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10篇
《围城》是一本由钱钟书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5.20,页数:35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围城》读后感(一):那些求之不得和拒之千里的女人——读《围城》有感
张爱玲写过这样一句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我个人理解为是男人们对于已得到的女人,不管多好,也比不得外面的——没得到的东西永远充满着令人目眩神迷的光。为什么会想到张爱玲的这句语录呢,因为最近看了钱钟书的《围城》,对里面主角一波三折的爱情甚是感概。
《围城》以前看过一遍,当时可能只追求情节,对里面的人物情感及写作风格不甚注意,如今重读,觉得这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只怪自己以前怎么没有好好品读呢?先说说我对小说主角方鸿渐的看法吧。每本小说的主角应该都是作者怀着极深的感情构造出来的,本文中的鸿渐也不例外。方鸿渐留洋归国,可谓镀了一层厚厚的金,见过世面,也有些学识,但能拿出手的真本领却也没有,是一个无甚才学却被别人高看的尴尬角色。整本小说都是围绕男主角和几个女人之间的故事展开。下面就我现在已看完的部分来说说这些浪漫而现实的爱情故事。 鸿渐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热辣的鲍小姐,这位“自信很能诱人,所以极快,极容易地给人引诱了”的鲍小姐为了消遣旅途的寂寞,便开始跟鸿渐粘在了一起,而鸿渐也乐得有佳人相伴,尽管他知道这女人不甚检点,而且还有未婚夫了。一夜情之后,他们的感情并没有升温,反而变淡了。最后这段短暂的旅途之爱随着船舶上岸而毫无悬念的结束。这是男主角不痛不痒的一段感情史。这段经历,我觉得可能很多人都经历过,在人生的某一时期,跟某个人暧昧过,甚至发生了关系,没啥感情,之后若无其事,各走各路。也许没人真正愿意这样,但生活的无奈,空虚的寂寞有时会让人丧失理智。这算是错么,我不确定。年少时我们会觉得自己将来肯定是一个道德高尚、品行端正的人,但真正进入社会之后,很多人可能不得不一次又一次降低对自己的道德要求。我们一边为自己的道德“犯罪”深感不安,一边不断的找借口来安慰自己。然作者在书中对此只是轻描淡写,似乎并不反对这样的关系。
唐晓芙的出现算是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她是苏文纨的表妹,长得天生丽质,鸿渐对她应该是一见钟情。这个女孩子一出场便夺人眼目,作者花了大量笔墨描写她那清水出芙蓉般的容貌,你几乎可以从这些描述中看到一位袅袅婷婷,似笑非笑,明眸皓齿,妩媚端庄的年轻女子。鸿渐不恋上她就真的说不过去了。唐晓芙虽然还只是学生,但其实非常精明老练,尤其在爱情方面,她有自己的一套标准。一开始,她对自己说“自己决不会爱方鸿渐,爱是又曲折又伟大的情感,绝非那么轻易简单”,从中我们可看出她是一个憧憬爱情,且把爱情理想化了的女孩子。知道自己的表姐喜欢鸿渐,鸿渐喜欢自己,可唐晓芙对于鸿渐传达给自己爱意似乎并不是非常在意,给人的感觉像是来者不拒。苏文纨因为鸿渐的拒绝,转而像唐晓芙说明了一切,主要是鸿渐的过往,如和之前鲍小姐的风流韵事,这直接导致了唐晓芙和鸿渐的决裂。她对鸿渐说到,“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的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这句话像是某种狠毒的宣誓,当时读到时,内心一阵震撼,唏嘘不已。这足以说明唐晓芙对爱情的标准之严苛。没有过去的人最好不过,但有过去的人并未不好,所谓的过去说明不了当下,更不代表将来。末尾,唐晓芙也心痛了一阵,后悔自己过于冲动决绝。其实唐晓芙也有喜欢鸿渐,她是动了真心了,但可惜两人有缘无分,加上苏文纨的搅合,这段爱恋来得突然,去得决绝。
苏文纨跟鸿渐是多年的同学,她跟方鸿渐一起留学归国,算是学有所成,获得了博士头衔,不用像方鸿渐去花钱伪造一个。对于爱情她不肯随便施与,也看不起对于那些早先追求自己的人。如今她更晋升为博士,于是终于发觉高处不胜寒,怕是无人敢追求自己了。苏文纨骨子里的高贵并不受鸿渐的欢迎。我想男人大都不喜欢高傲的女人,因为要时时想着去讨好,还要随时看她们那冷若冰霜的脸色,去追求这样的女人不是自寻罪受么。 苏文纨有意接近鸿渐,在那位鲍小姐走了之后,苏文纨便和鸿渐熟络了起来,甚至开始为鸿渐洗手帕缝纽扣,做着“太太为丈夫尽的义务”,对此鸿渐却避之不及。之后苏文纨青梅竹马的邻家大哥哥赵辛楣出场了,他把鸿渐当成了情敌,却不料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苏文纨想欣赏两个男人为其争风吃醋的美梦终究没能实现。苏文纨对鸿渐愈好,鸿渐心里愈不安,最后她竟鼓起勇气让鸿渐吻她,以此来表达自己心意,可惜鸿渐终究不喜欢她。鸿渐的拒绝,让苏文纨转而投到另一个男人的怀抱,速度之快,可谓风驰电掣。苏文纨对鸿渐的好是有目共睹的,我也深信她是喜欢鸿渐的,可是又隐约觉得这里面掺杂了一些功利。可不管怎样,苏文纨也是一千金大小姐,美貌和才德兼具,实在难以理解鸿渐为何对其无感。
唐晓芙与苏文纨,一个求之不得,一个拒之千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
《围城》读后感(二):沒有愛情的小說,沒有愛情的人生
真愛,一旦遇到了,就要用生命去珍惜去捍衛。我總覺得,人類需要偉大的愛情。——題記
愛情是什麽?愛情是當唐曉芙出現在方鴻漸眼前,如清水芙蓉,讓他瞬間領悟到真愛的滋味;愛情是他們心靈的默契,寧願用最質樸的方式來表達內心的幽隱;愛情是他寫給她的每一封無關痛癢的情書……在他們因種種誤會而斷絕往來之後,我總是幻想著方鴻漸會去重慶,幻想著他還會遇到唐曉芙,幻想著他們最終還是要在一起……可是這一天沒有始終都沒有到來。
在整本書中,真愛不過是驚鴻一瞥,還未綻放出最美麗的姿態,便夭折了。而方鴻漸的人生也終於淹沒在沒有愛情的煩躁、無聊而又瑣細的生活中。這本小說也就成了一本沒有愛情的小說。
合上書本,想起其他一些現當代小說,我心裡總有一種深深的遺憾:中國的小說里,沒有愛情。近百年來,在現實主義的淫威之下,中國湧現出了多少沒有愛情的小說啊。作家們喜歡老老實實地描寫人的一生,經常是按照時間順序,不厭其煩地述說著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仿佛唯恐讀者不信。然而,就是在眾多真實地如同生活本身的小說當里,竟然沒有愛情,這無疑是在告訴我們:中國人的人生是沒有愛情的。這也夠悲催的。
譬如方鴻漸,他一生中遇到了四個女人。在鮑小姐的肉身離他而去時,他竟耐不住寂寞和無聊,和自己並不喜歡的蘇文紈糾纏不休,這都不是愛情。唯有唐曉芙,仿佛張抗抗筆下的牡丹,那是他從來沒有見過的女子,清新,單純,真摯。那是他一生中唯一真愛過的,卻如曇花一現,來去匆匆,很快便被以孫柔嘉為象徵的婚姻所替代。接著便是柴米油鹽和無休止的爭吵,這便是方鴻漸生活的主調。
作者似乎是要告訴我們,鮑小姐顯然不是真愛,蘇文紈不值得男人去愛,唐曉芙不過是男人心中一個可望而不可即的夢,而像孫柔嘉那樣沒有偉大愛情的女子,才是適合結婚的對象。這可真是地道的中國式的婚戀觀念!如果這就是人生,我寧願不要。我還相信真愛。
當我說我們的小說里沒有愛情時,我並不認為小說要重點寫愛情,也不認為小說只能寫愛情,更不認為小說必須寫愛情,而是,我們的小說在描寫兩性關係時,似乎從來不描寫真正的偉大的愛情。
什麽是偉大的愛情?我想,簡單地描寫愛情本身,在小說中是大可不必的。在西方小說中,我們會發現,愛情總是和政治、宗教、哲學等一些更為嚴肅的主題聯繫起來,因而這愛情也愈發地顯得崇高。也許有人會說,在我們的革命小說中,將愛情和政治結合起來的不也大有然在么?可那是什麽呢?那是隨時都可能由於政治問題而將另一方批鬥至死的苟合。更有甚者,女人只是黨組織安排下,為軍中男士提供“燃料”的後備軍。這讓我想起“處對象”一詞,也只有中國人才能發明出這樣的詞語啊。到現在,我們還經常說“對象”、“對象”,明顯就是要將男女雙方割裂開來,明顯就是要說,這不是愛情啊,這只是“對象”。而別人的小說,即便是寫革命,譬如《牛虻》,其中的愛情也絕不是陰謀的,世俗的,千篇一律的,而是鳳凰涅槃的存在,誓死不渝的追求。
同樣是要宏大的主題,而在我們的小說中,愛情不但沒有因此而昇華,反而降格了,這是爲什麽?
大概,我們的小說很少描寫偉大的人性。沒有偉大的人性,又怎會有偉大的愛情,以及偉大的其他種種?我想,偉大的人性總是離不開偉大的抉擇。在亞裏士多德的悲劇理論中,“突轉”和“發現”之所以顯得至關重要,正是由於,在困境中的抉擇更能凸顯人性的偉大。哈姆雷特的偉大產生於他的延宕和猶豫。日向日差的偉大在於他選擇了死亡,因為除此以外,他別無自由。而我們的小說中,人物連選擇的契機都沒有。即便是有選擇,也大多是向現實妥協了。
我一直認為,中國小說最大的缺陷,便是過於寫實。而這種寫實中,竟然沒有愛情,沒有一些真正值得追求的東西,這是否又是另一種失真?
钱先生的《围城》,我在大学毕业后才借看到的。那时的男朋友已经交往了一段时间,对社会,对人,对男女关系才开始有点研究,书里的好多事情不那么理解,只是被幽默诙谐的语言吸引住,全然没有领悟作家对人,对人生,对华人社会的深刻剖析,看了个热闹。
后来不记得在哪里买了这本书,当时只是凭着第一次看这本书的印象一时兴起买了下来,束之高阁,也没有再看。
最近因为常常乘坐地铁,为了“谋杀世间”把它又翻出来,这次是仔细的看了一遍。当看完最后一个字,我合书而立(地铁里,当然是立,没有座位),一个词突然进入我的脑海:经典!
且不说所有人物出场时的外貌的绝妙描写,就说对话的描写和人物心理的描写,让我更深刻清醒地认识了自己和周围的人,我说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这本书就会在人际交往和夫妻相处上有指导意义。
两年后我还会再看一遍这本书,那时候应该有更多的不一样的感触吧。
《围城》读后感(四):围城以外
这本书和林徽因那本《你是那人间的四月天》是差不多一起看完的。索性把书评写到一起吧。
林的《四月天》里收录了一篇叫做《窗子以外》的散文。大概是讲了一个人再怎样客观再怎样努力也不能跳出他的视野他的过去他的经历他的智力知识阅历来看一件事情。这非常完美地解释了我看《围城》的感觉。我实在是无法理解那些人的想法和做法。这种写实的小说因为没有历史文化背景看起来真是一点劲也没有(我觉得我的三观一点也不像个天朝人。。。)。关于苏文纨和方鸿渐之间那些破事儿,我真的不懂为什么它就发生了,还牵进来一个唐小姐。对了,整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方鸿渐被唐晓芙甩了之后站在外面淋雨那个场景。以至于我一想到这本书脑海里就浮现出一个穿着衬衣的男人站在一幢欧式小洋房的对面,房子里有一个心碎欲裂的女人,倾盆大雨将他们永远隔开,那场雨分不清是下在她还是他的心里。
关于这本书有一句众所周知的名言:婚姻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后来又引申到了,世界上的事大致都是如此的。最初喜欢钱钟书先生亦是因为他的一句话:有人活着是为了吃饭,我吃饭是为了活着。先生多么睿智!《围城》里,精彩尖刻犀利的讽刺无处不在,看得人连连叫好!这是我打四星的关键。
突然想起来,自己看《穆斯林的葬礼》也是这样一种感觉,很讨厌里面的人物,也很讨厌里面的故事,仅仅是一种强迫才把它看完了。看完了也没有精神上觉得的愉悦,甚至觉得很烦。说起来,这个版本的书最后有杨绛先生写的一篇短文《钱钟书与围城》,我觉得这个看起来更有趣更让我体会到阅读的乐趣。
我只能说,我活在那围城之外。
《围城》读后感(五):围城印象
记得第一次读围城的时候是中考过后,那时候刚过14岁。方于我最初的印象便是很厉害。留学生 ,而且能说会道。所以对他的景仰也便如那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但实际却不是这样。方以前是寒暑表,后来却成为追逐鲍小姐之流了,自然是有个过程。这个过程自然是留学的那段时间了。且看作者的描写——兴趣颇广,心得全无。这里有个很有意思的细节:方有次去图书馆,后来说明是看个朋友(或者是同学,不记得了),看到报纸,却是直接翻到广告一栏!如此一来,方这个不塌实学习的人物形象就立起来了!方兴趣颇广,心得全无,所以只能是个鼯鼠,最后落个穷困潦倒的境地,不说鹏图,连凤仪都比不上!看过围城,总觉得方鸿渐向自己扑过来,刹那间自己仿佛一切的不是都可以归结于方鸿渐的神似!后面有处很经典的评价,是辛楣给的:你人还不错,但没有用.是的,方鸿渐女朋友追不到,哲学不懂,诗又做不了,教授争不到,英语教不了,最后连个老婆也没有哄好!失败的人生,被性格所决定.什么性格?杨绛说他的原型是两个人,一个胸无大志,一个一事无成却整天抱怨(仿佛是这样,不大记得了).就这样平时很被人鄙视的性格罩在一个出身不错而且文化程度也还好的人身上就是方鸿渐了,实在是难以想象.我总觉得方的骨子里透着股懦弱.他不是没有理想,他不是没有追求,他不是不想当教授,他也不是不想继续追唐晓芙!他甚至捶自己胸(有这个细节吗)来发泄自己满腔的不满,对自己的不满.可是他还是没有用.他做不到.
追唐的时候,他数次提醒自己要和苏划清界限,但是他不够果断,导致埋伏了一根要了他魂的导火索.唐在逼问的时候,他想解释但是却没有解释出来,他甚至没有勇气面对唐的质问!这使他的爱情已经走向毁灭.在跑出唐家的时候,他任凭雨水淋在他的身上,可是他没有坚持,那怕是一分钟,然后就跑开了,这已经彻底的将他的爱情粉碎了.对于事业,他的丈人一家对他的喜爱是凑巧的,所以很快由于他的不小心的维护这爱变成了讨厌.得罪丈母,得罪小舅子,甚至连老板他也没有巴结好,以至于最后被丈人厌弃.他甚至没有维护,而只是一味的躲避.寄人篱下而躲避,这是很忌讳的.后来又通过辛楣得到一份大学教授的事业,也是非常凑巧的.可是他又由于自己的无能让它贬值,甚至"连如夫人都做不成".最后在上海做的编辑也是轻轻松松的丢掉了.他不如赵辛楣,"英语水平连刘东方也比不上",他也不像韩学愈,能将自己的欺骗进行到底瞒天过海连白俄老婆也当上了教师.他总是浮在两者之间,最后一事无成,郁郁寡欢.再说人际关系.他人还不错,辛楣这么说.可是呢,以前称赞他的王主任哑然了,高晓松冷笑了,范小姐愤怒了,李梅亭得罪了,连他帮过的后来夫人都闹僵了.为什么呢?用"愚公移山"里面的话说就是"甚矣,汝之不慧".方是个很聪明的人,也是个很不聪明的人,而且经常被自己的聪明所误,根本无法和高哓松这样老于世故的人较量,最后落的个什么都不是的下场.
现在看围城,是随手翻到哪一页,就会很细致很兴致的看下去一直到尾,然后又会产生重读的欲望,废寝忘食,而且越读就越能感受到方的感染力,一字一句 仿佛一根根针扎进我的心里,那时候,额头上往往会沁出汗珠,伴随着紧张,惊讶,悔恨,仿佛是把自己的心剖开来了一样,十分惊醒。
其实方这个人呢,自己觉得,还有一重是深重的道德感。我听到过两种评论,一种是说方夸夸其谈,道德败坏,另一种是说方学识渊博,很有魅力。但是个人觉得都比较片面。方的道德,表现出来的仿佛是不道德,追鲍小姐,追苏小姐,弄假文凭,然而内心,他认为鲍是喜欢他的,所以能够和他在一起。苏呢,则只是把其当作朋友而已,一直是这样的。但是当他很晚地确信出来苏的爱意时,他已经很懦弱地去做出决定了。文凭,只是迫不得已,他根本没把其当回事,而且文中多次提到他因为文凭产生的自责——报纸上一次,进大学的时候一次。他根本没拿文凭炫耀,但却承受着深深的自责,这本身就是道德的。
方其实也是很兴趣的一个人。兴趣颇广,这是很精确的一个形容词。他对于哲学对于诗也只是兴趣,根本是别人说的“方先生既是哲学家,又是诗人”。他又弱于去辩解,甚至他都弱于去挪动个位置。懦弱但是兴趣而且有道德感的方,很像我。
《围城》读后感(六):你不讨厌,却全无用处
只怕不讨厌也只是辛楣这样看的。又有多少人可以做到让周围的人不讨厌。当辛楣说这句话的时候可能也只有辛楣和柔嘉不讨厌他。然而最后柔嘉也不得不讨厌她。比讨厌更可怕的是全无用处。当你被人讨厌但是有用的时候,至少还有人愿意在你身边。但是一个全无用处的人别人应该如何想起你?即使是爱上鸿渐的柔嘉,她也需要鸿渐的理解和关爱,然而这些都做不到的时候,那就真的是全无用处了。
开始及其容易的被鲍小姐引诱,然而在被甩之后却转而收纳苏小姐,却完全对苏小姐无意,竟然看上了旁边的唐小姐。开头的这段感情经历也是让人对这个人难生喜爱。然而看到他与晓芙的决裂还是心情略有沉重。愿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心愿依旧顽固,如同姚宓虽然类同第三者但我还是会希望她与彦成在一起。
对晓芙的感情转折几乎成为了鸿渐人生的转折。之前还可以算是主人公的玩世不恭以致没有成就。然而之后由于无能而碌碌无为诸事不顺便一一体现。一个所谓的留洋生,没有真正的学识,性格软弱,能力平平。然而却总是贪图口角之快,拥有一套较高水平却不分场合不注分寸的伶牙俐齿。纵然人非坏人,但却没有令任何人如意,到最后除了辛楣几乎无人愿意与他来往。纵然这里面有大学中亦人情亦政治的各种复杂关系,有方家的迂腐孙家的势利,然而作为一个独立人方鸿渐难辞其咎,这一切的结果终归还是他自己造成的。
晓芙可能是这部作品里唯一接近完美的人了。更加令她完美的是她只出场了极有限的时间,在之后的种种社会家族矛盾中并未参与。然而不是很完美的在于她为何会看上鸿渐这么一个毫无用处的人。
所以说感情也还是这么奇妙与不可捉摸。鸿渐被鲍小姐牵着鼻子走,然而鲍小姐却一脸甩掉;文纨对鸿渐如此痴情,鸿渐却偏偏只看上晓芙;鸿渐晓芙双双有意,然而却阴差阳错无法在一起;鸿渐对柔嘉可能真的算不上爱情,在别人的无意推波助澜下却终成夫妻;夫妻本该也算和睦,却因两个家庭终日拌嘴。结尾的一段更显出了这种阴差阳错。有些话在想说的时候不能说,可能一辈子都说不出来了;该做的事情没有做,可能这一辈子也不会做了。
小小的一部书蕴含着大大的世界。人们丑恶的嘴脸与社会复杂的关系在书中体现的淋漓尽致。钱先生的语言更是精彩无比,几乎句句拿出都可奉为经典。
社会的人情世故无可避免,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学得会。其实强大的自己可能才是社交最有用的武器。鸿渐与柔嘉的争吵令我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难免还是会想起一些事情。有些事真的没有必要吵的,有的时候真的应该体谅一下的。感情的经营太难了。然而其实也并没有那么的难。也是很多事情只有发生过才会有体会。比如,这本书我初中就读过了,然而忘得连主角是男是女都不知道了。
《围城》读后感(七):不敢評論,發點感慨
倆字:經典,而且是可以重讀的經典,儘管我現在只買來送人,當年看的是借來的——書非借不讀啊。
初一時候看的書。當時是一個生物老師借我的,此後一個禮拜無論什麽課我都在看這本書,幾乎每看一小段都要大笑,由此差點被語文老師沒收。爲什麽著迷?你看看有誰可以把那么多的幽默集合在一本書裡面?而且絕對是混合的東西方的幽默,前人幾乎沒有那樣生動的寫人。文章的結構內容也是一流。
現在像钱锺书這樣的大師是沒有了。大學教授也說了,現在是沒有大師的時代,甚至連學者也沒有,只有“專家”——就是貌似午夜電臺那種一邊喋喋不休,一邊連線聽眾的那種“專家”。真是懷念有大師的時代啊。
看這本書之前就知道钱锺书是牛人——橫掃清華圖書館的牛人,以零分數學進清華的牛人,過目不忘的牛人。
其實以上這些文字都是褻瀆大師的詞語,可惜在這個詞語匱乏的時代,我就只會用這種詞語來形容我對大師的高山仰止之情了。
回到那本書,看完以後我的第一感覺就是:無人匹敵。其實钱锺书先生的自己得意之作乃是《管錐編》,但是我輩是沒有耐心去攻讀了。想來錢老先生自己的打算也很對,《管錐編》出的只有繁體字版,看你們誰有耐心,誰就讀得進去。第二感覺就是:韓寒這小子的《三重門》學的就是钱锺书的《圍城》。不過韓寒現在已經發展成為一個很厲害的角色了,我已經沒有評價他的能力了——我對他博客上所寫的東西還是蠻喜歡的。
搞清楚,這是一個沒有了偶像的時代。但是如果說硬是要給自己找一個偶像的話,就是钱锺书先生。查查钱锺书先生的生平就知道,他是真正的專心搞學術的人。我對他們家那種“周末全家每人一塊地方,各人靜靜地看書”生活,還是很嚮往的,儘管現在人被鎖在大學宿舍。
想起課堂上老師說:莫著急,多看點書,讀點經典的東西。唉,對不住啊……
《围城》读后感(八):感情里还是多些容忍好——读《围城》
今天下午把《围城》最后一部分内容看完了。其实看到后面很是忧愁,因为男女主人公之间的争执越来越多,且常常是为一些鸡毛蒜皮之事,让人不禁为之捏几把汗。
孙柔嘉是最终跟鸿渐走进婚姻这座围城里的女人。她和鸿渐的感情是建立在去三闾大学任教的那段时间里的。在那幽僻,无甚趣味活动,人际交往狭隘的大学里,鸿渐和孙柔嘉你来我往的慢慢地互相间滋生了一些情愫,加上旁人的撮合,两人终于名正言顺的在一起了。其实一开始是孙柔嘉喜欢鸿渐的。她给鸿渐以暗示,让鸿渐心理有准备,之后创造条件,让他俩仿佛已在一起的形象深入人心。就这样,鸿渐这个情场“高手”被孙柔嘉轻易俘获。当然鸿渐也有喜欢她,只不过比较平淡,不再有之前那样主动追唐晓芙时的热烈,可见遇到一个心动的人是一件可遇不可求,一旦错过,不知何时再来的事。
鸿渐和孙柔嘉在一起之后就回老家上海了。这也是他们不幸的开始。两家的父母各瞧不起对方。方家属于书香门第,礼节繁多,内斗严重,孙柔嘉实在不习惯。孙家家世普通,无甚势力,鸿渐也无意曲迎。其实这方面鸿渐和孙柔嘉做的都不太对,他们不懂族里和睦的重要性。因为孙柔嘉不喜公婆家,导致鸿渐也与父母兄弟疏远。而鸿渐讨厌孙柔嘉的姑姑,也致使柔嘉左右为难。他们两人都是倔脾气,谁都不肯让步。而这样的后果就是长辈那边的不满意间接导致他们夫妇之间的不合和矛盾,可见讨好对方的父母亲人虽说有时需违心为之但对于防止他们煽风点火还是有必要的。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常常会因外物而受影响,几句流言,几件不顺心的小事就会导致争执,不合,实在是没有必要。孙柔嘉对于鸿渐算是一片真心,对他好,分担家里的生计,算是贤惠。而鸿渐自己能力有限,面子却看得太重,稍被别人说几句就气鼓鼓,太小孩子气。而他们俩人又都是口舌伶俐之人,一遇争执则针锋相对,各不相让,伤人伤己。看来性格脾性相同之人并不适合在一起,互补或许才好。
作品结尾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悬念,鸿渐和孙柔嘉之后会怎样呢,会和好么,还是鸿渐去内地找好友,他们暂时分开,还是他们从此就陌路,分道扬镳了,不得而知。不过我觉得他们和好的可能性比较大,毕竟感情还是有的。然而先前那些争吵,伤害在各自心底所留下的阴影怕是很难抹去的。受伤的人,心里总会存下一些疤痕,多了就会变得慢慢麻木,甚至冷漠,绝望,心死。这才是最可怕的。
看《围城》这本书,我觉得十分有趣,里面诙谐睿智的句子比比皆是,其中也不乏引人深思的探讨。作者的文字天赋,语言功底异常强大,对于人事之情又看得如此洞明,才写得出这样一个曲折的爱情婚姻故事。
《围城》读后感(九):忽然想说点什么
可能是单身久了,今天忽然想起了围城。
还记得大三时候课间,下了统计课,和东哥聊天。原来我们都喜欢《围城》,而且印象最深的都是一个段子(原谅我摘抄):
当夜刮大风,明天小雨接大雨,一脉相延,到下午没停过。鸿渐冒雨到唐家,小姐居然在家;她微觉女用人的态度有些异常,没去理会。一见唐小姐,便知道她今天非常矜持,毫无平时的笑容,出来时手里拿个大纸包。他勇气全漏泄了,说:“我来过两次,你都不在家,礼拜一的信收到没有?” “收到了。方先生,”——鸿渐听她恢复最初的称呼,气都不敢透——“方先生听说礼拜二也来过,为什么不进来,我那天倒在家。” “唐小姐,”——也还她原来的称呼——“怎么知道我礼拜二来过?” “表姐的车夫看见方先生,奇怪你过门不入,他告诉了表姐,表姐又诉我。你那天应该进来,我们在谈起你。” “我这种人值得什么讨论!” “我们不但讨论,并且研究你,觉得你行为很神秘。” “我有什么神秘?” “还不够神秘么?当然我们不知世事的女孩子,莫测高深。方先生的口才我早知道,对自己所作所为一定有很满意中听的解释。大不了,方先生只要说:‘我没有借口,我无法解释,’人家准会原谅。对不对?” “怎么?”鸿渐直跳起来,“你看见我给你表姐的信?” “表姐给我看的,她并且把从船上到那天晚上的事全告诉我。” 唐小姐脸上添了愤恨,鸿渐不敢正眼瞧她。 “她怎样讲?”鸿渐嗫嚅说;他相信苏文纨一定加油加酱,说自己引诱她、吻她,准备据实反驳。 “你自己做的事还不知道么?” “唐小姐,让我解释——” “你‘有法解释’,先对我表姐去讲。”方鸿渐平日爱唐小姐聪明,这时候只希望她拙口钝腮,不要这样咄咄逼人。“表姐还告诉我几件关于方先生的事,不知道正确不正确。方先生现在住的周家,听说并不是普通的亲戚,是贵岳家,方先生以前结过婚——”鸿渐要插嘴,唐小姐不愧是律师的女儿,知道法庭上盘问见证的秘诀,不让他分辩——“我不需要解释,是不是岳家?是就好了。你在外国这几年有没有恋爱,我不知道。可是你在回国的船上,就看中一位鲍小姐,要好得寸步不离,对不对?”鸿渐低头说不出话——“鲍小姐走了,你立刻追求表姐,直到——我不用再说了。并且,据说方先生在欧洲念书,得到过美国学位——” 鸿渐顿足发恨道:“我跟你吹过我有学位没有?这是闹着玩儿的。” “方先生人聪明,一切逢场作戏,可是我们这种笨蛋,把你开的玩笑都得认真——”唐小姐听方鸿渐嗓子哽了,心软下来,可是她这时候愈心疼,愈心恨,愈要责罚他个痛快——“方先生的过去太丰富了!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鸿渐还低头不——“我只希望方先生前途无量。”
(下面这段印象极深)
鸿渐身心仿佛通电似的发麻,只知道唐小姐在说自己,没心思来领会她话里的意义,好比头脑里蒙上一层油纸,她的话雨点似的渗不进,可是油纸震颤着雨打的重量。他听到最后一句话,绝望地明白,抬起头来,两眼是泪,像大孩子挨了打骂,咽泪入心的脸。
唐小姐鼻子忽然酸了。“你说得对。我是个骗子,我不敢再辩,以后决不来讨厌。”站起来就走。 唐小姐恨不能说:“你为什么不辩护呢?我会相信你,”可是只说:“那么再会。”她送着鸿渐,希他还有话说。外面雨下得正大,她送到门口,真想留他等雨势稍杀再走。鸿渐披上雨衣,看看唐小姐,瑟缩不敢拉手。唐小姐见他眼睛里的光亮,给那一阵泪滤干了,低眼不忍再看,机械地伸手道:“再会——”有时候,“不再坐一会么?”可以撵走人,有时候“再会”可以挽留人;唐小姐挽不住方鸿渐,所以加一句“希望你远行一路平安”。他回卧室去,适才的盛气全消灭了,疲乏懊恼。女用人来告诉道:“方先生怪得很站在马路那一面,雨里淋着。”
他忙到窗口一望,果然鸿渐背马路在斜对面人家的篱笆外站着,风里的雨线像水鞭子正侧横斜地抽他漠无反应的身体。她看得心溶化成苦水,想一分钏后他再不走,一定不顾笑话,叫用人请他回来。这一分她好长,她等不及了,正要分付女用人,鸿渐忽然回过脸来,狗抖毛似的抖擞身子,像把周围的雨抖出去,开步走了。
东哥有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我只是有伤人的感情往事。不过看到这段,鸿渐的心痛、晓芙的忿恨,更有那明明心属彼此、却刻意要对她(他)发狠的苦涩,直丝丝入读者之心,痛在读者之心。
杨绛说,钱钟书始终舍不得把晓芙给了鸿渐,是啊,连作者都看不起方鸿渐,他唯唯诺诺、没有勇气、有点小才华却自以为是、懒惰不上进,却实实在在是很多人的影子。难道钱钟书不像方鸿渐么?他也害怕失去而更甚于拥有!
围城之意,进去的人想出来,出去的人想进去,人心不足蛇吞象,总不自知其美好而总在觊觎旁人。钱钟书有杨绛,方鸿渐却得不到唐晓芙,世上种种误会,葬送了多少爱恋。
也许吧,挣扎也好、徘徊也罢,永远的爱情只是活在失去之后,孙嘉柔才是鸿渐们得最终归宿。
《围城》读后感(十):午餐午餐
一本非常有意思的小说,我想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里所说,他写的是某一类人在那个时代背景下的生活,“那个时代背景”即抗战时期,但我认为不要过多地对于此本书的政治意味进行解读,而只把它当做一本颇有趣味的小说来欣赏,回到小说文本,体验到原汁原味的东西。
文章的主题即书名——围城,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这一观点太深刻,太令人感同身受了,具体分析原因,是因为事物都有两面性,城外的人只看到光鲜亮丽的一面,城里的人体验到了里头种种滋味所以后悔不迭,又开始怀念起城外的生活。
城外的人拥有向往,城里的人拥有回忆。“向往”,“回忆”这两个词都是掺杂水分的,“向往”撇开了生活中的不如意,“回忆”就更稀奇了,就算我们从前体验过城外的生活,有多么多么地让人不耐,孤独,而经过时间的洗礼,孤独变成了自由,不耐变成了享受,我们有意无意地遗忘不甚美好的回忆,不断放大那些令我们愉悦的瞬间,要不怎么说,回忆总是难忘呢。
就像主人公方鸿渐,一个本领没多大,空有一身骄傲的留洋青年,结婚前谈不上向往,却也是有自己心仪的女孩,想把她娶进家门,最后呢,娶的却是孙柔嘉,一脚踏入了“围城”,起先还能够咂出婚姻的好处,譬如什么两个人有个伴,不至于一个人这么寂寞的想法,对于孙柔嘉,虽然方鸿渐本人不承认,但从文章字里行间可看得出,他是有几分喜欢,几分爱意的,只是这情人间的爱,在后来回到上海后,被家长里短的琐碎生活给磨啊磨,磨得夫妻间相看两厌,都开始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甚至大吵大闹,不可开交。
我倒是看出一点来,我想这一点在婚姻生活中尤其重要——对于对方家庭的了解。
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太草率了,孙柔嘉倾心于他,而方鸿渐呢,也半推半就,但更多的还是受不了别人的闲言蜚语,关于这一点我很是纳闷,难道别人传一对男女之间的八卦,这对男女就必须在一起吗?或许是那个时代的缘故,留过洋的学识青年也不免存在这样的保守观念。
在学校就订了婚,结婚也是在赵辛楣的劝说下,回家的路上就领了证,以至于回到上海,方家嫌孙家不懂礼数,孙家嫌方家墨守成规,夹在两个家庭中的年轻人,可能有安稳日子过吗?当然不可能,这就是矛盾所在之处,争吵由此产生。
我还挺喜欢方鸿渐的,有些小毛病,但很温和的一个人,在和孙柔嘉的几次争吵里,都是他放下身段哄自己的妻子,每次都处于被动地位,被孙柔嘉牵着鼻子走,都说女人是水做的,丈夫呵护妻子这当然没问题,但有几处我觉得孙柔嘉这女人实在做得过分了,太过自我,说话也不经脑子,道理是有,但是有些话实在不能用她的方式来说。
第一次她生气是因为方鸿渐出去和赵辛楣吃饭而冷落了她,尽管这是事先她自己答应的,女人果然口是心非,不满意也不说,只等男人猜,猜不中还要冲他发脾气。
她不喜欢方鸿渐和赵辛楣来往,干涉丈夫和别人的友谊,这的确是夫妻间会干的事,毕竟亲密到不分你我,但方鸿渐不喜欢她的姑母,因为姑母一家对他的轻视,她有过收敛吗?没有,这个时候她又把自己当孙家的人,而把鸿渐抛到一边了,反而怨丈夫不知趣,得罪自己的家人,这可真讽刺。
或许有人说,家人和朋友是不一样的,那么,再来看看她对方家的态度罢,嫌他们古板,不肯陪方鸿渐回去,能推就推,让自己的丈夫难做,孙家不满意方鸿渐这个女婿,也没见他怎么和方鸿渐站在同一战线上,守护丈夫的自尊心,反而在吵架时拿工作来说事,嚷自己工资是他的两倍……
方家帮不了鸿渐什么,而孙柔嘉的姑母能帮她找一份如此体面,工资又高的工作,孙柔嘉的内心是有优越感的,她自己或许都没有察觉,话语里有意无意的鄙视和瞧不起。有些事不是你占着这个理就能肆无忌惮伤害别人,她为什么不稍微体谅一下丈夫的自尊心呢。
赵辛楣这个人爽快不计较,方鸿渐交那么一个朋友没什么问题,但就像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后,赵辛楣就不能在方鸿渐面前议论孙柔嘉一样,夫妻,朋友,孰亲孰疏,这到婚后就自然地划出了界线,朋友不可能再像之前单身时那么要好,所以和赵辛楣的疏远我认为也是可预见的。并且他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偶尔的交集已经很稀奇了,脱离了三闾大学这个共同的环境,从今往后还不是各自生活在别处,这是朋友之间,不可避免的事。
《围城》不是一本多么严肃的文学,我在看的时候多处笑出声,杨绛先生写在书后的结语更是有意思,“我认为《管锥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的钟书”,像这样的文学大家,于我们平常人而言,就是一朵朵的高岭之花不可攀,但在杨绛先生的阐述里,钱钟书先生的“痴气”让他如此地平易近人,也只有这样的先生,才能写出一本妙语连珠的《围城》罢。需要电子资源的私聊我,免费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