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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品牌经典读后感有感

2021-04-11 02:48:2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感官品牌经典读后感有感

  《感官品牌》是一本由[美] 马丁·林斯特龙著作,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页数:21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感官品牌》读后感(一):小结1

  1.广告、信息和诉求需要采取全面的感官策略,建立与嗅觉、触觉和味觉的联系。

  2.图像、颜色、形状、名字、语言、图标、声音、导航提示、行为、服务、传统、惯例这些元素和商标同等重要,粉碎品牌,将这些元素融合其中。

  3.感官品牌研究样本显示,五感在任何形式的传播中都同等重要。

  品牌的声音要同时瞄准听到者和聆听者,二者对购买行为的影响力是相同的。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独特的品牌都有其独特的设计,成功的品牌都拥有可粉碎的视觉元素。

  味觉和嗅觉是紧密相连的“化学器官”,二者都可以对环境进行采样。

  4.确保所有与消费者之间的纽带都能获得感官元素的支撑。

  5.感官品牌十大原则:

  共同信仰的归属感、

  清晰的愿景、

  公开竞争对手、

  布道、

  长久忠诚度的庄严感、

  有故事性、

  全面的感官诉求、

  化传统为追随的仪式感、

  贯穿品牌传播的符号象征、

  神秘感。

  6.未来的感官品牌评估将基于以下标准:

  该品牌是否利用了所有可用的感官接触点?

  每一个接触点之间是否有强大的、一致的连接性?

  该品牌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一种创新的感官思维,并和其竞争对手区隔开?

  消费者在多大程度上把这些感官信号和具体的品牌联系起来?他们认为这些信号有多大的真实性?

  这些信号对消费者来说有多大的独特性和整合性?

  《感官品牌》读后感(二):互联网如何推广品牌

  作者思路:

  大多数的品牌宣传收效甚微,要在充满诱惑和刺激、注意力极易分散的世界里,要打动消费者,不能只关注视觉和听觉两种感官,需要五感协同作用提升产品品牌附加值【目标】。

  把品牌转化成感官体验的实践过程中,需要把品牌分解成若干部分【分解】,视觉(图像、颜色、形状、名字、语言、图标、导航指示),听觉(声音)、触觉(行为、服务、传统、惯例)等,同通过粉碎测试,最后把他们【重组,从而加强每一个感官体验】。

  品牌推广就是要找到品牌刺激物,建立品牌和消费者之间通的情感纽带,最终确保五感的整合,激发消费者的购买决定。

  感官品牌最终目的是要建立用户的忠诚度,并且最终上升到“宗教膜拜”的地位。

  启发:

  我所在的行业是互联网行业,我想了一下。需要有味觉、嗅觉、触觉推广的品牌一般都是线上线下结合的,比如说喜茶,推广的时候要结合味觉和嗅觉,每次经过喜茶门店的时候,都可以闻到喜茶专属的香味。比如说共享单车,单车给人的触感需要与品牌想表达的情感应该一致。

  有声音传播的品牌,比如高德地图,志玲姐姐嗲嗲的导航声音已经被“粉碎”,都知道这个声音是高德地图专属。还有windows版的QQ,有消息的滴滴声、有好友申请的咳嗽声,都能勾起用户的其他情感。

  说实在的,互联网APP同质化很严重,各种旅游APP里同样功能的页面,差异化很小,都放在一起都很难区分,主要还是通过视觉来突出差异化,与用户建立情感。如果能借鉴感官品牌中所说,从公司内部用户能感受到的服务、惯例等,公司外部用户看到的图像、颜色、形状等,“粉碎”后传递情感,最后再整合加强体验,激发用户的转化和留存。

  《感官品牌》读后感(三):一种不太成功的尝试

  如果把人的决策分为理性和感性两类,那所有的目标是建立顾客品牌忠诚度方面的工作都是针对的后者,本书也不例外。

  人的感觉包括了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味觉等,作者认为传统的营销都只关注了前两者,而对嗅觉、触觉、味觉方面的研究和利用是不够的。因此本书的目的在于申明后三种感觉形式以及把所有的感觉方式统合在一起的重要性。

  作者的一个观点是,只有具有自己特质的产品才是容易建立品牌忠诚度的,因此所有的有志于长存的品牌都应该树立自己的独特之处并把它传递给消费者并获得认可。作者提出了一种叫做“粉碎测试”的方法,即把所有能提示品牌的文字都去掉,看消费者是否能识别出品牌,如果可以的话,就通过了测试,说明产品具有独特性。

  建立品牌独特性只是利用感官的第一步,只有把独特性跟情感结合起来,能够在决策过程中影响顾客的注意力,形成偏好,并最终促成购买决策,作者在书中提到了一点,虽然这或许是个科学的过程,但作者还是以科学的形式走向了另一面。

  作者提出来的方案很有意思——建立品牌宗教,并煞有介事地提出了“感官品牌”十大原则,彻底把自己的研究推向了玄学的一面。试想一下,一个商品市场,大大小小成百上千甚至几万个宗教,那应该也是众神的黄昏了吧?

  作者没有涉及到的一个方面就是传播渠道对于营销方式的影响,比如提到的商场电影院独特的气味,在电视的媒介上该如何呈现呢?

  再说个有意思的,作者在书里作为正面例子的诺基亚手机,现在已经卖身多次之后走在“重兴”的路上了,作者在未来展望一章里提到的摩托罗拉手机,也是经历了多次卖身之后现在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这也告诉我们:营销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之间,需要考虑的东西很多很多。

  《感官品牌》读后感(四):不要嫌弃案例老,他的观点很新潮

  其实,《感官品牌:隐藏在购买背后的感官秘密》是一本老书,老到什么地步?老到案例还在用诺基亚鼎盛时期的例子,现在还有几个人使用诺基亚?在互联网时代,这本书确实不那么年轻了,但最难能可贵的是,案例不年轻了,但是书中的观点却依然年轻,在今天这个飞速变化的时代,已然是领先潮流的,这正是这本书的厉害之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谁能实践好本书,谁就能在新时代营销中获得成功,谁就能顺利的实现如马克思所言的那种“成功一跃”,把产品变成商品卖出去。所以,不要嫌弃这本书的案例老,他的观点很新潮。

  什么观点呢?一言以蔽之:充分发掘感官诱导,促成完美成交。具体而言,就是教会你充分发掘感官,打破视觉与听觉的局限,创造出全新的感官世界——以“色”悦人、以“声”动人、以“味”诱人、以“情”感人,让顾客对品牌始终保持忠诚度。这里的创新点,就在于强调充分开发感官,我们的感官是听觉、视觉、味觉、触觉、嗅觉,传统的广告,只是运用了视觉或听觉,其他感官都被废弃了,这使得广告效果大打折扣,而这本书就是告诉你,只关注两种感官的品牌注定平庸,要有效发挥其他官能的效果。比如嗅觉可以激发情感触动,触觉可以连接心灵与世界,尤其是触觉,可口可乐的瓶子原来都那么讲究,其实瓶子一点都不影响饮料味道,但是可口可乐却在瓶子形状上狠下了功夫,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可口可乐的瓶子,甚至于变态到“打碎之后,也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是可口可乐的瓶子”,这种功夫,如何让可口可乐不强大?

  这种粉碎,又引导出一个令人拍案叫绝的理论:粉碎理论。你的广告图像可以粉碎,你的颜色可以粉碎,甚至于你的名字可以粉碎,比如麦当劳的“麦系列”,让你看到“MC”就想到了麦当劳,这就是成功的品牌。但做到这个真不容易,至少微软都没有做到。但你一旦做到了,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成功问题,而是一个霸主与否的问题。可惜的是,这本书没有推出修订版,若是能从感官的角度分析一下诺基亚的倒台,可能就更精彩了,在这本书里,你还是只看到了诺基亚的成功。

  《感官品牌》读后感(五):营销的钥匙

  在高速发展的现代文明中,商品越来越多,从之前单一的产品转变为现在多元化的长尾模式,在这个过程中进化的不仅只有商品的模式,营销也随着变化,这些延伸出来的直接问题就是“刺激消费”不断的增强,从五官到感觉不断的刺激人们消费。人类是很有记性的一种生物,亏吃多了,也就涨了一智,品牌这个概念词也就随之兴起,发展到如今,变成了让人信赖的一个词,仿佛打上品牌两字,总是让人信赖两分。

  一个产品的成功除了广告外,同时还离不开品牌的包装,这两者区缺一不可,虽然核心是产品,但是更关键的是品牌的长期所累积的信誉。这是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街小巷、互联网世界到处都充满着广告,就连开个网页都能弹出来一两个广告,现在问题来了,怎样才能在铺天盖地、层出不穷的广告中脱颖而出或者让自己的品牌长盛不衰?这是个问题,多元化的产品是好事,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把消费者养的越来越叼,选择变得多了,问题就是变得难以选择,或许现代人正是因此染上了选择恐惧症。

  消费者越来越挑剔,同质化商品层出不穷,广告战愈演愈烈,在目前这么激烈的大环境中,怎样才能让自己的产品突出重围,书中围绕着这个问题展开了论述,全球品牌大师林斯特龙,运用案例揭示了全球品牌的共性,书中涉及数百个真实品牌案例,深入浅出、简单易懂的采取故事形式展开,最为新颖的见解和实用策略,为品牌管理者、广告人打开了另一扇大门,提供了实战性的指导。做个是个纯碎的营销大师,虽然在论述方面缺少了学术性,但是从各角度来分析书中内容的话,内容还是比较系统而全面。

  作者从行为心理学入手,更准确点说是记忆,五官的记忆,如气味,有的商店会运用气味来吸引消费者,让人一闻味道就知道是哪个品牌,有的是听觉,就如诺基亚的经典铃声,一听就知道是诺基亚,作者抛弃传统的视觉,以五官为切入点,勾起五官的记忆,再刺激这些感观,达到良性循环的效果,。

  本书作者,从五官的层面系统的梳理了与品牌的关联性,从味觉、听觉、嗅觉、视觉、触觉来分析广告、公关、产品、服务等各方面与品牌相关的事情。这本书很有新鲜感,与市面上传统的营销不同,它开了另一扇营销的钥匙,指导性的内容。值得玩营销的人一读。

  《感官品牌》读后感(六):亲身体验到品牌当中去

  看到作者的简介,首先我就被吸引了。如今品牌已经成为了人们的消费目标,首先品牌吸引买家,买家才进去商店挑商品。有些经典品牌已经成了消费者对于同类产品的默认选择,只要是这个品牌的东西,新商品也会得到不小的关注。本书的学术性不高,全书给人感觉像讲故事一样,说不上是娓娓道来,却也能看得出他与团队的研究成果十分惊人。

  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上的商品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随之带来的是人们的需求也越来越广。面对这种飞速进展,销售模式也越来越丰富,营销手段已经是商品销售必不可少的一步。对于买家而言,同样的商品,他们之所以选择这家的而不是其他家的原因,就是这件商品吸引住了买家的眼光,使买家有理由为这件商品付款。这也不是一个完全良性的发展,如今人们对部分营销手段已经产生了抗体,那么想要使商品持续畅销,商家们就要奋力思考新的方法了。

  抓住消费者的最直接手段,就是让他们真正亲身感受到商品给人带来的直观体验。人们当然不会挨家挨户地去各个门店试穿,而是看logo和广告这些直观的信息。有些商店还会利用一些气味来吸引消费者,比如说每个商场门口都会有个面包房。再有就是诺基亚手机的经典铃声,这些都是品牌利用人们的感官勾起消费欲望的手段。这些手段在之前还真没注意到,看作者采用了大量案例来一一列举这些存在于我们身边的实例,我才终于恍然大悟。人一共有五感: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和嗅觉,每一种感觉都能用来吸引人的注意,尤其是嗅觉,这是其中最敏感的一感,而嗅觉也是最难抓的。通过感官来吸引人,是永远都不会过时的方法,单纯的靠商品本身,是打不出品牌的。

  总结本书就是从感官的层面对品牌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分析。广告、公关、产品、事件营销、包装、植入广告、服务……等等一切都离不开人类的五感,其实证明人是否活着,就是看这个人还有没有五感,如果没有了,那就和死人没什么区别了。感觉是人类了解世界,得知信息的唯一方式,只有能够接收各种信息,人才能进步。有一些押韵的广告词,总是在广播中不听出现,人们就会不由自主地背下来,每当看到这个品牌时也会产生一种亲切感。

  营销类书籍很多,但是通过讲解感官来体现的书我还是头一次接触,很有新鲜感。可以说这本书是营销学上革命性的作品,如果是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人员,尤其是做品牌营销的,我都建议好好看看这本书,一定会有帮助。

  《感官品牌》读后感(七):用收买五感的方式来打造品牌

  马丁·林斯特龙这位全球知名的品牌营销大师的故事可谓传奇,曾被《时代》杂志评选为2009年“全球最具影响力的100位人物”之一,担任麦当劳、保洁、微软、雀巢、美国运通、迪士尼等时间等世界顶级公司的顾问,同时也是《金融时报》《今日美国》《财富》《华盛顿邮报》《哈佛商业评论》的特约专栏作家。他本人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还撰写了《品牌洗脑》《买》等多部品牌营销类的畅销书,而这本《感官品牌》(Brand Sense)则是他最新出版的营销类新书,在这本书里他总结多年来研究全球各大顶级品牌成功的共性,提出了所谓的感官品牌(Brand Sense)的营销方法,以“色”悦人、以“声”动人、以“味”诱人、以“情”感人,让顾客对品牌始终保持忠诚度。

  就我看完书后总结来看,可以说,目前主流的平庸的品牌还处于仅在单一或视觉加听觉感官上试图吸引消费者并建立品牌意识,早期如广告牌展示、电视广告、诺基亚经典铃声、Windows的开机音等等营销获得巨大成功使得后来者竞相效仿,试图借用这种方法来打造品牌,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自己的品牌观,但在现如今已经泛滥的各种视觉和听觉营销的时代,这样是行不通的,唯有如马丁·林斯特龙所说,调动五感的世界,以五感的感官体验来打动消费者,这样才能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正如你所不知道的,为什么电影院总是有一股子爆米花的味道?为什么红酒是用木塞而不是螺旋盖?为什么圣诞老人之前的衣服是绿色的而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圣诞老人形象都是红色衣服的呢?为什么雀巢咖啡的杯子一直是用红色的呢?等等等等一系列问题,还有诸如咱们中国这个营销传奇——脑白金的洗脑广告、恒源祥的“羊羊羊”,都是因为感官品牌这个营销方法而搞出来的,可见,虽然你我不知道,但是感官品牌的营销方法早已为我们的世界打造了太多太多的品牌了。书中举了大量的现实案例和方法讲解结合,指导我们学会感官品牌这样的营销方法,通过运用人们的五种感觉(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来成功打造广告力、营销力,打造出我们自己的品牌来。

  结尾复制一句来自豆瓣网友Jessie_Ji的书评中的一句话吧:

分享一段作者马丁•林斯特龙的话:“我时常这样想,即使有一天,我走在路上不幸被一辆汽车撞飞,当我在落地前仅剩的两秒钟内瞬间回顾自己的人生时,我不会后悔,因为我做了一件自己钟爱的事业。”那么,我呢?我们呢?该如何珍惜荏苒时光,过“热爱”的一生。

  我也很喜欢这句话,这本书非常值得学营销的人阅读,推荐一看。

  《感官品牌》读后感(八):品牌新想法,但缺纵深

  在现在严酷的市场环境下,为了占得一席之地并使品牌保证长盛不衰,本书作者提出了一个非常新的概念——品牌感官(听觉、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同时提出了一个新的品牌思路:品牌宗教化,也提出了一个检验品牌的方法——品牌粉碎。

品牌粉碎

  本书作者多次问到:【你的品牌经得起“粉碎”测试吗?】

  我们从第一性原理看,品牌粉碎的目的是什么:去掉logo,剩下的产品元素,消费者还知道你是什么品牌。

  如此,就需要将品牌的所有元素(包括颜色、图像、声音、设计和标志)都被完全整合。

  我们可以借鉴的是:产品的形象设计、颜色、产品系列名称(整合式的命名策略,麦当劳总是使用“麦”开头的词命名自己的产品、苹果品牌每个产品名字前都要加个i)。

  需要知道的是:要建立一个真正的可粉碎的品牌,需要持久性和耐心。

  :维珍的每一天广播开头除了“女士们先生们”还有“男孩和女孩们”,让那些通常被忽略的小旅客感到被尊重。

五感协同

  经久不衰的品牌是经得起“粉碎”的,而在经得起“粉碎”的品牌中,大都应用了感官式的营销。

  人的不同感官是可以相互沟通的,我们通过视觉、嗅觉、味觉、触觉、听觉这五官认识世界、感知世界。在听音乐时,你可以想起一个画面,闻到一种气味,也能想起春天的美景。人的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不同感觉可互相沟通、交错。

  所以,在构建品牌的时候,我们也不应只局限于二维,更应该是多维度的利用五感。在商品严重同质化的、广告战愈演愈烈的当下,紧靠视觉和听觉两种感官已经很难让品牌长久的屹立不倒了。就像《三体》,三体人的科技,可以研究到十一维度,但是地球人只能到第四维度了,所以地球人遇到三体人的攻击和侵略,无任何反手抵抗的能力,致命的降维攻击。现在,就是五感品牌降维攻击其他品牌。

  感官上的刺激,不但能帮助我们区分不同的产品,而且,这些刺激因素能嵌入我们的长期记忆,甚至“诱发”我们产生某种行为,如:对某一产品的忠诚,甚至是购买。

  比如大阪环球影城里的哈利波特的禁忌之旅,除了裸眼3d之外,还可以感受到龙的火焰和寒气,将真实感做到极致,在细节处也给玩家极致体验,比如活米村、比如厕所里的桃金娘的哭声。

  我们需要找到炊大皇品牌接触点,从身体感官出发去找到一个适合自己品牌的触发点,让顾客对品牌铭刻于心。

品牌宗教化

  作者认为,在五感方面做的最好的不是某一个品牌,而是宗教,无论佛教、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都有自己独特的颜色、声乐、语言、焚香、饮食习惯等等。

  世界上最古老的宗教至今已有大约3500年的历史,那世界上最古老的品牌呢?只有150年。宗教里有非常多值得品牌去借鉴与学习的地方。

  最后,我觉得这本书的宽度很宽,但深度不深,但提出了很有意思的品牌思路。

  《感官品牌》读后感(九):品牌之桥

  这是美国品牌营销大师马丁*林斯特龙根据以往上百个营销例子,总结出品牌营销所需要的五官感觉,并建议读者要善于利用这些感官,以免落后他人。

  每天接触到的无数条广告、信息和诉求都是基于视觉和听觉的,和嗅觉、触觉、味觉都没有什么关联。声音、颜色、商标,三者结合在一起,清晰地传达了产品的信息。

  不见产品本身,但仍深入人心。品牌传播已经走到了一个边缘。为了在未来的竞争中取得成功,品牌必须找回其他三种被忽视的感官。行为心理学家认为,对他人的印象有80%都来自非语言因素。事实上,对世界的理解都是通过感官来完成的。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感官都连接着我们的记忆、深入我们的情感。味觉和嗅觉是紧密相关的(亨氏番茄酱)。其实嗅觉比味觉更灵敏,而且有时还会起主导作用。把品牌做得成功,不仅要了解那些传统的来龙去脉,还要巧妙地抓住建立品牌传统的时机。

  建立一种可粉碎的语言的秘诀就是:把这个语言整合进品牌在传播过程中的所有元素中,也包括公司的内部传播。图表或符号是重塑品牌最重要的元素之一。把品牌粉碎成很多不同的‘碎片’(图像、颜色、形状、名字、语言、图标、声音、导航指示、行为、服务、传统、惯例)。在建立和维护一个‘可粉碎的’品牌的过程中,虽然每一部分都很关键,但它们仍能独立存在和运转。这些碎片之间的协同效应能够帮助你的品牌脱颖而出。

  ‘粉碎品牌’原则考虑到了每一个和消费者的接触点,目的是建立或维护品牌形象。一些最清晰的嗅觉记忆都是在童年形成的。随着年龄增长,感官会变得迟钝。把声音做成产品的‘内在特色’,是吸引消费者的制胜法宝(家乐氏的麦片、宾利的品牌声音、英特尔的声音)。在感官品牌研究中的所有样本中,有37%的人把视觉列为‘最重要的感官’;而23%的人认为嗅觉最重要;认为触觉最重要的人数最少。但总体来说,五种感官的得分相近,这就说明五感在任何形式的传播中都是同等重要的。

  五感之间的协同效应越强,信息发送者和接收者之间的联系就越紧密。忽视感官接触点的品牌无疑是在自取灭亡。感官品牌的最终目的是确保五感的整合,从而激发消费者的购买决定。找到有效的品牌刺激物,是建立感官关系中最难的一步。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且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形成。

  要在消费者的需求和品牌之间不断地强化联系。有形的品牌刺激物能建立长期的忠诚度,而无形的刺激物则制造购买冲动。感官品牌在品牌和消费之间创造一种情感连结,目标是建立长期的忠诚度。为了建立这种连结,感官诉求有两个主要成分:一是要突出品牌,二是要让消费者有独特的使用感受。

  不是所有感官品牌的做法都能够产生高忠诚度,但是如果品牌拥有一个竞争对手不具备的独特的感官诉求,也会拥有大批忠诚的消费者。品牌的理性主张和消费者对情感产品、服务、信仰的需求之间的鸿沟正在加大。而宗教恰恰能够填补这种需求。

  品牌应该从主流宗教中吸取一些养料,并努力与庞大的消费群体之间建立更加牢固的情感纽带(苹果、哈雷*戴维森、凯蒂猫)。品牌推广的模型典范有以下特征:归属感、清晰的愿景、竞争对手、布道、庄严感、有故事性、感官诉求、仪式感、符号象征、神秘感。

  未来十年,感官品牌策略的采纳将会经历三个过程:感官先驱者,在下一个十年,汽车制造商和制药公司将引领感官品牌的创新与变革;感官采纳者,电信和计算机行业将对感官品牌进行定义和细分。它们将从汽车和娱乐业中获得灵感;感官追随者,一大批其他行业(包括零售业和娱乐业)将紧随感官品牌趋势,例如食品、快消品、旅游和酒店行业、金融机构、零售行业、时装行业、娱乐行业、游戏行业等。

  未来的感官品牌评估将基于以下标准:该品牌是否利用了所有可用的感官接触点?每一个接触点之间是否有强大的、一致的连接性?该品牌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一种创新的感官思维,并和其竞争对手区隔开?消费者在多大程度上把这些感官信号和具体的品牌联系起来?他们认为这些信号有多大的真实性?这些信号对于消费者来说有多大的独特性和整合性?

  作者认为,品牌将走向更加成熟而复杂的领域,品牌不仅要充分利用感官元素,还要使其具有宗教性的特征,并利用感官品牌策略进行‘传道’。

  《感官品牌》读后感(十):品牌向生,从感官入手

  如果把企业比作一个活生生的人,那么品牌,可以说是这个人的“衣品”。没错,我始终相信一个人的长相是天生的,但是气质、底蕴甚至是衣着品味是可以后天修炼的。而这意味着,一个企业的品牌也可以通过多重的手段进行塑造。毕竟,绝大多数时候,人们会把对彼此的第一印象作为评价一个人的标准。就像当下的消费者对于企业的了解并非是他们的员工收入多少、有多少可流动的资金,而是企业所呈现出的外在形象,也就是品牌。

  然而,在消费者变得越来越挑剔、同质化商品层出不穷、广告战愈演愈烈的环境下,如何让自己的产品和广告突出重围,让自己的品牌长盛不衰?马丁•林斯特龙所创作的《感官品牌》一书中给了我们一些启示。

  马丁•林斯特龙认为,一个企业的品牌营销不应当只局限于二维,更应该是多维度的,利用人类的感官。因为,只有充分的调动了人类的感官,才会加深人们对于某一事物的记忆。而行为心理学家也认为,我们对他人的印象有80%来自于非语言因素,绝大部分基本来自于感官。就像是一提起「榴莲」反射条件就会联想出「臭」,而我认为,这是因为我们都曾直接的感受过「榴莲」的气味儿。因此,可以认为,无论是爆米花的独特香味、咀嚼早餐麦片的松脆声音,还是新车的气味儿……尽管这些都和产品本身及其性能没什么关系,但这些成分却对产品起了关键性的作用。感官上的刺激,不但能帮助我们区分不同的产品,而且,这些刺激因素能嵌入我们的长期记忆,甚至“诱发”我们产生某种行为,如:对某一产品的忠诚,甚至是购买。可见,融入感官元素的品牌营销,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你的品牌经得起“粉碎”测试吗?】

  经久不衰的品牌是经得起“粉碎”的,而在经得起“粉碎”的品牌中,大都应用了感官式的营销。原因很简单,就像书中所写的那样——“多个感官的结合能创造出一种多米诺效应。在大脑中,如果你激活任何一种感官,那么他就会跟着激活第二个、然后第三个……然后整体的记忆和情感就会立刻被打开。”

  然而,如今能通过“粉碎”测试的品牌寥寥可数。这说明,很多企业对于品牌的推广和维护,仅仅停留在传统的手段,而忽略了感官上的细节。当我们随手拿起一件商品,如果把能反映其品牌的商标去掉,如果还能准确无误的说出它的品牌,那么这证明这件商品势必运用了感官营销的方式,并且已经深入人心。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对于汽车这种东西是没有追求的,但在所有汽车品牌中却最喜欢「英菲尼迪」,因为它车身的线条是最柔和,也最流畅的,也是所有汽车中最独特的。因此,每次在马路上,我总是能不看车标,而是通过其侧面线条辨认出它到底是不是「英菲尼迪」。而在我辨认出「英菲尼迪」这个品牌的过程中,我想,其运用的感官就是很普遍的视觉,毕竟,视觉是五感之中最强大的感官。

  除此之外,说起粉蓝色,你会想起什么?没错,就是每个少女都曾痴迷的「Tiffany」。从店铺的主色调,到产品的目录,再到呈现在大屏幕上的广告以及购物袋,到处都是象征着「Tiffany」的粉蓝色。“无论你肯出多少钱,「Tiffany」都不会单独出售一个盒子或袋子给你。因为,公司严格规定,只有在购买「Tiffany」的饰品时,盒子或袋子才能被带走。”这充分说明了一个品牌维护自己价值的能力以及它们“可粉碎的”特性。因为,颜色对于品牌来说十分重要,而且塑造了大众对产品的“第一认识”。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之前在酒店做传媒推广的时候,集团对于酒店logo的颜色有明确的要求,并且在宣传品印刷的时候,如果要使用和logo一个色系的颜色,必须以logo的色号为基础。除了维护品牌的统一形象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加深顾客对于酒店品牌的印记。因为,人类的大脑对颜色的印象作为深刻,如果一家企业的印刷品的主色调和商标的颜色不一致,那么这家企业的品牌就无法建立或维护颜色的所有权。

  当然,麦当劳还用了一个“讨巧”的方式,让普罗大众记住了它的品牌,无论你如何“粉碎”,消费者还是能从它的产品知道,哦,这就是麦当劳啊。从「麦」乐鸡,到「麦」香鸡,甚至是「麦」咖啡……发现什么秘密了吗?没错!麦当劳总是很喜欢用「麦」字给它的每一款产品冠名,加深消费者对于麦当劳的品牌认知。还有一个品牌,每个产品名字前都要加个「i」,比如:iphone,ipod,imac,itv。只要看到「i」,恐怕,消费者就知道这是苹果家的产品了。如书中所说“这种整合式的命名策略,不仅能够有效加强公众对品牌形象的意识,而且也会提高副品牌的辨识度,并且轻而易举的承袭母品牌已经建立好的价值。”

  【调动多重感官,让顾客忠诚于你】

  如果,一个品牌希望建立并长久的维持顾客的忠诚度,那么就必须采取一种全面的感官策略。马丁•林斯特龙在书中谈到了听觉、视觉、味觉和嗅觉,前文已经对视觉进行阐述,这里就主要谈一谈我对于听觉和嗅觉的理解。

  马丁•林斯特龙认为,品牌是可以通过声音建立起来的。而这里所说的声音,并非刻意在收音机或电视广告里播放的广告曲,而是在网页上、商店里、等待电话接通时的背景音乐,甚至是手机铃声。对此,他举了「诺基亚」的例子(原谅这本书写在「诺基亚」的鼎盛时期)。现在很多人提到「诺基亚」会想到什么?我会首先想到它那经典的开机铃声,没错,马丁•林斯特龙想说的正是「诺基亚」的铃声,简单的铃音在消费者心中建立了强大的品牌意识。而在当时,“全球有41%的消费者在听到诺基亚经典的铃声时会马上联想到「诺基亚」这个品牌。”这说明了什么?很简单,声音是可以塑造一个品牌的,并且通过其唤醒人们对于品牌的记忆。而现在,让我通过手机铃音而想起某个品牌的,大概只有苹果了吧,因为实在是过于经典。

  除了声音,气味也是建立某个品牌的最直接手段。书中写道:“气味在消费者对品牌的接受度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气味越来越成为品牌的高效附加元素,而在这个遍地都是视觉冲击、视觉曝光过度的世界,视觉语言的力量逐渐削弱了。”的确如此,据了解,豪华轿车品牌「劳斯莱斯」在其1965年生产的「劳斯莱斯银云」上花了大价钱,而这钱的去向则是为该款车型制造旧款「劳斯莱斯」车内的气味儿。这是因为,「劳斯莱斯」收到客户的抱怨,认为其出产的新车型不如上一代的好。后来,他们发现,新款和旧款的唯一区别就是气味儿。因为新款车型采取了全新的材料,导致车内的气味和旧款车型不同,于是,为了让顾客接受「劳斯莱斯银云」,他们不惜在气味上下足功夫,以维持「劳斯莱斯」在顾客心目中的一如既往的高端形象。

  为了验证,气味是否真的能影响消费者的决定,马丁•林斯特龙曾带着他的感官品牌研究团队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他们将两双完全一样的耐克运动鞋分别放在两个相同的房间,一个房间喷洒了花香,而另一个房间没有气味。所有被试者在去过两个房间之后回答问题。结果84%的人更喜欢香味房间里的鞋子,而对于价格的猜测,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有香味的”鞋比普通的鞋要贵。可见,利用嗅觉,品牌可以获得更大的价值。

  品牌,是一个企业的生命力,而如何能保证其旺盛的生长状态,或许,我们真的可以考虑利用人类的感官优势,找到品牌的标志性感官元素,来建立一个更好、更强大、更长久的品牌。因为,诸多事实已经证明,运用感官的品牌更能被消费者所记忆,他们也更喜欢感官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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