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之灯》的观后感大全
《昨夜之灯》是一部由刘立立执导,郑少秋 / 陈玉莲主演的一部台湾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昨夜之灯》观后感(一):基本上笑岔气了
密集地接受了琼瑶台词的轰炸
我基本上是笑岔气了
女主在很多地方很天真很无情很贱
男主则是基本上就很天真很无情很贱
那些被曝光了的小朋友们很可怜,如果说这写小朋友已故,还能说得过去,被拍成了电影根本就是辱没人权
秋官也很可怜,他完全做不来琼瑶式的表情,他疯起来就像是在演大时代,他更适合同一时代电影名剑中的李暮然,自己的青梅竹马嫁了人就只会问一句,你丈夫是谁呀,结婚后过得好吗。闷骚更适合他。
莲姑娘反而异常上道,不疯魔不成活。
至于费翔⋯⋯太高大了,不适合演琼瑶剧。
《昨夜之灯》观后感(二):这部片让我感到震惊
虽然是一部老片,却已经在看第二遍,理由是男主角。一开始绝对不相信男主角有那样的身事,因为他看起来冷静,理智,并且看起来不愿意负责任,是一种精明人的体现,你也许会觉得这是一种极度自私的人,因为只有极度自私的人才可能如此理直气壮的一边享受着爱情,又一边残忍的伤害着那些爱自己的女人。对于他这样的男人来说,并不会觉得女人是什么重要的事物,之所以用事物来形容,是因为终究还是不需要的。这样的人冷静,甚至于冷静到冷酷。也由于那份冷酷才会变得残忍,残忍到疯狂。
可是这一切依旧不会改变女主角对他的爱,相反甚至于更爱他,为什么?因为他是那么的不同,那么的痛苦,那么的深刻,乃至那么的强烈。对于一个看似冷静的人而言,竟然骨子里潜藏着这样强烈深刻乃至疯狂的感受,对于一个爱他的人而言,反而越发致命,越发的一发不可收拾了。这是爱吗?呵呵,可以去看看徐志摩给陆小曼的情书,在爱眉小札里,你看到的是一个相同的男人的影子,那么的疯狂,那么的深刻,那么的沉迷。
不同的是,这个男主角,却又有着更充分的理由,他的母亲,他的孩子的确是白痴是畸形,当女主角发现了这个事实,他无法阻止的疯了,并且疯狂的在她面前实现了自杀。他问她,你为什么要揭开我的伪装?你为什么要揭开我的皮,看到我的骨?
是的,如果这所谓的不堪在自己毫无准备时被人发现了,对于一个曾经那么高傲的男主角而言是致命的,这种致命对于其他人而言是难以理解,可是,对男主角却恰恰是造就他不同于多数人所谓的特别和个性,也是吸引女主角的关键。然而当一切的伤疤和丑陋被爱人发现后,即便爱人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挽回,也无法挽回。于是这仍旧是一个悲剧,仿佛无法挽回的悲剧。
剧中男主角曾说过自己是无神论者,如果男主角相信爱相信神或者相信正义相信虔诚相信谦卑,会不会有所不同?男主角选择了相信那悲剧,不可更改的悲剧,这是他的骄傲,他最后的一点骄傲被毁灭后的悲剧。对于一些人来说支撑自己的是强立起来的骄傲,之后给予一个正式的名义,称之为尊严,可是在生和死这两件大事上,尊严何在?我绝不是否定尊严,而是对人格和尊严,在生和死时,给予一种默默的悲叹。悲剧之所以是悲剧是因为,有些事情无法改变,生与死是对人的最大的尊严的挑战,因为不论多么自尊的人在生的时候都是赤裸的,在死的时候都是消亡的。
于是,与其抬头问诸神何在,不如低头问自己,生死来时,尊严何在。当自己心中的自尊需要通过外界的人和事为依托而建立时,这自尊已经不是真正的自尊了,不是吗。
《昨夜之灯》观后感(三):昨夜之灯里的费翔
是冲着费翔去的。
他也没有让我失望,一个大学男生就是这个样子吧,费演这片子大概大学毕业也没有多久。
片子里,他看上去也就是一个中国男生,个子高大一点而已。
而现在举手投足,一口一个yeah,一个well,俨然一个American。
实际上人家也是美国人的儿子,即便在台湾时也是上的美国学校,除了会用中文签名,就写不利索其他的中文了。
不过87年以《故乡的云》塑造的游子归来的形象毕竟不是吹的。
在台湾发展期间,他也对媒体说自己对台湾的认同,说每次从美国飞回来,觉得台湾才是家。
现在久居纽约之后又迁居伦敦,爸爸在西雅图,妈妈在上海,那么飞到哪才觉得是家呢。有明文说他自称纽约是家,可是那个家他一年也住不上几天,不擅厨艺,厨房都是崭新的呢。现在又飞去伦敦和韦伯本人商量韦伯作品的中文版本的细节了。媒体说是:他觉得美国人一切都是“钱”,看不惯,使其想搬去别处。这个说法我不太信,因为在被问到更多为自己的中国背景自豪还是美国背景自豪时,他是亲口说过proud of being an american citizen的,后头跟着一句“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也很可宝贵”。太不给中国人长脸了,也许是用英语接受访谈的缘故吧,相信他在中文节目中不会这样说。
有这样的背景是他得天独厚的条件,可以因中国背景而走红出名挣钱,因美国背景而得自由和超然。
再归来,20年已经过去,依然深情款款的游子。
不过,人最美还是青春年少时吧。
正如上一篇评论里所说《昨夜之灯》里费翔如同一件上帝的杰作,意即美得不可思议。
是啊,那样饱满的热烈的俊美青春,无须言语无须多的表演和表达就已经是震撼。
我既然已经这样想,那片里真正的男主角郑少秋同志当然就颜色尽失,而且叶刚这么一个角色,在琼瑶笔下的时候就已经算不得什么惊天地的好角色,被这样一演下来就更加不知所云。
裵小姐是陈玉莲演的,原来他也可以扮琼瑶女郎啊,不过看看人家,小龙女的角色多深入人心啊,出演一个琼女郎不在话下。
琼女郎为何个个这样以爱情为终身使命,坚贞纯洁,飞蛾扑火一般要死要活。且性格古怪,常为一点小事莫名其妙把情人折磨得肝肠寸断。
还是要回到费翔这儿来,他是我看此片的唯一原因,
当画面上映衬着夕阳,他牵着陈玉莲走在草坡上,微风将美少年一头秀发吹散,健硕颀长的身影伴着另一双脚印欢快小心地前行,
校园里,树阴下,人群中,弹奏“尼采,爱伦坡,莎士比亚”,毕业演出上对女友的告白“错,错,错,一切都是错”,将琴弦也弹断,
他格外令人心动。
像《性、谎言、录像带》里的James Spader一样让人心动。
《昨夜之灯》观后感(四):再谈琼瑶
不少人认识“渣男”大多是从人品角度,不会有人想到过,他为什么“渣”是因为DNA,作为相过亲的人,我曾经也碰到过这样的“渣女”,不过她心底很善良,到一定程度她向我坦白了,我没有怪她对我的欺骗,我们的分手也很平静。本来么,婚姻本质上是一个科学问题,其第一序列是生殖。而有“生殖焦虑症”的人多半会被本片最后20分钟的恐怖场景吓得魂飞魄散。而琼瑶作品中大部分讲的故事是那种基于爱情的婚姻,也就说如果不真爱,你们就不要结婚。婚姻幸福的原因是因为爱情,而阻挠因素有封建礼教,经济压力,世仇,机缘等等,但在最后一部,1983年的《昨夜之灯》里这个“阻挠因素”变成了基因!萝莉爱大叔是因为大叔成熟,经济实力,社会阅历和男性风度,与那些不谙世事抱着吉他把妹的校园747当然不可同日而语。而大叔无论怎么拒绝,最“刚”的理由莫过于本片——我基因有问题,生出来的孩子必定怪胎!但这个“刚”往往涉及个人隐私,极其私密。俩人不到谈婚论嫁,婚前检查之时一般人是会隐藏的。这就是所谓“你为什么要扒开我的皮来看我的骨头呢?”但心智正常的女孩要反问一句,不扒开行吗?!你难道能瞒一辈子吗?!尤其是在你已经目睹了那些怪胎之后,你觉得仅仅是两个人的爱情可以当一辈子的饭吃吗?如果你觉得可以,那你之前幻想出来的婚后生活的幸福画面就是自欺欺人。就是自己对自己的打脸。琼瑶的作品大部分都不单纯反映的是男女之情,她更多的是关怀中国社会的性心理与生殖健康的,比如本片直接作为婚检机构的教育片都没有问题。大陆很少涉及到这些人性中隐秘的东西。而琼瑶就敢扒掉这层皮,而且她远远不止这些,《碧云天》讲的是中国的孝道,《我是一沙鸥》讲的是一个蒸汽朋克故事,《人在天涯》讲的是异在国打拼的兄弟情义,《金盏花》讲的是处事技巧……总之琼瑶构建了一个合理有效的,且通俗易懂的中华伦理体系,她不排除西方,同时也不完全敌视礼教,她在《女朋友》里接受了现实主义打败理想主义,又在《问斜阳》最后留一条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小尾巴,而为琼瑶作品创作音乐作品也必以诡谲为佳,我个人认为就电影来说,我最喜欢的是《海鸥飞处》里的音乐,你是寂寞,我也是寂寞,还有“原野三重唱”那缥缈幽闭的和声,还有很多刘家昌作品中独特的“转音”,极其怪诞的,基于五声音阶的二次重构,形成了一套我叫它中国式哥特氛围,它与林正英的那些“僵尸片”,慕思成的武侠片,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基于中华文化本身(特别是南方文化),不掺杂任何杂质的,又能与西方基督教文化形成呼应关系的中国本土现代艺术圈,这个圈虽然鼎盛于70、80年代,但根源在30、40年代的老上海就已经有了雏形,这是中华文化在近现代一个合情合理且循序渐进的发展,在除大陆以外的华语文化圈里保存,继承并发展。我们这里49年以后都丢掉了这些东西,取而代之的是不精致的,粗糙的,或者说更早的黄河流域的北方农耕文化,个人认为在相对不闭塞的日子里,赵树理的作品,与80年代“西北风”音乐是其价值的顶峰,“糟粕”是赵本山,再往后就没有了,连“糟粕”都没有了,因为体制僵硬的惯性必将把仅存的这些灵活性的东西也一并消灭掉
《昨夜之灯》观后感(五):你为什么要扒开我的皮来看我的骨头呢!?
故事开头是一场看起来很普通的三角恋。一个少女(陈玉莲)同时跟一个同年级的男孩(费翔)和一个有点怪兮兮的成年男子(郑少秋)发生爱情。男孩帅气、有才华,是她那所学校里的校草,虽然他高兴在自己弹吉他、唱民歌的时候被女生们团团围着,但对这个少女绝对是一片痴心。少女当然也喜欢他,但受不了他被别的女生这样捧着,终于在一次受到冷落的聚会上独自离去。她并不是嫌他忽视她的感受,而是恨他这样爱出风头、爱和那些没头没脑的女生打成一片,她讨厌的是他作为一个普通男孩改不掉的“肤浅”,而且她也不甘在这样一段肤浅的少男少女的爱情中过完自己的青春。而那个成年男子刚好相反,他成熟、克制,早已摆脱了年轻男孩们的幼稚和浅薄,还显得有些神秘、捉摸不透。他说的话总是让她觉得很有趣、很“个性”,他俩总是能谈得很投缘,另外,他还总是带着一丝古怪和神经质,似乎深藏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
少女选择了这个男人,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有些人就是看完舞台上的演出,非去后台探个究竟不可的。这个少女就是这种人。为了完全地拥有他、为了“对症下药”地给他安慰,少女开始侦查这个男人过去的伤心往事,她要知道是什么造就了他与众不同的个性,又是什么在困扰着他,让他的脸上总是隐隐地现出恐惧和疯狂(郑少秋,你懂的)。最后她通过他的前妻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他的身上携带着变态的基因,任何女人跟他生下来的孩子都必然是外形极其恐怖的畸形人。寻常的女人或者说人类侦查至此,对这个男人基本上就只剩下同情了,不会再幻想与他发生浪漫的关系,不会再去对他提结婚这样的事情,无论如何,至少不能再去刺激他脆弱的神经了。但是少女是不会跟着那些不懂爱情的寻常女子一起止步的。她非但没有离开这个男人,反而以一种“我已经知道一切了,我一定能够‘药到病除’!”的姿态回去找他。她对他没有丝毫同情,而是越发地对他迷恋,她对这个男人的感情已经从普通的爱恋上升为对偶像的崇拜。
琼瑶在此展示了一种既典型地存在又令人匪夷所思的少女式逻辑。少女迷恋成年男子,是因为他们“有过去”、他们不浅薄、他们“个性”,总之就是他们身上所有那些让他们显得“不流俗”的东西。但是在侦查成年男子尚不为她所知的另一面的时候,少女往往会感到失望。失望什么呢?失望那个看似“个性”的男人其实也会和寻常男人一样娶妻生子、也会和寻常男人一样安于平凡无奇的卑微生活。即使他的家庭生活、他的私人世界当真是不正常的(最好说是异于凡俗的),她最终又会慢慢发现他其实也无非只是个年纪稍大、“经历过一些伤心事”因而变得躲躲闪闪、害怕“负责任”、怯弱的寻常人而已,因为他的血管里终究只是淌着跟她、跟她的同龄男孩们一样的血液,少女终究会对那些看似怎么怎么样的成年男子失望的,她们只是在这种男人身上“经历”一番,不会愿意跟他过一生的。但是这个男人不一样,他是少女追寻“不寻常男人”的终点,是少女(假如有机会)失望几百次以后还会眼睛一亮的那个人,因为他不只是说起话来与众不同,不只是私生活与众不同,他身上有着最终极的异于常人的东西——他的可怕的变态基因。这个男人拥有“骨子里的疯狂”,这是少女们常常会迷上的那些一把年纪还在装疯卖傻的艺术家、诗人全都没有的东西!
因此,知道了真相的少女立刻就把这个作为追求的终点存在的男人奉为至高无上(远非艺术家、诗人可以比拟)的偶像了,她像面对偶像一样抱着他的大腿求他,要他给她一个“名分”。这又是典型的少女式的疯狂,渴望跟她的偶像有一个“名分”。他扛不住,终于崩溃了:我跟你相爱,我和你约会,送你礼物,吻你,我给了你这么多,把我能给的都了你,你还不够吗?为什么非要跟我有一个名分呢?我说爱你,就是已经把我的人交给你了,你为什么非要扒开我的皮来看我的骨头呢?为什么你要看到我“骨子里的疯狂”,要去做那件我最最害怕的事情,让我保藏的最后一个秘密都暴露出来呢?这些话她一句也听不进去,她对她的偶像说,只要给我一个名分,我一定能治好你的伤痛!
于是,这个被她扒开了皮、失去了自尊的男人给了她一个满意的结局,用自杀结束了她这段“不寻常”的少女初恋故事。她看着他的汽车炸成稀巴烂,终于对这个男人、这段爱情死了心,死了,你死了,但至少我们曾经疯狂地爱过……她走在空荡荡的路上,看到那个纯情的男孩呆头呆脑地在路灯下等着她……
《昨夜之灯》观后感(六):昨夜之灯何在?茫茫无处追寻。
昨晚看完了《昨夜之灯》的电影。这本书我很早之前就看过,我算是半个琼瑶小说爱好者。虽然在最近几年,琼瑶已经算是"臭名昭著",经常被断章取义地叙述成为矫情肉麻三观不正的代名词,但在我眼中,她的作品并不只是恋爱至上这么简单,她更像是以爱情为切入点,书写人的生存处境。她笔下的人物有着丰富的性格,并不能简单用对错来批判。 《昨夜之灯》正是这样一部作品。这个故事的情节很简单,少女雪珂爱上了一个神秘又阴郁的中年绅士叶刚,为此放弃了校园偶像唐万里的追求。但是在恋爱之初,叶刚就警告过雪珂,让她不要陷的太深,他绝对不愿结婚。爱情至上的雪珂本以为自己能够承受这种毫不负责的爱,却又被自己的传统观念影响,忍不住与叶刚发生多次冲突,遭到叶刚一次又一次的羞辱。直到这里,电影都还是个轻飘飘的爱情故事,虽然有些波折的情节,但整体还在"爱不爱"中打转。但随着雪珂的怀疑,剧情开始急转直下。雪珂不知道自己的爱人为什么这么喜怒无常,好的时候把她捧到天上,坏的时候却用最轻视的语言来侮辱她,于是雪珂决定去寻找叶刚隐藏在背后的秘密。后来,雪珂终于在叶刚的前女友那里找到了真相,前女友告诉雪珂,叶刚有着一个糟糕的童年,而且他的家族有天生的遗传病,所以叶刚压根不敢对任何人谈婚姻。前女友把雪珂带到楼上,门打开,一个头部畸形的孩子像怪物一样在榻榻米上蠕动,扭曲的五官露出诡异的微笑,这就是叶刚的孩子,也是叶刚不愿直面的命运。雪珂被吓坏了,但她很快又鼓起勇气,她宽恕地告诉叶刚,她已经发现了他的秘密,但她还是愿意和他在一起,不生孩子也没关系。叶刚精心维护的体面瞬间垮塌,他突然就崩溃了,他飞速驾驶着车子横冲直撞,葬身在大卡车的撞击之下。 在这个电影的评论区,有人开玩笑回复说,这是个优生优育的宣传电影,也有人吐槽说当时如果有第三代试管技术,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但在我心中,叶刚并不完全是死于这个孩子的刺激。他更多的是死于他自己的恐惧与绝望,死于他不可反抗的人生,死于他对自己存在的绝对否定。叶刚努力装作自己是个体面的人,很早就学会了用独身主义和反婚姻哲学来伪装自己。似乎只要不触及家庭,他就可以永远不用直面这种命定的丑陋和悲凉,可以永远以一种体面的样子谈风花雪月之类美好的东西。所以在雪珂发现了他的秘密后,他痛苦地质问雪珂:"为什么你要撕开我的皮,去看我的骨骼?这是爱吗?"雪珂爱的宣言在现实的痛苦面前,显得如此轻浮可笑。她可以轻飘地立下一个誓言,保证自己不生孩子,但这只是粉饰太平,因为孩子只不过是叶刚存在痛苦的具象化。叶刚从一出生就活在丑陋之中,他痛恨自己的存在本身,雪珂并没有能力把他拖出这个深渊。他喜欢一个人在山上俯瞰台北的万家灯火,幻想灯光下的故事,这是他对美好的期盼。但他不愿意把灯光照向自己,因为他已经被生活蹉跎成一个怪物,他不愿意自己的丑陋被人发现。这有点像个现代版《蓝胡子》的故事,当尘封的门被打开,露出丑恶的秘密,没有人还能若无其事地关上门继续浪漫的生活。雪珂想在这种情况下,继续谈她风花雪月的爱情,就好像是要在尸体前跳舞一样荒诞。 琼瑶其实很明白有些现实不可抗拒,爱情也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甚至爱情本身都很脆弱。我想这或许就是她为什么没有给《昨夜之灯》安上一个阖家欢乐的快乐结局的理由。琼瑶完全可以写爱情战胜了一切,雪珂奋不顾身的爱情拯救了叶刚,她忘记了自己子孙满堂的期望,和叶刚相伴一生。但这是不真实的,没有人能够完全抛弃过去谈未来。当叶刚讽刺地向雪珂描述她的满堂子孙会像虫子一样满屋子蠕动时,雪珂简直要发疯了。浪漫和现实在这个故事中得到了残忍的结合。当神秘的绅士变成暴戾的野兽,对未来的期冀变成对畸形儿的恐惧,对神的讨论变成对生命的控诉,浪漫的游车河变成了惨烈的车祸,电影的最后二十分钟几乎从爱情剧变成了恐怖片。 琼瑶曾经在很多书里写过有情人对现实的反抗,其中最决绝的大概是《烟锁重楼》。男女主角为了自由,跪着过了七座贞节牌坊,差点被封建的村民打死。这也是很有意思的一点,在《烟锁重楼》中,七重牌坊的层层桎梏都不能够扼杀爱情,但在《昨夜之灯》中,家族遗传病却将男女主角两个人都摧毁了。在琼瑶的笔下,外界的规训并非不可逾越,但人却难以突破对自身存在的否定。叶刚对美的向往和对现实的不满共同塑造了他刻骨的绝望和恐惧,这种恐惧化作了车祸后的熊熊烈火吞噬了他的全部。"埋葬了-----遗忘了!"叶刚对万家灯火的幻想消逝了,他最终变成了雪珂的昨夜之灯。就像蔡琴在主题曲中唱的: 回首万家灯火, 依旧闪耀晶莹。 昨夜之灯何在? 茫茫无处追寻。
《昨夜之灯》观后感(七):昨夜星辰
一边看书,一边放一些我不care的电影,是一直的坏习惯,书看得有点分心,电影也就是通过台词知道个大概的情节,所以无聊的言情片是此时的最好选择。《昨夜之灯》以前在CCTV6看过一个结尾,对蔡琴的歌和那个悲剧记忆犹深,后来一直在找下载的地方,好不容易VC上发现了,down了下来。
据说这是琼瑶奶奶的封笔之作。我也许天生怪胎吧,即使是在我的少女时代,奶奶远不是现在这样千夫指万人骂,在文坛多少有些地位,同学之间还流传着琼瑶全套,屏幕上铺天盖地是琼瑶剧的时候,我也没怎么为奶奶的故事感动过,而且常常有掐死,掐不死用脚踹死某些主角的冲动。这不是想突显我有多清高,品味多独特,为了证明这一点,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我喜欢《还珠格格》,喜欢里面的文字游戏,还有清爽的恋爱(是指I里小燕子那一对,另外一对我是欣赏不来的)。我不感冒琼瑶奶奶,一来是觉得此人文笔实在太有限了,不管哪本书里哪个主角讲话,也不管性格怎么样,一开口就是排比句扑面而来,二来是我们爱情观,或者说得仔细点爱情道德观相差得太远,不能够互相谅解。所以她的春花秋月感动了一堆少女的时候,我只是别扭。
我是个颇没道德的人,比如说第三者,只要不是认识的人,只要抢完了之后大方承认说我就是抢了那又怎么样,只要不动用太过卑鄙的手段,还是OK的,毕竟恋爱了甚至结婚了不意味着一辈子,因为第三者而变的,今天不变明天也会变,也不能全怪到催化剂头上。比如说婚外恋,只要不是包二奶,只要恋的时候承认我贱我无良有愧于心,只要恋上了之后立刻有个交待,也是可以谅解的,变心了就变心了,硬要找借口脚踩两只船都不想放未免就太没意思了。不过对于那种已经喜欢上别人,手也拉过了,吻也吻过了,只是不确定别人还会再来找自己,所以就拖着BF先不放手,等那人表态了才和BF说分手,分完手之后又去和那人说你看,有人要把他全部世界给我我不要,只要在你这里占一席之地,言下之意就是要好好珍惜我的意思,就未免有点over了。另一个人的伤心失意竟然变成了筹码,琼瑶喜欢给她的主角下定义,什么高贵雅致细致,blablabla,你在她们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里是绝对体会不到这些的,所以她只有每次都把这些形容词堆好,再通过不同的人的嘴讲出来,就好像板上钉钉了一样,读者不得不接受这一“现实”。实际上一个高贵敏感细致的人怎么会做这种事情?做XX就说做XX,领个牌照更好过啦,做了之后还硬要说是贞洁烈女,就恶心人了。
电影里表现不出来,小说里更要命的一点(最要命的是,读书那会,上课无心听讲,塞在课桌下面看的闲书是从来不挑的,竟然也看了一些琼瑶,每次看完就想打人),也是琼瑶小说女主角的通病,就是拿以前的BF同现任的LG或者BF相比,越想越觉得以前那个要给我全部的世界,我现在只能在你这里挖个小坑埋着,所以全世界就她委屈,爱得这么委屈还要爱,就更委屈——什么逻辑!!!
这一点,新生的言情小说写手(这种是不配称“小说家”的)要好多了,至少被飞了之后不会幻想着以前被自己飞的BF再来收留自己,断就断得干净,女人比较有担当一点。而在琼瑶奶奶这里,爱情就跟上菜市场一样,挑挑拣拣要最好的,然后对等交换,我给你多少,你要还我多少,少了我觉得委屈,如果委屈得太过,我宁可要那个肯多给我的,总之不能空手出来,非得抓住个什么。所以她书里的人永远在吵架,要不然就是在肉麻,很少有正经说话的时候,也就培养也了马景涛,林瑞阳这一派咆哮派的高手,刘雪华,岳翎这一些眼泪教的掌门。
我不知道琼瑶奶奶私生活里是不是也是如此,总之这些不事生产,动辄诗词伺候的女主角真欠扁,古代人也就算了,那些动不动就谈风论月,掉两个书名袋子显摆自己有多“文学”,抱把吉它显示有多“文艺”,这样“文学”和“文艺”有多“梦幻”的现代人那简直踢死一个少一个。说穿了就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扛,脑子里没有理想,生活中没有用处,只能在爱情里寻找自我价值的可怜虫而已,为了掩饰自卑就去笑其他的人世俗(拜托,你会的东西还未必有我这个工科生多呢,也好意思拿出来显摆)。一点也不懂,琼瑶奶奶当初是怎么红的,我老妈都相当之看不上她,还是我们一家人思维奇特?
《昨夜之灯》里排比句依然,极贱女主角依然,可怜前BF依然,成熟男主角(奶奶欣赏成熟稳重的男人),不同的是换上了港星,典型的二林二秦不在,顶替而上的是陈玉莲,郑少秋和费翔。小龙女即使在小龙女的时候,我也不承认她PL。陈玉莲黑得不健康,黑倒罢了,脸还团团的,五官我也不喜欢,难得的是气质过硬,演技自然,所以这版小龙女现在来看仍然是最好的。这部电影里倒比小龙女PL多了,但气质就有点俗,尽管如此,那个冷清的劲头还在的,所以听她说那些你实在个太XX,太XX,太XX的人,就像阳光,像森林,像日出(这些东西有什么共通性吗,比喻也不是这么乱来的啊),云云的台词,我就晕晕了,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郑少秋抱歉我也没觉得是SG,老了相对要好一点,年轻时候简直就是个愣头青,粉扑扑的,五官也是我不喜欢的,发际线还高,然后也要说“你好冷酷,你好残忍,你太无理取闹了”这样的台词,就更让人发晕了。我的毛细血管随着二位感情的加深,台词的晋级而不断收缩放开,还要忍受费翔GG可以说是“傻呼呼”的表演以及充斥与剧中,其实没什么必要的那个年代的民歌。唯一深刻的印象是费GG真是上帝的一件艺术品,多PL的脸啊,多性感的声音啊,口水~~~可怜要念那么可怕的对白。
琼瑶的开山之作就是这样,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后来迫于现实选择嫁给一个表面上对自己很好的人,婚后发现那人不如前面这个,就跑回去找前面的,笃定他一定会再接受自己,封笔之作又是这样,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奈何那人不来追求,只好先跟一个对自己很好的人恋爱,后来那人又来追求了,就一脚踹了BF,可是恋着恋着又怀念以前的BF,只好把后来的BF写死算了,再让以前的BF回来接手。套用奶奶书里每个主角 口头语“要命”。不过电影里把最后一段去掉了,改成雪珂(奶奶给女主角取名字也极尽矫情之能事,导致我后来一听到雨雁,梦凡这样的名字就联想到奶奶)和叶刚一前一后走在街灯之下,越来越远,多少挽救了一些意境。其实这部电影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是结局处的“包袱”,这也是我一直念着这部电影的原因,难得在琼瑶剧里看到一部最后时刻揭开谜底,谜底还悲剧得十分沉重的,上帝造成的错误确实不是人力能够挽回的,当无力回天又无法逃避时,仅仅叹息就不足够了。可惜奶奶说到底也不是作家,有这么好的桥没有好好利用,如果铺排得好,整个故事会多有力度啊,到她手里,这就变成了一个让叶刚死的借口,重点是在前面的恋爱和吵架——真是百样米养千种人啊。
《昨夜之灯》一般不会出现在蔡琴的精选集里,就像在《无间道》之前《被遗忘的时光》也不会出现在十首收录的精选里是一样的道理,虽然蔡琴自己似乎很喜欢这两首歌。有人说蔡琴是最为纯正的女中音,音响店里九张人声试碟里总有八张是蔡琴,《昨夜之灯》把这一点突显得犹为明显。内地出过一个也是录发烧碟的,有人发过一条她唱的《恰似你的温柔》来恶整我,声音真的极像蔡琴,用我这个破烂小音响听一两句是绝对听不分别的,但是一首歌下来就能肯定那个不是蔡琴,音色像,并不意味着音质一样,学得像也不意味着唱功一样。蔡JJ的歌难唱就难唱在,别人是以情带声,她的歌里只有情,是听不出“声”的技巧的,但你要真正一无技巧地去唱,那肯定就变成诵经。华语乐坛,几十年才出一个的女伶,不是那么好复制的,现代人浮躁,唱不出那样的醇厚内涵了,不然也不用去学蔡琴。我倒是很期待那个人去唱《被遗忘的时光》,前面一段清唱,是最好的试金石。
《昨夜之灯》观后感(八):转载:困困
我印象最深的是费翔的“精英意识”,他评论了911之后美国的失控情绪,瞧不上“网络的去中心化”,什么事儿还是要讲点专业。他的观点没什么过人之处,主要是我的预期太低---总以为偶像都是傻子。其实他们有的都那么大岁数了,也该有点对自己,对世界的认识。有个别偶像确实不是傻子。
现在的八卦,我当时也问了。费先生特诚实,他说:“说真的,我就是不告诉你。”
费翔:迷失与控制
困困
拍摄间隙,费翔突然拦下我,要给我讲讲这组大片的创意和表现手法。那是“兰会所”光线幽暗的一间包厢,四周纬缦悬垂,上面泼洒着武士、血、女人和漫无章法的油墨。这间重口味餐厅,把有的人迷住了,也让有的人感到痛苦,费翔属于前一类:“油画幕布,吊灯和椅子,都是平常的东西,却有夸张、复古和华丽的艺术效果,带点波普风格。我想在这里拍摄一组抽象一点,悬念一点,犹如达利画作一般的照片。”从创意、背景、摄影师、造型,到镶花边的燕尾服,都由费翔自定,拍摄前一天,他和摄影师讨论了一整天。他说:“我之所以要跟你说这些,是因为一会儿要出来两个裸女。”
除了关键部位经过轻微处理,确实赤裸,两个散发诡异光彩的女模特悄然进场,她们将作为背景,为这欧式又带有舞台剧色彩的小生境增添神秘。“不要肉感,剔除色情,她们有塑料的冷光,又带人的神情,为观看者留出想象空间,她们是真人还是假人?是机器人还是外星人?”两个裸女也是费翔坚持的结果。为了营造他想要的效果,她们浑身涂满了唇彩,在“卸妆”之前,冷冷站在费翔身后。我问他,你是不是特固执?他答:“不只一点点。”
控制欲,是自始至终费翔流露的气场。在行为上,它表现为事必亲躬,从一盏灯或一把椅子的摆放位置,到在道具箱挑选一只合适的烟斗。在神态上,好在它不是咄咄逼人的那种,而是一个中年男人由阅历积攒起来的笃定,通过温和有礼却不容置疑的方式传递。48岁,这位中国1980年代的流行偶像,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达到了这种地步,可以肆无忌惮享受固执己见的自由。他依旧保持着怀旧的形象:中长发,瘦削挺拔,因为深刻了解自己的魅力而反复用蓝灰色的眼睛放电,就像20年前一样。但他给人的感觉已经不同往日,不再有十几岁的少女为他感到心碎,就像即使猫王再世也无法讨好现在年轻人光怪陆离的趣味;但这个从面上看青春期很长,保养得着实不赖的男人,并不像小说写得那般凄婉,反而,他深知青春不再的事实,懂得迷失后掌控的技艺,他用平和的口气回忆自己的童年、80年代、美国,也以当下艺人少有的犀利谈论政治、选秀节目、网络暴民。他是个从过去来的人,他没有变,但因为这个世界的变化,他的古典趣味显得不合时宜,却又珍贵。
“我曾在名利中丢失自己”
费翔留给人们最大的疑团,是他在壮年当红的时候突然抛开名利去了美国,问到这个问题,他回忆早年出道时的一段作为答案。他说:“我明白一炮而红的意思,经历过一次后,我在第二次到来时选择离开。”
那是1981年,张艾嘉的台视单元剧《十一个女人系列——去年夏天》正招募男演员,角色是一盲人,需要空洞的眼神与华丽的面孔,20岁的费翔带着飘忽不定的神情赢取了这个角色。随之而来的并不是更多片约,而是唱片公司。隔年他出了首张个人专辑《流连》。彼时台湾歌坛是刘文正和罗大佑的天下,缺的正是费翔这种青春小生偶像,看他早年的宣传照,不得不佩服张艾嘉与唱片业猎头的眼光:洋溢的是即使穿越时空也能打动人心的青春,那种爱抚、亲切、顺从甚至忧伤都通过他梦幻般迷蒙、神秘的外表流露,只凭这幅长相就够了,哪用关心他是不是会唱歌。可这正是费翔要挣脱的过去:“一张漂亮的照片太简单了。全是唱片公司的安排,一切受制于人,只要帅就好,任何其余的都不要。”他迅速领受了名利的魅力:万众欢呼、追捧、流言蜚语、溢美之词、同行在暗暗妒忌中的呻吟……惟独缺少的是“自我”。
费翔自称那时的自己是唱片公司的摇钱树、傀儡,精心包装后用以贩卖的产品:“我的确明白了‘红’的力量,可以推动很多事,但看上去轰轰烈烈,生活却畸形,没有办法与人正常的交流。我感到不舒服,我并不习惯名气,本性不是个招摇的人。在媒体前又不懂得自我保护,乱说话,伤害了许多那时候与我交往的女孩子,至今我都感到内疚。”对于他目前神秘莫测的感情生活,我问他,是因为果真一片空白呢,还是成熟了,不肯再对媒体讲太多,他大笑起来:“说实话,我真的是就不告诉你。”
费翔好几次提到安迪·沃霍尔,谈到他在汤罐头盒上涂画的明星肖像,他近乎疯狂地追求知名度,他那“在未来,人人都能当15分钟名人”的名言。“那个未来已经到来了,现在人人都在塑造个人形象,在网上每个人都暴露隐私,赢得关注。”当费翔这样感慨时,我忍不住反问他:“那你现在自我隐藏的方式岂不是很过时?”“如果过时,你会坐在这里采访我吗?一个人的故事总是有限的,既然选择当艺人选择被观看,就要留出想象的空间.
1987年春晚的《冬天里的一把火》和《故乡的云》,被看成费翔“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明智决定,放弃即将忘记他的台湾市场转投内地。可不如说这是命运的偶然安排。那年年初,拿美国护照的费翔突破“戒严”回到北京探亲,他第一次见到了姥姥,见到母亲长大的地方,顺带手在广州的太平洋影音公司录一组台湾当红流行歌曲。当年春晚的导演邓在军正在搜寻节目,听说了此人,通过东方歌舞团团长找到费翔,听了几首歌,调查了一下他的政治背景,当即拍板上春晚。“当时一切都是我的决定,选歌、发型、服装、表演方式,我已经当了5年歌手,懂得掌控自己。中央电视台唯一的担心是舞蹈太煽情,在邓在军导演的坚持下还是保留了,更让我感激的是他让我演唱了两首风格截然不同的歌,如果只有一首,也不会有后来的费翔。”
春晚后的费翔没有政治麻烦,不像他自己担心的那样被当成个神经病,相反,就像我们后来看到的那样,他用鲜活的风格让娱乐圈大吃一惊,80年代就像玩具舞台,上演着僵硬的木偶剧,一时间人们也分不清费翔是好的还是坏的,但他是独特的。就像初出道时那样,他又一次领会了一炮而红的含义,是的,就像初出道时那样,他闻到了相似的味道:“我感到迷茫,到1990年我出了13张专辑,不停地周转、拍照、宣传、炒作,有门打开了,有许多便利和好处,可我突然不明白是什么让我留在舞台上,我对自己失去了判断,如果撤掉舞台上的钢丝、灿烂浮华的包装,人们是否还会细心斟酌地赞赏和认同我?”
“我离美国越来越远”
1990年-1997年,30岁至37岁的费翔呆在纽约。他差不多11点才起床,打许多电话,喝很多很多咖啡,下午出门办点儿事,大都是与朋友见面或看看电影,晚上7点有演出就去了剧场,没有则是健身房。他喜欢请朋友们到家里吃饭,不善烹饪,厨房里有70多张各色餐厅的外卖单。他在纽约的公寓有一面墙都是落地窗,窗外是时代广场,窗内有宝蓝色的中国味儿地毯、古董镜子、安迪·沃霍尔和罗依·李奇登斯坦的画、和一群猫。他过着最平常、最安宁的日子。
“当我站在《西贡小姐》的演员筛选现场,我想没有人再像我一样富有舞台经验了,但我们都一样,没有工会卡,站在那里排着队,等待被挑选。可这就是我想要的,把华丽的光环搁置,仅仅凭嗓子,看看是否能够映照到百老汇。”转投百老汇的费翔总被说成混得不怎么样,不够红,最常挂在嘴边儿的是百老汇处女作《西贡小姐》和他的伯乐、音乐剧作曲家安德鲁·韦伯,间或演演诸如《歌厅》(Cabaret )这样的经典剧目,费翔和他的同行并不是报章青睐的对象。没有什么报纸整天报道一个百老汇演员,它们都被离婚的女演员,吸毒的制作人或者流出艳照的名门女继承人占据了。费翔把这感觉称为美妙:“没有人认得我,一场表演结束,卸了妆后我站在剧场门口,可以与刚刚看完我表演的人擦身而过。”
也会有同行流露艳羡与不解,每逢讨论起来,费翔就泼冷水:“除了挣更多的钱,没有什么比在百老汇更能实现作为一个演员的价值。”偶尔会有微小的愤怒,商业化的触角也侵蚀到这里,某场剧的主角是“美国偶像”第三季的第五名,某场剧又请来了真人秀明星谁谁谁,“可舞台艺术有着先天无法抗拒的魅力,它百演不衰,有压力,却不会被淹没。”也许这片天地更能实现费翔的“控制欲”,灯光打起来,他戴着高顶礼帽或者穿身燕尾服,就是这一小片舞台的国王,不被别人决定命运,没有人推翻,他演得虽然是别人,却感受到自己。
费翔突然回忆起1980年代初出道时拍的电影和电视剧,也见了琼瑶,也拍了几个可有可无的片子:“我就像个机器一样在镜头前做出某种动作,说出背好的台词,并不清楚我会被安排在故事的那个段落,不明白最后会剪接出个什么样儿的怪胎。电影导演是电影绝对的独裁者,这让我特别难受。”
出生在台湾的费翔小时候身材肥胖,性格内向。“你要问我小时候喜欢玩儿什么,为了戏剧性我可以回答说养了宠物蛇或者一条蝎子,可说实话,我很闷的,只玩泥巴和书。经常拿一本与年龄不相符的书,比如《战争与和平》,也看不懂,就是装装样子是个保护自己的姿态吧。”
他说这孤僻和固执传自父亲,那位费翔并不经常在媒体上谈到的前美国军人,在1950年代就对中国产生兴趣,跑到台湾学中文,认识了母亲并娶了这位中国女性,“在那个年头,他们都是勇敢的。”费翔的母亲叫毕丽娜,出生于哈尔滨,生长在北京,又转道上海去了台湾,“是个有想象空间的人”。十多岁的时候放学回家的他总会遇到母亲在家里办“油画沙龙”,请几个学绘画的老同学,再找位模特,小伙子费翔冒失进门,见着裸体模特也只能佯装镇定。“这是母亲追忆青春的一种方式,在我看来像京剧票友凑一起唱戏一样可爱。”文艺气质得自母亲,费翔虽然内向,却是校园剧社的活跃分子,就像话剧里演的“下一次我该扮演谁”,台下沉闷的他迷恋在舞台上激情地演绎另一个人,“我站上舞台的最大动机,就是想释放自己。”误投歌唱业之前,他上的是纽约的戏剧学校,学的是舞台剧表演。
或多或少,与9/11有点关系,他在心灵上感觉与美国疏远。飞机撞大楼时,费翔恰好在中国内地演出,作为纽约人,他也感到震惊,为朋友们揪心,可事后“疯狗一样的民族情绪”让他厌恶。“这个崇尚物质,精神匮乏的民族遭到了打击,他们不肯接受自己不是世界的老大,一般的美国人是对世界没概念的,只懂得‘我’和‘美国’,不是两岸的知识分子,加州和纽约的知识阶层是有世界观的,但大部分美国人,那种被称为社会中坚的中产阶层,自大地认为美国最棒美国最好,跑到伊拉克发起战争5年了,拿一张地图给这些人,他们还是不知道伊拉克在哪儿。”费翔又把这种疏远解释为岁月:“美国只有200年历史,像个小孩子,是个适合年轻人的刺激、光怪陆离的地方,而我,可能年纪大了吧。”
“《男人不坏》献给中年危机”
《男人不坏》这首歌只有3分半钟,MV却正经八百地像拍了个小电影。场景分了地主家、办公室和有风尘味的老上海歌舞厅。费翔是绝对的男主角,化成三种形象演的其实是一种人:花心中年男。蔡明是每个场景中不可少的手腕高明的“大婆”。
《男人不坏》是费翔即将发行的新专辑的主打歌,同期还录了一首奥运歌曲《世界没有距离》,一邪一正。《世界没有距离》是典型的费翔式,抒情、悠缓、长发飞扬,词曲作者是费翔25年的老友谭健常和小轩:“对于奥运,我们想表达强烈的世界观,中国人对于全世界的态度。”《男人不坏》则十分颠覆。“我并不想讨好年轻观众,如果他们喜欢我,我感到安慰。我要唱给费翔的老粉丝听,他们了解我,但这么长时间没出歌了,又要给他们个惊喜。他们年届不惑,有的还很幸福,让我佩服;有的正在闹离婚,那就轻松一笑。献给那些到了这个年纪就发急的正在经历中年危机的人。”
对于中年危机,费翔感叹自己还好,还没尝到那滋味儿:“可能是种后悔的感觉,悔年轻时的错过,悔对自己失去的把握,‘如果’这两个字是最辛酸不过的,好在我并没有被‘如果’困扰,我不后悔,我感到满足。”他拿出两张单曲碟送给我:“献给你的姑姑。”
1997年香港回归的庆典中,费翔放歌一曲,算是回归了中国流行歌坛,2000年分别与台湾丰华和内地EMI签了约,发行了相隔14年的新专辑《爱过你》。倒是叫人疑惑,不是要在别处寻求平凡的生活么,干吗回来。费翔解释说有点被推着走。“台湾演艺界最喜欢把人从棺材里挖出来,电视上总有好多老人,感觉像横尸遍野。2000年主持‘超级星期天’陶子找到我,说要给观众个惊喜,我有点抗拒,我已经10多年没有在台湾电视上露过面了,可朋友又不好拒绝,谁想节目播出后收视率爆高,原来怀旧的人还有那么多!之后张小燕打来电话,柴智屏打来电话,我都不好拒绝。也在想,也许不应该完完全全放弃‘费翔’吧。”
“我反感真人秀节目,把一个普通人的快乐、痛苦、难过、粉碎都展示给成千上万的人观看,这有什么道理?”他也对选秀节目颇有不满:“有许多选秀请我做评委,我做不来,坐在那里评判一个新人唱得对,或者错,这是没有标准的。有的歌手有些小问题,可魅力就在这瑕疵里面。”始终温婉绅士的费翔对网络也有一股子怒气:“网络使一切都肤浅和蜻蜓点水,它也许推动了数字革命和娱乐产业,可任何人都能当演员,当导演,当作家,当摄影师,专业要放在哪里?有一天我在看CNN,播着播着新闻,突然开始念EMAIL,俄亥俄洲的南茜认为这件事如何如何,纽约的迈克又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的。我为什么要听南茜和迈克怎么说?我要听的是CNN,你作为专业媒体的观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