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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唱》的读后感10篇

2018-05-20 21:5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合唱》的读后感10篇

  《合唱》是一本由老王子著作,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30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合唱》读后感(一):四海之内皆兄弟(自序)

  很多人跟我说,你应该有个定位。(我又不是卫星。)

  后来,我一个好朋友也这么说。他说,毕竟把自己清楚也是个相当重要事儿

  所以我翻来覆去,想了很多。我从小就想得多,但想好怎么表达自己,还是困难的。常常在说出写下的那一瞬间,很多东西就变了。

  我是一个由各种矛盾组成的人。

  出生在河南山区小镇,十八岁到大城市读书。

  父亲是汉族,母亲是回族。

  是个吃面的北方人,但成年后一直生活在吃大米的南方。

  后来又在上海呆了十一年,爱上海,但摆脱不了外地人标签

  从事广告工作,却一直在写作

  有严肃文学追求,但也希望我的小说有更多人阅读

  积极的入世,但始终怀着出世的理想……

  这样的矛盾还能列出很多。

  城与乡,汉与回,南与北,上海与外省,写作与工作,严肃与流行,尘网与彼岸……

  这一切都交织在我身上,然后反馈进了这些作品

  看起来我必须得解决这些问题。因为任何一个矛盾都足以撕裂我。

  我知道这些矛盾绝不只出现在我身上——我不断地看到那些单个矛盾激化的瞬间,出现在我周围的世界里。

  我常常觉得,自己和新闻里那些崩溃而自我毁灭的外来务工犯罪人员只有一步之遥。

  但不论如何我还在这儿,尽管带着很多伤口

  要感谢文学。也明白了鲁迅先生为什么弃医从文。我曾在他埋骨之地的鲁迅公园500米开外住了2年,感谢他对我的启示:我得了百忧解和手术刀治不了的病。

  年少愤恨忧伤逝去以后,我开始变得完整,这种完整是一种奇妙混合。我开始意识到,得救之道不在于承认这些问题,而在于超越这些问题。

  民族个体不同的,因为它生生不息,总能寄望于下一代;个体和民族又是一致的,因为个体的改变总会影响整体,往往在有生之年

  你看,我是个很不实在的人,总是从自己开始越想越远,想到改变他人,改变世界。

  在借助先贤的智慧与过去的历史寻找答案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亚欧大陆东端这一块儿地方能粘合成一个整体,成其为“中国”,真是一个奇迹。无论这中间有多少血泪和矛盾,这奇迹本身是毋庸置疑。而我,也许就是这奇迹的一部分——我也是一个粘合起来的整体,在网上,人们守着矛盾的两头互相对骂的时候,我总觉得我哪边也不属于。强行加入到任何一个阵营,我都是异类和怪物。但我就在这里啊,我不能当自己是虚幻的,谁不能取消我,并且一定有和我一样的人。

  我有时会想起康有为和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提出了“中国”概念,康有为提出了“大同”概念。细节姑且不论,字面也能看出他们粘合一切矛盾的希望。100多年了,解决之道似乎只能是合。分,也是为了合。

  无论城与乡,汉与回,南与北,上海与外省,写作与工作,严肃与流行,尘网与彼岸,个人前途还是家国命运……

  合,至少能为我们这些深陷各种流离失所的人,提供一片立足之地——尽管它可能是新的,虚幻的。况且,我不是严肃的史家,我只是想讲一个自己的故事。在这些故事里,我用尽了自己一路以来的真诚力量

  过去,我一直没有什么交心的朋友,因为觉得没有遇到过一个和我一样要同时面对这么多问题的人——我觉得谁都不理解我。但后来我想明白了,以前是我太傻,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四海之内皆兄弟”,那就从我自己起。所以我出版了这本书,这是我写给你们的信,我的兄弟。

  “希望你们像我,有金色头发,金色的前途,额头上挂着怒目,热情终生不灭,即使一直没有家,也从不畏惧。”

  《合唱》读后感(二):妹妹,我们这么做是不对的。

  一开始我真的没空看。

  这话得分三段讲。

  第一夜,我将书推荐同事小姑娘,90后,文弱的。一个周末之后,她还给我书,并且说好看。她的表情在告诉我,这超越了她的人生体验

  她送给我一段话:

  读着读着,我好像不是我了,我是我表姐,还是我姑妈?想着想着,我好像被人扒光了衣服,我是在家赤裸,还是在大街上赤裸?不行啊!即便不是我自己,我还要厚颜无耻地活着,无耻到令自己厌恶,令他人唾弃!即便被人扒光了衣服,我还要勇敢地生活,勇敢到令自己不安,令他人恐惧!就这样绝处逢生,谁叫我还年轻!也许,我曾梦见过死亡。然而,我却不知道什么是死亡。是不是,不死,这世界便让我永生?作者一定是疯了吧?在错乱的世界挣扎,死不了,活不好!那些理解的阳光和不理解的风,都烂在心底发酵小鸡!一切都是种子, 只有埋藏,才有生机

  我都没仔细看这段话,大意大概是:天哪世界怎么可以是这样的什么的。

  然后是第二夜,

  我开始翻看。某种虚构,很像我,也像许多许多年前我第一次翻开棉棉的处女作的感觉。有的过瘾,有的不过瘾。翻阅中,本书责任编辑那张满铺了疲惫的脸不时晃在我眼前。因为在微博上跟了一贴推广文,我的微博提醒就变热闹了,总共收到了七八条提醒都是老王子自己回复推广文的。天了噜,幸亏我只转发了一条,并且,凭什么他自己评论他女同事漂亮单身什么的都要提醒我?

  瑕不掩瑜。我说两点:

  1,我说话总是太直了招人恨but,责编,你不比他差。你这些年积累了什么,做了什么,想做什么?——你还要去做吗?你知道我总是挺你的。

  2,我主编新书舌尖上的新年》,上个礼拜拿给发行的同事看了一个周末,星期一他还我样书,说:“不错,好好卖吧。”我追问,是你最近读过的最好的书吗?他毅然决然立刻回答:不是。

  3,《合唱》也不是我最近读的最好的书,但是,我们这些读书的人这样说的时候的意思是,(有一种傻逼叫爱惜羽毛)这title我们不随便给。这不影响它好。

  第三夜我读到了北逃,

  90后女同事说,她最喜欢北逃,。北逃是什么,北逃其实是逃北和南返。我对这个话题完全没有带入,对于那16层还是160层的战争阴影下的废墟面目一致的其他人类,统统似曾相识。我因为90后女同事的推荐,满怀期待地进入了北逃but,如果作者足够静心,他可以对此文提出一些实质性的修改。但是,就目前看,它放在这个位置很好,足够繁华,衔接琐碎大义。所以我说呢,责编,你的才华不止于此!醒醒。

  我本来以为我写三夜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看来需要五夜这在医学上叫做滴沥不尽。

  第四夜是那个什么城市。

  我确定曾相识。并且刹那间悔悟这逼是黑蓝的。我翻出旧文,还有我旧的跟帖,打脸的是,旧文和书稿几乎一致,我还以为海南是作者为了出书的续貂。所以,海南是,我曾经没有印象的。你们要不要都这么埋前妻的梗,生铁埋了个嵩里已经占据业界短期内最高地了。

  我喜欢那些纷繁意象,我当然也可以比拼一些,很多……没有意义。blogcn的时候,有个四川名gay名叫我居然(竟然?)鲜艳了,他当年随手拼意象,拼得人随身湿。(啊这么牛逼的人居然失联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目的

  我实在没有资格说目的,我很惊讶作者那么happy各种配合宣传,一定是鸡血了(加药的)。我理解,有时候,任何人,(真的当有时候我是说可能不代表已经CEO坐下来扑下来低三下四跟你谈迷茫真的****你都迷茫我们还干个屁啊!)

  但是我真是只是在聊幻想,以上不是事实放弃和交出判断权利本身,这不是一个赠与和赐福的行为,而是试图扭曲和不公正的。正确的,对世界都好的做法是——无论信仰婚姻、工作、购买任何基金——自己对自己负责

  今夜。

  下午的时候我对牧苏说,一定是编辑太潦草,作者在这些短篇里,贯穿的是同一个梗(几乎),编辑将比较繁华饕餮的放在本书中前部,将拖沓无聊的放在(不好意思突然想起来有次我请有个情儿帮忙办有个事,这个情儿当然转交了他的某个情儿所以我按照某个陌生电话去了某个陌生地址身边当然是我当时的某个情儿。我的意思是,突然想起那天那个地址那个中年女人特别热情和看热闹和老子玩剩下的和客气和试探和无所谓和高你一头和随便你早晚的事情和滚吧我要我的优雅的脸)这些,老王子这个作者(虽不是女人)都写尽了。→

  →放在最后。是我肤浅,两次被颜歌的结尾打脸之后还不吸取教训。《合唱》的最后一篇堪为精华,我喜欢结局(长篇的最后20页,短篇的最后两页半)逆转或cp互换(还有刘慈欣大流氓cp都可以在最后10p重新配搭完全完全毫!无!操!守!)

  突然就变成抒情贴了。目的一定不是这个。是什么?老大,你写过的:

  “我一边跑,一边烧烟,注意的我的用词,是烧烟。”

  《合唱》读后感(三):一个人如何《合唱》?

  一个人怎么超越他的生活?或者说,这种超越意味着什么?这本短篇小说集从头到尾都在询问这个问题,于此同时,也试图以写作实践这种超越。但事实上,它的文体情节总是不那么密合,并不给人流畅妥帖的阅读感受,这正是作者的意图,而决定这意图的是作者心中那只作茧自缚的困兽。有种贯穿始终的清醒,或者叫执着,使作者始终无法由自我控制/自我超越这组对抗中解脱出来——而且他也无意解脱,仿佛只有全须全尾地由尘世升至化境才符合他的追求。

  由于这样的追求,两种事物惊人频率出现在他的小说里:酒和性。这正是中国人较为宽容,会窃笑着谈论的事物,它们似乎通往高潮体验,但人们从来不会把它们引发的高潮体验当真,与宗教艺术、民族感情所引发的,被人们认真对待狂热截然不同。后一组事物通往超凡入圣或进监狱,而前一组事物,似乎顶多通往寻欢作乐和拘留所。小心翼翼地,作者把对超越的愿望埋藏在处心积虑的“循规蹈矩”之下,将人物埋藏在人群之中,只让他们去做那些符合人之常情的、无伤大雅的事:即使在文体中经过象征变形、亨利米勒式的铺张,这种“正常”仍然像间谍本能似的,烙在人物的行动上,这使得他的小说在伪装出的轻浮里(伪装得十分漫不经心),总隐隐带着点披发左衽的凄楚——由一开始,所有人已处于失去了超越的可能性状态,这是作者对这个世界的基本判断。

  “世界是荒谬的”。这句已使人耳朵起茧的存在主义论断,在作者和他的人物这里,却成了种独一无二激励。他和他的主人公要比世界更加荒谬,与此同时还得遵照世界的荒谬规则以隐藏自己,仿佛如此就能寻求到超脱之道:起码是能够继续生存下去。《大棚姑娘》、《玫瑰、大亨与耶利亚女郎》这样的小说,似乎带着自发性写作的狂热,但刻意为之的痕迹并不难寻找,与喝下假酒类似不适感、犹疑、与不祥预感如影随形的一丝清醒,时刻干扰文本进程。例如在《大棚姑娘》里,主人公虽然已像爱丽丝似的处在陌生奇境中,却意识到自己对坐在腿上那个有点畸形的姑娘没什么感觉,最后还懊恼地浪费了自己宝贵的一百元大钞一无所获标新立异童年梦想一目了然的性冲动、令人眩晕的城乡结合部奇观带着小说向前狂飙,但作者总忍不住让这股浊流透出荒芜底色,以使它带来的所谓欢乐——几乎是欢乐却总也无法达到,总是期待而不是沉醉——透出捉襟见肘的原貌。这并不使人陌生,我们可以称之为现实,或假high。用另一个使人耳朵起茧的术语,“反讽”,作者在这个位置为自己的作品打上了一个死结。

  置身故事无法解决的矛盾中,奇妙的脱身术便应运而生。在一个无处可逃的位置寻求逃避的冲动,借由虚构成为文本中的现实:人物的“消失”——虽然这些消失有着各个不同的含义表现。《中国出了个张伟明》中“张伟明”这个当代版孔乙己的失踪,《合唱》中先是“哥哥”的失踪然后是“我”与“哥哥”合为一人,《侏罗纪少女快递事件》中“赵清平”的缺席,《兰色手提包》中“我”凭空消失……“消失”意味着对过去记忆的彻底埋葬(在这本小说集中,多半是由于过去身份的“不合时宜”),同时也意味着,人物可能在另一个时候,以另一个身份、形象性格重生:《合唱》、《侏罗纪少女快递事件》的情节都在证明这一点。仿佛是一种救赎,这些“消失”过的人物都获得了,或即将获得一种摆脱荒谬、知行合一的生活。以作者的逻辑,“消失”和超越性的体验似乎并无区别

  《合唱》中所提到的,那种“等我……就死了去吧”的想法翻译成文言,就是“朝闻道夕死可矣”。然而在作者这里,“死”(身死或心死)并非对“闻道”之欣喜的修饰,它的重要性与“闻道”不相上下。当“我”终于在疯狂的人世上不堪重负,积累了足够的疲惫,就可以自然而然地“枯萎而进入真理”么?作者似乎对此也有所怀疑(在《觉后禅之2008焚情宝鉴》中就此自嘲了一把),但他却找不到、或者说不愿寻找别的可能性。这种“一条道走到黑”的写作逻辑,使作者完完全全地暴露了自己:他的执着和笨拙之处、他的懒惰和骄傲之处,也使他与千千万聪明的、有时是过于聪明的小说作者区分开来。不是他的追求,而是他固执的态度使他或者能开出一条新路——前提是他终于能适时地跳出自己的固执,将双脚踏上去。

  《合唱》读后感(四):老王子,我们一起合唱吧

  ——《合唱》责任编辑、策划人 BD

  最后这些文字终于以书的形态呈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拿起它,承担并承认它的分量,内心涌起的不是欣喜或忐忑,而是一种无法捉摸的敬意。

  最早与老王子是因诗歌而认识,他也一直认定自己首先是一个诗人,并一再提醒我以后要帮他出诗集。我也将他的两首诗作为整本小说的入口和出口放入了书中,我希望这两首诗能够像乐章开始前的泛音和结束后的失真,使整本小说具有更丰满的表现力。

  我与老王子是同龄人,所以这些小说,从《大棚姑娘》中懵懂的特立,到《觉后禅之2008焚情宝鉴》里步入中年的惶惑,老王子写了十年,我也在阅读中重温了自己的十年。在我看来,《合唱》并不是一个好的书名,但我们执意用它,因为这是一个人的合唱,也是一代人的合唱——老王子背后站立的是整整80后的一代人,我们早年叛逆,不拘一格,野狗般仓皇地步入城市与社会,步入爱情和性,步入关系和人事,彼此畏惧又渴望亲近和倾听,孤独又爱笑,冷漠又圆滑,我们心中总有一些悔意。

  小说集中的《合唱》曾被收录于韩寒主编的《独唱团》第一期——也是最后一期。出版后,《合唱》被网友称为《独唱团》中小说第一名,我以为,这是实至名归的。故事中出现的合唱是主角与哥哥在KTV的合唱:“轮到我了,我默默地点了一首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刚唱了两句,他就抓过话筒跟着合唱了起来。以往唱歌,我最讨厌人家跟着一起唱,但这一次,我分明感觉到了一种水乳交融的亲切,非但如此,他唱得比我有力,比我要好,甚至连我那平庸的声音,也跟着他一起出彩。”这种感受,在阅读中无处不在,仿佛我在和老王子一起合唱,一起写下这些文字,一起经历本就殊途同归的青春岁月。而《合唱》文末的视角变化充满放肆的想象力,一种无法被电影语言表达的小说之美,整个作品也仿佛借由主角的升腾而得到了一种合唱的圆满。

  在最后一篇《侏罗纪少女快递事件》的编辑过程中,我曾建议老王子在主角赵清平和小乐穿过斑马线之后就结束:“我脚下生风,拖着小乐觉得自己骨头轻得几乎能飞起来。这一刻,我终于明白我们的魔力是什么,而这魔力又在何种状态下能被唤醒。”以这个句子作为整本小说集的结尾——放弃之后结婚的故事和俗套的圆满剧情而保留一个相对开放的尾声。然而老王子拒绝并说服了我。他说,这是他的故事,也是他的致敬。我在那一个瞬间忽然明白,故事并不需要文本完满的结局,故事有自己的想法和秉性,它应该自己盘旋着,盘旋着离开地球表面。

  最后这些文字终于以书的形态呈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拿起它,承担并承认它的分量,内心涌起的不是欣喜或忐忑,而是一种无法捉摸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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