人能为创意努力地、快乐地奋斗。最后,还要求你掌握好创意指导的心法。的确,创意是那么见仁见智,人事是那么你猜我疑,业务是那么咄咄逼人,少一点心法,便寸步难行。
这些,都是课堂上和公司里学不来的。刚刚入行的小文案和小美指,还来不及醒觉,便发现自己成为创意指导了。而且,很可能是那种颇糟糕的创意指导。
阅读咬文的书,唤起了不少当时碰壁的回忆,掺杂着几分焦头烂额的伤痛。我觉得,与其说咬文是我第一个聘用的人,不如说咬文是第一个聘用我的人,那该多好。
于是,很自然地,我便很羡慕正手执本书的你。
曾锦程
香港陈曾黄朱梅广告公司创办人
《小强广告100招》读后感(四):听小强说广告
几年前假如让我推荐一本广告专业的书给还没有入行的朋友,大概首推的就是小强的《此乃广告书》。
不是奥格威《一个广告人的自白》,不是《科学的广告》或者《乔治·路易斯的大创意》,理由大约是时移时移,再经典的书也解决不了现在的问题之类。但是幸好还有小强,幸好还有那么几位CD肯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传道授业,从而让圈外人士更加方便地了解广告的生活和作业环境。毕竟,60年代美国广告人的生活状态,跟现在华文广告圈的环境已然是天壤之别。
所以今年,由龙之媒牵头,中信出版社再次推出了这本集书的修订本《小强广告100招》,不仅从封面和编排上进行了重新策划,还加入了小强最近所写的一些多年总结下来的作业经验。行文浅显易懂,不仅圈内人看起来生动亲切,就算是尚在学校中广告新丁,也可以管中窥豹,一解心中的种种迷惑。
小强是个基督徒,也是一个好人。很长时间以来,许多广告新人都是从他的blog——小强广告班,一步步了解广告公司的创意方法及运营流程的。从身份上说,他既是老师,也是CD,但对网络上一个个鲜活的ID而言,小强更多的是一位可以与你大侃创意而不觉约束的忘年交。据圈中传闻,小强最爱干的事就是在面试时与人聊天,顺便提供各种建议供人参考。《此乃广告书》中所涉及的内容很多人都已经看过,这里不再多加缀述。讲讲以前没看过的——影片剪辑的那点事。
很多人奋不顾身投身广告圈,到最后都纷纷转行做起来电影。拍广告的乐趣,通常是一般工作无法比拟的,比如可以借工作之名非去各地旅游,借机认识各种大牌明星,如果创意执行得好,最后还能顺便拿几个奖回来。总之,拍广告意味着许多光鲜夺目的好处尽在眼前,但是如何做,怎么做,怎样做才算最好,老实说,在小强之前,很少有人能做过如此详细的介绍。再加上随后几个案例中小强所写下的点点滴滴,真实的状况永远比电影好看。广告人的光荣与梦想,广告奖的喜喜悲悲,创意人和客户那点不得不说的事儿。36计显然不够了,试试《小强广告100招》吧!
《小强广告100招》读后感(五):[转]周佩如为本书作的序
已忘记了是哪一年和Almon在奥美广告认识,当时大家并没有任何瓜葛,只是同在邓志祥(C.C.Tang)的麾下。应该是1996年左右吧(不太确定),我们在达彼思广告首次正式合作,他和拍档何振鸿(Keith Ho)选择加入我和庞婉贵 (Angela Pong) 的这一小队。
后来他去了天高广告,直至2000年我和庞婉贵在灵智广告 (Euro RSCG Partnership) 考虑创意总监人选时,再把他拉了回来。
Almon是天生的资料搜集家,从任何角度来说都实至名归。
他喜欢将各种参考广告分门别类,世界性的、区域性的、本地的,全部有条不紊地贮存起来。若大家想寻找某支参考广告片但又忘记了其出处时,只需向Almon形容一下,必定水落石出。他不单可以填补你形容上的漏洞,而且可告知它是出自哪一年、哪一奖项,甚或哪一本参考书的哪一页,因此有朋友给他“广告百晓生”的称号。
除了这些学术性的求证,可能因为Almon平易近人,无论前辈、平辈或后辈都和他很谈得来;他收风的天线非常发达,所以更多时候,广告圈的八卦新闻,若要明白,找Almon查询一下,亦可以真相大白。
这些年来,他搜集的资料,若只是很被动地发表,实在太浪费了。《小强广告100招》正好将他累积得来的、八卦得来的、观察得来的、经历得来的,整合分类,与行内或行外人分享。
的确,无论从文案还是美指的路走过来的创意总监,到了这个岗位,要兼顾及发挥的范畴往往是两回事。照顾创意的同时,往往还要照顾客户有理及无理的要求、下属的感受、上司的期望、母公司的名声……同时又不要违反自己的原则与标准,所面对的局面,何止是两难!
我自己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就找到了很多熟悉的片段和相同的感受,亦借此提醒了自己一些待人接物的手法,好让自己在不易为的领域里尽力而为。
Almon于我来说亦是一个私人查询站。当年我们在奥美广告认识不久便结婚去了。当然他娶的不是我,我嫁的也不是他,只是大家在同年同月各自终成眷属。因此我这善忘人要背着老公查询结婚周年,Almon就是最佳人选。
周佩如
前香港智威汤逊执行创意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