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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走了十八年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1-27 20:50: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进城走了十八年读后感精选10篇

  《进城走了十八年》是一本由十年砍柴著作,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281,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进城走了十八年》读后感(一):返乡也要走十八年

  可以有一个距离这个时代这么近的人,从那么微小个人角度去写乡村生活,很生动,勾起我很多熟悉的回忆,那些成长故事,也十分动人

  小时候生活在乡镇,一到寒暑假,不是被爸爸放到农村婆婆家,就是被妈妈放到城市外婆家,考上县重点中学全家又随我进了县城,等我上了大学自己来到了大城市,混遍了中国各种聚居形态,只是走来走去,没有作者那么纠结和艰辛。但对于高考改变命运这一点还是深有体会,我也能理解十年砍柴跳出农门的欢欣。我那些小学同学,从未能考上县重点中学开始,就跟我的命运有了天壤之别,哪怕即使进城,也是不一样的进城。我从小也见惯了周围人对农村生活的诋毁、对城市生活的向往考试不好,一律是一句“不好好读书没出息就回家耕田!”,而我也从小目睹耳闻那些跟城市更近的人是多么骄傲地看低那些离农村更近的人:乡镇的看不起村上的,县城的看不起乡镇的,小城市的看不起县城的,大城市的看不起小城市的,最后呢必然是出了国的瞧不起还在国内的。

  人们是如此迫切地要离开农村!!!

  农村人可以变成城市人,农村开始向城市看齐,想想背后是数不胜数咬牙奋斗的农家子弟,真是挡也挡不住的历史变迁!于是读到十年砍柴说煤气进了农村,所以农村人不用上山砍柴了,环境变好了,我开始迷惑那些有关不可再生能源的开采对环境的更大破坏,农药化肥、工业品和建在乡村城镇的工厂对农村生态的毁灭性破坏的传说是一小撮人才经历到的幻觉。然后又读到说中国从“乡村中国”走向了“城市中国”,我读不下去了。在挤爆人的地铁里,我幻想着难道不能有另一种农村和另一种城市吗?类似共生社区那样的农村,人们不是因为血缘利益被拴在一起,而是因相似意愿走在一起;相伴的是类似希腊城邦那样的城市,不只是为了商品贸易流通而兴建,而是为了思想自由交流。人们过着半农半X的生活,城市和乡村并不是掠夺和割裂的关系,而是同时让人得以栖息在一个与美好自然世界相连接、与自由的精神世界相连接的家园

  可能吗?不可能吗?砍柴进城20多年,一代人不到,开始有人,虽然很少,思考返乡的问题,思考现有乡村的价值和乡村的别种可能。那个将要在北京长大的小孩说不定会见证这种可能性也跟着他一起天天变大,甚至可能十八年后他会写另一本书《返乡走了十八年》,谁知道呢?

  《进城走了十八年》读后感(二):忆乡村十八年

  初看标题,还以为是写作者在城里的十八年,没想到看走眼了,是写作者进程之前的十八年,要解释一下,那意便是花了十八年进城,即,在乡村度过的十八年。而根据作者所述,真正进城的岁月,乃是大学毕业后的北京时光

  我家与作者家相邻不远,他是邵阳,我是娄底,同为湘中。也未曾想过作者70后,与我这90后,竟还有如此多的共通点。

  那时候的湘中,其实主要就是邵阳,作为老的工业城市,比当年的娄底是要强上不少。而作为相对发达的邵阳,在抗日期间为日所扰,便不能避免,而娄底,也许日本鬼子也懒得来。其实,我家所在即和邵阳相隔不远,而分界地带,自然不会是城区的,再加上当年有土匪刘麻子守着,便没有收到过于强硬的侵扰。

  ……

  小时候,也特爱“舞刀弄枪”,这刀当然是用木片或竹片削制,自己削的其实是用竹片削的剑,大多不怎么样,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老爸不知道怎么就忽然在楼上拿了个木片,削了一把货真价实的刀,那时可真是我心目中的屠龙宝刀啊,用了有几年,忘了是什么原因,刀把上边一点两个小“阻隔”(不知道具体详名)掉了一个,才慢慢舍弃。那枪,主要是指弹皮枪,其实,后来去过县城后,便看到了玩具枪,那时候,大概10块钱就能买一把心仪的枪,由于那时候手比较小,想象着握着一把大手枪在手,就是那时候的梦想。那时候也见过玩具,那是同村不远处的另一个小朋友,大概比我小个几岁,他爸妈在广东那边打工,给他带回来了一个玩具小车,现在看来,也就是比巴掌大一点,可在当时看来,那可真是豪车,每天都是眼巴巴的惦记着,于是,后来终于在一个垃圾堆里捡到了,记得当时捡到手上时,就感觉跟偷的一样。在当时,自己玩弄的小车,也就是拿个小竹竿,把前面破开,再拿个在小树上截下来的木圈,拿个烧红的铁杆再在中间钻个洞,放个轴,撑在竹竿前面,便是一个车了。记得有一次,推车出门远了点,然后同村的一个人看到了,并告诉了我妈,结果回来之后便是一顿暴打,跪着承诺再也不跑出去了,其实,按照现在看来,也就是走到了我十分钟能及的地方

  记得小时候,那时大概还在上小学三四年级之前吧,也吃不太饱,放学后,总是要要锅里边捞点剩饭,那时候,最爱的是奶奶煮酒时的锅巴。再往前一点,也就是更小一点的时候,特别爱吃糖,那时候通常只看到蔗糖和冰糖,最爱的便是拿蔗糖下饭,可能那时候的确没什么饭菜吧。至于冰糖,那是奶奶煮酒用的,通常就是偷点吃了。再往后一点,吃的依旧并不丰盛,上初中那会儿,5毛钱一份的菜,买的极少,一般都是自己带菜,记得在夏天的时候,有时带过去的南瓜都馊了。那时候通常都是自己早上起来弄饭,然后去上学,大概走四五十分钟的样子,最盼望的就是不用早上起来做饭,花5毛钱买两包子。

  到了初二,碰上了一个鼓励学生读课外书的老师,结果,就开启了我的爱书之旅,那时候在学校外边有个小书店,专卖盗版和黄碟,当然,那时候对盗版和黄碟都没有意识,只是看到心仪的或者新鲜的书,就想买来读,在那之前,也就是更小一点的时候,在家见到过《镜花缘》的连环画,然后就是爷爷桌上的毛选,除此之外,唯一的一本课外书便是《聊斋志异》了,于是,就把那册聊斋上的故事读了不少,至今觉得比拍出来的电视剧好上千万倍。也就是在初二那会儿,要买书,其实是没钱的,因为没有零花钱,自然,也无所谓省钱买书。而值得我这一生庆幸的是,爷爷资助了我这一读书的“事业”。后来到了初二下学期,学校发起补课,记得补课费是150还是168块钱的样子,为了省这钱,我便没去补。当然,那时候主要是想拿这补课费做他用,那是当时,在无意间看到了同学有一册《十万个为什么》,实在是太爱了,一方面里边有我最爱的物理知识,另一方面,偶然间还窥见到有关于两性启蒙的东西,于是,便对这个书产生了深深的欲望。于是,便说服了家长,用补课费的钱来买套《十万个为什么》,后来,便是爷爷托一个认识的人在县城的新华书店带回来了一套,便是这套(http://book.douban.com/subject/4118428/)。当时是用原价买的,平装,貌似是140多块钱的样子。买了字出生以来第一套课外书,最贵的书。后来到了初三的时候,便感觉学校外边那小小的书店满足不了我的欲望了,于是便想去镇上看看,那时候坐车到镇上大概是2块钱,来回4块,但是,实在是想省这个钱。以前也和奶奶走过,从镇上走回来,大概是两三个小时的样子,便不是十分愿意走,这一来一回,大半天便没了。还好,那时候伯父家有个老式的28自行车,破是破了点,轮子上的钢筋都不全了,有点后怕骑着骑着轮子便空心了,但为了省钱,便无所谓了,上马高大的28自行车,一路狂飙,也不怕轮子塌陷,大概40分钟就到了镇上。在镇上的书店,感觉像到了另一个世界,不仅看到了新的课外辅导书,也头一次见到了所谓的名著。当然,那些书店其实还是很小,大概就是在一间客厅那么大的房子里边罢了两个书架而已。那时候镇上有三家小书店,都让我逛遍了,除了辅导书,买课外书其实并没有多余的钱,通常是什么便宜就买什么,要是能3块5块的买一本书就很好了,而不会去分什么好坏,当然,也分不出什么好坏,不过,还是有一定的取向性,有条件的时候,会选上一本《智慧背囊》或者《时文选粹》,这么陆陆续续的下来,也买了好几本了。然后就是买名著,跟着在课本上见过的名字,买了莫泊桑的《羊脂球》、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凡尔纳的《神秘岛》,后来,《羊脂球》是没读下去,剩下的两本便读完了,除此之外,还有点印象的便是罗曼·罗兰的《罗兰小语》了。买的都是盗版书,大概那时候的影印技术不行,盗版书错字特别多,尤其是那本《罗兰小语》。而其他三本貌似就好一点,并且封面看起来舒服——世界名著精选,就是燕山出版社出的。后来经常在豆瓣上看到有人评论燕山出版社不行,而我当时的梦想就是,要能把燕山这套书多买几本到手便好了。那时候书店里边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但是就没买,因为当时买书不是看价格的,而是看厚度,老板觉得书厚,卖的就贵,所以,厚书就没买了。那时候的书,一本大概是5到10块,甚是奢侈。不过,也常想,当年要是多读点书就好了。

  初中那会儿,其实学校有个图书馆,单独的占了某个小房子,但总是可望而不可及,不对外开放,路过的时候,只能在铁栅栏外边瞻望。那时候有个同学他爸就在学校,所以,他好像可以去里边拿到书,当时和他不是一个班,便不知道更多的详情了。而之所以知道他,是有赖于他的名号,他在我们那个年级,总是占了头名。当然,后来经过努力,我便一点一点赶上他了。

  那时候还经常断电,《罗兰小语》的大部分,便是在蜡烛下看完的,那时候,我就在蜡烛下看书,我妈便在蜡烛下织毛衣。而比蜡烛更早的,便是煤油灯,灯后来一直留着,前两年我还见过。

  小学的时候,老爸在县城拖板车(在那更早的时候就是在攸县挖矿了),老妈就在那儿炒瓜子,在那之前,只是老爸一个人在那儿,有个暑假我还去过,帮着推车。那时候拖一个东西,大概是1到2块钱,有时候东西多,又比较远的时候,是5块。记得有一次,老爸拖了1000来斤的东西,拖了有好几里路吧,还有老板要耍赖,少给1块钱。那时候一天大概能挣个几块到十几块吧,而有时候,如果有货车要卸货的话,便一次能挣到10到20块,那是当时最好的差事,只是,并不是常有。记得,我那时候的梦想便是做一个货车司机,这样,每次我拖过来的货,便可以要老爸来卸了。一个暑假下来,也就给我挣够个学费,大概300多块钱的样子。然后,快开学了,就又回来了。那时候,早上通常是和老爸去吃面,大人1块,小孩5毛,在面上放点山胡椒油,简直就是人间美味。中饭和晚饭就是我在家做,那时候的土豆貌似也便宜,一个土豆切成丝煮熟,便是一个好菜。偶尔也会开荤,买上点麻辣猪脚,便是再无外求了。

  后来老妈去了之后,我就一个人住在家里,当时还不到10岁,本来是想要让我和爷爷奶奶一块过的,但那时候我和奶奶处不来,便一个人在家做饭。每天上学回家后的第一件事,便是上山捡柴。背个背篓,到杉树山里边捡上一背篓。那时候捡柴的人多,所以,越捡越远,到了五六年级,尤其是初中之后,便不怎么捡了,而是拿刀去竹林里边看一些小柴禾,担回来,干了后再烧。可惜我不会挖笋,就此错过了一道好菜。

  由于年纪小的缘故,不思念爸妈是假的,那时候放学回家后,也会时不时的登高远望,每天3点多钟的时候,便是到县城的班车回来的时候。而比这更早的,便是我还生活在怀抱的时候,哭着看着爸妈离开的,那时候还有个词,专门用来形容这种情况,那个词叫“心慌”。后来看杨元松编的《中国留守儿童日记》时,并未产生什么十分强烈感情,因为,日记体现的东西,远不如经历。那时候爸妈去攸县搞副业,以前只是听说副业这个词,不知道怎么写,也不知道什么意思,后来,才发现,原来作为农民,所谓的主业是务农,打工,是为副业。那时候,搞副业也不是个轻快活,干的都是挖煤挖铁矿之类的重活。后来看台湾早期的电影,以及一些回忆类的书籍,下矿是个难以逃离的字眼。既然是搞副业,那么,总是以主业为重,因此,双枪的时候,大家都会回来。

  小时候搞双枪,在收稻的时候,我通常只是割稻谷或者将割好的稻谷一手一手的递给老爸,那时候,踩打稻机的是大人,通常就是我爸和伯父。而我是副工,除了递一手一手的稻谷外,就是割稻谷,那时候总爱一个人割个4排左右的稻谷,然后一个人割到前面,像一条虫一样在田野中钻洞,感觉很惬意。当然,除了惬意,更多地是不愿意,因为夏天毕竟太热,再加上皮肤嫩,很是受不了在稻谷中折腾,而这在收割晚稻的时候尤其明显,痒的脸和手受不了。而到了插秧的时候,则是从拔秧开始,小时候甚至在秧田里边打滚,那时候还不回游泳,自然,只得在这汪小水中折腾了。后来开始按着线插秧,再到后来便可放手插秧了,到了五六年级的时候,我便是个插秧能手了。后来,去帮我外婆家插田的时候,我甚至偶尔能独领风骚,插得比一些妇人还快。只是,插秧也不是个轻货,那背弯的是在难受,而要插的块,又不能把手撑在膝盖上。后来也常看到俞敏洪自夸是插田能手,竟也有一点共鸣。到了上初中的时候,踩打稻机的重任便落到了我和我的一个堂兄身上,一直到了上高中,因为要补课,才渐渐的退出田地。而最后一次与农田接触的比较紧密,也是大二暑假了,那个暑假在家,用抽水机抽了好多次水。

  ……

  大致还有一些事情,比如,小时候,最有意思的就是作案,那时候通常会在放学后,跑到人家的果树下摘桔子或者李子之类的水果,那时候不叫摘,叫偷。有时候,成群结伴,尤其是夏天晚上,顶着月光,一拨人,上树的上树,地下接的在地下接,放风的放风……合作的紧密无间。后来回想的时候,常常想起鲁迅的《社戏》。

  从文化上来讲,还有正月的舞狮,那时候,我是耍刀耍的还不错的;还有钓青蛙、放牛……很是爱的还有北岛在《城门开》中提到的弹玻璃珠,真的是比高尔夫“更甚一筹”……

  对照着作者的方言,也很是回味,比如作者老用的“卵子”^_^那是,骂人的话各种五花八门。

  ……

  谢声显在其《所谓草民》的最后说:“好象有位外国人说过:每个人的历史都应当是一部《圣经》。从某种意义上说,所有的人都是史学家。历史是由无数个人的经历汇合而成的,特别是占绝大多数的草民。”

  我们都是草民,所不同的是,发出声音的不同,而相同的便是,是声音,是历史,总是会变的;上次回家,与伯母的闲聊,便纠正了我的一些记忆,但与其说是纠正,不如说,记忆和历史这东西,其本身与带来的认知,本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上次看《神堂记忆》,一本讲述集体记忆重构的书,细细走来,被重构的,不仅仅是那段历史,包括国家的,个人的,包括书面的,口述的……

  而回忆的,我都不知道原来我已经经历这么多了,因为,还有更多……

  本书简介:一位在南方山村长大的70后,当他用稚嫩的眼开始看世界的时候,他不知道他在目睹中国乡村一百年来最巨大的变化:知青回城、人民公社的解体、高考恢复、传统民俗的回归、琼瑶小说邓丽君歌曲流入山乡、南下打工潮的开始、乡民对财富的欲望被激发……直到这位少年进城多年后,回首这一切,才明白他有幸赶上了中国农耕文明的尾巴,他和他的同龄人是为耕读文化唱挽歌的一代。

  知青我没见过,可能到我那个年代,已经没有知青下乡了,不过,我并未听长辈说起,大概我们这地方却也闭塞,没来过知青。长辈用来激励晚辈的,通常是那几十年极少数考上大学的人。人民公社的解体,我也没看到,只是隐隐约约感受到了一些尾巴与遗风。高考恢复……这后边的一切,就大体差不多了。总之,这种将个人经历置于大背景下的经历,能体现的更多地还是个人经历,而不是大背景。

  由于文学所能体现的更多地是鲜活性与特例性,所能代表的,更多地是文学,而不是历史与社会。这是文学与历史价值的分离,就像钻石和水的价值分离。因而,这里描述的,是想象另一种可能。

  同样的,作者最后将这种可能,给了北京。

  《进城走了十八年》读后感(三):一个回帖挣来的书

  进城走了十八年,与其说是作者的自传,勿宁说是所有进城青年的缩影。

  天涯社区有个活动,回贴送书。我参加了,运气出奇的好,得到了。认识了这个叫砍柴的兄长。

  我的故乡在渝东南,毗邻土家族,或者说先祖也算是那边的人吧,反正与那些生活在巴山地区的人性格类似,火爆而钢烈。

  在我师范毕业那年,即邓大爷南巡那年,我没有选择东渡、南下、北漂,而是选择西进,到高原上任一小学教师,且一呆就是21年。在可预知的未来,我的工作年限都会局限在这个青藏高原东缘的夹皮沟里,一个叫康定的地方。

  看这本书的时候,总是想起以前在网上看到的一篇文章《我奋斗了十八年才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那一瞬间的忧伤淡淡而绵长。单纯从初恋时遭受的挫折看,我们农村孩子没得与城镇小姐坐在一起喝咖啡的机会,更何况是恋爱、成家。

  一个农村孩子的亡命苦读,就是要离开那千山万壑的乡村,离开长江南岸里的大山。但真离开了,时间久远了,心又牵念那里。前几天,谷歌地球里把我老家的高清地图出来了,原因是高速、铁路都离此不远。看到那些空无一人的村落,悲喜交集。那每一吋的土地,无不留下自己的足迹。

  人到不惑,我对自己将来的归宿清晰而明了,就是骨灰能回到家乡,回到那被人抛弃的乡村。

  《进城走了十八年》读后感(四):筆記

  - 寫甚麼之前, 先批評自己。我不在國內長大, 從少就在城市成長, 知道在香港有村屋有圍村, 但不知何謂農村。新界的農村對我來說, 不過就是狗多一點, 路窄一點, 有井水有天台那樣。很難堪的是, 我成長時農業是用來被嘲笑的。

  - 我也不知國內的城市成長, 深圳與廣州就是我所知的'城市'。那時我不了解在一個十多億人口生活的學生, 要從考試體制往上爬是甚麼意思, 以為自己的會考高考就很大壓力。

  - 好了, 批判了一下自己, 不代表我就很喜歡作者的所有東西。

  - 我喜歡他寫在農村過的日子, 寫宗族、禮教, 寫合作社寫後來分田, 寫他的親人、他的牛、他的情荳初開。確實如他那樣說, 像他那樣'豐富'的體驗了中國當代的農村生活, 也許就是他那一代人的專利吧。

  - 不過我不喜歡他'背鄉', 不喜歡他對進城的義無反顧。好了, 我知道我的位置完全是政治不正確的, 一個不在國內的農村長大的城裏人, 憑甚麼要人守在土地上? 我們五谷不分、四體不勤, 能感受到世世代代被泥土拖著的那種無力與無奈嗎? 我們知道甚麼是命嗎?

  - 對, 我沒有權。但我也聽說過有那麼的一些返鄉青年, 在台灣, 在國內。如果我們都認同沒有農民農村農業, 根本沒有國家, 那為甚麼我們不想想如何改善農村的生活? 難道全世界的農村, 都非得那樣苦那樣髒那樣慘? 不要去學美國的那一套, 但歐洲的呢? 日本的呢? 台灣的呢?

  - 作者難道不懷念農村的好? 不懷念爺爺、外公的手藝? 不懷念農村的文化、的山水、食物? 民國時還有晏陽初、梁潄溟等先賢, 今天非要進城不可麼?

  - 發經濟、對發展, 作者在書中聊到的都是非常主流的想法。在這點上是有點失望的。如果說農村的水土非要經濟發展上來才能保持, 那就是無視市場、主流經濟對農村社區與環境的破壞。

  - 兒子拿到北京戶口, 以後不會說家鄉話...... 換作是我的話, 即使不是覺得愧對家鄉, 起碼要心裏爭扎很多........ 再'難聽'一點, 這種擺脫家鄉的講法, 和拿到外國護照的, 是否有點異曲同功之'妙'呢?

  - 作者走了十八年, 進了城。可中國還沒有,8億的人戶口是農村的, 就算不計流動人口, 留守農村的人還有一半以上。作者如何能說得出, 他就象徵了中國, 走進了'城市中國'?

  - 正正是因為體會到以往農村的苦, 農家子弟不是更應幫忙建設農村?

  - 好了, 他的經驗最具代表性的, 就是89年考進大學吧。那一年對作者也好, 對中國也好, 確實也夠重要的了。

  《进城走了十八年》读后感(五):记忆碎片

  这本书,我在回家的火车上看完了。

  我是一个典型的80后,从一出生开始就生活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从未呼吸过雨后泥土的清新,我也从不知晓,那乡间的泥泞弯曲小路承载了父辈们的记忆;但是这本书朴实简洁的语言,倒是让我想起了许多小时的往事。

  彼时,奶奶还很健朗、父亲还很伟岸挺拔。

  那是一个我的父母辈们出生、成长的时代。

  我对那个年代的记忆是完全空白的、不存在的。所有的记忆都来源于父母辈们的口述和书籍的文字记载,但是这些都是不够完整的,因为口述和文字记载都包含了太多的主观色彩。

  我很难想像在那样一个年代,买任何的食物或者物品都是需要凭票的,比方说有肉票、粮票、布票,买东西仅仅有钱是不够的,没有票你有钱也无法买到任何东西。或许我们很难理解,但是对于我们的父母辈们来说,那是拥有着无限青春的激情年代,他们有自己坚定的信仰、有为之付出一切的信念、有志同道合的理想、有永不消退的激情和动力!

  我很词穷。

  我不知道此时此刻我改用怎样的言语来形容,脑海中不断浮现的也不过是一幕幕熟悉而陌生的画面,无法用确切的语言或者文字来表达。

  也许,这就是没有经历的悲哀。

  我找不到任何合适的语句来描述我的心情,哪怕是听过了无数遍老人们的回忆、看过了无数遍那年代久远的书籍⋯⋯但是对我来说依旧是非常陌生的、无法形容、无法描述的。

  就算是对于我出生、成长的八零年代,在此刻看来仿佛也是有些久远的、陌生的。

  也许是生活的太过于满足,如果不刻意提起,我是乎没有太多在小学以前的记忆,我总是感觉自己都是生活在最美好的时光里面,人们对于美好的事物总是不会有太多的印迹,能够长久深刻留存在记忆里面的往往是那些刻骨铭心的伤痛。

  (这段话以后,我有很大一段时间的思维空白。后来我才明白,主要是因为在父母家中,因为感觉到踏实、放松,智商瞬间降为负值,以至于思考能力降低的缘故)

  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最为深刻的记忆始终停留在2002-2008这六年时间。

  因为经历很太多,无论是美好的还是惆怅的,很多时候,思绪都不自然的会被带回到这六年当中的某个阶段,于是开始在这段记忆的长河中徜徉⋯⋯

  无数次的告诉自己,还是忘却了吧,但是那也只不过是一时的自欺欺人。

  有些人、有些事,依旧存在你的记忆中,无论你是否愿意,它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不增不减。

  彼时,我终于知道写下自己的回忆是多么艰难而浩大的一件事情。

  因为你需要重现当时的情景、无论是开心的还是伤痛的,那些感觉你都需要重新再经历一次,你才能够写出那些令人动容的文字。

  我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但是我却是一个没有足够耐心的人。

  所以,若干年以后,大概我只能够这寥寥数语的记忆碎片中来回忆我的回去了⋯⋯

  《进城走了十八年》读后感(六):“我奋斗了十八年才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的时代还存在吗

  看这本书的时候,总是想起以前在读者上看到的一篇文章《我奋斗了十八年才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于是又找出来看了一遍,还好,没第一次看时那么受触动了,但在当时,这绝对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一篇文章,没有之一。从那时起就开始知道未来的路不好走,不好走,但自己只有这一条路,这不,也一路走到了现在,已经走了十三四年,进了城,但依然不属于哪座城,也没有哪座城属于我。前路依然漫漫,未来,仍看不清楚。

  十年砍柴和《我奋斗了十八年才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的作者都是七十年代生人,相对八十后九十后各种拼爹,他们自小经历的竞争都还算公平,即使这样,也还是用了几近二十年的时间才和别人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上帝还算公平,他们赶上了中国最好的时代,赶上了经济高速发展的二十年,一旦他们进了城参与到了社会生活中,便有着大把的机会等着他们,相对后来者而言,他们成功要容易得多,这算是补偿吧?

  可是,八零后们呢?九零后们呢?我们奋斗十八年甚至都进不了城,一纸户口是永恒的沟壑,想跨过去太难。于是,乡村的少年们选择另一种方式进城——打工,从此,他们不再属于农村,而城市却又不属于他们,青春年华献给了工厂,终年一日地流水线作业,如机器一般,换谁也会发疯的吧?于是会有富士康的十二连跳,金属都会疲劳,何况人呢?金属不会绝望,但是人会。

  我总觉得,这种进城最大的意义便是悲哀。

  真心希望农村的学生都能看看这本书,可能会在书中看到自己的乡村记忆。我就不追忆自己的小时候了,童年那么美好,不容我此刻亵渎;真心觉得城市学生也该看看这本书,也许你们会觉得乡村的生活很好玩。

  《进城走了十八年》读后感(七):消失的耕读文明

  在工业文明急剧膨胀,城镇化飞速进行的今天,农耕文明是否要分崩离析?

  我90年出生在农村,那时的宗族影响力已经式微,不过好在有些很基本的东西保留了下来。读书才有出路是父辈们对我这辈的期盼。

  我自小体弱多病,加上母亲的过分呵护,基本上就没有做过农活,也许这让那些在庄稼地里摸爬滚打的伙伴们很是羡慕,也因此错过了对农耕文明最深切的体验—— 没从土里刨食怎么可能明白生活的沉重。

  自己和农耕文明还有联系吗?

  与前几代从农耕文明走过来的人相比,我与他们明显不在一个层次上,那时他们更想离开农村摆脱当农民,不甘于一辈子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命运。而现在的农村学子会有这样的觉悟吗?那时农村遗留下的勤学好学的风气还有吗?

  中国传统文化中理想的家庭模式是“耕读传家”,即既要有“耕”来维持家庭生活,又要有“读”来提高家庭的文化水平。

  而今天的父母为了子女好好读书尽可能不让他们下地干活,而读书也不再有“学而优则仕”的荣誉感,耕读文明延续的动力和基础都已经不复存在。比我长几岁的人的子女现在也出生了,这些逃离了土地的在城市讨生活的父母更不可能让他们的后代生活在农村的土地上。尽管现在的春运依然惊天动地,但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春运可能成为历史,两代之后的人们哪里还会有什么宗族观念,哪里还会对那遥远的故乡有什么回忆。更不懂得祖坟 、祠堂、宗庙这些的涵义。

  若干年后,城市文明(工业文明)在整个国家流行,那时我们如何去寻找自己的精神故土?

  最近看吴念真的《念真情》,也许那时个不错归宿。会有那么一些人不忍看到农耕文明的彻底消失而自愿去守护,但这种教育或这种行动不会太晚。

  今天的新农村的文化建设本质到底是什么?是以法治伦理取代宗族伦理吗?这种文化建设有没有包纳古老的农耕文明,让它可以在这样的时代焕发活力。

  在今天这样的时代我们究竟怎样让古老的农耕文明的精神重新发扬光大。亦或者,农耕文明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可以推出历史舞台了,它还是不是我们精神领地的一部分

  《进城走了十八年》读后感(八):命运改变命运:一个人的求学史

  《进城走了十八年》,这个书名易让人误解,以为是在城里生活了十八,从一个边缘人到和这个城市融为一体的过程。我以为写的是这个心理蜕变的过程,其实不是,作者写的是自己到城里读大学之前的生活。这个十八年,是作者从闭塞的山洼走向开放的城市的十八年。这十八年,是作者走向更广阔天地的基础。在这十八年里,作者的求学过程, 是他踏上的最坚实的一块跳板。

  在网上搜索关于这本书的评价,才知道产生误解的,不是我一个人。探讨这个误解产生的原因,会是极有意思的一件事。有人说阅读史就是误读史,此话诚然。

  作者借一个家庭的历史述说了一个地方的历史沿革,从个人的视角出发,解剖了家乡的人文景观、风俗和制度嬗变。

  作为一部个人书写的私人史,这本书对自己着笔较多,也是不可避免的。

  书里通过描述自己的求学过程,叙述了所遭遇的人与事。这些人与事,从大的方面说,可以当作一个地方的教育史来解读;从小的方面说,分明作了“命运改变命运”的注释。试想,如果没有他的舅舅对自己的鞭策,作者也许不会走上读书著文这条路。如果不是女同学从中斡旋,他那里会有复读的机会。如果不是别人对自己报考大学的建议,他的命运规迹或许是另一种样子。

  《进城走了十八年》读后感(九):十八年后,我们应该去哪里?

  也是农村孩子出生,四川离湖南不算太远。气候、山水,甚至有些方言,都很类似,所以看着这本书更亲切。

  我是80后,所以部分记忆无法重合。但是对童年,对家乡的感觉,却又很多相似。

  首先,我自小就被教育,想要不再“面朝黄土背朝天”,唯一的途径就是读书。(我小时候还没有这么多农民工。)幸运的是,我从小就算是很会读书的,所以一路走来十八年,并没有觉得读书特别辛苦。但是我小时候最大的痛苦是:我不知道一路读书,上大学以后呢?以后我该去做什么?一直到我高考完,抱着厚厚的填报志愿的书,我才艰难地从一堆不知所谓的专业里选了一个。

  农村生活的苦。我也很害怕农忙(类似砍柴的双抢),记忆中中有一次抢收水稻,我手上的血泡磨破了以后又在破了的地方重新磨出了血泡。但是一年四季,除了这艰难地十多天,农民大多数时候都是轻松而快乐的。农村生活是舒缓悠扬的,袅袅的炊烟,老人孩子的嬉笑,猫猫狗狗打架。远山在云朵中若隐若现。瓜果蔬菜,一年四季的花朵。悠然自得。

  但是农产品的价格永远那么低。在商品价格打着滚往上爬的这么多年,农民如果只种庄稼,自家一个孩子,连学都会上不起。所以,父辈都想方设法增加收入。在我们老家,女人往往是照顾庄稼的主力,男人还要做其他的营生。或者全家都得种其他经济作物。收入很难,并且这种趋势似乎正在愈演愈烈。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外出打工,留下老人和孩子在农村。问这些孩子爸妈在哪里,他们会第一时间去指电话。这些年轻的父母亲,恐怕除了打工,没有太多选择。

  我非常幸运,在我努力进城的十八年中,妈妈除了种庄稼,还要种菜卖。爸爸也做些这样那样的生意,日子也还过得去。所以,在学习的间隙,我又会想:我为什么要努力学习呢?上了大学,以后就只有很少的机会见爸妈了。而且,必须离开家乡了。但是,城里到底什么样,我并不知道,所以也想去闯闯。从内心深处,我是强烈地想离开,又强烈地不想离开。

  一晃二十多年。如今,我身在中国的大都市。在高昂的房价下,在拥挤的交通环境下,在快节奏、高压力的工作下,我又开始思考:我努力十八年就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吗?我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家里电器一应俱全,周末一般会去购物。但是,又缺了什么呢?

  二十多岁的人,我们一点点,一点点地攒下钱,只为了一个目标:买房。如今我住在这个房子里,但我将为它工作二十年。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的蚂蚁。可以不买房吗?可以,但是房东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你一个电话,说不租了,你立马就得抱着箱子滚蛋。而且最重要的是:以后孩子在哪里上学呢?

  周一到周五,眼睛一睁,我就跳起来。上地铁永远要拼命才能挤上去,上公交永远不知道在哪里会堵车,堵多久。上班忙得要死。下班时候,天已经黑了,挤车到家,吃饭睡觉。周末很多时间都会去逛街,但更多时候,我更喜欢逛公园。奢侈一些,偶尔能我们会去郊外,找找乡村的感觉。直到现在,我仍是觉得自然乡村是最美的。

  现在,我每天必定会对自己说的一句话就是:知足常乐。但是,我还是想问:我的梦想呢?走出校园那一刻就拼命工作,攒钱买房(最近看新闻,说北京有个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就开始攒钱买房),我的梦想怎么办呢?但是如果不买房,谁跟你过,怎么过?而买了房,在可预见的未来,我的主要工作,就是攒钱。

  环境很浮躁。书店里,很热门的是成功学。姑娘们,比拼的都是名牌。孩子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知道得给老师送礼。周末一 出门,车已经堵了一大片。PM2.5已经爆表,我们还是得热烈地呼吸着。

  很想小时候那片蓝蓝的天空。那时候我只有七八岁,躺在秋收后的暂时放在田野里的稻草上。天上有各种形状的云,有的像一匹马,有的像一条鱼,有的像汹涌的波涛.....

  《进城走了十八年》读后感(十):什么是进城

  回不去的青春年少,只能存放在脑海里 什么是进城?在我们这里,从前有个地方叫城里(现在也有比较远点的乡镇的人这样说),大家买卖东西都要去那,那也是孩子们最爱去的地方,那里有楼房,有商场,有好吃的东西,还有穿着比乡村人漂亮许多的“城里人”。 对于城里,我记忆最深的是父亲说起文革时候爷爷不甘被人陷害,一气之下丢下中御桥那里5间平房回到村子里时愤愤不平的说“那可是城里的房子”的样子,所以,对于十年砍柴来说他用了18年回到了他的城里,而我。。。。。。 用了好几天才看了第二章,感触最深的是作者在蒙昧记变中对外婆家的描述“对于中国的民间,外婆家代表的是温馨、幸福,是释放童心的自由天地”,对我而言,小时候不常去外婆家,没有这种感觉,但对表妹、表弟及现在的大轩而言,确实如此。

  外婆、外公给予的不仅仅是一块糖果,一袋零食,一顿可口的饭菜,更是满满的爱,点点滴滴融化在孩子的心里。 不过看完整本书,才发现作者的进城跟我所说的进城不是一个意思,他的进城更多意义上是说求学——离开本地——铁饭碗——北京户口,这样读下来,反而没有了最初看这本书的感同身受

  而且觉得后面部分写的啰嗦而凌乱,不如前半部分写童年乡村生活时活泼生动,草草收场,也不愿意再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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