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人读后感摘抄
《看不见的人》是一本由[美] 拉·艾里森著作,外国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0元,页数:59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看不见的人》精选点评:
●囫囵吞了个枣。(这书让我略想起浪潮这电影,个人归属感 集体狂热之类的
●好像没有读完,但是感觉挺深刻的
●i think it is more than a protest novel as the invisible man is pervasive. 开篇与地下室札记蛮像的…算是哈莱姆文艺复兴影响下的作品吧。
●最适合我们当下阅读的书之一
●Keep This Nigger-Boy Running.
●初中在学校图书馆借的一本书,薄薄的一本,很快就看完了,完全不记得内容了,只记得很好看,搬家之后弄丢了,后来毕业之前学校发了通知,说借的书如果没还会怎样怎样,不过我还是没有能找到还给图书馆,,惭愧·····
●都分手了这本书才读完。在尾声中联想到托尔斯泰。“世界和过去一样具体,卑下,邪恶,崇高,美妙,只是我现在对它跟我的相互关系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过去,我充满幻想,我从事社会活动,而我行动出发点是世界以及世界上的一切关系都是实实在在的,打那时起,我已尝尽人间的酸甜苦辣。现在我明白人与人各不相同,生活中千人千面,二者正说明了真正的健康。”
●在读
●近现代流浪汉文学的优秀代表作,突破了内容和体裁上的限制,从传统意义上描摹真实的流浪生活转向对心灵羁旅的刻画,体现了20世纪美国黑人生存的边缘化,用第一视角为读者展现黑人青年在“白人至上”的传统观念与现实间的矛盾中逐渐迷失自我的过程。
●最近刚好看了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不同时期和运动不同阶段的小说和电视剧结合起来看,有奇效。五星推荐。
《看不见的人》读后感(一):看不见
这是继赖特的土生子之后又一部极有影响力的黑人文学作品。作者艾里森早年追随赖特,在赖特指导下从事文学创作,之后两人在种族问题上意见不和,分道扬镳,赖特主张反抗白人,仇恨白人,而艾里森强调黑人应该忍耐,自强不息。两者的想法其实都是片面的。
52年看不见的人出版,53年获得美国图书奖,但是评论界显然认为他的斗争性不强,给予了土生子更高的评价。但是我觉得随着时间的流逝,看不见的人似乎评价越来越高。
主人公没有名字,作者刻意不在书中出现他的名字,他一度是精致的个人主义者,对待白人唯唯诺诺,力争靠着自己的努力能够出人头地,我看评论觉得很奇怪,他们真的看过这部作品吗?明显主人公身上还是有很多反抗精神的,每次他被逼到墙角总是奋力反击。评论说他看不起黑人房东大妈,我真没看出来,为了捧土生子,不至于这么打击本书啊。
这本书更像是个人奋斗史,充满了当时社会的无奈,种族歧视,工会运动风起云涌,各色人物塑造的都挺成功,特别是兄弟会,作者并没有刻意美化他们。
无意间版画本也有几十部了,也没有刻意去收,数量倒也慢慢追上来了,再过几年,网格本和版画本谁多还真不知道呢。
读书笔记157:琴道
《看不见的人》读后感(二):看不见的人
一个年轻的黑人,竭尽全力想得到别人的承认,想"使人看见他"。他做过"老实的黑人",试图在美国工业里为自己寻找一席之地,使自己成为那种机器上一个合用的齿轮;他曾经加入"兄弟会",使自己依附于左派政治--他尝试过的每一件事情,似乎都能使一个黑人在美国生活里处于被人看见的地位。但是,这些事情没有一件能使他进入理想的精神文明,所以他后来宁愿做个地下人。
《看不见的人》是一部表达美国黑人寻找自我与艰辛成长的作品。小说中的主人公从南方到北方,体验了学校、工厂、政治团体等不同社会环境,经历了一连串的希望幻灭的打击,他认识了自我,逐渐走向成熟。 进入大学时,他满怀希望地奋斗着,以黑人校长布莱索博士为偶像希望能像他那样有威望、有名车、大房子和一个浅肤色的妻子。校长安排他为自人校董开车、导游,他认为这是一件荣耀的事。从成长的角度来看,这时的主人公不假思索地接受社会给他安排的角色并以为这就是他的真实身份。他对自我的认识是模糊的、不成熟的,不能透过表象看到实质。 主人公被开除出大学,他北上纽约求职时才发现布莱索博士的险恶用心,他借用布鲁斯民歌来表达他的悲愤心情:"谁是那只可怜的知更鸟",这首歌拉近了他与民族文化的距离,使他意识到自己大学梦的破灭是布莱索一手导致的后果。他对现实有了一些较客观的认识。 在医院的手术台上,他反复追问自己是谁,来自何方,他的思绪回到南方的家乡,他开始了反思,从文化的回视中寻找自我。这是他进一步成熟的标志。 在为"兄弟会"工作之后,他逐渐意识到两个自我并存,一个是作为一系列角色的自我,一个是作为本质的自我。他寻找的是本质意义上的自我,但社会只承认他的表面角色,并不接受他的"内核"自我。"兄弟会"利用他发动黑人加入组织,一旦不再需要他时,就假拉斯极端民族主义者之手清除他。他跌入地窖之后,烧毁各种身份的证明扔掉公文包,象征他摒弃各种虚假的身份,开始追求真正属于自我的身份:一个充满对自我的信心和把握的人。尽管社会仍视之"无形",但他的心智已然成熟。他逐渐懂得怎样在这个失去昔日光彩的复杂世界中生存,这是他人生新起点的标志。
《看不见的人》是第一流的作品,辉煌的成就……它悲欣交集,富有诗意,体现出最卓越的创造性智慧。--索尔·贝娄
《看不见的人》读后感(三):百度上的书评
【作品鉴赏】
本书是当代美国黑人文学中的经典之作,具有西方当代小说的许多特点:思想内容上提出了个人在荒谬的宇宙里的处境问题并探索自我本质;艺术上大胆创新,现实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相结合,在运用黑色幽默手法上开美国后现代派文学的先河。因此这部小说在1932年刚一出版,立刻受到英美评论界的普遍赞扬。有人称它是自己一辈子读到过的最佳美国黑人小说,留下最深刻的印象。也有人赞美本书最具美国文学的特点。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德尔摩·施华兹甚至认为现有的文学评论语汇用来评论本书都不免显得“肤浅与浮夸”。在本书出版13年之后,美国的主要书评周刊《图书周刊》邀请200个作家和评论家投票选举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版的最优秀的美国小说,大家一致选中了本书,可见其影响之大。在主题思想上,本书以存在主义的观点探索人的社会异化和自我异化问题,通过主人公在荒诞,敌对的环境里失去和寻找自我的故事,描写主人公的心理变化和西方让会的精神危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看不见的人”,这个人物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被西方评论家们奉为“当代人的典型”。尽管主人公是黑人,书中也描绘了黑人生活和当时社会上的种族歧视,组织者并不从社会学的角度对主活中的种族问题提出批评或抗议,而是用抽象人性的概念来描绘和反映人的共同命运以及现代社会黑人与人之间不正常的、无理性的关系。作者认为,最能说明人的自我异化和在敌对环境里的荒谬处境的,莫过于美国黑人,因此他采用象征手法以黑人为例,通过“看不见的人”的经历及他的思想演变,以抒写整个人类的命运和处境。存在主义的中心问题是人的地位问题。在古典文学中人是神,是英雄;在现代派文学中人是虫,是懦夫、瘪三、流浪汉,是本书主人公“看不见的人”。卡夫卡在《变形记》里描写了现代社会里的人如何变成了甲虫;艾里森在本书中也用同样的寓言形式,写一个无名无姓的普通黑人在敌对的、异己的环境压迫下完全失去自我存在的意义,终于成了一个“看不见的人”,借以说明人的自我异化已达到虚无的程度。在今天的西方社会里,精神文明已遇到越来越深刻的危机。人沦为机器,个人已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西方作家们觉得今天的世界已无法理解,也无意去理解,于是把描写重点转向人物内心世界,着意抒写个人的沉沦和精神空虚,作家本人往往怀着悲忿、绝望和恼怒的心情,对世事万物采取玩世不恭的态度加以冷嘲热讽,用一种超现实的、某些评论家称之为“黑色幽默”的夸张笔法来曲折地反映和讽刺现实。艾里森也倾向于把今天的世界看作是现实与梦幻交错在一起的荒诞世界,因此在描绘这一世界时,也就运用一种现实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相结合的新方法,用扑朔迷离的笔法把现实世界抽象化或漫画化。作者根据创作实践的需要,从现实主义到象征主义、印象主义、表现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凡是足以为他的小说服务的,无一不用。整个故事发生于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现实很象梦魇,外部世界常常通过黑色幽默式的夸张或歪曲,结果反能更集中地反映出其内在的精髓。作者善于用象征手法揭示美国社会的混乱和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主人公从南方到北方,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越来越看出这个世界的疯狂与荒诞,作者的风格也相应起了变化,从现实主义到表现主义到超现实主义,用不同的手法和技巧来反映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和他眼里的这个既现实而又非现实的物质世界。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别具特色。主人公的生活环境改变了,叙述的语言文字也相应起着变化,圣经、古典文学、布鲁士歌曲、南方白人的修辞、哈莱姆的黑人俚语都运用得恰到好处。全书用第一人称口述,语言既口语化又形象化,有个美国评论家认为,“从马克·吐温以后,还没有一个美国作家能够再创造如此丰富、幽默的口语。”
《看不见的人》读后感(四):你不懂我的伤悲,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如果只把《看不见的人》作为黑人文学的代表作来看待,那你大概就低估了作者的意图,作者在小说中提出了一个更复杂的问题,怎么对待美国社会里混杂的阶级与种族问题。
序言中我们得知,艾里森深受赖特影响,而赖特的《土生子》也是在讨论着与这本小说同样的问题。一个在社会阶级中处于下级的黑人的生存困境,只不过因为赖特所在区的黑人其实更严重,所以他的《土生子》反对种族歧视的色彩比较浓厚。但是艾里森生活在种族歧视不是那么严重的区,他就不那么注重种族歧视(但并不是没有关注),使他的作品意义更加深远。
卡尔·波普尔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狠狠地批判了历史主义,又提个人主义正了名。同样是20世纪的作品,《看不见的人》无疑也具有这样的思想。小说对历史主义的反抗表现在主人公的思考中:“如果历史不是一位通情达理的公民,而是一个满脑子狂妄诡计的疯子”。这个思考真的很大胆,怪不得编者的序言中就这么犀利地指出艾里森塑造的主人公的局限性——个人主义分子。你看,编者也是这么局限,一个人只要稍微对历史有点怀疑态度,就被定义为个人主义。这与小说中兄弟会那些指责主人公为个人主义分子的无知白人有什么区别?先不说个人主义这个词是否就是贬义的,就这么一个非白即黑的结论是否太过草率。个人主义异于利己主义,所以我们无法职责一个人对历史的思考。有趣的是,美国社会的核心思想就是自由,自由思想浸润下的美国人必须舍弃兄弟会那种的集体主义思想,所以你可以看到,对于兄弟会作者是持着一种讽刺态度的。
正因为历史主义在马克思的作品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因此得出'无产阶级"是有史以来最先进的阶级的理论。把无产阶级选为有史以来最先进的阶级跟把黑人选为有史以来最低下的民族这两种思想之间有着共同之处,只不过一个处于理论的强势方,一个处于理论的弱势方。因此,30年代的工会轰轰烈烈,而30年代的黑人却只能成为一个“看不见的人”。他无法融入到工会中,他与兄弟会的白人也无法和谐相处,白人的无产阶级需要黑人,但是这种需要更像是利用:他们要与以拉斯为代表的黑人种族主义团队作斗争。所以,《看不见的人》比《土生子》更具体的一点是,他选择的两个敌对方是白人无产阶级与黑人。值得玩味的是,小说中代表资产阶级的诺顿先生倒是对黑人报以同情,把种族歧视的臭名推给贫穷的白人,这也是美国小说中管用的伎俩,《杀死一只知更鸟》也是这么一个例子。
种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互相交错使得《看不见的人》变为一本特别复杂的书,这种复杂性也体现在它的技巧方面。20世纪的现实主义小说一个共同特点是吸纳了很多现代派的手法,对心理活动的无限制的描写使得小说都快成为意识流了,所以人们也忍不住把这部作品与另外一个技巧上现代派,内容上现实主义的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作比较。我认为,太过沉重的话题如果糅合进太复杂的技巧会使得作品的可读性降低,因此会使得很多读者望而却步。但是,我还是很喜欢这部小说的立意,以往黑人文学反对的对象太过笼统,而这次局限在两个同样受着压迫但却不合作的群体之间的斗争,就会让人不得感叹:你不懂我的伤悲,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我也不知道,戴着马克思主义光环的白人无产阶级与拴着达尔文物竞天择思想脚镣的黑人,怎样才能找到一条和解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