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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现象学》读后感锦集

2020-11-22 01:17:5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胡塞尔现象学》读后感锦集

  《胡塞尔现象学》是一本由D·扎哈维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00元,页数:174页,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胡塞尔现象学》精选点评:

  ●胡塞尔现象学核心部分可以分为三个部分:1逻辑和意向性分析,2还原和构成的先验哲学,3主体间性和生活世界。胡塞尔还是在继续回答康德问题即知识的可能性问题。何为现象学,胡塞尔首先将其定义为一种描述性科学区别于传统形而上学;其次现象学是关于存在和实在的本性的问题,主题化并阐述清楚这一问题。实在对于胡塞尔意味着这个对象在其亲身在场中被直观地给予;在先验哲学维度上,现象学是在与世界和主体间性的孤立和分离中研究纯粹的主体性。现象学的真正主题是在先验主体的自我构成之中世界成为的过程即:主体—主体间性—世界。

  ●感觉译者对于古典哲学中那些关键术语的处理是自己觉得怎么爽怎么来 必须给翻译扣一星 我给想读这本书的朋友一个建议 如果你英语水平尚可 那就完全没有必要读中译 因为zahavi原文的文风绝对会让你陶醉在阅读过程中 而且绝不会有什么不清晰的地方阻碍读者的理解

  ●就一句话:业界良心。无论原著还是翻译,谁读谁知道。不过我还是不推荐这本书作为入门现象学的第一本书,有了一定基础再读会有打通任督二脉的感觉。这本书是我的常备手头书,没事的时候就翻翻,也是唯一一本敢说大体全文通读的专著。

  ●perfect

  ●简明扼要,扎哈维写作哲学史的功夫非常出众。

  ●八年前的“想读”,希望可以在这次疫情期间读完。。

  ●只读了第一章,有机会再读后两章了。作者是外国人,语言风格和中国人不一样,情有可原,但译者的语文水平真得得从初中开始补了

  ●目前国内最好的胡塞尔现象学著作应该没有之一。借助大量晚期未发表手稿,更加完整连贯地理解胡塞尔思想。不过胡塞尔是一个多么不依赖文献、语境和历史而单凭数学式的内省的哲学家啊,可是他的徒子徒孙们的命根子却在于胡塞尔文献的全部,现象学变成现象学-文献学,一定有哪里不对吧……

  ●薄薄的册子,但着实看不懂,需要有人给指导一下

  ●这次又过了一遍中文版,还是牛逼,常读常牛逼

  《胡塞尔现象学》读后感(一):现象学最好的入门书之一

  认为是与索科拉夫斯基的《现象学导论》并列的最好的现象学入门书籍之一。

  现象学入门第一步一般不是直接进入,而是通过现象学的“观”先动摇自然态度,科学主义等等自身所处的当下之视域,一定程度摆脱认识根基和原初信念,才能没有疑虑地迈出入门的第一步:现象学的还原。

  破除自然态度和科学主义的一系列固有信念后,开始进入静态现象学的方法,进而转入内时间意识,主体与主体间性及生活世界现象学。

  较有特色的是最后一章节,对《欧洲科学的危机及超越论的现象学》的阐述,从在世的角度展示了现象学如何将科学世界还原为生活世界。

  《胡塞尔现象学》读后感(二):《胡塞尔现象学》读书笔记

  [丹]丹·扎哈维.胡塞尔现象学[M].李忠伟 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

  知识论的核心问题是知识何以可能。而不是考察意识是否独立获得独立心灵的实在知识,这一问题和有关外在实在的问题被他作为形而上问题拒绝掉了。

  心理主义认为认识论现象是心智现象,因此研究他们和逻辑学是心理学的任务,去经验地研究它们的性质和有效性。胡塞尔批判这种观点忽视了逻辑学和心理学的根本区别,前者和事实存在对象的经验科学全不相关,相反其研究观念性的结构和规律;而心理学是经验科学,其结论具有含混性和概然性,和逻辑学的观念性、确定性、先天性冲突。其根本错误在于没有正确区分知识对象和认识活动,尽管认识需要时间,但逻辑规律并不是具有时间延续的主观经验,而是某种非时间的、客观的和永久有效的东西;观念的东西不能被还原为认识的实在的心智活动。 2-3

  胡塞尔区分了客观条件(逻辑的)和主观条件(意向行为的),其任务是表明观念性是客观性和科学认知的先决条件,这一区分和弗雷格类似。这要求转向观念性的对象本身。5-6

  意识。胡塞尔关注其认知维度而非生物学基础。他关注“意识到。。。”这一结构具有对象-指向性,即意向性。人并非纯粹爱和害怕,而是意向着某一对象。 驳观点a意识是个容器,只有对象因果影响意识,才能说意识指向对象。意向对象不存在,意向仍然是意向性的。b对象不总是实在的存在,有时是内在于意识的对象的关系,即内在于活动的。这会导致行为和对象绝对区分的否定,每一次都要重新感知对象,事实上,人们可以轻易指出事物的同一性;而且我们的认识活动和对象给予方式间有区别,即显现之物和对象的区别,对象不能被单个的给予性穷尽,而终是超越。9-10 c意向对象等同心灵构造;表象论:知觉蕴含两个实体,即外在心灵的对象和内在的。仅仅是我的意向对象而已,如果我看着我的钢笔,意向对象只是实在的钢笔;内在的钢笔是个纯粹的假设,什么也解释不了;是特定的意向性赋予了X表象的功能,如通过一个解释,肖像画才变成了某人的肖像。11-13

  综上,胡塞尔主张两点,1意向性不仅是实存对象的特征,也是幻想、回忆等特征;2被意向对象并不是意识一部分,也不被包含在内。 14

  《胡塞尔现象学》读后感(三):胡塞尔论现象学

  胡塞尔现象学核心部分可以分为三个部分:1逻辑和意向性分析,2还原和构成的先验哲学,3主体间性和生活世界。胡塞尔还是在回答康德问题即知识的可能性问题。何为现象学,胡塞尔首先将其定义为一种描述性科学区别于传统形而上学;其次现象学是关于存在和实在的本性的问题,主题化并阐述清楚这一问题。实在对于胡塞尔意味着这个对象在其亲身在场中被直观地给予;在先验哲学维度上,现象学是在与世界和主体间性的孤立和分离中研究纯粹的主体性。现象学的真正主题是在先验主体的自我构成之中世界成为的过程即:主体—主体间性—世界。

  1逻辑和意向性分析。胡塞尔认为观念性、确然性、先天性使得逻辑与心理学相区别;意向性与表象的核心区别在于其存在独立性;知觉的被给予性和述谓性表达的连续性是知识不陷入主观主义和不可知的基础;直观不必然是感性的,素朴的,或者非推理的,而仅只是非意指的;本质直观与范畴,范畴表述是一种判断,表现为述谓表达,是综合的、观念的。

  2关于先验哲学。悬隔和还原都是一种先验反思,使得我们从自然主义的教条中解放出来,并使我们意识到我们自身构成性的作用(认识和赋予意义)。胡塞尔通过实施先验还原而超越了意义与存在之间客观主义的区分;而构成必须被理解为这样一个过程,它允许被构成者按其所是显现、展开并显示自身,让实体在其客观性中被看到;完整的主体性是一个经验着世界的自身,主体作为构成着的而存在,而这个构成同时又蕴含了构成性主体的自我构成。

  3主体间性和生活世界。时间对于胡塞尔意味着在时间上同时存在而在逻辑上具有先后顺序的三个过程:原初印象—滞留—前摄。时间可以分成:显现对象的客观时间、行为和经验的直观或前经验的时间,内在时间意识的前现象的绝对之流。扎哈维认为绝对主流与自我意识和反思联系在一起。德里达对胡塞尔的“误读”,胡塞尔认为在场这个概念本身远不是简单和首要的,而是预设了结构性的复杂性,最终来说、是差异和缺席构成了在场。当我拥有对于另外一个主体的本真经验时,我正在经验他者—与一般的对象的相对—对我的逃避。但是德里达忽略了胡塞尔此说是为了通过他者来确立知识的客观性,当然德里达会说这正是胡塞尔仍局限于传统形而上学之处;身体,作为对象和经验者;主体间性的可经验性;超越性、客观性和实在性的意义和范畴都是主体间性地被构成的;科学和生活世界的区分;常态和传统;胡塞尔成功地以确定和结论性的方式将历史性和先验性融为一体,其后福柯将其大加发挥。

  《胡塞尔现象学》读后感(四):读完不得不说几点

  无论是翻译上还是书本上都是国内可以说是最优秀的现象学导读,扎哈维提供的是关于胡塞尔各方面论述几乎完备的一个索引。

  扎哈维关于胡塞尔的解读主要在于这样的论点

  1)胡塞尔现象学并非是海德格尔或者其后辈们认为的那样作为一个陷入近代主体性中的一个被超越的环节,相反,在主体性分析上,胡塞尔存在着对近代主体性分析的一个突破。而如果说是陷入主体性的这样一个话语构形中,那么胡塞尔仍然是一个伟大的开拓者。(在对世界、主体间性、身体以及先验领域的各方面)

  2)在对于主体间性的发掘中,胡塞尔和现象学的后几位分析着相似的论题,因而可以作为他们的一个“开端。”例如梅洛庞蒂,德里达,以及针对主体间性的社会化特征进行思考的哈贝马斯

  3)并非存在着通常认为的胡塞尔的几个断裂,例如胡塞尔放弃了早先的描述现象学计划,转向了先验现象学。又放弃了先验现象学转向了生活世界现象学。

  恰恰相反,早期胡塞尔(重点在于《逻辑分析》时期)那么,先验现象学的胚芽就已经在孕育了,而生活世界现象学更是基于一种先验现象学的基础之上,而不是胡塞尔意识到先验主体性是错误的,应该更关注于生活世界和实践云云。

  毋宁说,转向生活世界(主体间性)分析的胡塞尔仍然在试图为我们提供一个通向先验现象学分析的引导。这是胡塞尔终生试图去做的,作为一个领域的发掘者和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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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后期胡塞尔的诸多文稿的发掘,胡塞尔的研究也逐渐深入,特别是关于内时间意识和身体的现象学分析稿件,以及主体间性的分析内容。我们许多关于胡塞尔的解释和框架都应该被修正。

  仅就扎哈维对于胡塞尔主体间性的描述来看,胡塞尔主张了三种不同的,但是互相具有奠基性的主体间性。(即身体中的自我性和他者性关系—意向关系中的视域性他者——历史性共同体和社会性共同体)。这与后来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分析,海德格尔的此在在世甚至包括伽达默尔对于被给予的历史流传物理解都有很多相关之处,这都是需要去进一步挖掘的。

  而在胡塞尔思想的发展中,先验哲学的理念一直被贯彻着,这样的领域的形成是一个一直在发展的过程,仅仅站在先验现象学的角度,我们甚至可以说笛卡尔那里出现了一个关于先验哲学的萌芽,而康德那里的先验哲学实际上既不是纯粹先验的,它的领域也是需要拓展的。那么这样的结论是否可以表达这样的一种立场,即先验哲学在现代并不是一条和那个时期黑格尔哲学一样的“死狗”,它仍然是有待发展的拓宽的。而先验哲学本身始终基于这样的一种理念,自然态度不够,自然科学(经验科学)的有效性需要奠基,而这种奠基不可能由其本身完成。

  《胡塞尔现象学》读后感(五):胡塞尔现象学笔记

  这是接触的第一本现象学书籍,虽然在哲学类书籍里导读类处于鄙视链低端,但是对于入门的小渣渣,还是很需要先对一些基本概念做初步的了解的。

  这本书对于胡塞尔现象学的主要著作中的概念做了解析性的描述。并贯串了胡塞尔早期到晚期的理论体系,体现了其现象学理论的转变和发展。全书一共三章,第一章描述早期胡塞尔的现象学理论建立和意向性概念的提出。第二章介绍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转向。第三章主要将晚期胡塞尔对于主体间性的重要性和基础性表述。

  第一章开始首先划清了现象学与心理主义的界限,心理主义表示,研究啥都是心理过程,所以心理主义最厉害,但是胡塞尔表示你这都是扯淡。第一心智认知到的都是写模糊的东西,而我们现在研究的诸如逻辑学可是精确得一批哦,并且,从根本上讲心理主义这种说法混淆了认识对象和认识过程的差别。心智就是认识过程,是一种有时间性的东西,而我们这些则是真理,真理是超越时间的。因此说心理主义最厉害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并且,从反向论证,如果本质性的东西就像心智认识一样是可变的话,那么精确的客观性就不可能存在了,那科学和日常交流也不会存在了。喷过了心理主义之后,胡塞尔开始研究知识如何成为可能的问题。这里胡塞尔就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如何将客观观念性和主观活动联系起来,答案就是只有在意识中,客观与主观才能建立联系,要对意识活动进行研究,关注客观对象的被给予性(这里的给予的意思,我的理解,大概就是我去意识一个物体,然后利用意识来对这个物体赋予一定的意义,比如我感受到一只小猪,我通过经验或者先验地赋予它一些猪的本质特性)。因此如果想了解客观,必须要先从感受客观的意识出发。

  之后,开始引出意向性的概念。这里文章开始出现认识论这个名词,认识论在哲学中是和本体论相对应的,认识论主要研究人对于世界的认识方法和认识的条件,而本体论则是研究世界本质的问题。现象学在早期是处于认识论的方面。胡塞尔引出意向性想要说明的问题是,意识是利用什么来感受实物的并且意识中的像和实际存在的物所产生的现象是否存在区别。这里又出现了一个名词,超越,这里超越的意思,大概就是事物的本质,即超越了所有现象的本质。意向性,是意识的内在特征,我能够感受外物,就是因为意识有意向性,能够向外界敞开,这种意识活动是意识与外物连接的条件。

主体如何达到客体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因为主体本身就是自我超越的,而且本身就指向与其不同的东西。

  而且,意识中的物体和实际感受到的物体在意向性上是没有区别的。当我意向一只小猪,无论这只小猪是否真的出现在我的眼前,都能够被我意向,因为不论意向的对象是否实在,我们感受到的都是一个对于超越对象的一个指向。这里胡塞尔就要给出实在对象和纯粹被意向对象的区别的说明。

  在第三节详细地解释通过意识意向对象的过程。意义就是经验到物体的意向性质料,相当于本质的东西,比如实在的一头猪,我们意向到的只能是这头猪的对象(即在同一时刻我只能感受的猪的一部分而不能感受全部)而不是其本质,我们意向猪的过程称为活动。我们利用感觉来感受物体的杂多,而通过解释感觉来获得对象。由此,我们可以通过解释对感觉产生不同的对象。

  第四节开始分析意指性和直观的区别。首先举出了三种不同的被给予性(就是意向对象的呈现方式),一是在语言的感知物体,一是观看物体的图像,一是直接知觉物体。其中语言是最弱的感知,并且,驳斥了语言是一切意义的基础这种理智主义,而提出了前经验的概念。所以当你在想象一个物体和真实知觉一个物体虽然在意向性本质上是相同的,但是后者具有充实性,同样也是意向性很重要的部分。举例说明这种充实性:我想像一支笔,这就是意向性地感受,而我看到了它,这个意向就被充实了。

  第五节讲知识,辩护与真理。这章主要是讲,我们如何获得确定的知识,以及什么是事物的明证性以及不同的明证性的级别划分。我感觉这里的知识和真理在使用上有所混淆。对于如何获得知识,这里的说法和意向被充实几乎是相同的,即我意向某些物体,然后这个物体被直观感受到了,我就获得了相应的知识。而明证性被理解为实物的一种属性,这种属性是事物的本源和最大的给予性,然而事物的明证性实际上是不同的,有三种明证性,确然的(不可怀疑的)明证,充分的(完全的)明证和不充分的(部分的)明证。比如数学定理本身就是确然的和充分的明证,而对于物理事物,其本身就是不充分的明证,它同时也只能显现出一部分,即便是上帝也只能以同样的角度来感受物理事物,因为如果不是这样被感受,这就不能叫物理事物。并且,知识的增加,是意指意向被直观不断充实的动态过程。(这里有一点对于科研的感受,计算机方面的科研,也和物理对象一样,是具有不充分明证性的事物,只有通过更加细致的直观来暴露出更多的知识,充实意向对象,而这种直观则需要大量的实验,而同时,只要直观的现象符合意向,那么这个意向就被充实了,否则的话可能充实的另外的意向,说明我现在的意指意向是不符合直观的,无法被充实。那么这种意指意向与直观的符合与否是绝对的吗)

  第六节讲实际存在(知觉的)的和抽象的(范畴性)对象,即一棵树和数学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重点在于解释范畴性对象的产生和充实。范畴对象的产生比较像一种抽象的过程,我通过认识一个具体的对象然后关注其某个属性,获得一种抽象概念;而范畴性对象是怎么被充实的呢,胡塞尔提出了一种范畴直观,可以通过复杂的知性运作获得范畴性概念。并且范畴活动分为两种,综合的和观念性的,综合的范畴活动是一种包含着基本物体的范畴活动,比如书在桌子上(其中范畴的认识...上的概念),就包含了诸如桌子,书这种基础性物体;而观念性的范畴活动则认识的纯粹抽象,比如我思考家具这种东西。然后描述了本体论,提供了一种称为本质还原的东西,即通过思考去掉事物的某种特征来验证是否还是本体的方式,获得事物的本质属性(书中称建立了视域)。

  最后一节,开始讲胡塞尔的现象学和形而上学的关系。胡塞尔并不将现象学纳入形而上学的范围。(提出了先验现象学下一部分再讲),现象学能够解决一部分形而上学的问题而不是全部的问题,即

存在现象学可以明智抛弃的伪形而上学问题,也存在着它所不能达到的形而上学问题,以及现象学所能处理的现象学问题。

  至此,早期胡塞尔的现象学就介绍完毕了。总结来说,早期的胡塞尔主要建立的现象学的基本概念,解决了现象学的一些基本问题。基本概念主要有,意向性,意向对象,给予性,明证性,范畴活动;主要解决的问题有,知识是怎么成为可能的,意向对象和实际被感知的对象的区别与联系,如果通过意向来意向到对象,知觉对象和范畴性对象的区别。

  第二部分是先验现象学,第一节介绍了一个现象学中重要的概念:悬搁。我的理解就是将物质实存正确与否的概念放到一边不讨论,暂且以为是正确的,来研究物质上层的现象。然后再从现象中推出物质实存。

  在阅读了邓晓芒关于现象学的导论之后,对于先验主体性有了进一步的理解,这里研究的主体性不是经验上的主体性,就是实际感知到的主体,而是对于感知本身的研究,这是先验的。也就是对于意识的意识。想要认识事物,最终,我们都会被引导认识认识本身。最后做出一种讨论,即现象和实在之间是否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胡塞尔说是没有的,因为如果有,就代表着现象本身就是其所是。

不应该在现象之后寻找现象的实在性,就好像现象对其藏匿了起来一样;确切地说,实在与最佳的现象中揭示自身。……主体性(以及我们最终将看到的,主体间性)是实在的可能性条件。

  我对于这点还是有很大疑问的,难道是在说,主体性,也就是人的意识,决定了实在是否真的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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