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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天堂的读后感10篇

2018-01-25 20:3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告别天堂的读后感10篇

  《告别天堂》是一本由笛安著作,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240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2009-1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告别天堂》读后感(一):至少还有感动能力

  现在是一个安静的午后

  一阵阵的蝉鸣袭来大片大片的思绪

  我知道这不会是一篇很好的书评,因为只有些许故事在其中

  我常常在想一个人可以等待多久

  10年么?好吧,我觉得这是一个周期,十年可以改变你的容颜,可以喑哑你的歌声,死神可以一次次的带走那些重要的或是不重要的人,你的内心可能由湿变得逐渐干燥直至枯竭,会使手心那些被握过的温暖逐渐冰冷,会发现这个世界真的不一样

  十年之后,周雷牵着天杨的手走进了聚会

  江东带着满脸的疲惫

  肖强消失在人海之中

  而可寒死了十年

  那些曾经勇敢执着,那些飞蛾扑火的姿势

  变成了杯盏之间虚无的感慨

  很多人觉得是在错误时间遇见了对的人

  很遗憾我始终不能认同

  每个人的一生非常公平选择铭心刻骨便注定无法平静

  就算十年之后的相逢即是沧海桑田却也忘记不了那些想要拥抱的冲动,就像是一种习惯,一种无法摈弃的喜欢

  天杨,跟我走吧

  在夜空之中,江东说出了这种习惯,那些骨子里的坚持变成了一撮灰烬,即使弱的即将消失,也试图让她看见零星的火苗,要燃烧出过去的一幕幕

  天杨是幸福的,十年之后她还能看见他对她的习惯

  还能听见他说出的最美的情话

  幻化出世上最纯真旋律

  可寒是幸福的,没有这十年,她依旧会保持那份纯真和爱的能力

  那种纯粹的最本真最靠近灵魂的坚持

  也许,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之中

  都做着自己主角,这是多么的幸福

  就算十年之后,一切都变得那么合情合理到无法接受,我依旧相信,我们至少还有感动的能力。

  《告别天堂》读后感(二):goodbye heaven

  第一次看时是在初二,当时真是太小竟觉得这本书没什么意思草草翻了两页边防到角落里。直至高一才把它翻出来,然后就像嚼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之后便一遍一遍的看,次数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但书中的人物,他们就好像电影一般一颦一蹙都在存在于我的脑海里,我会时不时的想起他们,以至于我不知道该怎么用我贫瘠的文字来描绘他们,笛安的文字还是以往的干练又不失幽默,没有特别华丽的辞藻却降了一个又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让我认识了他们:江东,宋天杨,方可寒,周雷,肖强。

  【江东&宋天杨】

  我不知道该怎么对待宋天杨,扎着羊角辫,穿着蓝色背带裙的宋天杨,愿意友好对待伤害自己的人,每日去医院给方可寒读小说的宋天杨,不肯和江东分手在肖强店里大脑的宋天杨,纯洁的像纸一样的宋天杨,她的眼睛里好像透出他人没有的倔强坚定。江东就像一个懦夫一样,一边很爱宋天杨一边却又和方可寒纠缠不清,但不可否认,江东很爱宋天杨,经常抱着天杨抱到她喘不过气,他们两人经历了很多,从十五岁的一张表白贺卡开始一直延续到了高考,这三年里的每一点每一滴,从第一届历史课的并排而坐,暧昧甜蜜空气里传播着。直到方可寒的介入,江东不忍的给宋天杨说了分手直到宋天杨和肖强在店里小黑屋里做着龌龊事,直到高考走进考场前江东在宋天杨额前留下的一个吻,他们的生活似乎离我们很远,复杂轰轰烈烈,他们在对方心中都是特别的存在,江东至今都未曾向安妮提过宋天杨,大概心里最美好纯净地方是不愿向他人提及的吧,宋天杨没有在对别人说“我爱你”时在后面加上“非常 非常爱”。他们像孩子一样彼此搀扶着前进,而我们作为旁观者见证者他们的成长

  【江东&方可寒】

  方可寒似乎一直是最悲剧的存在,生来就有一副好脸庞惹得人来嫉妒,却又从小失去父母,在筒子楼里遭到别的小孩的欺负,没有经济来源只得靠着卖来赚钱,廉价的婊子,可是就是这么努力的活着,不惜一切代价的活着,想要精彩的活着,老天却与她作对,不到十八岁便死于白血病,她可恨,江东和宋天杨闹得分分合合多半都功归于她,她可怜,不停的作贱自己只为活下去,即使老天也对她摇头。江东也是喜欢她的,不然他不会在方可寒对他说“我喜欢你”时背叛了死刑,他不会一边喜欢着宋天杨,一边和她上床,他更不会为了方可寒而和宋天杨分手。这么混蛋的事一般人也干不出来,在江东以那个篮球场经过的时候,他就应该知道他不仅是个懦夫,还是个混蛋,而方可寒也是喜欢江东的,在江东还是梁东的时候,在他们一边觉得对不起天杨一边还躺在床上的时候,她就已经喜欢上了江东。他们像见不得光的苍蝇一样偷偷摸摸,却因为方可寒的死而获得原谅。很奇怪吧。我们总会对将死之人赋予宽容同情,也许正是因为我们知道他们在不远的一天将会消失。

  当然他们的生活远不止如此,周雷喜欢天杨。并在几年后重新追到天杨,已经订婚了。肖强或许是为了报复江东或是为了占有天杨。和天杨在小黑屋里做了他和方可寒做过的事。天杨为了不让江东知道这件事选择在高考前的那个晚上和张宇良上床,却不知道江东其实早已知道。这段关系该如何形容,“混乱”似乎已经明显不够用了。无论如何,也是一群十七十八岁的少男少女想要过精彩的生活。书中始终围绕着豆蔻年华感情,虽然混乱却不能否认他们的用情之意,年长的人总会说最单纯最美好的时光都给了高考,所以在书的结尾,我宁愿相信天杨最后辜负了周雷和江东走了,因为他们曾经那段或美好或坎坷岁月,总是打动了我,总是会在无数的电影里和书中描绘着那段斑驳岁月,却落得一个好结局。所以我愿意相信,从学生时代彼此相爱的两人总是会越过荆棘最后走到一起。尽管天杨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小女孩,江东也不再是当时的模样了。但人们还总是会想起那些美好的事呢。

  《告别天堂》读后感(三):告别青春的时候,我们遗落了什么?——我爱你

  当我刚开始读《告别天堂》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不仅仅是一个别人的故事而已,这是一季我们共同的悲悯,是的强大的悲悯和苍凉,正如那个城市里每年如期肆虐的沙尘。

  很多东西一旦触动到一个人的内心就变得很特别了。我看着故事里的四个人,就像看着曾经的自己和如今的自己。

  当我们最初的时候,我们都不完全懂得什么是爱情责任的时候,在我们还对高考这样的事情忍耐、坚持、无奈、争吵、谩骂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想过,我们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只是这一切在某一天我们才慢慢开始了解,慢慢开始懂得当我们慢慢解开爱情这层美妙的白纱的时候,其实是揭开了我们内心里认为的那个美好天堂的本来面目

  迪安的这本书是我读过的她所有的故事里最喜欢的一部,简简单单的文字,或许故事在某种程度上仍然不是很有“新意”,不过我看到了她的强大。她精辟的总结着我曾经看不清的这个世界,更准确的说是感觉到体会到了只是没有像她总结的如此深刻让我跟着她一起洞悉这世间的一切。这真是一种奇妙的际遇。

  或许最开始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觉得方可寒是个混蛋,干嘛来破坏人家金童玉女。但是我觉得“这就对了。”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包括后来肖强干的事情我也是这么觉得的。生活是残酷的,性和爱情是个永远复杂的东西,当然了这中间有各种背叛和原谅。

  其实四个人是很像的,他们毫无顾忌的、自由的爱着,甚至是有些疯狂地爱着,歇斯底里。这其中有很多痛苦,诸如死亡、背叛……

  在人的二十岁之前懂得生活的残酷而非想象中的天堂,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现在我已经过了二十岁,我想起了你。那个我心底里永远不能磨灭的名字。只是我们都已经走向了相反的方向,永远的,回不去了。

  我爱你,在告别青春的时候,我想对你说,非常非常爱。

  于是,当故事终于结局的时候,我听到了耳机里的《春泥》··一切是多么契合,告诉我,一切都过去了,正如故事一样,青春里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我们早就已经对我们的爱情挥手。

  《告别天堂》读后感(四):弄脏了爱情 你心里的爱情

  花了算是有很多时间吧 才读完这本书 每天抽了一点时间读所以给我的感觉没有一气呵成 但是我知道如果一下子读完 它给人的感觉绝对足够震撼

  我记得这本书给我最大的疑惑就是这几个字了 弄脏了爱情 就算没有经历过天杨和江东这般纠缠甚久的初恋,其中牵扯出来的那么多经历,我想我或多或少还是懂得一些,关于那几个字,弄脏了爱情。天杨觉得自己弄脏了爱情 她对方可寒所做的那些付出在潜意识里是含有自己内心阴暗面的(?)而这些阴暗的东西 她自己甚至都从未想到过的东西被江东一语道破,其实这一段话是我看到至今很吃惊的,原来就算两个人深爱彼此,骨子里,是人性吗,还是忍不住会将自己的邪念在对方灵魂深处对方人之本性中肆意发挥,人是了解人的,谁都不是例外(?)在我心里 这些人性本身滋生出来的邪念就是弄脏爱情最大的污秽点

  我原本以为比所有人都年长的肖强是可以以一个老大哥的敦厚形象贯穿始终的 虽然他做过了方可寒的客人 这起码还是我能接受的 况且他后来也对方可寒很念念不忘 完全一副老大哥好人的形象 可最后他夺走了天杨的第一次 我想这一部分出于他心里对天杨的疼惜爱怜另一部分出于本能 他的兽性就这样把他征服了他真的只是孩子吧 以致于后来他简直要做出强奸天杨的举动 这样的人怎能说是善良美好的 这人真让我震惊 但这是最合理的 真的对人心开始产生怀疑 也许笛安还原出的人物是最真实

  男女之间 都可能也可以存在欲望 小心

  其实她把很多人心里难以接受不愿意承认的可能性都揭露了出来 所有有些情节的爆发让人出乎意料也合乎情理 只是有点震惊 又觉得难受

  《告别天堂》读后感(五):我的心变得很柔软

  今天才读完了这本书,用了很长的时间,我觉得这本书值的让我花这么多的时间去阅读,去感受里面的故事。无论是天扬带给我的还是江东等人。其实江东的做法也许是对的,他抛弃天扬,为了另外一个人,可寒。他心疼她,再加上是青梅竹马,他更加觉得不能让她再那样下去,他要拯救她。可是天扬,多么善良可爱的孩子,他又怎么忍心伤害她。在这本书里面我很心疼这些人,美好的青春,美好的过去。我记得天扬对可寒说过,等你好了我们三个人一起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幸福的生活。傻孩子,一定不会存在三个人这种情况,不然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我想告诉笛安作者的是我能感受到字里流露出来的那些哀伤。只有经历过了才能懂得吧!我尊重作品,尊重作者,谢谢你给我们带来的这一切!

  《告别天堂》读后感(六):感同身受,不止一点点

  “请记得,写故事的人,都是用从新鲜伤口里流淌出来的文字。换你们一点点的感同身受。你感受到那种微妙的额疼痛了,就是对我至高的赞美。”

  笛安,你成功了。《告别天堂》给了我这样关于青春,爱情和精神世界的微妙的疼痛,也不止一次,我对你的文字感同身受。

  想起来,得感谢图书馆里我偶然读到的《莉莉》,真是个让人惊艳的故事呵。我甚至会想,作者是不是像故事里的猎人一样,住在原始丛林里,才会有这么生动的情节,才能冷静的布局出如此庞大又细腻的感情。而我读到的《莉莉》,与铁凝张抗抗编在同一本书里,作为一名上海柯艾的签约作家,我想,你与你们团队的其它人不一样。

  《告别天堂》诉说的是回忆,是每一个人都曾拥有少年时代。若给它贴关键词,逃不开青春,初恋,校园叛逆。可是它特别,因为故事的主角,以17岁高中生的身份存在,却不是以17岁高中生的方式思考。笛安用倒叙来安排情节,让一切成熟与不成熟自然而然水乳交融

  【那时候我太小,才十七岁,我是真的以为这世上存在一种让人轻松的爱情,存在一种喜欢上你之后还能让你轻松的你女孩

  天杨不会让江东轻松,能在一群人一起看《霸王别姬》,程蝶衣自杀时说“这就对了”的女孩,感情必定是偏执,深邃敏感的。她的爱情,单纯勇敢,一往无前主动追求有关系,发现江东和方可寒在天台拥抱也没有关系,直到身体里那只叫做“我爱你”的小狼不停咆哮,她才觉得痛。

  网络上有很多“箴言”教你如何去爱,可我认为,最难的爱,恰恰是与柴米油盐无关的爱。没有一个人会无条件的包容另一个人,当爱与爱交锋,就是“街上没有车,没有马,却兵荒马乱”的场面

  【我想我的孩子能有一个精致一些的乡愁,要直到你出生并成长的地方直接影响你灵魂的质感和成分

  笛安偏爱北方干燥,凌乱,黄沙漫天的城市,她另外的“龙城三部曲”中的龙城也是这样的一个地方。

  把《告别天堂》里,我的感同身受一点点搬进摘录本时,我在疑惑,同样的青春故事,它怎么做到了与众不同?后来我懂了,它不是狭隘的青春,不是狭隘的爱情,它是完整的生活,从一群早熟的孩子出发,牵扯出的一个真实的空间。

  【方可寒是个公主,永远昂着头,不需要任何王子来镀金的公主】

  完全像方可寒的女孩,现实中我是没遇到过。像方可寒一半一半的,倒是有。这朵美艳不可方物的花,一定很像范冰冰。不过,笛安比我有想象力,她借肖强之口“30岁以后的方可寒,一定会像《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的玛莲娜,也会穿那样的衣服,也会留那样的卷发,当她走过街道,所有的男人都为之驻足,所有的女人都心生妒火”。

  女人的美丽有两种:一种是与心机等值的漂亮。她们都是深谙美丽之道的人,优雅,诱惑,美艳,在她们心里,是一个个数模,有既定的公式,只要这样做,就可以。还有一种是当年亦舒形容林青霞的“那么美丽,却不自知”。不做作的亭亭玉立,不施粉黛的散发光芒,可以冷若冰山可以热情似火,但同样的,都是对俗世不刻意讨好的态度。

  现实让方可寒不得不做前者,而生来就光芒万丈的她,其实是后者。

  【我们都是听着情歌长大的孩子,在我们认识爱情之前,早就有铺天盖地的情歌,给我们描摹了一遍爱情百态】

  有时我会翻看自己以前写的东西,看到那些频繁用歌词更新的心情,用歌词引进的文章,会觉得可爱。现在看来,我已无法回忆起当时是什么样的事让我写上那句歌词,歌词仍旧属于作词人,而我,仍旧是我。

  其实没什么不好,不能要求每个人都会舞文弄墨。创造共鸣,自然就是会舞文弄墨的人的职责。

  【爱情是一场厮杀,当一个会做梦的人落到一个不会做梦的人手里的时候,会死得很难看】

  如果这本书单纯只写天杨与江东的爱情,这句话,是最合适的题记。

  天杨的世界五彩缤纷,那么多需要实现的美好,那么多精彩的向往。江东比她清醒,比她现实。我在想,这就是文科生与理科生恋爱的结果吧。我可以在键盘上随心所欲的敲击文字,却从来没有在与男朋友的吵架中获胜。这个时候,你就能懂,最美丽的是梦想,最虚幻的,最不堪一击的,同样是梦想。你自有你的清高,可是不做梦的人,未必不自我,不骄傲。

  【好的小说是可以听的,我的意思是当你把一篇好小说逐字逐句的诵读出来的时候,你甚至可以不用去理会它在写什么,因为它的字和字,词和词,句子和句子之间有种微妙的声音跌宕起伏,在一篇坏小说里你肯定发现不了这个】

  笛安这么写我非常高兴,很久以来,我几乎把这个发现视为我的秘密。读书真的很美妙。你的一切感官,都可以融进文字,随着它起落。

  初中的时候,有一次早读,读《金盒子》,读到最后一句“只剩我一人在人生的道路上踽踽独行”,我刷得躲在书后面流下了眼泪。直到现在,每次我想表达孤独,踽踽独行都是我脑海里第一个蹦出的词汇。

  “鲁迅是冬天深夜的海面,张爱玲是京戏的调子”,这样隐秘,你发现过吗?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对于一个人的生命来讲,挣扎跟和解,到底哪个更珍贵。其实知道今天我仍旧不会回答。但在不知不觉间,我学会了不再用这样的方式提问】

  这是写在后记里的,这不是被柯艾团队选中印在封面上的。

  但我很偏爱这句,当生命终从蛮撞的勇敢走向成熟的迎接,你的表达方式肯定会发生变化。从浓墨重彩到轻描淡写,其实也不平坦。“不再用这样的方式提问”,得看尽多少故事,才能这样洒脱。

  不知不觉,写了很多了。

  但我很高兴有这样一本书打开了我的倾诉欲望。也许与我迟迟才来的青春期有关,我不太愿意,也不擅长描写爱情,像一个早恋的小孩,羞于启齿,也说不出什么爱的真谛。爱情会让人一夜间盛放,也会让人一夜间枯萎,而一个人的际遇里,总有些东西的生命力,不止一夜间

  《告别天堂》读后感(七):喜欢是放肆,但爱就是克制

  之前朋友跟我讲了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做木木,是她的朋友,当然还有木木的男朋友君爷。

  他们两个之间的故事说起来蛮俗套的。

  木木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虽然身高差点就一米七了,但是顶着一张娃娃脸,怎么看都没有女神范儿。

  木木常说,她一定要找一个符合自己内心标准的男朋友,185以上,皮肤不能太黑,身材修长,但是得有匀称的肌肉线条,成绩一定要比她好,跟她有同样的爱好。巴拉巴拉,可以说一大堆。

  但是有时候,缘分到了就是到了,那样猝不及防,但却不可抗拒。

  木木喜欢上君爷其实就是因为君爷在她非常窘迫的时候帮了她一把,没有让她在陌生人面前丢脸。

  君爷呢,勉勉强强符合木木的择友标准的两条吧,185加,身材修长。其余的便是差个十万八千里了。

  君爷很疼木木。

  夏天的时候,晚上很早就在宿舍楼下等着木木洗完澡下来散步,每每都被蚊子给叮得满身包。每次给木木买奶茶,都会连带着把同宿舍的女生的份买好。早上六点准时打电话叫木木起床,因为木木属于那种再多的闹钟都充耳不闻的那种人,所以会很有耐心地反反复复打很多遍。陪着木木跑步,去全市各个角落搜寻美食,替木木暖手,为了不给木木丢脸,认真学习。

  当时大家都说,君爷是真正的十好男人,还极力撺掇着他们结婚来着。

  后来他们也真的结婚了,不过在结婚那天,各自挽着的都是陌生人。

  没有谁知道他们为什么分开,每每提到这个问题,他们总是笑而不答。

  朋友说,他们这很有可能是应了那句话,喜欢是放肆,但爱就是克制。

  我想,书里的天扬和江东也是一样吧。他们之间明明还存在爱情,但是却依旧没有在一起。

  书的结尾设计很巧妙,谁也不知道天扬是选择跟江东再续前缘,还是守在爱了自己这么久的周雷身边。

  我想,大概是跟周雷在一起吧。不为别的,就单单为了爱吧。

  《告别天堂》读后感(八):也许有天我拥有满天太阳,却一样在幽暗的夜里醒来

  亲爱的南南:

  今天我心血来潮去医院做了胸透,就如同大前天我把借给你的这本书心血来潮地从你书桌下跪着拿出来一样,这两件事一起奔涌到了今天晚上,前者促成了我的短暂假期,而后者充盈着随后漫长的三个多小时的输液时间。我就像做了一个穿着红绿色夹脚拖和你绕着走不完的操场的梦。梦里我们都是校服校裤,哦,你的不一样。你的校服上衣都是有 icon 的,被你的记忆牢牢烙上的痕迹。

  故事一点都不复杂不是吗,虽然我们看得都想掐自己了。人人都爱宋天扬,因为每个人都以为那是曾经或者就是自己,开始的时候以为自己不一样直到后来遇见一个把你变得和所有其他人一样平庸的人,或者说,只和他一样的人。我们是那么奢望着的,我曾说过,爱一个人就会慢慢变成他的魂器,只要还爱着这痕迹就像未亡人的身份一样难以消散。最初的时候我们巴不得把自己揉进他的生活里,听他所爱读他所赏,甚至轻描淡写的一句评论都能让之后顿悟的自己久久不能忘怀——哪怕那是身边早就物是人非,但就是忘不掉。书里提“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就是记性太好”的时候是为了愤懑自己居然淡泊了以为一辈子不会忘记的一段过往,我要和你一起轻蔑地笑。忘不了明明就是不愿意放这段往事走所以它其实还真的没有结束——念念不忘和记性太好的唯一区别就是承认和自欺欺人,故事是过去的事情而关于某个执念我们还没结束,你说是不是?多不妙,天扬还有可爱的周雷在身边活跃着,他居然有多年以后再回来还义无反顾爱上她的能力。我却很难断言,我还有如此,像天扬那样爱江东的能力,天时地利人和信心,我一个都没有。

  我喜欢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对于我来说它们就是迷幻剂。天扬是那么喜欢撞进江东怀里,无论是开始吵架的时候,还是出了方可寒那岔子的时候,还是后来肖强被纵容之后,或者是结尾时天台上那个转身嫣然一笑。她那么坚强的姿态当年谁都有,却没有谁坚持到了最后。当年咱们讲自己的时候,总是以遗憾的尾音结束了故事,所以我们只能绕操场走走,谁都没走到谁面前哭或笑。而天扬没有,她只是翻了字典一页,大不了翻回来;江东混蛋是混蛋了,可最后居然也和吸了迷幻剂一样说出了这辈子唯一一句算是有骨气的话,只因为他觉得她不想把她变成回忆。他又想,不是谁都能变成回忆的,譬如方可寒,她就不行。

  他说,跟我走吧,现在,你和我。

  还记得当年天扬在知道他心思紊乱背叛之后的那个审判吗。年轻时候的爱真是好伟大的东西啊,让人不知道什么是痛和窒息,大概以为拥抱了自己的欲望和拥有就是占用了生存最好的资源了吧。

  天扬说了十一个字,如果包括标点的话。

  她说。我爱你,很爱,非常爱。

  有一瞬间的确想掐死自己。大概最爱的真的是自己了现在。

  很多话再见面就很难开口,尤其是成年之后难免有调情之嫌。不开口大概是因为怕误会了或者,自作多情没了面子。所以越老越被动,于是越动不了了。我看到江东在梦见天扬之后醒来在幻想他和安妮孩子的模样时,我看到天扬对周雷说我今天出门就没打算能回去,那就足够让我有心理准备在以后慢慢习惯一个事实了——拿针扎心然后发现原来早就已经千疮百孔,于是怎么都不会疼。

  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还没现在那么脏,你懂的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我那时候还能掐出纯净水,就如起初的天扬吴莉周雷,或许还有七岁的方可寒。那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了,如果一定要找一个借口那一定能让人感动得非你不可。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这样爱上一个人的感觉了,因为非你不可是不可能的,在任何异常男女角逐里,只有自己是唯一的肯定因素。我学会了先爱自己,于是爱一个人就需要一些借口和理由才能维持平衡,比如安全感什么的。

  你说,你信仰得到。我回,我信仰毁灭。

  甚是怀念小学初中读书时,一些莫名的句子就能牵住了泪腺和情绪,被吊着的自我放肆地难过着或者狂喜着。小时候体力好,不知道大喜大悲是多么得耗费精神,于是就随着自己性子来了。而长大了知道要爱自己珍惜自己于是勒令自己冷静的次数越来越多,到最后却刀枪不入,冷暖不觉,或许有时候还会问一句,诶,世界怎么这样了,真空虚。

  我把这样的自己毁灭了,剩下一个贱人和你两个人互相揭伤疤。但我不怕。我见过最好的你,不,或许知道就足够让人心旷神怡;你见过最完整的我,或许只有这样凛冽的伤害方式才能让两个人更了解自己。然后我发现这方法在爱情里太不能套用了,最后一定会没有好结果的。你看,年少时候我们可以因为喜欢而想要变成他,这样就仿佛自己被包围了。而现在巴不得自己是全能战士,受伤了迅速愈合,或者压根不会受伤了。

  挣扎和和解,到底哪个更珍贵呢。我不知道。

  大概我知道的是,守护和毁灭,无论选择做了什么,到了日后我们只会说一句”幸好当初“而已。

  故事简单得令人发指。一个女孩爱上了一个男孩,那个男孩却因为另一个人而无法和她继续。后来,他们就永远不能在一起了。

  也就这样了。

  如果撇去千丝万缕的情绪和心伤从而来看一段往事,不过就是校园之中大家都路过的一些片段,却因为自己心思的重量而让它竟沉得难以忘记。我也知道根本忘不掉。

  令人发指的其实是我们终于知道自己有什么和要什么了,所以我们做不了简单的事儿了。

  晚安。我不等他了,我知道他在。而未来会怎样我不关注了,随缘随意。这样最好对不对。

  还有一句挺苍白又实用主义的,我一直在。

  99,NN。

  《告别天堂》读后感(九):把告别天堂塞进行李箱

  我出去上学的时候很犹豫一件事,就是一书架的书到底要带哪一个,或者说到底要不要带,因为我每一本基本都读过了。我妈说行李太多别折腾,书可以等下次回来再带。犹豫再三,我还是带上了一本书,也是唯一一本,就是笛安的告别天堂。因为这是我初恋送我的一本书,你知道的,这意义一下子就大不同了,而且在那种背景下我读完这本书感觉简直没有第二本书比《告别天堂》更美好了。lol 。如今啊,我初恋在哪我都不知道了,但我一看这本书的封皮就能把自己带回那种感觉当中,真是,只要看一眼封皮就可以。

  所以,谁能想到某事某物会在自己人生某个阶段成为一个触景生情的纪念品。

  恰巧,我,一个完整的生命,一个最重要的阶段里,遇到了最好的《告别天堂》。

  ——5年后的观后感

  《告别天堂》读后感(十):回味才是最成功的

  单一从故事内容来讲,这只是一个毫无悬念,平淡如水的“儿童试”爱情故事。结局和我看到60页时猜到的结局是一样的。即便是这样也不妨碍我对这篇文章的喜爱之情。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早已被那些编的天花乱坠的电影,电视剧将审美观抬高到了一定的高度,所以当我们回过头再去看这些离我们生活最接近的故事时便会觉得索然无味。但只有这平凡的故事才是我们真实的生活,才能使我们感同深受,使我真正的感觉到一丝微妙的疼痛,所以说这个小说成功的。

  正如文中有一段是描写江东在“筒子楼”时的故事。这正是我儿时的写照。依稀记得那些上面写着”毛主席万岁’的红砖的小楼。虽然我的家不住在里面,但我几乎所有的伙伴都住在里面,所以那便变成了我儿时玩耍的天堂。每天下班的时候便会有一群阿姨在公共的厨房里叽叽喳喳的谈论着一天发生的事情,分享着自己的快乐和忧伤,每天的故事都是新鲜的。当这谈论结束时大家便各回各家,将在厨房听到的一切再次转达给家里的男主人。而我们这些小孩便会聚在一起玩儿时百玩不厌的游戏。聊天声和笑声便会在这样的傍晚回荡在整个楼里,所有人的脸上都挂着笑容。这种生活是美好的,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拥有这样的童年。但这种生活只持续到了我小学毕业,我像江东一样去了区里最好的中学,从此便真正结束了筒子楼的生活,而我儿时的伙伴也几乎都上我们那的子弟小学。即便是这样我仍然不能像江东一样去预见他们的未来,因为我知道他们也是优秀的,只是条件不允许而已,而我即便是从那筒子楼出来后也没有得到成功。新的生活没有让我进步,反而让我学会了享受,学会了攀比,还学会了我自己最鄙夷的自负。

  也许是看小说看的太投入了,我居然也像小说一样写了一个自己的自传。

  回过头说再说一下笛安,看她的文章时总能让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后来才发现原来她的写作风格和我的“宝贝”安妮有些相似。她们都喜欢把华丽的词藻堆砌在平淡的句子中,刚开始看时似乎觉得有些牵强,有些夸张。但仔细回味后才能真正感受到其中所蕴含的情感,这种情感是通过朴实的语言所无法使人感受到的,只有加上这些所谓的牵强,和夸张,才能直达读者的内心深处。也只有真正有故事的人才能感受到这一切。我一直认为所有的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的故事都和自己的故事一样精彩,一样值得回味,只不过没有人会真正用心体会别人的故事,只是一味的沉浸在自己的故事中。笛安和安妮的小说就将别人的故事呈现给每个读者来看,但人的本性是只在乎自己的故事,而不愿去真正了解别人的故事,所以她们便用这些华丽的看似牵强的辞藻吸引着读者的眼球。毋庸置疑她们是成功的,她们让读者感受美好的同时深入了别人的故事中,在别人的故事中又找到了一丝与自己相同的地方,真正触及了读者的心灵.

  最后说一下,故事的内容虽然很简单,但是我保证你一定,一定能在文中的某个自然段找到与自己相似的地方,这便是这本书的成功之处,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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