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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饭店经典读后感有感

2022-03-27 03:31:34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大饭店经典读后感有感

  《大饭店》是一本由[加] 阿瑟·黑利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2016-9图书,本书定价:平装,页数:,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大饭店》精选点评:

  ●爱不释手!!!!

  ●情节紧张,条线清晰,最后的高潮扣人心弦。

  ●距离我的年代略久远,作者一开始铺了很大的关系网,故事到最后收的很好…名字都好长,而且一会儿用姓,一会儿用名,看小说以前要自己写个关系图…以后翻译能不能给主角都入乡随俗起中国名字,例如,建国,翠花啥的…

  ●201721 欣赏小说紧凑情节的同时增长与饭店管理相关的节约成本、服务至上、提高效率、人情关怀等一些知识,不错

  ●—推荐这个译本。 “世人弄潮,似蜂蝶扑香;潮来潮去,必定会轮转不息。现如今,他们追逐华丽光鲜、镀铬金属、整齐划一。但是终究有那么一天,他们会审美疲劳,希望回归复古。那时候,他们又会重新看重真正的宾至如归,重新崇尚个性的特色和氛围。” —阿瑟·黑利真的特别会讲故事。

  ●看的阿瑟黑利第四本。饭店背景下的人与各种故事,涉及到如何处理房客的纠纷投诉,酒店內盗与外盗,酒店的独立经营与兼并,种族歧视等。最后没有给出大团圆结局,有的分支线直接就算留白,给了读者自己想象的余地。除了中间对车祸设置的细节不太喜欢,觉得没了悬念,其他都很棒。

  ●如果单纯当做小说来读,情节未免显得俗套而单薄。但是当做行业透视镜的话,丰富又深刻。译者夹带了太多私货,所以违和感略重,非常出戏。

  ●看一本懂一行系列

  ●kindle版。黑利的小说其实都是一个模式,各种危机同时埋线,在最后一股脑一起爆炸,然后英勇无比的主人公在千钧一发之际力挽狂澜,处理得有条不紊,事业美女双丰收。但不管怎么说,用来消遣还是不错的。PS,这个译者太喜欢用中国典故,什么管仲,什么旧时王谢堂前燕,真是够了。减一个星。

  ●看阿瑟.黑利的书的时候在想什么? 严格来说阿瑟.黑利的文字功夫并不出色,故事情节对于我来说还是略显老套,看下去的原因是想要通过阿瑟.黑利的文字去了解这些行业,或者说了解十年前这些行业的模样。 阿瑟.黑利最让人钦佩的其实是他愿意花几年时间去观察一个行业,然后再把所见所闻写成小说,这看上去挺像社会学中的质性研究。真的好好奇阿瑟.黑利的观察日志啊!

  《大饭店》读后感(一):有残食的蛀虫也有救世的英雄

  好在饭店几个年轻人恪守底线,正直正义不区别对待。给酒店带来了转机,年轻有魄力的副经理接管酒店,着手准备彻底的改革,迎接新的挑战。

  《大饭店》读后感(二):五天内,盗贼、金矿主、公爵、强奸犯都来到了这里……

  某一年的鲍鲸鲸的年度总结里提到这本书,心心念念的买到就搁置书架,霍乱时期竟然也能安安稳稳的读下去。

  整体结构倒是新颖,时间只发生在五天内,地点都聚焦在大饭店,人物悉数登场,很符合一部剧本的要求。但是文学性不高,也不知道是原著的问题,还是翻译硬要凹出中国市井小说的说法,非常违和。

  粗粗翻阅,跳过很多矫情、不合时宜的男女情爱片段,完整的故事水落石出。

  说是酒店管理专业必读书目,有些言过其实。我也是奔着这个丰富酒店常识的想法去的,但是除了在酒店窗外高空抛物,酒店免责这一法律规定外,竟然一无所获。

  皇钥师的翻译不中不洋,如鲠在喉,他与故事主线牵扯不多,幸运非常。

  书中的爱情故事狗血又不符合常理,玛莎毫无缘由在被强奸未遂后还能坚持与麦克调情,酒店大亨本来是与多萝西鱼水之欢,竟然也能在她性命垂危之际产生爱情。作者要不就是不懂爱情的本源,要不就是直男思维,要不就是看透一切的情场老手。总之,爱情部分实在不高级。

  随手翻阅,寥寥看过,就是对这本书最大的尊重了吧。

  《大饭店》读后感(三):《大饭店》人来人往的地方总会有形形色色的故事发生

  书架上摆的书有三分之二连书封都未拆,一直想换工作,于是给自己定了任务:书架上的书看完打包寄回家才能挪窝。

  翻开几个月前未看完的一本阿瑟黑利的《大饭店》,40万字,看了几个晚上加上今天周末一个下午终于看完。

  想起一句话:人类之所以比其它哺乳动物高级,不只是因为美食及奢侈品带给我们物质的享受,而是落寞之时还能品味到文学艺术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

  饭店在劳伦斯陈旧管理理念的引导下,终于面临财务危机而不得不选择易主,志在必得的连锁饭店经营者奥基夫失手,最终饭店被大家都以为是穷人的其实是北美最富有之一的威尔斯收购。

  星期一到星期五,短短几天,经历了麦克和克丽斯汀之间克制而又日渐加深的感情,伯爵夫妇肇事逃逸的心理活动,饭店警卫长知道伯爵夫妇的秘密后的威胁及贪婪,奥基夫和多萝西相处的细节描写,酒店惯偷“皇钥师”贪婪与狡猾,饭店的种族歧视,电梯事故...

  一点一点引人入胜,你会拍手叫绝,你会惊叹原来如此,做坏事的人最终得到报应,“皇钥师”虽逃过一劫,希望他最终发誓的话可以算数。

  《大饭店》读后感(四):就像接收经营它的那个男人一样,饭店定能走向辉煌。

  这是阿瑟黑利六本行业小说中的最后一本。

  大饭店和航空港很像,一位励志要改革的经理,面对庞大的管理层和复杂的关系网,举步维艰。但麦克德莫特比梅尔幸运,他最后取得了公司的主导权。 当各路行人汇聚在一个地方的时候,总会发生许多有趣的事情。就比如说大饭店和航空港。 在大饭店中,有两组不同的人。一组是管理和服务人员,另一组是客人。其中任何两个人之间都能都可能产生矛盾或利益纠葛。

  首先就是肇事逃逸的公爵和公爵夫人,然后是命悬一线的威尔斯先生,搞淫乱派对的富家子弟们,差点儿被强奸的千金普雷斯特,准备收购大饭店的奥基夫,职业小偷“皇钥师”,还有在他们中间穿插出现的大饭店管理人员。整本书的节奏一直被带动得很紧凑。

  一直隐藏的种族冲突,也是大饭店中绷紧了一根弦。最后,黑人罗斯说,战争还会贯穿我们的整个时代。会有许多暗战,法律方面的,也有一些其他方面的,这个过程不会总是那么公平,对我们这一方和你们那一方都会是这样,但是当我们变得有失公允,狭隘偏执,蛮横无理的时候,记住,这是我们从你们的身上学到的。

  不管怎样,这本书激起了我对酒店管理的兴趣。

  至此,我已经全部看完阿瑟黑利的行业小说。从晚间新闻带给我的震撼开始,阿瑟黑利的书从不让人失望。晚间新闻,烈药,汽车城,最后诊断,航空港,大饭店。那是现代最伟大的文学家创造的辉煌。

  《大饭店》读后感(五):圣格里高利大饭店的日常

  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让整本书流畅自然,读起来犹如电影般在眼前活灵活现。有些情节甚至一读到,脑海中自然就在勾勒如何画出电影分镜,前所未有的让人在阅读过程中可以过一把编剧&导演的瘾。 40万字的故事讲述了1964年(时间并不是作者&译者标注,这里必须吐槽一把中信出版社的简陋,本版没有任何作者生平简介,也无故事概览,更不要提前言导语了。风格倒是开门见山,翻开封皮就是故事开场,但起码应该做个主线人物大致介绍,毕竟动辄八九个字的国外人名初读起来很难一一记住。其实很多书都应该把这个主线人物介绍做成书签附在书中,但可能成本问题鲜有书商可以做到。书中有关于当时黑人在美国无法正常住酒店的问题,提到美国国会刚刚颁布的解禁黑人部分权利的法案还没有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基于此故事搜索,‘美国国会于1964年通过《公民权利法案》,1965年通过《选举权利法》两部法案 ’)位于美国新奥尔良市圣格里高利大饭店的五个工作日,从周一晚开始分章到周五正好五个大章。

  核心主人公是32岁的酒店副总经理彼得•麦克德莫特,虽是高材生而且年富力强但由于此前不加节制的男欢女爱(在任职酒店与各类女房客偷欢被当场抓获)被美国酒店工会纪录在案留下案底,导致无法在当时美国兴起的各大高端连锁酒店继续任职,只能底薪委身已经日薄西山的圣格里高利大饭店。酒店历史绵长且久负盛名曾是新奥尔良当地接待来访王公贵族的唯一高规格场所,但由于酒店拥有者沃伦•特伦特任人唯亲(以警卫长奥格尔维、主餐厅厨师长等多位员工已并不具备岗位能力,却依然尸位素餐而且从饭店中饱私囊),且并没有根据当时社会发展改变经营思路(固执的不接待有色人种入住为此甚至不惜得罪上百位宾客),仍然相信人治大过科学管理经营(并不亲身投入到酒店所有现场环节而是惯性思维信任着跟了自己几十年的老伙计),造成酒店生意看起来红火热闹,实际内部蛀虫一堆,积重难返,爆满的客源并没有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倒是让各个部门的蛀虫们挣得脑满肠肥。副总经理作为酒店的实际运营权利掌管者,看到了大部分问题也提出了解决方案,但苦于一直无法直接说服老板做出改变。

  故事是平行多线叙事,开篇就有几个故事同时发生让彼得焦头烂额:

  1,未成年富二代们斯坦利•迪克逊与莱尔•杜梅尔等人聚集在豪华包房大吵大闹开party,不仅招 妓还试图轮奸同样是当地权贵子女的19岁姑娘玛莎•普雷斯科特;

  2,来自英国皇室的克洛伊登公爵夫妇因为不当驾驶撞死了一对无辜母女仓皇而逃回酒店,为了寻求车祸发生时的不在场证明正在胡搅蛮缠刁难一个服务生;

  3,不起眼的酒店常客艾伯特•威尔斯因为表现出来的好脾气被安排在了酒店最差、没有通风的房间导致哮喘病发,一度濒临死亡边缘;

  4,本该当班当值的警卫长、驻店医生却都跑去花天酒地找不到人,当值轮守该第一时间处理上述事故的夜班经理还请假不在岗。

  彼得一一亲赴现场处理事故虽然狼狈不堪但好在有惊无险暂时度过危机。接下来整本书故事四天的发展基本围绕这四组故事,以及当中人物继续展开:

  1,彼得让轮奸未遂事件在酒店范围内彻底平息不再节外生枝(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还真是黑暗啊,有钱就可以无法无天而且即使有人证物证也无济于事),以及面对因此事件爱上彼得的玛莎•普雷斯科特;

  2,警卫长奥格尔维本来打算利用克洛伊登公爵夫妇肇事逃逸事件狠狠敲诈他们夫妇一笔,结果却为了更多的金钱与公爵夫妇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帮忙掩盖犯罪事实;

  3,艾伯特•威尔斯隐形富豪的身份随着他自己讲给救命恩人克里斯汀•佛朗斯西小姐的故事被揭开;

  4,大盗贼“皇钥师”米林通过酒店漏洞与自身丰富作案经验流窜于圣格里高利大饭店不停作案;

  5,饭店经营不善的问题已经掩盖不住引来连锁业酒店大亨柯蒂斯•奥基夫势在必得的收购改造。

  通过一条主线故事引发饭店经营各类小状况&矛盾一一呈献给读者。虽然写作时间差不多都过了一甲子,但这些问题到现在毫不过时。

  挺喜欢本书翻译者吴冠宇的风格,因为本书故事发生在20实际六十年代的美国酒店里,翻译过来既要贴合当下潮流让读者通俗易懂,又要符合过去时代背景,有些情节场合还要框定酒店专业术语,所以本书质量优秀也得有一半归功于这位博学的翻译家。庞大的知识储备将中西词汇融会贯通结合在一起,既有诗词歌赋,也有成语典故,还引用了不少方言俚语。

  读到不起眼的老年房客艾伯特•威尔斯种种,就感觉他一定不平凡最后可能有什么大逆转故事,尤其那一张随手签在纸上却兑付了的200美金便签,当时几乎笃定这老头最终会出手买下这个酒店。这里我个人其实不求甚解,不知是作者的刻意描写太突出了还是这么多年敏锐的阅读习惯导致早早察觉了后面的反转。

  终章酒店易主给艾伯特•威尔斯,彼得被任命为新任CEO(虽然书里并无此称呼因为作者写作当时也并无此名词)终于可以大刀阔斧的开始改革实现心中之前抱负。而随着老化破败的4号电梯带着宾客轰然坠落,一切变革就这么急不可耐的开始了。但其实最终大盗贼“皇钥师”米林在坠毁的电梯里毫发无损,而且接下来还堂而皇之的在警察眼皮底下逃之夭夭非常不符合作者在书里一贯表达的,贪得无厌最终恶有恶报的下场。也许这就是生活现状,意外并不会挑选好人和坏人,就算他们共乘一部下坠的电梯,上帝也并不是为了惩罚恶人,而意外本身仅仅是意外而已。

  但书中的彼得和克里斯汀•佛朗斯西小姐却一直在做正确的事情,还有那恪尽职守的垃圾分类员布克•特•格蕾厄姆,正是他不停歇的工作才找到了能定克洛伊登公爵夫妇罪行的最关键物证。他们的人物设定并非被作者写得白璧无瑕,但起码在这个描述饭店经营管理的故事里,他们在各自的本职工作中尽职尽责,甚至趋于楷模。做坏事可能不会马上得到恶果,但做好事,做好分内该做的事情,一定会有正确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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