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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杜撰——杜撰探案集读后感摘抄

2020-11-18 03:21:57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纯属杜撰——杜撰探案集读后感摘抄

  《纯属杜撰——杜撰探案集》是一本由杜撰著作,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2.8,页数:2008年3月,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纯属杜撰——杜撰探案集》精选点评:

  ●从真正意义上促使我进入推理世界的书……

  ●是曾经发布在推理杂志上的小说,很不错。

  ●良莠不齐,老梗居多。

  ●高中时期喜欢看《推理》,自然很喜欢“杜撰”的原创。

  ●杜撰的小说有一种亲切的范儿,内容可圈可点罢了

  ●罗修之后,世上再难以见到奎因式推理了~~

  ●某总算还是开始读放在书架上几年的这套了。一旦想起曾经喜欢的作者早已去世,看到这故事里愉快的耍宝的他的分身就会忍不住伤感。这本是轩辕剑fans向。第一个trick倒是没想到,第二个密室杀人的trick似曾相识,但其实都使用了相同的原理——所以、与其看trick不如怀念。

  ●杜撰

  ●为什么有译者是文泽尔?

  ●撇开其他原因公正地说确实不错

  《纯属杜撰——杜撰探案集》读后感(一):杜撰——一个异想天开的人

  我只想给他一个提醒,作为读者给他的提醒,作为写手给他的忠告:

  《都市传说之谜》是他完全的败笔,看到后面才知道一切竟然是杜撰的,这难以平息读者们的怒火。这叫欺骗文学。侦探小说要有一定的真实性,就算异想天开,如果最后读者发现诡计其实是编出来的,整篇文章那就前功尽弃了。只是在我的极乐世界说说,请当事人不要发火,不赞同我的观点的请无视。

  《纯属杜撰——杜撰探案集》读后感(二):其实我并不十分喜欢

  作为原创推理写手罗修有如斯健笔着实令人敬佩,所以我推荐了。

  罗修的作品无论短长,我总有一种一口气读完为止的欲望。罗修倾慕奎因,倾力打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他自己的“国名系列”,奎因式的逻辑推理也很精彩。

  我不喜欢是因为罗修笔下的侦探太完美了:胜过金田一少年的头脑、漂亮的老婆(还是个精明强干的律师)、辉煌的家族、无所不知的线人(私家侦探、记者朋友)、如鱼得水左右逢源的警民关系……当然还有倒霉的凶手,天时地利人和都占尽了,如此完美无缺的名侦探实在是……

  《纯属杜撰——杜撰探案集》读后感(三):浪费了一晚上的时间

  说了凑巧,这叫误以为很有缘份。

  朋友推荐来豆瓣,来了又正好在首页看到这本书的评论,出门又在路口的书摊上看到这本书(书摊上卖也很奇怪),那时候真觉得有缘就买了想尝试看看这被那篇万言评论吹得神话一样的《纯属杜撰——杜撰探案集》。

  上班的时候翻了翻已经觉得不妙,刚在床上看完,就好像在路上被新疆小偷掏走了十块纸币和三个一元硬币一样。

  没有夸张,就是这感觉。

  这本书挺薄,很快就读完了。实话说,除了《摩天轮里的秘密》之外,其它的七篇都极尽牵强,胡乱编造出些虚假好笑的滥造故事,像初出北影满腔热血却拍出一部烂到极点片子的导演一样。这也算了,有些书的故事比这还糟糕得多,最要命的是书里的那些专家评论,将这短篇集吹上了天,好像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中国的福尔摩斯一样(不不不,比福尔摩斯强多了才是)。看完第一感觉就是评论其实在讽刺作者,或者跟作者有仇——因为这几个万字评论写得比那些小说还好,无论是文笔还是分析都让人激动不已。可惜俗话说得好烂泥糊不上墙,吹捧再专业,小说本身不好也没办法的不是吗?

  多的不说了,之前看的那篇评论写得实在太好,我都没什么话可说。其实题目还是错了,为了书里那些那么那么销魂的评论,还有和后面令人崩溃的习作小说之间的超强烈对比,这本书还是值回一顿午饭钱的。

  失望中ing,不知性不淡定的飘走~

  纯属杜撰,全是杜撰,小说杜撰,评论杜撰,说得对极了!

  《纯属杜撰——杜撰探案集》读后感(四):本非杜撰:一个现在进行时的传奇

  有人曾经问我:“你们因为什么对推理始终保持着热度,而且那么纯粹,让人仿佛身处非现实世界?”我回答道:“原因不明,或许我们都将推理视作一种信仰吧。”将某一方面的兴趣爱好上升至近乎神圣的程度,就可以谓之“信仰”了。当推理作为个体并臻至群体的信仰而存在的时候,她大致也就成了一项事业了。我们一旦站在大陆推理事业的制高点,来回顾如今这段推理贫瘠时期,有两位高产高质的作家将必然吸引我们的关注,他们就是罗修和杜撰。修大人壮志未酬,注定成为大陆推理界的先驱;而杜撰的传奇则正在进行时,不断续写中。

  认识杜撰其人是通过豆瓣友邻,熟悉杜撰其作则是通过推理杂志(罗修、杜撰先后成为该杂志的中坚作家)。与罗修惊人的创作量和长短篇皆专的稀见功力不同,杜撰主要将创作精力放在了短篇推理小说上。在作品文风方面,两位也略有不同,修大人抱负非凡,于各种风格皆有所涉足,而杜撰虽也对其他风格表现出兴趣,却还是更专注于本格解谜。此外,两人私下关系不错,是莫逆之交,对于各自的创作风格互有借重,也丝毫没有体现出“文人相轻交恶”的臭规律,诚吾辈读者之大幸。值得一提的是,两人的笔名也颇有呼应之韵味:一修一撰,都是编写的意思,乃古代史家的常用语,承史迁精神之衣钵于推理创作之中,可圈可点;一罗一杜,其意相反,前者抱网罗之心、邀接天下,后者持杜绝之意、孤芳自赏,仿佛唐、宋士人之风骨气象在推理小说界的再现。以上论述,都是笔者个人的无责任乱谈,诸位看官切不可引为正论。

  读过《少年维特之烦恼》的读者可能都知道,这位歌德笔下的名人曾对某侯爵心怀不满:“他赞赏我的头脑甚于赞赏我的心,可是,只有心才是我唯一的骄傲。”心也是每一位作家的骄傲。我们在评价一个作家的价值时,往往会比较多的关注他的声誉和成就,然而声誉和成就的取得并非只基于高水平,而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因此上,我认为只有通过作品来观察作家,才能对其价值予以客观的评判,而其标准则是作家在创作作品时的用心程度。罗兰?巴特说:“只有恋人和孩子才有沉重的心。”这话并不准确,优秀的作家也有沉重的心。创作推理小说绝不是如逻辑基础课程般简单轻松,表面的驾轻就熟始终源自心灵的沉重,这是如此之矛盾。我们在哲学课本里往往能读到这样的句子:“世界万物都是矛盾体,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此大道理完全适用于杜撰及其作品,以下试从三个方面予以分析,得以窥见作家之用心。

  一、作家杜撰和侦探杜撰

  推理小说中,侦探始终唱着主角,读者就是为了与侦探较劲,体验其从蛛丝马迹中抽丝剥茧、层层推进最后指认凶手这一过程所带来的阅读快感。当然,倘使读者比侦探角色先一步查知凶手的身份,在欣喜自身能力的同时,一定会对作家的创作水平多有腹诽吧。因此,大部分推理小说都存在着“读者—侦探”这个二元对立关系,且往往会升级为“读者—作家”的二元对立,如何把握和处理这两个关系,使其矛盾趋于协调,是推理小说的创作学问。

  然而,因为推理小说先天所必然具备的逻辑性,使得作家在将自己的灵感经由文本体现出来的过程中,必然会优先考虑诡计设置、细节处理、氛围营造等因素,最后才会考虑到如何塑造好侦探这一角色以及其他人物形象是否丰满的课题,所以在推理小说这个大环境之下,只有作者是如同上帝一般地全知全觉,而读者和侦探必然且仅仅只能作为一个谜案的“解读者”而存在(侦探有时候会充当作品的叙述者,但这样的情况并不呈压倒性),这时读者和侦探的地位是等同的,他们若想有什么大的动作,对于整个作品的影响将是巨大的:读者的优秀和先觉,会让作家和作品黯然无光,作为作家来说,必然要尽一切手段来避免这种情况,这个手段就是推理小说中大量的诡计运用;侦探的优秀和先觉,同样会让作家和作品黯然无光,凶手和侦探的对立是早就存在的,两者之间没有势均力敌的角力,作品理论上的可读性势必大大降低,而作家的推理创作(至少是本格推理创作)则将被质疑的声音所吞没。

  既然读者和侦探的地位不可动摇,作品的整体框架便很难突破传统范式,这样如何在既有的关系和固定的模式中寻找新的亮点,是作家亟待解决的难题。我们知道,在读者、侦探、作家这三者组成的关系网中,读者与作家的对立是推理小说这一通俗文学体裁先天决定的,因此上,“作家向读者下战书”的形式是最能体现推理魅力的古典手段,这层关系的一个反常变数则是“读者向作家下战书”,即作家按照读者的要求进行写作,也就是说作品完全是读者意愿的产物,作家有时会说出自己的某某作品是“读者最想看的”,但毕竟这样的作品实在是少,因为此要求对于作家来说,难度过高了!

  在发现“读者—作家”关系模式走入死胡同之后,作家只有将思变的触角伸向另外两层关系上了,即“读者—侦探”模式和“侦探—作家”模式。前者中的二元关系原比我们所能看到的,复杂和暧昧许多。早期文本中,其关系是完全对立的,但随着推理作家创作水平的提高,作家们不再只视诡计设置、细节处理、氛围营造等因素为创作的第一要务了,他们试图通过一组作品来凸显侦探角色的魅力,我们在侦探身上看到越来越多的“超人”成分,角色越是怪奇非凡,越能吸引读者眼球,作家也经由自己一手打造的“名探效应”,体现其自身的存在价值。因此,当一个作家的推理小说成为“名侦探系列作”,读者与侦探之间的对立关系被彻底解构,两者开始逐渐趋向同一,读者不再与侦探争宠,倒反而为侦探在作品其他角色的包围中显得无比强大而兴奋不已,岛田笔下的御手洗即属此类。

  熟悉杜撰作品的读者应该都知道,作家杜撰笔下有两大侦探系列,一为杜撰系列,一为第五扬系列。其中名探杜撰的角色塑造,就可以归因于上述的“新?读者—侦探”模式的成功。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所谓的“新”只是模式之新,并不代表是小说中侦探这一具体形象之新。鲁迅在《且介亭杂文末编?〈出关〉的“关”》一文中这样写道:“作家的取人为模特儿,有两法。一是专用一个人,言谈举动,不必说了,连细微的癖性,衣服的式样,也不加改变。……二是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从和作者相关的人们里去找,是不能发见切合的了。但因为‘杂取种种人’,一部分相像的人也就更其多数。”我们说杜撰这一侦探形象,可谓是两法的结合,原创的基础上又融入了多位名侦探的典型特征,其形象也就成了类型化和个性化的结合体。下面我们来看看侦探杜撰都有哪些基本特征吧:

  1 和别人说话不爱开门见山,往往不着边际,有演说癖

  2 推理文学、语言学、历史学、民俗学专家,尤其熟悉各类掌故和妖怪文化的谱系,对一切怪奇事件有兴趣(学者型设定应该源于御手洗洁)

  3 长相并不出众,鸟窝头,戴眼镜,生活随便,对穿着漫不经心,不重视自己的仪表,惟有对书籍一丝不苟(外貌、举止随便邋遢的设定应该源于金田一耕助)

  4 一旦发现重要的线索,尽管表情不变,但右腿会情不自禁地兴奋抖动(参见〈摩天轮里的秘密〉)

  5 宅男,属于御宅族,非不得已很少出门(其原型太多,“安乐椅侦探”大多有此特征)

  6 有怕鸡的古怪毛病(参见〈古墓谋杀案〉)

  7 本职是小说家,但与警方关系很好,常常接受其央托,协助断案

  8 当自己的双手相互接触时,始终保持双手手指触碰的对称性和一致性(参见〈文字游戏〉)

  9 单身,对美女有天然的亲近感,往往会开心得无法正常思维和说话(参见〈多情局〉)

  杜撰的上述特征为其成为中国读者心目中的名探典型形象加上了砝码,而作者笔下的另一侦探则没有那么幸运了。尽管第五扬在我读过的所有推理作品中确属另类,自命不凡的推理过程加上不无揶揄嘲讽色彩的真相结局,也给读者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但因为他在杜撰作品中出现的频率比较低,且在形象、气质等方面都令读者大跌眼镜,使得其连成为名侦探的潜质都不具备(两者不多的交集之一就是都十分怕鸡,参见〈杀人游戏〉等作)。如果说杜撰是作者理想化的人物形象的话,第五扬则保留了作者更多的平民本色。让笔者唯一觉得遗憾的是,这两位典型人物从来没有通力合作过,希望以后会有作品来实现我的私愿吧。

  新“读者—侦探”模式的成功,为很多作家获得新生命新地位带来了可能。一时间,标榜为“某某名侦探系列”的作品泛滥成灾,但过多的名探造型,一来势必弱化侦探个体的典型性,二来势必造成读者的“视觉疲劳”,而对于入门级读者来说,将会变得难以选择,困惑得无所适从。因此,一些聪明的作家纷纷改弦更张,开始转向“侦探—作家”模式的创新。其实,原本侦探、作家之间没有太多的对立关系,侦探只是作家行使创作意图的工具,侦探的表现抢眼只是在彰显作家的谋篇设局之高妙,也就是说侦探徒具解谜者的身份,却始终是作家的影子。两者外延和内涵上的趋同性,使得“侦探—作家”模式也就自然无法体现所谓的“二元对立”,为普通的推理作家所摈弃。这时候,一些有心的作家开始剑走偏锋,将个一潭死水变活水。其实现方法比较多,常见的有两种:其一,是将侦探的身份复杂化,即模糊其身份特征或者制造多重身份,比如所谓的侦探其实是帮凶甚至是真凶等等(叙述性诡计之一法,但因为侦探的一丝不苟、寻根究底而造成的凶手继续杀人之类情节,不在此论述及范围);其二,是消解作家与侦探此前存在的趋同关系,刻意制造两者的对立和区别,比如侦探的名字直接取自作家的本名活或笔名,艾勒里?奎因笔下的奎因探案、法月伦太郎笔下的法月伦太郎探案、杜撰笔下的杜撰探案都属于此类(有栖川有栖的两大系列可视为该法之变种或过渡),这样的好处是我们可以尽情地讨论这个侦探角色而无须顾及作家的意图,同时也自然无法回避创造这个角色的作家(因为名字相同的缘故),另外这样的侦探角色必然是独一无二的典型了。当然,其实就杜撰系列本身而言,作者杜撰和侦探杜撰并非有太大的对立关系,因为作家往往愿意或不自觉地把自己投影于作品的登场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有时候是旁观者),侦探角色的身上总会带上作家个人的人生轨迹,所以说作家和侦探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共通点,例如杜撰对人文历史知识的偏好真是作家本人的投影,考虑到涉及了隐私部分,笔者就不赘言加以佐证了。

  二、理科叙事和文科设定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章标题中的两个名词是笔者自己创造的,主要是为了下文叙述方便,也是为了突出叙事与设定之两者关系。我们知道,叙事学在小说(尤其是推理小说)的创作中占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一位作家的水平高低,有很大程度就得看他的叙事水平如何。正所谓优秀的作家,一百部作品有一百个不同的开头,就是在说叙事本领。叙事能力大致可以分为结构方法、叙述手法、行文功底三个方面,结构讲的是框架层次,叙述讲的是视点角度,行文讲的是文字语言,此三点由大至小、由表及里、由抽象到具体,几乎涵盖了小说艺术的全部。

  如果将叙事看作小说之“面”的话,那么设定则是散落在这个“面”上的多个“点”了,而且这些“点”只有在将整部小说全部阅毕才能观察到。因此上,其由“暗点”变为“亮点”的过程,是读者阅读体验和感悟的结果。设定的表现形式有很多,伏笔、铺垫、传承、呼应、逆转等等,不一而足。其反映在推理小说这个门类上则是各种各样的诡计,奇怪的凶器、不可能密室、作中作、隐藏身份、密码和死前留言、不在场证明、多出或少了的人和物、多重解答、无动机……当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设定的完美必须依仗超凡的叙事来实现,否则便会看来苍白无力,而“叙述性诡计”则是此种结合之最集中的体现。有时候,设定的表现形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因为推理小说的素材和主题千差万别,比如占星、魔术、旅行等题材的影响下,设定则分别体现为星象诡计、视觉诡计和时刻表诡计了。也正因为推理设定的繁复多变,使得诡计学成为只在推理小说领域存在的“显学”,比如约翰?迪克森?卡尔在《三口棺材》中著名的“密室研究”、二阶堂黎人在《吸血之家》中令人拍案叫绝的“无足迹诡计大总结”都可以视为这一学问的分支(我想,如果作家杜撰愿意的话,他也完全可以在自己的小说中附上一篇中华文化影响下的推理作品专属的“姓名诡计问题探沿”吧)。

  现在回到杜撰的话题上来。杜撰的作品在叙事和设定两方面,分别表现为明显的理科向和文科向。咱们先来看叙事,其一之结构,因为本就应划入抽象思维的范畴,自然是理科味更重一些,且也不是杜撰作品之独有特征(主要体现为“三段式”:开头发生了警方无法解决的事件,接着“安乐椅侦探”杜撰介入并予以纯粹的“非现场实证式逻辑推测”,最后案件侦破、真相大白,杜撰系列大抵都是“三段式”,不像第五扬系列变数较多),此处略过不予详表。

  其二之叙述,分叙述方式和叙述视点两方面。此处之理科向,主要还是指这两方面的固定和单一,很少有较大和较多的变化。杜撰系列所惯常使用的是顺叙方式(以时间为经,叙述某杀人事件的前前后后)和单视点(一般只出现一位叙述者,通常是第三人称,基本不出现“多视点交错”或“多视点共焦”等类似于《黑暗馆不死传说》的视点形式),其集中体现便是〈迟到的杀意〉。因为叙述方式和叙述视点的改变,小的方面会给单部作品的外观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大的方面会带来名探杜撰系列这个整体的韵律出现“异味”,可能让喜欢它既定形式的读者产生反感。总的说来,杜撰系列在叙述方面变化很小,极少出现第五扬系列中常见的分章叙述的形式(参见〈阁楼奇谈〉、〈三把钥匙〉等作)。也就是说,作者喜欢将第五扬系列作为自己新创作技巧的“试验田”,这也是为什么该系列带给读者的阅读感受是百味杂陈的主要原因。

  其三之行文。杜撰的作品通常行文朴实简洁,较少出现如王安忆《长恨歌》里的那种文采飞扬、绮丽顽艳的修饰语和形容词。请注意,笔者所提到的行文简朴,并非如沈从文、汪曾祺的那种洗尽铅华、反璞归真般的清丽脱俗,而是指接近东野圭吾近期作品风格的简切平实,否则就谈不上“理科叙事”了。不过此种情况也非一层不变,例如杜撰系列最新作〈致命的邂逅〉,其中的文字就很美,加之以第一人称的方式直观地反映主人公“我”的心理活动,甚至让读者感同身受,杜撰很难得地在本作中对雨景和人物进行如此细致地描绘,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其实,本作逆转式的结局和叛逆式的主题,更令笔者叹为观止呢)。

  关于文科设定这一概念,倒也不难理解,即杜撰的小说中所运用之诡计与文科渊源颇深,历史学、社会学、文学、语言学、民俗学等等社会科学体系中的专业知识(也可以算作是传统文化知识)都被作者引借到推理诡计的设定中来,这也是杜撰作品具有独创意义的首要特征,最能体现这一特色的便是其名作〈文字游戏〉(详情后文再述)。话说杜撰的演说癖尽管颇受其友人的非议,叫人难以忍受,但我个人却十分喜欢听他就某一课题娓娓道来、一顿说书式的海侃,毕竟读者能在领略和赞叹作品的巧妙诡计的同时,还能增长自己的知识和见闻(丹?布朗的《骗局》等作品就曾让笔者拜服不已)。但反过来说,杜撰作品中理系推理元素的缺失,始终是个不小的遗憾吧。尽管密室在其作品中出现的频率并不低,却无一是精彩绝伦、复杂华丽的“机械密室”。另外,毒药氰酸钾的滥用,也是让笔者比较无语的行为,如果一定要指出杜撰作品的硬伤的话,就是它了。一言以蔽之,作者使用的诡计不是“技术型”的诡计,而是“讨巧型”的诡计。

  三、“不可能犯罪”和“可能犯罪”

  按照伤痕的说法,所谓“不可能犯罪”就是从逻辑上不可能完成的犯罪。关于这一本格推理小说最常见的题材,笔者似无介绍的必要了,读者自可找伤痕的《欧美不可能犯罪作品发展简史》一阅便知。这里要重点谈谈的是“不可能犯罪”与杜撰的关系,以及“不可能犯罪”如何在作者的笔下发展成为“可能犯罪”的。同样需要说明的是,“可能犯罪”也是鄙人的自造词,以与“不可能犯罪”相对应,至于其概念和内涵,后文会有详细叙述。

  综观我国目前的推理小说界,以“不可能犯罪”为主要题材的作家似乎只有杜撰了,如果称他为“专写不可能犯罪的推理作家”也丝毫无过(事实上也确实有人这么称呼了)。在杜撰的生花妙笔之下,“不可能犯罪”是诡计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其中比较多见的就是密室状态下涉案人、凶手、尸体的消失。密室出现的频率相当之高,可以说只要杜撰使用了“不可能犯罪”,密室将是他优先考虑的手段。杜撰的密室可谓品种繁多,有画室(〈画鬼〉)、书房(〈作家不见了〉)、浴室(〈美人鱼之恋〉)、棺材(〈死神之棺〉)、地下古墓(〈古墓谋杀案〉)、雪地(〈阴差阳错〉)、摩天轮(〈摩天轮里的秘密〉)等等,绝对是密室迷的福音。然而,这也有某种遗憾之处,正如笔者上文所述,因为文科设定使然,杜撰的密室大多徒具其表、华丽不足,几乎不会出现理系密室元素,真相往往都是极寻常的小技巧,惟独〈摩天轮里的秘密〉有着惊艳般的诡计。

  既然密室诡计本非杜撰作品的创作要旨,“如何做”(不可能犯罪手法)的问题自然就不是其所欲探讨的重点了,而是将文章的重心放在了“为何做”(不可能犯罪动机)上。熟悉本格派和社会派创作风格的读者可能都知道,作品中手法和动机孰轻孰重,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昭示文风和色调的晴雨表。一般来说,本格派作品之所以迷人,就是因为其主旨是发掘和展示华丽的诡计,手段越吊诡乖张越好,而犯罪的动机却往往苍白无力,比如雾舍巧的获奖名作《二重身宫》,几乎囊括了我们所知道的绝大多数诡计,而罪犯的杀人动机却因为极其不切实际的变态,遭到不少读者的诟病。另外说来,社会派作品之所以深刻,也就是因为其鹄的是揭露和批判罪恶的人性,动机越黑暗真实越好,而犯罪的手段却往往稀松平常,比如森村诚一的短篇杰作〈公寓凶音〉,凶手的动机极具社会意义,几乎每一位身处城市喧嚣中的读者都深有同感,但其杀人手段却不值一哂。

  现在回到杜撰的作品中来。为了维持和体现手法、动机之间的平衡性,向《嫌疑犯X的献身》那样拥有近乎十分的公平性的作品来,杜撰在处理密室题材的时候,采取了一种驾轻就熟的方法,既然“机械密室”或者“物理密室”本非自己所长,那么所谓的“不可能犯罪”只要能达到最初的惊惧效果足矣,其破解大可规避繁复,笔者上文所指之“讨巧型”诡计,换句话说即为“务求贴合实际”的诡计,将具有幻想性的试验色彩的“不可能犯罪”转化为完全能够实现的“可能犯罪”。根据“不可能犯罪”的定义,“可能犯罪”就成了理论和实际都可以完成的犯罪。当然,“可能犯罪”除了实现手法的可操作性外,还表现为其犯罪动机必须具备社会意义,而杜撰的小说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吸收了两派的不同优点,强调手段、动机并提的平衡感和作品整体的公平性,比如〈悲哀的真相〉、〈怨灵〉、〈一块碎瓷片〉、〈三把钥匙〉、〈六尊福尔摩斯半身像〉、〈食脑妖怪〉、〈古墓谋杀案〉、〈美人鱼之恋〉等,或者探讨情感和婚姻问题,或者关注子女教育问题,或者揭示考试舞弊行为,或者批判非法交易现象,或者涉及诈欺事件内幕,包罗万有,皮里阳秋。此外,杜撰还创作了一些特出的异作,类似于绫辻行人之〈梦魔之手〉、乙一之〈优子〉风格的书信体梦幻逸作〈阁楼奇谈〉,带有“黑色幽默”基调的“多重解答”力作〈幻影之屋〉,具备“谐模戏作”本味的“校园青春+孤岛杀人”模式范本〈六减四等于二〉,以上诸作或可觇视作者风格之八面玲珑,只因篇幅所限,日后当出另文加以论述。

  这时候,我们以上述观点来审视“杜撰”这一笔名,仿佛发现了其背后原来也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指称自己的小说具有基于“不可能犯罪”意义上的虚构性;另一方面,作为一个作家的存在,杜撰本就是虚构不来的,其作品也不乏基于“可能犯罪”角度上的非虚构性。笔者文章标题作“本非杜撰”,即此意也。综上,杜撰是否“艺术来源于真实又高于真实”这一说法的最好注脚呢?

  最后就本作品集所收录的小说进行逐一简评。

  〈画鬼〉——推理小说的映画色彩。映画是日语用词,就是电影的意思。提到文学作品的映画化,即指作品拥有逼真和直观的视觉冲击力。将小说分割成无数份,我们将看到一个个符号;而将电影分割成无数份,我们看到的则是一幅幅画面。一旦符号具备了画面的效果,那么连缀起来的作品必然带有映画色彩咯。没错!杜撰的这部短剧就有这样的特征。本作的灵感很可能来自于日本的经典恐怖电影《午夜凶铃》,或许作者本不作此想,但至少让笔者如此联想了。故事中的那幅“鬼画”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将人吓死的结局也与电影如出一辙。只是其背后所揭起的阴谋,经由作家的文字赤裸裸地向读者展示的时候,对于人类内心之黑暗,我辈也能体味个大概了。无独有偶,日本作家乙一的名作〈ZOO〉比之本作,有过之而无不及,且其映画色彩和“黑色系”的基调简直到了发指的程度。值得一提的是,乙一也创作了暖色系的映画小说〈胶片中的少女〉(收入作品集《寂寞的频率》),诉说了一个被残忍杀害在隧道中的少女的悲惨故事,少女的冥冥执念和氛围的郁郁伤感,令人扼腕,有兴趣的读者不妨一读,并拿来与本作比较比较,当有所感。值得一提的是,本作的案例是名侦探杜撰极为难得的一段失败经历,曾多次让其叫悔不迭。

  〈作家不见了〉——“都市传说”对推理创作的意义。在美国、日本等国,“都市传说”都相当流行,也是通俗作家、编剧最喜欢拿来反复“冷炒”的叙事文本。简单的说,“都市传说”是民间叙事文学的亚门类,属于民俗学的范畴,但它与传统的神话传说又不相同,两者最显著的区别就是现代性。“都市传说”因为有当代作家、编剧、好事者们的“再创作”,更能符合本时代民众的阅读口味和审美旨趣,例如《下一个就是你》、《东瀛鬼咒》之〈蜘蛛女〉等电影都是依托“都市传说”的产物。在日本,最早也是最多地将“都市传说”纳入推理小说素材的就是“新本格教父”岛田庄司,他不但在《搜索杀人来电》、《火刑都市》等作品中化用了“都市传说”的精髓,更专门提出了“都市论”。“都市传说”在中国主要表现为校园恐怖故事,这方面的产品可谓浩瀚,但真正将“都市传说”与本格推理紧密结合的,杜撰堪称第一人。〈作家不见了〉一作中,来自美国的“保姆与二楼的男人”的都市传说被作者改造成“密室中人物的不可能消失”的本格诡计,加上“安乐椅侦探”逻辑性较强的推断,使得本作无论从构思到设局再到叙述,都风韵独具,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者善于利用和驾驭素材的能力。

  〈摩天轮里的秘密〉——“不可能犯罪”的扛鼎之作。如果有本格迷问我——杜撰的哪部作品最好,我会毫不犹豫地指向本作,因为本作使用的诡计最能诠释“不可能犯罪”的奥义。某涉案嫌疑人被刑警亲眼目睹走进摩天轮中的一个吊舱中,而当他们扑向该吊舱时,发现的竟然是一具陌生人的尸体。如此令人瞠目的骇然景象,倒是与卡尔的名著《阿拉伯之夜谋杀案》同质而异构。绝妙的悬疑度加上极具公平性的逻辑推理,终使本作的“不可能犯罪”魅力无以复加,堪称绝版!另外,这部杰作中关于摩天轮的设定,与第五扬系列的〈三把钥匙〉中关于药物的设定,有着极其类似的巧妙感,且同样不脱真实,难能可贵啊。

  〈食脑妖怪〉——幻想性肆虐的“妖怪推理”。从“妖怪推理”题材的维度来观察,与京极夏彦的《巷说百物语》相比,本作实难称作优秀;即便是杜撰的同类题材作品〈怨灵〉、〈阁楼奇谈〉,本作似乎也略有不及。〈食脑妖怪〉一作最吸引我的,还是其框架结构和叙述方式的设置。这和台湾作家林斯谚的本格感人力作〈圣诞夜奇迹〉颇为类似,都是某人在小时候经历了一桩不思议的事件,多少年来百思不得其解,始终受其困扰,终于不堪忍受来找名侦探破解,后者经过重回旧地的一番考察之后,很快便作出了最合理的解释,真相得以大白。可惜两作的真相却完全相反,一为亲情,一为阴谋,果真“善恶两重天”啊!杜撰同样结构的作品还有〈美人鱼之恋〉,结局的性质与本作并无二致。

  〈阴差阳错〉——人算不如天算,小人物的悲哀。本作的真相,也正应了标题的意思。凶手试图挑战名侦探的权威,必然以失败告终。而对于凶手来说,不合时宜的偶然因素,只是为其跳梁小丑的姿态本色加了点佐料而已。本作行文流于简单粗糙,虽有密室杀人和无足迹诡计作后盾,却难有增色。笔者曾向作者指出,杜撰系列良莠不齐,本作或为莠作之代表,还不如第五扬系列的类似作品〈杀人游戏〉令人玩味不止呢。

  〈古墓谋杀案〉——盗墓题材与推理元素的亲密接触。近年来,盗墓小说十分畅销,本作的创作与发表颇有跟风之嫌。然读过本作的读者,都会将最初的这些想法抛诸脑后了,因为本作使用的诡计深符本格要义。一座汉代古墓在挖掘过程中,发现了一具现代人的尸体。如此云谲波诡的构思,加上一段历史事件的回顾,最后以缜密细致的分析推论作结,直令人击节不已。另外,关于真相的揭露,多少有点针砭时弊的意味。

  〈从天而降的尸体〉——魔术背后的真相的真相。以魔术为题材的推理作品可能不多,至少笔者是第一次读到。设若请日本作家泡坂妻夫(其本职是魔术师)来创作,估计会比杜撰更得心应手吧。曾在一部推理小说中读到这样一句话:“不是侦探瞄上事件,而是事件找上侦探。”侦探杜撰就是这样,本作开头又是一次猎奇事件。原本与《聊斋志异?偷桃》颇有渊源的魔术表演中,道具变成了被肢解的女人尸体抛了出来。和东野圭吾以茶道的雪月花之式为诡计依托的《毕业前杀人游戏》相似,本作中杜撰需要完成的任务是双层解答:首先破解“偷桃”魔术的真相,再揭示这“真相的真相”。这个解答过程此处不便多加置喙,总之“外在表现越是复杂的东西,其内部原理越是简单”,本作即是如此。另外,杜撰系列还有同题材、同解答形式之姊妹作〈死神之棺〉,有兴趣的读者不妨一读。

  〈文字游戏〉——看“学术推理”的巧夺天工。所谓“学术推理”,又可称之为“知识型推理”,专指那些将专业的学术知识与推理谜团相结合,以学术成分来构建诡计本体的推理小说,其滥觞大致可以追溯到小栗虫太郎之“炫学推理”。“学术推理”作品的最大弊病就是影响作品的可读性,推理小说作为通俗文学的本质是无法改变的,因此从阅读主体的要求方面,下里巴人不可能对展示了太多知识内容的作品产生浓厚的兴趣,这也是此类作品比较罕见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其作品创作对作家大脑的知识构成也有特定的要求,“隔行如隔山”,非有一定的功底是无法进行写作的。当然,这类作品的诡计对于读者的要求也相对较高,一般人可以说是极难破解。因此上,“学术推理”的喝彩者寡,即使被评论家誉为“奇书”,也不会受到普遍推荐。另外,从某种意义上讲,如《玫瑰的名字》之类的“历史推理”可视作“学术推理”之分支变种。现在回到本作上来,〈文字游戏〉使用的诡计与我国的传统历史文化息息相关(此前的〈六减四等于二〉大概可以看作杜撰取材本土文化的第一次小小尝试),虽然笔者是中文系出身,也破解乏术。而且本作主旨不在“炫学”,行文、语言、情节都还在大众文学的畛域,再加上阅读过程中作者特意安排了近似于时刻表诡计的“不在场证明”对读者加以误导,最终使得本作虽难称秀逸,倒也不觉得索然枯燥。其主要诡计富含知识性,对于增加读者的阅历却也不无裨益,算是弥补本作先天不足的一种安慰吧。总的说来,本作的试验色彩比较重,文学味道相对较淡。

  自2005年发表向福尔摩斯致敬的“谐模推理”(又名“戏作推理”)短篇〈吸血鬼的杀人〉(尽管是处女作,但“作中作”、“多重解答”、“叙述性诡计”等手法的熟练运用,很能显示杜撰的不俗实力;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本作还是第五扬系列的首作哦)开始算起,杜撰横空出世已经两年有余了,至今发表短篇推理小说30余部(另有一部长篇作正在构思撰写中),基本保持了每月出一到两部的速率,这在大陆的推理作家当中是比较惊人的。所以,听说终于要出作品集了,心里委实高兴,遂特撰此文以示纪念,作为一名普通的推理读者,也可以说是对所欣赏的作家之一种期望和鼓励吧,希望他能带给我们更多的不可思议的绝妙佳作,将“杜撰传奇”延续下去。

  附:

  杜撰作品列表

  1. 吸血鬼的杀人(第五扬系列,2005年,《圈套》杂志总第2期)

  2. 阴谋(第五扬系列,2005年,未发表)

  3. 第五扬的恐惧(第五扬系列,2005年,未发表)

  4. 无聊的男人(第五扬系列,2005年,未发表)

  5. 腐尸(第五扬系列,2005年,未发表)

  6. 彩虹俱乐部(推理剧本,2005年,浙江教育电视台《大侦探西门》栏目)

  7. 阁楼奇谈(第五扬系列,2006年《男生女生》杂志第2期、《推理》杂志第5期)

  8. 三把钥匙(第五扬系列,2006年《推理》杂志第7期)

  9. 画鬼(杜撰系列,2006年《推理》杂志第8期)

  10. 作家不见了(杜撰系列,2006年《推理》杂志第9期)

  11. 摩天轮里的秘密(杜撰系列,2006年《推理》杂志第12期)

  12. 死神之棺(杜撰系列,2007年《推理》杂志第1期)

  13. 食脑妖怪(杜撰系列,2007年《推理》杂志第2期)

  14. 古墓谋杀案(杜撰系列,2007年《推理》杂志第3期)

  15. 阴差阳错(杜撰系列,2007年《推理》杂志第4期)

  16. 悲哀的真相(杜撰系列,2007年《推理世界》杂志第4期B版)

  17. 多情局(杜撰系列,2007年《推理》杂志第5期)

  18. 杀人游戏(第五扬系列,2007年《推理世界》杂志第5期B版)

  19. 从天而降的尸体(杜撰系列,2007年《推理》杂志第6期)

  20. 黄雀在后(原题〈交换杀人〉,第五扬系列,2007年《推理世界》杂志第6期B版)

  21. 迟到的杀意(杜撰系列,2007年《推理》杂志第7期)

  22. 幻影之屋(第五扬系列,2007年《推理世界》杂志第7期B版)

  23. 怨灵(杜撰系列,2007年《推理》杂志第8期)

  24. 蠾女奇谈(第五扬系列,2007年《推理世界》第8期B版)

  25. 一块碎瓷片(杜撰系列,2007年《推理》杂志第9期)

  26. 六减四等于二(杜撰系列,2007年《推理》杂志第10期)

  27. 文字游戏(杜撰系列,2007年《推理》杂志第11期)

  28. 六尊福尔摩斯半身像(杜撰系列,2007年《推理》杂志第12期)

  29. 致命的邂逅(杜撰系列,2008年《最推理》杂志总第6期)

  30. 美人鱼之恋(杜撰系列,2008年《推理》杂志第2期)

  31. 夏威夷咖啡之谜(罗维系列,2008年,未发表)

  [附注:本作为杜撰笔下的全新系列——罗维系列首部作,主角取名罗维,有缅怀已故推理作家、杜撰挚友罗修之意。]

  天蝎小猪

  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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