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经典读后感10篇
《刀锋》是一本由[英] 毛姆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6.00元,页数:44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刀锋》读后感(一):人生的意义
这是我看的第二部毛姆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并不是很喜欢,可能是因为题材的普适性太小,没能引起太大的共鸣,事先看了网上评论,《刀锋》的评价更高,我的感受也是如此。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作者的一贯风格,《刀锋》也是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进行叙述。虽然依旧没什么代入感,但本书所探讨的主题带来的思考,引起了我较大的共鸣。
故事背景在一战结束至二战开始前的和平时期,期间只发生了经济大萧条这一大的事件。主人公阿里在一战期间当过空军飞行员,亲眼目睹了挚爱的战友为了掩护他而牺牲,这给了他极大的触动,令他对人生的意义产生反思,将余生全部的精力和时间投身于探索答案中去。
为此他谢绝了长辈、好友为他安排的有前途的工作,因为他不想把大量的时间浪费在朝九晚五的工作上,不想过意义不明确仅仅是为了更好活着的人生。青梅竹马的女友也有着清醒的自我意识,明白自己想过的是社会主流的生活模式,苦劝他无果后离开。
限于时代背景,阿里特立独行的想法不被主流社会所接纳,他干脆独自一人开始周游世界各地。先是花了大量的时间用于广泛阅读哲学性书籍,等到厌倦了枯燥的阅读后转而去从事重体力劳动,重新激发对精神文明的渴望,最后还去了印度过苦行憎的生活寻求宗教信仰上的帮助。
印度之行给了他很大的收获,让他有了超自然的体验,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宗教意义上的“通灵”。这让他接受了印度教所阐述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用印度教的教义来解释一切困扰自己的现象和问题,终于获得了心灵上的平静并停止了寻找,深信自己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书中另外还有一个人物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就是艾略特,他可以说是和阿里正好相反的一个人。阿里有着独立的人格为了探索人生的意义不惜和主流社会决裂,而艾略特为了迎合主流社会完全泯灭了自己的个性和思想。一生都在处心积虑地参加名门望族的交际会,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在上流社交圈中的地位和名望。甚至在临死之际,还对自己没有收到一个酒会的请柬感到被羞辱而耿耿于怀。
按世俗的价值评判来说,阿里是失败的,艾略特是成功的。按年轻时的我来说,阿里的人生是有意义的,过得是属于他自己的人生,而艾略特的人生是活在他人的评价里,毫无意义。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现在越来越难以轻易地对别人的人生做出评价,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阿里的人生看似潇洒真我,但前提是他已有一笔丰厚的财富供他日常开销,没有父母弟妹等家人需要他赡养,所以才能如此自由地“晃荡”,他没有能力给女友过上希望的生活,更别提惠及后代了。而艾略特,虽然他是为了迎合世俗的成功标准而活着,但他乐在其中,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挣下了一大笔财富,大萧条时期有能力帮助自己的家人。
小说里的这两个人物被塑造得有些理想化和两极化,现实世界中的情况不可能是这种非黑即白的状态。以我为例,有着几分独立的自我意识,但不足以强烈到能与世俗价值观相抗衡的地步。没有足够的财富,双亲需要照顾,娶妻成家、抚养后代也需要考虑,只能乖乖向现实妥协,从事一份工作用来谋生,随波逐流地过着自己的人生。如果让我选择,我更希望过阿里那样的生活,寻找人生的意义和自我的完善,可现实条件不允许,艾略特那样的生活又会令我感到痛苦和茫然,或许根本原因在于我还不知道哲学三大问题的答案以及没有找到可以陪伴一生的人吧。
书中挺有讽刺意义的一点是,阿里追寻了几十年时间最终借助宗教的力量获得了人生意义的答案,而艾略特一开始就是一名虔诚的宗教信徒,忠实地遵从上帝的指引,从未对人生感到迷茫,甚至还能帮助教会修建教堂和捐资出力。这令我想到了一个问题“思考后的迷茫和无知的快乐,你宁取何者”,又是一个十分难以做出选择的难题。
一直懒于思考,偏向于享乐主义哲学,也没有宗教信仰,前些年对自己的人生十分的焦虑和迷茫,现在情况好转,或许是自我保护已经麻木于现实生活,或许是通过阅读已经在探寻的路上。
类似“人生意义”的形而上学问题,无法用理性思考寻求到答案,只能借助于宗教信仰的力量。
《刀锋》读后感(二):人性的探求
看拉里,颇有些共鸣。
曾经,我有个梦想,当个背包客,喜欢哪儿就在哪儿晃荡一阵子,一个地方晃够了换另一个。虽然现在它还在我内心深处,但也明白,年轻时都没能实现,以后更不可能成为现实。拉里,这位精神世界的王者,他对人生终极意义的不懈探索,让人钦佩。
在拉里和伊莎贝尔解除婚约的时候,我甚至希望伊莎贝尔的小计策得逞,让拉里不得不回美国娶她为妻,但在伊莎贝尔放弃她的诡计时,我又为拉里得以自行其道深呼一口气。当他们在十年后相见,紧紧拥抱的时候,我竟然也热泪盈眶,十年的光阴就那样过去了。
读到他们相聚,刚好一半,因拉里,喜欢上毛姆。
正如毛姆所说,这算是个大团圆的结局。
艾略特,这个势利富有、宽厚善良,慷慨仁慈,机智可爱的老头儿,忙碌地走完了一生。他一直都在追求物质世界的极致,和拉里刚好相反。
拉里说,人生的终极满足唯有在精神生活中方可觅得。拉里一直过着类似苦行僧式的生活,不停歇地探索着生命的真谛,他那动听的声音,迷人的微笑,行动的果决,坚韧的意志,不间断的大量阅读与思考,无不让人喜爱。可又觉得拉里有种让人看不到摸不着的虚无缥缈,也或许,拉里本就不是人,他是神一样的存在。
伊莎贝尔,从一个有点婴儿肥的健壮美少女,蜕变成为一个风情万种优雅高贵的女神,可最后给索菲下的那个套儿,着实让人大跌眼镜。追踪溯源,在于爱,即使她提出解除婚约,即使她嫁给格雷很幸福,可依旧深陷对拉里的炽热的爱里无法自拔,那么她这样做也是合情合理的了?
可能拉里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伊莎贝尔,他从小爱着的,一直都是那个拥有“诗意的灵魂”的索菲,毛姆将“诗意的灵魂”安放在酗酒吸毒的索菲身上,让她成为天使与魔鬼的合体,最终死于大海,是否也意味着对索菲的洗涤与救赎呢?
毛姆先生近70岁的时候写了这本《刀锋》,40岁时出版了《人性的枷锁》,他对人生终极意义的不断追求与探索,在70岁时,借拉里展示给读者,在这一点上,拉里即毛姆吧。
《刀锋》读后感(三):给自己做一个看过之后的梳理
莱雷跟伊莎贝尔是一对青梅竹马,按照正确的故事走向,他们会一直在一起,或者终究在一起。但是故事还没过三分之一,莱雷跟伊莎布尔的爱情就因为观念,因为金钱,因为“世俗”的原因走不下去了,而这是多么政治正确的爱情事故啊,它毕竟没有多大的必要成为这段爱情的葬礼,但不,莱雷跟伊莎贝尔的爱情就在这场爱情事故中死去了,并且,伊莎贝尔与一直喜欢着她的百万富翁的儿子格雷•马图林马上结婚的事实成为莱雷和伊莎贝尔死去的爱情的盖棺定论。 莱雷跟伊莎贝尔爱情的这一条线虽不是主线,但这条线一断,《刀锋》的罗曼蒂克就破灭了,消亡了。 埃略特,伊莎贝尔的舅舅。布莱德雷夫人,伊莎贝尔的的母亲。埃略特终其一生都在维护自己在上流社会打下的一片天地,他最看重社交,最重视和上流社会,上等人的社交,他有一些势力眼、好面子,但是他很重视他与他的妹妹布莱德雷夫人的家族亲情,他会尽心尽力对妹妹跟外甥女伊莎贝尔好,他的家庭至深观念让他在读者看来还是一个讨喜的人。 故事过半,布莱德雷夫人死去了,埃略特也死去了。他们两人的存在,让真个故事有了家的温情,埃略特更是《刀锋》里穿针走穴的一个人。而他们的相继死去,加上格雷父亲的死去,格雷的破产消沉,故事的温情戛然而止。至此,《刀锋》又一条明朗的线断了。 关于故事的主角莱雷,战争让他失去同伴从而造成他性格创伤的经历多少让人无奈唏嘘。他在伊莎贝尔之后的情史也好,相好过的女子也好,好像都无足轻重了,对他无足轻重,对整个故事无足轻重。 最后是他的价值追求,他“探索人类存在的意义,思考如何才能彻底铲除世间“恶”的存在。他遍读西方圣哲的著作,遍历哲学、宗教、艺术各领域而终无所得,最后因缘际会来到印度,经过五年的苦修和冥想,终于豁然开朗,大彻大悟,在东方的精神哲学中找到了疗救西方社会痼疾的出路。” 就这样了,毛姆说“我牵挂的所有人物,都已得偿所愿。”也如他所说,我们芸芸众生在内心里都喜欢人人得偿所愿的;因此,结局来得还是有些不那么如愿,伊莎贝尔没有嫁给爱情,莱雷并没有成为(读者预期中)更好的样子。
《刀锋》读后感(四):转 译后记
译后记
一九四○年,欧战正酣,美国对英国的支持至关重要。英国情报部希望毛姆能前往美国执行秘密宣传任务,利用其著名作家的身份争取美国朝野对英国抗战的支持。十月初,毛姆动身前往纽约,这一去就是六年,直到一九四六年五月底,他才重新返回法国满目疮痍的蓝色海岸,着手修缮里维埃拉费拉角他那幢闻名遐迩的玛莱斯科别墅。
因美国仍旧是中立国,而且在一九三五年正式通过了《中立法案》,外国间谍如在美境内进行宣传即被认为违法,所以毛姆此次前来的官方说法是赴美做巡回演讲。为了打掩护,毛姆还特意联系了他的美国出版商、著名的道布尔迪出版公司的老板纳尔逊•道布尔迪,请他寄一封信过来,说迫切需要毛姆前往纽约安排其新书的出版事宜。毛姆为了宣传英国的抗战、争取美国朝野的同情和支持可谓尽心尽力,他在规模不一的集会上发表演说,接受采访,参加筹款晚宴;除纽约之外,还去过芝加哥以及西海岸的旧金山和洛杉矶。直到次年十二月七日的珍珠港事件爆发,美国正式宣布参战,毛姆才算是正式卸下了肩头的重担。为了让他能有个安静的环境生活和写作,道布尔迪提议在南卡罗来纳自家地产的附近为他建一幢平房,费用从他将来的版税中扣除;毛姆欣然同意,战争剩余的时间里,他基本上就定居在这里。
毛姆在二战期间最大的创作成就即长篇小说《刀锋》,这也是他创作生涯晚期最重要的作品,已经年近七十高龄的老作家创作力之旺盛真是令人感佩不已。毛姆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狄更斯之后读者最多、作品流传最广的英国作家,他自己却说他并不擅长向壁虚构:“我从没说过自己有凭空编故事的本领;我往往需要一个事件或是一个人物才好动笔,不过我总是运用想象力、创作力以及戏剧感,把素材变成我自己的东西。”就《刀锋》而言,那个事件是一九三八年他的印度之行,而那个人物当然就是主人公拉里•达雷尔,在回答有关这部作品的问题时,毛姆曾坦言拉里这个人物已经在他的头脑中盘桓了二十多年,而他在印度的所见所闻再次提起了他的兴致,促使他最终决定把这个故事写出来。而且这已经不是他头一次探讨人类物质性的世俗世界与属灵的精神追求之间的矛盾这一主题了,在某种程度上,《刀锋》可以说是他对于一九二一年的著名短篇《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的扩充、深化和重写。
毛姆从来都不是个圣人,相反,他“世事洞明”、“人情练达”,他喜欢世俗的成功,他享受名利给他带来的便利,他的小说和戏剧作品写的大都是凡俗之人的凡俗人生;他对人性有透彻的认识,因此对人性的弱点也有无限的同情,也正因此,他被人认为“愤世嫉俗”,他被人称为犬儒主义者。但在充分享受世俗世界、凡俗人生的同时,他又一直难以抛却对于人生价值和终极意义的追问,甚至达到寝食难安的程度。就在他成为有史以来最为成功的剧作家之后,他毅然放弃早已驾轻就熟的世俗喜剧的创作,退出名利场,埋头创作他第一部真正成熟的长篇巨著《人性的枷锁》,尽情书写他童年和青年时期刻骨铭心的伤痛与孤寂,这本自传性小说的创作对他而言简直就像是一场“驱魔”仪式:驱除过去魂牵梦绕的心魔,打开那一直束缚着他精神世界的枷锁。《人性的枷锁》的创作正值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浩劫——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不合时宜”地于一九一五年出版。而受保罗•高更生平启发,着力描写艺术追求与鄙俗人生对立冲突的名著《月亮与六便士》则创作于一战尚未正式落幕的一九一八年,这部小说的创作实际上可以看作毛姆对于艺术是否可能成为人性超拔的途径、能否为庸常的人生指出一条明路的一次深入探索。创作于人类世界又一场更大的浩劫——二战伊始的《刀锋》,通过拉里上穷碧落下黄泉的求索经历,最后一次、也是最集中地再次聚焦于人类是否可以以及最终如何得救的重大主题。这个主题可以说是毛姆这个表面看来愤世冷嘲的人世挑剔者和人性观察家一生创作的潜流,也应该是所有伟大作家共同探索和诘问的母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刀锋》在毛姆漫长的创作生涯中具有集大成的总结性意味,他本人也将其当作自己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看待,虽然事实上此后他还出版了《过去与现在》和《卡塔丽娜》两部长篇,但那分别是利用他最感兴趣的两个国家——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素材创作的历史小说,虽然同样妙趣横生,在某种程度上却只能算是职业作家的游戏之作了。
这个在毛姆的头脑中酝酿了二十年之久的拉里的形象,他对人生终极意义、人性救赎之道的苦苦追寻和不懈探索,也正代表了作家本人长达一生的精神探索的历程;拉里的“得道”之路可以视作毛姆本人对这一艰难探索的终极认识。
亲眼目睹最亲密的战友为了救自己而丧生,促使年轻的拉里开始思考人生的终极意义,为此他先是拒绝成为证券经纪人,摆脱职业的束缚,开始通过广泛阅读心理学和哲学著作,试图从先贤那里找到现成的答案;两年后,未婚妻伊莎贝尔跟他解除婚约,他由此也摆脱了婚姻乃至性爱的羁绊,开始了全心全意探索人生意义的漫长历程。先是主动到一个煤矿上做矿工,通过艰苦的体力劳动放空自己、消化前两年紧张阅读的成果,随后又在一位同事的影响下接触到神秘主义思想,经过长时间的漫游和学习后遇到恩舍姆神父,来到神父的修道院,劳动、静修,希望在宗教中觅得出路而终究未果。再度踏上漫游之路的拉里在一条游轮上找了个的水手的工作,本想回到故土的他因机缘巧合留在了印度,通过日复一日的静坐、冥想和修炼,终于在印度的精神哲学中找到了人类精神的终极出路,并切身体验到“得道”那神秘而又极乐的感受。大彻大悟之后,重新回到俗世人生的拉里对于究竟该“怎样生活”的回答即:“平静、节制地生活,满怀慈悲,无私忘我并且禁欲克己”;“我个人以为人类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绚烂之极,归于平淡。
拉里之外,《刀锋》中的其他几位主要人物也各有特色,各擅胜场,年近七十高龄的毛姆集一生的创作经验和识人智慧,举重若轻,信手拈来,无论从人物塑造的独特性、丰富性和深刻性来衡量均大有可观,“庾信文章老更成”,确实“姜还是老的辣”。
既然整部小说的主题即俗世的物质世界与属灵的精神追求的对立,我们也可以通过物质与精神的角度来衡量和审视《刀锋》中的几个重要的人物形象。
如果按照通常的重要性来排列,拉里之外,《刀锋》中的几个人物分别应该是艾略特(另一位男主角)、伊莎贝尔(女主角)、索菲(第二女主角)、苏珊(女配角)、格雷(男配角)、布拉德利太太(女配角)和考斯蒂(男配角)。但如果衡之以“物质”和“精神”的标准,按照从“精神”到“物质”的顺序排列的话,则应该是拉里、索菲、苏珊、考斯蒂、布拉德利太太、格雷和艾略特,第一女主角伊莎贝尔则恐怕要垫底了。比照一下这两种排列方式得出的结果,会是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从重要性上来说,艾略特可以说跟拉里不分伯仲,所以我们可以说,《刀锋》应该有两位男主角,分别代表了精神和世俗的两个极端;而且大部分评论家都认可:这位终生混迹于名利场上的势利老人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远比虚无缥缈的拉里更加生动、丰富而又深刻得多,他才真正是小说的第一男主角,相比而言,属灵的拉里真像是个硬纸板剪出来的刻板人物,毫无血肉可言。这话可以说也对也不对。艾略特当然是老于世故的毛姆以自己多年来在世俗名利场上的切身经验塑造出的一个势利典型,并且以其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并未将这个人物漫画化:艾略特是个彻头彻尾的势利老人,却并非一个势利小人,在他深入骨髓的势利之下,还有真正的慷慨大度和良善仁慈,这就使得这个人物格外丰满立体。而拉里,正如前面所言,说极端一点,他代表是作家一生精神探索的坎坷历程,他的存在意义并不体现在人物形象的血肉丰满上。毛姆在集中记录拉里讲述自己精神历程的那一部分,曾特意提醒读者:“我觉得应该先跟读者打个招呼,他完全可以跳个这一章而不会失去我本书中要讲的故事线索,因为其中的大部分内容都不过是对于我跟拉里的一次谈话的记录。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不是因为这次谈话,我也可能觉得根本就不值得去写这本书了。”从人物形象的塑造上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拉里的形象当然不可能血肉丰满,但若非这个在毛姆心中酝酿了二十年之久的人物,也就根本不会有《刀锋》这本小说了。值得一提的是,毛姆对于东方精神哲学的推崇,比“垮掉的一代”那些参禅嗑药的“达摩流浪者”们整整早了十到二十年。
几个女性人物中,论重要性排在首位的女主角伊莎贝尔是个特别耐人寻味的形象:从青春洋溢还有点婴儿肥的健美少女,到风情万种、成为时髦和优雅化身的绝代佳人,作者非但自始至终没有一字一句贬词,而且一直都对她称赏不已、赞美有加,但其结果却成为小说中最世俗物质甚至不择手段的人物形象。含而不露的春秋笔法、游刃有余的随意点染,毛姆在塑造这个人物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高超技巧实在令人叹为观止。而与伊莎贝尔形成鲜明对比的索菲则恰恰相反:这个酒鬼、瘾君子外加慕男狂的堕落女人却拥有美好、诗意的灵魂,连拉里都说,他这辈子碰到的唯一可能娶的女人就是索菲。此外,地母般爱所有画家的风尘女子苏珊以及直率又不乏幽默感的布拉德利太太,均不乏可爱之处,魅力十足。
不能不提的小说人物还有一位毛姆先生。这当然不是毛姆头一次以第一人称的方式来讲故事,《月亮与六便士》和《寻欢作乐》这两部长篇名著都是以第一人称讲述的,还有数不胜数的短篇小说,一九三一年毛姆结集出版的那本短篇小说集干脆就调侃地叫作《以第一人称单数写的六个故事》。但这确实是他头一次在作品中干脆被人称呼为“毛姆先生”,而且这个第一人称的叙述者可能也是头一次不再是那个“冷眼旁观”、“玩世不恭”、与故事无涉的旁观者,而是与其他人物处于同等地位,同样成为故事情节的参与者甚至是推动者。毛姆惯用的这种第一人称叙事方式看似简单省事,实则是举重若轻:故事的叙事方式和节奏无不经过苦心经营。在约翰•福尔斯看来,身为一位作家,掌握“毛姆式短篇小说的技巧就像画家掌握绘画艺术”一样必要;同是情节大师的雷蒙德•钱德勒则衷心赞誉毛姆:“他的情节从容冷静、一击致命,对时机的把握完美无缺。”《刀锋》情节的安排、故事的讲述亲切有度、从容不迫,大事件外有小点染,大关节处有小穿插,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大有深意;“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七十岁的毛姆在小说的叙事艺术上真正做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
四十多年前,一八九九年,在毛姆情之所钟的遥远的北国俄罗斯,同样已经年逾七旬的托尔斯泰即将完成他最后一部长篇杰作《复活》。自《安娜•卡列尼娜》以后,长期以来对人生终极目的的追问和探索使托尔斯泰经历过一场严重的精神危机,这位伟大的文豪早已放弃“艺术作品”的创作,转而埋头于为自己以及全人类寻求摆脱精神危机的终极出路,就自己的宗教、社会、道德和艺术观写了一大批论文和专著。之所以重新回到“艺术作品”的创作,主要的动因竟是为了将稿费收益用于安置一大批被迫迁居北美的分离派教徒。
在一封致精神同道切尔特科夫的信中,托尔斯泰不经意地说起他在文学创作中“关心的主要是描写体现于各种场面的精神生活”,而就《复活》的很多章节估计无法在书刊检查机关通过这一棘手的麻烦,已多年不再从事小说创作的托尔斯泰在写给出版商阿•费•马克斯的信中却是这样说的:“有句谚语说:故事好讲,事情难办;可我要说:事情好办,故事难讲。本来就是如此,因为事情再大也不会永存,最后什么也留不下来,而故事如果是美好的,就会长久流传下去。”
冯涛
二○一五年三月
《刀锋》读后感(五):关于游荡人间的孤独和自由
读这本小说之前,我刚读完毛姆的另一本《毛姆短篇小说选》,他笔下的人物或诉诸绝对的精神追求,荒诞不羁却真诚可爱;或追名逐利,处心积虑却并不丑陋。所以看这些故事的时候一直在感叹,“心累的时候,能读一读毛姆真好”,因为,虽然懂得生活的艰难困苦多来源于道德层面的自我设限,但还是会被这种无力冲破的失落感所湮没,而毛姆的故事一直在传达一个令人宽慰的事实:人性之美,在于真诚,只要不妨碍他人,怎么变态都是美好的。读完《刀锋》,更是满心释怀。
同样是诉诸精神追求,《月亮与六便士》里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为了画画,众叛亲离,饥寒潦倒,身心没有一点儿自由,他将自我和现实世界拉出一条鸿沟,拒绝接纳现实世界对他的框架和折磨。这种令人战栗的故事背后,是敬畏和悲伤共存的。但拉里和他不一样,他的自由和坚定,并不是孤注一掷的抛弃现实为理想去牺牲,而是和一切束缚他的俗世价值观达成和解,友善相处(就好像在自我和现实之间的鸿沟上有一座自由来去的桥)。他可以欣然的选择去煤矿,去轮船上,去纽约做底层的体力劳动者以换取食物,真诚友好的面对极度醉心于物质享受的朋友们,笑纳他们或者善意的或者恶意的指责。既对世间的草木人畜充满友爱,又能随时抽离,回到自己的精神世界。
最后,他在远离尘世的地方了悟人生,看透了世界本质的虚无和荒谬,他选择去繁华的纽约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游荡人间,游走在人类欲望和冷漠的宇宙秩序之间,他选择用自己安排的这种看似平淡的生活去实现他谋求人类幸福崇高的理想。对此毛姆诘问他:个人微薄之力何以影响世界,拉里说: "当你向池子里扔下一枚石子,整个宇宙都不再是曾经的模样了。"
这是我能想象到的,最绝对的孤独和自由。
我庆幸他遇见了毛姆,毛姆写下了这个故事,在百年之后,这个故事遇见了我,自此,我心底有了一个自由灵魂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