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精选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4-16 21:13: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精选10篇

  《月亮和六便士》是一本由毛姆著作,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29.80,页数:20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一):一点一己之见

  这本书把人性善与恶,宽容狭隘交织在一起,更是有一种让人去寻找人内心伊甸园的引力。但是各种讽刺也让人觉得很刺眼,刚开始是心疼斯朱兰太太的,一个女人丈夫为了理想而不是其他女人所抛弃。当她知道这一事实时,她把所有对他的宽容容忍变成了对他的憎恨,后面看到她对他所谓的宽容,只觉得她是在作秀,是在掩盖自己悲惨命运,并不是真正的善良。 在斯朱兰遇到德克的那部分,简直有想要杀掉的斯朱兰的冲动,他残酷自私、粗野、好色,但他仍是一位“伟大理想主义者”,因为事实如此。斯朱兰非常可憎,但他也很伟大。 同情斯朱兰太太和布兰琪,但并不为布兰琪的死感到惋惜,为斯朱兰感到庆幸的是在最后他遇到了爱塔,唯一一个能满足他的人,不用世俗束缚他,给他安静自由度过余生永远不去烦他。现代生活中一定是找不到第二个爱塔的。 被震撼到是因为他实现了对内心向往追求,如果看完整本书,就能对他在来到大溪地之前所做的一切表示理解,甚至对他感到同情。世界上总是有很多怪人,斯朱兰就是,大溪地的人们也是,在所有人都对斯朱兰感到憎恨的时候,大溪地的人们却只同情他。 斯朱兰:我说了我非画不可,由不了自己。落水的人不管泳技好坏都要游,不游出来就会淹死。 他像是着了魔一般的对绘画热爱,让所有人都无法理解,庆幸有大溪地这么一个地方,有爱塔这样的人等待着他。 我也希望自己有非做不可的事,但不会像他这般着魔。只要有,就很好了。 敬佩他但绝对不喜欢这样的斯朱兰,甚至在他对女性态度上感到恶心至极,据说这本书是以法国画家高更为原型写的,第一次看毛姆的书,当然后面还要看他的书,希望在这部分的描写上不带有他自己的感情色彩。 如果当下问我是选择月亮还是六便士,我可能两者都不会选,两者不可兼得,但也可两者皆拒之。因为愿意做出选择的人,对于他们来说爱和恨是低到尘埃里的东西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二):我愿在世俗里温暖一生

  个人觉得毛姆的书不能带着强烈道德观念去看,因为那样,估计会特别喜欢里面的人物,不论是《面纱》,还是《月亮和六便士》。

  其实觉得毛姆笔下女子都不是十分讨喜,或者说他的心里也是根深蒂固的大男子主义。文中斯朱兰夫人一心觉得依靠人才高贵,还有很多对书中女人的描写,总让我或多或少觉得女人的地位真是如此艰难却又无可奈何

  粗俗的理解,月亮代表理想和内心归宿,六便士代表世俗和现实纷扰。斯朱兰无疑是那个看到了月亮的人,他离经叛道追求精神自由与灵魂的归宿。相比斯朱兰,我更喜欢德克·司卓夫,文中形容他“他满腔热忱地追求平庸,他的灵魂为热爱艺术悸动”,德克无疑是第一个发现斯朱兰才华的人,也是因斯朱兰而破灭了美满生活傻子,可是他热心善良,无才华却独具慧眼,这样的人才是现实中常见芸芸众生,斯朱兰对我们而言还是太遥远了。

  但不得不说不同环境对人的磨砺太不同,在法国斯朱兰不为世人包容,但在大溪地,他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宽容,也许斯朱兰所需要的不过是一份纯粹的艺术空间,抛家弃子、毁人家庭不过都是为了追求而不由自主的魔障,他对世俗的不屑,对所有人言和评判的无所谓,以及一贯的刻薄毒舌不懂感恩,可是当他真的出现在你面前,多少人能接纳能包容?说到底我们都是低头捡着六便士的凡夫俗子罢了。

  “做你最想做的,生活在你喜欢的环境中,求得内心安宁,就是糟蹋自己的人生?”诚然,并不认为这是一种糟蹋,但多少人能真正的内心安宁,所谓的安宁不过是自我安慰,因为我们不知道你的安宁是否凌驾于别人的颠沛之上。我们究其一生也只是世俗环绕的俗人一枚,但捡起六便士的我们也的确自得其乐,我们乐于享受如此的温暖,家人名利、享乐,这些都给予过我们内心安全感愉悦!所以月亮又如何,我没有那么伟岸的理想,又或者现世安稳就是我心中的月亮!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三):他的月亮,别人的六便士

  The mills of God grind slowly, but they grind exceeding small.

  首先要给译者陶然加鸡腿。读过很多本英译小说,却没遇过文字功底如此深厚的译者。

  世人只会低头找六便士,天才才会抬头看见月亮。

  斯朱兰是孤独的。父亲、一生中的三个女人,对他终生追求画画一事不屑一顾。仅有爱塔算得上稍微理解他一点,才会不打扰他,让他做自己。

  斯朱兰是残酷的。离开前妻,“害死”布蓝琪,害德克婚姻破裂,他都漠然不为所动,似乎跟他毫无关系

  斯朱兰是被束缚的。父亲不让他继续作画,斯朱兰太太企图继续跟他捆绑婚姻,布蓝琪试着跟随他,未到大溪地前他甚至找不到自己的画风,浑浑噩噩每天画着自己不尽其望的画作。所以他才想要离开所有束缚他的事物,离开被牵制的灵魂,找自己心中理想的伊甸园。

  斯朱兰是自由的。他没有道德观念,世俗在他眼里不屑一顾;他没有三观,他的内心只有一件事:画画;他没有感情,不受感情、女人牵制,唯一稍微能控制他的肉欲,也被他自己内心唾弃得不得了

  斯朱兰是丰富的。他内心比任何人都充盈。有一只“魔鬼”,天天在他脑里“下咒”,促使他追求美,不顾一切追逐这只魔鬼。它拖拽着斯朱兰,从英国到巴黎再到大溪地,趋趋前进,亦步亦趋

  斯朱兰是可怜的。穷极半生,在人生最后几年,在重病之际,在眼睛瞎了之后,他才找到这只魔鬼的正确表现形式。斯朱兰画作之伟大,在于内行人一鉴就能知晓其传奇之处,甚至连毫无鉴赏能力的外行人也能深受触动。但是在旷世奇作诞生后不久,却因为不得不的原因被毁灭掉。

  毛姆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对心理活动细节描述,对思考痕迹的铺陈,用文字表现得钜细无遗。文字间,一场巨大帷幕下,通过丰富的想象力情景舒展得如临其境。看毛姆的小说,仿佛看着一场精彩绝伦舞台剧。毛姆不慌不忙地代入一个个角色,用每个不同角度,细细地向台下观众表现斯朱兰的一生,把每个角色具化成3D。

  有趣的是,全书从未提及过,书中第一人称“我”,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叫什么名字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四):月亮与六便士的抉择

  据说,小说的原型是印象派画家高更,更让这个故事充满了传奇色彩。我对画画没什么研究,也看不懂艺术家的内心,对于主人公斯朱兰,作为一个相对成功的证券交易员,我一面震惊于他追求梦想勇气,一面义愤于他抛妻弃子的冷血。但我在文字里明显感受作者对他的偏爱,也许毛姆与他是有共鸣的。那些尖酸,刻薄,不屑与愤怒,掩不住对他的好奇欣赏认可与接纳,也因此,才有了《月亮和六便士》。 我不评价斯朱兰的选择,对于斯朱兰来讲,画画是他非做不可的事情,即使生命将要走到尽头。他并不靠画画来谋取名利,这似乎成为我能接受他,最终的说服力。也才是,艺术家终于成了艺术家。想起《局外人》,每个人都有评判他人的权利,可对于斯朱兰而言,又何必在乎呢,我们认为的他的自私,于他,只是遵循内心而已。 也许是我太俗气,即使抬头就可以看见月亮,但依然为了六便士而低头奔波~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五):零散笔记

  月亮与六便士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 第二章

  莞尔。

  gt;> 有位智者,究竟是谁我记不清了,他说为了心灵安宁,人最好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这箴言我奉行得一丝不苟:每天都起床,每晚都睡觉。

  最近参加做豆瓣阅读征文的评委活动。看了许多小说,我在评论作品之前不会去看其他评委的评论,尽管有时候文章中出现划线和笔记。等我评完,会显示出评论页面,看得到别人的评论。真心佩服豆瓣阅读征文的参赛者,因为评委如我只是一般平头百姓,并没有什么文学素养要求。看到满屏的太烂了,看不下去,文笔太差,说什么呢这样的评论,有种自己招牌菜被狗吃了,狗嚼吧两下都吞了完了还呸呸的吐了一口渣子的感觉。有作家给我回复,说谢谢指教,下次争取改正。其实我觉得,你就不该改正,我怎么想一点也不重要,你只要写到自己喜欢就行了。

  gt;> 我领略的教训是,作者应当以写作为乐,享受思想重担卸掉的释然,其他什么都别管,任人赞赏或批评,随它失败或成功。

  旧约里提到过尼尼微,耶和华必伸手攻击北方,毁灭亚述,使尼尼微荒芜干旱旷野实际上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所在有一说就是在尼尼微。可惜是尼尼微虽然被发现了,但是2014年和2015年却因为ISIL的所谓掠夺一切伊斯兰教成立前的遗址遗物的活动遭到了破坏。有报道说推算公元前八世纪的尼尼微城墙就遭到了爆破,破坏了一大半。但是之后又说毫发无损。真相至今不明。

  gt;> 尼尼微繁盛如日中天,新福音已然老生常谈

  gt;> 那些豪言壮语,说者自以为新奇,其实早被人用几乎没变的调子讲过一百遍。钟锤来回摆动,循环往复永远。

  有时候,一个人早活过了他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岁月,走进与他格格不入的新世纪,这无异于给有心人点了一出最奇特的人生滑稽

  ◆ 第三章

  圣经《传道书》第7章第6节曰:愚人的笑如同锅底下荆棘燃烧的爆响,亦是虚空

  gt;> 一句机智应答比釜底薪响值价得多

  英语语言学分支英语修辞学的重要术语。short poem or saying expressing an idea in a clever and amusing way

  gt;> 隽语

  ◆ 第四章

  根据前三章的翻译,觉得译者水平还是可以的。所以此处的「雷人」我猜想是译者找了一个于当时而言时髦挖苦又现代的词。想知道原文是哪个词

  gt;> 够雷人

  ◆ 第五章

  gt;> 同情心是一种奇妙力量,但屡遭某些人有意的滥用:为施展巧术,他们饿虎般扑向遭难的朋友,饥渴之状让人不寒而栗。他们的关怀像井喷般汹涌,有时奔放得简直令蒙难者发窘。

  gt;> 有些胸膛已经沾染太多泪水,我不想再洒一把

  ◆ 第六章

  嗯…吃的时机不同?不然可不得一直顶着后脑勺聊不上么

  gt;> 喝汤吃鱼吃正菜跟右手边聊,烤肉甜点小吃上来跟左手边聊。

  ◆ 第七章

  人生两条路。一条正在走的,一条用来想想的。

  gt;> 一种家常体面的人生轨迹,让人联想到平静小河平稳蜿蜒地流过青青草场,沿岸佳木掩映,最终汇入浩渺的海洋。然而海如此镇静,如此沉默,如此冷淡,你心头蓦然掠过一阵隐隐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天生的情结,那时候已经非常强烈,觉得这种生活,这种随大流的生活,有点不对劲。我承认其社会价值,我清楚其安稳的幸福血液中却有一股热流需要更狂放的通道。这种轻而易得的快乐似乎应该警惕,我心底渴望惊险活法。若能改变,改变并体验未知激情,我随时准备攀越嶙峋的怪石,涉足阴险的浅滩。

  ◆ 第十二章

  放今天就是电视新闻采访渣男流氓发言了。但是你看,如果放进故事,角度观感就不一样

  gt;> 不知陌生人会怎么看这样一个人:身穿破旧的诺福克夹克,戴着灰扑扑的礼帽坐在那儿,裤子松垮垮,双手不洁,下巴布满红胡茬,一双小眼睛,突兀的大鼻子,整个人粗糙不雅。他嘴巴很大,肥厚的双唇饱含色欲。这人我看不透,没办法

  “你不回妻子身边了?”我最后说。

  “决不。”

  “她愿意忘掉一切重新来过,一句埋怨的话都不说。”

  “叫她滚远点。”

  “你不在乎别人当你无耻混蛋?你不在乎老婆孩子上街讨饭?”

  “在乎个毛。”

  我沉默稍许,酝酿气势,然后故意一字一顿地说:

  “你是最无可救药的人渣。”

  “骂爽了吧,我们吃饭去。”

  ◆ 第十四章

  gt;> 一般人说自己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多半是自我欺骗。通常来说,这些人我行我素是因为觉得别人看不出他们的异常;他们至多敢在亲朋好友支持下逆多数人意愿而行。在世人面前叛逆反常并不难,只要这种反常正是自己小圈子正常,你还能洋洋自得呢,满可以不冒风险顾盼自雄。但博取认同欲望恐怕是文明人最深的本能。所谓新式女人,一旦触犯礼法招致唇枪舌剑的非议,就会迅速冲进冠冕堂皇的庇所,谁都没她蹿得利索。声称不在乎同伴意见的,我压根不相信,那是无知无畏虚张声势,只意味着他们不怕犯小错落埋怨,何况这些小错他们深信不会给任何人发现。

  gt;> 良心是社会为自保而向个人派驻的卫兵,是驻扎在所有人心里的警察,让我们守规矩不犯法。它是潜入自我堡垒最深处的密探,人类太渴望同类的认可、太恐惧同类的谴责,以致亲自把敌人迎进大门,任它严密监视自己,维护敌首利益,将任何离群之意摧毁于无形。它是把个人捆绑于整体的强韧纽带,逼你把社会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常人哄自己吃这一套,卑躬屈膝沦为奴隶,自以为登上荣耀之椅。最后,像臣子赞颂打在他肩头的御仗,他为自己良心大好而骄傲,对不服规矩者怎么骂都嫌不够狠,因为作为集体成员,他清楚意识到自己拿对方没办法。眼看斯朱兰对自己可能招致的非议当真无动于衷,我就像碰到不成人形的怪物,吓得悚然退缩。

  ◆ 第十八章

  gt;> 上天把他生成笑柄,却不赋他麻木的神经。

  ◆ 第十九章

  没有任何眼神,嘴角等等现在小说常见的微表描写,但是见到「我」兴奋激动的司卓夫先生那手舞足蹈热情洋溢的形象真的像他的来信一样跃然纸上。

  gt;> 第十九章

  我事先没跟他打招呼要来巴黎。按响门铃,开门的是他本人,一下子没认出我,随即兴奋地惊呼,忙把我拉进去。受这样热烈欢迎的感觉真好。他妻子坐在炉旁做针线活,看我进门就站起来。他向她介绍我。

  “不记得吗?”他对她说,“我总跟你说起他。”又对我说:“你来巴黎怎么不提前说一声?来多久了?准备待多久?怎么不早到个把钟头,我们一起吃晚饭啊?”

  他连珠炮似的发问,让我坐好,把我当抱枕拍打,硬给我雪茄抽,让我吃蛋糕喝葡萄酒,一刻不让我闲着。家里威士忌没了,他伤心得要命,要给我煮咖啡,绞尽脑汁设法款待我。他脸上乐开了花,高兴得浑身每个毛孔都在冒汗。

  人造的美吧

  gt;> “美是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怎么可能像石头那样丢在沙滩上,给漫不经心的路人顺手拾拣?美绝妙又奇异,是艺术家忍着灵魂的煎熬从混乱的世界提炼出来的。他创造出来,却未必人人能懂。要想领会,你必须重复艺术家的冒险历程。那是他吟唱的旋律,你若想衷心听到,必须凭知识、敏感和想象。”

  ◆ 第三十章

  写的太好了

  gt;> 他不再是自己,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东西,一件服务于某陌生目的的工具,什么目的他自己都不清楚。爱向来免不了多愁善感,斯朱兰是我认识的人里对这种人性弱点最能免疫一个。我不信他会给爱情弄得神魂颠倒,他绝不会忍受任何外在桎梏。依我看,他生命中只有那谜也似的热望,无休止地驱使他奔向一个他自己都不清楚的目标;若有任何东西妨碍征程,他会从心底把这东西连根拔除,哪怕惨痛不堪鲜血淋漓也在所不惜。如果我把斯朱兰复杂纠结的形象描写得还算到位,那么下述论断读者应该不会称怪:我觉得他太伟大,不屑于爱;同时又太渺小,不配去爱。

  gt;> 貌似爱情的,其实无非是女人对男人爱抚和生活安逸的反应,多数女人拿这当爱了。这是任何对象都能唤起的被动感受,一如藤蔓随便攀附哪棵树都行,它支使女孩嫁给渴慕她的男子,满以为日久必生情,世俗智慧便深信其强大。生活保障的满足、家财在手的骄傲、受人宠爱的快乐、有家可归的欣慰,女人一股脑归结为精神价值,纯粹是出于好意的虚荣,在激情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 第三十一章

  刚开始就说上天把他生成笑柄,却不赋予他麻木的神经。

  gt;> 心怀罗密欧的激情,却生着贝奇爵爷的躯壳

  ◆ 第三十二章

  毛姆太敏锐了。

  gt;> 德高地往往会显得自以为是,但凡有点幽默感的人都会难为情。

  ◆ 第三十五章

  有些人把这部小说当成网络小说在看了么?如果布兰奇有微博主页的话,可能就立马去骂人了吧。

  gt;> 我们默默往回走。我费神寻思到底什么事把这可怜人逼到这一步。斯朱兰应该知道底细,警局肯定派人找过他,让他做了笔录。不知道他人在哪儿,也许已经回到他那间聊充画室的破烂阁楼。布蓝琪连他都不肯见,倒也奇怪。也许她不敢让人叫他,因为明知他不会来。不知她但求一死时,眼前是多么残忍可怖的深渊。

  ◆ 第四十章

  「我」和斯朱兰的态度,回想第一次在斯朱兰家里见面的情形,真是难以想象。

  gt;> “你赶时间呀。”他热情地说。

  ◆ 第四十一章

  gt;> 我不想爱,我没那闲工夫。爱是人性的弱点。我是男人,有时需要个女人,满足了我好做别的事。我克服不了情欲,但我恨透它了,总禁锢我的精神。真希望有一天我能不受任何欲望摆布,甩开所有累赘一门心思作画。女人除了爱什么都不懂,所以把爱的重要性捧到可笑地步。她们哄男人说爱情是生命的全部,其实爱根本无足轻重。我懂肉欲,肉欲正常而健康,爱则是病。女人是我的享乐工具,但我不吃她们那一套,要跟男人当事业助手生活伴侣什么的。

  gt;> 女人一爱上你,就非得占有你的灵魂才肯满足。她软弱,所以总想控制人,不把你完全攥在手里就不甘心。她心胸狭隘,对自己理解不了的抽象事物很反感。她满脑子只有物质,所以嫉妒精神理想。男人的灵魂在无垠的宇宙翱翔,她却想把他禁锢在一本家庭账簿上。还记得我妻子吗?布蓝琪也在慢慢玩这套把戏。她无比耐心地准备网罗我,束缚我。她想把我拉到她那水平上,压根不关心我这个人,只想把我变成她的附庸。她愿意为我做任何事,除了我唯一想让她做的:别烦我。”

  我认识这么一个人,他表面是大爱无疆,柔软心肠,总是倾听求助者的烦恼,报以鼓励和微笑。但是他的心硬如磐石,越熟悉越心凉。

  gt;> 你没勇气践行自己的信念。生命没什么价值,布蓝琪·司卓夫自杀不是因为我抛弃她,而是因为她本身愚蠢癫狂。懒得再谈她了,这人根本无关紧要

  ◆ 第四十二章

  gt;> 世间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各自关在青铜塔里,只能打手势与同类沟通,但各有各的打法,手势的含义模糊不定。我们可怜巴巴想把自己内心的珍贵想法传达给别人,对方却没有能力接受,我们只好孤独前行,肩并肩却不是同伴,既不能理解旁人,也不能为旁人理解。我们好像住在陌生国度,对那儿的语言所知太少,满脑子美妙深刻的思想,嘴巴却只能说对话手册上那几句你好谢谢。脑中意念纷纷,却只能告诉你园丁姑姑的雨伞在屋里。

  ◆ 第四十三章

  恋爱中的女人跟你说一小时的话,能用一天来回味这一个小时。你看,这又有什么要紧,她没有事做,你只给她个片头,她可以写出上中下三集还能附赠一个番外,预备三个结局。但是女人如果不爱,只需要一秒,就能从沸点降到冰点,哦不是冰点就是常温。就是这样。

  gt;> 对男人来说,爱情往往不过是日常生活纷纷事务中的一个片段,小说却把爱情推崇到根本不现实的重要地位。少数男人会拿爱情当人生头等大事,但这种人没什么意思,就连爱情至上的女人也会轻视他们,被他们追求的女人,固然受了奉承兴奋激动,心里却不怎么舒服,觉得他们没出息。但即便在短暂的热恋期内,男人也会分神做别的,他们会花心思谋生计,也会沉湎于体育比赛,或者醉心于艺术。多数情况下,他们会把不同活动分别安排开来,能一时专一事而排除其他。他们能专心致志投入当前的活动,这时如果有别的事冒出来扰乱,他会恼火。恋爱时男女有别,女人能整天谈情说爱,男人只能一阵阵地热乎。

  ◆ 第五十章

  想到过某个熟人以类似的口吻说过类似的话。

  gt;> “我真走运。我猜亚拉伯罕有点儿不正常。可怜虫,是他自己要沦落,干些鸡零狗碎的差事,卫生部检疫员什么的。听说他跟一个丑陋的希腊老女人同居,生了半打癞皮孩子。我看呢,其实人光有脑子不行,关键是个性,亚拉伯罕这人没个性。”

  我还是乖乖闭嘴吧,没「成功」的人说什么追求内心平静只能是成为得不到才说的酸话。

  gt;> 但我还是乖乖闭嘴,我凭什么跟爵士大人争辩?

  月亮与六便士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 第二章

  莞尔。

  gt;> 有位智者,究竟是谁我记不清了,他说为了心灵安宁,人最好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这箴言我奉行得一丝不苟:每天都起床,每晚都睡觉。

  最近参加做豆瓣阅读征文的评委活动。看了许多小说,我在评论作品之前不会去看其他评委的评论,尽管有时候文章中出现划线和笔记。等我评完,会显示出评论页面,看得到别人的评论。真心佩服豆瓣阅读征文的参赛者,因为评委如我只是一般平头百姓,并没有什么文学素养的要求。看到满屏的太烂了,看不下去,文笔太差,说什么呢这样的评论,有种自己招牌菜被狗吃了,狗嚼吧两下都吞了完了还呸呸的吐了一口渣子的感觉。有作家给我回复,说谢谢指教,下次争取改正。其实我觉得,你就不该改正,我怎么想一点也不重要,你只要写到自己喜欢就行了。

  gt;> 我领略的教训是,作者应当以写作为乐,享受思想重担卸掉的释然,其他什么都别管,任人赞赏或批评,随它失败或成功。

  旧约里提到过尼尼微,耶和华必伸手攻击北方,毁灭亚述,使尼尼微荒芜,干旱如旷野。实际上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所在有一说就是在尼尼微。可惜是尼尼微虽然被发现了,但是2014年和2015年却因为ISIL的所谓掠夺一切伊斯兰教成立前的遗址遗物的活动遭到了破坏。有报道说推算公元前八世纪的尼尼微城墙就遭到了爆破,破坏了一大半。但是之后又说毫发无损。真相至今不明。

  gt;> 尼尼微繁盛如日中天,新福音已然老生常谈。

  gt;> 那些豪言壮语,说者自以为新奇,其实早被人用几乎没变的调子讲过一百遍。钟锤来回摆动,循环往复永远。

  有时候,一个人早活过了他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岁月,走进与他格格不入的新世纪,这无异于给有心人点了一出最奇特的人生滑稽剧

  ◆ 第三章

  圣经《传道书》第7章第6节曰:愚人的笑如同锅底下荆棘燃烧的爆响,亦是虚空。

  gt;> 一句机智应答比釜底薪响值价得多

  英语语言学分支英语修辞学的重要术语。short poem or saying expressing an idea in a clever and amusing way

  gt;> 隽语

  ◆ 第四章

  根据前三章的翻译,觉得译者水平还是可以的。所以此处的「雷人」我猜想是译者找了一个于当时而言时髦挖苦又现代的词。想知道原文是哪个词

  gt;> 够雷人

  ◆ 第五章

  gt;> 同情心是一种奇妙力量,但屡遭某些人有意的滥用:为施展巧术,他们饿虎般扑向遭难的朋友,饥渴之状让人不寒而栗。他们的关怀像井喷般汹涌,有时奔放得简直令蒙难者发窘。

  gt;> 有些胸膛已经沾染太多泪水,我不想再洒一把

  ◆ 第六章

  嗯…吃的时机不同?不然可不得一直顶着后脑勺聊不上么

  gt;> 喝汤吃鱼吃正菜跟右手边聊,烤肉甜点小吃上来跟左手边聊。

  ◆ 第七章

  人生两条路。一条正在走的,一条用来想想的。

  gt;> 一种家常体面的人生轨迹,让人联想到平静的小河,平稳蜿蜒地流过青青草场,沿岸佳木掩映,最终汇入浩渺的海洋。然而海如此镇静,如此沉默,如此冷淡,你心头蓦然掠过一阵隐隐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天生的情结,那时候已经非常强烈,觉得这种生活,这种随大流的生活,有点不对劲。我承认其社会价值,我清楚其安稳的幸福,血液中却有一股热流需要更狂放的通道。这种轻而易得的快乐似乎应该警惕,我心底渴望更惊险的活法。若能改变,改变并体验未知的激情,我随时准备攀越嶙峋的怪石,涉足阴险的浅滩。

  ◆ 第十二章

  放今天就是电视新闻里采访的渣男的流氓发言了。但是你看,如果放进故事,角度观感就不一样了

  gt;> 不知陌生人会怎么看这样一个人:身穿破旧的诺福克夹克,戴着灰扑扑的礼帽坐在那儿,裤子松垮垮,双手不洁,下巴布满红胡茬,一双小眼睛,突兀的大鼻子,整个人粗糙不雅。他嘴巴很大,肥厚的双唇饱含色欲。这人我看不透,没办法。

  “你不回妻子身边了?”我最后说。

  “决不。”

  “她愿意忘掉一切重新来过,一句埋怨的话都不说。”

  “叫她滚远点。”

  “你不在乎别人当你无耻混蛋?你不在乎老婆孩子上街讨饭?”

  “在乎个毛。”

  我沉默稍许,酝酿气势,然后故意一字一顿地说:

  “你是最无可救药的人渣。”

  “骂爽了吧,我们吃饭去。”

  ◆ 第十四章

  gt;> 一般人说自己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多半是自我欺骗。通常来说,这些人我行我素是因为觉得别人看不出他们的异常;他们至多敢在亲朋好友的支持下逆多数人意愿而行。在世人面前叛逆反常并不难,只要这种反常正是自己小圈子的正常,你还能洋洋自得呢,满可以不冒风险顾盼自雄。但博取认同的欲望恐怕是文明人最深的本能。所谓新式女人,一旦触犯礼法招致唇枪舌剑的非议,就会迅速冲进冠冕堂皇的庇所,谁都没她蹿得利索。声称不在乎同伴意见的,我压根不相信,那是无知无畏虚张声势,只意味着他们不怕犯小错落埋怨,何况这些小错他们深信不会给任何人发现。

  gt;> 良心是社会为自保而向个人派驻的卫兵,是驻扎在所有人心里的警察,让我们守规矩不犯法。它是潜入自我堡垒最深处的密探,人类太渴望同类的认可、太恐惧同类的谴责,以致亲自把敌人迎进大门,任它严密监视自己,维护敌首利益,将任何离群之意摧毁于无形。它是把个人捆绑于整体的强韧纽带,逼你把社会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常人哄自己吃这一套,卑躬屈膝沦为奴隶,自以为登上荣耀之椅。最后,像臣子赞颂打在他肩头的御仗,他为自己良心大好而骄傲,对不服规矩者怎么骂都嫌不够狠,因为作为集体成员,他清楚意识到自己拿对方没办法。眼看斯朱兰对自己可能招致的非议当真无动于衷,我就像碰到不成人形的怪物,吓得悚然退缩。

  ◆ 第十八章

  gt;> 上天把他生成笑柄,却不赋他麻木的神经。

  ◆ 第十九章

  没有任何眼神,嘴角等等现在小说常见的微表描写,但是见到「我」兴奋激动的司卓夫先生那手舞足蹈热情洋溢的形象真的像他的来信一样跃然纸上。

  gt;> 第十九章

  我事先没跟他打招呼要来巴黎。按响门铃,开门的是他本人,一下子没认出我,随即兴奋地惊呼,忙把我拉进去。受这样热烈欢迎的感觉真好。他妻子坐在炉旁做针线活,看我进门就站起来。他向她介绍我。

  “不记得吗?”他对她说,“我总跟你说起他。”又对我说:“你来巴黎怎么不提前说一声?来多久了?准备待多久?怎么不早到个把钟头,我们一起吃晚饭啊?”

  他连珠炮似的发问,让我坐好,把我当抱枕拍打,硬给我雪茄抽,让我吃蛋糕喝葡萄酒,一刻不让我闲着。家里威士忌没了,他伤心得要命,要给我煮咖啡,绞尽脑汁设法款待我。他脸上乐开了花,高兴得浑身每个毛孔都在冒汗。

  人造的美吧

  gt;> “美是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怎么可能像石头那样丢在沙滩上,给漫不经心的路人顺手拾拣?美绝妙又奇异,是艺术家忍着灵魂的煎熬从混乱的世界提炼出来的。他创造出来,却未必人人能懂。要想领会,你必须重复艺术家的冒险历程。那是他吟唱的旋律,你若想衷心听到,必须凭知识、敏感和想象。”

  ◆ 第三十章

  写的太好了

  gt;> 他不再是自己,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东西,一件服务于某陌生目的的工具,什么目的他自己都不清楚。爱向来免不了多愁善感,斯朱兰是我认识的人里对这种人性弱点最能免疫一个。我不信他会给爱情弄得神魂颠倒,他绝不会忍受任何外在桎梏。依我看,他生命中只有那谜也似的热望,无休止地驱使他奔向一个他自己都不清楚的目标;若有任何东西妨碍征程,他会从心底把这东西连根拔除,哪怕惨痛不堪鲜血淋漓也在所不惜。如果我把斯朱兰复杂纠结的形象描写得还算到位,那么下述论断读者应该不会称怪:我觉得他太伟大,不屑于爱;同时又太渺小,不配去爱。

  gt;> 貌似爱情的,其实无非是女人对男人爱抚和生活安逸的反应,多数女人拿这当爱了。这是任何对象都能唤起的被动感受,一如藤蔓随便攀附哪棵树都行,它支使女孩嫁给渴慕她的男子,满以为日久必生情,世俗智慧便深信其强大。生活保障的满足、家财在手的骄傲、受人宠爱的快乐、有家可归的欣慰,女人一股脑归结为精神价值,纯粹是出于好意的虚荣,在激情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 第三十一章

  刚开始就说上天把他生成笑柄,却不赋予他麻木的神经。

  gt;> 心怀罗密欧的激情,却生着贝奇爵爷的躯壳

  ◆ 第三十二章

  毛姆太敏锐了。

  gt;> 德高地往往会显得自以为是,但凡有点幽默感的人都会难为情。

  ◆ 第三十五章

  有些人把这部小说当成网络小说在看了么?如果布兰奇有微博主页的话,可能就立马去骂人了吧。

  gt;> 我们默默往回走。我费神寻思到底什么事把这可怜人逼到这一步。斯朱兰应该知道底细,警局肯定派人找过他,让他做了笔录。不知道他人在哪儿,也许已经回到他那间聊充画室的破烂阁楼。布蓝琪连他都不肯见,倒也奇怪。也许她不敢让人叫他,因为明知他不会来。不知她但求一死时,眼前是多么残忍可怖的深渊。

  ◆ 第四十章

  「我」和斯朱兰的态度,回想第一次在斯朱兰家里见面的情形,真是难以想象。

  gt;> “你赶时间呀。”他热情地说。

  ◆ 第四十一章

  gt;> 我不想爱,我没那闲工夫。爱是人性的弱点。我是男人,有时需要个女人,满足了我好做别的事。我克服不了情欲,但我恨透它了,总禁锢我的精神。真希望有一天我能不受任何欲望摆布,甩开所有累赘一门心思作画。女人除了爱什么都不懂,所以把爱的重要性捧到可笑地步。她们哄男人说爱情是生命的全部,其实爱根本无足轻重。我懂肉欲,肉欲正常而健康,爱则是病。女人是我的享乐工具,但我不吃她们那一套,要跟男人当事业助手生活伴侣什么的。

  gt;> 女人一爱上你,就非得占有你的灵魂才肯满足。她软弱,所以总想控制人,不把你完全攥在手里就不甘心。她心胸狭隘,对自己理解不了的抽象事物很反感。她满脑子只有物质,所以嫉妒精神理想。男人的灵魂在无垠的宇宙翱翔,她却想把他禁锢在一本家庭账簿上。还记得我妻子吗?布蓝琪也在慢慢玩这套把戏。她无比耐心地准备网罗我,束缚我。她想把我拉到她那水平上,压根不关心我这个人,只想把我变成她的附庸。她愿意为我做任何事,除了我唯一想让她做的:别烦我。”

  我认识这么一个人,他表面是大爱无疆,柔软心肠,总是倾听求助者的烦恼,报以鼓励和微笑。但是他的心硬如磐石,越熟悉越心凉。

  gt;> 你没勇气践行自己的信念。生命没什么价值,布蓝琪·司卓夫自杀不是因为我抛弃她,而是因为她本身愚蠢癫狂。懒得再谈她了,这人根本无关紧要

  ◆ 第四十二章

  gt;> 世间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各自关在青铜塔里,只能打手势与同类沟通,但各有各的打法,手势的含义模糊不定。我们可怜巴巴想把自己内心的珍贵想法传达给别人,对方却没有能力接受,我们只好孤独前行,肩并肩却不是同伴,既不能理解旁人,也不能为旁人理解。我们好像住在陌生国度,对那儿的语言所知太少,满脑子美妙深刻的思想,嘴巴却只能说对话手册上那几句你好谢谢。脑中意念纷纷,却只能告诉你园丁姑姑的雨伞在屋里。

  ◆ 第四十三章

  恋爱中的女人跟你说一小时的话,能用一天来回味这一个小时。你看,这又有什么要紧,她没有事做,你只给她个片头,她可以写出上中下三集还能附赠一个番外,预备三个结局。但是女人如果不爱,只需要一秒,就能从沸点降到冰点,哦不是冰点就是常温。就是这样。

  gt;> 对男人来说,爱情往往不过是日常生活纷纷事务中的一个片段,小说却把爱情推崇到根本不现实的重要地位。少数男人会拿爱情当人生头等大事,但这种人没什么意思,就连爱情至上的女人也会轻视他们,被他们追求的女人,固然受了奉承兴奋激动,心里却不怎么舒服,觉得他们没出息。但即便在短暂的热恋期内,男人也会分神做别的,他们会花心思谋生计,也会沉湎于体育比赛,或者醉心于艺术。多数情况下,他们会把不同活动分别安排开来,能一时专一事而排除其他。他们能专心致志投入当前的活动,这时如果有别的事冒出来扰乱,他会恼火。恋爱时男女有别,女人能整天谈情说爱,男人只能一阵阵地热乎。

  ◆ 第五十章

  想到过某个熟人以类似的口吻说过类似的话。

  gt;> “我真走运。我猜亚拉伯罕有点儿不正常。可怜虫,是他自己要沦落,干些鸡零狗碎的差事,卫生部检疫员什么的。听说他跟一个丑陋的希腊老女人同居,生了半打癞皮孩子。我看呢,其实人光有脑子不行,关键是个性,亚拉伯罕这人没个性。”

  我还是乖乖闭嘴吧,没「成功」的人说什么追求内心平静只能是成为得不到才说的酸话。

  gt;> 但我还是乖乖闭嘴,我凭什么跟爵士大人争辩?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六):从骨子里的抵制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这本书,我是抱着极大的好奇往下看,最后以极大的失望翻完整本书。

  放在今天UC总部标题我都帮着想好了,“震惊,昔日富豪抛妻弃子竟是为了……”“孤僻天才画家与友妻那些年不得不说的故事……”。

  书看到一半,笔者才有点理解书名的意思。在我的理解里,“月亮”代表着理想,“六便士”代表着世俗现实。大意猜测讲的又是一个理想与世俗现实不可兼得的故事。或许是年纪不到,又或者是题材不讨喜,我对文中的三观抱有极大的抗拒。

  整本书描述了一个过着优渥日子的股票经纪人斯朱兰,突然抛妻弃子只身前往巴黎,传闻里的斯朱兰带着小三逃到巴黎过着花天酒地日子,“我”受斯朱兰妻子委托,作为调解人前往巴黎了解原因,却发现孑然住在破旧旅店的斯朱兰。而他独身前往巴黎竟是为了学画。看到这里我们大概以为又是一个为了实现理想而奋斗的故事。

  但事实也不是。

  斯朱兰到处蹭酒喝,也不让认评价他的画作,就孤独地画着,倒真有一副偏执画家的劲儿。

  画家德克虽然画技平庸,但鉴赏力不差,他特别欣赏斯朱兰。

  后来因为斯朱兰生重病,他好心带回家中疗养。或许正是斯朱兰这种天才般的偏执,深深吸引了德克的妻子布兰琪,斯朱兰还和她发生关系,德克夫妻离婚,斯朱兰和布兰琪住在旧宅中,德克整日闲逛。突然想到一个成语,雀占鸠巢。

  妄图占据斯朱兰灵与肉的布兰琪,后来绝望地自杀了,斯朱兰辗转去了海上漂流,又娶了个土著女人。

  或许道德在天才眼里都是废物。每个人渴望与天才结识,趋之若鹜。

  但万一真的有这样的天才在身边?我可能会选择先拉黑他。抛弃前妻和孩子,嘲笑救命恩人,与友妻发生关系,视女人为工具,在世俗观念浸淫多年之下,这人在朋友圈的标签就是“沙文主义的渣男”。说好的灵与肉分割,不好意思,骨肉连心,你分割个来试试。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七):理想和现实

  本周读完了《月亮与六便士》,理解能力有限,但伟人的世界着实使我震惊,全文没有并列提到“月亮”“便士”,却处处渗透着“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信仰、理想,往往都是常人无法启及的。

  故事很简单,也可以叫做《斯朱兰传》,从他平稳的生活开始,处处格格不入,直到离开妻儿,开始落魄的生活,遇到布蓝琪夫妇,“害死”布蓝琪,大溪地遇见爱塔,守护他直到他患麻风死去。他对一切满不在乎,境遇之外,处之泰然。

  今天还和朋友谈到了理想,目前我们的生活都按部就班,已然忘却自己的理想与信仰,更短的说,即使一个小目标都没有办法去实现。有时候自己颓废的一天,看看电视、逛逛淘宝、睡一下午,无所事事,内心空虚,然后在哀叹中度过。世上人很多,伟大的没几个,碌碌无为的大多数,自小就觉得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才满足,或许就像斯朱兰一生所追求的事业一样,其他满不在乎,我只在自己逐梦的道路上狂力奔跑。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八):零散笔记

  月亮与六便士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 第二章

  莞尔。

  gt;> 有位智者,究竟是谁我记不清了,他说为了心灵安宁,人最好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这箴言我奉行得一丝不苟:每天都起床,每晚都睡觉。

  最近参加做豆瓣阅读征文的评委活动。看了许多小说,我在评论作品之前不会去看其他评委的评论,尽管有时候文章中出现划线和笔记。等我评完,会显示出评论页面,看得到别人的评论。真心佩服豆瓣阅读征文的参赛者,因为评委如我只是一般平头百姓,并没有什么文学素养的要求。看到满屏的太烂了,看不下去,文笔太差,说什么呢这样的评论,有种自己招牌菜被狗吃了,狗嚼吧两下都吞了完了还呸呸的吐了一口渣子的感觉。有作家给我回复,说谢谢指教,下次争取改正。其实我觉得,你就不该改正,我怎么想一点也不重要,你只要写到自己喜欢就行了。

  gt;> 我领略的教训是,作者应当以写作为乐,享受思想重担卸掉的释然,其他什么都别管,任人赞赏或批评,随它失败或成功。

  旧约里提到过尼尼微,耶和华必伸手攻击北方,毁灭亚述,使尼尼微荒芜,干旱如旷野。实际上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所在有一说就是在尼尼微。可惜是尼尼微虽然被发现了,但是2014年和2015年却因为ISIL的所谓掠夺一切伊斯兰教成立前的遗址遗物的活动遭到了破坏。有报道说推算公元前八世纪的尼尼微城墙就遭到了爆破,破坏了一大半。但是之后又说毫发无损。真相至今不明。

  gt;> 尼尼微繁盛如日中天,新福音已然老生常谈。

  gt;> 那些豪言壮语,说者自以为新奇,其实早被人用几乎没变的调子讲过一百遍。钟锤来回摆动,循环往复永远。

  有时候,一个人早活过了他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岁月,走进与他格格不入的新世纪,这无异于给有心人点了一出最奇特的人生滑稽剧

  ◆ 第三章

  圣经《传道书》第7章第6节曰:愚人的笑如同锅底下荆棘燃烧的爆响,亦是虚空。

  gt;> 一句机智应答比釜底薪响值价得多

  英语语言学分支英语修辞学的重要术语。short poem or saying expressing an idea in a clever and amusing way

  gt;> 隽语

  ◆ 第四章

  根据前三章的翻译,觉得译者水平还是可以的。所以此处的「雷人」我猜想是译者找了一个于当时而言时髦挖苦又现代的词。想知道原文是哪个词

  gt;> 够雷人

  ◆ 第五章

  gt;> 同情心是一种奇妙力量,但屡遭某些人有意的滥用:为施展巧术,他们饿虎般扑向遭难的朋友,饥渴之状让人不寒而栗。他们的关怀像井喷般汹涌,有时奔放得简直令蒙难者发窘。

  gt;> 有些胸膛已经沾染太多泪水,我不想再洒一把

  ◆ 第六章

  嗯…吃的时机不同?不然可不得一直顶着后脑勺聊不上么

  gt;> 喝汤吃鱼吃正菜跟右手边聊,烤肉甜点小吃上来跟左手边聊。

  ◆ 第七章

  人生两条路。一条正在走的,一条用来想想的。

  gt;> 一种家常体面的人生轨迹,让人联想到平静的小河,平稳蜿蜒地流过青青草场,沿岸佳木掩映,最终汇入浩渺的海洋。然而海如此镇静,如此沉默,如此冷淡,你心头蓦然掠过一阵隐隐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天生的情结,那时候已经非常强烈,觉得这种生活,这种随大流的生活,有点不对劲。我承认其社会价值,我清楚其安稳的幸福,血液中却有一股热流需要更狂放的通道。这种轻而易得的快乐似乎应该警惕,我心底渴望更惊险的活法。若能改变,改变并体验未知的激情,我随时准备攀越嶙峋的怪石,涉足阴险的浅滩。

  ◆ 第十二章

  放今天就是电视新闻里采访的渣男的流氓发言了。但是你看,如果放进故事,角度观感就不一样了

  gt;> 不知陌生人会怎么看这样一个人:身穿破旧的诺福克夹克,戴着灰扑扑的礼帽坐在那儿,裤子松垮垮,双手不洁,下巴布满红胡茬,一双小眼睛,突兀的大鼻子,整个人粗糙不雅。他嘴巴很大,肥厚的双唇饱含色欲。这人我看不透,没办法。

  “你不回妻子身边了?”我最后说。

  “决不。”

  “她愿意忘掉一切重新来过,一句埋怨的话都不说。”

  “叫她滚远点。”

  “你不在乎别人当你无耻混蛋?你不在乎老婆孩子上街讨饭?”

  “在乎个毛。”

  我沉默稍许,酝酿气势,然后故意一字一顿地说:

  “你是最无可救药的人渣。”

  “骂爽了吧,我们吃饭去。”

  ◆ 第十四章

  gt;> 一般人说自己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多半是自我欺骗。通常来说,这些人我行我素是因为觉得别人看不出他们的异常;他们至多敢在亲朋好友的支持下逆多数人意愿而行。在世人面前叛逆反常并不难,只要这种反常正是自己小圈子的正常,你还能洋洋自得呢,满可以不冒风险顾盼自雄。但博取认同的欲望恐怕是文明人最深的本能。所谓新式女人,一旦触犯礼法招致唇枪舌剑的非议,就会迅速冲进冠冕堂皇的庇所,谁都没她蹿得利索。声称不在乎同伴意见的,我压根不相信,那是无知无畏虚张声势,只意味着他们不怕犯小错落埋怨,何况这些小错他们深信不会给任何人发现。

  gt;> 良心是社会为自保而向个人派驻的卫兵,是驻扎在所有人心里的警察,让我们守规矩不犯法。它是潜入自我堡垒最深处的密探,人类太渴望同类的认可、太恐惧同类的谴责,以致亲自把敌人迎进大门,任它严密监视自己,维护敌首利益,将任何离群之意摧毁于无形。它是把个人捆绑于整体的强韧纽带,逼你把社会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常人哄自己吃这一套,卑躬屈膝沦为奴隶,自以为登上荣耀之椅。最后,像臣子赞颂打在他肩头的御仗,他为自己良心大好而骄傲,对不服规矩者怎么骂都嫌不够狠,因为作为集体成员,他清楚意识到自己拿对方没办法。眼看斯朱兰对自己可能招致的非议当真无动于衷,我就像碰到不成人形的怪物,吓得悚然退缩。

  ◆ 第十八章

  gt;> 上天把他生成笑柄,却不赋他麻木的神经。

  ◆ 第十九章

  没有任何眼神,嘴角等等现在小说常见的微表描写,但是见到「我」兴奋激动的司卓夫先生那手舞足蹈热情洋溢的形象真的像他的来信一样跃然纸上。

  gt;> 第十九章

  我事先没跟他打招呼要来巴黎。按响门铃,开门的是他本人,一下子没认出我,随即兴奋地惊呼,忙把我拉进去。受这样热烈欢迎的感觉真好。他妻子坐在炉旁做针线活,看我进门就站起来。他向她介绍我。

  “不记得吗?”他对她说,“我总跟你说起他。”又对我说:“你来巴黎怎么不提前说一声?来多久了?准备待多久?怎么不早到个把钟头,我们一起吃晚饭啊?”

  他连珠炮似的发问,让我坐好,把我当抱枕拍打,硬给我雪茄抽,让我吃蛋糕喝葡萄酒,一刻不让我闲着。家里威士忌没了,他伤心得要命,要给我煮咖啡,绞尽脑汁设法款待我。他脸上乐开了花,高兴得浑身每个毛孔都在冒汗。

  人造的美吧

  gt;> “美是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怎么可能像石头那样丢在沙滩上,给漫不经心的路人顺手拾拣?美绝妙又奇异,是艺术家忍着灵魂的煎熬从混乱的世界提炼出来的。他创造出来,却未必人人能懂。要想领会,你必须重复艺术家的冒险历程。那是他吟唱的旋律,你若想衷心听到,必须凭知识、敏感和想象。”

  ◆ 第三十章

  写的太好了

  gt;> 他不再是自己,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东西,一件服务于某陌生目的的工具,什么目的他自己都不清楚。爱向来免不了多愁善感,斯朱兰是我认识的人里对这种人性弱点最能免疫一个。我不信他会给爱情弄得神魂颠倒,他绝不会忍受任何外在桎梏。依我看,他生命中只有那谜也似的热望,无休止地驱使他奔向一个他自己都不清楚的目标;若有任何东西妨碍征程,他会从心底把这东西连根拔除,哪怕惨痛不堪鲜血淋漓也在所不惜。如果我把斯朱兰复杂纠结的形象描写得还算到位,那么下述论断读者应该不会称怪:我觉得他太伟大,不屑于爱;同时又太渺小,不配去爱。

  gt;> 貌似爱情的,其实无非是女人对男人爱抚和生活安逸的反应,多数女人拿这当爱了。这是任何对象都能唤起的被动感受,一如藤蔓随便攀附哪棵树都行,它支使女孩嫁给渴慕她的男子,满以为日久必生情,世俗智慧便深信其强大。生活保障的满足、家财在手的骄傲、受人宠爱的快乐、有家可归的欣慰,女人一股脑归结为精神价值,纯粹是出于好意的虚荣,在激情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 第三十一章

  刚开始就说上天把他生成笑柄,却不赋予他麻木的神经。

  gt;> 心怀罗密欧的激情,却生着贝奇爵爷的躯壳

  ◆ 第三十二章

  毛姆太敏锐了。

  gt;> 德高地往往会显得自以为是,但凡有点幽默感的人都会难为情。

  ◆ 第三十五章

  有些人把这部小说当成网络小说在看了么?如果布兰奇有微博主页的话,可能就立马去骂人了吧。

  gt;> 我们默默往回走。我费神寻思到底什么事把这可怜人逼到这一步。斯朱兰应该知道底细,警局肯定派人找过他,让他做了笔录。不知道他人在哪儿,也许已经回到他那间聊充画室的破烂阁楼。布蓝琪连他都不肯见,倒也奇怪。也许她不敢让人叫他,因为明知他不会来。不知她但求一死时,眼前是多么残忍可怖的深渊。

  ◆ 第四十章

  「我」和斯朱兰的态度,回想第一次在斯朱兰家里见面的情形,真是难以想象。

  gt;> “你赶时间呀。”他热情地说。

  ◆ 第四十一章

  gt;> 我不想爱,我没那闲工夫。爱是人性的弱点。我是男人,有时需要个女人,满足了我好做别的事。我克服不了情欲,但我恨透它了,总禁锢我的精神。真希望有一天我能不受任何欲望摆布,甩开所有累赘一门心思作画。女人除了爱什么都不懂,所以把爱的重要性捧到可笑地步。她们哄男人说爱情是生命的全部,其实爱根本无足轻重。我懂肉欲,肉欲正常而健康,爱则是病。女人是我的享乐工具,但我不吃她们那一套,要跟男人当事业助手生活伴侣什么的。

  gt;> 女人一爱上你,就非得占有你的灵魂才肯满足。她软弱,所以总想控制人,不把你完全攥在手里就不甘心。她心胸狭隘,对自己理解不了的抽象事物很反感。她满脑子只有物质,所以嫉妒精神理想。男人的灵魂在无垠的宇宙翱翔,她却想把他禁锢在一本家庭账簿上。还记得我妻子吗?布蓝琪也在慢慢玩这套把戏。她无比耐心地准备网罗我,束缚我。她想把我拉到她那水平上,压根不关心我这个人,只想把我变成她的附庸。她愿意为我做任何事,除了我唯一想让她做的:别烦我。”

  我认识这么一个人,他表面是大爱无疆,柔软心肠,总是倾听求助者的烦恼,报以鼓励和微笑。但是他的心硬如磐石,越熟悉越心凉。

  gt;> 你没勇气践行自己的信念。生命没什么价值,布蓝琪·司卓夫自杀不是因为我抛弃她,而是因为她本身愚蠢癫狂。懒得再谈她了,这人根本无关紧要

  ◆ 第四十二章

  gt;> 世间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各自关在青铜塔里,只能打手势与同类沟通,但各有各的打法,手势的含义模糊不定。我们可怜巴巴想把自己内心的珍贵想法传达给别人,对方却没有能力接受,我们只好孤独前行,肩并肩却不是同伴,既不能理解旁人,也不能为旁人理解。我们好像住在陌生国度,对那儿的语言所知太少,满脑子美妙深刻的思想,嘴巴却只能说对话手册上那几句你好谢谢。脑中意念纷纷,却只能告诉你园丁姑姑的雨伞在屋里。

  ◆ 第四十三章

  恋爱中的女人跟你说一小时的话,能用一天来回味这一个小时。你看,这又有什么要紧,她没有事做,你只给她个片头,她可以写出上中下三集还能附赠一个番外,预备三个结局。但是女人如果不爱,只需要一秒,就能从沸点降到冰点,哦不是冰点就是常温。就是这样。

  gt;> 对男人来说,爱情往往不过是日常生活纷纷事务中的一个片段,小说却把爱情推崇到根本不现实的重要地位。少数男人会拿爱情当人生头等大事,但这种人没什么意思,就连爱情至上的女人也会轻视他们,被他们追求的女人,固然受了奉承兴奋激动,心里却不怎么舒服,觉得他们没出息。但即便在短暂的热恋期内,男人也会分神做别的,他们会花心思谋生计,也会沉湎于体育比赛,或者醉心于艺术。多数情况下,他们会把不同活动分别安排开来,能一时专一事而排除其他。他们能专心致志投入当前的活动,这时如果有别的事冒出来扰乱,他会恼火。恋爱时男女有别,女人能整天谈情说爱,男人只能一阵阵地热乎。

  ◆ 第五十章

  想到过某个熟人以类似的口吻说过类似的话。

  gt;> “我真走运。我猜亚拉伯罕有点儿不正常。可怜虫,是他自己要沦落,干些鸡零狗碎的差事,卫生部检疫员什么的。听说他跟一个丑陋的希腊老女人同居,生了半打癞皮孩子。我看呢,其实人光有脑子不行,关键是个性,亚拉伯罕这人没个性。”

  我还是乖乖闭嘴吧,没「成功」的人说什么追求内心平静只能是成为得不到才说的酸话。

  gt;> 但我还是乖乖闭嘴,我凭什么跟爵士大人争辩?

  月亮与六便士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 第二章

  莞尔。

  gt;> 有位智者,究竟是谁我记不清了,他说为了心灵安宁,人最好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这箴言我奉行得一丝不苟:每天都起床,每晚都睡觉。

  最近参加做豆瓣阅读征文的评委活动。看了许多小说,我在评论作品之前不会去看其他评委的评论,尽管有时候文章中出现划线和笔记。等我评完,会显示出评论页面,看得到别人的评论。真心佩服豆瓣阅读征文的参赛者,因为评委如我只是一般平头百姓,并没有什么文学素养的要求。看到满屏的太烂了,看不下去,文笔太差,说什么呢这样的评论,有种自己招牌菜被狗吃了,狗嚼吧两下都吞了完了还呸呸的吐了一口渣子的感觉。有作家给我回复,说谢谢指教,下次争取改正。其实我觉得,你就不该改正,我怎么想一点也不重要,你只要写到自己喜欢就行了。

  gt;> 我领略的教训是,作者应当以写作为乐,享受思想重担卸掉的释然,其他什么都别管,任人赞赏或批评,随它失败或成功。

  旧约里提到过尼尼微,耶和华必伸手攻击北方,毁灭亚述,使尼尼微荒芜,干旱如旷野。实际上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所在有一说就是在尼尼微。可惜是尼尼微虽然被发现了,但是2014年和2015年却因为ISIL的所谓掠夺一切伊斯兰教成立前的遗址遗物的活动遭到了破坏。有报道说推算公元前八世纪的尼尼微城墙就遭到了爆破,破坏了一大半。但是之后又说毫发无损。真相至今不明。

  gt;> 尼尼微繁盛如日中天,新福音已然老生常谈。

  gt;> 那些豪言壮语,说者自以为新奇,其实早被人用几乎没变的调子讲过一百遍。钟锤来回摆动,循环往复永远。

  有时候,一个人早活过了他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岁月,走进与他格格不入的新世纪,这无异于给有心人点了一出最奇特的人生滑稽剧

  ◆ 第三章

  圣经《传道书》第7章第6节曰:愚人的笑如同锅底下荆棘燃烧的爆响,亦是虚空。

  gt;> 一句机智应答比釜底薪响值价得多

  英语语言学分支英语修辞学的重要术语。short poem or saying expressing an idea in a clever and amusing way

  gt;> 隽语

  ◆ 第四章

  根据前三章的翻译,觉得译者水平还是可以的。所以此处的「雷人」我猜想是译者找了一个于当时而言时髦挖苦又现代的词。想知道原文是哪个词

  gt;> 够雷人

  ◆ 第五章

  gt;> 同情心是一种奇妙力量,但屡遭某些人有意的滥用:为施展巧术,他们饿虎般扑向遭难的朋友,饥渴之状让人不寒而栗。他们的关怀像井喷般汹涌,有时奔放得简直令蒙难者发窘。

  gt;> 有些胸膛已经沾染太多泪水,我不想再洒一把

  ◆ 第六章

  嗯…吃的时机不同?不然可不得一直顶着后脑勺聊不上么

  gt;> 喝汤吃鱼吃正菜跟右手边聊,烤肉甜点小吃上来跟左手边聊。

  ◆ 第七章

  人生两条路。一条正在走的,一条用来想想的。

  gt;> 一种家常体面的人生轨迹,让人联想到平静的小河,平稳蜿蜒地流过青青草场,沿岸佳木掩映,最终汇入浩渺的海洋。然而海如此镇静,如此沉默,如此冷淡,你心头蓦然掠过一阵隐隐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天生的情结,那时候已经非常强烈,觉得这种生活,这种随大流的生活,有点不对劲。我承认其社会价值,我清楚其安稳的幸福,血液中却有一股热流需要更狂放的通道。这种轻而易得的快乐似乎应该警惕,我心底渴望更惊险的活法。若能改变,改变并体验未知的激情,我随时准备攀越嶙峋的怪石,涉足阴险的浅滩。

  ◆ 第十二章

  放今天就是电视新闻里采访的渣男的流氓发言了。但是你看,如果放进故事,角度观感就不一样了

  gt;> 不知陌生人会怎么看这样一个人:身穿破旧的诺福克夹克,戴着灰扑扑的礼帽坐在那儿,裤子松垮垮,双手不洁,下巴布满红胡茬,一双小眼睛,突兀的大鼻子,整个人粗糙不雅。他嘴巴很大,肥厚的双唇饱含色欲。这人我看不透,没办法。

  “你不回妻子身边了?”我最后说。

  “决不。”

  “她愿意忘掉一切重新来过,一句埋怨的话都不说。”

  “叫她滚远点。”

  “你不在乎别人当你无耻混蛋?你不在乎老婆孩子上街讨饭?”

  “在乎个毛。”

  我沉默稍许,酝酿气势,然后故意一字一顿地说:

  “你是最无可救药的人渣。”

  “骂爽了吧,我们吃饭去。”

  ◆ 第十四章

  gt;> 一般人说自己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多半是自我欺骗。通常来说,这些人我行我素是因为觉得别人看不出他们的异常;他们至多敢在亲朋好友的支持下逆多数人意愿而行。在世人面前叛逆反常并不难,只要这种反常正是自己小圈子的正常,你还能洋洋自得呢,满可以不冒风险顾盼自雄。但博取认同的欲望恐怕是文明人最深的本能。所谓新式女人,一旦触犯礼法招致唇枪舌剑的非议,就会迅速冲进冠冕堂皇的庇所,谁都没她蹿得利索。声称不在乎同伴意见的,我压根不相信,那是无知无畏虚张声势,只意味着他们不怕犯小错落埋怨,何况这些小错他们深信不会给任何人发现。

  gt;> 良心是社会为自保而向个人派驻的卫兵,是驻扎在所有人心里的警察,让我们守规矩不犯法。它是潜入自我堡垒最深处的密探,人类太渴望同类的认可、太恐惧同类的谴责,以致亲自把敌人迎进大门,任它严密监视自己,维护敌首利益,将任何离群之意摧毁于无形。它是把个人捆绑于整体的强韧纽带,逼你把社会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常人哄自己吃这一套,卑躬屈膝沦为奴隶,自以为登上荣耀之椅。最后,像臣子赞颂打在他肩头的御仗,他为自己良心大好而骄傲,对不服规矩者怎么骂都嫌不够狠,因为作为集体成员,他清楚意识到自己拿对方没办法。眼看斯朱兰对自己可能招致的非议当真无动于衷,我就像碰到不成人形的怪物,吓得悚然退缩。

  ◆ 第十八章

  gt;> 上天把他生成笑柄,却不赋他麻木的神经。

  ◆ 第十九章

  没有任何眼神,嘴角等等现在小说常见的微表描写,但是见到「我」兴奋激动的司卓夫先生那手舞足蹈热情洋溢的形象真的像他的来信一样跃然纸上。

  gt;> 第十九章

  我事先没跟他打招呼要来巴黎。按响门铃,开门的是他本人,一下子没认出我,随即兴奋地惊呼,忙把我拉进去。受这样热烈欢迎的感觉真好。他妻子坐在炉旁做针线活,看我进门就站起来。他向她介绍我。

  “不记得吗?”他对她说,“我总跟你说起他。”又对我说:“你来巴黎怎么不提前说一声?来多久了?准备待多久?怎么不早到个把钟头,我们一起吃晚饭啊?”

  他连珠炮似的发问,让我坐好,把我当抱枕拍打,硬给我雪茄抽,让我吃蛋糕喝葡萄酒,一刻不让我闲着。家里威士忌没了,他伤心得要命,要给我煮咖啡,绞尽脑汁设法款待我。他脸上乐开了花,高兴得浑身每个毛孔都在冒汗。

  人造的美吧

  gt;> “美是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怎么可能像石头那样丢在沙滩上,给漫不经心的路人顺手拾拣?美绝妙又奇异,是艺术家忍着灵魂的煎熬从混乱的世界提炼出来的。他创造出来,却未必人人能懂。要想领会,你必须重复艺术家的冒险历程。那是他吟唱的旋律,你若想衷心听到,必须凭知识、敏感和想象。”

  ◆ 第三十章

  写的太好了

  gt;> 他不再是自己,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东西,一件服务于某陌生目的的工具,什么目的他自己都不清楚。爱向来免不了多愁善感,斯朱兰是我认识的人里对这种人性弱点最能免疫一个。我不信他会给爱情弄得神魂颠倒,他绝不会忍受任何外在桎梏。依我看,他生命中只有那谜也似的热望,无休止地驱使他奔向一个他自己都不清楚的目标;若有任何东西妨碍征程,他会从心底把这东西连根拔除,哪怕惨痛不堪鲜血淋漓也在所不惜。如果我把斯朱兰复杂纠结的形象描写得还算到位,那么下述论断读者应该不会称怪:我觉得他太伟大,不屑于爱;同时又太渺小,不配去爱。

  gt;> 貌似爱情的,其实无非是女人对男人爱抚和生活安逸的反应,多数女人拿这当爱了。这是任何对象都能唤起的被动感受,一如藤蔓随便攀附哪棵树都行,它支使女孩嫁给渴慕她的男子,满以为日久必生情,世俗智慧便深信其强大。生活保障的满足、家财在手的骄傲、受人宠爱的快乐、有家可归的欣慰,女人一股脑归结为精神价值,纯粹是出于好意的虚荣,在激情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 第三十一章

  刚开始就说上天把他生成笑柄,却不赋予他麻木的神经。

  gt;> 心怀罗密欧的激情,却生着贝奇爵爷的躯壳

  ◆ 第三十二章

  毛姆太敏锐了。

  gt;> 德高地往往会显得自以为是,但凡有点幽默感的人都会难为情。

  ◆ 第三十五章

  有些人把这部小说当成网络小说在看了么?如果布兰奇有微博主页的话,可能就立马去骂人了吧。

  gt;> 我们默默往回走。我费神寻思到底什么事把这可怜人逼到这一步。斯朱兰应该知道底细,警局肯定派人找过他,让他做了笔录。不知道他人在哪儿,也许已经回到他那间聊充画室的破烂阁楼。布蓝琪连他都不肯见,倒也奇怪。也许她不敢让人叫他,因为明知他不会来。不知她但求一死时,眼前是多么残忍可怖的深渊。

  ◆ 第四十章

  「我」和斯朱兰的态度,回想第一次在斯朱兰家里见面的情形,真是难以想象。

  gt;> “你赶时间呀。”他热情地说。

  ◆ 第四十一章

  gt;> 我不想爱,我没那闲工夫。爱是人性的弱点。我是男人,有时需要个女人,满足了我好做别的事。我克服不了情欲,但我恨透它了,总禁锢我的精神。真希望有一天我能不受任何欲望摆布,甩开所有累赘一门心思作画。女人除了爱什么都不懂,所以把爱的重要性捧到可笑地步。她们哄男人说爱情是生命的全部,其实爱根本无足轻重。我懂肉欲,肉欲正常而健康,爱则是病。女人是我的享乐工具,但我不吃她们那一套,要跟男人当事业助手生活伴侣什么的。

  gt;> 女人一爱上你,就非得占有你的灵魂才肯满足。她软弱,所以总想控制人,不把你完全攥在手里就不甘心。她心胸狭隘,对自己理解不了的抽象事物很反感。她满脑子只有物质,所以嫉妒精神理想。男人的灵魂在无垠的宇宙翱翔,她却想把他禁锢在一本家庭账簿上。还记得我妻子吗?布蓝琪也在慢慢玩这套把戏。她无比耐心地准备网罗我,束缚我。她想把我拉到她那水平上,压根不关心我这个人,只想把我变成她的附庸。她愿意为我做任何事,除了我唯一想让她做的:别烦我。”

  我认识这么一个人,他表面是大爱无疆,柔软心肠,总是倾听求助者的烦恼,报以鼓励和微笑。但是他的心硬如磐石,越熟悉越心凉。

  gt;> 你没勇气践行自己的信念。生命没什么价值,布蓝琪·司卓夫自杀不是因为我抛弃她,而是因为她本身愚蠢癫狂。懒得再谈她了,这人根本无关紧要

  ◆ 第四十二章

  gt;> 世间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各自关在青铜塔里,只能打手势与同类沟通,但各有各的打法,手势的含义模糊不定。我们可怜巴巴想把自己内心的珍贵想法传达给别人,对方却没有能力接受,我们只好孤独前行,肩并肩却不是同伴,既不能理解旁人,也不能为旁人理解。我们好像住在陌生国度,对那儿的语言所知太少,满脑子美妙深刻的思想,嘴巴却只能说对话手册上那几句你好谢谢。脑中意念纷纷,却只能告诉你园丁姑姑的雨伞在屋里。

  ◆ 第四十三章

  恋爱中的女人跟你说一小时的话,能用一天来回味这一个小时。你看,这又有什么要紧,她没有事做,你只给她个片头,她可以写出上中下三集还能附赠一个番外,预备三个结局。但是女人如果不爱,只需要一秒,就能从沸点降到冰点,哦不是冰点就是常温。就是这样。

  gt;> 对男人来说,爱情往往不过是日常生活纷纷事务中的一个片段,小说却把爱情推崇到根本不现实的重要地位。少数男人会拿爱情当人生头等大事,但这种人没什么意思,就连爱情至上的女人也会轻视他们,被他们追求的女人,固然受了奉承兴奋激动,心里却不怎么舒服,觉得他们没出息。但即便在短暂的热恋期内,男人也会分神做别的,他们会花心思谋生计,也会沉湎于体育比赛,或者醉心于艺术。多数情况下,他们会把不同活动分别安排开来,能一时专一事而排除其他。他们能专心致志投入当前的活动,这时如果有别的事冒出来扰乱,他会恼火。恋爱时男女有别,女人能整天谈情说爱,男人只能一阵阵地热乎。

  ◆ 第五十章

  想到过某个熟人以类似的口吻说过类似的话。

  gt;> “我真走运。我猜亚拉伯罕有点儿不正常。可怜虫,是他自己要沦落,干些鸡零狗碎的差事,卫生部检疫员什么的。听说他跟一个丑陋的希腊老女人同居,生了半打癞皮孩子。我看呢,其实人光有脑子不行,关键是个性,亚拉伯罕这人没个性。”

  我还是乖乖闭嘴吧,没「成功」的人说什么追求内心平静只能是成为得不到才说的酸话。

  gt;> 但我还是乖乖闭嘴,我凭什么跟爵士大人争辩?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九):《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曾极推荐这本书,没想到真正读完,已经快要大四毕业了。说实话,主人公斯朱兰的一些品质我是非常厌恶的,厌恶他的不负责任、厌恶他的冷血无情、亦厌恶他对女性的不尊重。如果说勇敢的舍弃舒适的生活、卸下世俗的束缚,而去追寻心中的理想和伟大的艺术是斯朱兰受到的人们尊敬的原因的话,那我同样,是敬佩他的。厌恶与敬佩,就是我对主人公复杂而纠结的感情。必须承认,作者刻画人物的能力极强,书中或大或小的角色都有着其独特的个性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似乎围绕本书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就是关于月亮和六便士的选择。作者用主人公奇特的人生经历,向我们描绘了一个苦苦追寻心中的“月亮”的人所承受的苦难以及其所创造的伟大。然而,大千世界里的芸芸众生,又有几个人能如斯朱兰般对物质生活毫无欲望。艺术家的生命是伟大的,艺术家的人生亦是不可模仿的。惟愿我们能在为“六便士”便是劳累奔波之时,经常停下来望望心中的“月亮”。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十):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

  月亮与六便士不可兼得,是选择月亮还是六便士呢?斯朱兰为了绘画的理想抛妻弃子,还导致布蓝琪自杀,毁了德克的家庭,如此看来斯朱兰真的是毫无人性。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讨厌这个人物,反而欣赏他的潇洒,最起码他明确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能够不在意别人的眼光,最重要的是他敢于放弃一切去选择追求理想,即使他自私,冷血,极端的理性……

  大部分人都想要追逐月亮,但是却舍不得丢掉六便士,只有极少数人为了愿意丢掉六便士去追逐月亮。其实月亮和六便士没有贵贱之分,生活是自己的,最可贵的是能够做出选择,敢做到真正的放下。一般人在纠结选择月亮还是六便士时,最终都会选择在拥有六便士的前提下去追赶月亮,慢慢地与月亮的距离越来越远,最后不得不放弃月亮,毕竟我们都是凡人,普通的不能再普通。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大概是斯朱兰这个冷血的变态能够让人佩服的原因。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