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戈》读后感100字
《挥戈》是一本由杨虚白著作,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80元,页数:33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挥戈》读后感(一):鲁阳挥戈
“任你犯下滔天大罪,来到这里就无人能管,天下英雄也拿你这个小镇没有办法。”“我收留他们,一个条件便是必须按照我的规矩在这里过日子。”“在我这里,所有的过去都被抹掉了,大家重新做人。” 《挥戈》的第二个故事,风神镇。看到目前,感觉就是周润发的《和平饭店》啊,江湖上的人躲灾躲祸,在此避难,有一个大哥风神,在有限范围内保护着。只可惜,江湖没有净土,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想安稳的过日子,难啊。有因必有果,往昔作恶,来日必报。以前看武侠剧,多少大佬都是在金盆洗手的仪式上被人砍死 。
读到《挥戈》第四个故事了,“寻找吴戈”。看到这里出现一个人物,火眼尉迟邓况,手使两条钢鞭。想起了《水浒传》里一个好汉,叫做邓飞,江湖绰号火眼狻猊,也是双目如火,巧的是同姓邓,不过兵器是铁链,不知道是不是这位邓况的祖上。水浒好汉里使鞭的也有几个,双鞭呼延灼,单鞭的有小尉迟孙新,病尉迟孙立。
第五个故事看完了,金粉繁华只一梦,烟月京华如梦寐。看到雪汀主人那时,已经猜到了幕后黑手就是吴戈的发小,耿昭耿思明。故事的发现就是这样,最后兄弟相杀,发展到高潮。本来耿思明浮出水面也算完美了,最后作者却强行反转又反转,让他毒杀吴戈,结果因为前缘未遂,非但没有起到一波三折的效果,反而有狗尾续貂之嫌。这么做只是揭示了一个好人有好报的道理。 《挥戈》这本书,五个故事,即可独立成章,阅读,也可连起来当做一个长篇。只是前两篇联系不太紧密,似乎是作者一开始单独写了一个故事,后来又成了一个系列。不过不影响了,挺好看的一本武侠。 书名有戈,主角用刀(前段时间看的《天下刀宗》,主角却是一直用剑),前四篇一直用有形之刀,从一个少年捕快渐渐成长为沧桑的中年侠客,刀法日趋化境。最后一篇不再用刀,施展拳脚,却是以身为刀,手中无刀,却用出了以前用刀法的感悟。最后一战,跟崔冀野的比武就能看出端倪。
《挥戈》读后感(二):《挥戈》——好武侠,更是接地气的武侠
我之前一直以为武侠小说在金古之后便没落了。在没有人能够写出如金庸古龙一般成就的小说。直到后来我看了凤歌的“山海经”三部曲,一直道最近的《一瓣河川》和今天看的《挥戈》,感觉到武侠小说并没有没落,而是以一种全新的姿态在涅槃。
在人物方面,《挥戈》这部小说主角绝不像金庸小说一般大气磅礴,兼济天下;也不像古龙小说一般绝世独立,孤冷清傲。《挥戈》的主角我觉得更像是一个人,食人间烟火,品百味人生的普通人。他不像金古小说里的大侠一般阔绰富有,出手便是几十上百两银子,吴戈会因为缺钱而去做挑夫;他不会像金古小说主角一般居住在青峰之巅,世外桃园,他会因为保护流民而居住在脏乱的流民区。这一切的遭遇就是普普通通的人啊。
他有仁,他有侠,他有自己的坚持,孤独的坚持。这种仁侠,这种坚持让我觉得比金古更加真实,更加的能够融入小说之中。能够切实的明白吴戈的坚持及情感,这也是我感觉到作者描写的高明之处。
作者写得更加的细腻,写出了吴戈在大明昏暗的社会背景下的挣扎,正如吴戈在书中所说的“面对未知的无尽苦难和无边黑暗,咱们只有拼命活下去。”而在书中,我们也能够感受到吴戈的拼命,也能够感受到何丽华,耿思明,卓燕客,荻小姐以及芸官的挣扎。这也是这部武侠小说的耐人寻味、引人入胜之处。
在武功方面,吴戈也绝对不是最强的。他会因为年纪大而导致气力不足,会因为旧伤而有自己的破绽。但之所以吴戈屡战屡胜,我个人感觉小说中卓燕客一席话非常中肯:“在武术上,小崔用的是身体,我用的是技艺,而吴戈用的则是智慧。”在与崔冀野的最后一战中,吴戈先是被爆捶,最后依旧是靠着智慧取胜。这也是这部小说更接地气的一面吧。
而唯一我觉得不足之处,便是这是一部短篇小说集。虽然每个短篇非常精炼,也非常精彩,但是对于一些背景以及故事情节可能就比较欠缺了,我个人比较喜欢看长篇,喜欢了解主人公的过去未来,喜欢在所有的背景信息,故事情节下去体会主人公的行为,去揣摩主人公的心态。这样来说我觉得会更加吸引我。不过这也是我个人的喜好罢了,不过转念一想,如果是长篇小说的话,估计也就写不出这么精炼精彩的故事了!
总的来说,《挥戈》这部小说个人非常喜欢,也的确让我对当代的武侠小说多了一番期待。
《挥戈》读后感(三):囚徒的挥戈,才充满力量
很有幸,第一时间拿到了签名本,特地跑来说说自己的见解。
杨虚白是个很有编剧天赋的人,他笔下的场景很有镜头感,是跳跃的,中间没有拖泥带水。
武侠圈里的很多人,受金庸影响的很多,下笔的时候都学着金庸的事无巨细的写法,偏偏掌控力不够,导致轻重不均。
杨虚白摆脱了这种写法,落笔就很成熟。另一个很像编剧的点,是他的每个故事都是中等体量,架构清晰,一个故事说一件事,说的明明白白,且战斗场面精彩。这是商业片的素质。
书归正传,说说《挥戈》本身。
书中有一段,很能触动我,虽然跟主线无关,但揭示了《挥戈》的精髓。
哦,朱祁钰觉得有一种莫名的失望。他眼睛发张,头益发痛了。身旁的小太监轻轻说道:“太皇太后已差人来催皇上回宫了。” “起驾回宫——”朝廷大小事宜已够他烦的了,散心竟也不能。囚徒,朕就是个囚徒。他在心里说着。朱祁钰,明代宗,土木堡之变后代替哥哥上位,之后的夺门之变,哥哥朱祁镇抢回皇位,已经死去的朱祁钰甚至没能进皇陵,以亲王礼草草葬了。他在位的八年里,坐稳了当皇帝的心,让哥哥在也先营里做完了囚徒,又回到紫禁城当囚徒。别人以为他很开心,但他跟哥哥一样,不过也是这个位置的囚徒而已。
大明的皇帝尚且如此,远在执政机构最末端,行走在江湖边缘的吴戈也好不到哪儿去。一开始他还意气风发来着,少年时代就手刃巨盗,跟卓燕客他们策马红尘。等到风神小镇的时候,他忽然看清了,让他挥刀辑盗的,不是他自己,是他身上那层皮。如果有的选,他宁愿让风神活着,让小镇生活继续。
所以他脱下了那身衣服,也想放下拳脚。等到他见到身不由己的耿文昭、卓燕客,他终于明白过来,那身衣服不是牢笼。那么强大,创造了风神小镇,囚禁或者说保护了无数大盗的风神,也不过是个囚徒而已。这天下无处不是牢笼。
什么是侠?吴戈最终找到了自己的答案。挥戈向牢笼,重获自由身心,就是侠。没有人比侠更自在,因为他不再受束缚。
《挥戈》在金庸的家国大任、古龙的江湖浪子之外找到了新路,在大明朝腐烂的躯壳里,笔下的人物没有跟明朝这艘巨舰共进退,也没有跟他共腐烂,或者把他往深渊里推,而是帮他驱虫之后,下船寻找自己的陆地。
《昆仑》里九如曾经问梁萧,一个王八壳子,跳进去的利害还是跳出来的利害。梁萧跳了出来。而在对于《挥戈》里的五个,那副王八壳子,他可以跳进去,也可以跳出来了。
他是这大明朝的一份子,可他也是独立个体, 这是侠的本质存在。跳出家国牢笼,去做点自己想做的事。这是侠客的终极目标了。
名字叫挥戈,其实隐藏了最关键的两个字,为谁?
《挥戈》读后感(四):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在乌斯藏以南大雪山横亘之处,有碧蓝的玛旁雍措湖和雄伟的冈仁波齐雪山。吴戈说过,再往南去,那里有更高更圣洁的雪山。
荻小姐说,吴戈的丹玛嘉玛就在那里的彼岸。
故事的最后,吴戈找没找到丹玛嘉玛,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找到了吴戈。
十六岁的吴戈在吴村的夜雨中领悟了一直学不会的那一刀;二十二岁的吴戈在风神镇茫然的抱着燕飞廉的尸体;二十九岁的吴戈看着耿思明在秦淮河畔的桨声灯影里喝下那杯毒酒;三十二岁的吴戈在山阳县做苦力,对面谢如松的军队旌旗猎猎刀戟森森;三十五岁的吴戈站在京华的擂台上,成为了人们眼中无敌的英雄,却又走下擂台,对着腐朽的朝廷和黑暗的世道奋力挥出最后一拳。
懵懂少年、盖世神捕、冷漠杀手、挑夫长脚、擂台英雄,每一个关于他的形象既清晰又模糊。这些片段支离破碎成一个个矛盾的漩涡,却又能拼出一副完整的生命图景。大侠们生来就是要拯救世界的,磨难与挫折,也不过只是为日后的大圣归来增添更多的光彩。可吴戈不同,吴戈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武侠主角,我们无从知晓,那位近乎无所不能的少年捕快,为何成为了一个油嘴滑舌、低贱邋遢的杂耍艺人。我们无从知晓,在书页的背面,在读者目光不能及的空白的笔墨下,他究竟经历了什么。我们唯一能知道的,是如同郭靖永远不会成为韦小宝那样,吴戈永远只能是吴戈。
《挥戈》中的背景,是明朝由盛转衰的时代,吴戈的个人奋斗便在这段历史行程间起伏。我们看到的是,他在命运的洪流中一次又一次地沉浮,一次又一次地反抗,一次又一次地闪耀或沉沦。他永远在坚硬地坚持着,这样的坚持总是需要理由——为了亲人,为了朋友,为了爱情,为了素不相识的人,抑或仅仅是为了心中的一点光亮,他让人无奈,却又让人安心。尽管可能和我们一样,他无数次的怀疑过坚持的意义,但我们知道,他一定能坚持下来。如同基督山伯爵说的,等待并心怀希望,吴戈和我们都在等待着某些东西,某些或许可以称之为“希望”的东西。
于是,当他对着祠堂射出那一箭时,当他执着地挑战风神贯彻自己的正义时,当他不得不和朋友决裂时,当他为两千流民站出来,公然与军队与强权对抗时,当他走下擂台,一个人离开京华时,我们突然明白了他心中的希望是什么。在《南京的残夜》中,好友项裴对他怒吼“去***行侠仗义”;在《寻找吴戈》中,平野人惋惜他永远不懂顺势而为,只会逆势而上。吴戈的身份和形象一直在变,可他的坚持却没有变过,纵使这个世界污秽不堪,纵使这个世界令人心灰意冷,他依然会挺直干瘦又倔强的身躯,向着这片黑暗挥出一戈,无所谓大义与价值,只为人世间本应存在的一点理所应当的光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正是吴戈一生的执念。
吴戈是痛苦的,是悲壮的,是伟大的,却同样也是卑贱的。萧峰为了情义在聚贤庄痛饮狂歌,吴戈为了生计在英雄会打擂赚钱。虽万千人吾往矣是英雄之所以为英雄的证明,卑微到尘埃里也同样是英雄的常态。吴戈留给读者的只剩一个背影,向南,再向南,他的丹玛嘉玛就在彼岸。而我们也在这穷尽一生寻找终于找到大于自己的东西。长戈挽日,英雄不朽。
《挥戈》读后感(五):侠肝义胆走天下 英雄落寞仍挥戈
《挥戈》是杨虚白所著的一本武侠小说,虽然这本武侠小说不像有些小说具有一个侠骨柔情吸引人的噱头,可是挥戈也是具有绝对的气势,更是一种力量的象征。众所周知戈是我国古代的一种曲头,横刃的冷兵器,用青铜或铁制成,装有长柄, 这种兵器使用起来有点像现在的镰刀一样,冲进对方的阵营,用戈头收割敌人的头颅。这种兵器是我国最古老的兵器之一,早在商朝时期就开始使用,到战国时期更是频繁使用,到了秦朝以后逐渐被长矛和戟替代。戈是一个象形字,就是根据这种武器的形状演化得来。
本书的作者杨虚白是一位多才多艺,并且经历丰富的写作达人,毕业于四川大学经管系,移居加拿大,并在多伦多取得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辗转美国发展,直到最近回国就职,虽然就职于企业高管,却依然醉心于文学创作,尤其是武侠系列,更是被大家津津乐道。作者在诗词方面也有较高的造诣,旧体诗词创作是作者的爱好,在他的字里行间都留有印记,尤其是七律,更是最爱,作者在诗词和武侠方面的成就在圈内也是闻名遐迩。
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吴戈在江湖之中,快意恩仇,不畏强暴,坚持自身的原则,为正义而战。本书的书名其实也说明了一切,挥戈其实是来自一个成语典故,那就是鲁阳挥戈,这个典故出自《淮南子》,春秋时期,楚国的鲁阳公率军与韩国交战,眼看太阳就要落山,鲁阳公举起长戈向日挥舞,吼声如雷,“日为之反三舍”。后遂用“鲁阳挥戈”指力挽危局。这个故事的就是说,春秋时期,楚国的鲁阳公率军与韩国交战,战斗异常激烈,虽然鲁阳公愈战愈勇,但是天色已晚,形式不利于作战,鲁阳公举起长戈向日挥舞,也许是太阳也被这种气势震慑住了,于是太阳又倒退三个星座,恢复了光明。这就是著名的鲁阳挥戈,在书中作者也是把这种信念赋予主人公,寓意一人之力挽狂澜,无论成败与否,但也要奋力挥戈,这种精神是值得称赞的。
全书共分几大部分,讲述了主人公吴戈的江湖轨迹,为报答吴捕头养育之恩斩杀江洋大盗,吴戈不仅报仇血恨而且顿悟刀法,看的出来这是一个知恩图报武艺高超,并且具有天赋的英雄豪杰,可是却因为坚持自身的原则,不会阿谀奉承,没有混个一官半职,由此可见世道昏暗。尤其是土木堡之变,人人自危,朝廷更是混乱不堪,再也看不到希望的吴戈选择了离开,开始了真正的游侠生活。坚持原则的吴戈报国无门,又不肯趋炎附势,虽有一身本领,却沦落到街头卖艺,打杂过活维持生计。这些都道出了社会黑暗,朝廷腐败,民不聊生的生活真实现状。而一些人却能够混的相当出色,这些都被吴戈的老上司一语道破,吴戈的信念是为天下苍生谋福利,这是与当权者的利益相违背的,当然不能够获得官宦的认可。同样情形的人们也对于吴戈的这一份执着不解,渐行渐远。英雄一般都是孤独的,正是因为他们的信念和普通人有着天壤之别,所以才造就了英雄,同时他们的行为也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这其中的无奈也许只有当事人才能理解。
《挥戈》是一本非常精彩的武侠小说,故事内容曲折,立意明确,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奋力挥戈,虽然历尽千辛万难,却也不改初衷。作者的笔触细腻,一个个人物生动形象跃然纸上,细节描写更是深刻刻画了内心的世界,真是一本武侠精品,非常喜欢。
《挥戈》读后感(六):风云神捕吴戈
这是一个少年英雄的成长传奇。吴戈本生活在一个与世无争、民风淳朴的乡村同他的老捕快爷爷一同生活,尽管村子里的孩子不大愿意同他说话,但是有一个叫小莲的比他大一岁的姐姐和他相处得来,度过着无忧无虑的青春。直到臭名昭著、杀人越货的淮北七虎来到吴村,要抢夺他们的镇村之宝—— 据说是两宋流传下来的宫廷伏虎玉枕。面对强大的淮北七虎,淳朴的乡村哪里有能阻挡的了得英武之士。吴戈被爷爷老捕快派往县城寻求官府和爷爷的朋友陈四奇的帮助,但是官府告诉吴戈官府要派兵护送朝廷饷银过境,没有余兵派往吴村支援,陈四奇也推说自己绝不是淮北七虎的对手,到吴村抵抗只是徒劳,还会白白送命,同时知县大人和陈四奇也都劝吴戈留在县城,不要回去送死。
执着的吴戈哪有不回去的理由,他连忙动身回到吴村,却发现族长正在收拾家拾准备搬家,同时小莲告诉他他的爷爷已经死了。吴戈因为劳累和伤心晕死过去,带到他醒来之时,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回爷爷的尸首,并为爷爷报仇。
吴戈用尽心思,布下了暗器,用弓箭杀死了淮北七虎的几个弟兄,并且用自己的有限的武功,一个个将他们杀死,终于为爷爷报了仇。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十年之后,吴戈已成为山阳县的一名捕快,奉命前往边陲小镇缉拿绰号风神的抢劫杀人犯。
曾经名冠天下,做过期省总捕头、号称天下第一名捕的魏凤子,他自十年之前来到了边境小镇,便蛰居在此,不曾离去,就是因为风神燕飞廉在这里管理了一个世外桃源:小镇的人遵守着规矩,外面的人也不敢到这里生事。相安无事的小镇,直到吴戈以及一剑横江黄宾雁、石花寨的石姑娘来到小镇,似乎要打破小镇的安宁。
曾经的七省总捕快、如今的修鞋匠的魏凤子找上门来的吴戈说了一段深奥却也是事实的话:“按刑律世人若非清白,即是有罪。然而说易行难。从来就没有绝对的是非。你想,风神十年前若是依我而言,接受英国公的招安,现在只怕早已是边塞重臣、手握一方兵权,你还可能抓他吗?所以,帝王之法,本就不是为草民而设的。我早已不再执着了。
“你杀得了他,我的命只怕难保;你若杀不了他,我倒还继续有棋下。对整个事情,我确实是无能为力。其实,看看这个天下无论他是老罴当道还是龙蛇潜行,你我,还有风神,也都是无能为力的。”
是继续缉凶,还是放过风神以及小镇一马,吴戈有过短暂的思考,不过最终他还是坚守了自己作为捕快的职责,决定缉拿风神。
故事到这里,已经很好的诠释了吴戈忠于职守、果敢英勇的人物形象,他不仅意志坚定,而且沉稳内韧。他一步步的行走在道义与公正的捕快路上,经历血雨腥风,终成为一代神捕。
《挥戈》读后感(七):摘录作者在《挥戈》中的自序
其实我们都知道,武侠是一件很“扯”的事。
本世纪初我去了加拿大,电视里常常会有假打的摔跤表演,然而后来看到UFC(Ultim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终极格斗冠军赛),是真打的专业MMA(Mixed Martial Art,混合武术)比赛。甫一看到屏幕上拳拳到肉场场见血,我立刻相信,任何看过比赛、思辨能力正常的人,都会像我一样明白:这里随便拉出一名选手就能秒掉我们绝大多数传统武术大师,根本不需要等到2017年徐晓东拳打雷公。看过叶问照片,也就知道他不可能一个打十个。除非真有段誉的本事,手指头凭空戳两下,就有星球大战激光剑的反科学杀伤力。
小时候,我们有孙悟空、赵云、少林寺,有《九阴真经》《葵花宝典》,有霍元甲、楚留香,有周润发、李连杰。后来的年轻人眼界更广,除了国产大仙,他们还有流川枫、大空翼,有星矢、紫龙;而我自己的孩子们,则已轮到跟蝙蝠侠、美国队长、狼叔、锤哥一起混了。在影院里陪孩子看着那些上天入地的超级英雄,一边哈哈笑,一边说:这太扯了,比武侠还扯。我们长大了,就不再相信魔术。
其实我还知道,文学也很“扯”。
上个世纪80年代,文学曾经忽悠过全体人民好一阵子。导致我一堆一堆的师长甚至是同龄朋友,都迷信“铅字拜物教”。譬如我年届八十的姨父,刚刚自费印了一本诗集,手书“敬请惠存雅正”,亲朋好友均遭派送,概莫能免。早年大学里,校园外尚没有很多酒吧、KTV,也没有大款、豪车出没,在摇滚青年、民谣小生走红之前,留着长发的苍白诗人,他们军大衣里揣着的脏兮兮的油墨刻印出来的文艺诗刊,才是泡妞的大杀器。只是很快大家就都明白了,印刷术用在印钞机上,比印几个文学铅字性感得多。
十余年前,我在多伦多一家银行做合规官,职责是检验业务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在我的卑微生活亦趋合于普遍规律之时,某种焦灼不安让我胡诌出了几篇武侠小说。起手故作低调,其实包藏野心。我知道武侠很“扯”,也知道文学“扯”,但是可以偷偷夹带私货,妄图趁人不备,嵌进一些宏大叙事。然而,故事写完了也发表了,于我合规中矩毫不出色的人生,并没有带来半点变化。回头读旧作是件尴尬甚至残忍的事情,必须承认确实还稚嫩,败笔甚多,胜笔甚少,我的宏大叙事渺小得没有什么回声。
所幸我后来就消停老实了。八年前回到北京,不再做很“扯”的事,脚踏实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渐渐成为一个面目模糊的成功人士猥琐大叔,不再相信什么宏大叙事的魔术。那些曾经的很扯的岁月,也会在某些怀旧老歌、青春电影、发黄的照片、校友微信群等场景中被偶然记起。可一旦当我义无反顾赴刑场一样回到柴米油盐、数据报表中,就立刻会把这些记忆通通掸掉,像掸头皮屑。
直到去年的某一天,两位俊朗倜傥的“90后”帅哥告诉我,我当年这些很“扯”的文字,有可能被他们印成书。我觉得,某种邪恶的焦灼不安又开始在我的老心脏里滋生了。
按照设计,本书的主人公吴戈出生于1418年,距今恰好六百年。吴戈七十四岁的时候,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15世纪之后人类制造的变化,比此前智人近万年文明的总和还要多;而中华文明亦在那个时候开始被西方超越。在我出生前一年,林彪坠机身亡,可以说,我生命的这四十余年,中国的发展比之武侠世界里经历的数千年之累计改变都要巨大。至于我提笔写作的十余年前,则还没有智能手机、淘宝微信,更没有共享单车、王者荣耀和比特币。我年轻的时候喜欢托尔斯泰雨果、王朔余华,当然也喜欢金庸古龙;未到十六岁的女儿喜欢《波西·杰克逊》(Percy Jackson)、复仇者联盟,但也开始喜欢严肃文学,已经在读卡尔维诺、昆德拉、石黑一雄。
世界漂浮在不断加速的眩晕之中,每一天,都有无数巨大的崭新蜂拥而至,亦有无数褪色的过程和结果被弃如敝屣。在这无数巨大的崭新面前,我真的不是很确信,自己十余年前留下的这些很“扯”的东西,是否还有一些痕迹不肯褪色,能令路人稍加驻足。
但我可以确信的是,在这一加速剧变的世界里,不变的是人性。从女儿身上我看得到小时候的自己,这正是我们热爱这个世界的原因。如果想要自己的武侠不那么“扯”,一定要找到某种大于武侠的文字;如果想要自己的焦灼不安得到驯服,则一定要找到某种大于“自己”的意义。要让自己重新相信,确实存在某种魔术能点亮人性。
在找到这些东西之前,只能权且让自己再很“扯”一次。
杨虚白
2018年1月12日
《挥戈》读后感(八):天地无情,英雄无憾!
挥戈,是一个招式,是不给自己留后路的一刀。在那生死之间,吴戈用尽全身残力,跃起、挥刀!终于那一刀找到了他!对于《挥戈》更多的是一种情怀。几年前,挥戈系列还在今古武侠上连载,那会儿便看过其中几篇。虽然已经是学生时代看的武侠故事,但仍记得那“秦淮河上,吴戈乘船而来,纸醉金迷的金陵城在他身后,也换上了一种沧桑。”的画面,当翻开书,一种熟悉的情怀扑面而来。
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武侠小说再也不能成为主流文化;物欲横流的时代,人心浮躁,已很少有人会静下心来阅读,更别提看武侠了。没想到!几年后,在纸质书低迷和武侠文化淡忘的大环境下《挥戈》竟然出了单本,还是如此用心的纸质书,真的是意外之喜啊!
图据封面《挥戈》分五个部分:吴村之战、风神镇、南京的残夜、寻找吴戈、烟月京华如梦寐。以吴戈不同年龄段为主线,穿插不同的案件,一路走来,那个执着年少的孩子,原本的信仰被现实打败,权利和金钱的诱惑,在动摇和挣扎中慢慢成长为一个仍然选择坚持原则的人。
年少时吴戈爷孙遭受了全村人的背叛,面对人性的黑暗,他仍然坚持与强大的对手一战,知其不可而为之,即便是身死也得奋力一搏。那时的吴戈眼里,世界非黑即白,青春、正义也全是热血。
再见时,吴戈已是小有名气的捕快。一桩萦绕在他心头十年的案件,为了缉拿凶手,以告慰死者亡灵,这个小捕快,竟然独自来到黑道人物齐聚的风神镇,要抓住那大名鼎鼎的,天下英雄都忌惮的风神。真可谓,敢想!敢干!即便是两难的境地里,面对权利和金钱的诱惑,吴戈仍然坚信法律至上。在他眼中,他是执法者,而风神是犯法者,是该受到法律制裁的人。
直到风神迎着他的剑,倒下,心内的坚定产生了动摇。这个世界上早已没有是非道德,没有可以信仰的东西。法律和规则是那些少数人定的,也由他们任意更改。朝刚腐败,民生艰难,礼崩乐坏,内忧外患,非一人能拯救!
他每一次单枪匹马对战强大的对手和位高权重的高层,在世人的眼中都是在找死。他的坚持没有改变这从内部腐朽的大明王朝,反而损害了身边人的利益。四海奔波,家徒四壁的他给不了女人想要的生活;做人太较真,不懂得一点变通,更是坏了友人“好事”。最终他还是一个人,孑然独行、伤痕累累,爱人和朋友都失去了。
十几年时光,少时的伙伴,有的高升、有的发财、有的成家,只有他仍孑然一身,一直过着最低层的生活。即便是过着最清苦的日子,从快意恩仇的侠客到隐姓埋名的码头工人,但当有人做出不利于苍生百姓的事时,即便是对从内部腐朽不堪的朝廷失望至极,他仍然选择不惜背叛昔日的朋友,为百姓一战。
图据封面一个黑暗的时代,靠一个小人物是撼动不了的。但即便举世皆浊,吴戈也仍然一直坚持着,那些看起来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就如同现在的武侠文化,曾经那些优秀的作者,很多都已经销声匿迹,优秀的作品更是少之又少。但是那藏在中国人骨子里的,对侠义的信仰,是永远不可能过时;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是不可割舍的。
《挥戈》读后感(九):故事完结之处,是思想开始之时——读杨虚白《挥戈》有感
文/秦萤亮
历经十二年,杨虚白的《挥戈》终于出版。特意注册了豆瓣账号,将一点粗浅的感想记录如下。
挥戈挽日的故事,记述于春秋战国时期。相传鲁阳公领兵死战,日落西山,鲁阳举起长戈,向日挥舞,天地为他的气概所夺,太阳退行三舍,光明如昼,照耀着他取得最终的胜利。
每个民族发轫之际,都有属于自己的创世传说,春秋时代距上古未远,因此鲁阳挽日的故事,也仍保有初民想象的天真神奇与宏大雄强。《淮南子》中仅数十字的记述,已经足以使人想见一位决眦欲裂、奋不顾身的英雄。
以这样一个意象作为书名,并贯穿全篇,其意一望可知。鲁阳回日也好,夸父逐日也好,这种仿佛愚不可及、违反规律的事,往往要付出绝大的代价,而我们却歌咏和纪念他们,因为作为渺小个体,与必然失败的命运抗争,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尊严和勇气,也是人类精神的灿烂火花。
《挥戈》中的男主人公吴戈,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全书由《吴村之战》、《小镇的死亡》、《南京的残夜》、《寻找吴戈》、《烟月京华如梦寐》五个主题相连的中篇组成,以风雨荒村始,以京华梦断终,五个故事经纬纵横,勾勒出一幅大明景泰年间的江山棋局,而吴戈,就是棋盘之上的小小一枚卒子。
《吴村之战》是少年英雄的第一战,也是吴戈之所以成为吴戈的必经之路。卒子向前一步,故事由此发端。面对强权,他选择了战斗,也选择了一生的道路。在腥风血雨中,吴戈领悟到“鲁阳挥戈”这一击的真谛。即便如此,并没有一战成名天下知,他依然是一个乡村少年,是渺小、平凡的吴戈。
《小镇的死亡》,在扣人心弦的故事背后,有着强烈的哲学意味。此刻的吴戈已是名捕,他十年衔仇不忘,一心要诛灭的首恶,却是个浴血而归的戍边老将。昔日征夫,今朝巨寇,这颗不安其位的棋子,对于是非成败、善恶恩仇,都有着自己的信条。风神的凛然陈词,使读者困惑动摇,但吴戈心头清明,他仍然举起了那一把锈剑。支撑他的信条,是对于秩序、正义和公平的追求,是对于清平世界和美好生活的渴望。
《南京的残夜》故事结构精巧,有强烈的画面感,是一部非常适合翻拍成电影的作品,而情节层层推进,也不期然与电影节奏暗合。高潮的大战部分十分精彩,如琵琶弦弦翻高,响遏行云。这一篇中的吴戈已经是个身经百战的英雄,智计无双,英勇绝伦,最终的胜利仍属于他,却仍没有丝毫喜悦,因为在他选定的道路上,孤独、失去和死亡,如宿命紧紧相随。
《寻找吴戈》视角较为特殊。在这篇中,名捕吴戈隐身不见,化为长堤上一个潦倒的流浪艺人,与流民们比邻而居。这似乎象征着吴戈的多重困境:生活处境上的,精神信念上的,社会身份上的。无法突围而出,索性以油彩覆脸,滑稽玩世。在商会的胁迫下,长堤将毁,流民无家可归,流浪艺人长脚带领众人奋起抗争,在这过程之中,油彩层层剥落,读者熟悉的吴戈重新出现。而绿沉枪传人千里寻仇而来,最终为吴戈的大义所折服,放弃复仇的一条线索,写得十分动人,足见作者的笔力。
《烟月京华如梦寐》开篇中写道,“兵部尚书于谦在书斋翻阅着最新的邸报,……案头有礼部尚书胡濙的密函,商议的仍是立嗣之事;还有定襄伯都督佥事郭登的信,这两年边事渐平,无甚要事,倒是附了两首郭新作的诗,相当雅健。于少保抛开这些,从案头拣起女儿女婿的家书,信末道:今春甚早,岳王祠外,半湖梅花俱已开矣。”
梅花已知春信,闭锁迟滞的大明帝国,却浑未感应到大洋彼端吹来的信风,仍在立嗣、党争和积弊中内耗失血,一天天衰竭下去,浑不知来日大难,巨变将临。吴戈,一个小小捕快,一颗渡河的卒子,在遍地烽烟、处处交困的大棋之中,就这样义无反顾,一去不回。
在这个传媒时代,我们见惯了吸睛的标题,和动辄百万言、千万言的网络小说。注意力千疮百孔,就像被疲劳轰炸过的废墟。相形之下,《挥戈》是一种不求闻达的写法,甚至没有取一个更利于传播的书名。它的篇幅短,外延却广而深。它包含了作者深沉的心事和思省,包含了对历史和时代的审视,也包含了个人与家国的命运。一本书合上之处,就是思想开始之时,这是《挥戈》最大的成就和意义所在。
作者杨虚白曾在海外生活多年,兼金融高管、旧体诗人和小说家于一身,这样的阅历、积累和观察,使跨界写作的《挥戈》在可读性与思想性、通俗性与文学性各方面都找到了最佳的平衡点。以文风而言,杨虚白下笔洗练精湛,深具大家气象。在故事的信息密度、人物的鲜明塑造、情节的纵横捭阖方面,也隐然有金庸余韵。只是相比于金庸的雅俗共赏、庄谐俱见,《挥戈》通篇较为凝重悲怆,这与作者的特质与故事的主题相关,但也阻碍了作品被更广大的读者所认识,是一件惋惜之事。
由于工作繁忙,作者在多年前就已止笔,对于想看一些好小说的读者来说,这是个不小的损失。如今《挥戈》已经重回读者视野,私望杨虚白也能重拾作者身份,更有新作问世,让我们在这空前繁荣的出版热潮中,仍能有目睹挥戈回日的感动,听到那字里行间的金铁之音。
《挥戈》读后感(十):亿万沟壑如迷宫
时隔多年,终于能完整地读完小说《挥戈》系列,与当初在网上的零散阅读不同,如今实体书在手,加上扉页题赠,更觉沉甸甸的。腰封上印着“知其不可而为之”的一排大字,揭开后,黑色的护封上还有两行小字——“孤独是英雄的常态”。读书时习惯卸下这些无用的外壳,于是,灰白封面上竖列的“人总要找到一个大于自己的东西”又映入眼帘。
“自己”究竟是什么?当“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之时,处于“愚昧的山峰”,当“知道自己不知道”之时,处于“绝望之谷”,随着经验与知识的增长,逐渐“知道自己知道”,便开始爬上“开悟之坡”,最终达到大师的境界,即“不知道自己知道”。大师境界类似于林青霞的美貌,美得不自知。这是著名的“邓宁克鲁格心理效应”,把这种认知偏误说得好听点,便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小说中“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吴戈,是“牛犊”吗?在少年吴戈的心中,其实是充满恐惧的,他不是不知道敌人的强大,但因恐惧而勇敢,他能闻到“那狼口里腥腥的死亡气息”(第19页)。然而,比躯体之死更可怕的是精神之死。“我不走,你们不能恨我爷爷”(第11页)。
第一篇《吴村之战》,少年吴戈为了给爷爷正名并报仇,仅凭一柄长刀、一人杆三尖猎叉、一柄五寸解腕匕首、一副弓箭、一只小弩、三个猎熊用的夹子,单枪匹马挑战武功远在自己之上淮北七虎。短短几页纸的武打描写精彩纷呈,字句间碰撞的刀光剑影挟裹雨夜的腥风扑面而来,少年胆气,宁死不辱。类似的濒临绝境的武斗场面在书中举不胜举,《风神镇》与铁塔的决斗;《南京的残夜》河房一战;《寻找吴戈》被官兵围困;以及最后一篇《烟月京华如梦寐》与崔翼野的比武。
少时读武侠小说之速度,皆因跳跃式的忽略了很多千篇一律的武打描写,几百个回合直接拖至结果并不影响情节推动。而《挥戈》里的招式乃斗智斗勇,对手强大,招招致命,弱者却随时都有绝地反击的可能。譬如:“吴戈从未见过这种长鞭,这一鞭已打得他后背的衣服几乎全碎了”,又“这人长鞭不及撤回,反手从腰间抽出一柄短斧,斧柄一转,就用斧刃锁住了猎叉”,又“吴戈这一脚蹬出,顺手就抽出了右腿绑腿上的匕首,顺势插进敌人的小腹”。(第14至15页)。这些镜头感十足的武打动作描写,大多集中在前两个故事。
后三个故事与之相关联,却把江湖恩怨逐步引向官场内部和日渐衰落的大明王朝,由此与吴戈的成长穿插在一起。《烟月京华》中的耿思明是吴戈少年时期的朋友,他从当年的犯颜直谏变得如今与贪官同流合污,他与吴戈有一场对话,那也是很多人的内心独白,“我们怀才不遇。我们志大才疏。我们什么都想改变,我们什么也改变不了。我们只能继续活下去。我们没有未来”。(第247页)
吴戈一直追寻的东西,那个大于自己的东西,在哪里?书中反复提到——“他看到无边的沟壑从大地的尽头竖立起来,地平线缓缓耸立了,翻转了。天地翻覆。大地如同莲花生大师的手掌,劈面倾覆下来,将自己蝼蚁一般埋入地底深处。无处可逃。无边的黑暗。十几年前的那个身影在眼前飞速逝去。而自己已永远沉埋。”(第228页,第281页)
成年的吴戈是不快乐的,如某位兄弟所说,他一直都在努力地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而不是自己喜欢的事情。人在江湖,却无法快意人生,连喝酒都得对自己千叮万嘱。“克制,克制,克制是你从小到大最擅长的事情”,喝了又如何?他接着安慰自己“你仍是一个绝对自律的好人,这是最后一次,保证最后一次”(第245页)。如此纠结同样也反映在他的感情世界里。
在《挥戈》的五个故事里,吴戈身边出现过几位女子,小莲、石姑娘、舒玉笙、虞畹兰、何丽华、雪汀、狄小姐……有评论说杨虚白不擅描写女性角色,这点我不能完全同意。他对反面角色刘氏的刻画,那是入木三分,尤其语言描写(第258至260页)大家自己看。篇幅有限,以下只列举与吴戈有感情互动的几位。
《风神镇》石小姐的出场应是最惊艳的,只可惜人物描写除了“娇柔羞涩”,还是“羞涩”,如此这般,其他人便看得眼睛都直了……好在写到男主角的时候,就不止是“心中一荡”那么简单,如“吴戈看着她洁白的后颈,还有未编入发辫的茸茸散发,鼻中闻到那股淡淡的少女清香,耳中更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第69页)。
《南京的残夜》中虞畹兰是一位貌美而又个性极强的歌女,吴戈却选择了姿色才艺稍逊的玉笙为未婚妻,虽不爱,但适合过日子。两位女子的结局最终令人唏嘘,其命运悲凉,连角色也无甚存在感。虞畹兰之死有些出戏,狗血台词批判之(第122)。
《烟月京华》中的狄小姐,算是吴戈感情线中的重要人物,其中有一场戏,“狄小姐一勺勺喂骨骨喝药,她的一缕头发从鬓边掉了下来,却腾不出手来拢上。吴戈几乎想伸手去帮她拢一拢头发,却终于不敢”(第261页)。狄小姐是钟情于吴戈的,于是他难过,他想喝酒、又想到答应了狄小姐戒酒。如此这般,既知个人之渺小,要寻找大于自己的东西,实在太容易了。一锭银子?一杯酒?又或者一个承诺?
以上都不是。
亿万沟壑如同迷宫,其中,只有一条,能抵达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