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人与屠夫》经典观后感有感
《牧人与屠夫》是一部由奥利弗·舒密兹执导,安德丽亚·瑞斯波罗格 / 史蒂夫·库根 / 德翁·洛茨主演的一部剧情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牧人与屠夫》观后感(一):牧人与屠夫
他17岁成为狱警,工作就是看押死囚犯,最后将他们带上绞刑架再处理其赤裸的尸体并埋葬。这工作让他不堪重负,在某次应激下他无意识地枪杀了7人,即将成为下一名死囚。改编于南非真实事件的本片有力地抨击了死刑制度。片中法官律师公诉人同临犯罪现场行刑现场的举动让人肃然起敬,律师的那句“你们不能要求一个人同时成为牧人和屠夫。”更是一语中的。
《牧人与屠夫》观后感(二):在法治体制下如何最大程度实现公平
“你不能同时要求一个人即是牧人又是屠夫。”电影让我感触最大的是法律辩护的魅力,本来一场毫无争议的审判,被告的辩护律师不仅使被告免除死刑,同时通过辩护引起各界对于社会问题及政治体制进行思考。虽然有人提出他忽视了受害人所遭受的伤害,但这一切远比判处被告死刑来的更有意义。根本的问题得到解决,才能维护更多人的权益,才能实现最大化的公平。
真實事件改編,內容很沈重但卻拍得不沈悶,台譯#殺了七個人之前#,顧名思義影片聚焦在這名17歲的兇手,到底在殺人之前經歷了什麼事最後導致他變成兇手,藉此探討死刑存廢的問題,而且很特別的是站在執行死刑的人的角度:You can't ask a man to be both shepherd and butcher at the same time.
影片裡面其實正反都有著墨到,把少年變成兇手的是這個國家,在他殺了七個人之前早就已經殺了上百個人了,也正是前面的上百人讓他精神崩潰最後真的變成了兇手。但律師助理也說到大家矚目的是兇手,而被害人難道就只是一個名字嗎?我也常常在想死刑究竟是為了嚇阻犯罪還是為了告慰家屬呢?
《牧人与屠夫》观后感(四):好律师是多么的重要!!
以小说翻拍,而小说就是基于真实案例创作的。 某个雨夜,一个十九岁少年开枪射杀了一小货车的人,然后又把尸体一排摆好。以上是一个交待,然后以下的大部分内容都把镜头放在法院里两位律师的辩护上。 杀人男两年前也就是17岁未成年时做了一份特殊的工作,就是在死刑犯执行死刑的前一段时间的陪护工作,他要负责死刑犯生活比如为死刑犯朗读圣经,时辰到的时候又要亲手把死刑犯送到绞刑架下,还要测量绳子长度,因为哪怕少了或多了几厘米犯人就不能当场死去,只能备受折磨。 是个正常人都做不来这种又当牧师又做屠夫的工作,况且是未成年心智尚不成熟,又做了两年的这种工作,精神上收了很大的刺激和伤害。 反正,两个律师辩护来辩护去,又开庭又休庭的,终于辩出来一个结论: 无动机杀人! 所以,法官宣判如下: 仍以谋杀罪论,但是从轻处理,判了20年有期监禁(不是死刑已经很幸运了),并保留提早获得假释的权利。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 拥有一个好律师是多么的重要啊!所以, Get a good lawyer.
《牧人与屠夫》观后感(五):杀人对杀人者的影响
导演用行刑前的心理崩溃,狱警冷漠的重复官方问话,哭声,失禁,来回穿插的闪回和旁白,尽力还原了死刑的场景。让人有强烈的不适感。
男主的表演也很好的表现了正常人在精神失常,心理问题严重状态下的应激状态。
本作设定男主初始年龄,限制了其心理成熟性,把心理不健全的个体放入极端环境,直接结果就是,对个体心理发育造成不可逆伤害。男主在行刑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不健全人格。外加条件限制,没能得到心理干涉。以至于后期看出,男主在身体上控制犯人,行刑在精神上影响了男主。最终挤压的问题在一次失败的行刑后爆发,酿成悲剧。
本作是反死刑作品,但探讨的并不是废除死刑问题,而是死刑对行刑者的伤害。死刑原本是对犯人的惩罚,却悄然变成了行刑者的惩罚。本作中除了男主,还有律师的妹夫作为暗线,也因为工作特殊时长接触死亡。看似一个走向罪恶一个坚守正义,其实都在收到杀人这件事情的伤害。可见,其反死刑并不是反对惩戒凶手,而是如何才能让近距离接触死亡的特殊人群不再受死亡的阴影的伤害。
《牧人与屠夫》观后感(六):杀人究竟是什么感觉?看完这部影片你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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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支持废除死刑,在我国,在现阶段。
不是出于“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报复心态,而是在我国现阶段,没有比死刑更具震慑人心的惩戒方式。
正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嘛。
然而,纵观全世界,对所有罪行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就有86个。
死刑该不该被废除,也一直是个争议性的话题。
支持废除死刑的一方,通常都以“人道主义”和“敬畏生命”为由,认为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形式剥夺另一个人生存的权利。
但对于大多数民众来说,这些所谓的人道主义根本不适用于罪行恶劣的罪犯身上,毕竟他们禽兽不如。
这也是多数人不赞同废除死刑的主要原因。
可我们似乎都忽略了一点,死刑是对罪犯的一种惩罚,同时,它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行刑者的一种折磨。
电影《牧人与屠夫》就从行刑者一方用血淋淋的事实阐述了为什么应该废除死刑制度!
《牧人与屠夫》观后感(七):看起来更像路怒症的其实是精神病。
法律是直觉条件下的规则公平。
然而从哲学上自由意志的角度,所有现代法律的成立都很成问题。
古代法律反而没这个问题,立法基础不同。
所以,各种意义上的罪犯以及犯罪行为,违法非犯罪行为,都可以视作无辜(不等于无辜)。
然而,现状难以改变情况下,受害人比罪犯更无辜。
从现代法律承认的法理基础上讲,惩罚罪犯是没问题的。
但剥夺人身权的死刑还是超越现代社会思想所能理解的极限。
多数人理解中,死刑只是比无期徒刑更进一步,事实是,死刑与限制人身自由有根本上的不同。
简单说,在非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他人生命等紧急不制止会造成更大伤害的情况下,政府不应该有剥夺一个人生命的权力。
当然,必须承认,死刑的震慑性确实存在,很多犯罪分子根本不在乎除死刑之外的任何刑法。
这个问题讨论起来太复杂了。
具体到本片,其实存在刑罚当罚性不足问题,当然,律师也是从这个角度辩护的。
最终,只能算部分成功。
是否有法律效力的精神鉴定,那个年代大概是没有的。
以现在来看,其实很符合“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的:)
所以,根本上最重要的是解释权。
另外,短评支持最高的是支持死刑的,很可惜,我总以为,每一代人都应该比上一代人更温柔才对。
社会进步依靠的不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是一代比一代更多的理解和宽容。
温柔比冷酷美好多了,也更值得用其体验人生。
《牧人与屠夫》观后感(八):杀人的感觉是什么
没有动机的杀人,只能是心理问题,可是没有料到的是一个17岁的孩子从事一份“杀人”的工作,以至于他难以抑制某种声音,而真真实实去当了一名谋杀犯,这样的结局到底是谁或是什么样的政策造成的?里面有一段是律师的妹夫所表现出来的,他是一名特种部队的成员,他们的“杀人”就一定是正义的吗?人的生命在他们面前就是如此渺小,他们不是所有美剧里面所表现的有多么多么辉煌和光荣,他们也彷徨也痛苦,毕竟是一件夺取他人生命的工作。一个是监狱里的行刑者一个是部队精英,一样是做着一件法律上来说是被允许的事情,但是都沉浸于自己的痛苦和绝望中。这样一部影片,讲述了南非废除死刑前的故事,也是导火索,同时这依旧是一个政治问题,老外就总是挑战着权威,虽然这是现实问题,但确实在告诉所有人死亡在那个有死刑的年代里好像是一场儿戏。而标题翻译的是“牧人”,我更想说是“牧师与屠夫”,男主在监狱里看着这些罪犯进来,叫醒他们,一起学习《圣经》,这样的人我更喜欢叫“牧师”,这就像是一个天使的职业,只可惜天使也必须在最后手刃他们,埋葬他们。
再说说电影制作吧,每一帧每一个画面都是逼真到让你窒息的感觉,这就是十年的铸造。尤其每一次穿插监狱画面的时候,那种害怕的呼吸声响彻整个影院,被绞刑的那一刻身体自然反应——排泄物的流出也是那么真实,你会觉得恶心,却让你看见了活生生的人到死亡的过程,电影里说是15分钟,我们看到的就是一刻,那一刻就可以让你抓狂。赤裸的身体被洗刷干净,躺在棺材里的尸体无意露出的时候,你也会跟男主一样觉得颤抖,那就是真实写照。声音在里面也起着极大的作用,每一个急刹车的声音果断被切掉,一瞬间的寂静会把你带入其中,你会跟着电影走。这就是影片的魅力,一部成熟而具有吸引力的作品,除了内容上博得认同感外还需要在制作上紧跟故事的节奏,两者融合即可成为受欢迎的作品,这就是。
《牧人与屠夫》观后感(九):他不是天生的屠夫
他不是天生的屠夫: “在战场上你不把敌人当作人看,你射杀的是制服,不是人类,比杀死一个陌生人更糟糕的是,杀死一个你认识的人” 主人公只有17岁,为了逃避兵役,他选择去监狱工作,不愿兵役的理由是他不想在战场上杀人,可命运似乎偏要让他做一个屠夫。监狱工作的第一天,监狱长就强迫他选择一个死囚,由他第二天亲自押到执行死刑的现场,监狱长属于强迫性,主人公只能选择,没有工作培训,没有征询自己意见是否接受这活,事后也没有安排心理辅导。第二天,主人公目睹了死囚们恐惧的神情,他们在哭泣,在哀嚎,可狱警们却无动于衷,毕竟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何不愿意都会受到毒打。在行刑前,大家会让死囚们脱掉鞋子,又被戴上头巾,问他们有什么遗言,再用布遮住眼睛,套上绞绳,在执行现场并列一排。有人因次吓的大小便流出,随着开关把手一拉,死囚们脚下活门打开,他们都一块下坠,直到断气,死亡。 监狱就像一个杀人磨坊,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主人公见证了164个人的死刑,每一场杀戮他都参与,都在现场,大家对杀人都习以为常,甚至乐此不疲,好像已经没有思想,没有感觉,没有情绪,在他们眼里,这些人不是人类,死不足惜。可主人公不想这样,他会害怕,会忏悔,偶尔会给死囚们读读《圣经》,不仅是对死囚救赎,也是在给自己救赎。其中有一个死囚与他成为了朋友,一些死囚获得了减刑,死囚朋友却没有,注定了就是死,朋友选择主人公执行自己的死刑。于是主人公负责给朋友量身高,体重,以衡量绞绳尺寸,因为如果有偏差,会造成死囚的死亡过程中加长,会很痛苦。就像古代刑场的刀斧手,他们负责斩杀犯人,熟练的人知道对不同的人用多少力度,在哪个部位下刀,所以一刀结果,让犯人死的没有痛苦。 就在主人公出事前几天,他参与了镇压死囚的反抗,他挥舞着棍棒,一起把死囚们制服,似乎他已经不是原来的自己了。他们当场给死囚们穿上约束带,连踢带打,立刻套上绞绳,也无所谓仪式,也不问他们有什么遗言,快速的结果他们性命。还是活门打开,还是一起堕落,如果有一时没有断气,在不停挣扎的人,监狱长让大家把绳子拉起来,再松手,就这样反复几次,直到死囚断气。然后他们一起下去,冲洗地板,放下死囚,剥光他们衣服,装入木板钉成的棺材,再以抛硬币的方式来决定谁把这些尸体运到墓地,毕竟没有人愿意干。就是这样的工作环境,主人公已经神经兮兮,什么风吹草动都会吓一跳,害怕,也情绪暴躁,就像是觉得是那些死囚的鬼魂,就在自己的周围。是精神创伤让他出了意外,他把一车的七个球员都射杀了,看起来他很残忍,可事实上他都不知道会发生这些事,该为法律负责的不是他,是一个没有怜悯,只有屠杀的体制。
《牧人与屠夫》观后感(十):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曾经我是一个支持死刑的人,中国有一句古话“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有些罪恶,因其太过恶劣,让人不知道如何处之,只能杀之,大快人心。但是,人心大快之后呢?罪恶会消失吗?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射杀七个手无寸铁之人,这样的罪行应该不需要辩护,直接处以极刑吧。辩护律师说:“没错,证据确凿,但是,动机呢?他为什么要杀害七个无冤无仇的人?
很多时候,面对犯罪,我们的目光总是聚集于受害者,他们受到了伤害,他们应该获得补偿,正义应该得到伸张。很少有人去关注那些罪犯,人之初,性本善,是什么让这些本善的人走上了罪恶之路?
如果不找到其中的原因,仅仅把罪犯杀掉,这样的犯罪可能还会产生。
我第一次把目光投向罪犯的身后,源于李玫瑾老师,她致力于为那些重大犯罪找到动机和理由,并不是开脱,而是,这些理由本来就在那里,只是以前无人去发现。
在本片中,罪犯,一个17岁的少年,是一名绞刑的执行者,他为了不上前线打仗杀人而去监狱当警察,没想到做的也是杀人的事情。在前线,敌人只是一些穿着制服的符号,你不认识也不了解他们,比杀死一个陌生人更糟糕的是杀死一个你认识的人。在监狱,少年要给受刑者穿衣,看他们吃饭,与他们的家人见面,甚至于要量他们的体重颈围,以便为他们选择合适的绞绳。在这之前,他没受到过任何训练,上班第二天就参与了对七个人的绞刑。以后,这样的工作天天继续,几乎每个星期,他都要参与处死七名犯人,在他犯罪前的三天,连续三天处死21人。在那个雨夜,接近崩溃的他听到类似活板门放下的声音的时候,他的大脑反馈是杀戮的时间到了,于是他举起了枪,拼命般的面对面射杀了七个人,然后,象在监狱里一样,把他们并排放在了一起。
看到这样的理由,每个人心里都是沉重的,包括那些受害人的家人,毕竟“You can't ask a man to be both shepherd and butcher at the same time”人不能既当牧师又当屠夫,谁能承受如此的心理压力.。最后,少年被判监禁二十年,这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之外。当辩护律师握着检察官的手说:”有人曾经说过,在杀戮的循环周期中,没有开始或结束,只有更多的杀戮“。我明白了这判决的意义:杀一个人容易,不容易的是停止杀戮的循环。
片尾,辩护律师与其妹夫的谈话,他是一名特种部队的情报人员,在安哥拉战斗了三年,对陌生人的屠杀使他变成了一个嗜酒经常踪的人。下面是他们的对话:
“我今天炸了一个房子”
“这是你的工作”
“是的,这是我的工作,我为这个国家效力,这是我的职责,这也是为什么我做这些!”
“那你为什么要醉成这样子?”
妹夫只是默默的看看他,捂脸沮丧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