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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迷案》读后感10篇

2017-12-11 20:1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牛津迷案》读后感10篇

  《牛津迷案》是一本由[阿根廷] 吉列尔莫·马丁内斯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6.00元,页数:19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牛津迷案》读后感(一):这不是一部推理小说

  电影本来并不难懂,但看到最后那个机场那个匪夷所思的结尾之后,还是决定找来原著对照——结果仍然符合我最初的判断,但这个判断在小说中被揭示得更加彻底、因而虚无感也更加强烈了,随之而来就多少有些受愚弄的感觉,不过还是要为这场精彩的智性游戏报以会心一笑,没有任何气恼。

  虽然带着推理/悬疑/侦探类型片的“噱头”,但捋清了故事的逻辑,剥去装点于其上的图灵哥德尔费马伍尔芙德昆西甚至《爱丽丝梦游仙境》等等等等五彩斑斓的装饰画,这显然是一部带有后现代特质的、以推理的方式反推理的小说。除了第一起是刻意为之的凶杀案之外,整个故事里再没有任何犯罪,更没有所谓的“连环杀人”。接二连三的死亡不过是一个又一个诡异的巧合,而塞尔登教授也只不过利用了这些巧合试图为女儿脱罪。说穿了,就是这么简单

  那么,作者为什么制造这种到头来空忙一场的叙事呢?难道是要像康德所说的“满心期待化为虚无”、以此博读者一笑?抑或是他挖了太大的坑自己填不上干脆放弃了?把多起铺垫得波云诡谲真相呼之欲出的凶案统统归结为巧合也未免太敷衍了吧?

  当然不是。小说要的就是这样,让所有精彩的推理保持空转以证明推理的不可靠,以最极端的方式端掉推理小说的老巢。这个魔术师并不打算从礼帽里变出兔子,而是把礼帽拆开了让你看个一清二楚

  所以——尽管像很多后现代小说一样它也与各种文本保持着眼花缭乱的互文性——还是要回到这个人:维特根斯坦。这位早熟而狂傲的天才在《逻辑哲学论》中声称自己已经解决了所有的哲学问题:能说则说,对于不可说的就保持沉默。但天才更奇葩的地方就在于十多年后他就给了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并且又奉献出了更伟大智慧。在《哲学研究》里,他修正了先前在TLP中的语言观:不再把语言和逻辑当做关于世界的唯一清晰、稳固、本质化的真理。语言仍然还是在言说人,在言说这个世界,还是使人们能够思想理解世界的基本条件,但维特根斯坦已经不再以本质主义的眼光看待语言,甚至不再本质地追溯任何鸡生蛋蛋生鸡人说话话说人等问题。唯一明确的是:语言是有着一套规则的游戏,而意义就是按规则使用语言。换言之,我们之所以如此这般思考和言说,是因为我们的语言已经给头脑装好了操作系统,我们只不过是在这个系统的限制下去制造无穷无尽的内容罢了。而事情,或世界,原本也可能是其他样子。

  维特根斯坦关于语言的命题对于数学当然同样适用,甚至,更加疯狂举例来说,我们的语言把一条连续的光谱大致分为七个部分并命名,于是我们相信有七种颜色;如果分成70份呢?如果我们的语言里根本没有“颜色”这个概念、而是在把“味道”这个概念分成两种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呢?无法可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这些问题基本是一种非反思的状态,而数学恰恰可以把“我们通过规则认识世界”这件事颠倒过来——在各种事物之间建立规则,以试验和游戏的方式尝试那些“原本可能是其他的样子”。

  还记得那个崩溃了的弗兰克·卡尔曼吗?他就是这样一个数学疯子。我们普通人只知道有“按规律填数”这种无聊变态奥术题,只知道按照一个规则可以构成以一个数列。但疯子发现,任意一些数字——无论多混乱——都有规则——无论多复杂,只要你肯找,换言之,只要你愿意为这样一堆散乱的数字构建一个规则,它们就称得上一个数列。更疯狂的是,对于写出的几个数字,可以构建的规则不只一种,而是无数种;在每种不同的规则下,数列后面的扩展也不同。疯子不仅沉迷于为各种任意数字构建规则,而且试图论证人为什么偏偏倾向于某一种规则:比如我们看到1234,会认为后面是5678,而不是19,45,67,98……虽然后者也是可以找出规律的;跟语言类比,这就好像他要探明我们为什么有时间空间因果性等逻辑范畴,而不是其他一些什么。

  所以他崩溃了。

  塞尔登没有崩溃,但是他承受的是深深的恐惧和愧疚。

  这种恐惧和愧疚源自什么,故事里没有说明。但小说中暗示了他的同事好友——亦是他私生女儿名义上的父亲——的死亡似乎是这源头之一。实际上,这一死亡与塞尔登没有任何关系,但死亡所造成的效果却是他更有机会接近他的情人和私生女并且避免了中间这个大麻烦。不管怎么说,他是这场意外的受益人。于是他愧疚,更害怕——小说留白的地方我们可以以推理和想象补充:他是一个经历了太多离奇死亡的人,每一起死亡都使他受益,这就让他不得不在中间建立联系(构造规则!),仿佛别人的死亡是他的主观意志影响、至少是为使他获利似的。所谓连环凶杀不也是这样吗?一个又一个的巧合,正好使得他能够把女儿犯下的凶案不断转移开去,建立序列,甚至编织成另一套完美有序的高智商犯罪,连结果——司机那最后一个巧合——都是那么完美。塞尔登从未杀人,他只不过为每个意外加了一个小装饰。

  正如人们不会真的相信有魔法,而宁可相信魔术有机巧;推理小说的读者也不愿相信一切都是毫无技术含量的巧合,而宁可相信有某种高超复杂的设计。但对于塞尔登的可怕命运来说,对这部所谓的“推理”小说来说,一切恰恰相反:没有一个事先设计好的阴谋等待着人们去揭开,而是追逐着一个又一个巧合事件,用后发的构造把他们串联起来。其实,这不也是对推理小说写作过程的自我指涉吗?

  小说涉及的人物和典故很多,但基本上仍是后现代的拼贴手法,而非艾柯那种博大精深的类书式的、打破真实与虚构的写作。而在我看来,电影撇开那么多数学“装饰品”不用,一开头就谈维特根斯坦,这种“维特根斯坦化”倒真是把握住小说“反推理”的内核了。

  《牛津迷案》读后感(二):嗯,数学……

  这本比那本好看多了,您懂得……

  看完之后对数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勾起了回忆里那些早就有的毕达哥拉斯、费马大定理,有见识了许多新鲜的维特根斯特、哥德尔定理……突然觉得数学真的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啊,虽然以前就知道数学是聪明人学的东西,到今天才感受到钻研数学的话真的是要究其一生的精力,我知道,我是没有这个勇气和觉悟的,我还有别的事要做^_^

  不过有空的话还是想看看这方面的著作,入门级的就好。感觉我们以前完全被蒙蔽了,我们所学的根本不能叫做数学,应该叫算术、代数之类的吧,文理分科一直把数学分到理科,但真正的数学,应该哲学上的思想更多些吧。现在在我理解,数学跟哲学应该是密不可分的,而且搞不好是同宗的,伟大的数学家一定都是哲学家,哲学家也一定都有数学思想吧,我这样想。话说回来,貌似每一门自然科学当中都有哲学思想,有点蒙,不多说了,反正说的也不对。就像导读里面引用维特根斯坦的话“凡是我们不能言说的,对之必须保持缄默。”我闭嘴啦。

  .S.单纯从推理小说的角度来说,也是非常好看噢。

  《牛津迷案》读后感(三):像是公式一样标准——数学家的推理

  终于把这本由一个数学教授写下的推理小说看完了,说终于是因为我看的时候一直没有找到想一看到底的阅读感觉而已。

  “我”,来自阿根廷的留学生,似乎扮演了华生的角色,即事件的见证者和解说者。解说者来到了一个新的环境里,恰如其分地做着自己的事情。解说者和读者站在相同的立场上,从头到尾,他只是把他的所见所想如实地说出来,并不比读者更加接近事件的真相。所以,情节设置恰如其分,不偏不倚,做到了对读者的公平。

  再说说书中的数学元素。阿瑟-塞尔登,可以看做是本书的侦探,顶着逻辑学界的四大权威之一的名号,穿行于故事的角角落落里。作为逻辑学权威的他所研究的东西自然不是一般读者想要看和能看懂的,数学元素的导入不能把故事的一些部分变成论文。所以作者将数学元素作为开胃菜分散地布置到了故事的角角落落里。塞尔登向警长,同时向读者阐释着诸如“圆是历史上可以被最大程度阐释的符号,是一个包含最大不确定性的符号”这样的话题,阿兰图灵和费马定理加入了了故事的背景,成为了事件的零件。还有毕达哥拉斯,这一兼具数学和哲学意味的命题被非常好的溶进了故事的发展中,使故事带上了一种历史感。

  此外,在本书中出现的形形色色的角色们,大多都在这起案件中扮演一一个或大或小的角色,没有谁是真正的配角,或者说无关者的出场少之又少。这也体现了作者构思的严谨性。就如同对于一个数学家来说,简单直接的证明方法是一种美学,这种美学就是本书所遵循的原则。

  数学的特征还表现在了人物的塑造上,简单来概括就是缺乏性格。人物的对话中难得流露性格的踪影,是否意味着数学性对文学性的反制。或许这只是作者的选择罢了。于是,难得流露的人物内心独白一定是非常重要的元素,表露的方式也是极尽合理化,否则作者是不会让其来占篇幅的。

  虽然没有觉得十分精彩好看,但故事里头,事件的起点和终点间,起到重要作用的一个个零件出现地如此恰到好处浑然天成,说构思精妙绝对不为过。这份精妙不是由来自作者的笔成功地从起点以一条让人没想到的路径走到了终点(正如很多其他作家所做的事),而是作者构建了一条起点到终点间的最短距离通路。

  一切都被计算好了,实在是合理之极。

  《牛津迷案》读后感(四):伸向数学渣的橄榄枝

  亚马逊搞活动时凑单买了一本《牛津谜案》。花了一周的公交车时间看完了。甚至没座的时候,挤在人堆里艰难地摸索出此书来看,收获无数白眼。

  因为就像吃了炫迈口香糖,根本没法停下来,不能像看《再见,吾爱》那样隔小半年,想起来看一次,也能接得上。

  那些陌生、迷人的数学概念像温柔的触手般缠住你的脑细胞了。

  虽然书架上的推理小说可占半壁江山,但英国推理小说除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外,并没看过其他的。电影画面般的雷蒙德·钱德勒和劳伦斯·布洛克,现实罪案感的迈克尔·康奈利才是主流。

  作者和主角一样是阿根廷人,但推理的过程和节奏都非常英式。非专业的局外人,谜一般的字条,慢条斯理地抽丝剥茧,波澜不惊结局。没有独胆英雄般的落魄警探,也没有穿风衣的侦探硬汉,甚至连恐怖气氛都没有,每次主角去打网球或在牛津散步时,都觉得太惬意了。

  第一被害人年轻时供职于阿兰·图灵的解码团队,就是那位吃下涂有氰化物苹果自杀的天才人物,苹果公司的LOGO据说有纪念计算机之父的意义。谋杀案的线索来自凶手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序列留言,神秘有黑历史下场悲惨的毕达哥拉斯学派直到现在也拥有无数'辛勤的门徒"。在讨论细节时,哥德尔、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也到处闪光。作为一个“数学化”的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的著作里真是充满了数字【所以仅仅看了序言就放下了= =】。

  追逐凶嫌的过程中,著名的费马大定理要在隔壁的剑桥被证明了,而引出谷山-志村猜想时,“研究费马大定理的都没好下场”的说法让人以为这是要走“百年诅咒”之类的变格路线了..........

  所以说,这根本就是一边推理一边普及数学史嘛。作为一个最低记录5分的数学渣,我也无压力的看懂了。行文简洁,结构合理,数学教授写小说,简直是人生赢家。让普通读者感受到数学的魅力,也是本书的一大妙处。

  “不朽勇士尼萨姆王”的浮雕揭示了本案的核心,用哲学、数学、艺术的手法编织成一面迷雾薄纱,朦胧现实。犯案的精彩之处在于隐藏,让他人对屋中之象视而不见才是合格的谋杀艺术。

  “聪明人会把鹅卵石藏在哪儿呢?当然是沙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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