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规也应“无为而治”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有家规,作为一个学校也理应有校规,使学生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这本无可厚非。
然而,我认为校规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特别是中学生男女交往这一块,不应“计划”思维,统得过多,管得过死;而应“市场”思维,抓大放小,无为而治。理由如下:
一是中学生正处于青春萌动的特殊时期,不论男生女生,对不同于自己的异性都有很强的好奇心。这种心理表现在校园男女交往中,有偷传小纸条的;有哥妹相称的;有赠送礼物的;有邀请过生日的,甚至还有两情相悦说说笑笑的。看到这种现象,有人认为有点“乱”,认为这与他们作为中学生的年龄不符,超越了男生女生之间交往的底线,有伤风化,需要制定严格的校规加以明令禁止。但我认为这一切正是中学生男女才有的纯真表现,是好奇心使然,与谈情说爱无关。
二是青春期的中学生具有很强的叛逆性。所谓“叛逆”,通俗地说,就是你越是让我干什么我偏不干什么,你越是不让我干什么我偏要干什么。即,你叫我往东我往西,你叫我打狗我撵鸡。针对中学生的这种叛逆心理,我们对他们的教育,包括男女生交往教育不应以禁止为主,因为这种明文禁止实际上是对他们的一种变相提醒,更容易唤醒他们本来沉睡着的叛逆心,使他们做出与之相反的举动来。
我想我们教育者之所以想方设法来阻止中学生男女之间这种自然交往,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们长大了,再也回不到曾经中学生时的心境了,所以只能以成人的眼光来审视我们的学生,而忘记了我们也曾经年轻过,忘记了他们是中学生特殊身份。
其实,在中学生男女交往问题上,我们与其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倒不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与其忙着制定这样那样的校规“加固堤坝”,倒不如“疏通河道”,因势利导;与其苦口婆心反面教育,倒不如智者无言,顺其自然;与其“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倒不如“知其不可为而安之若素”。
因此,我们根本没有必要为之大惊小怪,更没有必要视之为洪水猛兽。我们要做的不是制定出更多的条条框框,而是换位思考,把中学生真正看作中学生,那么,一切看似棘手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