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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读后感100字

2021-03-28 02:25:2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读后感100字

  《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是一本由[法] 雅克·勒高夫著作,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页数:17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精选点评:

  ●历史分期会造成断裂,作者因此也强调连续性,主张把文艺复兴划为中世纪的一个子单元。这观点没什么新鲜的。整本书只有一句话可用,“历史学家必须掌握时间,同时要具备这样的能力,因为时间是变化的,历史分期对历史学家而言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具。”有点无聊

  ●史学家对重大历史问题的思考与研究往往与历史分期问题有关。历史是有阶段性的,各个阶段有显著的质变,但各阶段又非断裂性的,两个阶段间有过渡时间。如何把握过渡与转变是历史分期的关键,但这个问题可能会一直困扰着历史学界。我同意勒高夫的意见,历史分期是必要的,但历史学家在分期的时候必须要明确不能将两个阶段割裂开来。

  ●勒高夫用长时段的“漫长的中世纪”概念把文艺复兴以致思想史上的早期近代都涵括进去了,他划定的中世纪下限要到18世纪中叶!他也处理了作为漫长中世纪的一个子时期的文艺复兴时期中体现断裂性的方面,即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那年的四个事件。而现代国家诞生的缓慢性被他看作是中世纪与文艺复兴连续性的一个体现。

  ●吹中世纪的

  ●将文艺复兴上划到中世纪。在不断讨论中世纪与文艺复兴时期各个方面的交融与变化的过程中,不怎么出现的“近代”也在变的清晰

  ●一本小書,寫得還行。關於「我們必須給歷史分期嗎?」這個問題,重要的,不是回答必須與否,而是注意到,「必須」二字,以一種壓迫性的、因而使我們無從逃避的語氣,促使我們去反思,諸如什麼是歷史分期,有過哪些歷史分期,為何有這些分期等等問題。

  ●小册子 3.5星 最大贡献是改变固有思维模式 所谓的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 其实并非截然不同 好多变化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

  ●篇幅太小叻

  ●周末往返深杭时翻了一遍。主要是讲中世纪与文艺复兴分期的书。作者认为中世纪持续到18世纪中叶,并且正本清源了一些概念,这些让人看得很过瘾。不过书名有点标题党吧……

  ●重叠的十五世纪,漫长的十八世纪与中世纪的终结,大革命与十九世纪

  《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读后感(一):时间本位的历史塑造

  读这本书之前,我向人请教一个问题,人类社会真的是进步的么。得到的回答是去翻看某某人的某本著作好了。我有点记不清那是哪本书了,但这本书,的确是与我的疑问不谋而合了。

  这本书很薄,意在说明一个问题,即中世纪和现代的分期如何而来,又顺带罗列了不少著述,以此证明很多带有现代烙印的新鲜事物,实则在中世纪已有萌芽。尽管如此,理性对宗教的胜利仍然是真真正正发生了的,只是这种不容否认的演进,背后是漫长且持续不断的进程。

  如果只是从一个结论来看,似乎并没有什么稀奇。但这本书意在强调一种对待历史分期的态度,一种认识论的革新。至少在我的理解来讲是这样。既是革新,自然有旧观念和新观念的冲撞。我试图将自己体会的部分表述出来,尽力表达清楚。

  首先就是我困扰良久的问题,人类社会真的在进步么。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有达尔文进化论影响下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史观,也有马克思·韦伯暗示的宗教理性消弭后灵魂栖所的失落。前者往往笼罩史学叙述而后者多呈现于文学表达。再考虑到史学研究中“西方中心观”的横行,工业革命和民主制度的巨大优越感等等。勒高夫从历史分期概念出发,同样呈现了不同的“古今之别”。其中有奥古斯丁对衰老世代的假设,或是人类终将走向末日审判的预言,也有中世纪后期出现的,饱含希望的进步概念等等。加之勒高夫提到,在相当宽宏的时空内,史家能做的只有提取其中相对突显的特色。由此看来,结论反倒是,人类社会是否进步,取决于人们相信什么、认同什么。或许根本没有进步、退步的概念,时间向来是线性不间断的发展着的,在历史的实践中,无法进行真正的对比,故而是进步还是退步,只能存在于人们的概念中,再由此左右人们对当下生活的理解,左右人们对未来和过去的想象。

  除了为我这种天马行空思绪繁杂的人解惑外,这个答案的意义在于避免以高高在上的态度理解古今之别,当然这也是老生常谈了。其实换个思路,虽然现代化史观仍是如日中天,但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抱持明天会更好的心态,无疑能从中得到极大的安慰。至于历史学者,心中有数便罢了。

  进步涉及到一种价值判断,而作为客观存在的差异却是不容否认的。如何理解差异的产生,构成了历史分期概念的前提。勒高夫所竭力表述的,就是这个过程的漫长和迂回。其中不乏有回溯旧日辉煌的“复兴”时代,也有打破当下囚笼的“革新”创举,最终演化出有别于旧日的光景,主要是思想的扭转,但也伴随着经济活动的助力。

  即使可以借历史分期的概念表达时代间的差异,但这漫长过渡中的不确定性,仍应该被正视。尤其在对历史演化作概括和假设时,尤其要谨慎以对。

  其实是个很悖谬的存在,历史实践充满了偶然性,但历史学家的任务却被塑造成了从这种偶然种强行拼凑一个线性因果所串联的过去。

  《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读后感(二):勒高夫解决“历史分期”的问题了吗?

  勒高夫解决“历史分期”的问题了吗?

  文|蒂芗

  历史分期,是每个接受过历史学教育的人都熟悉的主题,比如我们说的“秦朝”、“五代十国”或者“康乾盛世”等概念,以及比如1840年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等说法,都是对历史进行分期的例子。

  历史分期即将历史分割成一段一段有着各自独立内涵的时期。它是人类认识历史的一种工具,是人类掌握和管理时间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古已有之。

  不同的文明对历史进行分期的方法可能有别,不过中国古代文明和西方古典时期,在历史分期上都有个共同特征,即以伟大人物的名字来命名一个时期和时代,比如西方讲伯利克里时代,中国讲尧舜禹时期。到了中世纪以后,勒高夫告诉我们,犹太-基督教传统里出现了两种历史分期模式,一种是《旧约》中将世界从诞生到终结分为四个王国的模式,这四个王国前一个被后一个吞食,第四个王国最后被上帝的永恒之国取代。这种历史分期方法一直影响到中世纪末期;另一种模式是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提出的六时期理论,前五个时期是从亚当到耶稣的诞生,第六个时期是从耶稣的诞生到时间的终结即末日审判的到来,是人的历史时期。到了近现代,西方史学出现了与基督教的历史分期模式不同的分期方法。比如维科提出了三阶段论,他将人类文明分为神袛时代、英雄时代和凡人时代。到了十八世纪,法国的伏尔泰和苏格兰的启蒙史学家休谟、米拉等人,将人类历史分为四个阶段:狩猎文明、游牧文明、农耕文明和商业文明,这四个时期分别对应人的幼年、青年、壮年和晚年。现代的历史学家还提出了其他历史分期理论,比如黑格尔的四阶段论和马克思的五阶段论等。

  一直到今天,无论是在专业史学界,还是在社会大众、舆论媒体或文学影视作品的历史认知和历史意识里,历史分期都是一种强大的理论工具和思维方式。至于它的好处,勒高夫写道:“由于它的存在,人类在时段、时间中组织和演变的方式变得清楚。”(p133)历史分期使得人们对历史的运用变得丰富多彩。(p132)

  然而,问题是,“历史是一以贯之的还是被分成一块一块的。或者,是不是应该将历史切割成片状?”(p3)

  勒高夫这本小书,以中世纪和文艺复兴的关联性为例,试图批判历史分期的做法,他要纠正人们关于“历史分期”的刻板印象。他指出在历史分期中,人们夸大了历史的断裂性。历史是流动的,演变的。我们常常用“某某时代”做出的历史分期,容易让人忽略这个时代与其之前历史的相似性和连续性。“断裂是罕见的。常见的模式,是或长或短。或深或浅的转变,是转向,是内在的重生。”断裂是人们对历史的误读,连续才是历史的常态。

  该书的主体内容,即从第四章到第七章,勒高夫详细回顾了西方史学界对文艺复兴和中世纪的研究(第四章和第五章),证明史学家米什莱和布克哈特夸大了15世纪到16世纪文艺复兴的独特性,忽略了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的连续性。他在第六章批判黑暗的中世纪这个说法,试图表明,中世纪不仅不黑暗,反而孕育了现代性。可以将现代性追溯到中世纪。以宗教为例,他表明,从中世纪一直到17世纪不信教者出现之前的连续性。在第七章,他从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举例表明,如果像米什莱等人所做的那样,将15到16世纪视为文艺复兴时期,那么没有证据证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一直到十八世纪中叶,是截然不同的时期。勒高夫举出的例子包括,餐桌礼仪、面包和食肉习惯、油画支架的使用、食用鲱鱼的习惯、思想多元性、人文主义精神等,他认为这些在文艺复兴和十八世纪占有重要地位的现象,都可以追溯到15世纪之前。

  接着,作者采用布罗代尔的长时段理论,提出了“漫长的中世纪”概念,并认为,中世纪一直持续到十八世纪中叶,传统上说的“文艺复兴其实只不过是漫长的中世纪的最后一个子时期”,是中世纪的“最后一次重生”。(Pp.128-130)“真正的现时代”开始于十八世纪后半夜,是工业革命和《百科全书》出版之时,而这也是中世纪真正结束之时。这就是本书的主要观点。

  严格来说,该书并不复杂,作者勒高夫也没提出什么新观点,个人认为没必要夸大其重要性。他无非是指出历史分期忽略了历史的连续性,夸大了历史的断裂性。但,他并没有从史学理论或者认识论上剖析历史分期这种历史认知方式的本质特性和问题,也没有给出历史分期的替代方案。他的解决方法不过是采用了长时段理论,但长时段理论依然没有回避历史分期,不过是用长的分期取代了短的分期。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勒高夫对历史分期的批判是否成功是值得怀疑的。

  在本书中,勒高夫强调了中世纪和文艺复兴的连续性,不接受米什莱和布克哈特等人的“中世纪—文艺复兴”断裂之说,但他却提出了“漫长的中世纪—现时代”断裂之说(P127),他其实是用后者取代了前者,换言之,他是用一种新的断裂取代了前一种断裂。这依旧是历史分期的做法。勒高夫提出的是一个他不仅没有解决、甚至自身也无法摆脱的问题。

  所以,回到书名《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勒高夫的答案恐怕是:“Oui”。

  (《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雅克·勒高夫著,杨嘉彦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

  《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读后感(三):(转)许明杰︱长时段视野下“漫长的中世纪”

  2018-03-16 10:06 来源:上海书评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029362

  一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明代文学家杨慎这首著名的《临江仙》道尽了历史沧桑,历来为人们吟诵,后来成了《三国演义》的卷首词。在笔者看来,这首词的价值不只是文学式的吟唱,更在于史学思想的表达,展示了作者对历史时间的深刻思考。英雄人物的“是非成败”虽然光辉耀眼,但转头成空,而青山夕阳则是永远不变。可见历史不同领域的时间演变节奏是迥异的,英雄人物所代表的政治事件的演进时间是快速的,而青山夕阳所代表的时空地理格局是恒定的。

  这是中国古人的思考,但竟然能与西方现代史学思想产生共鸣。笔者不禁想到了二十世纪西方史学大师布罗代尔的“长时段(longue durée)”理论。此人是法国年鉴学派的第二代领袖,他继承了该学派创始人吕西安·费弗尔与马克·布洛赫的主张,认为历史研究的重心不应该是“英雄人物”的政治史,而是人类社会总体的历史,即“总体史”。因为社会演进的节奏与个人的政治事件差异极大,旧的历史时间观念不再适用,因此要用“长时段”这一概念来形容地理和社会的变化,其节奏要慢于政治事件的个人时间。“长时段”理论代表了二十世纪西方史学对历史时间观念问题的新思考,在学界产生了巨大影响。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挑战了西方传统的历史分期模式。这种传统模式便是经典的“古代-中世纪-近代”三分期法,一般将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作为古代与中世纪的分界点,而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地理大发现等事件或运动则标志着中世纪的结束与近代的开始。这种分期模式很明显是以“政治事件或运动”为核心。然而根据“长时段”理论,社会的总体发展是缓慢的,“政治事件或运动”对社会产生的影响非常有限,将其作为历史不同阶段的分界线是不合理的。这意味着传统的历史分期模式存在明显问题,正因为如此,年鉴学派的许多学者,包括布罗代尔,较少使用这一分期模式涉及的时间概念,例如“中世纪”、“近代”,转而使用较为客观准确的“世纪”等概念。

  但传统的历史三阶段分期法究竟如何处理,是彻底抛弃还是修正后继续沿用,这一问题布罗代尔并未解答。而布罗代尔的高足、年鉴学派第三代领袖人物——雅克·勒高夫(Jacques Le Goff , 1924-2014)则接手了这一重任。他专门写了一本著作,集中回答了这一问题,这便是本文所要推荐的这本书——《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杨嘉彦译,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出版)。

  二

  这是本小书,篇幅只有一百三十多页,却出自大家之手,有相当的分量。勒高夫的专长是西欧中世纪史研究,年鉴学派第三代还有一位代表人物勒华拉杜里也擅长于此,两人又都是布罗代尔的弟子,可谓中世纪研究的“双子星”。在数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勒高夫一直倾心于中世纪史,著作等身,不仅在法国,甚至在整个西方学界都有极大影响,称之为史学巨擘也非过誉。他的不少作品陆续翻译成了中文出版,包括《中世纪的知识分子》(1996)、《圣路易》(2002)、《钱袋与永生——中世纪的经济与宗教》(2007)、《历史与记忆》(2010)、《中世纪文明》(2011)、《试谈另一个中世纪》(2014),已为我国学界熟知。而《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写作于2013年,于次年出版,这一年作者不幸去世。因此该书是作者的临终之作,凝聚了他对历史分期问题长期的思考成果。

  这部著作的主旨就是在“长时段”的视野下探讨历史分期问题,矛头直接指向传统的分期模式。虽然他继续沿用传统模式的三阶段分法,但又对之作出批评。他认为历史的连续性是第一位的,所以传统上将某个文化政治事件或运动作为划分历史阶段标志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在此基础上,作者修正了这种分期法,提出“漫长的中世纪”的说法。作者选择“中世纪”作为全书的核心应该是经过慎重考虑的。一方面,这是作者毕生耕耘的学术领域,成就非凡,自然也十分熟稔。另一方面,“中世纪”对传统的历史三阶段分期法具有关键意义,因为“中世纪”位于“古代”、“近代”之间,时间一旦划定,其他两个时期的界限也变得清晰。

  三

  该书的主旨很明确,就是修正传统的历史分期模式。具体而言,就是匡正这一分期模式下的“中世纪神话”。这一“神话”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一,“中世纪乃黑暗时代”。这源于传统分期法对三个历史时期鲜明的价值评判,其中“中世纪”地位最低。“中世纪”对应于基督教世界,一切由教会主导,古典文明衰落,因此是“野蛮与黑暗”的时代。而与之相对,“古代”与“近代”则展现明显的进步特征,前者以古希腊罗马文明为标志,代表“光荣与伟大”,后者肇始于文艺复兴,开启了西方文明的复兴与繁荣。

  作者指出,这种中世纪史观源于文艺复兴以来西方知识界的偏见,虽然由来已久,且影响力仍然巨大,却早已过时。从十九世纪开始,学者们就不断给“中世纪”正名。一方面,古希腊-罗马文化并未在中世纪断绝,反而是得到充分延续,例如古代的“博雅教育”得到继承,理性、科学精神也延绵不绝,集中体现为大学教育和宗教经院哲学。中世纪艺术也具有相当的创造力,体现在建筑、绘画和雕塑等各个方面。另一方面,这一时期欧洲的经济也持续进步,尤其是十二至十五世纪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因此,中世纪早就“丢掉它带有否定意义的内涵……成为具有创造力的时代”(第14-15页)。

  “中世纪神话”第二个层面的含义便是“千年中世纪”,这与“黑暗中世纪”的说法密切相关。既然“古代”由古希腊罗马文明代表,那么西罗马帝国的灭亡(476年)便意味着古代的结束与中世纪的开始。而文艺复兴又开启了古典文明的复兴趋势,因此十五世纪是中世纪的结束与近代的开端。如此算来,“中世纪”恰好延续千年。

  而作者则认为中世纪的这种分期法并不合理,不仅其开始应该前溯,而且其结束点也要后延,这便是“漫长的中世纪”。首先,古代向中世纪的“转化是个漫长、渐进、充满交迭的过程…不能确定某个日期标志这两个时代的鲜明断裂”(第18页),而应该代之以一个时段。三至七世纪欧洲历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用以描述这一转化正好合适,这一时期学界往往称之为“古代晚期(late antiquity)”。

  以此类推,将文艺复兴作为中世纪结束、近代开始的标志更是不合适,因为文艺复兴并未带来西欧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格局的根本性改变。例如在艺术、文学、音乐等领域的诸多方面,文艺复兴的革新非常有限,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延续了中世纪”。而且在此之前,还存在多次古典文化的复兴运动,也应称为“文艺复兴”,例如8世纪“卡洛林文艺复兴”、十二世纪的“文艺复兴”。所以十五、十六世纪的文艺复兴“其实只不过是漫长的中世纪的最后一个子时期”(第130页)。

  而且在这次文艺复兴及其之后的两百余年间(十五至十八世纪),欧洲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仍然延续着中世纪的传统格局。在经济方面,欧洲的经济基础仍然是农业,经济思想也并未呈现革命性变化。虽然地理大发现促进了远洋航海和贸易,但在十八世纪之前并未真正形成规模和影响力。在政治领域,虽然一些地区和国家经历了政治动荡,但这一时期君主制依然是最主要的政治制度。宗教改革虽然打破了天主教一统天下的局面,但基督教信仰的统治地位并未改变。社会生活方面,人们的饮食结构、服饰和风俗依然延续着中世纪的习惯。只是到十八世纪中叶欧洲历史出现了断裂性变化,西方方才进入现代时期。蒸汽机的改进预示了现代工业的诞生,彻底改变了经济。启蒙运动使得理性和反宗教思想普遍传播,科学和现代技术大行其道,此前的思想文化格局由此改变。法国大革命开启了普遍的反君主制运动,旧的君主政治制度彻底衰落。

  四

  虽然该书名为《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但作者的主旨是表达自己独特的中世纪观。这种观点颇有新意,主要体现为对中世纪的界限进行了重新定义,呈现了一个“漫长的中世纪”。关键在于对中世纪终结点的选择,不是“文艺复兴”,而是十八世纪中叶,这种观点在学界极为罕见,新意突出。作者甚至实现了自我否定,须知他此前的著作,例如《中世纪西方文明》一直将公元1500年前后作为中世纪的终结点,可见其学术勇气。

  勒高夫的中世纪史观明显体现了年鉴学派的学术传统。他在书中就坦承,自己的历史分期观受益于布罗代尔的“长时段”观念(第130、131页),而“漫长的中世纪”的概念更是直接受到尊师名著《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影响。作者不仅在论述中多次引述了这一著作(第94,97-100页),而且概念本身也有借鉴,布罗代尔曾强调说十六世纪是“漫长的”。此外,布罗代尔在著作中提出西欧到十八世纪末方才摆脱了传统经济的束缚,确立了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统治地位,而勒高夫将十八世纪中叶作为“漫长的中世纪”的终结点,毫无疑问是对老师观点的回应。二人虽然都主张“长时段”观念,但取向却有明显差异。如果说布罗代尔是通过“长时段”探讨西方现代经济的源头,勒高夫则是借助“长时段”探讨中世纪的终结。

  这种新的中世纪观也是对二十世纪以来经济社会史研究潮流的呼应。经济社会史是新史学发展过程中诞生的新领域,侧重社会经济结构和形态的研究,为我们重新理解历史分期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无论是中世纪的开始或者结束,经济社会史学家倾向于认为存在一个渐进的过程。就中世纪的开端而言,他们往往采用“过渡”的说法。中世纪经济史先驱亨利·皮朗认为,古代经济以地中海为中心,中世纪农本经济以西北欧为中心,从前者的衰落到后者的兴起延续了数个世纪。

  近来马克思主义学者佩里·安德森则在其代表作《从古代到封建主义的过渡》中提到,古典经济是“奴隶制生产方式”,中世纪经济是“封建生产方式”,从古代到封建主义的过渡经历了长期的演进过程。同样,中世纪的结束也存在一个“过渡”,这便是二十世纪西方史学界曾经激烈争论的问题——“封建主义(中世纪经济形态)向资本主义(近代经济形态)的过渡”。这个过程很长,一直延续到工业革命。鉴于工业革命的转折意义,因而此前的这个过渡期往往又被称作“前工业化”(pre-industrial)时期,特点是农业经济占主导。例如美国学者罗伯特·布雷纳的经典论文《前工业化时期欧洲的乡村阶级结构与经济发展》便采用了这一说法。而荷兰学者范赞登最近的一本著作《通往工业革命的漫长道路:全球视野下的欧洲经济,1000-1800年》也强调了工业化之前农业经济的延续性。从经济社会史的视角出发,中世纪确实显得更为“漫长”。

  按照书名,这部书应当系统回答是否应该以及如何给历史分期这些大问题,照理说应该是本大部头著作。但作者集中关注的却是欧洲的“中世纪”,论述自己“漫长的中世纪”的立场,而且篇幅较短,似乎有些名不符实。但无论怎样,这是本很有价值的书。作者呈现了对历史分期与中世纪定位等问题的最新思考,即便他的观点未必完全可取,但无疑可以启发读者就这些主题进行自己的思考。例如中国历史的分期,按照传统看法,1840年的鸦片战争是近代史的开端。然而这是政治史的视角,如果借鉴勒高夫“漫长的中世纪”的看法,无疑可以发现这一分期方法的局限性。

  这本著作虽然出版不久,但在国外学界已经引起关注。特别是法国,已有多个学术期刊发表书评加以推介,评价以肯定为主。该书英文译本2015年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发布,中译本紧随其后在今年出版,译文流畅易读,错误很少,这对于中世纪史的研究者和爱好者而言无疑是件幸运的事。

  《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读后感(四):【转】刘寅:勒高夫与“长中世纪”

  转载自:文汇学人微信公众号

  ◇中国读者对历史分期问题不会感到陌生。共和国“十七年”史学的“五朵金花”中,分期问题居首。这不是偶然的。正如勒高夫所言:“新时期的一种观念总是反对前一时期的观念,后者总被认为是黑暗的阶段并理应让位于光明。”

  ◇ 在勒高夫看来,欧洲历史的现代转折并非文艺复兴,而是发生在18世纪下半叶的诸多变革。在批判“中世纪黑暗说”时,勒高夫所引征的主要是盛期中世纪,这与他个人的学术研究重心有关。在这个意义上,勒高夫对文艺复兴史学进行反思,应当算是一次不大不小的学术跨界。可能与他的盛期中世纪视角有关,在《分期》中,勒高夫没有论及与他的主题密切相关的另一项传统分期“晚期中世纪”(大致1350—1500年)及其当代学术史。

  ◇用新的长时段打破旧的古史分期的思潮也并非法国学术所独有。在这里,我们可以简略提及在当代英语与德语学界备受瞩目的两个史学概念。其一是“早期现代”,第二个概念是“旧欧洲”。

勒高夫

  勒高夫的作品常常会给读者带来这样的感受:中世纪离我们现在的世界似乎既很近又很远。站在年鉴学派的经典立场上,勒高夫认为,史学的本质在于把握时间和变化,而长时段的优势正在于能够将历史演进中的连续性与断裂性相结合。这正是他选择使用“长中世纪”(5—18世纪)的概念来囊括传统意义上的中世纪与文艺复兴时代背后的考量。

  法国中世纪史学者雅克·勒高夫(JacquesLeGoff)大概是作品的中文译介最多的西方当代史家之一。根据我的统计,他的专著和编著中译至今已有12本之多。这种“勒高夫热”自然部分得益于其身为“年鉴学派”当代领军人物与20世纪60年代以降的“新史学”运动领袖的赫赫声名。但同样重要的是,勒高夫从来都乐于保持一种平易近人的学术写作姿态,这使中世纪研究之外的学者乃至非史学专业的普通读者都有兴趣阅读他的作品,而且不难从中获益。新近翻译出版的《我们必须给历史分期吗?》(杨嘉彦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以下简称《分期》)让中国读者再次得以领略勒高夫轻快的文风,以及他在学术生涯的最后时光里依旧充沛的学术活力。这本小书的法语原版(Faut-ilvraimentdécouperl’histoireentranches?Paris:ditionsduSeuil)出版于2014年1月,当时的勒高夫已是90岁高龄。3个月后,这位20世纪史学大家与世长辞。《分期》一书是勒高夫为我们留下的最后的史学思考。

|| 囊括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的“长中世纪”

  这部散论(essai)的主题是西方历史中的“中世纪”与“文艺复兴”之间的关系。在勒高夫看来,这两个在传统叙事中泾渭分明的时代,更应该在同一个西方历史的大时段中加以理解,他称之为“长中世纪”(longmoyenage)。勒高夫选择从“历史分期”这个大问题入手思考。中国读者对历史分期问题不会感到陌生。在作为一门现代学科的中国史学走向形成的过程中,古史分期问题一度扮演了核心角色。共和国“十七年”史学的“五朵金花”中,分期问题居首,而且与另外两朵金花(“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密切关联。比照中西分期问题可以发现,聚讼最多的都是对上古与现代之间的中间时段的性质与边界的理解:对中国史来说,是所谓的“封建时代”;对西洋史来说,则是“中世纪”。这不是偶然的。正如勒高夫所言:“新时期的一种观念总是反对前一时期的观念,后者总被认为是黑暗的阶段并理应让位于光明。”(《分期》,第34页)与常常被理想化的古典时代不同,中世纪构成了与“现代”相反相成的历史阴影与历史“他者”。勒高夫在《分期》中多次暗示我们,把文艺复兴视为现代的开端与把中世纪视为现代的对立,是伴随着现代西方的诞生而出现的同一种历史叙事的两面。《分期》一书本质上是勒高夫对这种经典历史阐释法的学术史批判。在对于这种西方历史的传统分期的形成史与修正史的辨析中,勒高夫阐发了他对“作为社会科学的史学研究”(histoire,sciencessociales;这也是著名的《年鉴》期刊1994年更名之后的副标题)的性质与前工业化时代的欧洲的历史进程的个人见解。

  《分期》正文部分共分八章。第一章提纲挈领地概述了三种在前现代西方最有影响的历史分期方式。它们均具有十分强烈的基督教色彩。首先是以圣经旧约《但以理书》中的四兽异象为原型的统治帝国更替模式。第二种是以奥古斯丁《上帝之城》第九卷为代表的、围绕着圣经历史建构并比照人生阶段的人类历史六时期模式。第三种分期模式以人类的救赎历史为主线,勒高夫以13世纪圣徒传集《黄金传说》为其代表(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于2016年的该作品中译本的译名为《金色传奇》)。在其中,亚当以来的人类历史被分割为“迷途”、“更新”、“和解”与“朝圣”四段。第二章梳理现代历史分期模式的发生史。彼得拉克在14世纪最先使用了区别于古代和当下的“中间时代”一词。德国新教史学家塞拉里乌斯在17世纪第一次用“古代—中世纪—现代”的三分法写作通史,以“中世纪”为主题的一卷以君士坦丁皇帝始,以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终。直到18世纪末,“中世纪”都是一个与黑暗和蒙昧相关的负面概念。19世纪的浪漫主义运动与中世纪文献学的兴起开始为“中世纪”洗刷污名。第三章从教学和学科建制的角度继续讨论现代史学。通过罗列欧洲各国大学中史学讲席的设置时间等方式,勒高夫勾勒了历史如何在16—19世纪期间逐步演化为自主的教育和研究对象。

  第四、五章的主题是文艺复兴的学术史。勒高夫先是探讨了两位19世纪的史学家对作为一个独立历史时期的“文艺复兴”的“发明”。一位是勒高夫所钟爱的法国史家儒勒·米什莱(可进一步参考勒高夫的论文《米什莱的几个中世纪》,收录于《试谈另一个中世纪》,周莽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另一位是德语文化史家雅各布·布克哈特。米什莱在1840—1841年法兰西公学院的讲座中开创性地使用“重生”的概念命名14—16世纪发生在意大利各个城邦与公国的文化勃兴。布克哈特的名著《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则首次系统地提出了文艺复兴时代“人的发现”、“对世界的发现”与人文主义的兴起等经典命题。第五章主要评述了四位20世纪的文艺复兴阐释者:保罗·克利斯特勒、欧金尼奥·加林、欧文·潘诺夫斯基与让·德吕莫。他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推进和深化了米什莱与布克哈特奠定的历史叙事。以返回古代(克利斯特勒特别强调这个“古代”包括基督教教父传统)和“重生”意识(潘诺夫斯基的学术主题)为特征的文艺复兴,完成了与中世纪的决裂(被加林阐释为对中世纪日益僵化的思想体系的摧毁),开启了西方的现代进程(德吕莫把地理大发现与宗教改革也视为广义的文艺复兴运动的一部分)。在第六章,勒高夫对“文艺复兴现代开端说”的另一面,即“中世纪黑暗说”,进行了全面驳斥。传统叙事认定为文艺复兴开创的正面价值,如对古典学问的复兴、革新与当代意识的出现,人本与理性精神、审美与艺术的发展,中世纪都不缺少。而中世纪被人诟病的阴暗面,如宗教战争与对巫术的迫害,在15世纪之后依旧延续、甚至加剧。

▲ 法国史家儒勒·米什莱(1798—1874)开创性地使用“重生”的概念命名14—16世纪发生在意大利各个城邦与公国的文化勃兴。

  第七章是《分期》全书的核心。勒高夫最终“图穷匕见”,正式提出了“长中世纪”的说法。用他自己的话说:“无论是在经济、政治还是社会、文化领域中,在16世纪,甚至直到18世纪中叶之前,都不曾有过能证明将中世纪与一个新的、不同的时代即文艺复兴相分离的根本改变。”(《分期》,第93页)勒高夫所枚举的各项例证可大致概括如下。新大陆在15世纪末被欧洲“发现”,但直到18世纪,美洲才在西方世界成为具有影响力的经济与政治实体。欧洲的远洋航海技术在12—13世纪就已经有所发展,但直到18世纪中叶以后才实现大突破。在盛期中世纪时奠定的欧洲农业经济格局直到17世纪之后才逐渐因为商业资本的介入而发生重大改变。欧洲的社会生活,包括收成与饥荒、饮食、金属工具、服装时尚与仪礼规范,在11—18世纪期间都呈现出强烈的延续性。16世纪的宗教战争与17世纪的英荷共和革命并没有彻底颠覆传统欧洲的君主继承制与以王朝关系为基础的国际格局。资本主义货币经济对中世纪“封建”经济的真正胜利发生在18世纪后期。直到启蒙运动,基督教对欧洲思想界的绝对宰制才真正终结。总而言之,在勒高夫看来,欧洲历史的现代转折并非文艺复兴,而是发生在18世纪下半叶的诸多变革:瓦特与蒸汽机、狄德罗与《百科全书》、斯密与《国富论》、美国与法国的大西洋革命。不过,勒高夫也公正地概述了佛朗哥·卡蒂尼等学者持有的“1492年变革说”,后者把15、16世纪之交视为欧洲史上承上启下的决定性时代。

  在作为全书结语的第八章,勒高夫回到了历史分期问题,并对于历史科学本身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站在年鉴学派的经典立场上,勒高夫认为,史学的本质在于把握时间和变化,而长时段(longuedurée)的优势正在于能够将历史演进中的连续性与断裂性相结合。这正是他选择使用“长中世纪”(5—18世纪)的概念来囊括传统意义上的中世纪与文艺复兴时代背后的考量。历史分期或许无法有效地把握全球格局的历史变迁,但对于有限的文明区域(如欧洲),它依旧是可能、必要而且有益的史学工作。

  总体而言,《分期》是一本阅读体验非常好的书。勒高夫以一种娓娓道来的方式,把历史叙述、学术史与个人观点出色地结合在了一起,可以说是“大师小书”的典范。不过,从专业读者的角度来看,《分期》的有些部分,特别是反对“黑暗中世纪说”的第六章,近乎教科书式的事实罗列略显乏味。但这种普及读物的写法应该是勒高夫刻意为之。从1959年进入高等研究实践学院第六部(也就是后来的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到1969年担任《年鉴》期刊(Annales:économies,Sociétés,Civilisations)主编、1972年接替费尔南·布罗代尔出任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勒高夫40岁出头就奠定了自己在学界的地位。而在学术象牙塔之外,向大众文化推介中世纪同样是勒高夫终身倾力的志业。1968年,勒高夫在极度繁忙的学术工作之余选择接手了流行广播节目“周一说历史”(Leslundisdel’histoire)的主持工作,向大众普及史学界的最新进展。节目反响颇佳。他也是通俗历史读物与通史写作的高手,已有的中译作品包括《中世纪文明》(徐家玲译,格致出版社2011年版)、《给我的孩子讲欧洲》(王佳玘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与《给我的孩子讲中世纪》(林泉喜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勒高夫属于法语中称之为historienengagé的那种热衷于在学术专业与现实世界之间建立关联的历史学家。在1983年,他受法国政府之邀,利用自己对时间体验的学术敏感(中世纪不同人群的时间感受是勒高夫学术研究的核心主题之一)参与了巴黎大众交通系统的设计工作。21世纪初,配合扩张中的“欧盟”的文化认同建设,勒高夫为由他自己主编的书系“欧洲的形成”(TheMakingofEurope)撰写了以“作为现实与表征的欧洲形成于中世纪”为主题的通俗读物,同时以五种欧洲语言出版。英文书名为《欧洲的诞生》(TheBirthofEurope);法文书名则和《分期》一样是一个问句《欧洲诞生于中世纪吗?》(L’Europeest-ellenéeauMoyenAge?)。这本书得到了一些欧洲政要的公开称赞。一位评论家称,这部书让勒高夫成为了“欧盟”的“宫廷史家”。

  不过,大概出于对文意的直白晓畅的追求,勒高夫在《分期》中的一些局部论断似有可商榷之处。以第一章为例。勒高夫认为奥古斯丁的人类历史六阶段分期模式是一种悲观的世界衰落理论,“直到18世纪都在阻碍着进步理念的诞生”(《分期》,第5—6页)。但正如20世纪的奥裔学者盖尔哈特·拉德纳关于早期基督教中的改革理念的经典研究所指出的(GerhartLadner,TheIdeaofReform:ItsImpactonChristianThoughtandActionintheAgeoftheFathers,Cambridge:HarvardUniversityPress,1959),奥古斯丁的历史六阶段论其实体现了一种积极的历史意识:人类的历史命运并非重返伊甸园中的纯真幼年,而是在革新中进步(reformatioadmelius)。再如,勒高夫暗示,以人类救赎为线索进行历史分期的做法是13世纪的创新。但这种史观和分期方式显然可以上溯到新约中的保罗神学,即认为人类先后经历了“前律法”(antelegem)、“律法”(sublege)与“神恩”(subgratia)三个历史阶段。不过,《分期》中类似的可商榷之处并不影响全书的立论。

|| 传统分期“晚期中世纪”

  在批判“中世纪黑暗说”时,勒高夫所引征的主要是盛期中世纪,特别是“12世纪文艺复兴”与13世纪经院哲学的文化与社会成就。这与他个人的学术研究重心有关。他的早期著作《中世纪知识分子》(张弘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的主题是职业知识人在12世纪的出现与在13世纪的体制化[就是这部著作打动了布罗代尔,使他决定把这位未能完成教职论文(thesed’etat)的年轻人召入高等研究实践学院工作];他的两部传记研究《圣路易》(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与《阿西西的圣方济各》(SaintFrançoisd’Assise,Paris:Gallimard,1999),传主都是13世纪的人物;在他著名的“炼狱的诞生”命题中,12世纪出现的炼狱意象的实体化,意味着以时间与劳作(包括祈祷和奉献)换取拯救这一中古基督教最大特征的确立(LaNaissanceduPurgatoire,Paris:Gallimard,1981);他对于高利贷的研究(参考《钱袋与永生》,周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则突出了这种经济活动在西欧如何从最初被否认与排斥,到13世纪时被逐渐接受,体现了中世纪宗教—经济思想中蕴藏的现代性因素……

  在这个意义上,身为盛期中世纪学者的勒高夫对文艺复兴史学进行反思,应当算是一次不大不小的学术跨界。可能与他的盛期中世纪视角有关,在《分期》中,勒高夫没有论及与他的主题密切相关的另一项传统分期“晚期中世纪”(大致1350—1500年)及其当代学术史,我们不妨在这里简略地加以补充。约翰·赫伊津哈的《中世纪的秋天:14世纪和15世纪法国与荷兰的生活、思想与艺术》(何道宽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出现在了《分期》书末的参考文献中,但勒高夫并未在正文中提及。在这部1919年用荷兰语写就的名著中,赫伊津哈以一种挽歌式的笔调勾画了勃艮第公国(位于尼德兰南部地区)与法国北部的法语文化圈(特别是宫廷)在晚期中世纪时一种“过度成熟”的文化氛围。“晚期中世纪并非一个新时代的起点,而是一个过度衰老的时代的缓慢消逝。”赫伊津哈的“北方文艺复兴”的迷人的病态,与布克哈特式健康、昂扬的文艺复兴形象构成了鲜明的对比。

  1924年,该书的首部英译本出版,在赫伊津哈本人的认可下,标题定为TheWaningoftheMiddleAges(中世纪的衰落)。而在1996年问世的新译本则把标题改为TheAutumnoftheMiddleAge(中世纪的秋天)。译名的变动自然是出于对原书名中herfsttij(相当于英文中的falltide)一词译法的重新考量,但背后的学术史背景是近几十年来几代学者对晚期中世纪文化活力与创新越来越积极的评价。如荷兰学者海科·奥伯曼就多少有点挑衅地把晚期中世纪唯名论神学的成就称为“中世纪神学的丰收”(HeikoOberman,TheHarvestofMedievalTheology,Cambridge:HarvardUniversityPress,1963)。与赫伊津哈的衰落命题相关,把晚期中世纪欧洲视为由饥荒、黑死病、教廷分裂、农民起义、百年战争与宗教迫害主导的危机时代的传统观点(可参考巴巴拉·W.塔奇曼著、邵文实译,《远方之镜:动荡不安的14世纪》,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也在近年来遭到了若干系统批判[如PeterSchuster,“DieKrisedesspätmittelalters.ZurEvidenzeinessozial-undwirtschaftsgeschichtlichenParadigmasinderGeschichtsschreibungdes20Jahrhunderts,”HistorischeZeitschrift,269(1999),19-55 ;HowardKaminsky,“FromLatenesstoWaningtoCrisis:TheBurdenoftheLaterMiddleAges,”JournalofEarlyModernHistory,4(2000),85-125]。封建领主制度危机的旧命题[如GuyBois,TheCrisisofFeudalism:EconomyandSocietyinEasternNormandy(c.1300-1550),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4]变成了社会经济转型的新命题(如克里斯托弗·戴尔著、莫玉梅译,《转型的时代:中世纪晚期英国的经济与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战争与动乱在国家建构(RichardKaeuper,War,Justice,andPublicOrderEnglandandFranceintheLaterMiddleAges,Oxford:ClarendonPress,1988)与新政治理念的创生(JohnWatts,TheMakingofPolities:Europe,1300-1500,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9)方面具有积极意义;针对黑死病的医学创新及其取得的实际成效,被认为在欧洲社会为后来的文艺复兴奠定了积极、自信的思想氛围(SamuelCohn,TheBlackDeathTransformed:DiseaseandCultureinEarlyRenaissanceEurope,London:ArnoldandOxfordUniversityPress,2002);被伊丽莎白·爱森斯坦过分夸大的15世纪末的“印刷革命”(《作为变革动因的印刷机:早期近代欧洲的传播与文化变革》,何道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实为在晚期中世纪取得重大发展的抄本文化的延续(DanielHobbins,AuthorshipandPublicityBeforePrint:JeanGersonandtheTransformationofLateMedievalLearning,Philadelphia:UniversityofPennyslvaniaPress,2009);教廷分裂时期(1378—1417年)与宗教改革之间的百余年被阐释为一个多元、自主的宗教实践百花齐放的基督教开放时代[JohnVanEngen,“MultipleOptions:TheWorldoftheFifteenth-CenturyChurch,”ChurchHistory,77(2008),257-84]。

  近年来学术界对晚期中世纪的“去衰落化”与“去危机化”,在两个不同的面向上可以与勒高夫的“长中世纪说”构成对话。一方面,它进一步弱化了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的断裂与对立。另一方面,它也提示我们,在强调长时段历史连续性的同时,也需要给予“长15世纪”这个晚期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的重叠时段以专门的关注:并非因为期间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断裂,而是这个时段自身或许具有某些区别于之前的盛期中世纪与之后的早期现代的独特历史气质。

  勒高夫的“长中世纪说”显然与法国年鉴学派的学术传统密切相关。勒高夫的老领导布罗代尔对西方资本主义兴起的著名研究的时段选择,是从晚期中世纪至工业革命(参见《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顾良与施康强译,三联书店2002年版)。与勒高夫同为“年鉴”第三代掌门人的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从人口学的角度,把夹在盛期中世纪的第一次农业革命与19世纪的第二次农业革命之间的1300—1720年间,界定为欧洲的一段“停滞的历史”(l’histoireimmobile,参见他1973年接替布罗代尔就职法兰西公学院的演说,收录于《历史学家的思想和方法》,杨豫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这一富有争议性的论断也同样打破了“中世纪—现代”的传统分期。勒高夫从盛期中世纪史学者的视角出发,把这个法国年鉴学派的长时段分期传统再向前延伸,以至囊括了整个古典时代之后的“中间时段”。

  “长中世纪说”的分期方式也映射了勒高夫的中世纪观的一些特点。勒高夫的作品常常会给读者带来这样的感受:中世纪离我们现在的世界似乎既很近又很远。他生平最富学术原创性的两大论断刚好反映了这种张力。一是“时间”的发现。勒高夫认为,中世纪欧洲的最大发明是一种在经济和思想的双重意义上支配和管理时间的意识,而这种意识构成了西方现代文明的基石。二是“民间文化”。在他看来,中世纪基督教文化的主流并非以规整的拉丁语著作和高深的神学思想为代表的高级“教士文化”,而是一种诉诸口头流传、缺乏严格的教义和仪程规范、充满怪力乱神的流行文化。如果说,前一个命题突出了中世纪的某种现代属性,后一个命题则更多地呈现了中世纪迥异于现代文明的非理性、甚至愚昧黑暗的“他者”一面。这种两面性在“长中世纪”的概念中则表现为,它既与19世纪之后的现代一分为二,又内在地蕴含了向现代过渡的“历史任务”。

|| 英、德学界的“早期现代”与“旧欧洲”概念

  那么,对于这个长达1300年的“长中世纪”内部的变迁节奏,我们又该如何把握呢?勒高夫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没有在《分期》中出现,却可以在他之前的一篇名为“长中世纪”的访谈文章中找到(收录于Un long moyen âge,Paris:Tallandier,2004)。勒高夫认为,推动中世纪历史进程的主要是三场“复兴”运动:9世纪时重新奠定拉丁书写文化并保留了图像在宗教生活中的合法地位的“加洛林文艺复兴”;以对亚里士多德的重新发现、大学的出现和世俗骑士文学为标志的“12世纪文艺复兴”;15—16世纪的意大利文艺复兴。这三次以“自我更新”为主题的思想与社会浪潮构成了这个长时段中的历史演进动力。

  用新的长时段打破旧的古史分期的思潮也并非法国学术所独有。在这里,我们可以简略提及在当代英语与德语学界备受瞩目的两个史学概念。其一是“早期现代”(EarlyModernity/Frühneuzeit),大致以15世纪到18世纪末为时限。“早期现代”概念伴随着20世纪60—70年代的现代化思潮兴起,在20世纪80—90年代的英、德学界逐渐发展成为独立的学科,“早期现代”强调从将近四个世纪的长时段内的历史演化来理解现代西方的发生史,并且看重欧洲不同区域内历史变迁节奏之间的差异与可比性。著名的“剑桥早期现代史研究”丛书(CambridgeStudiesinEarlyModernHistory)这样把早期现代史的核心主题界定为“延续与变迁之间的互动,既表现为对中世纪思想、政治与社会组织的接续,也表现为新思想、新方法和对于传统结构的新需要”。法国年鉴学派,特别是布罗代尔的研究,对作为独立学科的“早期现代”的兴起影响重大,尽管这个概念本身极少被当代法国学者接受和使用(包括勒高夫)。如今,“早期现代”与“古代晚期”(LateAntiquity)一同构成了英美欧洲史学界最热门的两大领域。

  第二个概念是“旧欧洲”(OldEurope/Alteuropa),大致以1000—1800年为分期。这个概念的源头可以追述到上文提到的布克哈特甚至更早的法国社会学家托克维尔。奥地利史家奥托·布鲁纳(OttoBrunner)是首位在20世纪的史学研究中发挥“旧欧洲”概念的学者。布鲁纳的“旧欧洲”的核心特征是以自治性的小共同体为基础的领主土地制度和建立于其上的统治与法权关系,区别于在1800年之后确立的以国家政治权力的支配地位为特征的现代欧洲。因为涉身纳粹,布鲁纳的学术在“二战”后一度遭冷遇。但伴随着布鲁纳的学术复出,以及犹太裔德国学者迪特里希·格哈德对“旧欧洲”的提倡,这个概念在20世纪后半叶再度焕发活力。尽管格哈德尽量回避提及这个概念与布鲁纳的渊源,他以传统性、区域性与法团性对“旧欧洲”的界定,显然受到那位前纳粹的影响(DietrichGerhard,OldEurope:aStudyofContinuity,1000-1800,NewYork:AcademicPress,1981)。布鲁纳的名著《领地与领主统治》的英译本在1992年的问世(LandandLordship:StructuresofGovernanceinMedievalAustria,trans.byHowardKaminskyandJamesVanHornMelton,Philadelphia:UniversityofPennsylvaniaPress),以及该书主译、美国中世纪史家霍华德·凯明斯基对“旧欧洲说”的提倡,大大提升了这个概念在英美学界的影响。凯明斯基认为,布鲁纳对德语地区的历史判断也适用于法国与英国;此外,他更强调“旧欧洲”的贵族统治属性,区别于布尔乔亚主导的现代欧洲[参看HowardKaminsky,“TheNobleFeudintheLaterMiddleAges,”PastandPresent,177(2002),55-83;“CitizenshipvsthePursuitofHappiness,BonumCommunevsPrivateProperty:AModernContradictionanditsMedievalRoot,”TheMedievalHistoryJournal,6(2003),111-137]。

▲ 奥托·布鲁纳及其著作《领地与领主统治》

  对比“早期近代”、“旧欧洲”与“长中世纪”,既能看出在不同的学术传统中发育出的史学框架的不同侧重,也可以看到勒高夫之道不孤。可以说,勒高夫在《分期》一书中的个人思考,反映了当代西方史学的一项普遍努力,即通过新的历史分期尝试为探索西方文明的前世今生提供新学术引擎。对于在书的标题中为自己提出的问题,勒高夫最终的回答是肯定的。勒高夫对传统的“中世纪—文艺复兴”分期法的批判没有使他抛弃历史分期工作本身,而是促使他思考更有效的历史分期可能。正如他所言,“历史学家必须掌握时间……因为时间是变化的,历史分期对历史学家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分期》,第131页)。诚然,历史分期不能替代基于史料的实证研究与细致的史学分析,正如“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但历史分期终究是一种有用的史学武器,是帮助史家收束读史心得的储物盒,是便利与同行交流切磋的平台,是与社会科学互通有无的管道,也是进行跨区域比较史学研究的脚手架。这或许是《分期》一书可以给古史分期问题逐渐成为史学化石的中国学界带来的一点启发。

  杨嘉彦先生的翻译清楚晓畅,很好地呈现了《分期》原文轻快而明晰的语言风格。不过,在几处涉及中世纪专门知识的地方,译文似有不妥,在这里分别列出,供读者参考:

  第8页:“按照佛拉金的雅克所说,这个时间由两个原则,即礼拜仪式日(sanctoral)和世俗生活(temporel)所定义。”

  此处的sanctoral与temporal(中译本中标出的temporel在法文原版中当为temporal)指的是中古基督教年历中同时使用的两套礼仪周期,分别是按照圣徒纪念日安排礼仪的“圣人循环”与按照基督的生平与复活安排礼仪的“基督在世时序循环”。

  第18页:“一种‘共同体’(commune)制度在以君主制为主导的欧洲出现……”

  commune一般译作“城市公社”。

  第24页:“让·马比荣……著有《论外交事务》(Derediplomatica)……”

  Derediplomatica当为《论文献学》。

  第28页:“我们可以通过‘生活的重要历史’(historiamagistravitae)来概括这一时期历史教学的核心目标……”

  historiamagistravitae当为“历史乃生活的导师”,语出西塞罗。

  第100页:“在这种连续性中,应该注意一种有着美好未来的新事物:酒精。它的出现算是晚的,正如布罗代尔指出,如果16世纪‘可以说创造了它’,18世纪的时候它才普及。”

  此处译作“酒精”的法文alcool,更恰当的译法是烈酒。低浓度的葡萄酒和啤酒在很早时候就是欧洲普及的饮料。

  第128页:“从13世纪开始,大学就制造了相当多的手抄本(pecia)……”

  ecia这里指的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手抄本。该拉丁词的原意指一刀牛皮纸,相当于英文中的quire。这里特指中世纪大学的书店向学生提供的拆分成多个部分的课程讲义样本。拆分的目的是使样本可以在需要借去誊抄(或雇人誊抄)的学生中间更快地流转。

  瑕不掩瑜。我相信,这本可靠的中译本会在未来很长的时间内列身国内世界史研究的必读书目。它也将吸引更多的读者产生探索中世纪史的兴趣。而这,正是勒高夫一生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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